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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及对策研究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

关键词

目录

第一章.导言

1.1本项研究的缘由

1.2本项研究的意义

第二章.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现状分析

2.1我国少数民族人口背景分析

2.2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现状与特点

2.3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流动途径

2.4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原因

第三章.少数民族人口流向城市存在的不利问题分析

3.1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身面临的问题

3.2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给城市带来的问题

第四章.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发展的积极影响4.1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政治文化的影响

4.2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研究第五章.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发展对策

5.1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解决其基本生存发展问题

5.2将少数民族管理与城市经济发展有机结合

5.3加强法制建设,维护少数民族人口合法权益

5.4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搞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

第一章.导言

1.1 本项研究的起缘

城市中的少数民族主要由城市世居少数民族、城市新进少数民族和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三个部分组成。城市世居少数民族,一般是指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历史形成的,在城市中已经形成了一定人口规模或聚居区域的少数民族。他们具有城市户口,而且大多是因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宗教信仰或统治者的需要,聚集于清真寺、喇嘛寺或兵营周围而形成少数民族聚落。城市新进少数民族一般是指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出于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以工作、学习或通过政府有计划招工等形式进入城市并具备城市户籍的少数民族。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指不具备城市户籍,却又在城市中居住并从事各种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社会活动的暂住少数民族人口,本文谈及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包括作短暂逗留的少数民族差旅人员。

改革开放以前,受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的行政化管理和严格的户籍制度限制,受自身的传统观念、生产关系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少数民族群众与外界的联系不多,其人口流动现象更是微乎其微。改革开放后,长期生活在内地和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同汉族人口一样,逐步摆脱封闭,走向开放,通过务工、经商等方式涌入城市,形成一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军。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原有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渐松动,为了改善自身的生活状况,人口的流动成为无法逆转的潮流,许多少数民族走出大山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进城市,既满足了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也扩大了城市消

费市场,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不同民族的流动人口大量进入城市,也改变了城市原有的民族结构,加速了城市的多民族化和文化的多元化,密切了各民族间的交流,促进了民族融合;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不仅自身获得了利益,改善了生活,而且还学到了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了自身素质,增强了法制观念,通过他们的示范作用,极大的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由于生活环境和文化背景的巨大差异,少数民族人口流入城市后,带来了一系列的新问题、新情况,涉及到少数民族的文化变迁和调试、城市民族关系、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现代城市管理的矛盾冲突、城市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等。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经济发展是非常重要并且具有基础地位的问题,它不仅是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城市生活的主要因素,也是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终融入城市紧密相联的问题。为此,一要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法律法规,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展开专项调研活动,加快针对流动少数民族的立法工作;二要各地区、各部门真正贯彻落实既定的法律法规,平等地对待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三要组织和发挥各种社会力量,搞好流动少数民族与城市居民之间的关系,为少数民族的现代化和民族共同繁荣做贡献。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解决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多方面的关注和研究。

对于这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目前学术界的研究相对比较薄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处于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最活跃、最敏感的位置,

这就决定今后我们城市民族工作的重点。为了加强民族团结,搞好城市民族关系,我们必须采取各种方法和措施来解决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

1.2本项研究的意义

通过本文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能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拓展民族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及民族学的研究领域,进一步深化对有关问题的认识。通过调查了解武汉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瓶颈,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这一特殊群体提供更好的帮助,促进城市管理部门、城市常住居民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之间的沟通和理解,促进城市民族关系向更加和谐团结的方向发展,实现武汉市更高层次的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城市少数民族研究。少数民族聚居区一直是我国民族学和文化人类学传统上的研究重点,但是包括城市在内的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的研究相对比较薄弱,由于城市在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的研究十分必要。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急剧增加的背景下,认真考察城市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状况,在学术和现实层面上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现状分析

2.1我国少数民族人口背景分析

各民族人口的地理分布是在过去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的。到清代民国时期,其基本面貌已大致稳定下来。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近十余年来,随着济社会的巨大变化。

8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现代工业的快速发展,各地区间、城乡间、民族间交往日益频繁,人口流动也由历史上的向西北流动转变为向东南沿海流动。少数民族中一些具有经商传统的回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人口也同汉族群众一样自发地向一些发达城市流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政方针,我国进入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改革开放年代,少数民族人口开始纷纷走出偏僻的民族村寨涌入城市,从事经商务工等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在全国600多个城市中,每个城市基本上都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尤其以大中城市居多。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大致发生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形成了一定规模。

2.2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现状与特点

从分布的地理位置来看,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新疆、西藏云南、广西到海南的十个边境省区,居住着占全国近70%的少数民族人口,仅西北、西南地区就集中了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50%。就自然环境来说,以深居内陆的高原山区为主,寒冷、干旱的荒漠占了相当比重。我国民族地区大多远离海岸线,距离海岸线越远,人口越多;距离海岸线越近,人口越少。在垂直分布上,少数民族人口主要集中在山地、高原。如藏族即为世界驰名的高原民族,最高的居民点已达到海拔4880米,为世界所罕见。

从流动走向来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向城市流动走向:一方面向本省(区)其他市县。对于那些长期处于闭塞地区的少数民族成员下大决心走出村寨时,往往不敢轻举妄动,他们开始只在本地区城镇流

动,其中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中心的省城、地区行署所在地和自治地区(州、县)首府最为集中。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流动人口中外地区汉族为主,他们占流入人口的74.7%,其次藏族占14.8%,藏族主要来自区内各地区。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当流入地离流出地距离越远时,流动成本就越高,流动风险就越大。对于流动少数民族来说,他们对本地区的周围环境比较熟悉,在本省(区)的一些中小城市或邻近的城市进行就近流动,从经济、社会生活、民族心理等方面综合来看,成本

低、风险比较小,可以为以后的流动积累一定得经验。另一方面,在本地区城镇流动的少数民族人员经过初步锻炼后,开始把眼光投向外部更大的世界,开始走出本省向经济更发达的大中城市及特大城市进行省际流动。

不论从地域上,还是从职业上,城市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总体上也遵循一般人口流动规律。但是,少数民族由于其自身特点,城市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着与全国流动人口不尽相同的特点。

1、人口数量、人口比例呈上升趋势。

2、民族成分越来越多。改革开放以来,沿海与内地、内陆与边疆的政治、经济、文化交往日益密切,各民族文化、科技、民俗等得到了的交流,许多少数民族不断打破自我封闭的藩篱,逐渐走向更加广阔的天地。

3、流动形式以务工经商为主。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以经济活动为主,以个体经营为主要形式,多集中于商业、餐饮业等第二、三

产业部门,小商小贩也占相当比例。

4、流动趋势以劳动谋生为主。我国大中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他们的流动动机通常是赚钱,预期收入一旦达到,大多数人员仍然会选择返回家乡。

5、文化教育水平普遍不高。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总体的文化素质水平不高。从地区来看,经济发达的城市,人民群众的文化教育水平较经济欠发达的城市要高。

6、“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特点。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人员,民族的文化特点、生活习俗以及人们之间的血缘、亲缘、地缘、业缘关系等原因,使得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分散于各行各业和各个区,但又都有自己相对集中的居住区域。

2.3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方式

少数民族向城市的流动方式,与上世纪80年代起席卷全国的民工潮一样,基本是一种民间的自发的流动。这种流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个体或家庭为单位的流动。这种流动方式包括两种:这种流动指的是在城市中没有现成的老乡或亲友关系,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进入城市谋生。另一种是以亲友或老乡为中介的流动。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外出者都是借助亲友或老乡等媒介实现在城市中的就业或创业的。从笔者调查的情况看,在武汉从事拉面生意的绝大部分回族、撒拉族,从事餐饮、搬运、礼品经营等行业的大部分土家族,部分从事餐饮业的维吾尔族,都属于这种流动方式。

二、群体为单位的自发流动。这种流动方式主要也包括两种:

1、少数民族地缘群体结伴流向城市。所谓地缘群体,是指“基因”或地理位置关系而形成的群体”。来自同一地方的少数民族,通常为纽带结伴进入城市,彼此之间可能是亲属,也可能不是,在城市住,从事相同的谋生方式,进入或离开城市通常都是以群体为位。

2、少数民族业缘群体结伴流向城市。所谓业缘群体,是指“基于成员间劳动与职业间的联系而形成的群体”。少数民族流动者以相同的职业为纽带,组成相对稳定的群体,根据各地市场的需求流向不同的城市。

三、由政府部门组织的流动少数民族向城市的流动虽然以自发的流动为主,但也不乏一些有组织的流动。例如,云南省劳动厅自1991年起,由省劳务交流协会与深圳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期劳务输出协议。再如,1997年以来,西安市民委先后与陕西省安康、汉中、宝鸡及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等地市民委联系协作,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为渠道,在西安的一批大中型民族企业与宝鸡陇县固关回族乡、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等少数民族地区之间建立了长期的劳务输入、输出协作关系。

2.4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原因

1、经济收入差距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原因是多种多样,但主要原因还是经济因素。西方经济学家刘易斯等人认为,劳动者从农村迁入城市取决于城乡实际收入差距,只要城市工业部门的一般工资高于乡村部门的一般工资水平一个适当的比例,农民就愿意离开土地迁移

到城市中去谋求新的职业。

2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

3土地资源日益匮乏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但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人均耕地面积不断减少。从国土资源部对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来看,2003年全国耕地净减少量为3806.1万亩。这意味着我国耕地面积由2002年年末的18.89亿亩下降到2003年年末的18.51亿亩,人均耕地由1.47亩降为1.43亩。

4、政策因素

长期以来受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教育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人口的自由流动,往往受到人为地限制。城乡人口流动的管理制度与统包统配的劳动就业制度、城镇居民生活必需品计划供应制度、城市居民系列福利制度四位一体,高度协同,与二元户籍管理制度铸造了城乡居民流动的四道门槛,不仅严格禁止了农村人口自发流向城市,也阻碍了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使农业和农村以及农村人口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受到了一定限制,使各种社会关系严重失衡。随着城市体制的改革,城市门户逐渐开放,限制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有所松动,并逐渐放开粮油等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供应,这为农村人口比较自由地进入城市开展经商活动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第三章.少数民族人口流向城市存在的不利问题分析

3.1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身面临的问题

1劳动用工歧视问题

平等就业权是国家对公民生存平等保护在劳动权上的反映,而劳动用工中歧视流动人口包括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政策,人为地强化了城里人与乡里人的身份等级色彩。在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上,从事商业活动的流动少数民族不会因是少数民族而利益上受损,在职就业的流动少数民族也不会因是少数民族而在收入上比相同岗位的汉族低。但是,在求职过程中,却存在着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歧视现象。

2、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单位和部门对民族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不力。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确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不断地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消除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原则。

3、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

我国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带来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急剧增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规模逐年扩大,流动人口家庭化的现象也日益明显。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子女没有流入地的户口,没有机会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他们在流入地的受教育问题也变得日益严峻。

4、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由于不具有工作地的城市户口,没有城市居民身份,越来越多进城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除小商小贩的个体经营者外),为了能够迅速地就业,他们不得不答应雇主一些苛刻条件,这为他们将来的劳动权益被侵犯埋下了隐患。3.2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给城市带来的问题

1、经济活动中引发的民族矛盾或民族问题民族利益是指正当的、合法的、民族应有和应得的利益。民族利益是民族关系中的核心问题之一。公平合理的利益划分和享受,可使民族关系和睦。利益划分和享受上的不公平或差别,有可能导致民族间的矛盾和摩擦。

2、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问题外来的少数民族人员,大部分是好的。他们以诚实的劳动和合法经营促进了城市经济发展,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生活,但也有少数不法分子混迹其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这些不仅影响了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而且损伤了少数民族的形象,给城市民族关系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3、城市管理工作难度增加。在社会治安管理增,民族关系协调上都变得更加复杂。由于各民族文化背景不同,语言、习俗和宗教信仰上有着差异,加上我们一些执法部门和当地汉族群众对少数民族的习俗、禁忌不大了解,因而在执法和交往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影响民族关系的事情,而这类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影响较大。

第四章.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发展的积极影响

4.1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政治文化的影响

少数民族人口多数流向我国中部地区,那里大都南来北往,交通发达本来就是包容性很强的地方。少数民族人口的加入,促进了当地民族的融合,更加有利于执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以个民族互相帮助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政策。

从事民族歌舞或民俗表演。到目前为止,我国主要有三个以展示少数民族文化为主的大型民族村(园),分别是北京的中华民族园、

深圳的中国民族文化村和昆明的云南民族村,里面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表演队,通过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节目和民俗展演活动,为各地游客打开了一扇展示民族文化的窗口。在其他一些城市的旅游业中,也包含部分从事民族歌舞和民俗表演的流动少数民族。有此丰富了少数民族所在城市的娱乐活动,使当地文化多元化。

4.2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研究

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在一个地理区域范围内直接地、持续地接触,使得他们之间在生活和工作上的关系也逐渐显现出来。流动人口给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引发了很多积极的影响。

通过合理的相互间人口流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无疑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和共同进步目标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促进了城市

劳动力就业观念的转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发展丰富多彩的多样性文化,有利于促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学习内地的耕种技术、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

第五章.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发展对策

5.1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解决其基本生存发展问题

将流动人口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是由社会保障的公平属性所决定的,另一方面是由我国城镇化历史进程所决定的。解决流动人口社会保障问题的基本思路。要从城镇化和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为其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到城市后,既活跃了城市经济,又丰富了城市文化,为城市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历史、自然、地理等综合因素造成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素质不高,进入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处于经济状况欠佳的境地。所以,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各民的共同繁荣,我们要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帮助他们摆脱贫困。

5.2将少数民族管理与城市经济发展有机结合

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长远

规划。流动人口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表现会更突出。因此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特别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更要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努力使管理工作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5.3加强法制建设,维护少数民族人口合法权益

统计表明,来自闭塞、边远的民族地区年富力强的外出打工者大多数是当地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人群和家庭劳动的主力,但恰恰是他们最没有稳定的生活环境和相对固定的时间来接受普法教育。因为流动性太大,他们往往成为近年民族地区普法教育活动中的“漏网者”。因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应当成为今后的普法教育的重点。一方面需要劳务输出地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使他们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另一方面需要劳务输入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与《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相配套的法规、政策和办法,把城市民族工作纳入法制范畴,做到依法行政,避免工作中的随意性,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与服务,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按

照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原则开展协调服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办事。

5.4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搞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

1充分发挥社区的功能与作用。社区作为社会基本的细胞和城市各民族的共同归宿,是维系现代都市社会生活和居民家庭间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社区建设的好坏,对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物(领头人)的特殊作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籍贯、行业、民族等是其相互聚集的重要条件。由于有着相同的籍贯或民族,人们之间常常会形成松散但又密切的联系,在他们中间会有一位相当的核心人物起着重要作用的代表人物(领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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