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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从政行为,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现作出如下廉政承诺:

一、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务实工作,严于律己,转变作风,廉洁勤政,管好自己,带好队伍,认真抓好班子成员的廉政建设工作,做干净干事的模范。

三、严以律已,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绝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私人旅游和娱乐消费;不在本单位设立“小金库”;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各种营利性的市场经济活动;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做到清廉从政,正气一生。

四、发扬民主,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关系。不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讲政治、讲正气,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共谋发展。

五、奉公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政纪条规。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开拓创新,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六、从严要求,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

员的教育和监管。绝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在经济领域谋取不当利益。

七、牢记宗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带头反对奢靡之风,自觉抵制个人享乐、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行为。

八、弘扬文明,带头倡导廉政文化建设。崇尚科学文明、情趣健康的生活方式,讲操守,重品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借婚丧喜庆之机收敛财物,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单位:承诺人:

年月日

廉政承诺书

按照全县警示教育活动的安排,我代表龙林乡党委及班子成员做如下廉政承诺。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县委安排,对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述职述廉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领导为重点,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财经纪律为主要内容,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构建起全乡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和体系。

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通过抓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整体素质,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高筑道德长城,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和价植观,自警自醒、自励自约,时刻做到警钟长鸣,树正气、扬清风、触邪气、压歪风,从根本上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廉洁准则》要求,带头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乡村两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依法行政,清廉执政,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明明白白做人,不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插手工程建设,不乱摊派、不乱收费。

四、强化教育,加强干部工作纪律。乡党委将严格落实《礼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和《礼县村干部管理办法》,加强干部教育,强化检查管理,解决“四不问题”,推行“一岗双则” 兑现考核奖罚,从源头上抓、抓源头,搞好廉政教育,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强化纪律,加强约束,让干部健康成长。

五、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实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通过召开各级各类会议和采取其它形式公开、公示乡村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实行“一承诺两公开”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乡村两级聘请廉政监督员,实行公开监督,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改进工作失误和不足,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依法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推进阳光政务。

六、加强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乡党委、政府按《5.12地震灾后重建物资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全乡重建维修及相关资金物资实行统一管理,按标准发放,不挪用、不截留,保证资金安全运行,不出任何问题。并对各村资金发放实行检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制度。乡党委政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落实财经纪律,在乡村两级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成立财务领导小组,坚持重大财务支出会议民主研究,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用的不用、不该占的不占,不私设小金库,不乱花钱,不突击花钱,不违规花钱。

八、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无条件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人民群众手中,架起党和政府的“连心桥”。把粮食直补、农资补贴、退耕还林、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民政救济、计生优惠政策、合作医疗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给广大群众,着力缓解、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和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以上承诺,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廉政承诺书

在2011年里,我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集团公司和总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清正廉洁,勤奋工作,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特承诺如下:

一、承诺内容:

1、争做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表率。认真学习和宣传《廉洁从政准则》,始终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

2、争做执行廉政准则的表率。自觉遵守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八条禁令”、“25个不准”。

3、自觉遵守并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加强自身作风建设。

4、争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模范遵守集团公司及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争创一流业绩。

5、严格执行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的规定。

6、严格执行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名义的宴请。

7、严格执行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迁新居、过生日等名义大操大办。

8、在任何时候都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色情、迷信活动。

9、严格执行严禁利用和操纵信息化项目招投标等为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等规定

10、严格执行严禁违规向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各种费用等规定。

11、认真贯彻各项廉政建设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干部群众、社会各方面监督,决不发生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

二、承诺考核

(一)本人对以上承诺条款自觉遵守,并接受总公司纪检监督部门和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人签订和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本人同意将履行廉政承诺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接受组织对本人的考核与考评。

三、承诺追究

本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和有关廉政规定的行为,愿意按照集团及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关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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