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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及公务员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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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及公务员法专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50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

1.下列哪种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A.某卫生局副处长李某因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B.某市税务局干部沈某到该市某国有企业中挂职锻炼一年

C.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田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该市组织部门批准D.某地环保局办事员齐某对在定期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2.王某为某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一名科长,因违纪受到降级处分。下列何种说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A.王某对处分不服,可自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某县人事局提出申诉B.王某对处分不服申请复核时,复核期间应暂停对王某的处分

C.王某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但可以享受年终奖金

D.处分解除后,王某的原级别即自行恢复

3.关于行政许可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依法不属于某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应向当事人出具加盖该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B.行政许可听证均为依当事人申请的听证,行政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听证

C.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均应一律公开

D.所有的行政许可适用范围均没有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审查和决定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查,均应由行政机关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B.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C.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均应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

D.所有的行政许可均在全国范围内有效5.行政行为在空间上的表现形式和在时间上的跨度,包括行政行为方式、步骤、次序、时限等不可分割的内容的是()。A.行政程序 B.行政诉讼

C.行政复议

D.行政处罚6.2007年5月2日,吴某到某县郊区旅社住宿,拒不出示身份证件,与旅社工作人员争吵并强行住入该旅社。该郊区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派出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该处罚决定

B.派出所不可以当场作出该处罚决定C.公安机关无须将此决定书副本抄送郊区旅社

D.吴某对该罚款决定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7.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B.行政机关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单据实施处罚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C.对情节复杂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D.除当场处罚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8.某区政府在整顿市容时对某个农贸自由市场作出了关闭的决定,该行政行为属于()。

A.行政确认行为

B.行政征收行为

C.具体行政行为

D.抽象行政行为9.199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

登记,此后连续四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0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02年4月,工商局又作出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到变更前状态的决定。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问题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工商局的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2001年7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

B.2002年4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C.2004年6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是对前两次处罚决定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

D.对于万达公司拒绝纠正自己违法行为的情形,工商局可以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为由作出处罚

10.对王某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并立即收缴了该罚款。关于缴纳罚款,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B.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5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C.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2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D.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5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11.关于行政处罚和刑罚的折抵,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拘役B.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有期徒刑

C.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折抵没收财产D.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12.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13.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下列哪一个?()

A.市国有资产管理局B.市经济贸易局C.市人民政府D.区人民政府1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A.可以申请复议B.不得申请复议C.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复议D.撤诉后再申请复议

15.张某因不服税务局查封财产决定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查封决定,但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查封决定违法,决定予以撤销。对于查封决定造成的财产损失,复议机关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A.解除查封的同时决定被申请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B.解除查封并告知申请人就赔偿问题另行申请复议

C.解除查封的同时就损失问题进行调解D.解除查封的同时要求申请人增加关于赔偿的复议申请

16.某县工商局以某厂擅自使用专利申请号用于产品包装广告进行宣传、销售为由,向某厂发出扣押封存该厂胶片带成品通知书。该厂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某县工商局的扣押财物通知书,并提出下列赔偿要求:返还扣押财物、赔偿该厂不能履行合同损失100万元、该厂名誉损失和因扣押财物造成该厂停产损失100万元。后法院认定某县工商局的扣押通知书违法,该厂提出的下列何种请求事项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A.返还扣押财物B.某厂不能履行合同损失100万元

C.某厂名誉损失D.某厂停产损失100万元

17.某县公安局因彭某拒绝交纳罚款,将彭某汽车扣押。一个月后,该局通知彭某将汽车领回,但该车在扣押期间被使用,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到部分损坏。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B.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授权,否则构成违法

C.某县公安局退回被扣的汽车只是解除财产扣押的行为,而不是对扣车行为违法性的确认

D.某县公安局应满足彭某提出赔偿其汽车维修费、养路费和汽车停运期间的收入损失的要求

18.两刑警在追击某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租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不幸被犯罪嫌疑人炸毁,司机被炸伤,犯罪嫌疑人被刑警击毙。该司机正确的救济途径是下列哪一项?()

A.请求两刑警给予民事赔偿B.请求两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赔偿

C.请求两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补偿D.要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给予民事赔偿

19.在行政诉讼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的是()。

A.原告B.被告

C.谁主张谁举证D.人民法院

20.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

A.法律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D.规章

21.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的情形是()。A.行政强制执行违法B.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C.行政处罚违法D.行政强制措施不当

2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

A.90 B.60 C.30 D.15 23.对浙江省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

A.国务院;提起行政诉讼

B.浙江省政府;提起行政诉讼或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C.国务院;终局裁决

D.浙江省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24.下列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某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向甲公司颁发了房屋租赁许可证,乙公司以此证办理程序不合法为由要求该办公室撤销许可证被拒绝。后乙公司又致函该办公室要求撤销许可证,办公室作出“许可证有效,不予撤销”的书面答复。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书面答复

B.某区审计局对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过程中,对丙、丁公司协议合作开发的某花园工程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后向丙、丁公司发出了丁公司应返还丙公司利润30万元的通知。丁公司对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C.某市经济发展局根据A公司的申请,作出鉴于B公司自愿放弃其在某合营公司的股权,退出合营公司,恢复A公司在合营公司的股东地位的批复。B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D.某菜市场为挂靠某行政机关的临时市场,没有产权证。某市某区工商局向在该市场内经营的50户工商户发出通知,称自通知之日起某菜市场由C公司经营,各工商户凭与该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个人资料申办经营许可证。50户工商户对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25.2001年5月某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对甲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公安局将甲带至局内留置盘问48小时,搜查了甲的住处,扣押了搜出的现金10万元,冻结了搜出的20万元银行存款,并对甲实行监视居住。次年1月,公安局以甲刊登虚假广告、

骗取学生学费为由,决定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解除冻结。此后公安局一直未对甲诈骗一事作出处理,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何种行为可以成为法院的审理对象?()

A.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B.扣押现金10万元

C.冻结20万元银行存款D.留置盘问48小时

26.王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A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B区。2002年1月王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A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王某被留置于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王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乙市A区人民法院

D.乙市B区人民法院

2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A.合法性B.合理性

C.适当性D.合法性与合理性28.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决定受理此案B.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

C.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D.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29.潘某不服某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卫生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潘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一周后,卫生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处罚决定相同的决定。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潘某可以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该案

B.潘某可以对法院所作的准予撤诉裁定提出上诉

C.潘某可以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

D.潘某可以对卫生局新的处罚决定提起诉讼

30.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下列哪一行为人民法院须征得原告同意才能实施?()A.允许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B.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C.追加被告D.决定合并审理31.法院在审理某药品行政处罚案时查明,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拒绝听取被处罚人甲的陈述申辩。下列关于法院判决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B.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程序瑕疵,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D.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32.法院因主要证据不足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被告以同一事实与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确认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B.确认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

C.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D.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33.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规章之间不一致的,应报请()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A.最高人民法院B.最高国家权力机关C.最高人民检察院D.国务院

3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事实

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l00元B.20元

C.200元D.50元

35.行政授权的依据是()。

A.宪法、法律、法规

B.法律、法规

C.法律、法规、规章

D.法律、行政法规

36.根据《公务员法》,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具体不包括以下哪一方式?()A.调任B.转任C.轮换D.挂职锻炼

37.公务员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不应予以辞退?()

A.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B.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C.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D.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

38.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A.乡、镇人民政府

B.公安派出所

C.街道办事处

D.国务院办公厅

39.公务员本人申请并经批准可以自愿提前退休的条件不包括()。

A.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B.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C.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D.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40.林某不服县农业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农业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林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诉。一周后,农业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处罚决定相同的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林某可以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审理

B.林某可以对法院准予撤诉裁定提出上诉

C.林某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申请再审

D.林某可以对农业局新的处罚决定提起诉讼

4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拘留的说法正确的是?()A.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拘留的处罚B.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违法的相对人实施行政拘留

C.省级人大制定的法规可以设定拘留的行政处罚

D.市辖区公安分局有权决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相对人实施拘留

42.()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可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法律B.法律、行政法规C.法律、法规D.法律、法规、规章

43.公务员辞去公职,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日内予以审批。

A.十五,三十B.六十,九十C.七,十五D.三十,九十

44.张某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在朝阳区有一处商业用房,市拆迁办(在西城区)决定对其房屋拆迁,张某不服,诉至法院,应由()受理。

A.朝阳区法院B.东城区法院C.西城区法院D.以上三个法院都可以

45.在我国,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的分类中不包括()。

A.国家级正职B.巡视员

C.厅局级副职D.乡科级副职46.定期考核的结果影响着公务员的任职。导致按照规定程序降低公务员一个职务层

次任职的定期考核结果是()。

A.合格B.称职C.不合格D.不称职

47.A县环保局在环境执法中,发现B企业存在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经过其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市环保局的批准,决定对B企业罚款10万元,罚款单盖上A 县环保局的公章。B企业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为此,B企业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

A.A县环保局B.C市环保局C.A县环保局或者C市环保局D.A 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

48.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可以委托下列哪种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A.其他国家机关B.其他行政机关

C.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D.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社会团体49.关于行政处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B.受他人胁迫有行政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C.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D.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必须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50.蓝天市文化局和公安局在2006年一次联合执法中发现本市B区的楚天歌舞厅存在安全隐患,以共同名义对其给予2000元罚款,楚天歌舞厅不服,向B区人民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区人民政府应该受理

B.B区人民政府告之楚天歌舞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C.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10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

D.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二、判断题。判断下列所给出命题的正确与否,正确的填涂A,错误的填涂B。1.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

2.行政诉讼即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查的司法活动。()

3.行政诉讼审查的对象是行政争议。()4.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意味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完全相同。()

5.国家行政机关的各种行为,统称为行政行为。()

6.行政机关在进行活动时总是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出现。()

7.行政行为依行为对象做标准可以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8.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

9.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途径。()10.行政复议一经作出即发生效力,对人民法院也具有拘束力。()

11.复议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复议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2.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管理法规,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13.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不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

14.国家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制度是留住人才保障机制。()

15.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

三、多项选择题(本部分5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是正确答案。)1.下列行为载体所承载的行政行为中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A.某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某胡同的拆迁决定

B.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奥运会期间交通管制的通告(该通告规定了奥运会期间某些道路在某些时段的禁行以及限制通行的内容)

C.某市政府制定的关于进出该市的车辆的收费标准

D.某部委发布的要求所有的医院均不得与某企业签订某种药品买卖合同的通知2.甲企业申请的某采矿许可有效期限将于2006年10月1日届满。甲欲延续这一许可,则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A.甲应当在2006年10月1日之前的一定期限内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B.地方规章规定该类行政许可申请延续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45日前提出,甲决定在2006年10月1日的45日前提出申请C.行政机关接受甲的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D.行政机关如果接受甲的申请后在2006年10月1日以前仍未作出是否准许延续的决定,则视为许可不予延续,甲需重新申请

3.村民周某向其所在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在其所在村内一块闲置土地上建房。乡人民政府审查后予以批准,签发了房屋建房证。但在周某建房过程中,乡人民政府发现周某建房与所在村建设规划不符,马上通知周某停建,另行解决建房用地。周某继续施工。乡人民政府因此作出责令周某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理决定。周某欲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周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B.如果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维持乡人民政府的拆除建房的处理决定,乡人民政府应赔偿周某因拆房而遭受的直接损失C.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可以对周某和乡人民政府间的行政赔偿纠纷进行调解D.人民法院审理乡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时不能调解

4.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职权属于监察机关职权?()

A.责令违纪案件单位不得变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B.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C.依法没收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

D.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财务帐目

5.某村瓜农赵某拉一车瓜到县城出卖,遇到一伙人哄抢,其子急忙到城关派出所报案。时值中午,值班民警以不能离开为由推脱,未采取任何措施,致使瓜被抢。赵某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应作何种复议决定?()

A.行政赔偿决定B.确认派出所行为违法决定

C.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决定D.维持决定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解析:根据《公务员法》规定:

第六十六条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B正确。

第九十七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C错误。

第九十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D项的情形不包括在内。

2.【答案】C。解析:根据《公务员法》规定:

第九十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A错误。

第九十一条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B错误。

第五十八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C 正确。

第五十九条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D错误。

3.【答案】A。解析:《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A正确。

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B项行政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听证的说法错误。

第40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第5条第2款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C将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排除,错误。

第41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这一规定强调了前提是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而非所有的行政许可,所以D错误。

4.【答案】B。解析:A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可以看出,并不是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查,均应由行政机关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B项正确。《行政许可法》第38条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因此,无论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还是不予许可决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39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所以,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并不是都要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

D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41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许可均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5.【答案】A。解析: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作出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间的总和。行政

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诉讼制度。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指有处分权的行政机关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以上定义,可知题干中的概念指的是行政程序,所以选A项。

6.【答案】A。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所以派出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A项正确,应选。第10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所以派出所不能当场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B错误,不应选。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郊区旅社在这里是被侵害人,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郊区旅社,C错,不应选。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不再复议前置。D错误不选。

7.【答案】D。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2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根据该法第56条,选项B正确。根据该法第38条第2款,选项C正确。根据该法第40条,选项D中“除当场处罚外”错误,应当是“除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外”。

8.【答案】C。解析:行政确认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所具有的确认或否定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或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等。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缴一定数额金钱或者实物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题干中某区政府是针对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单方行为,因此选C项。

9.【答案】A。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万达公司的行为已经超过时效,行政机关不能再就其行为给予处罚。

10.【答案】C。解析:《行政处罚法》第50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11.【答案】C。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

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12.【答案】A。解析:甲是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被乙打伤,甲是代表国家,而不是以其私人身份与乙发生了冲突关系,甲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并非民事主体间的民事关系。其医药费营养费和其他伤残的费用是由国家补偿的,不由乙来赔偿,也就不能转化为甲和乙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应当选B。其次,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乙的行为侵害的是行政机关的执法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讲,甲不但不是行政相对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因此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答案选A。

13.【答案】C。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故选C。

14.【答案】B。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选项B为正确答案。

15.【答案】A。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据此,张某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应当在撤销查封决定的同时,责令税务局赔偿因查封决定给张某造成的财产损失。答案选A。

16.【答案】A。解析:国家赔偿的范围只包括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也不包括精神损害的赔偿。对于县工商局的违法扣押行为,某厂只能要求返还扣押的财产。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失属于可得利润的损失,名誉损失属于精神损害的范围,依法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至于停产损失,只在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时适用,而且只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某厂并未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或责令停产停业,也并不确定停产的100万元是否属于经常性、必要的费用开支。

17.【答案】D。解析:A项正确。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防止和制止可能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或者进行行政调查、检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采取的国家行政强制措施。常见的强制措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对公民身体强制检查;对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对产品的检验等等。本题中,某县公安局因彭某拒绝交纳罚款,将彭某汽车扣押,因此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B项正确。行政机关作为法律的执行机关,其职权必须来自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只有法律、法规赋予其职权才能作出行政管理活动,特别是对公民权利加以限制的行为,应当实行“无法律则无行政“的规则,否则就会构成行政违法。行政强制措施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限制,所以,行政机关作出这一行为必须要有法律、法规的授权。

C项正确。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是根据合法标准确定的,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权限、条件程序等,而某县公安局退回被扣的汽车只是解除财产扣押的行为,不能表明是对扣车行为违法性的确认。

D项错误。《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本案中,县公安局只赔偿汽车维修费,对于养路费和汽车停运期间的收入损失不是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所以不予赔偿。关于行政赔偿的范围,要特别注意

的是,针对损害财产权的行政赔偿范围仅限于直接损失,对于间接损失,国家不予赔偿。

18.【答案】C。解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如果是其职务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的,应当由国家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者补偿的责任。本案中的两刑警是在行使职权,相应的责任不应由他们直接承担。因此,A选项错误。

从本题的题干看,两刑警并没有违法行使职权,因此国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B选项错误。

出租车被炸毁,司机被炸伤,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的,应当由犯罪嫌疑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已经去世,只能要求其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给予赔偿,D选项也是不严密的,不应选。两刑警合法行使职权,租用出租车,出租车被炸毁、司机被炸伤与两刑警的职务行为有关,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国家对此也应当对此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因此,C选项正确。

19.【答案】B。解析:《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0.【答案】D。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21.【答案】B。解析: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享有有限的变更权,法院的变更权只适用于行政处罚行为,且只适用于显失公平的行政处罚行为。选项B为正确答案。

22.【答案】B。解析:《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3.【答案】D。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题目中对浙江省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浙江省政府提出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4.【答案】A。解析: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即法律规定的法院受理审判一定范围内行政案件的权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这类行为并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发生实际的变动,因此不能作为被诉的对象。A项某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作出“许可证有效,不予撤销”的书面答复,就是重复处理的行为,没有实际影响到乙公司的权益,所以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某区审计局丙、丁公司发出了丁公司应返还丙公司利润30万元的通知,侵犯了丁公司的财产权,所以应该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某市经济发展局作出的鉴于B公司自愿放弃其在某合营公司的股权,退出合营公司,恢复A公司在合营公司的股东地位的批复,也侵犯了B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也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某市某区工商局要求该市场内经营的50户工商户凭与该C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个人资料申办经营许可证,这侵犯了50户工商户的经营自主权,所以如果不服可

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25.【答案】A。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1条第2款第2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这一条款,公安机关的行为构成刑事司法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刑事立案之后在侦查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实施;(2)在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范围内;(3)针对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对甲的留置盘问、搜查、扣押其现金、冻结银行存款、监视居住,都是刑事强制措施,属于刑事司法行为,不可提起行政诉讼;但公安局决定对其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不属于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的行为,是行政处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1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

26.【答案】B。解析:A项不应选。《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在本题目中,王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王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A区,王某人身自由被限制地是乙市B区、被告所在地是乙市A区,这三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B项应选。基于A项的理由,甲市B区只是王某的工作单位所在地,题目中也没有表示出属于经常居住地,所以,不属于原告所在地,该地法院对此案件没有管辖权。C项、D项不应选,理由同A。

27.【答案】A。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选项A正确。

28.【答案】A。解析:《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下列条件:①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如果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说明对相对人或相关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依旧是原具体行政行为,应该由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作被告;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或相关人权益产生影响的就不再是原具体行政行为,而是行政复议决定行为,因此由行政复议机关作被告。

本题中市公安局改变了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其行政复议决定行为对相对人王某的权益产生了影响,因此应由市公安局作被告,王某的起诉符合条件,法院应决定受理此案。故应排除选项B、C、D。29.【答案】D。解析:A项错误。由于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准予撤诉的裁定,诉讼程序已经终结,所以潘某不能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该案。

B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本题目中人民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并没有任何错误,所以潘某既不能对

法院所作的准予撤诉裁定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

C项错误。理由同B。

D项正确。卫生局在案例结束后,又作了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行为,属于一个新的行政行为,潘某可以对卫生局新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30.【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23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另参见该解释第46条、第50条,《行政诉讼法》第27条。

31.【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57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药品监管局未听取被处罚人的陈述申辩即作出处罚决定,属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无效,所以C正确,ABD错误。

32.【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54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项、第55条的规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的规定处理”(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所以本题选D。

33.【答案】D。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选项D正确。

34.【答案】D。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D项为正确答案。

35.【答案】B。解析:我国通常意义上的行政授权概念有其独特的内涵,系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选项B正确。

36.【答案】C。解析:《公务员法》第63条规定:“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C正确。

37.【答案】D。解析:《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综上,D不符合辞退条件,应选。

38.【答案】D。解析: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的内设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乡政府是一级政府,A不选。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公安派出所在警告和500元以下罚款具有处罚权,作出此决定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B不选。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C不选。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的办事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D应选。

39.【答案】B。解析:《公务员法》第88条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可知B项不是申请自愿提前退休的条件。

40.【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可知,林某不可以再向法院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诉讼,但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撤销原裁定。本题中林某的撤诉申请已经发生效力,法院已经裁定准予撤诉,不能再撤回起诉,排除选项A。可以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知选项B错误,不选。从题干可以看出,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并没有错误,林某不能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申请再审。而林某对农业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处罚决定相同的新的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41.【答案】D。解析:《立法法》第8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A、C错误。《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公安机关享有行政拘留权。B错误,D正确。

42.【答案】A。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4款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43.【答案】D。解析:《公务员法》第80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选项D为正确答案。

44.【答案】A。解析:因不动产引起的行政诉讼,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注意,诉讼管辖的被告主义原则和不动产管辖原则发生冲突的时候,人民法院按照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45.【答案】B。解析:《公务员法》第16条规定:“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17条第2款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故B项正确。

46.【答案】D。解析:《公务员法》第47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D应选。

47.【答案】A。解析: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过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上盖章的行政机关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本题虽然经过C市环保局批准,但是对外生效的法律文书是A县环保局作出的,所以被告为A县环保局。48.【答案】B。解析: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注意,行政许可只能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而在行政处罚中则可以委托其他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49.【答案】C。解析:《行政处罚法》第17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规章不能授权,A错误。第27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B错误,是“应当”,而不是可以。第51条第(一)项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C正确。第37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D错误。

50.【答案】D。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本法第12条、第13条、第

14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第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综上,D正确。

二、判断题

1.【答案】A。

2.【答案】B。

3.【答案】A。

4.【答案】B。

5.【答案】B。

6.【答案】B。

7.【答案】B。

8.【答案】A。

9.【答案】B。

10.【答案】B。11.【答案】A。

12.【答案】B。

13.【答案】B。解析: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他机关;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14.【答案】A。

15.【答案】A。

三、多项选择题

1.【答案】AD。解析: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对象所实施的行为。一般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有时也以非规范性文件表现,如针对不特定人或事的一次性适用的决定、通知等。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特定的人或事为对象所实施的行政行为。由此解析可知A、D项中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B、C项中的行政行为则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2.【答案】AB。解析:行政许可有效期限届满,并不自动延续,而是需要被许可人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0条的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提出申请的期限为该行政许可有效期限届满前的一定日期,而不能在行政许可期限届满后提出。甲行政许可的有效届满期为2006年10月1日,应当在此之前的一定期限内提出。A 选项说法正确。甲在地方规章有着不同于行政许可法一般期限情况下,依照规章规定的45日提出延续申请的做法是正确的。B选项判断正确。行政机关接受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应当在行政许可有效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但行政许可并未统一规定作出延续决定的期限为30日。C选项说法错误。行政机关应当是在2006年10月1日

以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决定。行政机关超越这一期限未作决定,则视为甲的行政许可已经被准予延续。D选项说法错误。3.【答案】ABCD。解析:乡政府的拆除建筑物的处理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周某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且乡政府的前后截然相反的两行为给周某造成财产上的侵害,相对人可以提出赔偿请求;行政诉讼不适于调解,但赔偿部分可以由法院进行调解。

4.【答案】AD。解析:《行政监督法》第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二)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第20条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

(二)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三)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四)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

第21条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必要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上述三条是关于行政监察措施的规定,其主要考点有:

(1)行政监察措施的种类。(2)要注意查询存款与冻结存款的区别。查询存款,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即查询存款要经批准。冻结存款,要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即冻结存款要申请保全。

5.【答案】ACD。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城关派出所不履行职责,按照《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决定城关派出所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但是本题中因为瓜已经被抢,行政复议机关再作这样的决定已无实际意义,此时行政复议机关应作出确认违法的决定。故B项为正确选项。

A项行政赔偿决定的作出,应基于行政复议申请人的申请。本案中赵某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同时本案又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复议机关依职权作出赔偿决定的情形。所以不应作出赔偿决定,故而A项是错误的。

本部分为法律部分,是所有事业单位考试中的重头戏,题目所占比也是比较大。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

公务员法学习专题6

? o o o o
1、(单选题)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的是( )培训。
A.在职 B.专门业务 C.任职 D.初任
正确答案:D
? o o o o
2、(单选题)公务员受到开除处分的法律后果是( )。
A.解除处分后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B.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的,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 C.自处分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D.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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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选题)下列关于公务员兼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 B.可以兼职,但须作适当限制 C.可以在机关外兼职 D.不得在机关外兼职
正确答案:D
?
4、(单选题)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 续教育的要求进行( )培训。
o o o o
A.专门业务 B.专业技术 C.更新知识 D.提高工作能力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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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选题)公务员受撤职处分的法律后果是( )。
A.受处分时间为 18 个月 B.不一定降低级别 C.受处分时间为 12 个月 D.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正确答案:D
? o o o o
6、 (单选题) 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 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 可以 ( ) 。
A.留任查看 B.加重处分 C.免予处分 D.减轻处分
正确答案:C
? o o o o
7、(单选题)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 )。
A.36 个月 B.24 个月 C.12 个月 D.48 个月
正确答案:D
?
8、 (单选题)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 对公务员进行( )培训。
o o o o
A.分级分类 B.业务 C.心理 D.素质
正确答案:A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注:此表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审批机关留存。

《奖励审批表》填表说明 一、填写要求 1.完整。要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 2.准确。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与本人档案内容相一致。 3.填写表格一律用仿宋国标字体,“简历”和“主要事迹”用小四号,职务栏如职务较多可适当缩小字体,其余用仿宋国标四号字。 4.“主要事迹”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5.总体上填写要注意表格美观,适当调整。 二、如何填写 “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出生地”、“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基本信息要与《任免审批表》填写一致。具体如下: 1.“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2.“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3.“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4.“政治面貌”要写“中共党员”或“群众”或其他党派,如“民进党”。 5.“照片”栏中贴2寸彩色照片,打印出来。 6.“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学历要写清楚“大专”

“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7.学位要写清楚“学士”“硕士”,没有学位要填写“无” 8.工作单位要主要职务单位的规范全称。 9.“职务”要填写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及兼任的重要职务,如“党组成员、副局长”或“党组成员、副局长兼XX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名称要与简历段最后一行填写一致。 10.“拟授奖励”只写“记三等功”或“嘉奖”,格式居中。 11.“奖惩情况”栏,填写近3年省部级以上奖励情况,没有请填“无”。 12.“年度考核等次”栏,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13.“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比较规范的名称。 “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文化大革命”期间毕业留校待分配的,待分配时间应另段填写“留校待分配”。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党内职务以中央和各级党委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行政职务(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免或有关会议通过或选举的时间为准;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一并任免的,可按党内批准的时间合并填写。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

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之比较

《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之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原来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它的颁布实施意义重大,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这段时间我通过认真阅读这两个法律文本,总结出了《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之间的一些区别,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务员法》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使公务员的范围扩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即《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的公务员仅指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而《公务员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才算是公务员:一是必须是依法履行公职,二是使用行政编制,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是公务员。由此可见,公务员包括七大类机关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把上述机关的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范围,将有利于加强对机关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和保持干部队伍的整体性。

第二,完善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虽然也规定了国家实行职位分类制度,但是却没有详细划分职务类别。而《公务员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第三,实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公务员法》第十二章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法》还规定了许多其他关于公务员工资福利的制度,如:“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

xx同志在全市公务员法培训班上的讲话【DOC范文整理】

xx同志在全市公务员法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从明年1月1日起,《公务员法》将正式开始实施。为了使全市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了解和熟悉《公务员法》,明确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目的和重大意义,掌握《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程序,为正式实施《公务员法》奠定坚实的基础,按照省、黑河市委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开展《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今天开始,对全市党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公务员法》培训。我市的处级干部由黑河市进行培训。我市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的培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科级干部培训分5期进行,一般干部分10期进行,计划将全市党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全面轮训一遍。今天,我市的批科级干部《公务员法》培训班就正式开班了,而且参加首次培训班的同志大多为各部门、各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借此机会,我就做好这次全市的《公务员法》培训强调几点意见: 提高认识,增强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公务员法》的制定出台,非常必要,意义重大。《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进入了

一个依法管理的新阶段,为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公务员作为治国理政主体,依法履行公职,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其素质和能力决定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管理水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法规来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公务员的工作质量和效果,直接决定着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管理,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机关工作系统,保证机关工作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从而卓有成效地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通过这次的大规模培训,以此来不断提高全市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公务员公共服务的本领,提高公务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本领,提高公务员善于学习、善于调查研究、善于自主创新的本领,使全体公务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我们举办这个培训班,就是为了使大家进一步提高对《公务员法》出台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理解和掌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从而使这次培训班取得预期的效果奠定思想基础。 第二、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和内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 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由中央另行发文明确。 第四条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提出意见,中共中央委托中央组织部审批;中央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委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审批后,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备案;市(地)、县级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委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比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提出意见,国务院委托人事部审批;国务院各部委、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各部委、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提出意见,报人事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人事部备案;市(地)、县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审批。 特殊需要列入参照管理的单位,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中共中央或者国务院直接确定。 第五条申请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参照管理的请示; (二)获得法律法规授权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依据; (三)设立机构的批准文件; (四)单位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 (五)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公务员法2020实施细则全文

公务员法2020实施细则全文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职务和级别、招聘、考核、任免、晋升和解雇、奖励、纪律处分、培训、交流和回避、工资和福利保险、辞职和解雇、退休、投诉和指控、任用、法律责任和附例共18章,10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务员的国家法律制度。与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许多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具有新的特点,因此常被称为新公务员法,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是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则,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和权利、公务员的职位和级别、公务员管理机构和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 二是关于公务员各方面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公务员的招聘、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培训、回避交流、工资福利保险、退休、投诉、检举、任用等。《公务员法》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又有了一些新的发展和特点: 一是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

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以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限。中国共产党机关、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工作人员都是参照管理的。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 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执行公务,隶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财政承担工资、福利的人员”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依法执行公务的三个条件的工作人员被纳入国家行政机关,由国家财政支付工资,就被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这不仅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实际,而且有利于加强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维护干部队伍的廉洁性,有利于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 第二,《公务员法实施细则》总结吸收了近十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的一些新成果,如竞聘聘任、公开选拔、任用预告、任期制度、试用制度、部分职位聘任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公务员制度,保持了公务员制度与时俱进的生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结合制度的要求,新公务员法对现行职务级别制度进行了改革和完善,使职务与职级关系更加合理。 第三,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根据公务员职务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公务员职务分为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改变了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多篇)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 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于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 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一个国家的人事制度,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都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我国政治体 制的特点和要求。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西方文官制度强调 所谓文官的“政治中立”,要求文官不得参加党派活动,对各党派保持“中立”。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表明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性质:它是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 第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西方国家强调文 官管理是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脱钩,党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组成部分,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主要表现为党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同时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如各级政府的重要干部,都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命。第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充分体现德才

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实施方案

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XX〕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问题的通知》(川人发〔XX〕4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集中审批参照〈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市组通〔XX〕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适应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稳步

推进。通过公务员法的实施,逐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规章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工作人员队伍,为全县招商引资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参照管理的人员范围 根据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巴市组通〔XX〕66号文件规定,我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 下列人员不列入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范围: 1、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

2、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三、职位设置 按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局机构的通知》(机编发〔1999〕44号、机编[XX]40号、机编[XX]124号文件精神,核定19名事业编制,设局长1名,按正科配备;副局长2名,按副科配备。现实有非工勤身份15人,其中正科1名,副科3名,工勤身份3人。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中发〔XX〕9号文件附件四)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拟设置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0名。详见局职务职数核定表(附件1)。三、参照管理的人员登记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全员培训考试题及答案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全员培 训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A.工作年限满三十五年 B.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 C.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D.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正确答案:B;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2.定期考核以()为基础。 A.领导评价 B.群众评价 C.民主测评 D.平时考核 正确答案:D;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3.公务员有()情形的,不得辞去公职。

A.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B.重要公务处理完毕 C.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巳终结不作处理的 D.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巳终结不作处理的 正确答案:A;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4.实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人员过渡后,要及时做好()工作。 A.工作人员登记 B.职务与级别确定 C.工资套改 D.工作人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 正确答案:D;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5.列入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进行管理。 A.依据事业单位有关规定 B.依据行政机关管理规定 C.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 D.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和事业单位有关规定 正确答案:C;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6.县级以下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过渡考试初审由()负责。

A.本单位 B.所在机关 C.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D.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C;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7.单位参照管理前聘期已满未办理续聘手续,()可以确认聘用关系。 A.因单位原因未办理续聘手续且目前仍在编的人员 B.因个人原因未办理续聘手续且目前仍在编的人员 C.因单位原因未办理续聘手续且目前仍在编在职的人员 D.因个人原因未办理续聘手续且目前仍在编在职的人员 正确答案:C;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8.调任人选调入省级机关任职的,其学历要求()。 A.必须是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 B.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C.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D.可以是中专文化程度 正确答案:B;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9.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国家公务员法知识问答

这是我国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是我国民主法制是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法律。它的制订颁布,一部干部人事领域的法律,是我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干部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里程碑。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标志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科学化的轨道,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迈上了法制化、规范化、为了帮助广大公务员学习必将推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空白,对公务员法的主要我们特设了学习公务员法问题解答专栏,和贯彻公务员法的精神和要义,内容以问答的形式进行解读。 1、问: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有何重要意义? 答: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健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具有里程碑意义。二是必将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公务员法将十多年来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新成果,如竞争上岗、公开选拔、职位聘任以及领导干部任职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和引咎辞职制等,进行总结吸纳,上升为法律,有利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三是必将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管理干部的方法,用法律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问:如何理解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与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括性规定,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与权利,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二是关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处分、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等。公务员法以暂行条例为基础,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有一些新的发展和特点。 一、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政协机关和各民主党人大机关、中国共产党机关、公务员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派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是参照管理。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只要符合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条件的工作人员,都将纳入公务员范围进行管理。这样既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现实情况,又有利于加强对机关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和保持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性,有利于干部在不同机关之间进行交流。至于具体哪些人员是公务员,公务员法中未列举的,将由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具体规定。 二、总结吸收了十余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些新成果,如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转任登记表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籍贯户口 所在地 政治 面貌 健康 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取得公 务员或 参公身 份时间 取得公 务员或 参公身 份方式 1、过渡 2、考录 3、调任 4、政策性安置 5、其它 学历学位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拟转任单位及职务 拟转任单位规格行政 编制数 实有 人数 拟转任 职务职数 空缺 职数 简历

奖惩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与本人 关系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户口 所在地 调出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调出单位 主管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转任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转任单位 主管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审批机关 意见(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于档案记载相一致。 2、“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到月。 3、“民族”要写全称。 4、“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民主党派填写规范简称。 5、“健康状况”根据调任人员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6、“拟转任单位规格”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规格,填写“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 7、“行政编制数”填写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实有人数”填写调入单位时的总人数,不包括工勤人员。 8、“调出单位意见”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署意见,“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签署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意见,跨区域调动的要签署具有调配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意见。

公务员法培训复习题库(答案)

公务员法知识学习题库 第一部分 单选:以下各题只有一项答案是正确的。 1、下列哪些人员属于公务员法所称人员? A.在国家机关中工作的人员 B.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C.履行公职的人员 D.行政工作人员 答:B 2、下列人员符合公务员条件的是哪个?() A.张三,28周岁,研究生学历,患精神分裂症 B.李四,17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品行 C.王五,美籍华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赵六,22周岁,身体健康,大专毕业 答:D 3、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中哪个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A.依法履行公职。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D.三项均属于。 答:B

4、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那些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A.九三学社机关的工作人员。B.基层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 C.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D.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 答:C 5、下列哪项属于公务员范围? A.工会职工。B.消协工作人员。 C.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D.中国民主同盟机关的工作人员。 答:D 6、下列哪个人员不是公务员? A.人大机关工作人员。B.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 C.政协机关工作人员。D.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答:D 7、下列那一项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A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司法资格证书。B身体健康。 C无刑事犯罪纪录。D大专以上学历。 答:D 8、公务员的任用,坚持的原则。 A.勤能并重 B 管理与监督并重C.为才是用 D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答:D 9、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是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A.资历 B 德才 C 具体的工作实绩 D 工作效率 答:C

公务员法学习专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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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应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 )。
o
A.优先录取
o
B.适当照顾
o
C.统一对待
o
正确答案:B
D.降分录取
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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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选题)《公务员法》对领导成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 )。
o
A.聘任制
o
B.任期制
o
C.选任制
o
正确答案:B
D.委任制
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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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选题)公务员遇有需要任免职务情形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
定的程序任免其职。此适用于( )。
o
A.合同制
o
B.聘任制
o
C.委任制
o
D.选任制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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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选题)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该( )。
o
A.免职
o
B.不予录用
o
C.撤职
o
正确答案:D
D.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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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选题)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
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此适用于( )。
o
A.合同制
o
B.选任制
o
C.委任制
o
正确答案:B
D.聘任制
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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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单选题)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方式是( )。
o
A.半年度考核
o
B.两年度考核
o
C.年度考核
o
正确答案:C
D.季度考核
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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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单选题)在本机关或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产生( )。
o
A.乡科级正职
o
B.厅局级副职
o
C.厅局级正职
o
D.县处级正职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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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单选题)国家公务员的录用标准是( )。
o
A.品学兼优
o
B.选贤任能
o
C.德才兼备
o
正确答案:C
D.又红又专
用户选择: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公务员法(一)

公务员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一、公务员的概念 《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是依法履行公职。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 (2)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公务员必须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序列、履行公职的人员。 (3)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也就是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但并不是财政供养的人员都是公务员。 一、公务员制度坚持的原则 《公务员法》第4条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公务员管理的一般原则 (一)公开的原则 公开的本意是不加隐蔽。公开的主要要求包括两点:一是法规、政策公开,二是行政行为公开。 (二)平等的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务员管理的平等原则是宪法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公务员制度中的体现和反映。 (三)竞争择优的原则 即在公务员的录用、公开选拔和职务晋升等方面,引入竞争机制。在公开、平等的基础上,在报考者之间、公务员之间展开竞争,实行优胜劣汰,优升劣降,好中选优,以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使公务员队伍保持生机和活力,从整体上不断提高公务员的素质,提高行政效率。竞争的目的是为了择优,而择优的前提是必须存在竞争。竞争择优是公开平等的目的和必然结果。 (四)法治的原则 即公务员管理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监督与激励并重原则 (一)对公务员的监督约束 无论是从对权力监督制约的需要,还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工作作风问题,都需要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 (二)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平时考核办法(2019)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平时考核办法(2019)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平时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22日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平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三项机制,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贯彻省委鼓励激励机制加强和改进省直部门公务员考核表彰奖励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陕组通字〔2017〕127号)精神,结合事务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事务中心机关及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统筹兼顾、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考核组织机构 平时考核工作在事务中心考评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参照单位季度点评工作。 人事处实施机关和直属参照管理单位平时考核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管理处、财务管理处为考核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平时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一)制定计划。参照单位根据年初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能,细化制定每季度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人事处备案。 (二)工作记实。参照单位每季度填写《工作记实手册》,详实记录工作任务落实、内部建设等情况。

(三)考核评价 1.考核小组对参照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平时考核和工作记实情况进行督查,找出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2.考核小组主要考核参照单位各季度目标任务的部署和落实情况,包括组织单位互评、分管领导评价等。 3.考核小组对工作人员个人的考核,主要依据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现实表现,包括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 (四)季度点评。分管领导对照年初工作安排和季度目标任务,分管参照单位是否紧抓重点、夯实责任,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点评;单位负责人是否亲力亲为、督导到位,推动工作有力有效,是否勇于作为、强化管理、严抓落实,不断提升干部责任担当等进行点评。 五、考核方法程序 (一)考核时间 一、二、三季分别度集中于下一季度前两周内完成,各参照单位自行确定考核时间并于考核前两日,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向人事处报备。四季度的考核结合年度考核进行,由人事处统一安排考核时间。 (二)人员考核范围 机关处室和直属参公单位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借调人员执行《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人员借调管理办法》。事假、病假时间超过季度一半以上的工作人员参加考核,不定等次;在职转退休人员考核时间截止到达退休年龄当月;新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定岗前、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 (三)材料报送 被考核处室、单位在考核后5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小组报送相关考核结果及佐证材料,并做好资料留存工作。 (四)考核测评 1.季度总结考核点评会。考核小组组织各参照单位召开季度考核会。被考核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述职汇报,分管领导对参照单位工作和负责人进行点评,填写《参照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事务中心领导评价表》(附件1)。 2.民主测评。分管领导点评后,发放《参照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2)、《个人目标责任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3)进行民主测评。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 工作人员)调任审批表》填表说明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 2、“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到月。 3、“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地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 4、“民族”要写全称。 5、“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民主党派填写规范简称。 6、“健康状况”根据调任人员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7、“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类教育两类。“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级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学历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XX学历”。 8、“现工作单位性质”填写“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群众团体”;“调任单位性质”填写“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

9、“调入单位规格”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规格,填写“正厅级”、“副厅级”、“正县级”、“副县级”、“正科级”、“副科级”等。 10、“行政、事业编制数”分别填写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和事业编制数;“实有人数”填写调入单位调任时的总人数(不含工勤人员)。 11、“拟调任职务职数”填写经编制部门或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定的拟任职务职数。 12、“简历”从全日制教育(大学或中专)起填写,应真实反映调任人员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变化情况,接受在职教育的,在相应时间段注明。 13、“奖惩情况”应填写“何时何处何原因经何单位批准受过何种奖励”,享受待遇的需注明。 14、“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公婆(岳父母)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经担任过有关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相关信息要准确填写,称谓的写法要规范。干部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试题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从2006年元月1日起生效实施。 2.公务员法共十八章、107 条 3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七类机关的工作人员:⑴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⑵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⑷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⑸审判机关的工作人 员⑹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⑺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4.公务员职位包括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三类职位。 5.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6.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7.公务员录用的方法,充分贯彻和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8.公务员考核等次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9.公务员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10公务员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二、选择题: 1.制定公务员法的基础( A ) A.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B.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 C.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 D.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规定。 2.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B ) A.宪法保护 B.公务员法保护 C.刑法保护 D.法律保护 3.设置非领导职务层次在(.C ) A.国家级以下 B.省部级以下 C.厅局级以下 D.县处级以下 4.地方各级公务员的录用,由( B ) A.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B.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C.地方各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5.公务员考核重点是(.A ) A.德、能、勤、绩、廉 B.考核工作实绩 C.定期考核 D.平时考核 6.给予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奖励的原则是(C )

公务员法2020实施细则全文

公务员法2020实施细则全文 3月13日,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发布》在国家公务员局官网上发布。 随着《办法》公布,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职务、工资、奖金等或将发生重大变化。 哪些事业单位可以纳入参照管理范围? 《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二)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其中,确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的授权,党委、政府以及机构编制部门规定的主要职责。 纳入参照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如何申请纳入参照管理范围? 《办法》规定,申请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参照管理的请示; (二)获得法律、法规授权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依据; (三)设立机构的批准文件; (四)单位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 (五)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

位,中共中央工作部门、办事机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或者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中央垂直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中央垂直管理部门统一提出意见,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审批后,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备案表》,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垂直管理部门统一向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市(地)、县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比照本条第一、二款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备案。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审核或者审批事业单位参照管理过程中,应当就该单位是否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是否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分别征求机构编制、财政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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