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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维稳办综治办工作职责

项目部维稳办综治办工作职责
项目部维稳办综治办工作职责

麦喀四标项目部综治办工作职责

综治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本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督促和协调本项目内综治责任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对项目内综治责任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提出实施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5、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后进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整改存在问题;

6、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麦喀四标综治工作制度

一、领导包案制度

(一)领导包案的职责

1、包案领导应亲自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在一个月内办结包案事项;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要说明理由及延期办理期限,报党政一把手审批,并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2、包案领导在办理过程中,如需相关部门协助调处的,应积极联系,协调解决;如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系非本镇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助做好工作;

3、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的材料移交中心归档;属非本镇职权范围需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将情况书面告知中心备案。

(二)领导包案的要求

1、包案领导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包案处理的意义,确保领导包案制的落实;

2、包案领导要认真准备,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调处,确保案件及时稳妥办结,让当事人满意。

二、督查督办制度

接待室受理的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及当事人申请要求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由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督促承办案件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交办工作。

(二)督查督办部门

联调接待室、镇综治工作中心有关职能部门的承办事项,由中心负责督查督办;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事项,由中心以书面形式通报镇党政办,由镇党政办负责督查督办。

(三)督查办理时限

相关部门对承办的事项,应在指定时间内认真完成。一般事项,应当自收到中心联调室交办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比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特别复杂的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原因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的,向督查督办部门说明情况,并在重新指定的时间内完成。

(四)督查督办部门的职权

1、对承办部门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当事人不满意的,有权

出重新办理的意见;

2、有权调阅承办部门处理问题的有关材料;

3、有权要求承办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汇报办理情况,研究解

问题的意见;

4、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协调处理

关问题。

三、信息收集通报制度

信息收集通报制是指本镇综治工作中心定期不定期收集信访、矛盾纠纷、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等信息,做好防控工作,作出分析,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的制度。

(一)信息收集的内容

1、综治工作中心联调接待室的来访人、纠纷调解申请人反映

信息;

2、村(社区)每月上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的信息;

3、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上报的信息;

4、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群众越级上访的信息;

5、治安信息员上报的信息。

(二)信息收集通报的要求

1、综治工作中心应对群众信访、矛盾调解申请等事项进行登记、调处,作出分析,定期将书面情况报告中心领导;

2、按要求将信访、民间纠纷调处等情况及时上报中心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3、对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情况及时分析其特点、成因,提出意见,报告中心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4、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群众越级上访情况,综治工作中心应立即报告镇党政领导和中心领导、上级有关部门,并指派人员赶赴现场,做好防控工作;

5、中心应每月召开一次综治例会,分析、通报前阶段矛盾纠纷、治安动态等情况,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并将情况报镇领导。

四、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是指工作人员在执行首问责任制,处理来访、来信、来电,落实领导包案制过程中,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引发群体性闹事事件,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范围

1、有下列行为或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应部门负责人的责

任:

①未能带领本部门人员完成调处任务,群众意见大、并造

成恶劣

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②未完成本部门综治工作年度目标的;

③对综治工作决策严重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

的;

④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群体性闹事事件、群众

越级上

访事件或国家、集体财产被盗、被骗,造成重大浪费等较大损失的;

⑤在查处所属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时,设置障碍、干扰

调查或

提供伪证,给查处工作造成困难的;

⑥其他应受到责任追究的。

2、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群体性闹事事件、群众越级上访或使国家、集体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来访、来信、来电、纠纷调解申请人造成延误使利益受到损失的;

③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信访、申请等事项拖延不办、推诿扯皮或擅自设置繁琐程序,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④刁难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

⑤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鲁,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

的;

⑥工作时间擅离岗位,造成工作失误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⑦其他失职、渎职的行为。

(二)责任追究及处理

①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纪、违规的,依照相关文件视情节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处理;

②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③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④在追究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依靠相关文件的规定,追

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麦喀四标综治维稳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组长抓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处理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重点负责本单位的综治维稳安全防邪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应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每个成员要自觉维护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权威。

三、领导小组成员要关心和服从全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党政决策和本领导小组讨论问题提供科学依据。

四、在各科室的负责人要认真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各成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综治维稳安全防邪工作。

五、局综治维稳防邪安全办公室是本局综治维稳安全防邪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日常事务。

六、严格保密制度。

综治中心工作职责

综治中心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综治法规政策,加强对综治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2、组织协调辖区内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 3、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对相关部门依照首问责任制受理、但不属于本部门调节范围的矛盾纠纷,确定相应的责任单位予以调解。 4、协调、指导、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 5、对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 6、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 7、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8、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服务管理平台,对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 9、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食品监控系统等,实现对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 10、上级综治组织和同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综治中心工作任务 一、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处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构筑治安防控体系,建立治安防控长效机制;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四、加强对公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五、加强治安管理特别是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六、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帮教安置刑满释放人员,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七、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建立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奖励和保障机制; 八、开展平安建设活动,预防、减少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案(事)件的发生;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务。 综治中心工作制度

项目部维稳办综治办工作职责【最新版】

项目部维稳办综治办工作职责 综治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本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督促和协调本项目内综治责任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对项目内综治责任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提出实施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5、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后进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整改存在问题; 6、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四标综治工作制度 一、领导包案制度 (一)领导包案的职责 1、包案领导应亲自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在一个月内办结包案事项;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要说明理由及延期办理期限,报党政一把手审批,并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2、包案领导在办理过程中,如需相关部门协助调处的,应积极联系,协调解决;如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系非本镇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助做好工作; 3、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的材料移交中心归档;属非本镇职权范围需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将情况书面告知中心备案。 (二)领导包案的要求 1、包案领导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包案处理的意义,确保领导包案制的落实;

2、包案领导要认真准备,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调处,确保案件及时稳妥办结,让当事人满意。 二、督查督办制度 接待室受理的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及当事人申请要求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由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督促承办案件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交办工作。 (二) 督查督办部门 联调接待室、镇综治工作中心有关职能部门的承办事项,由中心负责督查督办;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事项,由中心以书面形式通报镇党政办,由镇党政办负责督查督办。 (三) 督查办理时限 相关部门对承办的事项,应在指定时间内认真完成。一般事项,应当自收到中心联调室交办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比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特别复杂的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原因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的,向督查督办部门说明情况,并在重新指定的时间内完成。

综治中心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合力落实综治措施,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做到和谐平安联创。 二、推动本村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基层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吸附在基层。 三、组织开展本村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关切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治理,做到重点问题联治。 四、协调推进本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使用和管理,加强对网格员的管理考核,认真做好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等社会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 五、协同做好本村社会服刑人员、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涉邪教人员、吸毒人员、易感染艾滋病危险人群等特殊人群及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重点青少年群体等的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专群结合,做到重点人员联管。 六、注重协调本村推进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善治“五治并举”,坚持法治引领,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持“社会治安人人参与,和谐平安人人共享”的理念。 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

一、综治中心设立窗口,统一受理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类事项的来电来信来访。 二、综治中心窗口接待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应第一时间登记备案,交由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综治中心主任。 三、综治中心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村两委干部参加;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村小组长以上干部参加。通过例会,互通工作信息,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工作对策,协调解决重大矛盾纠纷、突出治安问题及其他各项紧急任务。 四、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坚持正常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五、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保持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规范整齐,严禁脏、乱、差现象。

综治办副主任、专干职责

综治办副主任职责 1、协助综治办主任抓好区综治办工作; 2、草拟工作计划,并按确定的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布置、检查督促、分析研究,定期讲评和小结工作,使各项工作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熟悉运用专业知识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全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4、协助综治办主任组织人员加强对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促进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5、协助综治办主任总结推广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建立严格的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 6、协助综治办主任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努力提高预防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7、协助综治办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大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落实上级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 8、协助综治办主任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把综合治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方向推进; 9、负责重要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确保制度的落实; 10、办理政法委书记和副书记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治办专干职责 1、协助综治办主任、副主任做好综治办工作。 2、负责本科室文件收发、登记工作,管理好各类文件的传阅、使用、定期清理和立卷归档。分类管理好本科室的各项工作资料,按规定保管好综治办印章。 3、负责拟写综治简报、通知及有关材料。 4、负责搞好全区综治工作各类报表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5、负责搜集全区各责任单位综治信息,掌握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督促镇、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综治工作情况。 7、负责全区铁路护线文件起草,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铁路沿线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清理检查和宣传工作。 8、承办综治办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综治工作职责

综治工作职责 一、认真分析社区治安形势,及时向党支部、居委会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社区”建设工作建议; 二、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社区”建设工作; 三、每月集中排查本社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灭在萌芽状态; 四、认真接待居民来访,协调突发性事件; 五、着力解决影响本社区治安的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六、深入开展无毒社区、无邪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七、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警务室工作职责 一、及时受理群众报警。按照报警内容和现场情况,及时向派出所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登记工作; 二、做好群众求助服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求助事项,及时处置;对职责范围外的求助事项,积极帮助联系,提供必要援助;对群众上门咨询,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答复; 三、开展其他工作。按时完成综治工作室交办的任务;积极开展治安纠纷调解、民事纠纷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治保工作指导等相关工作。 治保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开展经常性的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开展防火、防盗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治安值班、巡逻和安全检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帮教转化和管理工作,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四、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保护刑事犯罪现场,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控制犯罪嫌疑人员; 五、及时调处一般治安纠纷,做好疏导和化解矛盾的工作; 六、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治安情况,接受业务指导,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治安管理任务。 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本社区的民间纠纷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二、在调处民间纠纷时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三、按“自愿、平等、不限制诉讼”和“依法、公开、公正”原则进行调解,采取灵活多样方法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及时化解民间纠纷; 四、及时做好受理民间纠纷的登记、调查取证工作,制作好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书,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 五、人民调解员应当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遵守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知识、道德素养和调解技能; 六、及时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群防群治队工作职责 一、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方针,积极做好治安巡逻、安全防范工作,有情况及时向社区警务室或公安有关部门汇报; 二、热心社区公益事业,有较强的治安防范意识,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社区治安动态,发现民间纠纷及时疏导处理并向警务室或调委会报告; 三、协助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站管理流动人口; 四、加强对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的询问、盘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

综治办工作人员职责

综治办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综治办的决定、决议和指示; 二、在综治办主任领导下,承办日常各项具体综治工作; 三、按照上级要求指导处属各单位开展综治工作,针对新时期综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协调处置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 四、对处属综治责任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提出相关建议; 五、深入实际,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及时向领导报告职工群众意见和要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京福高速公路温沙管理处 姓名: 部门: 职务:

综治办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决议和指示,结合本处实际,对每个时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决策和措施性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认真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抓好本处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保证年度综治目标的实现; 三、在本系统层层建立综治领导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做到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奖惩兑现,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点带面,分类指导,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积极探索推进综治的新路子; 五、检查督导处属各单位维稳、“601”、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限期改正。 六、若本系统出现重大灾害事故、责任事故以及重大治安问题时,必须赶赴现场协助单位领导做好处置和善后工作。 京福高速公路温沙管理处 姓名: 部门: 职务:

综治办副主任职责 一、协助主任抓好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综治办日常工作; 二、组织协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合力作用; 三、协助制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掌握综治工作人员思想动态,负责抓好综治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 五、负责综治办内部职责分工、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京福高速公路温沙管理处 姓名: 部门: 职务:

项目部维稳办综治办工作职责

麦喀四标项目部综治办工作职责 综治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本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督促和协调本项目内综治责任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对项目内综治责任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提出实施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5、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后进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整改存在问题; 6、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麦喀四标综治工作制度 一、领导包案制度 (一)领导包案的职责 1、包案领导应亲自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在一个月内办结包案事项;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要说明理由及延期办理期限,报党政一把手审批,并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2、包案领导在办理过程中,如需相关部门协助调处的,应积极联系,协调解决;如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系非本镇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助做好工作; 3、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的材料移交中心归档;属非本镇职权范围需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将情况书面告知中心备案。 (二)领导包案的要求 1、包案领导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包案处理的意义,确保领导包案制的落实; 2、包案领导要认真准备,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调处,确保案件及时稳妥办结,让当事人满意。 二、督查督办制度 接待室受理的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及当事人申请要求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由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督促承办案件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交办工作。 (二)督查督办部门 联调接待室、镇综治工作中心有关职能部门的承办事项,由中心负责督查督办;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事项,由中心以书面形式通报镇党政办,由镇党政办负责督查督办。 (三)督查办理时限 相关部门对承办的事项,应在指定时间内认真完成。一般事项,应当自收到中心联调室交办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比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特别复杂的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原因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的,向督查督办部门说明情况,并在重新指定的时间内完成。 (四)督查督办部门的职权 1、对承办部门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当事人不满意的,有权 提 出重新办理的意见; 2、有权调阅承办部门处理问题的有关材料; 3、有权要求承办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汇报办理情况,研究解 决 问题的意见; 4、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协调处理 有 关问题。

xx街道办事处职能职责

xx街道办事处职能简介 一、职能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尊重居民委员会的法定地位。指导、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3、发展街道经济,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 4、组织群众行性的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展开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人民调节,协税护税、治安保卫和兵役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违法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归侨、少数民族的合法利益。 6、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 7、开展计划生育、社会救济、拥军优属、防灾救灾、婚姻管理、殡葬管理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社区市民教育等工作。 9、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居民单位的意见、要求、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10、指导、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建设,发挥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 11、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第三街道办事处内设职能科室即:财务、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妇联、工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劳动保障与再就业、党工委办公室。 三、服务事项 1、计划生育工作:避孕药具发放、流动人口登记、新生儿落户、生育证的发放及验收。 2、司法综治工作:法律咨询、民事解释。 3、民政工作:低保普查、核实、认定、审批,办理残疾证,扶贫济困。 4、创建、卫生工作:民事纠纷调节。 5、妇女工作:家庭纠纷调节。 6、社区服务、再就业工作:提供中介服务,发放小额贷款,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7、其他工作:开具有关证明。 四、宣传工作 (1)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大力宣传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意义,宣传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全街道经济

倒三角综合服务支撑中心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综合服务支撑中心职责 一、统筹协调推进倒三角服务支撑工作,面向基层接单,实施派单、督办,协调解决运转不畅、责任不清的专 业部门支撑事项,解决划小网格疑难需求和内部诉求。 二、牵头组织公司全流程优化工作。通过对专业化流 程和倒三角服务支撑流程运转监控分析,推动专业流程、 跨专业流程的逐步固化、优化。 三、负责组织管理虚拟支撑团队面向划小网格提供专 业答疑、服务、快速响应,并组织考核。 四、牵头组织对内部服务支撑所涉及部门的监督和逆 向考评工作。 五、承接上级公司业务稽核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本级 公司全业务稽核相关管理制度、流程及规范,具体细化本 单位全业务收入稽核等管理流程和规范,并予以贯彻实施。 六、负责对稽核发现的问题、风险实施派单,提出优化、管控意见,督办整改,推动闭环管理。

七、负责线上卡品的订单审核、订单派单、订单开户、订单发货、异常订单的激活。 八、负责宽带电商化二次营销订单的审核、派单,负 责沃受理、蜂行动系统订单的开户、审核。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统筹协调推进倒三角服务支撑工作,面向基层接单,实施派单、督办,协调解决运转不畅、责任不清的专业部门支撑事项,解决划小网格疑难需求和内部诉求。 二、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并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通过对专业化流程系统、倒三角服务支撑流程运转监控、分析,推动专业流程、跨专业流程的逐步固化、优化。 三、负责组织管理虚拟咨询大厅,面向划小网格提供专业答疑、服务、快速响应,并组织考核。 四、牵头组织对内部服务支撑所涉及部门的监督和逆向考评工作。 五、负责每周通报、每月分析倒三角支撑体系运营情况。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协助镇政府制定农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指导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农业基地建设、农业名牌产品申报和创建工作。 3、承办实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械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4、农业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生态农业建设,指导无公害、有机食品建设和申报工作,协助做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5、组织指导农业救灾工作。 6、农业技术培训,农业技术、信息、收集、整理、发布。 7、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8、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9、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机化方针、政策和认真贯彻执行省农机管理条例。 10、制订本镇农机发展规划,做好本镇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1、切实做好本镇农机“计划、劳动、机务、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村委与农机经营户及农户签订农机作业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和协调农机为农服务活动。 12、积极引进示范推广新型适用农业的机械,切实抓好全镇农机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13、认真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和核发牌证及年检年审工作,达到提高机手素质,提高机械技术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14、负责畜禽生产技术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等工作。 15、负责畜禽品种、技术、知识三大更新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畜禽养殖基地建设工作,大力推进畜牧兽医技术创新。 16、负责《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17、负责兽医卫生工作和监督检查。 18、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街道办事处工作以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为重点,开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安定团结、环境整洁、秩序优良、方便生活的文明社区。 一、领导机构 (一)街道党工委主要工作职责 街道党工委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3、领导街道行政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 4、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5、领导和指导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 6、领导本街道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7、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在区人民政府及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受区政府委托,行使基层政权的部分权力,管理辖区的行政工作。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进行协调、指导,做好培植税源工作,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承担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道路日常养护等城市建设和管理职能,协助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稳定; 4、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对辖区内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评议的行政管理职能。 (三)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1、维护党规党法,保护党员民主权利。严肃党纪,对违反党章党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2、监督检查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以及全体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遵纪守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党工委及上级纪委汇报; 3、协助街道党工委搞好党风建设,调查了解本街道在党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向党工委提出改进意见; 4、主管街道廉政勤政建设,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 5、加强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党性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6、接受和处理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党组织、党员、职工对党员的违法

乡综治办工作职责

综治工作职能职责 1、维护全乡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加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对易出现反弹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巩固整治成效。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 2、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积极开展调处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深入开展创安活动。积极组织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部门参与创建工作。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创建和综合治理水平,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司法所、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要害部位、特种行业的安全防范,以及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

4、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的各项措施,预防违法犯罪,努力减少影响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5、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减少外来人口的违法犯罪,强化社会治安。 6、检查辖区内各村、部门综合治理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进行表彰奖励,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要协助上级综治部门调查,并严格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7、办理上级综治委(办)交办的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综治工作各项职责、制度

铁路街道出租房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对社区排查出的出租房屋进行管理服务; 2、帮助房主出租给放心的流动人口居住; 3、依法保护房主的护法权益; 4、帮助房主催缴租住费用; 5、协调公安派出所清查不合格出租的房屋,并严禁出租; 6、帮组房屋出租者,填写合法合理的租赁协议。

铁路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助党工委、办事处,组织、协调各社区、单位开展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协调社区帮助联系新流入的人员租赁房屋,子女入学等工作; 3、负责协调民政部门,联系其就业; 4、督促社区给流动人口必要的条例等知识; 5、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6、协调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7、督促社区及时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和报送工作; 8、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做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铁路街道出租房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出租房屋管理领导小组,督促各社区做好出租房屋的登记工作; 2、制定房屋出租制度; 3、协调公安机关,严禁将房屋出租给不法犯罪分子; 4、帮助流动人口租住房屋; 5、制定出租房屋的管理协议和租赁协议; 6、完成党工委、办事处的其他相关工作。

铁路街道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即:两劳解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非法邪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及精神病人做好登记工作; 3、要掌握每一个特殊人员的基本情况 4、协调民政、教育、医院、司法等部门做好相应人员的扶助、教育、医疗、法律等方面工作; 5、对困难的特殊人员进行帮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6、协调就业部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7、预防人员中的违法犯罪和重新犯罪; 8、积极与精神病人家属签订监管协议; 9、完成党工委、办事处的其它相关工作。

综治办工作岗位职责

工作制度 1、贯彻落实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下简称“综治”)委员会的工作指示和精神,组织研究、拟定、部署实施综治相关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 2、定期检查完善院综治各级组织的构架及相关制度职责,不断完善相关文件记录; 3、按照医院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综治隐患排查,及时发现突出综治问题,推动制定相关措施消除隐患、弥补问题缺陷; 4、定期收集院属各科室的综治工作信息,分析掌握各科综治工作动态,研究下一步综治形势和计划; 5、及时评估医院总体综治工作状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综治委研究解决; 6、积极组织、协调多部门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和重点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不良事件的发生; 7、不定期进行综治工作相关培训,强化全员技能和水平。经常进行综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医患中普及综治相关知识,提升医患综治意识; 8、及时检查各科室综治综治工作进展情况,针对科室反馈,悉心予以指导和配合; 9、积极参与并协助组织开展平安医院建设; 10、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领导及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下简称“综治”)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部署综治维稳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 2、推动医院综治组织的构建和完善,建立和健全医院综治相关制度、职责,并督促; 3、组织开展综治隐患排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收集、掌握、分析、汇总院属各科综治信息,及时发现突出综治问题,推动制定措施消除隐患、化解矛盾; 4、掌控医院综治工作状态及形势,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综治委研究解决; 5、充分发挥院属各科室联动工作机制的作用,组织、协调多部门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和重点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不良事件的发生; 6、积极深入开展综治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探索发现、推动解决影响医院稳定和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7、组织部署综治工作相关培训,特别是针对各项综治薄弱环节,通过培训,强化全员技能和水平。抓好综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医患中普及综治相关知识,提升医患综治意识; 8、督查院属各科室的综治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提出表彰奖励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进行整改;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实行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的意见和建议; 9、协助组织开展平安医院建设; 10、承办院综治委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计划方案

建立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开,增强队伍素质,常驻服务部门综治、司法、信访等工作人员实行常驻集中办公,驻点部门法院、工会、团委、妇联、公安等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实行驻点“巡诊”值班服务。 建立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考核落实的运作机制。 二、职能定位整合政法、综治、信访、城管、司法、派出所、基层法庭等综合治理力量,承担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宣传等职能,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对矛盾纠纷和重点突出问题进行调解。 组织社会群团组织维护职工和妇女儿童权益,重点特殊人员管理,普法教育等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 协调各进驻单位,形成联合办公、联防联治、工作联动、问题联调、平安联创的社会综合治理新体系。 三、服务事项(一)综治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 做好综治工作人员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村(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基础性问题实施综合治理;指导、督促管辖区域内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信访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

处工作。 建立信访矛盾纠纷分流中心,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及上级交办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的调处,建立网上信访通道,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三)司法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法律宣传以及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 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 (四)禁毒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辖区禁毒康复人员的分类管控、尿检、家访、帮教及辖区内禁毒宣传工作。 (五)城管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监督、指导社区物业管理。 受理和调处物业管理纠纷,解决城镇建设中出现的管理问题。 (六)法院、检察院和律师协会开展法律咨询、诉前(司法)调解等法律服务。 (七)工青妇、群团组织开展维权服务工作站点,开展职工、妇女、儿童的维权服务代理工作。 四、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分离中心,实行“受理—分流—承办—办结—督办”的工作流程,对于群众来信来访、纠纷调处、咨询投诉等事项,由各服务窗口归口受理,逐一登记在册,建立工作台帐,做好现场处理或分流办理、跟踪督办、结案归档等工作。

综治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

综治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

综治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院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和实施意见,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负责全院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组织机构网络,完善制度建设及管理,领导院综治办、院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并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创建平安、和谐院区。 三、部署、指导和组织院综治责任单位做好综治工作,做到组织责任落实、制度措施落实、人员经费落实。 四、加强与院综治责任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调动各单位、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合力。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综合治理的学习培训和理论研究,努力探索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新思路,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院区活动。 六、经常检查掌握全院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定期检查考核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落实领导责任制。每季度召开一次院综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院综治责任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讨论和解决有关问题,每半年对全院综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考评。 七、经常研究分析全院综合治理情况,及时疏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督促、指导、检查院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薄弱环节、重点要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并注意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与评先工作。 八、及时向省综治部门报送综治工作材料,并整理归 档 保存。 九、向省综治委提出综治工作意见和建议,办理省综 治 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治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一、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省综治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坚持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把抓好综合治理,确保一方平安摆上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列入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担负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 四、健全综治组织网络,落实机构、人员、经费,确保层层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 五、全面推行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指导重大工作,组织推动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六、根据不同时期社会治安状况,对综治工作做出正确决策。 七、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院综治工作情况汇报。 八、支持综治机构对发生严重危害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单位(部门)实施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 九、一旦发生重大事(案)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果断而妥善处置。

综治维稳办主任工作职责

综治维稳办主任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决议和指示,结合本街道实际,制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抓好本街道综治维稳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如今召开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落实检查考核制度,全力保证综治目标的实现。 三、在本街道层层建立综治领导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做到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兑现奖惩,必要时向上级综治部门提出“一票否决”的建议。 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点带面,分类指导,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积极探索推进综治维稳的新路子。 五、检查督导各单位维稳、防邪、信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限期改下。 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倡导见义勇为,坚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 七、若本辖区出现重大灾害事故,责任事故以及重大治安问题时,须亲临现场指挥处置。 综治维稳办专职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在中心主任指导下抓好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办日常工作,定期向综治维稳办主任汇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有重大事项及时向综治维稳办主任报告。 二、协助综治维稳办主任制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落实。 三、组织协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协助召开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并分流督办各种信访和矛盾个案,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合理作用。 四、协助综治维稳办主任落实检查考核制度,全力保证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的实现。 五、掌握综治维稳工作人员思想动态,负责抓好综治维稳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 六、负责综治维稳办内部职责分工、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七、办理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维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职责

综治办[2013]09号 关于下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及其 工作人员职责的通知 街道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街道和各村(社区)综治办和工作人员所担负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按照区综治办要求,特下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请按照规定履行好综治各项职能。 二0一三年元月十日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 职责 一、综治办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本街道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本街道辖区村(居)、各成员单位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4、本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招待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提出实施奖励或处罚的建议;组织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5、定期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适时组织社会管理重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期间及节假日的维稳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7、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后进单位整改存在问题; 8、办理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并完成街道党工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综治办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决议和指示,结合本处实际,对每个时期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决策和措施性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2、认真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抓好本处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保证年度综治目标的实现; 3、在本系统层层建立综治领导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做到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奖惩兑现,实行一票否决制;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点带面,分类指导,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积极探索推进综治的新路子; 5、检查督导处属各单位维稳、“601”、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限期改正。 6、若本系统出现重大灾害事故、责任事故以及重大治安问题时,必须赶赴现场协助单位领导做好处置和善后工作。 三、综治办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抓好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综治办日常工作;

社区综治办工作职责

社区综治办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的发展。 2、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治安巡逻和专职治安巡逻。协助处理火灾、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 3、加强矛盾纠纷调处(民调)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 4、组织开展对房屋出租户、暂住人员的登记、服务和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组织开展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 7、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8、加强对各类社情、民情等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专门工作。做好对境外居住、留学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工作。 10、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社区综治办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办公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2、值班制度。社区综治办实行值班制度,接待、处理人民群众的来访和求助。 3、排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及时调处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 4、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政法机关、公安部门反映治安信息。遇有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群体性纠纷、重大事件苗头等,在先期介入的同时,迅速向上级职能部门报告。 5、台帐制度。综治办应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台帐,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6、考核制度。建立规范、科学、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将个人考核成绩与工资报酬挂钩,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户口协管员工作制度 1、户口协管员负责协助派出所做好本社区外来人口的登记、管理及办证工作。 2、结合日常管理,做好宣传,提高居住区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 3、每天下午下班前,必须将当天新登记人员情况报送电脑录入员,以便及时录入。 4、对登记办证过程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必须迅速向用工单位或派出所报告。 5、在登记过程中,要做到“三认真一及时”,即认真查验身份证件,认真登记每一项内容,认真做好核对工作,及时做好人走注销(签证)工作。 6、提高工作效率,每周必须对居住点内居住人员核对一次,确实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

社区综治工作站职责

社区综治工作站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本社区平安建设活动,制定和落实本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 2、整合综治维稳资源,抓好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积极参与综合工作,形成社会治安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3、定期分析治安形势,落实治安防控措施,预防和减少可防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4、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突出治安问题、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全力维护辖区平安稳定。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和其他重点人群的帮教服务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6、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氛围,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7、做好上级综治部门和社区交办的社会治安综治治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人民调解委员会是通过人民群众自己选举出来的调解组织,专门调解民间纠纷,指导管理全村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增进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3、向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4、接受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管理,并及时向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 依法治村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管理和指导全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教育、组织村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遵守本村各项章程。 3、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教育引导村民履行公民义务。 4、教育村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和完善生态平衡。 5、组织村民发展经济、指导生产、搞好和种养殖业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刑释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1、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切实做好“服刑、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前后的接荐工作。 2、抓好“安、帮、教、管”四个环节,提高帮教率,遏制重新犯罪,巩固改造成果。 3、加强管理工作,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随时掌握其表现及就业情况,健全安置帮教档案。 4、建立健全帮教安置网络,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体系。 “十户联防联调”三项任务、十项职责 三项任务: 维护本小组社会治安;排查和调处纠纷,做好刑释救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协助上级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十项职责: 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的四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小组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外来不明人员进行询问和申报;对本小组发生的一般民间纠纷及时化解,对调处难度大的民间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预防矛盾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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