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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技巧

法律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技巧
法律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技巧

名师指导:法律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技巧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袁巍

对于学习法律的自考生而言,案例分析类型的题目是参加自学考试所必须认真面对的,因为它具有一定的难度和深度。在相关的法律课程中经常会碰到需要对案例进行分析的题,比如“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等等。其题型也不一定仅限于案例分析,有时在选择题中也会采取这种出题方式。从实践意义的角度来看,我们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把法律运用到社会生活中去,因此学会对考试试题中的案例进行正确分析,对于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恰当地运用法律分析问题也具有很强的实战作用。

本文将主要从考生应试的角度指出案例分析题型的特点、难点和解题技能,并归纳解题的方法。希望这些分析能够很好地帮助自考生以正确的心态对待这种题型,并从容地完成解题。

一、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与难点

案例分析类型题虽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出题,但还是有一些特征可循。掌握这些特征可以使考生在考试时不至于产生恐慌感,避免不必要的失误。从以往的考题来看,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1、案件事实被虚拟得很真实。为了考查考生对于法律规范的记忆和理解水平,案例分析类型的题目通常虚拟出很真实的场景。如发生法律纠纷的当事人名字很具体,纠纷的时间具有紧凑感,地点的安排一般也是恰到好处。这样虚拟场景的作用是让考生有置身于案件情景之中的感觉。由此考生就无法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来处理问题。

2、案件事实往往错综复杂。首先,案件往往涉及到多方当事人。甲方、乙方、丙方等等,往往弄得考生晕头转向。其次,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往往也不止一个。比如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往往扯到一起,所有权关系与债权关系糅合在几方当事人之间等。再次,案件信息量丰富。由于是虚拟的真实场景,所以考题通常提供了足够多的信息量给考生,这样一方面让案件更具真实性,另一方面也是考查考生排除不必要信息的能力。多余的信息无疑给考生设置了很多陷阱,考生必须步步小心。

3、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目的是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第一是分析问题的能力。针对考题的提问,考生必须排除不必要的干扰信息,利用有用信息对问题的本质做出判断。既然是考法律知识,那么问题的本质其实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提出结论性意见。第二是记忆能力。为了解决考题设置的问题,考生必须能够运用已经学过的法律知识,其中自然包括当前中国的立法对某些问题是如何规定的这样基础性的知识点。记忆如果不到位则很难对问题做出正确判断。第三是法律语言表述能力。当考生运用已经学过的知识分析问题的本质之后,就应当把结论表述出来。解决法律问题自然要用适当的法律语言回答,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要学会使用“法言法语”来表述自己的看法。这样一来,特定法律词汇就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考察目标。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特点,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考生一见到案例分析类型的题就头疼、发怵。这种类型题目的难点正在于其信息量过多,而考生往往基础知识不够扎实,所以容易陷入出题者预先安排好的陷阱中去。另外,这类型题考察的能力是多方面的,它对考生提出的要求更高,其难度自然而然地提升上去了。

法律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技巧

案例分析题 2009-07-22 14:08 阅读36 评论0 字号:大大中中小小一、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与难点

案例分析类型题虽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出题,但还是有一些特征可循。掌握这些特征可以使考生在考试时不至于产生恐慌感,避免不必要的失误。从以往的考题来看,案例分析类

型题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1、案件事实被虚拟得很真实。为了考查考生对于法律规范的记忆和理解水平,案例分析类型的题目通常虚拟出很真实的场景。如发生法律纠纷的当事人名字很具体,纠纷的时间具有紧凑感,地点的安排一般也是恰到好处。这样虚拟场景的作用是让考生有置身于案件情景之中的感觉。由此考生就无法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来处理问题。

2、案件事实往往错综复杂。首先,案件往往涉及到多方当事人。甲方、乙方、丙方等等,往往弄得考生晕头转向。其次,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往往也不止一个。比如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往往扯到一起,所有权关系与债权关系糅合在几方当事人之间等。再次,案件信息量丰富。由于是虚拟的真实场景,所以考题通常提供了足够多的信息量给考生,这样一方面让案件更具真实性,另一方面也是考查考生排除不必要信息的能力。多余的信息无疑给考生设置了很多陷阱,考生必须步步小心。

3、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目的是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第一是分析问题的能力。针对考题的提问,考生必须排除不必要的干扰信息,利用有用信息对问题的本质做出判断。既然是考法律知识,那么问题的本质其实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提出结论性意见。第二是记忆能力。为了解决考题设置的问题,考生必须能够运用已经学过的法律知识,其中自然包括当前中国的立法对某些问题是如何规定的这样基础性的知识点。记忆如果不到位则很难对问题做出正确判断。第三是法律语言表述能力。当考生运用已经学过的知识分析问题的本质之后,就应当把结论表述出来。解决法律问题自然要用适当的法律语言回答,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要学会使用“法言法语”来表述自己的看法。这样一来,特定法律词汇就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考察目标。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特点,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考生一见到案例分析类型的题就头疼、发怵。这种类型题目的难点正在于其信息量过多,而考生往往基础知识不够扎实,所以容易陷入出题者预先安排好的陷阱中去。另外,这类型题考察的能力是多方面的,它对考生提出的要求更高,其难度自然而然地提升上去了。

二、解答案例分析类型题所需要具备的技能

针对前文对案例分析类型题的特点和难点所进行的分析,笔者在此想强调一下考生在面对这些题时所需要具备的技能。

首先,考生要扎扎实实地学习各门法律知识,做到理论与实证相结合。所谓理论是指教科书当中对重要问题的阐释。包括某些理论问题是如何提出来的,学者对这些问题的态度如何,对于个别重要理论问题甚至需要了解一下其他国家的立法是如何处理的。实证是指我们国家的立法是如何规定的。考生往往抱怨法律考试所涉及的法条太多,记忆量太大。其实这是一种对法律考试极大的误解。考试考查的通常是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或者与当前时事紧密联系的内容,并非所有法条规定的内容都有考查的必要。法律考试如果仅仅侧重于记忆、背诵能力的考察是对法律学习很大的曲解。但这并不是鼓励考生在学习的时候进行选择性学习,因为教科书中的很多内容都是重要内容。考生在阅读教科书的时候要学会区分问题的重要程度,同时结合我国立法规定来记忆,切忌胡乱猜测考试重点,也忌讳采取应试目的很强的方式去阅读教科书。

其次,考生要善于分析各种法律关系。案例分析类型题的解题关键就在于法律关系的分析,而自考经常考查的法律关系并不多,比如所有权关系、担保物权关系、债的关系是最为常见的法律关系。精通这些法律关系成为学习法律知识的首要目标。后文中还将讲解对法律关系进行分析的方法。

再次,考生在答题过程中要紧扣设问的要求进行解答。考题的设问形式多样,有的仅仅要求考生分析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的就某个问题提问中国现有立法如何规定,比较抽象的设问可能要求对某个案例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不同设问形式的回答方式

不尽相同,考生需要认真审查设问要求,对症下药才能做到既不浪费考试时间又能围绕要点回答。

三、解答案例分析类型题的方法

解题技能的积累有赖于考生平时不断的学习和练习,属于考场之外的功夫。而解答方法具有临时应对的特点,属于考场实战的功夫。在这一部分,笔者将针对案例分析类型题为考生归纳一套解题方法。这套方法具有普遍适用的特点,可以适用于各门法律考试中。但是笔者并不赞成把它完全作为应试技巧,而是希望考生在平时练习的时候也多加运用,久而久之形成分析问题的习惯性做法。这样即便在考场中碰到更有难度的问题也能应付自如。

1、准备工作:把应试心态调整到最佳。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案例分析类型题的出现意味着一场艰苦战。考生在碰到它的时候不要过于着急,心态越急越容易在阅读信息的时候发生遗漏、错误阅读等不该出现的情况。考生应当以正确的心态对待它。首先要做多遍阅读的准备,直至把题意看懂;其次要用心看,不要受无关事项的干扰而影响阅读。

2、初步工作:采取自己熟悉的方法排除无关信息。案例分析类型题目中必然包含一些与解题无关的信息,这些信息被命题者用来有意提升题目的难度。因此考生在阅读信息的时候必须排除这些无关信息,把对解题有关的信息保留下来。对此考生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记忆能力强的考生可以直接在心里默记信息,记忆能力稍弱的考生可以在草稿纸上把有用信息记录下来。所需要掌握的信息主要包括这些内容:案件涉及的当事人、案件的基本事实情况、各个事实的前后关系(主要以时间为脉络)、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争执点(如果存在,争执点是什么)、当事人采取什么行为保护自己的利益。有了这些基本信息,考生才有条件进行下一步的分析。同时为了确保自己了解的信息正确无误,考生有必要多阅读几遍考题。

3、关键工作:分析法律关系。通过前一步骤的工作,考生已经收集了用来分析法律关系的足够信息,接下来考生应当根据所学过的法律关系来“对号入座”。法律关系离不开一定的主体(当事人),因此以当事人作为分析切入点最为恰当。按照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案件事实以及从教科书上学习到的各种法律关系,考生可以比较容易地确定案件牵涉到的主要法律关系。这个工作离不开平时认真的学习积累,并非临阵抱佛脚就能达到要求。

4、展开工作:分析权利与义务。学习过基本法学理论知识的考生都知道,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就是权利和义务。那么在分析完法律关系之后,考生应当接着分析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权利与义务将决定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一般说来,法律关系分析得当之后,对权利义务的分析就比较容易,解题也自然而然地顺利进行。权利义务内容的确定也离不开平时对教科书的认真学习,属于考场外考生所需重点努力的方向。

5、收尾工作:解答提问。经过上面几个步骤后,考生可以大胆地进行解题答疑了。考题设问无非考查考生对法律关系、法律权利义务内容是否掌握,因此如果前面几个步骤处理顺利,答题就易如反掌。但是,在这一步考生仍然需要注意一点,在表述答案时应当尽可能避免采取通俗口语,在该用法律语言的地方千万不可大意。比如在表述“甲从乙那里要回自行车是合理合法的”这个意思,就应当表述为“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自行车,因为甲是自行车的所有权人”。另外,适当引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无疑更好,不一定要清楚地记下条文的原文,只要法条的大体意思表达正确即可。

司法:案例分析题答题技巧2006-12-26 11:54第一,“审题”。很多考生都普遍认为第四卷时间不够用,原因有三,一是题干太长,有的题干长达数百字;二是法律关系、事实关系错综复杂;三是论述题的增加。这种情形下,审题一定要有目的性,先看问题,然后根据问题来阅读题干,这样可以省去题干中很多不必要事实的干扰,节省时间。二是根据部门法的考试特点来审题,比如刑法案例主要集中于考查三方面:“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为什么构成该罪。因此审题可以带着这三个问题来筛选有关的素材。

第二,先“析题”后动笔。一般而言,案例分析中所交代的信息都是有用的,有的从正

面提供解答线索,有的从反面提供干扰信息,因此对任何一个有法律意义的信息都不能放过。有些考生读完题后就匆匆动笔,贸然作答,显然不对。司法考试中出现综合性大案例分析的可能性不大,一般都是若干小问题,每个问题之间或层层递进,也有的属于大杂烩。如果考生答完前面题目后才发现后面的题目与前面的答案相矛盾,这时容易慌乱,造成心理压力,浪费时间,影响卷面整洁,直接导致失分。析题要从哪些方面着手呢?

首先,确定案例内容涉及的知识点。以刑法为例,考查的内容从大方面来说不外乎以下几点:1、总论,包括:犯罪故意与过失、意外事件的认定;相对刑事责任年龄者应当负责任的范围;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犯罪停止形态中彼此的认定与区分;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的认定;刑罚运用中的累犯、自首并罚;罪数形态。

2、各论,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这些都是基本的考察内容,案例分析原则上都会涉及这些犯罪。

其次,清楚题型,抓重点。仍以刑法为例,案例分析题目的提问方式包括:

1、是否构成犯罪。

2、构成何罪。

3、对犯罪人如何处理。

4、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属于何种犯罪形态,如何处罚。对第一种类型的题目,要紧紧抓住犯罪构成,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全面分析。只有完全符合了这四个构成要件,才可以确定行为人构成了犯罪。第二种类型需要考生根据不同罪名的犯罪构成,找到他们之间相区别的根本标准。对于第三种情况,我们一般要考虑行为人是否属于累犯、自首、有无缓刑、假释等特殊的刑罚适用情形。应当注意,无论对于哪种类型的问题,我们都必须抓住重点,紧紧围绕所提问题,就处理的合法性、事实根据作出充分的论述,给出具体的方案、结果和法律理论依据。

最后,全面考虑问题,理清思路。我们不可能希望某一道案理分析题只是考察总则或分则某一个知识点。这种题目考的就是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处理实际案件的能力。因此,面对任何一个案例分析题,我们应该树立全局观念。即对待一个行为、一个罪名不能仅仅凭借对法条和某个概念的简单记忆来应付。另外在答题时要考虑每一个案例所涉及的概念或法规、司法解释,将这些明确地串连组织起来。

第三,“答题”。考取高分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组织答案,二是法言法语。

“组织答案”需注意并非多多益善。一来考试时间不允许,二来会使得阅卷人厌烦。案例分析题一般采点给分,因此对任何一个问题的解答应力求全面简明。我们总结了三个部分,一为结论,针对问题直接作答,简洁明了,千万不能答非所问。第二要列出法条或原理,案例分析考查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每题都是根据法条或原理编出来的,所以考生在解答案例题时,一定要分析出这个题背后的法条或原理时什么,当然对法条的回答不需要一字不差列出原文,只要答出基本意思即可。第三部分是分析说理,把法条或原理分析,说明,结合案例的实际情况,反衬前面的结论。

答题时一定要用法律的语言解答。考试中常常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考生把道理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就是得不到高分,因为判卷人不能判断出这个考生到底懂不懂法律。任何一个人,只要面对问题都会有自己的判断,不懂法也可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尤其是民法本来就源于生活,对民法问题的判断往往根据生活常情就能做出。但懂法的人就可以说出“法话”来,比如不安抗辩权、侵权责任等,只有你说出来,阅卷人才能把你与普通人区别开。

第四,“查题”这部分依具体情况而定。

卷四分析题、论述题答题方法和应试技巧(最新)

同前三卷的客观题不同,卷四的题目都是主观型试题,除部分的案例分析题之外,这部分试题一般没有统一的答案,主要侧重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法学基本理论

素养的考查。很多考生都认为卷四考查的内容都是相关部门法的基本知识,因而没有必要对卷四的分析题进行集中复习。而且卷四相对来讲得分比较容易,但是想得高分又十分困难,所以复习不复习关系不太。其实这是一种十分错误的思想,根据相关调查的数据显示,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和未通过司法考试考生的四张试卷成绩相差最大的就是卷四。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前三卷试题的难度都比较大,部分题目大部分考生都难以得分,而卷四题目的难度相对来说较小,正好可以起到拉开考生之间差距的作用。由此可见,能否在卷四中获得理想的成绩,是能否顺利通过2009年司法考试的关键。下面对近几年来卷四的命题趋势进行一下分析并介绍分析题和论述题的答题技巧。

一、卷四的命题趋势分析

通过对04——08年来的卷四试题的分析,可以看到今年来该卷的试题呈现下列趋势:

1.重者横重:从这几年的试题来看,司法考试的论述题和简答题主要集中在对法学基础理论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考查,尤其是法的价值冲突,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适用等成为考查的热点,这些知识点都是考生在备考的过程中应该尤为注意的。

2.简答题继续存在:司法考试制度确立以来,卷四涉及到的考试题型包括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和法律文书写作题。其中2007年司法考试中,首次出现简答题,2008年继续有简答题,可以预见的是,简答题会成为司法考试的常规考察题型继续存在下去。简答题可以看作是微型的论述题,也要有论点、论据和论证,但是与论述题相区别的是回答这种类型试题的要做到观点明确,言简意赅。

3.更加侧重对基础理论的考察:这部分的考查主要体现在论述题中,也是最能体现考生的法学功底之处。近几年来论述题中涉及到的考点主要体现在法理学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部分,主要体现在法律的价值冲突和法律原则冲突的处理上。命题者采用这样的命题方式,是为了考查考生的理论修养和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的能力。

4.体现现实热点问题:无论是08年的关于“三个至上”的考查,还是07年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查和分析当代诉讼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变化的试题,都是当年的热点问题,就这提醒考生在备考的过程中,也不能单纯的只记忆发条,要多关注与法学相关的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并能进行一定的思考,这样在考试中能有的放矢,取得理想的分数。

5.试题更具有开放性:这几年的论述题大都不会给出一个固定的观点,在评卷时,这种类型的试题也不会给出标准答案,只是给出一个相应的参考评分标准。比如法学理论的运用、立意观点和文字表达各占多少分。面对这样的试题,考生就要做到观点鲜明、论证有力,能够自圆其说。

另外在案例分析题中也摆脱了之前简析题的模式,出现开放性的要求学生进行全面分析的题目,下文中我们会详细介绍这种分析题的答题技巧。

总体上来讲,司法考试卷四的命题越来越趋向综合能力和理论基础的考查,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尤其注意这两个方面。

二、案例分析题应试技巧

案例分析题是2004年司法考试中新增加的一种题型。与简析题相比,虽然都属于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原理对案例进行分析,但二者仍存在着一些重大区别。简析题,往往是给出案情后即设置几道小问题,故属于封闭性出题方式,因为设置了小问题后,答案也就基本确定下来了,考生只需要回答问题即可。但有一年出现的案例分析题,却要求考生“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显然此种出题属于开放性方式,考生只能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原理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分析,这就需要具有非常好的规范分析能力。

案例分析题常见失分点

(1)分析出现偏差,基础知识掌握不好。这点只能依靠考生的自身努力和知识的积累。

(2)分析不全面。对材料的分析不够全面是分析题最常见的丢分点,这与上述讲到的分析题

的开放性有很大的关系。正是因为题目要求考生进行“全面的分析”而没有像简析题一样通过问题来引导,因此,更增加了分析的难度。就此问题,建议考生在落笔之前先在材料中把关键的字眼挑出,然后分析其法律关系,最后结合上下文进行答题。

(3)个人观点过多,法律分析不足。分析题与论述题最大的区别在于必须运用你所掌握的知识来解剖案情,而不是对案情进行评论。有的考生在答分析题的时候加入很多主观因素,甚至出现分点论述,把分析题当成了论述题来答,导致丢分。因此,建议考生在答题的时候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要有太多的主观臆断,所表述的内容一定都要有法律的依据,基本的答题套路就是:“由于……,依据某某法律,因此……属于(或构成)……”过于口语化,没有法言法语。运用法律的语言来解决案件是一名高素质法律人才必备的能力之一,如果在分析案例的时候无法做到法言法语,甚至没办法做到用书面语答题,其肯定不会得高分。这种现象在非法学的考生中比较常见,因此,考生应当加强这方面的训练,勤加练习和模仿。

不区分段落,格式过于单调。这属于卷面上的问题,但却是致命的问题,因为阅卷老师对于黑压压一片的文章是肯定不会逐字逐句地阅读的,就算你写得再好,分析得再准确,也无法引起老师的注意。而且最好是在段落的开头部分由总结性的语言,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也可以使阅卷老师一目了然。

案例分析题的复习思路

在复习分析题时,掌握相关知识点是前提,所以建议考生在八月份之后再复习此类型的习题。在复习过程中,所作的每一个题目时应坚持独立思考,亲自动手用笔写出答案来,而后再对照“参考答案”部分,看一看自己成功在何处,错误在何处,不明白的地方可参考答案部分的解释。这里要强调的是,在平时练习中,一定要亲自动笔写出答案,而非在头脑中一形成抽象、模糊的大致答案后即急于翻看正确答案。否则很容易形成眼高手低的毛病,而且如果不亲自动笔书写,也很难暴露自己的问题。

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技巧

有许多考生在实际考试中面对这种案例分析题缺乏自信,觉得无从下手,答题时往往感到一片茫然,不着边际,最后只能毫无逻辑、信马由缰地乱写,因此低分的结果在所难免。其实,分析题并非如许多考生想象或认为的那样可怕,只要抓住复习与应试的规律,就非常容易作答,甚至成为你最易得分的一种题型。

从应试规律来看,作答分析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确定本题考的是哪一个部门法的内容,这是较容易判断的事情。

其次确定考查的是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确定了部门法之后,思考的范围就大大地缩小了。如在民诉法试题中,考查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往往是家常便饭。

确定了是哪个法律制度后不要直接答题,先回顾该法律制度涉及到的知识点有哪些。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遗漏。

对照题目中所给出的案情叙述,寻找关键信息,与上述回顾到的知识点一一对应。

在对案情进行法律定性、法律后果分析之后,落笔作答。对于考生而言,最困难的地方在于判断案件所反映的各种法律关系、行为的定性、法律后果等,因此,如果能用图表方式、按照时间顺序对复杂的案件情况进行梳理,将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答题方法。

三、论述题的应试技巧

论述题自2003年“入主”司考以来,一直被认为是考查考生综合法律知识的最重要题型。由于论述题其本身具有综合性强、学科跨度大等特点,在备考的时候考生往往不知道如何下手,从而在复习的时候把论述题摆在与法律文书几乎同等的地位上,也只是利用少量而零碎的时间去关注论述题,或者甚至不复习而完全依靠自身的法学功底和文字功底答题。

其实解答论述题也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的,本书希望能使各位考生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

这些技巧,用最短的篇幅为考生提供最有用的参考。

1.论述题的出题特点

要想掌握一种类型题的解题方法,就先要了解这种题目的出题特点。司法考试论述题的出题特点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出题材料的选择,二是出题角度的设置。从历年司法考试论述题真题来看,司法考试论述题的出题有以下特点:

司法考试论述题出题的材料有一个重要特点即:在案件背后存在着广泛争议。这种争议又具体包括两种:

第一种是法律实践中所产生的争议和冲突,但这种争议和冲突背后其实又涉及更深层次的争议和冲突。以“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新举措”为例。表面上看,该冲突或者是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冲突,或者是公民权利相互之间的冲突;深一层次看,其涉及的其实是“自由”与“秩序”之间的价值冲突、不同主体之间“自由”与“自由”的冲突;更深层次的看,其涉及的乃是政府的传统行为模式与法治建设所要求的政府新行为模式之间的“代沟”、法律制度与公民能否尊重法律、能否根据法律而生活之间的“代沟”。

第二种是在法学界之间对某问题产生的争议和冲突。“判例、案例与司法解释”即属于此。法学界曾经对我国是否应当实行判例制度进行过较大范围的争论,因此,司法考试选择其作为出题材料,不仅是对此种争论的回应,而且也可以考查考生对我国独特的法律文化的了解。这是因为,学界对我国法制建设过程中一些问题的争议,往往是因为我国与其他国家(包括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具有不同的法律文化背景,并实行了不同的制度,因此在法律现代化过程中,对是否引进或采取其他国家先进的法律制度或法律理念存在分歧。

由此,我们可以进行如下合理推论,司法考试中的论述题材料应当具有如下特点:

A.材料中所反映的问题一般都要存在着一定争议。无争议的问题虽然也可能考到,但其价值显然较小。

B.之所以引起争议,往往是存在着价值冲突或法律文化冲突问题。价值上或法律文化上不存在冲突的问题虽然也可能考到,但其价值也显然较小。

这种价值冲突的问题,往往与我国的法律现代化和法治建设有关系。正是因为要使我国法律现代化和建设法治,而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却还根深蒂固,故造成了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反差。当下的一些热点问题,往往与此有关。此外,包括“公法与私法划分”、“私法优位”、“权利本位”、“从身份到契约”、“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等一系列资本主义国家所提出的理论问题也都应当引起考生重视。

出题角度的设置

从出题角度上看,司法考试中的论述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角度:

给出一个案例,要求考生谈谈对案例所反映问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认识;

给出一个案例,要求考生站在法律职业者的角度,设身处地地替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

直接以论述题形式进行考查。

常见失分点

(1)审题不准。由于论述题考查的是考生的综合知识,因此,需要考生结合考题的材料搜索大脑中所储备的相关知识点。因此考生很容易在对材料理解上产生偏差,而导致审题产生偏差。此时考生最需要做的就是先冷静下来,剖析材料中反映的各种法律关系,找出其中反映中心意思的最重要的一个或几个法律关系进行论述。例如在2004年司法考试的“喜悦家庭”商户照相服务那一题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众多:有工商登记的行政许可关系、商户与顾客的提供照相服务的合同关系、商户和顾客对明星的侵权行为,在法理层面上还可以上升到法与道德或法与科技的关系等。其中最重要的论述点是侵权行为,在论述当中应当将侵权行为作为论述重点并最后上升到法理的高度,但有的考生却认为当年的热点是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因而将行政许可法律关系作为论述的重点,这就明显地偏离主题。

(2)论述不集中,论点过于涣散。这是答论述题的大忌。论述题的字数要求在500字以上,而由于时间的原因大部分考生回答一道论述题往往不会超过1000字。在这短短的1000字内能够把一个论点逻辑而缜密地论述充分已属不易。然而有许多考生在答题时很容易忽视这一点,往往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不注重语言的前后逻辑性和连贯性,这样的答案自然得不了高分。

(3)论述语言不专业。这是非法学专业考生常常会犯的错误,司法考试作为选拔高层次法律人才的考试,其主观题的回答必须体现其法律专业的特性,不要让阅卷老师觉得这只不过是一篇普通的社评,而不像是一篇法律专业人员写的文章。因此,需要考生拥有一定的法学语言表达能力。

(4)论述过于肤浅,理论深度不够。这是很多考生得不了高分的重要原因。经过各个科目的系统复习之后,对于论述题中所出现的具体法律问题,考生大概都可以列举出来。然而这只是论述的第一步,而且往往也不是最重要的得分点。如果要取得高分需要考生实现理论上的升华,而理论上的升华就必须将材料中的问题与理论法学(例如法理和宪法的知识)结合起来,也只有这样,考生的答题质量才可以上升一个档次。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阅卷老师是大批量地工作,其往往只抓住考生文章的开头和结尾,大概地看一下答题的思路,由此可见理论升华尤为重要。

不分段,没句号。这是答题中的细节问题,但却是非常致命的地方,因为阅卷老师是在疲劳和烦躁中看你的卷子,而你的整篇文章从头到尾只有一段话或者只有一个句号,即使再有耐性的老师也不会去仔细在黑压压的文字中去寻找你的论点、论据和论证。

基本答题套路!

以下为考生总结的答题套路并非十全十美的,可能还有些许的瑕疵和不足,但对于处在迷茫之中而迫切需要掌握答题方法的考生来说,学习以下的套路不失为一种“捷径”。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论述题出题形式的灵活性,我们无法总结出一个“万能公式”来供考生填充,即使存在这样的“公式”,我们也觉得这只会限制考生的视野和思路,因此,这里主要是通过“矛盾”分析的方法帮助考生梳理论述题的答题思路:

[第一步,找出“矛盾”——材料说了什么?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由于阅卷老师要面对成千上万的试卷,如何在文章的一开始就抓住老师的眼球,对于论述题的答题来说尤为重要。论述题的出题思路就是希望考生就材料中体现出来的问题进行阐述,而这个问题必定体现为辩证法原理上的“矛盾”。一般而言,阅卷老师对于能够一下子抓住材料中的“主要矛盾”的文章都有比较好的印象分。然而如何才能找出材料中的主要矛盾,需要有一定归纳和概括能力。在这里,可以举从2003年以来的所有论述题材料中的“主要矛盾”为例:

2006年真题1:政府承诺与国家政策的矛盾,政府政策改变与行政相对人利益保护之间的矛盾。

2006年真题2:法律干涉个人自由的正当性和法律对个人自由保护的矛盾

2007年真题甲题:根据所提供的素材,请就从古代的“无讼”、“厌讼”、“耻讼”观念到当代的诉讼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变化,自选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2007年真题乙题:根据材料中给出的政府在各种情况下撤回行政许可的情形,结合行政法有关原则,谈谈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2008年真题(二选一)1:以给定材料中的两个网上“裸聊”案为例,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法律对个人自由干预的正当性及其限度。

2008年真题(二选一)2: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评述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的处理结果。

从上述真题的“矛盾”分析当中我们可以看出,任何一道论述题所给出的材料都有其隐含的矛盾,这需要考生去思考和发掘。当我们发掘出矛盾的双方之后,就需要对矛盾进行描

述,这种描述仅仅是介绍性的描述,也就是在卷面上体现出你归纳出来的“矛盾”。这种归纳并不是上述简单A与B之间的矛盾,而需要结合题目所列的要求,通过对语言进行准确的组织,最合理地向阅卷老师揭示你所认为的材料中的“问题”。例如:08年卷四的第7题,问题1是:“以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为例,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法律对个人自由干预的正当性及其限度”,根据这一要求并结合给出的材料,可以得出本题的矛盾在于法的基本价值“自由”和“秩序”的矛盾。

第二步,分析“矛盾”——体现了什么原理?该原理含义如何、理论依据何在?

在找到材料中的矛盾之后,接下来就需要对该矛盾中反映出来的法律原理进行分析。前面已经说过,在分析问题的时候一定要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因此,此时需要考生在大脑中搜索有关法理和宪法的一些基本概念、范畴和理论以及各大部门法的基本原理和原则,并把这些高度理论化的知识与材料反映的问题结合起来。具体而言,在分析的过程中应当回答下列几个问题:

首先,这个矛盾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体现了什么样的法学理论?就以2006年真题2为例:某民法典第一条规定:“民事活动,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没有习惯的,依照法理。”在其后的第一个题目中要求:“比较该条规定与刑法中‘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的区别及理论基础”。当看到这个题目,考生首先应当想到抽象出该法条所表现的法学理论,很明显,就是民事活动和审判实践中的法律推理适用的问题。而刑法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即为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的“罪刑法定原则”。将矛盾的两方面所体现出来的法学理论概括出来,就完成了分析矛盾的第一步。

其次,应当对该原理或理论进行定义解释。也就是什么是民事法律的推理适用,以及什么是“罪刑法定”原则,这个部分的分析,将充分体现作者的法学功底。大部分考生都没有办法做到教科书般的解释,只依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表述,但在回答的时候应当要注意使用法言法语,避免口语化的语句。

最后,就该原理与题目所设的语境相结合,对该“矛盾”进行更深层次的理论分析。在这个时候,需要考生通过所学过的法学知识,对矛盾的两个方面进行对比,从而发掘更深层次的理论,这也是最能体现考生理论深度的地方。

综上,对于“矛盾”的分析,我们可以概括为三个层次:“是什么”、“什么事”“为什么”。当考生回答完这三个层次的问题之后,就需要进入矛盾的解决阶段。

第三步,解决“矛盾”——如何解决问题?

在论述题的作答过程中,矛盾的解决往往需要考生对矛盾的双方进行必要的“取舍”,或者在没有办法进行“取舍”的情况下,考生也要通过设定条件的方法进行取舍,这样才有助于问题的解决,才体现论述的价值。

以2005年的论述题为例,题目给出的材料中的矛盾是:一方面我国是成文法的国家,而另一方面,最高院又通过发布案例来指导实践。这是一对很典型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就需要我们进行取舍,那么取舍的结果无非有三个:(1)我国应当实行判例法,支持最高院的实践;(2)我国不该实行判例法,反对最高院的行为;(3)在某些情况(或某些领域)下,我国可以通过判例来指导司法实践,但在某些情况(或某些领域)下,我国不宜通过判例来指导司法实践。不论考生最终选择哪个角度来论证,只要能自圆其说,都有得高分的可能。但得分的关键在于论据的支撑和论证的条理。在这种情况下,考生最好用分点的方法来论证自己观点,并在结尾进行总结。

以上所总结的答题套路针对不同的情况可能需要读者进行不同的变,一方面并非回答所有的题目都要走这“三步曲”,另一方面这三个步骤也不是截然分开的,在答题的时候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论证的需要进行融合和变通。

另外,在合理有效的分析的基础上,就要整理好自己的思路,把它表达在试卷上,这里还要

注意语言表达的一些技巧。

首先,要注意分段。上文中已经提到不分段造成的严重后果,在这里再次提醒广大考生,一定合理分段,这样会使文章看的条理清晰。

其次,注意文章和段落的结构。文章和段落结构有很多种,但是在司法考试中,我们比较推荐总分的段落和文章结构形式,尤其是最后的理论升华部分一定要把观点写在显眼的位置,这样可以使阅卷老师清楚的看到你文章的主要论点以及各段落的主要论点,容易获得高分。

最后,要做到字迹清晰。考试的最终体现形式是考卷上的文字,所以书写一定要认真,否则之前的努力都会功亏一篑。

论述题常考知识点提示

根据论述题的出题特点,我们可以对列入司法考试大纲的各学科的重要性进行大致的排列:法理学、宪法、行政法最为重要;

民法、刑法、经济法次之;

三大诉讼法(即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再次之;

法制史、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商法最为次要。

根据论述题的出题特点和答题特点,在复习各学科时,应当重点复习的知识点分别为:

法理学共四章,包括法的本体、法的运行、法的演进、法与社会。这四章都非常重要,许多论述题的答案都包含在这四章中。在复习过程中,应当注意关注这四章中可能存在理论争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法的本体”部分,如法的概念、法的本质、法的价值(尤其是法的价值冲突)、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尤其是适用法律规则审判可能导致结果严重不公因而需要适用法律原则进行审判的情形)、法的渊源(尤其是国家法与民间法发生冲突时的处理)、法的效力、法律关系(注意掌握如何对不同案件中所存在的各种法律关系进行分析)、法律责任(尤其是归责与免责)等。

“法的运行”部分,如立法(尤其是立法原则)、执法(尤其是法治社会中执法的基本原则)、司法(尤其是法治社会中司法的基本原则)、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尤其是运用不同法律解释方法可能产生不同结果的情形)等。在复习本部分内容时,尤其应当关注我国现实生活中所出现的存在争议的各种改革措施(如政府评选最差官员、招募讨债高手帮政府讨债、插旗卖广告筹款、监狱设立夫妻同居室、公安局进行命案招标等),并注意根据法学理论知识对各种改革措施进行分析。

“法的演进”部分,如法的传统(尤其是中国法的传统)、法律文化和法律意识等。复习好本部分内容,将使考生更能理解为何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各种有争议的措施,公民权利的保障为何如此困难,尤其是为何我国虽然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但却迟迟无法建立令人满意的法律秩序。

“法与社会”部分,如法与科学技术、法与政策、法与道德、法与人权等。复习本部分内容时,应当注意分析下述问题:社会本身是在不断演进、变化的,而法律相对而言往往比较滞后,因此往往会出现一些新问题(如“爱情侦探”等)在法律上难以解决或者在法律上难以给出比较好的解决方法。

论述题答题技巧

论述题答题技巧 论述题的特征:司法考试中的论述题一般分布在卷四的第一题和最后一题,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比较抽象,后者往往有具体的案例,需要结合案情进行分析论述。这种题型要求答题的时候做到论点明确、论述充分。 论述题的类型:几乎所有的论述题归根结底都是要求对一些观点或者行为进行评价,所以对论述题进行分类的时候只能采用论述的方式。比如直接要求对某一理论或者某一行为进行评价的,笔者称之为“评价型论述题”;若是明确给出不同的观点或者暗示要对不同的处理方式进行比较选择的,笔者称之为“比较型论述题”;如果要求先对各种方式进行选择,然后再对所选项进行论述的,笔者称之为“综合型论述题”。虽然不同的论述题的答题方式有所不同,但总的要求都是提出论点,用论据进行论证,最终得出结论。不过开放性论题可能无所谓结论的正确性,但是要求论述缜密,能够自圆其说。 具体答题要求: 一、评价型论述题 方案(1):段落一,摆明观点 段落二,理论剖析 段落三,事实论证 段落四,观点总结 本方案针对评价事项单一的情形,并且可以将段落二的理论剖析和段落三的事实论证结合起来,一起分析,从而形成标准的总分总结构。

方案(2):段落一:摆出最明显最主要的论点并结合理论、案情论述之; 段落二:摆出相对次要的观点以上述方法论述之; 。。。。。。 段落末:将一些可能涉及又不太肯定并且比较次要的观点 概括罗列并稍加分析,最终简洁地对案例进行综合评价。【本方案适合评价事项多元化,各观点又可以分别论述的情形,但是相似的观点宜放在一段一起论述,切忌分成许多段落分别论述。】方案(3):对于一些不太好找考点的论述题,我们可以将之上升为法理问题,从法理的角度去找切入点。因此,大家应该对法理学的整个框架有所了解,并且可以用常识去判断。经常可能出现的比如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渊源、法律概念的争论等等。 二、比较型论述题 段落一:从主到次,通过概念分别论述比较项的优势和劣势; 段落二:分析案情与各比较项的契合度,综合比较选择出最佳项; 段落三:结合前述分析,总结归纳自己的观点; 【比如:邹老师讲义第13页的第七题,关于法律解决途径的选择一题】 三、综合性论述题 此类题目一般要求先在选择项中选择一个最优的,然后论述它。这个时候可以根据题意结合上述两种方式进行论述。

如何做好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答题技巧 1.将要点放在开头 2.案例分析中要有中心立意,抓最关键的点(抓主要矛盾) 3.素质教育是要点 4.案例中的做法,对学生的影响一定要点明,尤其是错误的做法,给学生带来的不良影响。 5.案例分析中,常用的点 1.新课改倡导的学习方式:自主,合作,探究VS灌输式 2.现代学生观,自主建构,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 3.现代师生关系:民主、平等,积极推动共同发展。教学民主 4.素质教育(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核心:动手,发散思维 5.新课改三位目标体系(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6.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评价。认为,每个孩子都是一个潜在的天才儿童:A学生有个体差异,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优势智能,教师要善于发现每个学生的优势智能并加以引导、培养。B只存在有差异的学生,没有好坏之分,都是可教育的。这对于当前教育有革命性的指导作用。 7.关于教育目的的“人文关怀”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育人为本” 8.启发诱导:当学生遇到困难时,教师应耐心点拨,善于启发诱导,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切忌冷言冷语、讽刺挖苦 9.评价,应促进学生发展(发展性评价);应注重过程,注重努力和进步,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内容,标准,方式,主体。 什么是教育案例分析 什么是教育案例分析 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是指围绕一定的教育目的,把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真实的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可供学习者思考分析和决断的案例(往往是一个故事、一个事例或一个事件),通过学习者独立分析或相互讨论,来提高学习者分析和解决教育问题能力的一种方法。 上海市一位青年教师曾写过一篇《走近语文教学的艺术殿堂》,其中写到在一次作文讲评课上,让一个男生上讲台朗读,结果这位略有口吃的同学遭到了哄笑。 台下的同学们紧紧注视着他,课堂里死寂一片。沉默中,我突然从后悔自责中省悟:初为人师的我不是也有过临场时的恐惧和冷场时手足无措的尴尬吗?然而是自信战胜了这一切。有时候,一次小小的成功能够激活一个人在的巨大的自信,可一次难忘的失败也往往可以摧毁一个人仅有的一点自信。眼前的这一个男孩难道会陷入后一种情形吗?不,绝不能。我终于微笑着开口了:“既然他不太习惯在众目睽睽之下说话,那索性我们大家都趴在桌上,不看,只用耳朵听吧!”我带头走到教室后,背对讲台站定,同学们也纷纷趴下头来。终于,我的背后传来了轻巧的羞怯的声音。那的确是篇好作文,写的是他和父亲间的故事。因为动情的缘故,我听到他的声音渐渐响了起来,停顿也不多了,有的地方甚至可以说是声情并茂了,我知道他已渐渐进入了状态,涌上心头的阵阵窃喜使我禁不住悄悄回头看看他。我竟然

经济法案例分析复习题及答案教学文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复习题 案例一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l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2006年A企业发生下列事实: 2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8公司签订了一份12万元的买卖合同。乙获知后,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违反了A企业内部规定的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合同的限制,遂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 4月,乙、丙分别征得甲的同意后,以自己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丁对上述事项均不知情,乙、丙之间也对质押担保事项互不知情。 8月,丁退伙,并从A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l2万元。 9月,A企业吸收庚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庚出资8万元。 10月,A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要求A企业偿还6月份所欠款项50万元。 11月,丙因所设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不能清偿D公司到期债务,D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债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 经查:A企业内部约定,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的合同,B公司与A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不知A企业该内部约定。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合伙人对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事项作出决议,在合伙协议未约定表决办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表决? (3)乙、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4)如果A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C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承担清偿责任? (5)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B 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 (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3)①乙的质押行为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普通合伙人乙的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此,质押行为无效。②丙的质押行为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因此,有效合伙人丙的质押行为有效。 (4)①普通合伙人甲、乙、庚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②有限合伙人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③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丁以其退伙时从A企业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5)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有限合伙人丙当然退伙,A企业中仅剩下普通合伙人,A企业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高中历史主观题答题技巧

高中历史主观题答题技巧 一、基本结构 根据近高考题的分析,一般由材料和问题组成 1、材料:涉及历史知识或热点知识的文字材料或图表材料 2、问题:主要有八大类 (1)概括归纳、说明类的试题 (2)背景、条件、原因类的试题 (3)影响、意义类的试题 (4)启示、认识类的试题 (5)特点、特征类的试题 (6)分析、比较类的试题 (7)开放性设问、小论文类的试题 (8)评析、评价类的试题 二、解题技巧 解题过程应把握好五个环节:读(审题)、找(相关信息)、接(嫁接)、转(转换)、答(组答案) 1、读(审题):审题是解题的前提或解题的基础,审题一旦出错,则整个解题都毫无意义。审题分两步: 第一步是读材料,建议带着问题去读,读材料包括“引言、正文、出处”(引言包括题头、属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哪一类;正文包括表格的标头、图片内的清晰字迹;括号内的注解;明确材料涉及的五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关键词等限定词,同时最好对材料能分出段落大意;出处包括文章的出处;出现的年代时间;涉及的事件人物) 第二步是审问题,审问题要注意三个方面:首先要审中心词,即答什么(要将试题设置的比较复杂的设问,转化为自己能够理解的简洁明了的而且符合试题要求的设问;是答原因还是影响意义等将试题“对号入座”);其次要审限定词,主要指根据材料、依据所学知识还有时空等限定词;问题内部的关系:并列、递进、因果,后一问是前一问的答题依据。再次要审分值,正如量体裁衣,我们答题也要根据分值写要点。文综历史科一般一个要点2--4分 【特别提示】 “根据材料回答”:概括归纳材料; “根据所学知识”:教材(这种设问大多表明材料只是抛砖引玉,真正的答案还得求助课本知识。先根据设问的指向,联系相应模块、单元或专题的历史知识,根据设问要求(特别是内容词和限制词),选择相应层次的历史知识)。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材料+教材;

论述题的答题方法与技巧

论述题的答题方法与技巧 一、认真读材料,仔细审题目 论述题的设问方式一般是两种类型:“怎么办?”和“为什么?” 1.“怎么办?”型:常见表述有“运用政治(经济)常识的知识论述如何(怎样)??” 2.“为什么?”型:常见表述有“运用政治(经济)常识的知识论述??的重要性或必要性”、“请论述?? 的政治(经济)意义” 、“请运用政治(经济)常识的知识论述?? 对??的重要性或必要性或意义”等等。 二、搜索教材相关知识,根据设问归纳论点 1、“怎么办?”型 论点表述方式一般把设问的对象放在后面,根据教材获取的对象放在前面。基本格式 是:(教材知识点) +“可以、能够等” +(设问的对象) 例:运用经济常识的知识论述如何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答:①扩大农民就业可以增加农民收入。 (教材知识点) +“是” +(设问的对象) +“基础、保障、方式、环节、措施”等词 语 2.“为什么?”型 论点表述方式一般把设问的对象放在前面,根据教材获取的对象放在后面。基本格式 是: 1)问意义:(设问的对象) +“可以、有利于、有助于、能够”+(教材知识点) 2)问重要性或必要性:(设问的对象) +“是” +(教材知识点) +“要求、需要、体 现”等词语 三、寻找论据,围绕论点,适当展开论述 不管是哪一种设问方式,论述展开过程大致相似。论述过程实际上就是将所归纳的论 点运用科学的原理或事实进行展开,最后又回到论点的过程。 例1:扩大农民就业可以增加农民收入。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我国农村出 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扩大农民就业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当务之急。就业是民生治 本。扩大农民就业不但能更加充分地利用农村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而且能够促进广大农民 收入的普遍增长,从而形成收入增长→内需扩大→经济繁荣→就业增加→收入增长的良性 循环。 四、要注意的问题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案例分析习题 1.[案情介绍] 李某因意外事故失踪后被法院宣告死亡。因李某是昔日上海的大财主,时值文革期间,其妻张某为表明与丈夫划清界线,便将李某留在家中的所有财物上交国家。12年后,李某从海外归来,要求撤销原死亡宣告并由政府归还已被妻子处分(上交)的财产。[问题] (1)人民法院在李某申请下是否会撤销原死亡宣告,为什么?(5分) (2)人民法院是否会判决政府返还李某的财产,请阐述理由?(5分) 2.[案情介绍] 甲男居住在乙女的隔壁,甲时常聚集三朋四友在家打麻将及其他娱乐,声音极大常至深夜点。乙女休息不好工作业绩下滑问题被所在的外企辞退。辞退当日乙女登门请求甲以后夜里小声点,以免影响邻居休息。由于双方语气都欠佳发生争执,甲拉住乙的衣服说:“我是赌徒,你就是妓女。”在双方挣扯间乙衣服被撕破,上身部分裸露。 [问题]分析本案中有哪些民事关系,并分析其构成要素。(10分) 3.[案情介绍]某木制品进出口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外订购某种稀有木材,因市场信息不对称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面对交货期一天天逼近,公司上下非常焦急。此时,本地另一木材公司上门提出愿出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的价格出售相当数量的木材。进出口公司无奈之下只好同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依约支付了3倍价款,木材公司也保质保量交付货物。但一年半之后,因进出口公司领导更换,新的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是无效合同,遂起争端。(本题共10分) [问题]1、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无效是否正确?为什么?(2分) 2、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能否请求撤销该合同?为什么?(2分) 3、如果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要求变更该合同的内容,司法机关能否变更?为什么?(2分) 4、如果本案中稀有木材属国家保护物种,严禁采伐,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分) 5、如果发生第4问的情况,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分) 4.[案情介绍]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李某考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王某家中。但王某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去世,药也就不要了,请李某自己处理。李某非常生气,认为不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家都应该收下。 [问题]1.李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到底应由谁来承担(5分) 2.药是否应由王家出钱买下为什么(5分) 分析:1.李某购买名贵药材是受王某的委托才进行的,其行为应属民事代理。《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中李某购买药材的行为后果应由王某承担。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2条的规定,当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由于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 也就是说,代理人因实施代理行为所取得的后果应由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受领,由此所产生的债务作为被代理人的债务,以被代理人的遗产或者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来承担。本案中,王家理当出钱买下此药。 5.案情介绍]1987年12月,胡某所在单位决定派他到加拿大学习两年,因办理出国手续一时钱不够用,遂向朋友张某借款3万元,并立字据约定胡某在出国前将钱还清。但胡某直到1988年7月27日出国,都一直没有还钱。此前张某虽然经常来看望胡某,但也对钱的事只字未提。胡某在国外两年与张某也有过联系,但都没有说钱的事。1990年8月,胡某回国。1990年10月张某因买房急需用钱,找到胡某,胡某当即表示,全部钱款月底还清,并在原来的字据上对此作了注明。11月5日,当张某再次来找胡某要钱时,胡某却称,他的一个律师朋友说他们之间的债务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可以不用还了。张某气愤至极,第二天

历史主观题13种答题思路+高频答题术语

一、历史背景=(国内国际)(经济政治文化……) ⑴经济背景=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结构经济格局… … ⑵政治背景=政局制度体制政策阶级民族外交军事…… ⑶文化背景=思想、宗教科技教育…… 二、历史条件: 与背景分析基本相同,更侧重于有利因素 三、原因广度:原因=主观(内因)客观(外因) ⑴主观原因: 事件发起、参与者内在经济、政治、思想诸方面因素 ⑵客观原因: 自然、社会环境、外在各方面经济、政治、思想因素等原因广度与背景分析方法基本相同,背景侧重于静态分析,原因更侧重于动态分析。 四、原因深度:原因:→直接→主要→根本 ⑴直接原因:最直接引发事件的偶然性因素(导火线、借口等)

⑵主要原因:包括引发事件的主观、客观各方面重要因素 ⑶根本原因:历史趋势(生产力发展、时代要求)主观需要等 三者既有层次区别,又有联系渗透,如”五四“运动爆发的直接原因是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失败;主要原因涉及当时国内外各种矛盾,包括帝国主义侵略、北洋军阀黑暗统治、民族资本主义发展、无产阶级壮大、十月革命影响、马克思主义传播等因素;根本原因则是主要原因中最深层的因素。 五、矛盾分析: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阶级矛盾、阶级内部矛盾、民族矛盾、宗教矛盾、不同利益集团矛盾…… 答题思路 1答题的文字表达方式 基本方法:文字表达 一要字迹端正、排列整齐、疏密得当; 二要文句通顺、平实、语言准确; 三要在形式上”三化“,即段落化,一问一段,简明直观;要点化,一个得分点一句话;序号化,不同的段和不同的句上标出不同的序号,做到条理分明,一目了然。 2如何分析变法或改革成败的原因:

公共基础知识论述题答题技巧

公共基础知识论述题答题技巧 公共基础知识论述题答题技巧一般来说,解答论述题应该抓住试题的中心议题,按照“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办”的思路渐进深入地进行阐述。 重点是理解,考试一般是按关键词给分的,答题要条理清晰,不要写成一大段,能。分1,2,3是最好的。还有就是别曲解了题意,答非所问,不过这点一般不会出错吧 1、确立中心议题 确立中心议题,是整个解答过程最为关键的步骤。为避免跑题,考生在解答前一定要仔细推敲题意。对于试题的测试要求,应试者应该做到心中有数,并使全文的论述紧紧围绕着这个中心议题而展开。 2、辨别试题类型 根据不同的标准,论述题可以划分为许多类型。主要有叙述式、说明式、评价式、分析式和批驳式这五种。叙述式论述题要求考生把某一事实或原理详细地记述下来;说明式论述题则要求考生用自己的话对某一事件或原理进行解释。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或理论对事物或人做出价值评定,是评论式论述题的重要特点。分析式论述题要求考生对某一现象进行分解,然后找出这些独立的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内在关系。批驳式论述题要求应试者用某种观点对试题所展示的观点或立论进行反驳。题型不同,作答方

式也不同,考生一定要看清试题类型,按相应方式作答。 3、确立论点 中心议题和应答方式确定后,考生接下来就要根据试题的中心议题来确立论点。在确立论点时,考生应考虑到时间许可程度,论点数量不宜过多,安排也应有主次之分,尽量将重要的论点前置,不太重要的内容放在后面叙述,以免把时间耗费在意义较小的内容上。 4、选择论据 论据的选择是论述题解答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针对性是论据选择的首要准则和要求。考生应从说明或证明论点的需要出发,选取那些能够强化所提论点或对论点进行解释和论证的材料作为论据,使这些论据能有效地为论点服务。由于考试时间有限,考生往往不可能将所有符合要求的材料都选择进来,这就要求考生必须对所有的材料进行筛选,依据代表性的大小来选定取舍。最终只将那些最有代表性或最有说明力的材料作为自己的论据,而不是毫无选择地堆砌材料。 5、论证充分、全面 应试者在具体论述过程中,要做到论证充分、全面。中心议题的内涵应该在论点中有完整的体现,而且,每一个论点也应有充分的论据为基础,论点应是对论据的正确概括。要注意说理的全面性,不能以偏概全。其次,表述上要注意逻辑,内容之间不能相互矛盾和冲突,同时应避免层次不清、语无伦次的现象。除此之外,还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将所述理论同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事实结合起来,运用这些理论来对现实事物做出解释。这一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案例分析详解

案例分析复习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 (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晚上,孙某潜回家中,于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案例分析题答题思路教师资格证

案例分析题答题思路教 师资格证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案例分析题答题思路 案例分析题的基本题型主要是以下两种题型: 1.教学片断型 案例材料是某一数学课堂实录或教学片断,让考生以旁观者的角度进行评析。对于这种类型的案例分析题,考生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答题:首先,泛读材料; 其次,浏览问题(一般是“分析上述老师的教学片断”等); 第三,仔细研读教学片断,不放过每个细节。按照教学片断的教学过程顺序分析,如导入(主要分析导入方法以及作用)、主题探究(主要分析采用的教学方法、重难点的突破、问题的提问是否符合提问的启发性、目的性、循序渐进性等原则、教师以及学生的身份,教学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是否符合新理念,课堂氛围如何)、小结等步骤; 第四,总结整个教学过程,紧扣新课标的理念: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 第五,切记分条答题,先列出答题点,再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注意:分条的点中可以先写它符合了新理念的哪一条,然后结合材料说明怎么符合的,也可发反过来,最后再写这样对学生对教学起到什么样的效果,好处) 如:

2.问题待定型 这类题型主要是给出某个学生的解题过程,让考生找出其中的错误,并给出正确的解题过程,同时分析所蕴含的数学思想方法。只要考生的专业知识够扎实,相对来说这类题目比较简单。 在做这类题目的时候考生一定要注意先根据题中的题目自己做一遍,然后再找题目中的学生的做题错误,以免让题中的错误误导。对于蕴含的数学思想方法,通常会涉及到数形结合、分类、转化与化归等。 如:

案例分析中新理念语言集锦: 1.教学过程: 1)学生的主体性的体现: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关键词:讨论,交流,合作探究)。有效的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与教师教的统一,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关键词:讨论,交流,合作探究,自主学习之后有各抒已见,进行交流互动)数学教学活动应激发学生兴趣,调动学生积极性,引发学生的数学思考,鼓励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使学生掌握恰当的数学学习方法。 2)教学方法: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启发式和因材施教(教学方法方面,采用了什么方法,如讨论法,探究法,自主学习合作交流,及这些方法的优点)。 2.教学内容:

2020年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0年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解析 【案例一】 【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 带民事诉讼。 【问题】 1.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 带民事部分认定事实都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 2.如果一审宣判后,检察院对本案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诉,本案的附带民事部分没有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民事部分有 错误,二审法院对民事部分应如何处理? 3.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 院应如何处理? 4.如果一审宣判后,王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上诉中增加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张某在二审中也对民事部分提出了反诉,二审法院应 当如何处理? 5.如果在一审程序中,法院审查王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后,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6.如果法院受理了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一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法院应当如 何处理?

【参考答案】 1.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审判决中一并改判。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民事部分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5.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 诉。 6.(1)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 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 法律效力。(2)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即发生法 律效力。(3)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案例二】 【案情】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 到付款。 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 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 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 为货到后10天内。 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爆发,致使100台A 型微波炉受损报废。

高三历史主观题答题技巧

高中历史主观题答题技巧 一、答题步骤: 做好历史材料分析题可分为四步:审题抓关键词、读材料找有效信息、链接所学内容、组织答案答题。 1、审题抓关键词 拿到材料首先读题,不要急于看材料,审题包括审该题干中有几个要回答的问题,每个问题的具体要求是什么,问题与问题之间有什么样的关联,换言之,就是找准问题的关键词。只有弄清楚了这些问题,才能带着问题去读材料,更有针对性地解答问题,从而节省做题时间。 2、读材料找有效信息 材料分析题反映了“论从史出”的历史学科特征,读懂材料是答好题的前提。做好这一步的关键是仔细阅读材料,挖掘有效信息。阅读材料正文之前,要注意正文前或正文后提示性的文字,即时间、地点、人物、材料的标题或出处等。看完提示性的文字后,再带着问题读材料,找到材料的中心词,材料之间的对比处,即有效信息。 例:①材料题的一种文字型材料题: “农夫早出暮入,耕稼树艺……妇人夙兴夜寐,纺绩织纴……” ——《墨子》 问题:上述材料反映的生产方式最早出现在什么时候? 解析:问题问的是生产方式最早出现的时间,我们带着问题阅读材料:先看提示性文字:出处——《墨子》,得知墨子是战国时期人,该情境应该发生在战国或战国之前,再找材料中的有效文字“农夫…耕嫁,妇人纺织”,知道讲的是“男耕女织”式的小农经济,可得出结论:上述材料反映的生产方式最早出现在春秋时期。 ②材料题的另一种图表型材料题: 3、链接所学内容 链接就是将材料与课文所反映的相关知识建立联系,判断材料所反映出的历史时期、历史事件,联想该内容在教材中是怎样论述的,据此而建立答题的大方向。通过做题我们可以看出,任何材料题的答案都离不开课本知识,换言之,材料题只是对课本知识的新应用,所以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切忌脱离课本漫天讲。 4、组织答案答题 问答题题干一般有四种问法:一是“根据材料回答”;二是“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回答”;三是“根据上述材料谈自己的看法”;四是“根据所学知识回答”。第一种答案比较简单,根据材料的内容即可答出,如果问的是根据这几段材料回答,请综合每段材料的中心,分别写出,不要笼统概括;第二种问题答案不仅要从材料中找到有效信息,部分答案还必须根据材料提示的内容联系课本知识总结答案;第三种问题是文综考试以来的新问法,进一步考察学生“独立地对历史问题和历史观点提出不同看法”的能力,这就需要将材料中涉及到的内容都拿来当作有效信息处理,运用判断、比较、归纳的方法论证历史问题、评论历史观点;第四种即从所学知识出发探索历史问题的答案,独立地对历史问题和历史观点提出不同看法,这就对学生有更高的能力要求了。 当然,有些简单的问题没必要按部就班的答题,但对于复杂的材料分析题来说,按照以上四步答题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历史分析”公式答题模式: 1、历史背景=(国内+国际)(经济+政治+文化+……) ⑴经济背景=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结构+经济格局+…… ⑵政治背景=政局+制度+体制+政策+阶级+民族+外交+军事+…… ⑶文化背景=思想、宗教+科技+教育+…… 2、历史条件:与背景分析基本相同,更侧重于有利因素 3、原因广度:原因=主观(内因)+客观(外因) ⑴主观原因:事件发起、参与者内在经济、政治、思想诸方面因素 ⑵客观原因:自然、社会环境、外在各方面经济、政治、思想因素等 原因广度与背景分析方法基本相同,背景侧重于静态分析,原因更侧重于动态分析。 4、原因深度:原因:→直接→主要→根本 ⑴直接原因:最直接引发事件的偶然性因素(导火线、借口等) ⑵主要原因:包括引发事件的主观、客观各方面重要因素 ⑶根本原因:历史趋势(生产力发展、时代要求)+主观需要等 三者既有层次区别,又有联系渗透,如“五四”运动爆发的直接原因是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失败;主要原因涉及当时国内外各种矛盾,包括帝国主义侵略、北洋军阀黑暗统治、民族资本主义发展、无产阶级壮大、十月革命影响、马克思主义传播等因素;根本原因则是主要原因中最深层的因素。 5、矛盾分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阶级矛盾、阶级内部矛盾、民族矛盾、宗教矛盾、不同利益集团矛盾…… 二、答题技巧: 在平时的答题过程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同学写了满满的答案,可就是不得分,原因是什么呢?那是因为犯了答题忌讳。答题有四忌:一忌照抄材料做无用功;二忌照搬教材文不对题,即置材料于不顾一味回归教材;三忌白话连篇,不注意语言的表达,措词随便无中心;四忌堆积词藻。针对以上问题,我总结了以下答题技巧:“四化一全一精炼”。 1、“四化”: 语言规范化:答案要用专业的历史语言,例:资本主义发展需要资本(货币),不能说“钱”等; 答案提示化:答案要写清问题的关键词,例如原因、过程、影响等; 答案段落化:切忌一大段文字写下来,没有段落一锅粥; 答案序号花:答案要点很多,标记上1、2、3、4较明了。 2、要点要全,语言要精炼: 历史问答题有一个特点,就是要点特别多,所以思考问题要多方面考虑,比如说中国近代前夜发展迟滞的原因是什么?思考这个问题就要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科技、对外政策等方面考虑。而要点多了就需要答题时语言一定要精炼,切忌堆积词藻费话

法学考试答题经典技巧

一、命题思、 论述题出现于03年,最近几年又不断加强之势。从03年考一道题到每年考两道题,从04年的案例论述到05年的阐述论述,从03年的部门法(行政法)到05年的法理,从06年的综合到07年的选作,再到08年的兼容并包,论述题的考法不断推陈出新。 今后的论述题既有完全自由的无标准答案的评论式论述题,也有通过设问加以限制的有标准答案和无标准答案相结合的说明式论述题。对于评论式论述题,考生只要能自圆其说即可。对于说明式论述题,必须以教材和法条为准加以回答。 二、阅卷思路 (一)要有一个提纲挈领的标题 (二)层次清晰的说明观点及理由 (三)字数符合题目要求 (四)卷面清洁、字迹工整来获得印象分 (五)使用法学名言来增光添彩 三、复习思路 (一)阅读法理学、法史学等司考教材 (二)对部门法中的基础原理、基本原则进行概括

(三)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资料搜集、分析 (四)寻找并反复练习适合自己的答题“套路” 四、答题套路——模板训练法 (一)模板训练法的提出 1.明确写作目的。 2.有效缩短答题时间。 3.围绕一点集中来谈。 (二)模板式训练法详解 五段提纲法——我们总结论述题答题规律是分为五步思考,使用五个段落答题更简便高效(以六百字为例):第一段(100 字) 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 第二段(200字)主要概念的界定。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观点?原因的分析:逻辑的或理论的。 第三段(150字)从正反两面论述提出这个观点的好处和坏处。 第四段(100 字) 如何做到这样及应该注意那些问题?第五段(50 字) 总结和提升全文观点:口号,略写。

接下来我们就可以把卷四论述题的训练归纳为下面五个方面: 1.文章结构训练(模板式答题法)。 2.卷面控制训练。 3.时间控制训练。 4.文字训练。 5.法学专题训练。 五、具体答题技巧 (一)答题角度的确立 在确立方向、角度之时,提醒考生把握以下几点: 1.没有把握时只就案情涉及到的基本法律问题论述。 2.自己命题题目的选择应与论述方向、角度一致。 3.结合案情发挥之际,尽量使用熟悉的的法条、法理。 (二)体例 论述第二步要确立文章的体例,目前的体例大致有四类:论证类、评析类、比较类、反驳类。 1、论证类。 2、评析类。 3、比较类。 4、反驳类。

秘书学案例分析题答题要点

案例分析题(课堂教学使用) 【案例题1】在某厂的一次领导办公会上,管设备的副厂长提出技术改造方案,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要求把刚刚收回的一大笔资金,重点投放到购买机械设备上。管财务、管生产的副厂长都表示支持。当厂长正要拍板决断时,办公室卢主任说他想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个新情况,供领导们参考。领导们的目光一起转向了他。 “我先说几条信息请领导们参考:一是供应我厂工业粮食原料产区今年都遭到严重的水灾;二是国际上几个粮食出口量大的国家今年均遭自然灾害,国际性粮食欠收趋势已定;三是我国粮食市场的粮价呈现上调的趋势。根据以上情况,我预计,近期工业粮食原料的价格必定上涨,而且上涨幅度相对较大。因此,我建议当务之急是在粮食涨价前购进原料,这样可以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然后再把获得的盈利投入技术改造;由于经济实力增强了,我们进行技术改造的起点可以更高些……” 经过反复比较、分析、论证,厂领导最后一致同意采纳卢主任的建议:先购进粮食原料,再进行技术改造。 上面的案例对秘书信息工作有何启示?请加以分析。 〖参考答案要点〗 信息工作是行政工作的基础,及时、准确的信息是领导正确决策的依据。在企业领导讨论如何提升竞争力问题时,办公室卢主任将自己新近收集和分析所形成的信息及时提供给领导。最终领导采纳了卢主任的建议:先购进粮食原料,再进行技术改造。可见,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主要得力于卢主任的卓有成效的信息工作。 秘书做好信息工作的关键在于:注重调查研究,敏于感受信息,时时处处关注各方面的相关信息及最新动态,并且善于鉴别、分析和预测信息,积极向领导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从而发挥秘书辅佐决策的参谋作用。本案例中卢主任的经验值得借鉴。 【案例题2】请从秘书信息工作的角度对以下两个案例进行综合分析 (一)江西省抚州市一个信息员在本地报纸的一篇报道中看到有关福建、广东等地客商以高于本地1倍多的价格大量收购早稻的消息。于是,在没有经过核实的情况下,对本情况进行了编报。领导看到信息后指示有关部门核实情况,才发现是因为报纸在编排的时候误将80元写成了180元。 ——摘自熊志峰《信息工作成就人生》(《秘书工作》2008年第10期)(二)福建省委有一位领导曾在全省党委办公厅(室)信息理论研讨班上,特地向大家深情致谢,他说,上年的六、七月间,省里出现大面积的稻飞虱,他看到灾情报告后,深感此条信息很重要,立即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狠抓病虫害治理工作。他深有感触地说,若不是信息来得及时,及早防治,就可能会酿成爆发性、毁灭性的灾害,要损失四五亿斤粮食! ——摘自张广敏《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兼论“信息工作无小事”》 (《秘书工作》2005年第10期) 〖答题要点〗 (1)信息工作是领导决策的基础和依据,案例一中,信息员对新闻信息不加核实就匆忙上报是错误的,幸亏领导看到信息后指示有关部门核实情况,没有酿成严重的后果。可见信息的真实性是信息工作的第一生命。

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答案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1、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 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2、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 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5条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义务教育法》第29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4、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 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5、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 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6、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是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 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7.某校初二年级(2)班学生张某到初二年级(5)班教室串班玩耍,(5)班的班主任谢某闻讯后赶到本班严肃批评并制止张的违规行为,见无效便拽张出班。张不从,并出拳击碎谢的眼镜,抬脚踢伤谢的右腿。谢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右腿部红肿,淋巴发炎。学校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请问该生的行为是否违法?学校的做法是否合理? 该案例中,学生张某不服从教师谢某合理合法的管教,违犯了学校管理制度,同时还将谢某打伤、将谢某的眼镜打碎,侵害了谢某的身体健康权和财产所有权,其行为是违法行为。《教师法》第35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张某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民事责任,学校给予他记过处分是合宜的。 8.某小学进行了期中考试。班主任在全班同学面前,公布排榜名次时,不问青红皂白,严厉地批评

论述题的答题方法与技巧

论述题的答题方法与技巧-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论述题的答题方法与技巧 一、认真读材料,仔细审题目 论述题的设问方式一般是两种类型:“怎么办?”和“为什么?” 1.“怎么办?”型:常见表述有“运用政治(经济)常识的知识论述如何(怎样)……” 2.“为什么?”型:常见表述有“运用政治(经济)常识的知识论述……的重要性或必要性”、“请论述……的政治(经济)意义”、“请运用政治(经济)常识的知识论述……对……的重要性或必要性或意义”等等。 二、搜索教材相关知识,根据设问归纳论点 1、“怎么办?”型 论点表述方式一般把设问的对象放在后面,根据教材获取的对象放在前面。基本格式是:(教材知识点)+“可以、能够等”+(设问的对象) 例:运用经济常识的知识论述如何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答:①扩大农民就业可以增加农民收入。 (教材知识点)+“是”+(设问的对象)+“基础、保障、方式、环节、措施”等词语 2.“为什么?”型 论点表述方式一般把设问的对象放在前面,根据教材获取的对象放在后面。基本格式是: 1)问意义:(设问的对象)+“可以、有利于、有助于、能够”+(教材知识点)2)问重要性或必要性:(设问的对象)+“是”+(教材知识点)+“要求、需要、体现”等词语 三、寻找论据,围绕论点,适当展开论述 不管是哪一种设问方式,论述展开过程大致相似。论述过程实际上就是将所归纳的论点运用科学的原理或事实进行展开,最后又回到论点的过程。 例1:扩大农民就业可以增加农民收入。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我国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扩大农民就业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当务之急。就业是民生治本。扩大农民就业不但能更加充分地利用农村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而且能够促进广大农民收入的普遍增长,从而形成收入增长→内需扩大→经济繁荣→就业增加→收入增长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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