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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学生缴费管理规定(试行)》

广西大学学生缴费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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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学生缴费管理规定(试行)

西大学…2013?4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的缴费行为,督促学生认真履行缴费义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缴费,是指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向学校缴纳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以下称“学宿费”)。

第三条依法足额缴纳学宿费是高等学校学生应尽的义务。全校学生应提高认识,增强依法缴费的观念,积极主动地按规定足额缴纳学宿费。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广西大学学籍的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缴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缴费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学生缴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办

校办、财务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后勤基建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学生缴费工作小组,负责督促本学院学生缴费,成员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辅导员、教务员、研究生秘书及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的代表组成。

第六条财务处职责: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公布缴费流程,解答学生缴费疑问;为学生缴费提供方便,及时按规定收取学生应缴的各项费用;建立维护好学生缴费网上查询系统,及时更新缴费信息;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通报学生欠费情况;根据各学院学生欠费情况,相应扣减下拨业务经费或对学院结算办学收入作相应的扣减后,再进行分配。

第七条学生工作处职责:负责学生缴费及欠费催缴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办理学生学宿费减免、缓缴、助学贷款等审批手续,及时向财务处提供审批名单及银行成功放贷名单;协助财务处向各学院通报学生欠费信息,督促各学院落实学生缴费、注册管理以及学生欠费催缴工作。

第八条教务处职责:根据各相关单位报送的本科学生学籍异动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及时将学生学籍变动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报送财务处;加强本科学生选课系统选课管理,每学期选课时按财务处提供的欠费名单严格限制无故欠费本科学生选课;严格审核本科学生退选课程;加强对本科学生毕业环节和

离校环节的管理。

第九条研究生处职责:及时将研究生学籍变动情况、研究生新生电子注册后一周内的学籍信息、未报到和保留入学资格学生的信息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通报财务处;要求研究生导师督促研究生按规定缴费;规范中期考核工作,在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答辩和毕业离校等环节上加强对欠费学生的管理,限制欠费学生进入相应环节。

第十条后勤基建处职责:在学生宿舍变动、学生申请外宿及新生住宿安排后一个月内将住宿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报送财务处;做好学生住宿费欠费的催缴工作,根据财务处提供的欠费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拖欠住宿费学生名单,并对拖欠住宿费超过两周以上的学生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职责:在本科生电子注册后一周内,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向财务处报送本科新生信息、未报到和保留入学资格学生的信息;加强对就业环节的管理,暂缓办理欠费学生的就业派遣手续。

第十二条学院职责:负责学生缴费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生按规定缴费;按照“先缴费、后注册”的原则认真抓好学生注册工作;严格审核学生缓缴手续,组织动员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及时登录校园网查询学生欠费信息,具体落实学生欠费的催缴工作;及时将超过规定时限不缴费、不注册也不办理缓缴手续学生的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缴费管理

第十三条每学期开学前,财务处将学生本学年应缴学宿费金额(含之前学年的欠费金额)以“学生缴费信息”名目公布在校园网上。各学院应及时通知学生从校园网上获知个人应缴纳的学宿费金额,并到相关银行缴纳学宿费。

第十四条学校对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生暂实行按学年预收学费的办法,学生所选学分确定后再进行结算。学生毕业前进行总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五条学生应在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到代收学宿费的商业银行缴清规定的各项费用,凭银行缴费凭据按规定时间(财务处开学时通知)到财务处收费科进行确认后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学生如对缴纳学宿费有疑问或有特殊情况的,可到财务处进行咨询、处理。

第十六条新生原则上必须交齐一学年有关费用方可报到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第十七条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应在缴清规定的学宿费后方可参加实习。

第十八条赴校外、境外交流学习的学生属于在本校缴纳学费的,须在办理赴校外、境外交流学习审批手续前缴清学费。

第十九条成功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其学宿费在放贷银行转账后由学校转至学生个人缴费账户。

第二十条提前毕业的学生,按学年制缴费的以实际学习和住宿的时间核算缴纳学宿费,按学分制缴费的则按选课实际学分核算缴费。

第二十一条学生复学、转专业、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延长学习期限一律按新跟班级的学费标准交费。

第四章缓缴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或突发事故等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费用的,在写下承诺书后可办理缓缴手续,缓缴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毕业学期不接受学生缓缴申请。申请缓缴的学生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暂缓注册。

第二十三条需缓缴学宿费的学生在秋季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缓缴学宿费的书面申请,并提供学生家长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有效证明,经所在学院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缓缴手续。超过期限,一律不予办理。

第二十四条申请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银行审批和放贷前,应先办理缓缴手续,待获得贷款后缴清。

第二十五条经学校批准暂缓注册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教

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所有活动,但所修课程成绩及学分须在正式注册后方可登记。

第二十六条未获准暂缓缴费或暂缓缴费期满仍未缴费的,视作欠费,学院不予注册。

第二十七条在暂缓缴费期间,对于采取欺骗手段拖延缴费的行为,一经查明,学校将取消学生的暂缓缴费资格,在追缴欠费的同时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第五章催缴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院是催交欠费的责任主体,应确保本学院学生缴费工作按时完成。

第二十九条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三周,财务处对全校学生欠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统计,将欠费学生名单及欠费金额通报各学院和各职能部门。

第三十条学校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无故欠费学生名单,拖欠住宿费的,同时在宿舍楼栋公布欠费名单。

第三十一条学院及时向欠费学生及其家长下达催缴通知书,督促欠费学生及时缴费,同时进行学籍处理预告。

第六章欠费处理

第三十二条凡不按规定足额缴纳费用且未办理缓缴手续

者,学校不予办理注册手续。超过两周未注册者,按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第三十三条无故欠费学生不能参加选课、期末考试和中期考核(研究生),学校不予登记成绩。

第三十四条无故欠费学生不得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不得使用学校提供的一切教育教学资源。

第三十五条无故欠费学生不得享受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副食品补贴,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称号的评选,不得在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

第三十六条对无故欠费学生,学校不予办理火车优惠卡充值手续。

第三十七条对无故欠费学生不予进入毕业环节,不予办理调档和离校手续,不予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十八条欠费学生申请延长在校学习年限,在预先缴清应缴纳的学宿费后,方可审批。

第三十九条对无故欠费学生,学院可在其各种鉴定材料中予以臵评。

第七章退费处理

第四十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学生缴费后,因故退学、死亡或提前毕业、结业的,按如下标准退费:学生缴纳学年制学费

和住宿费的,按其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计算,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学费、住宿费清退标准为:每学年学费、住宿费标准÷10个月×(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未满1个月按1个月计算;学生缴纳学分制学费的,则根据学生选课的实际学分结算学费。

第四十一条学生缴费注册后未入读、未选课的退还全部预缴的学费,已选课的按选课的学分结算。住宿费则按学校实际安排结算。

第四十二条休(停)学时该学年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不予退还,可留待复学后继续使用。学生休(停)学期满后,因故不能复学须退学时,退还学生休(停)学期间已收取的学费。

第四十三条学生经批准中途转学、退学,其应缴的学宿费分月计算到该生转学或退学当月为止。未缴清的学宿费由学生补缴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多缴的学宿费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退还。

第四十四条已批准入伍的学生,其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还办法,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因调整专业、调整宿舍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又缴费等原因导致已缴费用超过应缴费用的,超额部分转作下学年费用。

第四十六条毕业班学生根据学宿费结算情况,多还少补。

第四十七条学生办理退费应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和相

关职能部门审核后,凭已缴费用收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

第四十八条自批准退学、转学时间起或被开除学籍处分下文之日起三个月内,学生未到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退费。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中的“总则”、“组织管理”、“缓缴管理”、“催缴管理”、“欠费处理”等内容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缴费管理”、“退费处理”等内容由财务处负责解释,涉及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籍、教学、考试、成绩登记等内容的,分别由教务处、研究生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规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广西大学学生缴费及注册管理规定》(西大学字…2007?8号)和《广西大学学生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西大财字…2005?16号)同时废止。

广西大学

2013年4月23日

广西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广西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西大研〔2017〕28号 为更好适应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形势,新发展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身心健康。 (四)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一)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工程硕士基本学制2.5年,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基本学制3年,其它类型基本学制2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兽医硕士、农业硕士、法律硕士基本学制3年,其它类型基本学制2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 (二)依照规定享受一定奖助学金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超过基本学制的学习期间不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参照《关于印发<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规定>的通知》执行(西大研字〔2017〕21号)。其中,2017年9月1日及以后入学的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学校不再接受以任何理由提出的延期申请。 三、培养方式 (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课程学习、实践学习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课程设置应体现宽理论、重实际、博前沿知识,尤其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的学习。实践学习环节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

公司员工偷盗通告【关于偷盗行为的通告】

公司员工偷盗通告【关于偷盗行为的通告】 偷盗也是盗窃,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偷盗行为的通告,供大家参考!关于偷盗行为的通告范文篇一 为防止工厂有偷盗行为,导致工厂货物,成品数目不对,造成损失,特此通告,严厉防范,一经发现有偷盗行为,得以证实,并予以重罚,一次罚800元大家互相监督,洁身自爱特此通告! 美特斯厂示 12-22关于偷盗行为的通告范文篇二 集团各个部门、各区域、各级分公司: 近期,集团各公司因丢失引起的索赔金额居高不下,给公司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据统计,仅今年上半年,集团各公司因货物丢失引起的索赔金额高达500余万元!2010年至今,集团安全督察部协同警方共同查获各类刑事案件19起,均为前公司员工所为。其中盗窃案件10起,职务侵占案件6起,诈骗案件3起,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383957余元,共25名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其中一人被判1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集团在此重申,对于盗窃、侵占、诈骗货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一经调查属实,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希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警钟常鸣,做正直、合法的公民。同时,对发现的盗窃、侵占、诈骗货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检举,共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已查处的刑事案件公布于众,以昭警示。 安全督察部客服与质量管理部关于偷盗行为的通告范文篇三 20xx年以前,学院热水供应系统和设备由于热泵机组老化,功率下降,热水箱的保温效果达不到要求,经过两个多学期对热水箱、热水泵进行了改良更换改造,热水供应系统产水量及热水温度已基本得到正常供应。 10月份以来,由于天气变化,随着温度的下降,部分宿舍同学反映热水供应不足、水温达不到要求、部分宿舍楼热水供应到22:00后就没有热水等现象。经水电科工作人员对热水系统外循环管路进行检查,并未发现损坏和漏水现象。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时发现有学生宿舍存在故意破坏热水设备窃取热水和使用违章手段进行窃取热水的行为。这些故意破坏热水设备和使用违章手段窃取热水的行为,造成了学生宿舍供应的热水无端浪费,热水存储量减少,造成恶劣的影响,导致众多同学生活的不便。 根据《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生手册学生公寓热水使用管理规定》:学生宿舍的洗澡间安装IC智能热水表,学生使用热水洗澡必须刷卡计费。严禁各种窃取热水行为。如发现以下行为,学院将以窃取热水处理: 1、故意破坏热水表,使热水表计量不准或者完全失效。 2、伪造、拆换本校原装热水表的。 3、故意损坏、拆除热水表或热水管,不经热水表计量使用热水。 学生宿舍内的热水系统设施若出现人为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不能确认损坏者的由该宿舍学生共同承担赔偿。同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根据设施损毁程度处以加倍赔偿和违纪处分的处罚,并追加赔偿热水损失费500~1000元。 为切实保障学生公寓热水供应,学院将加强排查,一经发现,将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理,破坏热水供应设备者示情况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其它窃取热水的宿舍成员给予警告处分,取消该年度所有评优评先、奖助学金、发展入党申请资格。在此学校号召广大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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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平台登录地 址 广西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平台登录地址 2018年广西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平台登录地址: 为了保证教学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加强对本科教学计划异动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计划异动的申报制度 根据《广西大学教学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教学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允许随意更改。如确实需要变动的,须报教务处审批,方可执行。 二、教学计划异动的申报条件 1.根据人才培养的要求和教学情况的变化,需增设课程、取消课程、更改授课学期、变动授课学时学分以及增设或取消实习、变动实习学时学分等,均应提出异动申请。 2.教学计划异动不能造成对总学时、总学分的变动,原则上课程增删后,总学时、总学分应保持不变。 三、教学计划异动的申报手续 1.由需异动课程的任课教师填写《广西大学教学计划异动申请表》,主要说明教学计划异动的原因,以及异动结果(主要是对课程安排等可能造成的影响)。

2.教学计划异动表一式三份由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审批。 四、教学计划异动的审批 1.教学计划异动申请应在每学期第六周前提出,并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请专家审查是否符合异动条件,并提出建议意见,教务处领导根据专家意见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审批。 3.《广西大学教学计划异动申请表》由教务处签署意见后,一份存教学科,一份存教务科,一份由学院存档。 五、其他 1.教学计划执行中需加强过程监管,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如有违反以上文件精神的课程、教学内容、教材、实践等,必须予以制止,达到教学计划异动条件的需及时办理。 2.学校以往所发文件中,凡与本办法规定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广西大学普通本科教学计划异动管理办法》(校教字[2004]48号)同时废止。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浅谈班主任对大一新生的引导_张寒冰

第31卷 增刊Vol .31 Suppl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G uang xi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 2009年4月 A pr .,2009 作者简介:张寒冰(1978-),女,湖北随州人,广西大学环境学院讲师。 浅谈班主任对大一新生的引导 张寒冰,唐艳葵 (广西大学环境学院,广西南宁530004) [摘 要] 分析了大一新生入校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及问题根源,认为加强对新生的引导是班主任的重要工作。班主任应及时引 导大一新生适应大学生活,加强自我管理,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关键词] 新生;班主任;问题;引导[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182(2009)增-0067-02 高校低年级管理是一项细致艰巨的工作。在高中时,学生的主要精力都投入到学习上,学生进入大学后,常感觉“中学是地狱,大学是天堂”,很少有人监督,刚开始觉得很新奇和放松,随后一系列的困惑和迷惘也随之而来。大一新生能否正确的面对困惑或挫折,进行好角色的转换,培养适应社会的能力,对他们的大学生活及日后的工作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熟悉新生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时引导新生适应大学生活和加强自我管理,就成为大学新生班主任的重要工作。 一、新生容易出现的问题 (一)对环境的不适应。这里的环境主要指学校的自然环境、人文学术环境和周边的社会环境。部分新生不满意自己所上的大学,认为学校不是名牌,或者学校看起来比较破旧,周边环境没有别的高校好,容易产生悲观失望情绪,甚至产生退学再考的念头。有些新生在家时受到很好的照顾,离家上学后感到学校生活艰苦、不适应,离家近的新生经常往家里跑,家乡较远的新生则非常想家,感觉在校孤独无助。由于大学生活和高中生活的差别较大,新生也容易出现一些心理问题:部分新生进校后热衷玩乐,易受大三大四不良风气的影响,结果荒废了学业,产生自责心理,有些开始自卑,甚至自暴自弃。也有一些学生由于学习的不适应、人际关系处理不好或家庭困难等原因,产生紧张、自卑心理,感到迷茫、失落,甚至完全将自己封闭起来。 (二)人际关系的处理。在高中时代,学生对于人际关系的关注很少,进入大学后,有了更多的时间和机会与周围的人相处,而且,大学生渴望与外界沟通交流的愿望比高中时代更强烈,他们渴望被群体认同和信任,被看作一个能够独立生活、有自主能力的成人。但由于缺乏人际交往的技巧或者性格上的差异,往往在人际交往中容易出现矛盾。1.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宽容和交流。现在的大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自我意识强,遇事较少考虑他人的感受,遇到同学间生活习惯不同或意见不和的情况,男生容易发生争执或仇视,女生则选择疏远,感觉大学生活不顺畅。出现矛盾时学生很少想到彼此包容,进行交流。这点在宿舍关系上很明显。由于大学宿舍的作息时间没有高中那样严格规定,一些同学的活动容易影响他人休息,产生矛盾的不在少数。2.个人性格或习惯不好导致同学排斥。一些同学说话做事容易伤害其他同学,如比身高,论穿着,揭别人的短,出他人洋相来炫耀自己等。个别新生不讲究卫生,或者喜欢乱坐乱翻,有些借钱不还等,也容易招致其他同学的反感。3.封闭自我。少数新生很内向,缺乏与人相处的基本技巧,凭个人喜好来选择谈话对象,对不感兴趣的人和事表现漠然,甚至认为自己和班上的同学没多少共同语言,仍以家人和往日朋友为中心,对班级活动漠不关心[1]。 (三)学习问题。在大学一年级上学期,有相当部分新生没有适 应大学的教学模式,仍停留在高中的学习方式上,不懂得预习和复习的重要性,很难把握书本教学的重难点,仍希望老师一页一页的照本宣科,感觉学习紧张吃力,怎么努力也考不及格;与之相反的是部分学生进入大学后,缺少了家人和老师的监督,感觉自由了,不知道在大学到底要学习什么、怎么去学,平时学习不努力,自习课常常睡觉、聊天、玩游戏,到考试时干着急,成绩一落千丈,甚至违纪,很多学生到大二时才醒悟过来,通常一个班级到了大二,往往会有一到两个因为上网或打游戏留级的学生。 (四)经济状况。部分新生家境富裕,由于刚来上学父母给钱较多,用起钱来没有节制,一开学第一个月用掉一两千元的不在少数,刚开始大方后来拮据,又要向父母伸手要钱或者向同学借钱,笔者就发现有些学生长期借同学钱不还,最终破坏同学关系和发生冲突的。也有少数学生家庭贫困,经济拮据,有些同学上大学来报名的钱都是借来的,或者卖掉家中的物品而来。在大学流光溢彩的生活中,他们常常忙于兼职,可能没有机会象别的同学一样舒舒服服享受生活;在评奖学金和领取补助等方面,他们既渴望能够减轻父母的负担,同时又希望摆脱个别同学们的议论。这部分同学平时生活非常节省,比一般同学懂事早,学习勤奋,性格坚强,但多内向、敏感,带有一定程度的自卑。 二、班主任应对新生进行及时正确的引导 (一)首先要及时引导学生成功转化角色,适应大学生活。对刚 入校的新生而言,大学生活是崭新的一页,班主任的首要工作是引导他们适应大学环境。1.班主任可以通过班会、与学生谈心等方式使学生了解大学生活与高中生活的差别,提醒学生注意学习方法,学会与人相处,合理花费等;2.有部分同学对学校或就读的专业不满意,要鼓励学生树立“只要是金子,放在哪里都会闪光”的观念,教育学生要正确面对学校差距和专业热冷。3.引导学生进行目标定位。针对大学生外在监督少和新生自制力差的特点,鼓励学生树立积极的奋斗目标,可以有效避免新生在盲目和放松中虚度时光。班主任可以通过鼓励学生制定阶段性的目标计划、学习优秀典型等方式激发学生的斗志;也可以鼓励学生广泛接触社会,开阔视野,使学生意识到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性。4.关怀贫困新生。对于大多数家庭贫困的同学而言,往往比其它一些同学更加勤奋和节俭,承受着生活的更多压力。作为一个班主任而言,不仅要关心这些同学的生活状况,也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笔者就曾经对班上特别贫困的学生进行过调查,通过同学了解其日常生活情况,并和这些同学进行过交流,告诉他们贫困也是一笔财富,不能因为贫困就放弃学业或感觉自卑,一定不要自我封闭,而是要自强和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同时在勤工助学岗位推荐、助学金推荐方面多考虑这些同学,争取每个贫困同学都能得到一次机会,也鼓励他们走出去寻找兼职机会。事实证明,或许 — 67—DOI :10.13624/j .cn ki .jgupss .2009.s1.137

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具有创新精神和 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促进我校的校风、学风建设,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突出精神鼓励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对于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 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将依据本实施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学生奖励种类和方式 第四条学校设立以下个人奖: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单课成绩优秀奖”、“思想品德优 秀奖”; 第五条学校设立以下集体奖: (一)“优秀班集体”奖、“文明班级”奖、; (二)“文明寝室”奖。 第六条学校对获得上述奖励的个人与集体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授予荣誉称号; (二)通报表彰; (三)颁发奖状或证书; (四)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第七条凡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并为学校赢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学校 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章奖励条件、比例 第八条“三好学生”评奖条件、比例

(一)在册的全日制教学班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 平理论。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和学校集体活动;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平时表现突出,追求进步;有当代大学生的基本素质修养,立志为社 会主义建设事业做贡献;品行端正,深受同学、老师、社会的一致好评;品德操行优秀。 (三)热爱本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年度内无补考,一学年中病事假不 超过8学时;学习成绩平均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四)评奖比例占全班人数的5%; (五) 三好学生奖额:每人每学年800元。 第九条“优秀学生干部”评奖条件、比例 (一)学生干部指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委员、,任期至少在一学期以上; (二)热爱学生干部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以身作则,不徇私情,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年度内无补考,一学年中病事假不超过8学时;各 门功课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四)评奖比例,各班按班委干部人数的18%评奖; (五) 优秀学生会干部奖额:每人每学年400元; (六)优秀班干部奖额:每人每学年200元。 第十条“优秀毕业生”评奖条件、比例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 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 (三)在校期间,曾受到过校级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未受到 过行政或党、团组织处分; (四)符合以上条件者,直接按陕西省教育厅“优秀毕业生”评奖条件及名额,评 选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并上报; (五)学校不在另行评选“优秀毕业生”。 第十一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等级、条件

广西大学本科毕业设计

广西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考核表学生姓名胡进飞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年级2011级1班 论文题目高速磨削淬硬钢表面粗糙度的研究及经济性分析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总结 一、工作汇报 二、 在过去的两个多月里,我完成了论文总体框架的构建,论文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基本完成了本论文关于表面粗糙度的内容。 在接下来的工作期中,我将继续进行有关高速磨削淬硬钢的经济性分析部分的内容的填写,争取早日完成本篇论文。 三、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1)由于关于高速超高速磨削技术近年来的资料,我需要继续加油收集关于这方面的资料和内容。 2)继续修改关于高速磨削淬硬钢的表面粗糙度部分的内容,让它看起来更通俗易懂。 3)加强关于高速磨削淬硬钢的与表面粗糙度相关的经济性分析,通过资料对比和自我总结让该章内容更丰富和有深度。 三、小结 在理论知识和罗伟文老师的指导下,结合大学四年所获得的经验,在同学的帮助下,认真独立的完成了本论文的前期任务,在本次任务过程中,我对所学的专业知识有了更进一步、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到此时才深刻体会到,以前学的专业知识还是有用的,而且都是现实中用的最多、最基本的,它们为自己的论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签名: 年月日 指导教师填写栏目(在正确项后方框内划√)

1、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1)提前完成□;(2)正常进行□;(3)延期滞后□ 2、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认真程度: (1)认真□;(2)较认真□;(3)不认真□ 3、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 (1)强□;(2)一般□;(3)差□ 4、已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质量评价: (1)好□;(2)中□;(3)差□ 5、毕业设计(论文)方向有无更改:(1)有□;(2)无□ 6、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频率:次/周 7、对能否按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估:(1)能□;(2)否□ 8、存在问题及后期指导工作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云南广西大学林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大学林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工作的规化管理,使学生工作向秩序化发展,提高团委学生会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严格遵循实事、公平竞争的原则,对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成员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各部门的工作。 第三条学生干部须严格遵守《大学学生手册》所规定的大学生行为规准则,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踏实肯干和开拓进取的精神,热心为广学服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干部编制 第四条团委设团委书记(教师)、副书记(1-2名教师,1名学生)、组织部、宣传部、社会实践部;学生会设正副主席、秘书处、学习部、纪检部、文娱部、体育部、生活部、勤工部、女生部、外联部;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4人。常委编制九人左右,其中团委书记和副书记(教师)为固定常委,其他常委分别兼任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3人左右)、组织部长、秘书长。 常委会: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全委会:团委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 第三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五条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由团委学生会常委会主持,常委会负责学生干部的考核、讨论决定团委学生会一般日常事务,重大事务须提交全委会。常委会对全委会负责并受全委会监督。常委会和各部门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各部部长对常委会负责。

第六条 常委会职责:讨论决定团委学生会重特大事务。 团委书记职责:主持团委学生会常委会工作,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主持团委工作,具体负责思想指导工作和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团委副书记职责:协助团委书记工作,处理团委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关系。 学生会主席职责: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传达学校下达的各项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协助学生会主席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关系。 团委学生会各部部长职责:对团委学生会负责,组织成员作好本职工作。 第七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应积极完善部门的工作制度。建立有效的部监督制度,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各部门在学期初须拟订工作计划,部署部门工作。学期结束对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计划与总结交秘书处存档。 第九条各类大型活动开展前至少一星期,负责人须制定详细活动计划书,经常委会讨论通过,上报院学工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完毕及时总结,并将有关资料交由秘书处备案存档。如需全体团委学生会成员参加的活动须做好考勤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在开展具体活动时,应提前向常委会提交计划书,讲明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所需经费等,经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各部活动如需出海报或通知等,应提前告知宣传部,并提供活动详细容;需赞助应向外联部提交工作策划书。 第十二条各成员须无条件完成上级布置的任何合理性任务,对任何活动有自己的见解可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常委会提出,提出好的意见并在团委学生会工作中被应

广西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

广西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 西大教字〔2005〕41号 为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多规格、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分制与学分 (一)学分制是一种弹性教学管理制度,其基本特点是:①以学分表示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份量;②承认学生的个别差异,包括才能、特长、爱好、学习基础与勤奋程度等; ③教学计划具有弹性。我校实行的是计划指导下的学分制。 (二)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业的基本计算单位。学生学完某一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学分;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四年制本科学生应当修满180一190的总学分,五年制本科生应当修满220一230的总学分。 (三)学分计算:课堂讲授课程和实验课原则上每18学时计1学分;集中进行的教学实践环节为每周计1学分;劳动和军训每周计0.5学分;体育课一学期计1学分。 二、教学计划 (一)教学计划是学校培养人才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计划,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进行其他教育教学环节的基本依据,也是学生修读课程的依据。 (二)教学计划内容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学制;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毕业学分要求;教学计划进程表;必要的说明和统计数据等。 (三)各学院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参照学校每年下发的《广西大学关于制订××级本科教学计划的指导意见》进行。 (四)教学计划由各学院组织制订,报教务处审批。教学计划一经审定,不得擅自更改。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教学计划,或者各专业根据学科发展和培养学生能力的需要,要求增设新课时,应当由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提出,报教务处审批 (五)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必修课是为学生以后的发展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由学校统一开设,包括“两课”、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体育等;学科基础必修课,指按大类招生专业相通的学科基础课程、非大类招生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指专业方向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课程。选修课分为学科基础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包含科学、人文素质教育课程,面向全校开设,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科学与人文素养的课程。 三、成绩考核与绩点 (一)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应当经过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学分,考核成绩不合格则无学分。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二)采用绩点制进行学生学习质与量以及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评价。用平均学分绩点(公式见《广西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条)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

广西大学建筑工程毕业设计计算书(二)

μ 注:括号内为活荷载值,未用括号的为恒载值。 3.4 风荷载计算 为了简化计算,作用在外墙面上的风荷载可近似用作用在屋面梁和楼 面梁处的等效集中荷载替代。作用在屋面梁和楼面梁节点处的集中风荷载 标准值: W k = βs μs μz ω0 (h i + h j )B / 2 3.4.1 基本风压: 由《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该工程所在地南宁 50 年 一遇的基本风压ω0 =0.35KN/m 。 3.4.2 风荷载体型系数μS : 风载体型系数由《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 7.3 节查 得: 迎风面取 0.8,背风面取 0.5,合计为 μs = 1.3 3.4.3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μz : 因建设地点位于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所以地面粗糙度为 C 类, 根据楼层离地面高度查表分别取值。 3.4.4 风振系数βz : 基本自振周期对于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可用 T1=0.08n (n 是建筑层 数)估算,大约为 T1=0.08×7=0.56s>0.25s ,应考虑风压脉动对结构发生顺 风向风振的影响, β = 1+ ξν?z ,由ωT 2 = (0.62×0.35)×0.562=0.068, z 0 1 z 查表的ξ=1.20;由 H/B=24/5.15=4.7,H ≤30m ,查表的ν=0.47;βz 的计算 结果见表 2。

表2 风振系数βz 3.4.5 各层楼面处集中风荷载标准值 表3 各层楼面处集中风荷载标准值计算

⑧轴横向框架在风荷载作用示意图(左右风荷载大小相同)

优秀学生奖励规则方案(试行)

优秀学生奖励规则方案 优秀学生奖励规则方案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四有人材,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以奖励表扬为主,对各类先进的学生进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一条:三好学生奖 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关心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劳动态度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执行学校的规章规则方案,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讲文明礼貌。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讲究学习方法,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科成绩优良。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讲卫生,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奖励办法: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 第二条:优秀学生干部奖 政治思想好,工作态度好,工作有成效。学习和身体也要求较好,在学生中真正起带头作用,成为学校、老师的助手者,每班评选两名班干或团干,由各班评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选一次,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三条:勤学守纪奖 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规则方案,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虚心好学,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

习成绩进步较快。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核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奖励办法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四条:学习成绩优秀奖 对学习上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实行奖学金规则方案。以学期末抽考成绩为标准,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为期末抽考成绩班级前三名,奖学金分别为120元、100元、80元。以上奖项如出现成绩并列则先后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列,获奖者同时奖励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 第五条:各种竞赛优胜奖 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而举办的各种竞赛,按规定名额,优胜者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第六条: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 由团委及学生会评选产生,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选一次,选先进团支部奖给奖状一张,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七条:先进班级奖 按先进班级条件,即班风好,有健全的班级组织,班干能起带头作用。民主作风好,不良现象少,同学之间互相协作,互相帮助,全班同学思想要求上进,学习风气浓。奉公守法,遵守纪律,讲文明礼貌。热爱祖国,尊敬师生。积极锻炼身体和开展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班集体,学生自治、自理、自学能力不断提高。保持环境室内卫生,学习、工作、

广西大学学生缴费管理规定(试行)》

广西大学学生缴费管理规定(试行) 西大学…2013?4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的缴费行为,督促学生认真履行缴费义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缴费,是指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向学校缴纳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以下称“学宿费”)。 第三条依法足额缴纳学宿费是高等学校学生应尽的义务。全校学生应提高认识,增强依法缴费的观念,积极主动地按规定足额缴纳学宿费。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广西大学学籍的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缴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缴费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学生缴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办

校办、财务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后勤基建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学生缴费工作小组,负责督促本学院学生缴费,成员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辅导员、教务员、研究生秘书及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的代表组成。 第六条财务处职责: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公布缴费流程,解答学生缴费疑问;为学生缴费提供方便,及时按规定收取学生应缴的各项费用;建立维护好学生缴费网上查询系统,及时更新缴费信息;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通报学生欠费情况;根据各学院学生欠费情况,相应扣减下拨业务经费或对学院结算办学收入作相应的扣减后,再进行分配。 第七条学生工作处职责:负责学生缴费及欠费催缴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办理学生学宿费减免、缓缴、助学贷款等审批手续,及时向财务处提供审批名单及银行成功放贷名单;协助财务处向各学院通报学生欠费信息,督促各学院落实学生缴费、注册管理以及学生欠费催缴工作。 第八条教务处职责:根据各相关单位报送的本科学生学籍异动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及时将学生学籍变动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报送财务处;加强本科学生选课系统选课管理,每学期选课时按财务处提供的欠费名单严格限制无故欠费本科学生选课;严格审核本科学生退选课程;加强对本科学生毕业环节和

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物理学专业

物理学专业本科培养计划 (2017年9月修订) 物理学 一、培养目标 立足广西,服务全国,辐射东盟,面向世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宽厚扎实的数学基础、物理学理论基础,掌握实验方法和技能,受到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训练,具有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五有领军型人才”。本专业培养物理学及相关学科的高端人才,学生毕业后能继续攻读物理学类及相关高新技术学科、交叉学科等学科领域的硕士研究生,或到科研部门、教育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科研、教学和高新技术研发、管理等工作。 二、培养标准及要求 本专业的培养标准分知识、能力和素质等三方面: A.知识:学生应具有广泛的自然科学与必要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知识积累,系统掌握物理学基本理论。 A1人文科学知识:学生应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基本常识。学习文学、史学、哲学、艺术、经济等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可运用其进行基本的沟通和交流。 A2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学生应系统掌握与物理学相关的哲学、数学、电子技术等自然科学基础知识以及计算机技术。掌握科学的思

维方法、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能。 A3 物理学核心基础知识:系统掌握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学、理论力学、电动力学、热力学-统计物理学、量子力学基本理论知识,为后续学习和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A4物理学相关专业知识:学生在系统掌握物理理论的基础上,应有选择性地学习特定领域的专业化理论知识,对粒子天体物理、能源物理和光电物理等某个特定领域专业知识的熟练和精通。 A5物理学领域前沿知识:学生应了解和把握本领域的发展状况和经济社会需求。 B.能力:学生应当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较强的分析判断解决问题能力、能熟练地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太阳能产品、无损检测技术、光电子技术和核相关技术等项目的设计开发,并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 B1信息获取能力和学习能力:学生应当具有较强的从网络、书本、媒体获得知识的能力,以及终身学习,自我提高的能力。应具备快速掌握新知识领域概况的能力,科学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基本的科学研究能力。 B2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当掌握科学的方法论,注重加强对自然科学方法论的理解和运用。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分析与解决问题方法和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初步参与生产及运作系统的设计,并具有运行和维护能力。 B3知识应用能力、开发设计能力和创新意识:学生应当具有熟练地将所学知识应用于粒子天体物理、能源物理和光电物理等领域。

《学生手册》学习测试试卷答案

梧州学院《学生手册》学习测试试卷(开卷) 二级学院:年级/专业/班级: 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40分)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农村建档立卡扶贫户学生、家庭遭遇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情况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学生。P150家 2.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科目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考查科目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或5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五级。P70 3. 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手段故意制作、复制、传播有害信息;盗取他人账号、密码和信息资料进行违法违纪活动,危害网络系统安全运行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P110 4.一学期旷课累计旷课10-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旷课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旷课50学时以上(含50学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P111 5.根据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所选课程学分数不低于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分值,学年各科目成绩的加权平均分大于或等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可评一等奖学金。所选课程学分数不低于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分值,学年各科目成绩的加权平均分大于或等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可评二等奖学金。所选课程学分数不低于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分值,学年各科目成绩的加权平均分大于或等于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可评三等奖学金。P91 6.学生申请休学以 1 年为期,经学校批准可继续,累计年限不超过 2 年。P65 7.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院作息制度,自觉按时熄灯就寝。学生宿舍晚关闭宿舍楼大门时间为: 星期五、星期六晚和法定假日24:00时,其余时间为23:00时;熄灯时间为:星期五、星期六晚和法定假日24:00时,其余时间为23:30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回宿舍者,应该凭学生出入证在宿舍经管员处登记后方能进入。禁止私自攀越宿舍楼围墙、栏杆、消防梯进入宿舍。P136 8. 国家奖学金奖励规范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规范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一等助学金,补助规范为每生每年35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特困生);国家二等助学金,补助规范为每生每年28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P170 9.梧州学院校训:明德,博学,求是,创新。P1 10.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

广西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广西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 篇一:广西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广西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西大教字〔20XX〕39号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注册 第一条凡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应当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当向学校招生部门书面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同意不报到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并将名单(含考生号)于学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二十天内报自治区招生部门。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

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广西大学学籍。学校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新生进行学籍审核与电子注册。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第三条新生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学校招生部门提出,主管校领导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立即办理离校手续,户口退回原籍。超过两周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的,取消其保留的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当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书面入学申请,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复查合格,经学校招生部门批准,方可按当年新生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由学院在学生证注册登记栏中加盖注册章。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暂缓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关于《广西大学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2011修订)》的说明

关于《广西大学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 (2011修订)》的说明 一、学校为何对《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答:在新的实施办法中,有“从2008级本科生起,学生须修满2个创新实践学分才能符合毕业学分要求”的表述,有部分学生就误以为学校是在他们毕业前增加了毕业学分要求。实际情况则不是这样。 《广西大学本科专业培养计划(2008版)》(“培养计划”,一般也被称为“教学计划”)中规定学生在“各类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表7)”中应修“不少于3学分”。由于普通话测试现已成为全校学生均参加的考试,因此,全体学生实际上在“各类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中只需再修2个学分即可满足毕业学分要求。新办法中之所以那样表述,只是为了提醒学生创新实践学分是培养计划中的必修内容。 原有的《广西大学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2007修订)》是针少数比较优秀学生而制定的文件,只列出了三种可以获得学分的方式。如依旧按该文件执行,则势必有不少学生因不能获得创新实践学分,而不能通过毕业审核。 新的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2011修订),大大增加了可以获得学分的方式,使绝大部分学生不至于因难以获得创新实践学分而不能毕业。因为,学校提出创新实践学分的要求,只是希望学生在“各类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活动”中,依自己的兴趣和努力实现某种可能的提高。 二、学生申请用创新实践学分替代其他课程学分时,应注意什么? 答:首先,学生的科研学分和学科竞赛学分累计超过2学分的,超出部分才可以申请替代其他课程学分(而不是其他情况,如科研学分+社会实践学分累计超过2学分等等)。这一制度设计只是为了让从事科研和学科竞赛活动比较多的同学,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 其次,被替代的课程必须是教学计划中学生还未修的课程,学生已修的课程及成绩不能被替代(学生已修,只是考试成绩不够好的课程,不可申请用创新实

梧州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梧州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我院的学生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本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符合各项奖励条件者,依照本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第三条获奖学生的必备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院有关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学院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的一切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积极参加学院、系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和其他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 第四条学院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项目和奖励措施 第五条学院面向全院学生设立以下奖项: (一)梧州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梧州学院师范专业奖学金; (三)梧州学院社会资助奖学金; (四)梧州学院三好学生奖; (五)梧州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奖; (六)梧州学院优秀毕业生奖; (七)梧州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奖; (八)梧州学院学生专业学科竞赛奖;

(九)梧州学院学生体育竞赛奖; (十)梧州学院学生文艺创作比赛奖; (十一)梧州学院其它单项奖; (十二)梧州学院先进班级、文明宿舍奖; 第六条学院对获得上述奖励的学生给予以下方式的表彰: (一)授予荣誉称号; (二)通令嘉奖; (三)通报表扬; (四)颁发奖状、证书或奖章; (五)颁发奖学金奖金或奖品。 第三章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七条评定条件: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有扎实的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非师范类学生。全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考试或考查成绩均不低于80分者,可参评一等奖学金;全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考试或考查成绩均不低于70分者,可参评二等奖学金;全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考试或考查成绩仅有一科低于70分但不低于60分、或仅有两科低于70分但不低于65分者,可参评三等奖学金。 第八条评定等级、评定比例及奖金发放标准: 第九条评定办法: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时间在每年的9-10月,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第十条评选程序: (一)由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本人申报,并对自己一学年内各方面情

广西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

广西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 一、存档保管要求 1、存档保管材料范围 ⑴封面,⑵摘要(含关键词),(3)论文目录,(4)毕业设计(论文)正文,(5)参考文献,(6)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成绩及评语。 2、装订要求 将存档材料⑴—(5)按顺序装订成第一册,将余下材料单独成册。以上材料装入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保存。 二、存档材料的规范要求 1、封面 样式及要求见附件1 2、摘要 摘要应简洁明了,字数为400字左右。内容包含本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目的、意义、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成果及结论、关键词等。突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具有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部分,不自做评价。 3、目录 目录一般列至二级标题,文字表述与正文要一致,并标明页码。 4、正文 毕业设计(论文)总字数本科不少于8000字。正文一般由标题、主体部分、图、表格和公式五个部分构成。写作内容可因课题的性质不同而变化。一般可包括

(1)前言(或取名引言、序等)。说明本设计(论文)课题的来源、目的、意义、应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应达到的技术要求;简述本课题在国内外发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属设计的还应说明设计的指导思想。 (2)方案(方法)论证。说明设计原理(方法思路)并进行方案(方法)选择,阐明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设计方案(方法)(包括各种方案(方法)的分析、比较)以及所采用方案(方法)的特点。 (3)过程(设计或实验)论述。指作者对自己的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要求论理正确、论据确凿、逻辑性强、层次分明、表达确切。 (4)结果分析。对研究过程中所获得的主要数据、现象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得出结论或推论。 (5)结论或总结。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阐述本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和建议。 毕业设计(论文)的正文章节序号用以下形式: 一、二、三、······;(一)、(二)、(三)、······;1、2、3、······;(1)、(2)、(3)······①、②、③……。 5、参考文献 正文中按引用顺序在参考文献出处的文字右角上用[ ]标明,[ ] 中序号应与“参考文献”中序号一致,正文之后则应列出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的著录,按著录/题名/出版事项顺序排列: 期刊——著者.题名.期刊名称.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1]陈近,杨清.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评价[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1999,19(9) .P116-119 书籍——著者.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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