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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一半是律师 学者的一半是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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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一半是律师学者的一半是行者

作者:鲁周煌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2013年第12期

在凌晨2点收到陶鑫良教授关于此次采访约见的回邮,似乎不足以描述他在2013年忙碌的工作状态:从一个城市赶至下一个城市,从课堂到法庭,从机场到会场,几乎占据了他这一年日常生活的大多数时间。

“我大学学的是冶金,研究生读的是管理,自学多年的是法律,却…一不小心?转上了知识产权之路。1985年我报考中国第一批专利代理人,从此由专利而技术秘密,再商标与著作权,

几乎涉及了知识产权的方方面面,益发情有独钟,犹今乐此不疲,势将终老此生。”谈及近30年来的知识产权从业生涯,陶鑫良感慨道,“从教师角度看,我不是一名传统的教师;从律师角度看,我也不是一名纯粹的律师。教师的一半是律师,学者的一半是行者,相辅相成,渐行渐远,这也许是我在近30年知识产权路上的真实剪影。”

1985年,陶鑫良奉钱伟长校长之命主持上海工业大学专利事务所,1994年参与创建了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历任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2009-2011年间曾任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2011年秋,陶鑫良又回到上海大学复任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至今。学者的身份

外,陶鑫良还担任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上海仲裁委、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兼职仲裁员与域名调解专家,同时兼职知识产权律师工作,二十多年来一直连任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副主任或执委的陶鑫良,曾先后代理申请了上百件专利、仲裁与调解了数百件知识产权案件、代理五百余件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案件。如美国菲利普·莫里斯产品有限公司诉“万宝路”商标侵权纠

纷案,张学友(94年)上海演唱会著作权纠纷案,美国宝洁公司诉上海晨铉公司抢注“舒肤佳”域名不正当竞争案,美国微软公司诉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案,韩寒与汉图公司著作权仲裁与不予执行诉讼案等。就在2013年,陶鑫良仍亲自出庭参与代理了安徽“采蝶轩”与广东“采蝶轩”商标先用权与企业名称及字号纠纷案,百度与360的擅自插标、导流和擅自爬虫抓取搜索引擎不正当竞争两案,美国苹果公司与上海智臻公司小i机器人发明专利侵权案,马拉多纳与上海九城的商品化权侵权纠纷案,新加坡鳄鱼与香港鳄鱼公司的OEM商标侵权案……

案中得来更贴切,深知此事须躬行,他说:“在法律第一线的实践,首先是我的教学实验项目,同时是我的科学研究课题,然后才是聊补无米之炊。”他常常勉励自己的研究生:“实务当务实,理论应论理。厚积乃薄发,博大求精深。”他认为,知识产权的诸多前沿问题与尖端问题,往往首先孕育和萌芽于鲜活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件中,然后反馈与“拷问”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与行政管理,再进一步反哺与推动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立法修法。

回顾三十年,陶鑫良经常自嘲在知识产权领域“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而同行们却亲切得形容他“理论实务结合好,贴近前沿接地气”,带着法律第一线的实践和思考,陶鑫良曾先后参加我国《合同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科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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