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租赁企业的会计处理

租赁企业的会计处理

租赁企业的会计处理
租赁企业的会计处理

租赁企业的会计处理

一、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1.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

①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

②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

③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分摊率的确定:

(1)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3)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4)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应提折旧总额的确定:

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担保余值

不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折旧期间:

①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

②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履约成本发生时通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

①或有租金以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等为依据计算的: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②或有租金以物价指数为依据计算的: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5.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1)返还租赁资产

①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②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②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支付的违约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留购租赁资产

①支付购买价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②结转固定资产所有权: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1.租赁期开始日

(1)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算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初始直接费用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3)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未担保余值

营业外支出(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融资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营业外收入(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未实现融资收益

2.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1)分配方法——按实际利率法分配

未实现融资收益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收款的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期初余额)×租赁内含利率

(2)会计处理

①按收到的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②按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金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3.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出租人只需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在金额上等于本金的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而不是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相同。

4.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的会计处理

(1)期末

①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②将减值金额与由此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额的差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资产减值损失

(2)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

①按未担保余值恢复的金额

借: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②原减值额与由此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增加额的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5.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对或有租金应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租赁收入

6.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1)收回租赁资产

①存在担保余值(长期应收款有余额),不存在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无余额)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

应向承租人收取的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②存在担保余值,也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

未担保余值

应向承租人收取的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③不存在担保余值,但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未担保余值

④不存在担保余值,也不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做会计处理,只需做备查登记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②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承租人返还资产的会计处理同上述(1)收回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

(3)留购租赁资产

①收到购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②如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营业外支出

贷:未担保余值

外币折算

重点一:要会挑记账本位币(企业的和境外的)

20.1.3 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原则

1.首先应认定记账本位币及记账汇率

通常记账汇率选择:

①即期汇率

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②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即按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

2.当发生外币业务时,应以记账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登账,并对外币账户的金额进行双

重登记。如果是收到外币资本投入,应当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进行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按此标准核算不会出现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3.期末应采用期末现行汇率对所有外币账户(外币货币性项目)进行调账,并对汇兑损益进行认定。

20.1.4 外币业务的具体核算

2.特殊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

(1)外币兑换的会计处理

当买入外币时:

借:银行存款——外币户(按记账汇率折算)

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应以银行挂牌卖价来折算)

注意:记账汇率有时需要自己算,(买价+卖价)/2

当卖出外币时: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应以银行挂牌买价来折算)

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贷:银行存款——外币户(按记账汇率折算)

(2)接受外币资本的投入

借:银行存款——外币户(按投资当日的现行汇率来折算)

贷:实收资本——外方(按投资当日的市场汇率来折算)

3.货币性项目期末汇兑损益的处理

(1)一般计算程序

(2)汇兑损益的归属方向

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记入工程成本;

②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而且属于筹建期内发生的部分则列入“管理费用”;

③既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又未发生在筹建期内的部分则计入各期损益列为“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要点提示】外币业务的一般会计处理关键有两个考点:一是外币业务发生时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二是期末汇兑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原则,特别是费用归属的对象及净损益额的计算。

4.非货币性项目的期末调整或结算

(1)对于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已在交易发生日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

日不应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

(2)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的存货,如果其可变现净值以外币确定,则在确定存货的

期末价值时,应先将可变现净值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

20.2 外币报表的折算原则

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

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租赁房屋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房屋租赁的管理,发挥房屋资产的最大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公司所属范围内的所有房屋租赁业务。 第二条出租房屋的条件:闲置房屋或公司经营的预期收益小于外租收益;出租的房屋不能影响公司的总体规划和有损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对承租方的条件要求:宿舍区内的房屋应能够为居民提供服务,方便职工生活。 第四条对外租赁房屋的管理部门,除公司经理的特别授权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本单位的房屋进行出租。 第五条房屋出租收益列入单位收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租赁机会,从中私自获利,一经查出,按所获非法收入3—5倍罚款。 第六条房屋出租时,必须认真查验承租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并要求提供证明承租单位存续性的有关资料。承租人为个人的,须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备案。承租人为单位的,须留存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同时房屋出租时原则上需要收取一

定额度的风险金。 第七条单位所有临街门面不需要使用的,可以租赁给他人使用,经营范围以承租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八条门面租赁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如需要超过3年,应当报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单位出租房产或卖场柜台应有明确的月租金标准,出租单位应保证出租房产租金标准不低于同地段相当条件的市场平均租金。 第十条月租金确定后,出租单位不得随意降低标准,确因市场发生变法需要下调标准的,必须书面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租赁合同的签订:公司各单位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固定格式《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签订(一式三份,公司两份),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本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租赁期限:除非对公司非常有利,房屋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如遇特殊情况需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长期租赁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提前解除。公司或承租方如果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经同意后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写明理由,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解除后立即注销原合同。

分成租赁的会计核算

分成租赁的会计核算 要准确、真实地对分成租赁进行会计核算,首先要清楚分成租赁的含义。分成租赁就是承租方向出租方所交纳的租金根据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它与一般融资租赁的最大区别在于租金回笼额的不确定性。 租赁会计核算的关键是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对租赁本金和租赁收益的合理确认。一般的融资租赁,在租赁合同中对归还的租金额、还款期限、租赁收益率有明确的约定,会计可以根据业务部门的租赁概算表,对回笼的租金合理确认租赁本金和租赁收益。而分成租赁由于租金回笼的不确定性,且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租赁收益率,所以,根据承租人的营业收入一定比例回笼租金时,在会计上就较难确认租赁本金和租赁收益。因此,确定适当的租赁收益率是合理确认分成租赁各期回笼租金中租赁本金和租赁收益的关键。 在日常的会计核算中,资金成本率、内含报酬率指标通常作为分成租赁会计处理的租赁收益率指标,但两者都有其不利的一面。资金成本率指标较容易确定,且核算方便,平时对回笼的租金按资金成本率来确认收益,余额冲转租赁本金,当租赁本金全部冲转后,以后回收的租金全部确认为租赁收益。显然,以资金成本率指标确认租赁收益,不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同时租赁收益的递延反映,也不利于对部门当期利润指标的考核。内含报酬率指标是根据未来等额租金流入计算出来的,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要求,但该指标较难确定。因为,分成租赁的租金是根据承租人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而承租人的营业收入在未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根据等额的租金回笼来计算内含报酬率指标。并且,当承租人的营业收入不能按预计实现时,用内含报酬率指标会出现虚增利润的现象,这也不符合会计的谨慎原则。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用资金成本率和内含报酬率两个指标的平均值作为分成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时确认租赁收益的租赁收益率指标。此内含报酬率是公司在项目评审中所确认的收益率,虽然该指标也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合理的因素,但是,它是在公司项目评审中通过的,且得到了公司的认可。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平均值指标较好地弥补了上述两个指标的不足,能较合理地反映分成租赁业务回笼租金中的租赁收益,同时亦能满足公司对业务部门利润指标考核的要求。业务部门在完成分成租赁业务后,根据该指标制作租金概算表,并在租金概算表中列明资金成本率和内含报酬率,财务按概算表进行会计处理。

(财务会计)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最全版

(财务会计)融资租赁会计 处理

(1)融资租赁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 我国税法规定,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且办理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等后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原价。由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而产生的负债,壹般也包括这些内容。但有时,按照租赁协议,某些费用不包括在租赁费用中,如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的入账价值和负债的的入账价值可能不壹致。按照租赁会计准则的规定,以租入资产的租赁付款额加上因租入行为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调试安装费,以及改、扩建支出的净额作为入账价值。这壹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由于租赁付款额包含了利息费用,往往会大于租赁资产的公正价值,这违背了谨慎原则;另外,由于没考虑折现因素,这就和在确定出租人各期租赁收益时又要考虑租凭内含利率这壹折现因素的处理不壹致。 (2)融资租入资产的折旧及其他费用处理 按租赁期和使用期孰短来确定折旧期限,承租人对于该资产修理费用和改良支出的处理和自有固定资产壹致。 (3)融资费用的分摊 承租人利息支出的是折现率,不考虑折现因素,但规定支付租赁金应从中列出财务费用部分。 (4)税收优惠 我国对融资租赁人减半征收关税和增值税。 (5)租期满后,按照租赁协议规定,能够由承租方以较低价格购买,也能够续租,也能够将其退仍出租方。 如以较低价格购买,在租赁开始时,其租赁费用中,应该包括这部分行使选择权而廉价购买该资产的价值;如果在租赁开始时不能确定是否会行使廉价购买权选择权的,则在租赁付款额中应包括由承租人担保的租赁资产的余值。如续租,则按租赁新的固定资产壹样处理;如果退仍出租方,则冲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2、出租方会计处理 (1)租赁收益确认和计量 租赁收益是租金额加预计租赁资产残值超过租赁资产价值取得利润的部分。要求按租赁投资净额余额和租赁内含利率来计算各期租赁收益,采用等差级数法来确定。 (2)租金 租金是出租人得以回收的投资合理利润,壹般包括租赁资产的购置成本、租赁期利息费及租赁毛利。具体有三种处理方法: ①原价、利息和手续费壹起计算。 ②设备价款、利息分别计算收取,另外收取壹次性手续费。

公司房屋租赁及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公司房屋租赁及员工住宿 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公司房屋租赁及员工住宿管理办法为保障本公司员工在外租房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确保住宿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定本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公司外地作业人员的住宿问题,规范公司外租住房者的住房标准,使公司外租住房的入住井然有序,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是对公司外出人员住房规范的重要管理规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黑龙江同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院所有员工。 三、管理细则 . 租赁流程 各办事处、工程安装分部成立或原租住房屋需重新租赁之前,各负责人必须提前3天填写《租房申请表》,提交人事行政部,表中必须明确填写: (1)租房或换房理由; (2)拟入住时间;

(3)拟租房地点或区域; (4)住宿人员数量、行政级别,并附上人员名单列表; (5)拟租住面积,居住结构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6)在拟定租房地点或区域内的市场调查的租赁价格和与房主商讨后的拟定租赁价格,注明租赁价格所包含的内容,如:是否包水、电等。 (7)填表应简明扼要,并且需填写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一律退回申请。 《租房申请表》填写完毕后,报人事行政部核实申请情况,确定最终的租赁方案,经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执行。 如核实过程中,发现与真实情况不符,一律退回。 未按以上流程办理相关房屋祖灵手续的,公司有权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等一切后果由各区域负责人自行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房屋内部管理需遵循以下规定: (1)房屋设施由所住部门区域所有人员负责使用和保管,员工必须爱护和维护所租房屋内的所有公共财物,水电等设施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 (2)房间内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疏于管理或损坏丢失,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租住人员自行与房东协商解决;

租赁公司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租赁公司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2003-12-25【大中小】【打印】 依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专门从事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经营租 赁的会计处理如下: 需要设置的会计科目及核算内容 (1)经营租赁资产。该科目核算出租人为经营性租赁而购入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物资价款、运杂费、保险费以及进口关税等)。该科目下设“已出租资产”和“未出租资产”两个二级科 目。 出租人购入经营租赁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未出租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起租时,借记本科目(已出租资产),贷记本科目(未出租资产)。每期收到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租赁收益”科目。租赁合同结束收回出租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未出租资产),贷记本科目(已出租资产)。 经营租赁资产报废时,借记“经营租赁资产折旧”科目,贷记本科目。 出租资产在租用单位被损坏,提前报废的,租用单位应予以赔偿。收到赔偿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 入”科目。

(2)经营租赁资产折旧。该科目核算出租人经营性租赁资 产的累计折旧。 出租人经营租赁的资产折旧足额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经营租赁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出租人按期提取折旧时,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出租人出售、报废和毁损的经营租赁资产转入清理,应按经营租赁资产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本科目,按经营租赁资产原价,贷记“经营租赁资产”科目。 例:假设出租人1996年2月购入一批经营用租赁资产,单位价值25万元,总值500万元。该批资产的使用年限为10年,出租人采用直线法折旧,年折旧率为10%.3月5日租出其中5台设备,租期10天,月租金3000元。 根据以上资料,出租人的会计分录为: 借: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 50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0

承租人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详细

承租人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详细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承租人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详细) 一、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1.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 ①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 ②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 ③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分摊率的确定: (1)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3)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4)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应提折旧总额的确定: 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担保余值 不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折旧期间: ①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 ②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履约成本发生时通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等

投资公司的账务处理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103短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原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短期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表明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本金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短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1212待处置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已接受的债务人作为抵债并计划进行处置的资产价值。投资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取得的各项待处置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单位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置业开发公司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我单位房屋出租管理,规范我单位房屋出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哈尔滨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单位房屋出租活动,是指将本单位的空余房屋、场地对外出租,以取得资产收益的行为。 第二条单位房屋出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管理上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第三条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部门所属单位房屋出租事项,监督、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的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督促本部门所属单位按规定缴纳房屋出租收入,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单位房屋出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我单位负责办理本单位房屋出租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房屋出租收入。 第五条我单位出租房屋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

证,合理制订招租方案。并报请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招租方案主要包括出租资产的基本情况(坐落地点、面积、规划用途等资料)、出租方式、出租期限、出租起始价(底价)、允许或限制经营的范围以及其它特别约定条款等内容。房屋出租单位应委托国资委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开招租房屋的租金进行评估,确定公开招租的底价。 第六条办理报批手续应提交的材料:向主管部门上报房屋出租的书面申请报告和招租方案,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第七条房屋出租原则上实行公开招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开招租报名少于二人的或不具备公开竞价条件、不宜公开竞价的,出租单位需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协议出租。 第八条招租结束后,房屋出租单位将房屋租赁合同、税费租金缴纳凭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房屋的租赁期应根据行业和房屋性质的不同合理确定,首次签约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对出租面积较大、一次性装饰装潢投入较多、承租人短期

租赁企业的会计处理

租赁企业的会计处理 一、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1.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 ①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 ②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 ③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分摊率的确定: (1)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3)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4)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应提折旧总额的确定: 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担保余值 不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折旧期间: ①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总则 一、为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等会计工作,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国家财政部颁 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会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的会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必须遵守。 三、公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四、公司适用权责发生制,采用借贷记账法,采用记账凭证或汇总记账凭证会计处理程序,记账文字为中文。 五、公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六、必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七、每笔业务必须经有关人员签字。 八、公司对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九、董事会直接管理财务,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财务部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配比原则、重要性原则、审慎性原则等基本原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认真学习 第一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科目的设置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必须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科目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科目,二级科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二章资产的核算

第一节流动资产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核算 现金的使用范围: 1. 员工工资.津贴及各种奖金.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招待费等应酬性支出. 4. 车辆路桥费.油费. 5. 差旅费. 6. 结算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 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出纳每天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 二、“银行存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公司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应收票据”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科目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公司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四、“应收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按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五、“预付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公司5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六、“应收股利”核算

融资租赁会计分录分类汇总

租赁会计分录 一、经营租赁 (一)承租人 1. 租入支付押金及预付租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 (所交押金) 长期待摊费用 (预付租金) 贷:银行存款 2. 每次交租时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 (当期应确认的租金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 (差额) 贷:银行存款 (当期实际支付的租金) 3. 收回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二)出租人 1、 购入待出租资产时 借: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 待:银行存款 2、 租出产时 借:经营租赁资产—已出租资产 贷: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 3. 预收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预收租金) 4. 每次租时 借:银行存款 (当期实际收到的租金) 应收账款 (差额) 贷:租赁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5. 每次计提折旧时 借:营业费用—折旧费用 / 其他业务成本—租赁支出 贷:经营租赁资产折旧 6. 收回租赁资产时 借: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 贷:经营租赁资产—已出租资产 7. 出售报废和毁损的经营租赁资产清理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差额) 经营租赁资产折旧 (累计已经计提的折旧) 贷: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 (资产账面价值) 8.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使用不当提前报废租赁资产的违约赔偿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二、融资租赁 (一)承租人 1、 租赁开始日时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2者中的较低者+初始直接费用)A 未确认融资费用 (差额)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 注:最低租赁付款额=租金等+担保余值(承租人或相关第三方)+优惠购买价 最低租赁收款额=最低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独立第三方) 2、 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3、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注意:第一年应付本金余额=A -直接费用 第一年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B =( A -直接费用)×实际利率 第二年应付本金余额C= A -(上月租金-B ) 第二年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D= C ×实际利率 第三年应付本金余额E= C -(上月租金-D ) 第三年应付本金余额F= E ×实际利率 …… 4. 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用 贷:累计折旧 注意:分摊的累计折旧=(A*当年有效月份)/(折旧年限*12) 5. 租赁期满时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二)出租人 1、 租出固定资产时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担保余值 (未担保余值) 贷: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营业外收入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 未实现融资收益 (差额) 银行存款 (初始直接费用) 2、 每次确认租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基金管理投资公司账务处理及税务相关事宜

基金管理投资公司属于金融机构,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建议学习一下金融 企业的会计制度: 公司投资、管理基金时会计分录如下: 购入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xx基金(成本) 贷:银行存款 收回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投资亏损时)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xx基金(成本) 投资收益(投资挣钱时) 金融管理投资公司,会计工作流程: 取得原始凭证-制作会计凭证-月底汇总做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帐-然后按制 作的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以及库存帐-总帐和明细帐核对-制作会计报表-如 果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做网上国税申报和地税申报(这个地方有不同,有的地方还是手工申报)-报完后把留底报表存档。详细来说: 1.审核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由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供应单位发货票、银行收款通知等。 (2)自制原始凭证。单位自行制定并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

领料单、工资结算单、收款收据、销货发票、成本计算单等。 2.填制记帐凭证 可以到月底把同类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也可随时发生随时填 . 但不要把时间顺序颠倒了。 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3.复核就是看看有没有错误。 4.记帐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入帐 小规模公司必备的账本: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帐;三栏明细帐 5.编制会计报表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应收票据,短期借款)有些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需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曲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明细帐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需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需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限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4、务查登记簿记录。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某些资料,需要根据备查登记簿中的记录编制。 6、纳税申报 1、增值税: 销售或购进货物、提供加工或修理修配劳务是要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小区房屋出租管理规定

小区房屋出租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小区房屋出租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小区的有效管理,维护小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出租房屋应办的手续及程序: 1、房主出租房屋时应首先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出租房屋的房主姓名、位置、出租期限;承租人的概况、居住人数、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内容;经物业办公室审核签字、登记后方可出租。 2、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手续不得视为或替代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应当按照《西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房主及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一)房主的责任、义务: 1、出租房屋的房主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承租人户口属***市区以外人员,房主应带领承租人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2、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或无其他合法证件的人员;不得将房屋出租用于办企业、仓储等。 3、房主有责任督促承租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发现租住人员在出租屋内进行嫖娼、卖淫、吸毒、传销、销赃窝脏、走私贩毒、聚众赌博、流氓斗殴及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现可疑人员时,要及时向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或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知情不报。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主负责。

4、房主对所出租的房屋要按照消防安全规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保障承租人的安全。 5、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租赁双方签定《租房合同书》中的约定方承担,并按期向家属院物业收费员缴纳。但上述费用的最终责任人为房主,若承租人没缴纳相关费用,房主应按物业公司要求及时支付。 6、房屋停止租赁或变更承租人,房主必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二)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1、承租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接受**物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房屋出租只限于居住生活,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3、承租人需向物业公司交纳300元的管理保证金,租赁期满经房主确认后,凭物业公司开具的收据退款。 4、承租人不准在出租房屋周围乱搭乱建或改变原有的建筑设施,一经发现除责令其恢复原貌赔偿经济损失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贰仟元以下的罚款。 5、承租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相邻业主的日常生活、损害家属院的良好居住环境。房屋应以户(家)为单位出租,不允许合租群住。 6、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承租人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新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摘要:新准则对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新的规定。本文就融资租赁业务特点与意义,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具体会计处理进行分析和举例说明,并就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对租赁双方债权、债务的影响作出分析和判断。 关键词:融资租赁;承租人;出租人;会计处理 20XX年2月,财政部颁发了新的会计准则,笔者对《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融资租赁业务承租人与出租人的会计处理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融资租赁概述 融资租赁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年代~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已成为当今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自20世纪80年代初被引入我国后,经过20多年的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已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融资租赁行业每年的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20XX亿元。 作为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并列的五大金融业务形式之一,融资租赁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在债权融资的资金市场上,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融资方式,占全球设备投资的30%左右。目前融资租赁在我国起步虽晚,但发展迅速。 二、融资租赁主要优势及业务流程 融资租赁具有独立于银行授信,不占用授信额度,补充银行信贷授信额度的不足(单独授信)的独特优势;同时还可缓解集中还款压力,平滑现金流;减少资金闲置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融资租赁已被越来越多重视和运用,掌握其运作技巧与会计处理对我们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来说非常重要。 主要业务流程: 1、前期业务沟通; 2、确定意向并立项,同时商议方案; 3、合作双方确认融资租赁合作方案; 4、合作双方确定租赁标的物设备; 5、招银租赁向承租人收集财务等相关资料; 6、租赁现场走访、安排内部上会审批; 7、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等;

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处理复习课程

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处理 根据《会计准则讲解》2010版和2011版CPA教材相关内容解析。 一、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例34—8】丙公司2×10 年6 月30 日取得了丁公司60%的股权,支付的现金为9000万元; 日,丁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5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 2×12年6月30日,公司处置了对丁公司的一部分股权(占丁公司股份的40%),取得处置价款为8000 万元,处置后丁公司的持股比例降为20%(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丧失了对丁公司的控制权;处置日,丁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2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700万元。丁公司在2×10 年7日至2×12年6月30日之间实现的净利润为600 万元,其他综合收益为100 万元。 (一)个别财务报表会计处理: 丙公司在丧失对丁公司控制权当期的个别财务报表中,会计处理如下: 1.确认股权投资处置损益。 将处置价款(8000万元)与其账面价值(9000×40%/60%=6000万元)之间的差额(2000万元)计入期投 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800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丁公司6000万元; 投资收益2000万元。 2.对于处置后剩余股权(即持有的丁公司20%股权投资)的处理,可能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对丁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成本法核算。 二是对丁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三是能够对丁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属于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者共同控制的情形,应当先按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如果属于第一种情形,丙公司应当按照账面价值3000万元(9000-6000)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 成本法核算; 如果属于第二种情形,丙公司应当按照账面价值3000 万元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如果属于第三种情形,丙公司应当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第一步,将剩余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000 万元与原投资时应享有丁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3000-10000×20%=1000 万元)作为商誉,该部分商誉的价值不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 行调整;

租赁公司会计处理

租赁公司会计处理 一、【问题】甲公司生产的设备,与另一企业乙公司签定协议,设备放在乙公司,供乙公司使用,所有权属于甲公司,甲公司每年收取服务费。那么,甲公司账务如何处理?【解答】根据贵公司的描述,甲公司生产的设备,放在乙公司供其使用,所有权属于甲公司,甲公司每年收取服务费,属于甲公司租赁设备给乙公司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18)》规定: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所以,按上述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供乙公司使用收取服务费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规定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实际交纳税费时,借记应交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公司租赁设备给其他公司使用属于租赁业务,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公司将设备的使用权让与承租方,以获取租金,并不转移设备的使用权。租赁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账务处理方法是不同的。 三、经营性租赁设备的账务处理。 1、出租时确认各期租金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2、实际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3、出租的设备所有权并未转移,仍应按自有固定资产管理,按期计提折旧: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范文

一、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1.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 ①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 ②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 ③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分摊率的确定: (1)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3)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4)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应提折旧总额的确定:

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担保余值 不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折旧期间: ①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 ②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履约成本发生时通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 ①或有租金以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等为依据计算的: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②或有租金以物价指数为依据计算的: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5.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1)返还租赁资产 ①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②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②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支付的违约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留购租赁资产 ①支付购买价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租赁会计账务处理

租赁会计账务处理 一、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20**年1月1日,A公司和B公司(专门从事租赁业务)签订一项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1. A公司向B公司租入一台办公设备,租期为4年,设备价值为20**000元,预计可使用年限为10年。 2. 租赁开始日A公司向B公司一次性预付租金150000元,第一年年末支付租金20**00元,第二年年末支付年金250000元,第三年年末支付租金300000元,第四年年末支付租金300000元。 3.租赁期届满后B公司收回设备。 知识1. 经营租赁业务租赁双方需要解决主要会计问题 经营租赁的最大特点在于,承租人租入资产的目的仅限于获得短期或临时的资产使用权,不考虑取得所有权。出租人仅是为了获取租金收入而不准备转移资产的所有权,仍然承担着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 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不将租入资产的使用权资本化,会计上的主要问题是解决应支付的租金与计入当期费用的关系。对出租人而言,经营租赁资产仍按自有资产核算和管理,包括在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项目内。会计上的主要问题是解决应收租赁与计入当期收入的关系、经营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知识2. 出租方的兼营租赁和主营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的区别 兼营租赁,出租的仅是闲置资产,租金收入作为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租赁期内计提的资产折旧,相应作为其他业务支出处理;对经营出租资产,通过“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明细账户核算。 对租赁公司而言,租赁是其主营业务,取得的资产专供出租之用。为了与融资出租资产相区别,对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资产,应专设“经营租赁资产”、“经营租赁资产累计折旧”账户,分别核算其实际成本及累计折旧。租金收入应确认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可通过“主营业务收入”或专设“租赁收入”账户核算;租赁期内对租赁资产计提的折旧,则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如有应收的租金,则通过“应收账款”账户核算。 (一)A公司承租方的会计处理: 1. 业务性质判断: 此项租赁没有满足融资租赁的任何一条标准,应作为经营租赁处理。确认租金费用时,不能依据各期实际支付的租金金额确定,而应采用直线法分摊确认各期的租金费用。 2. 租赁开始日(20**年1月1日)会计处理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