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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班时间和超时加班的处罚

关于加班时间和超时加班的处罚

关于加班时间和超时加班的处罚

劳动法加班管理制度

劳动法加班管理制度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 对于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都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规定》的有关条款,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

务的完成。 (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根据最新劳动法规定,我国劳动者一年享有 11天法定假,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2日、3日); (5)中秋节,放假1天 (6)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申请调整本人薪酬待遇的报告

关于申请调整本人薪酬待遇的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 本人从事水电建设监理工作时间已有五年多的时间,入职中和智慧项目管理公司一直以来,始终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工作,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均得到很大的提高,先后通过自身努力学习并取得了档案管理、造价员证书,工作表现好,能力强。曾先后在乡城、洞松水电站项目被评为先进个人,并得到项目总监和公司领导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年##月初,公司安排本人到汗牛河水电站项目工作。期间,主要从事办公室业务和信息管理工作,按照业主和项目总监的要求,及时对项目前期的资料、文件进行了清理,分类归档和移交,建立和完善了项目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和归档,及时收集工程施工信息,为项目信息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加强项目同事间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排忧解难。同时,加强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合作,营造关系融洽、和谐的工作和生活氛围。工作中,本人除作好领导交付的任务外还积极学习其它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勤勉不懈,工作热情高,性格开朗,工作认真、细心、踏实,积极配合项目部、业主、设计、施工单位完成各项工作。 随着工程的逐步推进,工作强度不断加大,在工作地点离家较远、工作环境条件艰苦的情况下,个人薪酬待遇较低(几年来不但没有得到上涨工资,目前收入反而比原有项目还低),对本人的可支配收入产生了较大影响。 为此,特向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合理调整本人的薪酬待遇。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本人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拼搏,虚心向同事学习,积极向上级请教,出色地完成交付的各项任务,努力为蒸蒸日上的###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申请人: 20 年月日

2021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详细规定

2021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详细规定 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 的权利及义务。 我国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加班补偿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 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 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 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 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中国《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规定 所ν加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λ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 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 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 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 情况下?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 人单λ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λ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λ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平时和周末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平时和周末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法平时和周末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 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 放假的`节日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 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四)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 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 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 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 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 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五)综合计算工时的加点: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0年 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

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 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 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 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 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即月平均工作天数)明确规定为20.92天,月平均工作时间为167.4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一)如果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的工资有明确约定的,应按约定的工资确定。 (二)如果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在工资集体协议中确定。 (三)其它情况下,按劳动者正常出勤的月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70%确定。 另外,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关于调整岗位最新的申请书5篇

关于调整岗位最新的申请书5篇 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广泛,申请书也是一种专用书信,它同一般书信一样,也是表情达意的工具。申请书要求一事一议,内容要单纯。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常见的有入团申请书,入党申请书等。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调整岗位最新的申请书5篇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尊敬的公司领导: 你好!我是xxx,在xxx公司工作已有六年多的时间了。在器材部现担任xxxx产品代表职务,我在这个位置上工作也有一年半的时间了。自从我第一天来到这个岗位上工作我就深知自己责任的重大。我必须倾注所有的热情和汗水以此来报答公司领导对我的信任。这么久以来,我一直无愧于心,方方面面我不敢说尽职尽责,但至少我尽了自己全部的努力来做好我的每一项工作。 中国有句俗话:“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就像大部份人一样,我希望我所付出的努力可以被领导看到,我的能力可以得到领导的赏识。只要有一个机会出现在面前,我想无论是谁,只要他有自信和信心,他就一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今天,我郑重的向公司提出“xxx”一职申请。我明白在新的岗位上工作压力会更大,困难会更多。但我已经作好了准备,随时准备迎接新的挑战。不管遇到什么麻烦,我都将和我的团队并肩战斗。我相信自己的能力,因为这一切都我对这个工作多年来的热爱,以及全体器

材部同事们不懈的支持。在此恳请公司领导给我这个锻炼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每一项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尊敬的公司领导: 首先感谢公司领导一直以来对我的培养,还有工作上的信任与支持!在燕园我得到了锻炼,业务水平逐步提高,这段工作经历对我今后人生道路受益匪浅。 由于本人的父母是68届知青,现居住在浙江定海。爱人的父母年龄已过80岁,身患大病,都不能给我提供任何帮助。我的女儿10岁,现在复旦附小读书。丈夫经常出差无暇顾及家庭,教养女儿,以及家务,都由我独自承担。奔波于单位与家庭之间,对家庭一来特别是小孩的学习生活照顾不周,致使孩子经常生病,深感对孩子的愧疚;二来双方老人均已年迈在生活上均需要人来照顾,而现在的实际情况都没办法实现,家人颇有怨言;再就是燕园销售工作大量的压力和精力,本人深感疲惫,种种不便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工作的推进。鉴于以上情况,请求领导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免除我的后顾之忧,更好地投身工作。同意调离我现在的岗位。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x。于200x年6月进入伟星工作至今。目前在金属二车间后道工序担任组长一职。 现申请调到xxxx管业分公司工作。 在加入xx这三年,我由一名普通的新员工,成长为参与车间生

国家劳动法加班工资规定

加班工资规定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新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出了标准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都视为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凡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不管该单位是实行计时工资制度还是计件工资制度,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也有一些不视为加班或者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比如休息日加班安排了补休的,劳动者没有完成工作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或者采用不定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的高层人员加班(须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随着《劳动法》的普及,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这种观念也来也深入民心。但是,在以何作为加班费的计算

基准,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上,一些朋友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谈谈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例1:劳动合同约定你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岗位工资为500元,技术津贴为1000元,则你的标准工资是2700元(1 200+500+1000),而不是1200元,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例2:你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奖金为400元/月,技术津贴为800元/月,则你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月(20

劳动法关于加班规定及管理

加班规定分享 目录 一、加班认定 (2) 1. 工作时间的分类 (2) 2.加班的概念 (2) 3.加班法规 (2) 4. 加班认定相关问题 (3) 二、加班薪资计算 (3) 1.加班薪资公式 (3) 2.薪资基数 (3) 3. 时间基数 (4) 4. 倍数 (4) 5.加班薪资相关问题 (4) 三、加班相关仲裁 (5) 1.仲裁法对加班管理的影响 (5) 2.加班仲裁相关问题 (5) 3. 加班仲裁相关 (5) 四、加班管理控制 (8)

一、加班认定 1.工作时间的分类 ①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②综合计算工时: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不能实行标准工时,以周、月、季、半年、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制度。例如:铁路、渔业、航空等工作者。需备案。 ③不定时工时: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例如:高管、外勤人员、出租车司机等。需备案。 ④特殊工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2.加班的概念 ①广义理解:加班是指由于生产需要所有延长劳动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点 ②狭义理解:加班: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仍然工作。加点:正常工作日延长劳动工作时间 3.加班法规 ①程序限制:双方协商一致。无法定情形不能单方强制安排员工加班,员工自愿加班也不认定为加班。 ②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③对象限制: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能安排加班和夜班劳动;实习生不能加班。 ④违法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违反加班条例按每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岗位调动申请书

岗位调动申请书 导读:本文是关于岗位调动申请书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一:工作岗位调动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X。于2007年6月进入伟星工作至今。目前在金属二车间后道工序担任组长一职。 现申请调到天津伟星管业分公司工作。 在加入伟星这三年,我由一名普通的新员工,成长为参与车间生产管理者里面的一员。在这段时间里,通过公司的培训以及领导的培养。我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兢兢业业,吃苦耐劳,用心做事。带领组里员工积极配合车间领导的各项工作,及时完成调度下达的生产任务订单,为提高车间的效益贡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在此期间,我的工作能力和各方面的专业知识有很大的提高。自己虚心求学,踏踏实实的工作态度得到车间领导的肯定。自己的工作成果得到领导的认可! 感谢领导对我的信任和培养;感谢工友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由于个人家庭原因,现在自己不能继续担任此项工作,自己的家人一直都在天津工作生活,而自己只身一人在临海,家人牵挂,自己倍感孤独!最为主要的原因就是自己身负高额的房贷压力。必须全方

面考虑,前往天津,集全家之力还贷!为解决自己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更好地投身工作。我希望调到天津工作。 恳请上级领导考虑本人的实际情况,解决我的工作难题。希望各位领导同意本人的工作调动申请,请给予批准,谢谢! 此致 申请人:XXX 201X年X月XX日 【篇二:岗位调动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xxx,于09年4月1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质检部实验员一职,负责产品检验工作。在领导的关怀和帮助下,无论在对产品型号类别的认知还是对产品试验安装、耐压检测、产品及其附件的使用与配发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此深表谢意。 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觉得自己不适合现任的岗位。首先作为年轻人,我希望能趁年轻多学习,多锻炼,将来为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其次本人工作认真、严谨且具有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责任感强,能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员工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部门领导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有自信与勇气,敢于创新拼搏,并对公司始终贯彻绝对忠诚。最后本人得于家庭影响在社交环境上与供电部门等对我企业产品有相关需求的单位保持良好关系。因此,我对之前在公司

关于加班费基数与劳动法的探讨

关于加班费基数与劳动法的探讨 【摘要】:劳动者的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因提供有偿劳动力而支付的经济对价。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提供劳动而从用人单位领取的各项劳动报酬,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均属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劳动者加班费基数,应当以劳动者在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所取得的全部工资收入为准。劳动者在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已经支付的加班工资除外)都应当纳入加班费基数的范围内。 【关键词】:加班费基数;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前言:根据 1994 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 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一步规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虽然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支付超额加班工资作出了规定,但是对什么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即加班工资的基数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立法的原则性忽略了实践的复杂性,导致了实践中各用人单位支付加班的标准的不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地方人民政府尽管制定了具体的工资支付规定,但由于配套制度的不完善和用人单位工资制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这一问题并没能得到有效解决。《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开始实施以后,劳资纠纷尤其是索要加班工资的纠纷大量出现,很多劳动者充分利用现行法律对劳动者的倾向保护,向用人单位索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加班工资。就是在这种背景之下,结合我国的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探讨加班费基数这个法律问题的。 一、加班费基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加班费基数的内涵,即加班费基数的概念,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什么叫做加班费基数。加班费基数的外延即计算加班工资的基准工资范围,亦即加班工资的基数中都包含哪些工资收入。加班费基数的争议实质上就是加班费基数内涵和外延的争议,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加班费基数外延的争议。 (一)加班费基数的内涵 所谓加班费基数,即计算加班工资所依据的基础工资标准,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也就是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 要正确界定加班费基数的概念,就需要首先明确工资的概念。工资和劳动报酬又是我们经常见到的两个法律概念。工资和劳动报酬二者究竟是什么关系呢?下面我们就从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来解读二者的关系,以便进一步明确加班费基数的概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三条规定:“本条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

岗位调离申请书范文6篇

岗位调离申请书范文6篇 岗位调离申请书范文1 一、格式: 岗位调动申请书主要应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1、标题,“岗位调动申请书” 2、申请书接收部门称谓,通常为人事部门或单位领导 3、申请书正文 正文内容可包括以下5部分: (1)简单谈下自己之前在现岗位的工作情况、工作热情和对本单位的热爱。 (2)说明你觉得现在这个岗位不适合你的理由,注意要有说服性。或者是你在这个岗位面临的难处。 (3)谈谈自己想调到那个岗位,并说明原因。 (4)再次表达自己努力工作的态度和决心,并对领导之前的帮助聊表谢意。 (5)表达请领导考虑自己的申请的意愿。 4、落款 落款可包含二方面内容 (1)敬语(此致、敬礼)。此部分也可省略。 (2)申请人、申请时间。(非常重要) 岗位调离申请书范文2 尊敬的公司人事处:

您好! 首先感谢领导在百忙中审阅我的申请报告! 我是XXXX(公司名)一名职工,XXXX年XX月由服务部调入XXXX(现所在部门名)。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知识,开阔了视野,锻炼了能力。我衷心感谢XXXX(现所在部门或公司名)领导们对我的培养,感谢同事们对我的帮助。 由于自己从事外操岗位的工作。在本工作岗位时间短,经验少,身体不适应等原因,工作中遇到了诸多困难,身心压力大,现无法从事这项工作。如果继续在该工作岗位上,会对本岗位的工作造成影响。 因此,请求领导们酌情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同意我的工作调动请求,我将不胜感激,谢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岗位调离申请书范文3 尊敬的领导: 您好,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工作调动申请书。 本人XXX,男,1976年5月出生,1996年7月毕业于醴陵卫校XX专业,XX学历,20xx年起任职于XX中学,从事校医、政教员及校车司机工作。 自从参加工作以来,我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工作踏实,

上海劳动法加班时间的规定

上海劳动法加班时间的规定 上海劳动法加班时间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 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 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 息一日。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 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 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 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标准工时制要求 ①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③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④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显然,根据标准工时制的规定,工作时间比较固定,且延长工作时间有明确严格的限制条件。

个人工作岗位调动申请书-申请书

个人工作岗位调动申请书-申请书 工作岗位调动包括调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下面是为你整理了个人工作岗位调动申请书,希望能帮助到您。 个人工作岗位调动申请书(1)尊敬的xx市教育局领导: 您好! 本人xxx,女,19xx年3月出生,xx年xx大学毕业后分配到xx 镇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现于xx镇xx小学任教。 一直来,本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服从领导的安排,关爱学生,团结同事,尽职尽责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成绩良好。 现因爱人在xx镇工作,且爱人的父母年老体弱,其父更有高血压,需靠每天坚持食药来稳定。为解决夫妻两地居住给工作和生活带来的诸多不便,以及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好双亲,特向领导提出调动申请:准许我调到xx镇内任教。 恳请上级领导同意我的申请,今后我将能腾出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创造出更好的教学成果,为xx市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您好! 我已在建行xx分理处,xx储蓄所的xx岗工作了四年,在四年的工作中,我主要做了……,于xx年取得过分行的优秀员工称号,并于xx年—xx年考评连续所里第一名,这些成绩都是在领导的支持与帮助下取得的,我特别感谢帮助的各位领导。 我在建行已经x年了,通过x年的工作,我从一个刚刚跨出校门的毕业生,成长为一个建行的优秀员工,我是建行培养起来的,我热爱建行的工作,愿意为建行奉献自己的青春。 近日悉知分行人力资源部,将在xx年第一季度,对制度规定轮岗期限仍然在岗工作的柜员,开展岗位轮换,我现所在网点我的在岗时间已过四年,恳请在轮岗时,能跨机构轮岗到xx网点上班。 xx网点离家较近,因工作需要,在目前的岗位需要经常加班,不能按时回家。在xx网点工作,既使是加班,也便于照顾家中的老人或孩子,请张行长体谅我的困难。 我会在工作中,不断努力,积极进取,在新的网点,新的岗位做出更大的成绩,请领导看我的行动。 谢谢领导抽时间看我的申请,请考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2016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2016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如何计算加班费: 补休还是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国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四种不能拒绝的加班 在一般情况下,加班是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规定以下四种情况的加班是必须的,不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020劳动法加班费规定计算方法

2020劳动法加班费规定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 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 基数。 补休还是付加班费? 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 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 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 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 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 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都是一种定时工时制,是依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劳动量,而不定时工时制是一种以劳动者劳动量为计量的工作制度。实行不定时工时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 如在小王的案例中,2014年小王的日工资为:9, 000÷21.75=413.79元,小时工资为:413.79÷8=51.72元,可能领取的加班费为:51.72元×法定假日加班小时数×300%。 综合上面的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在法定假日任何劳动者都有休息的权力,在这天工作的劳动者,无论是什么工时制,都应该得到3倍工资的加班费,除此之外,各种工时制的加班时间确定、加班费标准是不同的。 4、其他特殊情形 (1)调休制度: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对正常工作时间适当调整的工时制度,基本有以下几种形式:1、安排周末工作,平时休息;2、安排每天都工作,但工作时间都少于8小时;3、连续工作几天后,再连续休息几天。 因上述情况际上仍属于标准工时制,只不过用人单位因为其特殊的用工时间需求把员工的周末休息时间安排在其他时间,故只要用人单位为员工安排的工作时间每周未超过40小时的,就不算加班。不过,如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仍需支付3倍工资。 (2)计件制度:实行计件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及计件报酬标准,并予以公布。 在此情形中,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属于加班,应当按照超额完成的件数乘以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工资。至于劳动者在法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加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加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规定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

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2020年关于新劳动法加班费的规定

2020年关于新劳动法加班费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 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 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 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 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 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 不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规定,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职工在四种特殊情况下被要求加班不得拒绝。用人单位组织 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但用人单位应当按 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四种情形职工不得拒绝延长工作时间。 这4种情形是: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劳动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在上述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2020年劳动法关于休假的规定

2020年劳动法关于休假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中秋节 (五)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节假日许多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正常上班工作,可节假日加班,自己应按什么标准取酬呢?加班工资应按照《劳动法》和《北京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京劳资发[1995]6号)中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遵照执行: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员工薪资调整申请表

□ □ 姓 名 身份证 号码 员工转正/薪资调整申请表 部 门 现任职位 入职时间 技术职称 转正时间 本次申请 调整类别 □岗位调整 □职务调整 □晋升 □考绩优良 □工作量增加 □工资结构调整 □其它 申 请 人 申 请 人 调 整 薪 资 理 由 调 整 前 工作岗位 薪资报酬 申请调整 工作岗位 薪资报酬 申请人: 申请日期:201 年 月 日 对申请人调薪进行实绩考评 工作纪律 不旷工 不迟到早退 上班不玩游戏、看小说 不打私人电话聊天 上班不闲聊 □服从安排 上班不串岗 □工作责任心强、积极性高 □每日做好工作记录 □图纸及规范熟悉 □工程变更及时反映在图纸上 □每日按规定巡视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工作质量 □能减少工作中的失误率 □质量安全发函及函件跟踪封闭情况 □主动控制情况 分管工程进度督促控制情况 管理及督促整改的力度 □分管工程进度督促控制情况 □材料按规定检查签字见证 □不浪费生产材料 □内部团结、配合 □提出节约投资或质量控制的建议 □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其 他 不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言语或损坏公司信誉 □协调能力强 不损毁或故意浪费公司财物 客户反映投诉情况 □对公司内部资料保密 用人部门意见 用人中心意见 管理部意见 总经理审核 董事长审批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备注: ① 薪资调整前栏由管理部填写; ② 审批流程:用人部门审核→用人中心审核→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审批完成; ③ 审批完成后,此申请交管理部备案、存档。

2020年劳动法加班规定情况

2020年劳动法加班规定情况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算定方法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 ×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 ×200%×加班天数。 分类计算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一、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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