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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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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风险预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是事故的前奏,消灭隐患就是消灭事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和消灭煤矿事故隐患,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制度,结合本矿实际,编制了“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一通三防”隐患是指基建矿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一通三防”相关管理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章隐患认定

第三条“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矿井自身难于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一通三防”隐患认定依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本矿成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分管副矿长、通风区、技术科、安监处、基建科、机运区、调度室等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职责:

1、全面掌握通风系统、瓦斯管理、防灭火、防尘和监测监控等方面存在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数量、地点及现状,及时跟踪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2、对“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优化通风系统、实施瓦斯治理、开展火灾治理、有效防治粉尘等工作。

3、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审批权限划分,审核治理措施,评价治理效果。

4、组织“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5、确实履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一通三防”各类隐患。

6、建立健全“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一通三防”隐患。

7、对本矿井“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明确治理目标和任务、治理方法和措施、治理资金、治理负责人员、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

8、定期组织召开“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对隐患排查治

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完善整改方案。

9、建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查“一通三防”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一通三防”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四章“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

第七条要制定年度的“一通三防”重大排查治理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八条隐患排查治理要确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第九条隐患排查治理,每周由矿通风区副区长对主、副斜井进行一次“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排查内容:本工作面范围的通风设施、管路设施、监控探头、线路的完好状态,以及瓦斯、风流状况,并对下周隐患进行预测,提前制定预防措施,排查结果通报通风区;同时通风区进行一次全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由通风区长每周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会议,分析隐患,并责成区队解决排查出的隐患,对于区队解决不了的,上报矿解决。

第十条每月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一次全矿井隐患排查,从通风、防火、瓦斯、监测、井巷、人员等所有涉及“一通三防”的隐患进行立体网络式的全面排查,排查后矿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专题会议,对所有隐患进行分析、分类,排查治理;同时对下月隐患进行预测,提前制定预防措施。对于矿能解决的隐患,由矿限期进行解决;对于矿解决不了的隐患,上报公司解决。

第十一条隐患排查要进行建档管理。重大隐患向公司负责人详细汇报,重大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二条重大隐患必须详细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资金和物质的落实、负责治理的单位和人员、治理期限和要求以及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三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设置警戒,并向主要要负责人和公司有关部门汇报。

第五章隐患注销

第十四条隐患注销:凡是出现“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只有同时达到以下两个条件方可认定为隐患治理完毕,可以进行注销:

1、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确定的工程量(工作量)全部完成;

2、治理效果达到预期效果和目标,不会导致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一般隐患由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确定为隐患注销。重大隐患先由矿组织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公司组织验收、注销,注销结果上报集团公司。

第六章考核

第十六条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绩效工作挂钩,实

行月度、季度考核。

“一通三防”隐患认定办法

“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隐患认定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结本矿实际,在原有的重大隐患基础上,将容易导致事故的14条隐患列为重大隐患。具体“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认定如下:

一、重大隐患:

1、矿井超通风能力生产的;

2、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3、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的;或虽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的;

4、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实行分区通风的,或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5、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6、掘进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7、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8、未按规定对盲巷、窒息区进行封闭管理的;

9、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10、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11、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12、井下瓦斯积聚、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13、掘进工作面及其他地点放炮时未按规定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

14、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监控机房没有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守的,出现瓦斯报警未及时汇报的。

15、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

16、超层越界开采,没有退出进行防密闭隔绝的;

17、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地煤层时,未编制防治自燃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18、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燃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惰性气体等措施的;

19、有自燃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

20、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器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

21、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鉴定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

22、矿井未建立防尘洒水系统或矿井洒水系统管路不到位组织生产的;

23、存在煤尘堆积的;

24、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其他重大一通三防安全隐患。

二、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之外的隐患均为一般隐患。

附:《一通三防风险预控管理表》

瓦斯检查及瓦斯员巡回检查和报告制度

1、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安设地点、有人工作的地点以及能行走的通风的巷道都必须进行瓦斯检查。

2、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每小班至少检查三次,无人工作时至少检查二次,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常检查。

3、井下瓦斯检查实行分地区检查管理,瓦斯员要认真负责本地区的瓦斯管理,检查次数符合规程要求,检查结果要记入原始记录本,并填写瓦斯检查牌和瓦斯日志。

4、检查过的地点,不得发生瓦斯超限和超限作业情况。检查中发现瓦斯瓦斯聚集和超限,及放炮违章作业时,有权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进行处理。

5、在本地区规定的现场、时间交接班,并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在交接班牌上签字,瓦斯大的地点逐头交接,瓦斯超限和停风时要在上拐子或掘进头内交接班。

6、瓦斯员不得在井下睡觉,不得擅自离开本地区。

7、瓦斯员若发现瓦斯超限,积聚应立即处理,并向上汇报,处理不完,不得离开工作地点。

8、瓦斯员在井下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不得升坑后汇报,否则按规定处理。

9、瓦斯员、放炮员经过探头时,专职瓦斯员每班3次用检定器校对测报仪和探头,并汇报情况。

10、瓦斯员每到一个地区必须由本地区班组长和放炮员签名,并注明签到时间不得弄虚作假,在规定签到时间内,放炮员未见瓦斯员签到,放炮员要立即汇报.

11、所有停头地区及采掘地区内,盲巷要按规定设签到牌,建棚栏,挂警标(瓦斯大班长负责安排挂牌等,瓦斯员负责汇报),停掘头签到牌由瓦斯员挂在跟头5米内。

12、无人工作掘进头,所有人员包括瓦斯员,放炮员不得在独巷内躺、卧,更不得睡觉,处理完问题要立即到独巷外。

13、在半班前瓦斯员未见到放炮员,或放炮员未见到瓦斯员,都必须立即汇报值班,值班要立即安排处理,查明原因,属违章的要分析处理。

14、瓦斯员要按规定时间每班汇报三次,第一次要在半班前,第三次要在布置任务前,末到交接班时间,打完电话后要立即回到交接班地点。

15、不得漏检假检,检查后要立即填原始记录和签到纸,末检查瓦斯填写记录,签到时按漏检分析处理。

16、瓦斯员升坑后要认真填写日志,并保证“三对口”。

17、瓦斯员必须按检查地点,次数时间进行巡检,检查时间允许左右10分钟,误差时间10分钟至一小时按签到时间不准处理,一小时以上按漏检处理,特殊情况要汇报值班室。

18、停工不停风的掘进头每班必须检查签到两次,但只要有人工作,如开泵等,每班必须检查签到三次。

19、瓦斯员接班后,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如属上班遗留问题,且未交班说明,则值班可让上班瓦斯员下井处理,但是否下井处理,都要对上班瓦

斯员进行分析处理,瓦斯员对本班发现问题,不管属于哪个班的,都必须听从值班安排,立即进行处理。

20、工作面上拐子瓦斯由放炮员和瓦斯员负责,风帐由瓦斯员保管。

21、掘进工作面跟头20米范围内瓦斯由放炮员负责普查和处理,本地区属瓦斯员处理,放炮员协助。

22、回采面放炮员不放炮时必须在上拐子管理瓦斯,否则按脱岗处理。

23、所有大瓦斯地区都必须按规定安设断电仪,跟头5米悬挂测报仪,配备专职瓦斯员。

24、所有地区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检查附近20米内瓦斯,超限不得放炮。附近20米指顶板、底版、两帮各20米内,只要人能进入或交代能深入即必须检查其内瓦斯,确定其瓦斯浓度,体积是否超限,如躲避洞、空顶、老空等。

25、掘进头停风期间,放炮员或瓦斯员不得无故离开独巷口,并必须现场交接班。

26、瓦斯超限时严禁一切作业,特别是放炮、电气操作,应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理。

27、瓦斯员要进入棚栏内检查瓦斯。

28、瓦斯员每班都要普查本地区瓦斯情况,对下列地点要重点普查:高瓦斯掘进头巷道顶部、躲炮洞、高冒区;风筒离头远时跟头瓦斯;高瓦斯回采面上拐子、采空区、煤帮、溜槽下、高冒区;温度高、有热气地区;风量小、风速低地点;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岩巷见煤前、见煤时;大断面巷道及机电峒室顶部;野青掘进头见断层;盲巷等。

29、对冒顶区,瓦斯员要详细检查顶部瓦斯。

30、瓦斯班长至少每两天审查一次瓦斯日志,发现的问题要用不同颜色的笔改正。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一般巷道贯通,必须有经矿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通风区派管理人员现场指挥进行贯通。

2、与已采区、老窑和情况不明的巷道、瓦斯尾巷贯通必须有经公司(局)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探明积水、瓦斯等安全隐患,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贯通

3、一般巷道(用放炮方法贯通)在相距20米前,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突出区域60m前,矿地质测量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同时通知矿调度室及通风区等有关部门,及时下达贯通测量通知单。

4、对于对穿贯通时,一般巷道在相距20米,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时,突出区域60m前,必须停止一头掘进,由一头向另一头掘进贯通。

5、对于停头巷道,要切断独巷内一切电器设备电源,在独巷口打上栅栏,挂上警标,并且要保持正常通风。

6、巷道贯通前相距5米时,要打探眼,执行先探后掘制度,并且要探2米进1米,探透后要立即停止掘进,并及时向通风值班室汇报。

7、通风区在接到地质测量部门的测量通知单后,必须提前考虑通风系统的调整,并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8、贯通后,通风区必须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受风量瓦斯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断电撤人,停止作业,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且瓦斯正常后,方可恢复工作。

9、一般巷道在贯通前相距20米,对方停头巷道在每次放炮前必须派人站岗警戒,并设专职瓦斯员负责对方停头处的瓦斯检查工作。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三次,并且每放一炮加检一次瓦斯,要在瓦斯签到牌和原始记录本上同时记录。

10、一般巷道在贯通前相距20米时,每次放炮前,放炮员必须让报信人拿放炮记录本到对方停头通知专职瓦斯员检查停头瓦斯情况,符合规定专职瓦斯员在放炮记录本上签字,然后由报信人通知放炮员开始放炮,放炮员不见专职瓦斯员本人签字,不得放炮。

11、在没有专职瓦斯员时,放炮员必须亲自到对方检查瓦斯。

12、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20米时,技术员和值班人要随时掌握生产进度情况,以便对贯通及时采取措施。

13、贯通后及调整通风系统后,要对贯通的相关区域的风量及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4、开掘巷道与已采区、老空、瓦斯尾巷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时,最后2米不得放炮,必须用铜制工具刨透,并且必须配带呼吸器做贯通工作,其他人员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

15、开掘巷道与密闭巷道贯通时,一般巷道在相距20米,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时,必须先排除密闭内的瓦斯,恢复正常通风。

16、对于未经公司(局)、矿批准,或没有地质测量部门的测量通知单而误穿贯通的,要按重大事故进行处理。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1、对于被封闭的巷道启封复用,以及开掘过程中与已采区,采空区和不明真相的巷道贯通,必须首先进行瓦斯排放。

2、对于有计划或无计划临时停电停风的开拓掘进工作面,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按规定进行瓦斯排放。

3、在进行瓦斯排放时,必须严格遵守由外向里,先进风后回风的排放顺序,特别是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顺序排放瓦斯。

4、瓦斯排放必须实行分级排放:

(1)、因临时停电停风造成的瓦斯积存,时间不超过8小时,或时间超过8小时,但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实行一

般排放制度,由瓦斯员、放炮员和采掘班组长三人共同进行排放,但排放前必须打电话汇报值班室,值班必须详细说明停电、验及撤人站岗措施。

(2)、对于瓦斯积存时间超过8小时,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由通风区管理人员负责进行排放。

(3)、对于启封密闭的瓦斯排放,必须制定专门瓦斯排放措施,并经公司(局)批准,由救护队进行排放。

5、实行三人排放时,瓦斯员、放炮员及采掘班组长必须明确各自的职责,互相配合,由瓦斯员统一指挥。

6、瓦斯排放期间,必须采取控制风流措施,严格控制排放量,使排出的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

7、瓦斯排放的回风区域内,瓦斯浓度可能达到1.0%的所有地点,都必须将电器电源切断,撤出所有人员,并在所有可以进入该区域的通路上设置岗哨,站岗警戒。

8、站岗必须执行签字制度,包括报信人及所有站岗人必须全部签字,并且严格执行谁派岗谁撤岗制度,严禁私自撤岗,否则按事故处理。

9、排放瓦斯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测试报警仪,排放瓦斯期间必须悬挂在分区回风中。

10、对于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必须用铜钎或铜锤等铜制工具启封密闭墙,并且启封密闭墙时,要开动局扇,风筒出口距墙不得超过5米。

11、采用局扇风筒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严禁用断续停开局扇的方法排放瓦斯,独巷口必须采用风筒三通控制风量瓦斯浓度的方法进行排放。

12、排放瓦斯时,严禁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浓度达到3.0%以上地点的瓦斯。

13、排放瓦斯时,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14、采用局扇风筒排放瓦斯时,风筒必须接牢,吊挂必须合格,防止风筒断开事故。

15、利用全负压自然排放瓦斯时,必须先从回风侧打调节孔,然后再从进风侧打调节孔,调节孔要逐渐扩大,不得将密闭墙一次全部打开。

16、排放瓦斯期间,回风区域内瓦斯浓度达到1.0%的所有受影响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17、排完瓦斯后,必须对排放地点及回风区域内的瓦斯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证明无瓦斯积存超限时,方可恢复工作和送电。

18、排放瓦斯前后,都必须向通风值班室或矿调度室请示和汇报。

19、所有参加瓦斯排放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瓦斯排放措施,否则不得参加排放,由技术员或负责人组织学习贯彻。

矿井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及火区管理制度

1、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建全防灭火措施,加强日常检查。

2、对于开采有自燃倾向性的煤层或区域时,必须采取下列一系列防灭火措施:

(1)对采空区、突出和冒落的孔洞等空隙采取预防性灌浆和注阻化剂或惰性气体以及均压技术等措施,防止自然发火。

(2)采区设计时,必须保证尽量少留煤柱,并且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

(3)掘进和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的煤柱,回采过程中不得丢顶煤,保证最高的回采率和最快的回采速度,并且尽量减少采空区漏风量。

(4)回采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之冒落严实。

(5)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尽快进行拆除放顶工作,并在45天之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3、矿井在延深新水平时,必须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4、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必须采取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

5、对有自燃发火危险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详细掌握其采煤方法、通风系统,及时掌握采掘进度和采掘过程中的各种变化等情况。

6、对于有自燃倾向性的采掘工作面和高温火区,必须进行预测预报工作,并且要留有记录。

7、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火灾束管监测系统,并且保证系统的正常可靠运行。

8、对于高温火区及火区密闭墙,必须设高温火区检查记录牌,按规定检查火区温度、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浓度等气体参数的变化情况,并且认真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值班室汇报处理。

9、高温火区密闭墙内外的气体成份和空气温度必须至少每周抽取一次气样送局通风处实验室进行化验分析,并且留有记录。

10、高温火区密闭墙内外的气体成份和空气温度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且要同时记入原始记录和签到纸,升井后必须填写检查日志。

11、测风员必须认真填写高温火区检查日报,内容主要包括温度、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等数据,并按规定逐级审批。

12、火区启封前,必须采取火区气样送局通风实验室进行化验,确认火区已经熄灭后方可进行启封。启封火区完毕后的3天内,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只有确认火区完全熄灭并且通风等情况良好后,方可进行生产工作。

13、井口房和井下不得进行电气焊作业,如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气焊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报矿长、总工程师批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回风巷严禁电气焊。

14、井下皮带输送机必须设置明火烟雾报警装置。

15、井下主生产水平必须建立消防材料库,并且配备足够的防灭火器材。

16、地面必须设置消防水池,并且经常保持不少于200立方米的水量。

17、地面井口房和抽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炉火取暖,井下严禁吸烟,严禁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进行干燥,否则按事故处理。

18、井口房和井下不得进行电气焊,如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井下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和回风巷内严禁电气焊。

19、井下所有机电峒室和火药库内必须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沙土等灭火用具,井下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

20、井下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

且熟悉本职工作区域范围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煤矿“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一、较大通风系统调整、巷道贯通、瓦斯排放以及“一通三防”方面的管理等措施都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二、一般技术措施的审批要由技术员由基本单位领导先审再找基层相关单位审批,最后按主管领导和矿领导进行审批,不得越级审批。

三、对于牵涉矿井地区较大的技术措施,由技术员向主管矿领导申请,由主管矿领导组织相关单位和有关矿领导进行集体审批。

四、无论是集体审批还是由下级到上级逐级审批,技术员必须保存好底稿,并将所有人员的鉴署意见写到措施中。

五、技术措施必须在施工前24小时审批完毕并下发有关单位,所有单位必须向职工进行贯彻留有签字后,方可施工,技术员发放措施要建立档案备查。

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

一、总则

为切实做好防治瓦斯工作,把瓦斯超限作为事故,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成立以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防副总通防部部长安检处处长

成员:调度室、技术科、机运区、通风区及各区队主管队长组长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

副组长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直接责任者。

第二条通防部是瓦斯管理的业务部门,通风区及施工单位都是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部门,安监处是瓦斯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

三、瓦斯超限的预防

第三条采区设计和阶段设计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并有“一通三防”业务部门参加集体会审。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瓦斯防治,为“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第四条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的理念,对于采掘工作面必须由矿统一组织验收,瓦斯抽放和通风系统不健全的,坚决不准投入生产。

第五条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采掘作业面风量充足,监测探头的数量、安设位置、断电值、灵敏程度符合规程要求,安全可靠。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根据收集整理的打钻资料,及时准确地预报地质构造,以便有关单位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瓦斯异常涌出。

第七条施工单位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发现迎头地质构造异常(遇断层、煤层突然变厚、变薄、倾角变化较大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第八条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和上隅角瓦斯管理。

施工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防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发生;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加强上下隅角的充填,杜绝局部瓦斯积聚现象的发生。

第九条加强瓦斯抽放工作。防突队要确保打钻质量和瓦斯抽放效果,杜绝瓦斯超限。

第十条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局扇的正常运转,杜绝因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

第十一条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掘进工作面风量充足。瓦斯探头或便携式检测报警仪必须挂在距迎头5m以内的位置,否则,要追究班、队长的责任。

第十二条凡井下局扇停电、停抽(影响抽放效果)、更换风筒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第十三条机运区、通风区必须对采掘面通风系统及各种监测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查和校核,防突队对瓦斯抽放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和校核,并做好检测记录。

四、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

第十四条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调度室汇报。瓦斯是否超限以探头监测值和瓦斯检查员现场测定值中较高值为准。采掘面生产单位每小班由队长以上干部跟班指挥,通风队要安设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现场瓦斯情况,严禁漏检、假检。

第十五条瓦斯超限汇报流程

监控中心、瓦斯超限地点知情人当发现瓦斯超限时,向矿调度室做汇报,监控中心并做好详细记录;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瓦斯超限地点瓦检员进行瓦斯检查,结合瓦斯超限地点生产实际情况,简单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做好记录,并向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通风副总、通风区区长汇报,并通报通风区、安监处,通风区、安监处值班人员做好记录;瓦斯超限地点瓦检员接到矿调度室通知后,立即对瓦斯超限地点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并向通风区值班室进行汇报,并做好现场情况记录。

瓦斯超限汇报流程图

第十六条瓦斯超限后排放工作

1、瓦斯超限浓度不大于1.5%时,由瓦斯超限地点的瓦检员、安检员、通风工、班组长就地组织排放工作,瓦检员做好现场排放瓦斯工作记录。

2、瓦斯超限浓度达到1.5%~3.0%时,由通风区值班人员口授排放瓦斯措施,瓦检员、安检员、通风工、班组长就地组织排放工作,值班人员、瓦检员做好排放瓦斯工作记录。

3、瓦斯超限浓度达到3.0%以上时,由通风区制定排放瓦斯措施,并经通风、机电、技术、调度、安监处等有关部门审查,公司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

由公司总工程师、通风区总统一指挥,通风区及超限地点相关区队负责排放瓦斯具体工作。

五、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理

第十七条井下发生瓦斯超限时,调度室要立即通知矿总工程师或通防副总工程师和矿值班领导,矿值班领导要及时组织通风区、安监处、技术部等部门以及现场施工班、队长、当班瓦斯检查员、放炮员、安全员进行追查分析,找出超限原因,查明超限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将追查情况向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或通防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消除超限的措施。

第十八条瓦斯超限分级追查

1、凡瓦斯超限,均按事故进行追查。

2、瓦斯超限分级原则

1)一级事故:瓦斯超限浓度大于2.0%(含2.0%)时,由总工程师主持、通防副总、通防部部长、安检部部长参加并组织相关人员、相关单位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

2)二级事故:瓦斯超限浓度达到1.0%~2.0%时,由通防副总主持、通防部长、安检部部长参加并组织相关人员、相关单位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

3)三级事故:瓦斯超限浓度达到0.8%~1.0%(含1.0%)时,通防部部长主持,安检部部长参加并组织相关人员、相关单位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

3、瓦斯超限追查主要内容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全

目录 第一章通风管理制度 (1) 第一节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 第二节关键通风机管理制度 (4) 第三节通风设施构筑标准 (6) 第四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1) 第五节测风管理制度 (18) 第六节盲巷管理制度 (19) 第七节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20) 第八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22) 第九节通风质量检验验收制度 (23) 第十节通风设施验收移交管理制度 (24) 第十一节反风演练 (25) 第十二节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26) 第十三节密闭管理制度 (26) 第二章瓦斯管理制度 (32) 第一节瓦斯治理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32) 第二节瓦斯巡回检验制度 (38) 第三节瓦斯检验交接班制度 (39) 第四节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40) 第五节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40) 第六节瓦斯异常立即汇报调度制度 (41) 第七节光学瓦斯检定仪、便携仪使用制度 (44) 第八节预防瓦斯检验空班漏检制度 (46) 第九节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48) 第十节电气焊管理制度 (52) 第三章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59) 第一节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 (59) 第二节巷道冲洗、刷白制度 (61) 第三节综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62) 第四节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63) 第五节粉尘测定管理制度 (64) 第六节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65) 第七节综合防尘检验验收制度 (68) 第八节个体防护制度 (68) 第九节防灭火系统 (69) 第四章防灭火管理制度 (70)

第一节防灭火管理制度 (70) 第二节自燃发怒估计预报制度 (77) 第三节井下点火作业管理制度 (79) 第五章爆破管理制度 (85) 第一节爆破工入井前准备工作 (85) 第二节炸药、电雷管领取、运输、贮存、退库 (85) 第三节装药前准备工作 (88) 第四节装药和封泥要求 (93) 第五节联接爆破网路要求 (95) 第六节通电起爆要求 (96) 第七节验炮要求 (97) 第八节处理拒爆要求 (98) 第九节其它要求 (99) 第十节爆炸材料及爆破管理处罚制度 (100) 第六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105) 第一节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和职责 (105) 第二节安全监控设备设计安装、更改及拆除程序 (106) 第三节安全监控设备检修调校程序 (108) 第四节安全监控设备使用、维护 (109) 第五节中心站管理 (113) 第六节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 (114) 第七章其它制度汇编 (117) 第一节通风牌板管理 (117) 第二节通风例会制度 (117) 第三节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19) 第四节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122) 第五节“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23) 第八章“一通三防”资料明细表 (125) 第九章“一通三防”技术管理 (126) 第十章“一通三防”资料报送 (127) 第十一章“一通三防”报表审阅制度 (128) 第十二章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130) 第十三章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134)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风险预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是事故的前奏,消灭隐患就是消灭事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和消灭煤矿事故隐患,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制度,结合本矿实际,编制了“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一通三防”隐患是指基建矿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一通三防”相关管理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章隐患认定 第三条“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矿井自身难于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一通三防”隐患认定依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本矿成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分管副矿长、通风区、技术科、安监处、基建科、机运区、调度室等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职责: 1、全面掌握通风系统、瓦斯管理、防灭火、防尘和监测监控等方面存在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数量、地点及现状,及时跟踪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2、对“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优化通风系统、实施瓦斯治理、开展火灾治理、有效防治粉尘等工作。 3、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审批权限划分,审核治理措施,评价治理效果。 4、组织“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5、确实履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一通三防”各类隐患。 6、建立健全“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一通三防”隐患。 7、对本矿井“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明确治理目标和任务、治理方法和措施、治理资金、治理负责人员、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 8、定期组织召开“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对隐患排查治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

编号:SY-AQ-0075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Detailed rules for assessment of one ventilation and three prevention management system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监控值班人员考核 1.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是双岗配置,缺一人处罚监控主任30-50元。 2.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窜岗、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30元。 3.不得干私活或上岗玩游戏,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20元。 4.各种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不填写,弄虚做假的处罚10-20元。 5.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的处罚10-20元。 6.监控室内卫生不清洁的,处罚值班人员10-20元。 7.来人登记表不填写的处罚值班人员10-20元。 8.现场不交接班的发现一次处罚20-30元。 9.上级部门查岗处罚后,队组加倍处罚。 10、熟练掌握手指口述,否则处罚10-20元。 11、上班时间衣帽整洁,仪表端庄,否则处罚20-30元。

12、上班时应在电脑显示屏前端坐,密切注意各上传数据,不得离开,否则处罚30-50元。 二、一通三防考核 凡是违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规定,损坏“一通三防”设施,不执行“一通三防”工作安排,不按通风标准化施工,通过返工仍达不到要求,以及在“一通三防”及通风标准化检查中检查出来的多次重复出现的问题,都在罚款处理之内。 (一)、通风管理 1、运输、行人及其它作业时损坏风门、密闭、风筒、洒水管、监控分站、牌板、甲烷传感器,断电仪等实施的,处罚队组或个人200元-500元。 2、风门前后,密闭前5米禁止堆放杂物,风门前后不得停放车辆和影响风门开关,否则罚款50-100元。 3、运输,行人通过风门不得同时打开所有风门,通过后及时关闭,否则处罚50-100元。 4、不得私拆栅栏,密闭等,否则罚款100-200元。

某集团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某集团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二〇〇八年元月 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峰集通防[2008]X号 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下发《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 通知 各矿: 集团公司于2007年相继下发了《瓦斯抽采管理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管理规定》、《矿井瓦斯管理规定》、《矿井通风管理规定》、《防治自然发火管理规定》(即:峰集通防(2007)25号、26号、27号、31号、35号、36号、37号文件)。为便于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我们将以上七项管理制度连同《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管理规定》汇编成册。在汇编过程中我们征求了部分矿井的意见,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现下发各矿,请各矿认真贯彻、执行。在此之前,集团公司下发的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规定、制度与本规定不相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二〇〇八年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下发一通三防规定通知 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二〇〇八年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一通三防”机构 (2) 第三章“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2) 第四章通风................................................2 2 第一节矿井空气.......................................2 2 第二节通风系统.......................................2 2 第三节通风设施.......................................2 2 第四节矿井主要通风机..............................2 2 第五节矿井反风.......................................2 2 第六节局部通风.......................................2 2 第七节通风设计.......................................2 2 第五章瓦斯 (22) 第一节矿井瓦斯等级鉴定...........................2 2 第二节瓦斯浓度测定.................................2 2 第三节瓦斯管理.......................................2 2 第四节盲巷管理.......................................2 2 第五节矿井煤仓瓦斯管理...........................2 2 第六节矿井瓦斯重点地区管理.....................2 2 第七节瓦斯检定器的使用维修管理...............2 2 第六章瓦斯抽采.............................................2 2 第一节一般规定.......................................2 2 第二节瓦斯抽采系统.................................2 2 第三节瓦斯抽采管理制度...........................2 2 第四节瓦斯抽采工程质量标准.....................2 2 第七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2 2 第一节一般规定.......................................2 2 第二节瓦斯地质....................................12 2 第三节突出危险性预测...........................12 2 第四节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122)

“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编号:SY-AQ-0939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管理 制度 "One ventilation and three prevention"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management system

“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消火井、灌浆站、消火管路: 1、消火井必须健全防雨、雪设施,头道、二道篦子齐全,滤砂孔径合理。消火井储备砂量不得少于100m3。地面水池容水量不得少于500m3,并有足够的补充水源。 2、黄泥灌浆站必须有足够土源,冬季应至少储备5个月以上的土量。土质满足灌浆要求。 3、消火井、灌浆站必须设齐声光信号,并设有专线电话,能与井下作业地点及调度室等联系。 4、必须建立消火井、灌浆站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5、段长每月对消火井、灌浆站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全井消火管路,磨损严重要及时转面或更换。(二)要制定瓦斯泵、泥浆泵、钻机、搅拌机使用管理制度,每月

对使用的设备至少停机检修一次,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出现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闲置设备要及时运至地面,检修后备用。(三)各井(区)要建立健全各种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管理台帐。内容包括:设备、仪器仪表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新进、报废、在册数量。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义煤集团新安县鑫山煤业有限公司二0一0年九月八日

目录 1、矿井测风制度-----------------------------------------------------3 2、矿井及各作业地点停风(无风、微风)撤人制度--------4 3、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5 4、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6 5、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制度--------------------------------------16 6、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18 7、瓦斯检查员请示报告制度--------------------------------------21 8、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监测分析制度--------------------------24 9、综合防尘制度-----------------------------------------------------25 10、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28 11、爆破材料安全管理制度----------------------------------------29 12、“一炮三检”制度-----------------------------------------------62 13、“三人连锁”放炮制度-----------------------------------------64 14、隐患超前排查制度----------------------------------------------67

一通三防综合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汇编

一通三防综合治理规定和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一通三防”责任制-----------------------------2第三章通防设施治理规定 ------------------------------5 第四章瓦斯治理责任制和治理制度 ---------------------11 第五章仪器仪表治理规定 -----------------------------19 第六章矿井综合防尘治理规定------------------------ 21 第七章加强构筑密闭的治理规定 -----------------------26

第八章矿井防灭火治理规定 ---------------------------27 第九章自救器使用治理规定 ---------------------------29 第十章一通三防工作例会制度 -------------------------32 第十一章工作面通防日常检查内容及验收标准 -----------32 第十二章通防治理“十规 定”-------------------------34 第一章总则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治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为目标,严格落实全国瓦斯防治工作会议和集团公司技术专业工作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深化、细化一通三防治理责任制;突出通风系统调整改造、瓦斯综合治理和预防性防灭火三个工作重点,严把盲巷与采空区封闭、启封密闭排

精编【企业管理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企业管理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及实施细则

二号煤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通风管理 (8) 第一节一般规定 (8) 第二节局部通风管理 (11) 第三节测风管理 (17) 第四节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 (19) 第五节角联巷道管理 (20) 第六节通风设施管理 (21) 第七节通风仪器仪表管理 (26) 第三章瓦斯管理 (33) 第一节岗位责任 (33) 第二节瓦检员交接班管理 (39) 第三节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40) 第四节瓦斯排放制度 (43) 第五节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45) 第六节“一炮三检”制度 (52) 第七节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52) 第八节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55) 第四章瓦斯抽放 (58) 第一节钻孔施工管理 (58) 第二节钻孔验孔管理制度 (60)

第四节抽放工程验收管理 (65) 第五节瓦斯抽放管路巡查管理 (69) 第六节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埋管抽放管理 (70) 第七节掘进工作面油型气探测、抽放管理 (72) 第八节回采工作面油型气探测、抽放管理 (78) 第九节瓦斯抽放管件管理 (82) 第十节灾害治理计划考核 (84) 第十一节综采工作面拆除瓦斯管路管理制度 (87) 第十二节瓦斯抽采泵站管理规定 (89) 第五章瓦斯防治达标评价 (90) 第一节总则 (90) 第二节瓦斯抽采评价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90) 第三节瓦斯抽采达标管理制度 (93) 第四节抽采工程检查验收 (100) 第五节瓦斯防治例会制度 (102) 第六节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02) 第七节考核奖惩制度 (103) 第八节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105) 第六章综合防尘 (118) 第一节一般规定 (118) 第二节职责划分 (122)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版

“一通三防”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组织领导机构,各成员对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二条“一通三防”领导组由矿长担任组长,各副总、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瓦斯防治中心人员担任成员,(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图)。 第三条“一通三防”领导组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调度,对组长负责。 第四条各成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 第五条瓦斯防治中心负责“一通三防”的业务工作及监督工作。 第六条通风队负责通风设施的构筑、拆除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监控中心负责监测监控仪器仪表的安装维护和标校工作。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1.矿井主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设专人管理,经常对风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停风机。 2.须停电检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报告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制订安全措施后,通知调度室、安全科及通风部门按措施处理。 3.主通风机启动前必须报矿调度室、安全科及通风部门批准后由主扇司机操作启动风机。 4.主扇必须一用一备,备用风机必须保证10分钟内能启动运行。 5.主通风机房必须记录齐全,安装有能反映通风压力的负压及温度表等安全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能熟悉掌握主扇的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6.主通风机电源必须是双回路电源,保护齐全。 7.主要通风机投产前,连续运转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风机运行参数测定: 1.新安装。 2.连续运转3年。 3.技术改造前后。 4.更换了叶片、电动机、改变了动叶、导叶角度。

一通三防管理规章制度范本资料

目录 “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通风系统治理制度................................ 一通风系统治理制度...................................... 二要紧通风机治理制度................................... 三矿井风量治理制度...................................... 四风量调节测风治理制度................................... 五通风设施设计、施工监督、验收制度........................ 六通风设施治理制度...................................... 七通风调度治理制度...................................八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分析制度..............................

局部通风治理制度............................... 一局部通风治理制度...................................... 二防止局扇无打算停风治理制度........................... 三盲巷治理制度................................... 瓦斯治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二瓦斯检查交接班制度................................三瓦斯报表审批制度..................................四甲烷传感器报警责任追究制度........................... 五瓦斯排放治理制度..................................六恢复通风时瓦斯检查制度............................七放炮治理制度......................................综合防尘治理制度............................... 一综合防尘系统治理制度............................. 二巷道冲洗刷白制度................................. 三隔爆设施治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新版) 一、监控值班人员考核 1.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是双岗配置,缺一人处罚监控主任30-50元。 2.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窜岗、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30元。 3.不得干私活或上岗玩游戏,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20元。 4.各种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不填写,弄虚做假的处罚10-20元。 5.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的处罚10-20元。 6.监控室内卫生不清洁的,处罚值班人员10-20元。 7.来人登记表不填写的处罚值班人员10-20元。 8.现场不交接班的发现一次处罚20-30元。 9.上级部门查岗处罚后,队组加倍处罚。 10、熟练掌握手指口述,否则处罚10-20元。 11、上班时间衣帽整洁,仪表端庄,否则处罚20-30元。

12、上班时应在电脑显示屏前端坐,密切注意各上传数据,不得离开,否则处罚30-50元。 二、一通三防考核 凡是违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规定,损坏“一通三防”设施,不执行“一通三防”工作安排,不按通风标准化施工,通过返工仍达不到要求,以及在“一通三防”及通风标准化检查中检查出来的多次重复出现的问题,都在罚款处理之内。 (一)、通风管理 1、运输、行人及其它作业时损坏风门、密闭、风筒、洒水管、监控分站、牌板、甲烷传感器,断电仪等实施的,处罚队组或个人200元-500元。 2、风门前后,密闭前5米禁止堆放杂物,风门前后不得停放车辆和影响风门开关,否则罚款50-100元。 3、运输,行人通过风门不得同时打开所有风门,通过后及时关闭,否则处罚50-100元。 4、不得私拆栅栏,密闭等,否则罚款100-200元。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77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 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定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保护层开采要保证连续和规模开采。保护层采空区内不得留有煤(岩)柱,确需留煤(岩)柱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矿必须将煤(岩)柱的位置、尺寸和影响范围准确标注在被保护层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瓦斯地质图上。 二、保护层工作面开采前,保护层工作面的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保证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要求;被保护层工作面的瓦斯抽采工程应保证开采保护层时,能同时有效地抽采被保护层的卸压瓦斯。 三、加强被保护层的瓦斯抽采。保护层开采前,必须编制对应的被保护层瓦斯抽采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审批执行。保护层开采必须采用底(顶)板巷

穿层钻孔或地面钻井抽采被保护层卸压瓦斯;采用底(顶)板巷穿层钻孔抽采被保护层卸压瓦斯的,钻孔必须控制整个被保护层对应区域,钻孔参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四、被保护层瓦斯抽采必须建立专门台账,底(顶)板巷穿层卸压抽采钻孔穿透多个邻近煤层的,应开展瓦斯分源测定,分别统计各被保护层卸压瓦斯预抽量。被保护层采、掘前必须对瓦斯抽采效果达标情况进行评判,编制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经矿长和矿总工程师批准,报集团公司安监局、通防地质部备案。被保护层属于突出煤层的,首采保护层工作面还必须进行保护效果及保护范围考察,考察工作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结果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五、开采近距离保护层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

XXX年最新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

XXX年最新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汇编 第一章、通风治理制度 ....................................................................... - 0 - 第一节矿井通风系统治理制度 ................................................... - 0 - 第二节局部通风治理制度 ........................................................... - 2 - 第三节矿井风量治理制度 ........................................................... - 4 - 第四节测风治理制度 ................................................................... - 4 - 第五节防止局扇无打算停风治理制度 ....................................... - 5 - 第六节盲巷治理制度 ................................................................... - 6 - 第七节通风设施治理制度 ........................................................... - 7 - 第八节巷道贯穿治理制度 ........................................................... - 8 - 第九节质量治理体系治理制度 ................................................... - 9 - 第十节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 - 12 - 第十一节通风工程设计、质量治理验收制度 ......................... - 12 - 第十二节通风设施质量验收标准及考核方法 ......................... - 13 - 第十三节“一通三防”通风调度制度 ..................................... - 20 - 第十四节主、局扇切换制度 ..................................................... - 22 - 第十五节井下爆破治理制度 ..................................................... - 23 - 第十六节“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 - 24 - 第十七节“一通三防”超前治理实施细则 ............................... - 25 - 第十八节“一通三防”宣教培训制度 ....................................... - 27 - 第十九节“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 - 28 -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范本

陕西彬长胡家河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0 第二章“一通三防”管理体系和职责 (1) 第三章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4) 第四章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0) 第五章通风设施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17) 第六章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22) 第七章盲巷管理制度 (24) 第八章瓦斯及其它气体管理及巡回检查制度 (26) 第九章瓦检员交接班制度 (31) 第十章瓦检员查岗管理制度 (32) 第十一章瓦斯超限汇报处置制度 (33) 第十二章瓦斯超限追究制度 (34) 第十三章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35) 第十四章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39) 第十五章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47)

第十六章防灭火管理制度 (57) 第十七章风桥(立交)管理规定 (71) 第十八章高冒点管理规定 (74) 第十九章防治煤层自燃的预测预报制度 (77) 第二十章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81) 第二十一章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88) 第二十二章“一通三防”专业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00第二十三章“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102) 第二十四章“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103) 第二十五章“一通三防”规程措施编制审批管理制度.105第二十六章“一通三防”各类报表填制、审批、报送管理制度 (107) 第二十七章通风调度管理制度 (111) 第二十八章“一通三防”材料管理办法 (117) 第二十九章“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制度 (125)

第三十章“一通三防”奖励处罚制度 (131) 第一节通风管理处罚 (131) 第二节瓦斯管理处罚 (137) 第三节放炮管理处罚 (139) 第四节安全监测监控处罚 (140) 第五节综合防尘处罚 (142) 第六节瓦斯抽采处罚 (145) 第七节仪器仪表处罚 (148) 第八节防灭火管理处罚 (149) 第九节“一通三防”材料管理处罚 (153) 第十节奖励 (154) 第三十一章附则 (154)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定(标准版)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定(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59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定(标准版) 一、保护层开采要保证连续和规模开采。保护层采空区内不得留有煤(岩)柱,确需留煤(岩)柱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矿必须将煤(岩)柱的位置、尺寸和影响范围准确标注在被保护层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瓦斯地质图上。 二、保护层工作面开采前,保护层工作面的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保证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要求;被保护层工作面的瓦斯抽采工程应保证开采保护层时,能同时有效地抽采被保护层的卸压瓦斯。 三、加强被保护层的瓦斯抽采。保护层开采前,必须编制对应的被保护层瓦斯抽采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审批执行。保护层开采必须采用底(顶)板巷穿层钻孔或地面钻井抽采被保护层卸压瓦斯;采用底(顶)板巷穿层钻孔抽采被保护层卸压瓦斯的,钻孔必

须控制整个被保护层对应区域,钻孔参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四、被保护层瓦斯抽采必须建立专门台账,底(顶)板巷穿层卸压抽采钻孔穿透多个邻近煤层的,应开展瓦斯分源测定,分别统计各被保护层卸压瓦斯预抽量。被保护层采、掘前必须对瓦斯抽采效果达标情况进行评判,编制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经矿长和矿总工程师批准,报集团公司安监局、通防地质部备案。被保护层属于突出煤层的,首采保护层工作面还必须进行保护效果及保护范围考察,考察工作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结果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五、开采近距离保护层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被保护层初期卸压瓦斯突然涌入保护层采掘工作面,或误穿突出煤层。 正在开采的保护层工作面超前于被保护层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保护层与被保护层层间垂距的3倍,且不得小于100m。 区域预抽 六、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以及未在保护层开采有效保护范围内的突出危险区煤层,煤巷必须采取底(顶)板巷穿层钻孔、

一通三防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第一章“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各级领导“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公司生产、安全、经营治理工作的主持者,对公司“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煤炭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煤业公司“一通三防”治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3、解决公司“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 二、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公司“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工作,贯彻落实“一通三防”各项治理规定。 2、组织制定公司“一通三防”年度工作打算,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审查公司“一通三防”重大方案设计和措施。 4、审定公司“一通三防”资金打算,负责公司“一通三防”资金的使用与治理。 5、负责组织公司“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和科技攻关工作。 6、组织“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抢险处理工作。 三、生产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调配通风所需人员,优化劳动组织,稳定职工队伍。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井下生产,指挥完成通风工程设施。 3、协调相关单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处理矿井通风方面出现的问题,组织质量达标活动。 4、做好职工工资分配工作,完成通风责任制考核兑现。 5、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四、机电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负责“一通三防”有关机电设备的到货、施工及验收,并保证其安全运行。 2、负责组织对矿井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工作,消灭电气失爆。 3、负责组织完善爱护,严防“三把火”。 4、落实责任制,消灭局扇无打算停电停风,并保证主扇正常运行,保证矿井安全供电。 5、协调机电业务部门,及时供应通风面所需设备和配件。 6、协助通风部门,确保局扇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山西山阴芍药花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第2条“一通三防”工作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必须坚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完善“一通三防”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努力实现“人、物、系统、制度”的本质安全;必须坚持专业防治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各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员工的监督作用。 第3条编制采区开采计划和生产计划必须包含“一通三防”工作计划;所有采掘活动必按计划要求施工。 第4条每月由矿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业会议,每周由安全副总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分析会议,排查通防隐患、分析通防关键,研究解决通防问题。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必须立即停产处理。 第5条安监科、生产技术科是“一通三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和实施考核。 第6条安全监察科对“一通三防”工作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7条任何领导区队组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时破坏和改变“一通三防”设施工程。 第8条有需要随时改变“一通三防”工程设施时,必须由总经理、矿长主持有生产、总工、通风、安全、技术、机电、等各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先制定专项措施、再进行工程施工。 第二章“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和工作责任制 组织机构成员: 组长:闫建国吕喜增 副组长:王业勋白高祥 成员:杨启胡维枝唐银山王金王占雄 杜建国陈学文薛文赵权李玉林 吕登文刘占强张高森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通三防治理制度

2018年1月

目录 第一章矿井通风治理制度 (4) 一、通风系统治理制度 (4) 二、要紧通风机及装置检查、维修治理制度 (5) 三、局部通风治理制度 (7) 四、矿井风量测定及治理制度 (9) 五、通风设施治理制度 (10) 六、通风工程质量治理验收制度 (10) 七、巷道贯穿治理制度 (14) 八、专用回风巷治理制度 (15) 九、通风调度治理制度 (16) 第二章矿井瓦斯防治治理制度 (17) 一、矿井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治理制度17 二、盲巷、窒息区治理制度 (19) 三、瓦斯排放治理制度 (20) 四、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23) 五、瓦检员井下交接班制度 (23) 六、瓦斯超限分析上报及追查处理制度 (24) 第三章矿井防尘治理制度 (26)

一、综合防尘治理制度 (26) 二、定期冲刷巷道制度 (29) 三、测尘治理制度 (30) 第四章矿井防火治理制度 (30) 一、矿井防灭火治理制度 (30) 二、井下烧焊治理制度 (31) 第五章安全监测治理制度 (34) 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治理制度 (34) 二、监测系统调试治理制度 (38) 三、监控系统定期审查制度 (39) 四、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40) 五、监控汇报制度 (41)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41) 七、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报警的处理程序 (42) 八、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43) 九、瓦斯超限信息反馈制度 (44) 十、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 (45) 十一、安全监测监控室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 (45) 十二、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46)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全)

目录 第一章通风管理制度 0 第一节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0 第二节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3) 第三节通风设施构筑标准 (5) 第四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0) 一、局部通风机管理 (10) 二、风筒的管理 (14) 三、局部通风机的回撤规定 (16) 四、局部通风机的检修及检验规定 (16) 第五节测风管理制度 (17) 第六节盲巷管理制度 (18) 第七节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9) 第八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21) 第九节通风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22) 第十节通风设施验收移交管理制度 (23) 第十一节反风演习 (24) 第十二节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25) 第十三节密闭管理制度 (25) 第二章瓦斯管理制度 (31) 第一节瓦斯治理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31) 一、建立“瓦斯治理”责任制 (31) 第二节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37) 第三节瓦斯检查交接班制度 (38) 第四节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39) 第五节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39) 第六节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 (40) 一、严格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管理规定 (41) 二、瓦斯异常汇报程序 (41) 三、瓦斯异常汇报、记录内容规定 (42) 四、瓦斯异常或超限的界定 (43) 第七节光学瓦斯检定仪、便携仪使用制度 (43) 第八节防止瓦斯检查空班漏检制度 (45) 第九节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47) 第十节电气焊管理制度 (51) 第三章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58) 第一节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 (58) 第二节巷道冲洗、刷白制度 (60)

第三节综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61) 第四节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62) 第五节粉尘测定管理制度 (63) 第六节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64) 第七节综合防尘检查验收制度 (67) 第八节个体防护制度 (67) 第九节防灭火系统 (68) 第四章防灭火管理制度 (69) 第一节防灭火管理制度 (69) 第二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76) 第三节井下点火作业管理制度 (78) 第五章爆破管理制度 (84) 第一节爆破工入井前准备工作 (84) 第二节炸药、电雷管的领取、运送、贮存、退库 (84) 第三节装药前准备工作 (87) 第四节装药与封泥规定 (92) 第五节联接爆破网路规定 (94) 第六节通电起爆规定 (95) 第七节验炮规定 (96) 第八节处理拒爆规定 (97) 第九节其它规定 (98) 第十节爆炸材料及爆破管理处罚制度 (99) 第六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104) 第一节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和职责 (104) 第二节安全监控设备设计安装、更改及拆除程序 (105) 第三节安全监控设备的检修调校程序 (107) 第四节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维护 (108) 第五节中心站管理 (112) 第六节安全监控设备的故障处理 (113) 第七章其他制度汇编 (116) 第一节通风牌板管理 (116) 第二节通风例会制度 (116) 第三节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18) 第四节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121) 第五节“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22) 第八章“一通三防”资料明细表 (124) 第九章“一通三防”技术管理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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