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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

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现将《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属部室、区队(车间)、班组各层次人员、各方面职工代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讨论要站在集团公司扭亏脱困、生存发展的大局上,分别对退休、内部退养、轮流休息、中断劳动合同等转岗分流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务必于2015年11月26日中午12:00时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公章)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二楼214室。

附件: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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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

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经营形势,缓解经营压力,促进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促进转岗分流,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退休

1、政策性退休。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管理人员年满5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集团公司符合上述特殊工种条件的中层管理人员、调研人员、业务主管、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人,按规定办理退休。

2、女管理人员转工人岗位退休。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87号)“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确定。即女职工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在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由管理技术岗位调整到生产操作岗位的女职工,在生产操作岗位实际工作满3年以上,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女职工由管理岗位调整到工人岗位的,退休年龄由55周岁调整为50周岁”的规定,对自愿放弃管理岗位转工人岗位退休的女职工,按规定办理退休。

二、内部退养

(一)内部退养的条件

1、除被聘任在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有技

能专长并被聘任在高级工及以上技能操作岗位的技能工人外,其他所有人员(包括各级管理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办理内部退养。

①生产矿的采掘、井下辅助和地面生产单位的男性岗位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普通工种5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50周岁及以上)。

②生产矿地面人员、地面后勤辅助单位人员、两级机关,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男性职工(年满50周岁及以上)。

③各单位女性工人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普通工种4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40周岁及以上);女性管理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

④地面职工本企业累计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上的。

2、各单位被聘任在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有技能专长并被聘任在高级工及以上技能操作岗位的技能工人,经个人申请,单位综合研判认为不影响工作,并符合以上内部退养年龄条件的,可以办理内部退养。

(二)内部退养人员相关待遇

1、内退人员执行内部退养生活费

①申请内退时工龄在30年及以上的,生活费为1200元+年功工资;

②申请内退时工龄在25-29年的,生活费为1000元+年功工资;

③申请内退时工龄在25年以下的,生活费为800元+年功工资;

按照以上标准扣缴完社会保险费后,低于兰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515元的,按最低生活费515元发放。

2、内退人员待遇的调整

遇兰州市最低生活费标准调整时进行调整;遇在岗员工工资调整

时,内退人员待遇不作调整。

3、内部退养期间,不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护理假、职工带薪年休假等。产假、护理假待遇按规定在社会保险生育基金中支付。

4、内退前,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离岗前的健康检查,费用由单位承担。

5、内退待遇执行时间:自单位同意并办理完内部退养手续次月起,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之月止。

6、内退期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企业缴纳部分由企业承担。

7、内退人员在内退期间,企业工龄连续计算。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8、2015年7月6日集团公司“三项制度”改革文件出台前已办理了内部退养的人员,其待遇按《关于降低职工薪酬共渡难关的通知》(窑司发〔2015〕308号)的相关规定,在原执行标准的基础上同时降低10%。改革文件出台后,申请办理了内部退养的人员,按本办法执行内退待遇。

(三)办理程序及日常管理

1、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

2、根据申请,经本单位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查档审核,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批准。集团公司机关人员由机关劳资查档审核,本部门负责人签字,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填写《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员工内部退养登记表》,办理内部退养审批程序。

4、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三、轮流休息

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现状,在工作任务不饱满、用工超定员、亏损严重、成本居高不下,不足以确保职工工资正常发放的情况下,应实行轮流休息。

(一)轮岗休息范围、时间

1、生产矿采掘一线和井下辅助人员不实行轮流休息,其他所有人员实行轮流休息。

2、地面生产单位生产一线和必需辅助人员不实行轮流休息,其他所有人员实行轮流休息。

3、辅助单位和集团公司机关的所有人员实行轮流休息。精益矿山公司、金能公司民勤林场、建材中心等有季节性生产的单位在实行季节性停产期间集中休息。

4、对二级单位生产量不足、产品滞销、亏损严重或实行间歇式生产的车间、班组以及富余人员均可实行轮流休息或在停产时集中休息。

(二)轮流休息时间

各单位安排人员轮流休息时间以月为单位,原则上每3-4个月每人至少轮休一次,全年每人至少轮休3个月。具体由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状况自定。

(三)轮流休息待遇

轮流休息期间集团公司执行统一待遇,按兰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515元+年功工资的标准发放(遇兰州市最低生活费标准调整时进行调整),社会保险费用按规定缴纳,扣缴后工资低于兰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515元的按最低生活费发放。

轮休期间可首先冲减职工带薪年休假(待遇按年休假规定支付),其它法定的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护理假不计算在轮流休息时

间内。

(四)轮流休息管理

1、生产矿、地面生产单位(涉及安全生产、产品销售的)在实行轮流休息前,提前将轮流休息安排分月上报集团公司生产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2、各单位要制定《轮流休息实施方案》,在不影响正常安全生产和业务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合理地安排好职工轮流休息,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道和透明,一视同仁,尽量使本单位所有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轮流休息天数均衡,按综合公开的规定每月对轮流休息情况在本单位予以公示。

3、集团公司领导、部室负责人和各二级单位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轮流休息制度,确因工作原因不能轮流休息的,一年内要有3个月工资按轮流休息的待遇执行。

4、个别职工确因家庭困难等原因,无法执行轮流休息制度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到采掘一线工作,并在采掘一线工作必须满2年以上才能再次调动。

四、协议中断劳动关系

(一)范围

对达不到内部退养条件又未申请办理停薪留职的其他人员(除所在单位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和技能操作人员),经个人申请,单位综合研判认为不影响工作,可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

(二)中断劳动关系期限

中断劳动关系期限3-5年。

(三)办理程序

1、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根据申请,经本单位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审核,单位综合研判研究同意,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审。

3、做好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4、本单位与个人签订《中断劳动关系协议书》,出具中断劳动关系证明书,办理中断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5、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中断劳动关系人员管理

1、协议中断劳动关系期间,两者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中断劳动关系协议期间,停止支付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各种福利等,不享受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职工带薪年休假等。

3、中断劳动关系人员,须在协议期满前30日内主动回原单位提出书面恢复劳动关系的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前,要对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费用个人负担。如遇肢体残疾、人身重大疾病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再录用,计算发放本企业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5、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缴费及视同缴费年限达不到法律规定的年限不能办理退休,所需补交社会保险费用自行承担,不计算本企业工龄,只计算缴费年限。

7、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前,要如实说明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8、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后,不再执行试用期,劳动关系中断期间不计算企业工龄,中断劳动关系前、恢复关系后本企业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五、各二级单位是转岗分流工作的主体,要认真履行担当好主体责任,在具体实施转岗分流工作时,要正确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

对影响当期员工队伍稳定和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情况进行风险评估,提前制定好工作预案,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做到稳步推进。

各单位不得因为执行本办法影响工作或造成缺员而申请补员和增加管理人员。

六、凡是享受最低生活费的内退人员、轮岗休息人员,集团公司财务按月及时拨付工资费用,各二级单位按月一次性发放,不得拖欠,其他人员一律按原规定执行。

七、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集团公司。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参考样本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

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2005〕15号)、《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03〕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3〕396号)、《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60号)、××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

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现将《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属部室、区队(车间)、班组各层次人员、各方面职工代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讨论要站在集团公司扭亏脱困、生存发展的大局上,分别对退休、内部退养、轮流休息、中断劳动合同等转岗分流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务必于2015年11月26日中午12:00时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公章)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二楼214室。 附件: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

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经营形势,缓解经营压力,促进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促进转岗分流,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退休 1、政策性退休。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管理人员年满5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集团公司符合上述特殊工种条件的中层管理人员、调研人员、业务主管、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人,按规定办理退休。 2、女管理人员转工人岗位退休。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87号)“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确定。即女职工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在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由管理技术岗位调整到生产操作岗位的女职工,在生产操作岗位实际工作满3年以上,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女职工由管理岗位调整到工人岗位的,退休年龄由55周岁调整为50周岁”的规定,对自愿放弃管理岗位转工人岗位退休的女职工,按规定办理退休。 二、内部退养 (一)内部退养的条件 1、除被聘任在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有技

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方案

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深化“四条线”管理要求,为了进一步突出要素管理,大力开展与企业内外先进矿厂人员效率对标,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促进企业效率效益提高,逐步实现先进产能矿井的健康稳定发展,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制订2017年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方案。 一、目标意义 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依据,以“转岗分流、提效降本”为主线,科学定员,优化结构,严把入口,畅通出口,转岗分流,减少冗员,提高素质,严格考核;优化劳动组织,减少用工总量,严肃劳动纪律,积极盘活内部人力资源,推动人员结构科学化、合理化,在集团公司内外形成灵活的劳动力输出与输入机制,实现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 二、遵循原则 (一)遵照国家、省、焦煤集团方针政策; (二)围绕集团公司全年中心工作; (三)开展内外部人员效率对标; (四)结合各单位、各系统实际。 三、主要任务 集团公司转岗分流工作分两步走: 第一步:对存量矿井单位机关科室、四个公用事业公司和各二级单位洗煤厂进行对标及定编、定岗、定员“三定”工作,转岗分流7381人,按三年时间进行分解落实,其中南关煤业作为实现“扭亏脱困”试点单位开展工作。 第二步:2017年上半年完成各地面生产单位、费用单位和集团公司机关的转岗分流人员核定工作。 四、主要途径 (一)通过开展企业外部对标,整合矿井对标,内部对标,在与先进矿厂人员效率对标的基础上,为实现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提高生产效率、生产质量、经济效益的目标,各生产矿井要根据地质条件、机械化程度、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的不同,积极探索适合本矿井的劳动组织方式,减少工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各单位在落实定编定岗定员指标的同时,要进一步优化生产组织,简化系统和环节、落实正规循环,提高工时利用效率。根据市场变化、

分流安置实施细则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分流安置实施细则 (讨论稿)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依据《金牛化工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安置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分流安置范围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公司全部在册职工(不包括金牛化工工作处职工、公司副总师及以上人员、原退养职工、纳入工伤保险机构管理的工伤职工、广东沧化职工)。 二、分流安置原则 以《安置方案》为基础,坚持以人为本、合法合规合理、公平公正公开、安全稳妥稳定的原则,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三、分流安置方式及相关标准 公司将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借鉴同行先进经验,确定新的组织机构,对所有岗位进行重新定编、定责、定岗、定员后,实行竞聘上岗。全体职工可申报符合要求条件的岗位,公司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选拔录用。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对于落聘人员及未申请上岗人员,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内部退养、内部待岗、离岗退养等四种方式,有计划组织分流安置。具体如下: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及相关待遇 落聘或未参与竞聘且拟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在册职工,可选择与公 1

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除按照相关国家政策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将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并于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协助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1、经济补偿金标准及相关解释 范围: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与金牛化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册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可享受经济补偿金。 标准:根据经济补偿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平均工资高于河北省201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月平均工资的计算:在岗职工为2013年10月-2014年9月的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包括岗位绩效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货币性收入。月平均工资低于沧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沧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原待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2014年12月。 经济补偿年限:因2007年12月前原沧化公司破产重整时,已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开始计算。 2、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 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三年以内(含三年)的在岗职工,选择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1万元。 2

国有企业人员分流安置的实施意见

国有企业人员分流安置的实施意见 为促进结构调整,推进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深入开展“五定”工作,落实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总体部署,妥善分流安置岗位退出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要求,履行民主程序,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 (二)注重效益效率。强化人力资源投入产出意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有效降低人工成本。 (三)综合配套推进。紧密配合结构调整工作,与加强岗位动态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人员能进能出机制有机结合,协调推进。 (四)积极稳妥实施。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企业、员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妥善制定方案,稳定骨干队伍,平稳有序实施。 (五)尊重员工选择。实施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离岗歇业、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等政策,应充分尊重单位和员工个人意愿,必须坚持本人申请、组织批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 1 —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主要适用于由于停产、停业、转产、业务退出、工作量萎缩,结构调整、重组整合而形成的生产能力过剩、队伍过剩、人员过剩,以及实施“五定”等原因需要退出工作岗位的员工(统称岗位退出人员)。 三、分流安置措施 (一)内部调剂盘活 深化“五定”工作,进一步精简优化岗位设置,建立竞争上岗、能上能下的岗位动态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内部市场占有率,通过清理外包、外雇、外委等措施,规范用工,腾出岗位安置岗位退出人员。新增扩增业务的新增岗位,优先从岗位退出人员中择优选配,严格控制直接招录人员补充岗位。 通过人力资源调剂,促进各单位之间的人员余缺调剂。对由于业务规模扩大、新增业务或自然减员等原因造成的缺员,且在本单位内部无法调剂,需要补员的二级单位,必须优先在岗位退出人员中选择,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外雇、业务外包。通过内部调剂转岗的人员,按照“易岗易薪,岗变薪变”的原则确定新聘任岗位的薪酬待遇。 (二)外部转移分流 鼓励和支持各单位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揽系统内外部业务,促进人员分流。大力开拓外部市场,加快人力资源转移;加强与地方政府、社会企业的沟通合作,争取社会市场,拓宽人员 — 2 —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

通 知集团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现将《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 视,认真组织所属部室、区队(车间)、班组各层次人员、各方面职工代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讨论要站在集团公司扭亏脱困、生存发展的大局上,分别对退休、内部退养、轮流休息、中断劳动合同等转岗分流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务必于2015年11月26日中午12:00时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公章)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二楼214室。附件: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 (讨论稿)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管路敷设技术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件中调试,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资料试卷技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附件: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办法(讨论稿)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经营形势,缓解经营压力,促进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促进转岗分流,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办法。一、退休1、政策性退休。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管理人员年满5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集团公司符合上述特殊工种条件的中层管理人员、调研人员、业务主管、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人,按规定办理退休。 2、女管理人员转工人岗位退休。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87号)“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确定。即女职工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在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由管理技术岗位调整到生产操作岗位的女职工,在生、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办法

淮矿劳〔2015〕325号 关于印发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有效应对严峻经营形势,缓解经营压力,精简优化员工队伍,推进员工转岗分流,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内退 集团公司副总师及以下管技人员、技能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员工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办理内部退养: 1、井下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的。 2、地面男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 3、女技能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15年以上的;女管技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20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15年以上的。 4、工伤鉴定为7-8级的员工。 - 1 -

5、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被省、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缴费及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员工以及被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含本企业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工);被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年龄满40周岁或本企业工作年限满20周年不适合井下作业的男员工(含劳动合同工);精神病史2年以上的员工。 二、员工离岗待退 管技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管技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经个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可办理离岗待退。 三、员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 在集团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的在册员工(全民固定工、全民合同制、劳动合同工、大集体及地面劳动合同工),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办理协议中断劳动关系。协议中断劳动关系期限为3-5年。 具体操作按《关于职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有关规定的通知》(淮矿劳〔2011〕93号)、《关于职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人员协议期满重新建立劳动关系有关规定的通知》(淮矿劳〔2014〕186号)执行。 四、女管技员工转技能岗位办理退休 对自愿放弃管技岗位转技能岗位退休的女员工,经个人书面申请、集团公司同意,提前一年一次性补贴2万元(最多5年)。 - 2 -

企业员工转岗分流指导意见

XX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指导意见 为有效应对严峻经营形势,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鼓励员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推动员工转岗分流,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现结合XX集团公司现状,提出如下转岗、分流指导意见。 一、转岗、分流的原则 (一)精干高效的原则。 (二)依法用工的原则。 (三)妥善安置的原则。 二、转岗、分流目标 一是对扭亏无望、资源枯竭、安全无保障的矿井实行退出政策,地面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单位能撤销的撤销、能合并的合并。 二是各成员企业对本单位机构设置、定编、定岗、定员情况进行一次细化梳理,精简机构,重点压缩管理和地面人员。特别是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各岗位工种,重新进行劳动组织的核定,达到一线满员,二线精干的目的。 三是各成员企业依法依规清理倒流、挂名、长旷、工伤、私伤人员。保证井下员工队伍的稳定,清理无正当理由倒流到地面的员工。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并结合企业的规章制度,及时清理挂名、长旷员工;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员工,

定期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对因工负伤、负伤确残员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转岗、分流安置渠道 (一)自主创业。鼓励待岗员工自主创业,有条件的成员企业,可以为这些人员提供场地、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对能够带动企业待岗员工一起创业的,还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二)加大非煤产业开发力度。各成员企业要加大非煤产业的开发力度,提升煤机制造业的装备水平,利用现有的林地和土地资源,开展林下经济生产和种植养殖业。利用关井闲置的工业广场、厂房,开展生产经营、生活服务、对外租赁等业务进行创收。 (三)加快开发域外煤炭资源力度。重点加快蒙东煤炭资源和云南主焦煤的开发项目。 (四)工程承包。利用各成员企业矿山开采的专业技术队伍优势,面向社会、面向发达地区积极开展劳务合作,采取走出去的方式闯市场、承揽专项采掘工程。 (五)劳务派遣。各成员企业应积极与地方劳动部门协调合作成立劳务派遣公司,充分利用地方劳动力市场,并积极争取政府公益岗位,开展后勤服务劳务输出,拓宽转岗分流人员的就业渠道,安置转岗分流人员。 (六)清理退休返聘人员和临时性用工。各成员企业要认真梳理退休返聘人员,要在近期按计划实现逐步清退。有临时性用工的单位,在年底前临时性用工全部清退。 (七)主动协调、尽快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加快辽源、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办法 (最新)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办法 为有效应对严峻经营形势,缓解经营压力,精简优化员工队伍,推进员工转岗分流,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内退 集团公司副总师及以下管技人员、技能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员工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办理内部退养: 1、井下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的。 2、地面男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 3、女技能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15年以上的;女管技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20年之内(含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或者工作年限15年以上的。 4、工伤鉴定为7-8级的员工。 5、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被省、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缴费及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员工以及被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含本企业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工);被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年龄满40周岁或本企业工作年限满20周年不适合井下作业的男员工(含劳动合同工);精神病史2年以上的员工。 二、员工离岗待退 管技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

管技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经个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可办理离岗待退。 三、员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 在集团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的在册员工(全民固定工、全民合同制、劳动合同工、大集体及地面劳动合同工),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办理协议中断劳动关系。协议中断劳动关系期限为3-5年。 具体操作按《关于职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有关规定的通知》(淮矿劳【2011】93号)、《关于职工协议中断劳动关系人员协议期满重新建立劳动关系有关规定的通知》(淮矿劳【2014】186号)执行。 四、女管技员工转技能岗位办理退休 对自愿放弃管技岗位转技能岗位退休的女员工,经个人书面申请、集团公司同意,提前一年一次性补贴2万元(最多5年)。 五、轮流放假 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在工作量不饱满、用工超定员或者利润亏损严重,不足以确保员工工资正常发放的情况下,应实行轮流放假。若生产岗位出现放假的,机关、辅助、后勤岗位必须放假。 六、待遇标准 1、内退职工月待遇仍执行原规定:内退的大集体和地面劳动合同工月待遇:560元+年功工资+交通费;其他员工内退月待遇:800元+年功工资+交通费。 2、自愿离岗待退员工月待遇:1200元×80%×个人岗位系数+年功工资+交通费。

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doc

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将进行组织机构改革,所有公司职工都有同等权利竞争上岗。对于因公司岗位限制、本人专业不对口或其他原因未能竞争上岗的人员,公司将予以妥善安置。在保证其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对于愿意继续工作的人员,为其创造自行创业或是向社会谋职的条件。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内部退休、自动辞职、离岗学习和待岗培训四条渠道。未能竞聘上岗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进行选择。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此次机构改革中自动放弃竞争上岗机会、年龄达到后文“内部退休”规定以及未能竞争上岗的分流人员。对于本次机构改革中已经竞争上岗,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年度考核末位淘汰(每年约 5%-10%)或其他原因与公司解除合同的人员参见附则第二十七条。 二、内部退休 第四条内部退休是指二滩公司在职员工虽不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的,经公司批准后退职退岗,享受内部退休待遇,列入公司编制外管理。 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 公司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选择内部退休:男职工年

满 50 周岁,女职工年满 45 周岁;或工龄满二十年的二滩公司正式编制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内部退休,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其待遇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办理程序 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1)申报内部退休人员名单按照内部退休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确定内部退休人员,并将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2)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后,核定有关退休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同时通知所在部门。在通知的次月起,内部退休人员纳入编制外管理。 (3)所在部门要认真做好内部退休人员的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备案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内部退休待遇内部退休人员在内退期间享受在职时的技能工资和岗级工资之和,不再享受公司发放的各种奖金。保险按照内退后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统一办理。内部退休人员不享受已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办理完内部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退出工作岗位。 第八条内部退休职工在到达正式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退休工资待遇按其公司退休工资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第十条内部退休人员,原则上公司本部不再聘用,但eec 和多经仍可聘用。公司在年以前已办理内部退休的职工,如

员工转岗安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版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神东…2013?299号 关于下发《神东煤炭集团员工转岗安置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神东煤炭集团员工转岗安臵管理办法(试行)》已经5 月21日公司党政联席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神东煤炭集团 2013年6月20日

神东煤炭集团员工转岗安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人力资源配臵,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盘活公司现有人力资源,开辟员工转岗安臵渠道,促进员工合理流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转岗安臵基本原则: (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原则。 (二)严格定岗定员,杜绝因人设岗的原则。 (三)优先岗位安臵,合理退出,确保安全生产及队伍稳定的原则。 (四)区别对待,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待遇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1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和修订人员分流退出管理办法,制定分流安臵及培训计划,审核相关资料。 第五条安监局负责工伤事故追查,认定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工伤申报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人员分流安臵具体工作,负责符合移交条件的工伤人员、长病人员、大龄退出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工伤和已患职业病员工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第七条各用工单位负责工伤申报工作;负责员工日常

考核工作,做好详细记录,对不胜任岗位人员提出分流退出意见,按规定审核并上报相关资料。 第八条神东医院负责实施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协助做好职业病诊断工作。 第九条疾病鉴定委员会负责审核指定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并出具相关意见。 第十条教育培训中心负责转岗培训人员的培训实施工作。 第十一条工会工作部负责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诊断工作。 第三章工伤人员转岗安置途径及待遇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8小时之内报安监局和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由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在24小时内报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0日内向安监局提报工伤认定申请。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经安监局审核后,于15日内转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在30日之内上报地方劳动部门。任何单位或区队未按规定擅自提报,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劳动能力鉴定由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和员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职业病由工会工作部组织诊断工作,人力资

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为推动我市事业单位改革,保障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深圳实际,就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安置提出如下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的人员分流安置政策,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改革中涉及到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雇员和其他非在编人员由单位原主管部门按合同或有关规定处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经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事业法人登记的组织。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指经事业单位正式调入,且在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 二、人员分流 本次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到的在编人员,可以按以下途径进行分流。 (一)退休 按照国家退休政策,凡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二)因病或工伤提前退休或退职 符合《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有关因病、工伤提前退休或退职条件规定的人员,经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或退职手续。 (三)提前退休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 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再聘用。 (四)辞职 凡自愿辞去公职且自谋职业者,经批准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一次性经济补偿按其在本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助一个月的本人月工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本办法规定的本人月工资,按本人辞职前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物价补贴及住房补贴之和计算。凡辞职后自谋职业人员自办企业的,享受我市国有企业人员下岗再就业扶持政策。

企业员工分流安置实施办法

说明:现将AA集团公司关于员工分流的试行意见(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根据内容在一定的群体、一定的范围内征求意见,对本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于二月十五日前另附书面修改的意见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劳动人事科。 为加快推进AA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试行意见。 一、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机关、子公司、分公司、厂、经营(服务)实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公司转型升级、资源整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岗位竞聘中,未能上岗或落聘的需要分流的员工(以下简称富余员工),适用本试行意见。 二、基本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稳步推进,确保稳定; 2.实施分流要与企业的结构调整和做强主业相结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加快企业发展,促进企业资产结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的优化; 3.实施分流要依法进行,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分流方式 公司和各单位应积极主动采取有效的措施,对生产辅助、后勤服务岗位使用的临时用工、项目承包、劳务派遣等用工进行整顿和计划性清退,腾出部分劳动岗位,优先安排工作年限较长、年龄较大、竞争优势较弱,且具有劳动能力和上岗愿意的员工,为富余员工创造上岗的机会。具体可以采取在公司内部发展和与外部企业对接中交流(消化)、劳务输出(派遣)、培训转岗、离岗长休、停薪留职、自谋职业等方式进行分流。 (一) 内外交流(消化) 富余员工通过公司人力资源市场用工需求交流平台,运用市场化机制和公开、竞争、择优的办法,在公司内部竞聘上岗,或通过BB市人力资源市场等其他渠道向外流动。 (二)劳务输出(派遣) 政策激励富余员工到外部企业工作。 (三)培训转岗 对在竞聘中落聘的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转岗培训。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人力资源-人员分流安置方案

人员分流安置方案 ●内部调配 (1)此次竞聘上岗中未能应聘成功且本人服从分配,如本次竞聘岗位有空缺,则视考评成绩进行补充。 (2)本人不愿参加竞聘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岗位的X行业本部员工,如果服从分配,按照实际情况在本系统内部其它下属单位予以安排。 ●分流方案 对于不同意调配的员工,可以选择的分流途径包括:内部退休、辞职、离职培训等。分流途径相关政策待遇如下: (一)内部退休 1、内部退休是指YY省XX集团现正式职工虽不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一定条件,经公司批准后退职退岗,不再纳入XX集团公司编制管理,同时享受内部退休待遇。 2、内部退休条件 公司现在职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内部退休: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或工龄满三十年的X行业正式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其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办理程序 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1)申报内部退休人员名单 本人按照上述规定条件提出申请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2)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后,核定有关退休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同时通知所在部门。在通知的次月起,内部退休人员纳入编制外管

理。 (3)所在部门要认真做好内部退休人员的工作交接,人事资源部负责做好备案和管理工作。 5、内部退休待遇 内部退休人员在内退期间享受在职时的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取消所有奖金部分,按照每月500元标准发放内退津贴),在此期间,如遇国家出台有关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规定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调整,内部退休人员不享受已离、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 6、后期管理: 办理完内部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退出工作岗位并与公司脱离,不再纳入编制管理。 7、各部门不得再聘用已内部退休人员工作。 (二)人员辞职 1、鼓励个人创业、自谋职业,是推动人才合理流动,实现人才的合理配置的重要途径。各部门应充分尊重个人的择业自主权,允许工作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辞去现在的工作,自主重新择业。 2、辞职条件:凡在公司工作满三年的正式员工,男职工和女职工年龄分别在50岁和45岁以下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 3、工作人员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本人向原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YY省XX公司人员辞职申请表》; ⑵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⑶对于可以辞职的,由人力资源部向公司总经理呈报。批准通知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同时办理辞职手续,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⑷辞职人在辞职申请被批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

转岗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

祁矿人力〔2016〕27号 祁东煤矿关于进一步加强员工转岗分流工作 的指导意见 各单位: 为有效应对严峻经营形势,鼓励员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进一步推进转岗分流,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现结合祁东煤矿现状,提出如下转岗分流指导意见。 一、成立转岗分流领导小组 组长:姚金林梁广龄 副组长:张启胜邹军郭庄马允刚许博 张礼发范书奎刘广美 成立转岗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启胜同志分管,罗晓慧同志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转岗创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全矿转岗分流相关政策的制定、完善及解释。 2.负责转岗分流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推进和督导。 3.负责全矿各单位机构的定岗、定编及富余人员的转岗安置等工作。 4.定期组织召开转岗分流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效果。 5.积极搭建转岗就业服务平台。采取市场考察、联系中介、走访企业、从宿州及周边地区招聘网查找信息等方式,及时搜集、掌握社会用工信息、创业政策信息,加大与社会、企业对接力度,实现劳务供求方面的互通互动,为具备再就业意向人员提供信息服务。

6.完成矿领导交办的转岗分流其他相关事务。 三、工作目标 1.稳妥、有序地推进我矿转岗分流工作,全面完成集团下达的任务指标。 2.优化机构设置和完善人员定岗、定编工作。压缩各类管理和非生产人员,特别是对采、掘、机、运、通等单位的岗位工种,重新进行劳动组织的核定,切实达到“一线满员、二线精干”的目的。 3.保证井下员工队伍的稳定,清理无正当理由倒流到地面的员工及挂名、长期旷工员工。 四、具体政策 1.实行“一科一室一策”。由矿统一安排,分管矿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组到各单位认真调研,科学分析,定岗、定编,制定切实可行的各单位转岗分流方案。 2.适当下调管理人员工资系数。各单位原则上执行以下系数,也可在不超过下列系数的范围内,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下属的工作业绩做适当调整。 管理人员岗效工资系数

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标签:标题] 篇一:2013年度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将进行组织机构改革,所有公司职工都有同等权利竞争上岗。对于因公司岗位限制、本人专业不对口或其他原因未能竞争上岗的人员,公司将予以妥善安置。在保证其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对于愿意继续工作的人员,为其创造自行创业或是向社会谋职的条件。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内部退休、自动辞职、离岗学习和待岗培训四条渠道。未能竞聘上岗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进行选择。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此次机构改革中自动放弃竞争上岗机会、年龄达到后文“内部退休”规定以及未能竞争上岗的分流人员。对于本次机构改革中已经竞争上岗,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年度考核末位淘汰(每年约5%-10%)或其他原因与公司解除合同的人员参见附则第二十七条。 二、内部退休 第四条内部退休是指二滩公司在职员工虽不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的,经公司批准后退职退岗,享受内部退休待遇,列入公司编制外管理。 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 公司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选择内部退休: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或工龄满二十年的二滩公司正式编制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内部退休,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其待遇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办理程序 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1)申报内部退休人员名单 按照内部退休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确定内部退休人员, 并将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2)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后,核定有关退休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同 时通知所在部门。在通知的次月起,内部退休人员纳入编制外管 理。 (3)所在部门要认真做好内部退休人员的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负责 做好备案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内部退休待遇 内部退休人员在内退期间享受在职时的技能工资和岗级工资之和,不再享受公司发放的各种奖金。保险按照内退后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统一办理。内部退休人员不享受已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办理完内部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退出工作岗位。 第八条内部退休职工在到达正式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退休工资待遇按其公司退休工资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 第十条内部退休人员,原则上公司本部不再聘用,但EEC和多经仍可聘用。公司在2002年以前已办理内部退休的职工,如本人愿意,可以参加本次竞争上岗。对自愿放弃竞争上岗

集团公司员工转岗、分流指导意见

公司员工转岗、分流指导意见 为有效应对严峻经营形势,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鼓励员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推动员工转岗分流,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现结合集团公司现状,提出如下转岗、分流指导意见。 一、转岗、分流的原则 (一)精干高效的原则。 (二)依法用工的原则。 (三)妥善安置的原则。 二、转岗、分流目标 一是对扭亏无望、资源枯竭、安全无保障的矿井实行退出政策,地面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单位能撤销的撤销、能合并的合并。 二是各成员企业对本单位机构设置、定编、定岗、定员情况进行一次细化梳理,精简机构,重点压缩管理和地面人员。特别是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各岗位工种,重新进行劳动组织的核定,达到一线满员,二线精干的目的。 三是各成员企业依法依规清理倒流、挂名、长旷、工伤、私伤人员。保证井下员工队伍的稳定,清理无正当理由倒流到地面的员工。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并结合企业的规章制度,及时清理挂名、长旷员工;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员工,定期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对因工负伤、负伤确残员工,按《工

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转岗、分流安置渠道 (一)自主创业。鼓励待岗员工自主创业,有条件的成员企业,可以为这些人员提供场地、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对能够带动企业待岗员工一起创业的,还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二)加大非煤产业开发力度。各成员企业要加大非煤产业的开发力度,提升煤机制造业的装备水平,利用现有的林地和土地资源,开展林下经济生产和种植养殖业。利用关井闲置的工业广场、厂房,开展生产经营、生活服务、对外租赁等业务进行创收。 (四)工程承包。利用各成员企业矿山开采的专业技术队伍优势,面向社会、面向发达地区积极开展劳务合作,采取走出去的方式闯市场、承揽专项采掘工程。 (五)劳务派遣。各成员企业应积极与地方劳动部门协调合作成立劳务派遣公司,充分利用地方劳动力市场,并积极争取政府公益岗位,开展后勤服务劳务输出,拓宽转岗分流人员的就业渠道,安置转岗分流人员。 (六)清理退休返聘人员和临时性用工。各成员企业要认真梳理退休返聘人员,要在近期按计划实现逐步清退。有临时性用工的单位,在年底前临时性用工全部清退。 四、转岗、分流相关规定 (一)停薪留职。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签订停薪留职协议,期限3-5年,不再保留原岗位和级别,停发各种待遇。员工个人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企业承担,个人

裁员后人员安置方案

德晟金属制品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方案 为规范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平稳有序推进各厂部定编定岗工作,做好岗位定员后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流范围及人数 本次公司岗位、编制、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优化,共涉及烧结厂、炼铁厂、炼钢厂、轧钢厂、动力厂、总经办、总工办、质计部、经营部、后勤部。计划涉及人员共350人,实际涉及人员266人(其中缺员和提前离职84人)。 二、分流人员实际情况 退回人员总计:266人;男:147人,女:119人;其中转岗:23人;离职:39人;实际待岗人数:204人;其中具有劳动合同的73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131人;户籍所在地为外地的:49人;本地:138人;无户籍信息:17人。在本次退回人员中年龄在55-45岁之间占有6%;年龄在45-35岁之间占有23%;年龄在35-25岁之间占有30%;年龄在25-18岁之间占有35%;档案丢失导致年龄无法统计的占6%。 三、分流安置的主要途径及办法 1.劝退 根据实际技能测评,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要求,或技能严重不达标的人员,或是身份证年龄不符合本公司用工标准的进行劝退。并对劝退人员进行经济补偿。

2.转岗 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工作能力尚可,确因编制、岗位缩减,未能配置工作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上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进行公司内部调整,或由总经办上报集团办公室,由集团进行集团内部统筹调整安置工作岗位。 3.待岗培训 因个人工作能力不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业务需要以及岗位要求,未能配置工作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上报总经办,进行公司内停职培训。培训期间发放最低生活费(1500元/月/人)。停职培训期限为2个月,培训目标由总经办依照所在单位制定。培训期结束后,待岗人员统一参加公司组织的测评考试,合格后按照集团人力资源整体配置重新安置工作;如考试不合格的,则进行停职培训,停职培训期间公司不发放生活费。 待岗培训期间未能签到参加培训的人员,将按照旷工处理;如未能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项目测评考试的人员,将视为自动离职处理;如在停职培训后,仍不能合格的,公司将解除其劳动关系。 4.解除劳动关系 不接受公司内部转岗或集团内部转岗工作安置的人员,或不能适应转岗后新岗位工作又不愿再次转换新岗位的人员,可经本人申请,按照公司相关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并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可开具离职证明,并交由离职人员去办理社保相关手续。 四、实施步骤

工作方案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方案

三一文库(https://www.sodocs.net/doc/164266438.html,)/文秘写作/工作方案 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方案 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深化“四条线”管理要求,为了进一步突出要素管理,大力开展与企业内外先进矿厂人员效率对标,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促进企业效率效益提高,逐步实现先进产能矿井的健康稳定发展,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制订20XX年转岗分流降本提效工作方案。 一、目标意义 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依据,以“转岗分流、提效降本”为主线,科学定员,优化结构,严把入口,畅通出口,转岗分流,减少冗员,提高素质,严格考核;优化劳动组织,减少用工总量,严肃劳动纪律,积极盘活内部人力资源,推动人员结构科学化、合理化,在集团公司内外形成灵活的劳动力输出与输入机制,实现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 二、遵循原则 (一)遵照国家、省、焦煤集团方针政策;

(二)围绕集团公司全年中心工作; (三)开展内外部人员效率对标; (四)结合各单位、各系统实际。 三、主要任务 集团公司转岗分流工作分两步走: 第一步:对存量矿井单位机关科室、四个公用事业公司和各二级单位洗煤厂进行对标及定编、定岗、定员“三定”工作,转岗分流7381人,按三年时间进行分解落实,其中南关煤业作为实现“扭亏脱困”试点单位开展工作。 第二步:20XX年上半年完成各地面生产单位、费用单位和集团公司机关的转岗分流人员核定工作。 四、主要途径 (一)通过开展企业外部对标,整合矿井对标,内部对标,在与先进矿厂人员效率对标的基础上,为实现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提高生产效率、生产质量、经济效益的目标,各生产矿井要根据地质条件、机械化程度、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的不同,积极探索适合本矿井的劳动组织方式,减少工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各单位在落实定编定岗定员指标的同时,要进一步优化生产组织,简化系统和环节、落实正规循环,提高工时利用效率。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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