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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少数民族传统知识和技艺的民商法保护研究;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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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少数民族传统知识和技艺的民商法保护研究;3100

少数民族传统知识和技艺的民商法保护研究:非遗和知识产权融

合的视角

摘要:少数民族的传统知识和技艺是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用被积极的保护和弘扬。本文首先简单介绍少数民族传统知识和技艺保护的现状,然后对然后分析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时,传统知识和技艺的传承人、传承社区与开发利用者之间的利益斗争。所以在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候,需要加强对非遗法律保护与确认的相关民事权利。

关键词:少数民族;传统知识;技艺;知识产权;非遗;保护;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内容是传统知识和技艺,是传统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创造的知识、技艺和诀窍的综合,是民族智慧的结晶。传统知识和技艺具有整体性、经验性、和环境之间的兼容性、独特科学性等特征。这种知识产权的主体具有群众性,而权利的客体具有历史性和公开性以及经济利益有待实现等法律特征。

1.少数民族传统知识和技艺法律保护的现状

传统技艺是否具有商业秘密,能否用知识产权法来保护传统知识和技艺,一直受到学术界的争议。持否定观点的学者认为,传统知识的实践和文化与知识产权的概念有冲突且不相容,知识产权法不足以保护传统知识和技艺。而持肯定观点的人认为,可以用知识产权法的框架来保护传统知识,传统知识和技艺与知识产权法之间没有冲突。从专利的角度看,持肯定观点的人认为,传统知识和技艺也是被发明创造出来的,那就应该得到专利法的保护,专利制度扩展延伸来直接保护传统知识和技艺。从商标制度和地理标志的角度看,持肯定观点的认为,传统部落的代表可以被授予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不完善,统计指标系统不全,知识产权的保护缺乏客观的法律依据和保护措施[1]。

2.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冲突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有很多困境,且有待解决。首先是独创性的认定,在知识产权系统中,独创性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价值越老越小。而少数民族的传统知识和技艺却恰好相反,在传承的过程中会不断地改进和发展,里面蕴含的意义也更加丰富,总的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地增加。其次是权利主体,在知识产权系统中有明确的具体的权利主体,即受法律保护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单位。而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属于一个部落或民族的,权利主体不特定,司法实践也就很难执行。接着是权利特质,知识产权法主要表现为私权的救济。如果在保护少数民族的传统知识和技艺的过程中,采取私权救济的方式,效果会不尽人意[2]。但是如果采用公权保护方式的话,权利主体的利益受到侵犯和保护不完整、不全面的现象会出现。

从深层的法律文化认知的角度看,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在科学知识和产权的归属权上存在差异,主要表现为:(1)对知识的认知不同,现代文明推崇的普世知识和传统东方文化秉持的地方性知识和观念存在着对立。(2)对科技认知的不同,现代的科学态度是实践出真知,科学是建立在实验基础上得出的,而传统的东方知识和技艺观念是经验式、感受式的。(3)财产属性和法律确认的不同,现代财产保护是基于知识创新的基础上的私权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纵向空间内主要限于代代之间,而传统的东方财产观是注重香火的延续,传统知识的传承和发展,认为传统知识是集体的财富,具有公共性和共有性的特征,注重非物资文化遗产的历史沿袭和代际之间的永恒保护。

非物质文化中传统知识和技艺的显著特征是活态流变。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途径主要是基于公权利保护方式的行政手段和基于私权利知识产权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任务,它既涉及到法律问题,又涉及到对知识的认可和评价,还涉及到对

科学的分类以及对财产性质和主体认知的突破[3]。在司法方面,在完善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的同时还需要重视少数民族的习惯法在传统知识和技艺保护方面的作用。

3.少数民族传统知识和技艺法律保护的建议

在保护少数民族传统知识和技艺的时候,要建立本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主要表现在对三个层面的探索研究:第一是理论层面,理论指导实践,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从原本的译介、嫁接、反思转为实质性的理论研究。第二是科学层面,构建本土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的理论体系。第三个是实践层面,把社会需求、政府政策、民族实践和理论研究想结合,把遗产事业和遗产知识系统统一起来。

商标权保护方式体现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由静态保护转向文化效益的合理开发、利用的变化,与其他民事权利保护相比,它的综合优势在于,有利于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经济效益,产生更多的直接的经济效益。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行的特征,通过注册商标,可以保护其自身的活态性,也可以有效的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期限的问题。在商标权的保护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会因为年代久远而无法注册申请的现象,而且商标注册延续制度可以为非遗提供长期有效的保护[4]。

传统知识和技艺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已公开的部分和尚在保密中的部分。法律对两者之间的保护是有区别的,很多构成商业秘密的传统独门秘诀是通过口授身传的师徒关系来传承的,保密措施有限。主要是注重个人经验的总结和体验来传授学习,具体的教育方式是家族祖传、师徒相传、自我学习和领悟。这些主要有民族医药的知识和技艺、民族的习惯和宗教等。受各个传统民族文化的影响,少数民族医药知识的传承非常注重亲疏关系,有时候还有传男不传女的说法,还有许多秘方是传给家族里的直系血缘关系的人,在部落和社区聚居的小范围内用口授相传的方式,在现代化进程的冲击下,这些都面临着很多的困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的核心,在于设立合理有效的利益共担机制。最理想的状态是行政保护和民事保护同时进行。知识产权制度除了保护最新的研发成果外,还应该对智力的源泉给予合理的保护空间。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载体,具有脆弱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被传承项目的档案以及传承人的档案。

笔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提出相应的建议。首先,可以利用地方立法权来优化传统知识和技艺的保护系统,并提高立法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其次,在具体的制度制定上,借鉴立法的有效经验来提高行政保护的效能。最后,探索少数民族的传统知识和技艺与商业之间的联盟利益,加强区域间的合作共赢,促进民族团结[5]。

4.结束语

少数民族的传统知识和技艺的归属权和所有权的问题以及在法律上和经济上谁才是真正的受权人,一直以来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难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想要越来越规范。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一些经验。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额过程中,不要只停留在法律层面的表面,要学习其内在的本质,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过于商业化。重视本土资源的开发和整合,对资源进行分类,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在申请专利时,应对非遗进行相应的查新,对于具有重大影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对其进行保密,受到国家保密法的保护。

参考文献:

[1]严永和. 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与制度框架——以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知识为例[J]. 民族研究,2006,02:1-9+107.

[2]严永和. 现行专利法对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保护——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在先技术化[J]. 贵州民族研究,2006,06:6-11.

[3]余澜. 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特别知识产权保护的比较法评析[J]. 甘肃理论学刊,2013,03:53-58.

[4]龙运荣. 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保护战略[J].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1,01:57-63.

[5]文永辉. 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状况调研及问题探析——以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为例[J].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1,06:79-84.

传承手工技艺

安阳县苏奇灯笼画 苏海亮被评为河南省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苏奇灯笼画2009年被列入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该画种被中国民协列为中国木版画制。 一个个长方形的灯笼,用高粱细杆或铁丝扎起,糊着透亮的白纸,纸上画着五彩的图画:有唐僧师徒西天取经,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七仙女下凡为人妻;有老包怒铡陈世美,穆桂英挂帅出征,花木兰替父充军;有喜鹊喳喳闹枝头,鲤鱼嬉戏水中游,龙虎相斗精神抖;有牡丹花开闹嚷嚷,梅花雪中飘暗香,菊花月季争芬芳……飞禽走兽,虫草花鸟,神话传说,英雄故事,应有尽有,令人赏心悦目。孩子们穿红挂绿,聚在街头巷尾,比试着灯笼,笑唱着儿歌:灯笼会,灯笼会,灯笼灭了回家睡。这些古朴大方的灯笼,在元宵佳节的夜里,给乡村的孩子们带来了无尽的乐趣。 这些流行于安阳县东半部的灯笼,是苏奇村苏海亮家祖传五代的民间工艺美术品种。 平顶山汝瓷 汝瓷,为宋代汝窑烧制的青瓷统称。汝窑创烧于北宋晚期,为宫廷御用瓷器。金灭北宋后,汝窑也随之消亡。其开窑时间前后只有二十年,由于烧造时间短暂,传世亦不多,在南宋时,汝瓷已经非常稀有。现今存世的汝瓷,一般认为有65件,其中台北故宫博物院21件,北京故宫博

物院17件,上海博物馆8件,英国戴维基金会(Percival David Foundation of Chinese Art)7件,其他散藏于美、日等博物馆和私人收藏约10件。 开封汴绣 汴绣历史悠久,素有“国宝”之称。它以绣工精致,针法细密,图案严谨,格调高雅,色彩秀丽而著称,早在宋代就已驰名全国。汴绣是中国著名绣种之一,它以绣制中国名古画著称于世,绣品古朴、典型、细腻。目前,以绣制北宋画家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为代表作。 汴绣在北宋时期己与书画结合,有书法、山水、花鸟、楼阁、人物等题材;汴绣继承了宋代闺绣画的优秀传统,尤其善于绣制古代名作、历史长卷作品。 开封北宋官瓷烧制技艺 北宋官瓷。宋代五大名窑之一的,乃宋徽宗因不满于当时现有贡御瓷器的瑕疵,引入汝瓷制作精华,在东京汴梁,即今河南开封,按照自己的设计、亲自指挥烧制和创制的巅峰之瓷,其不仅是汉族陶瓷史上唯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大纲

《公共体育(Ⅲ)》课程教学大纲 一、教学目的 通过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课的学习,有效培养学生对民族传统体育的理解认识,深入了解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民俗习惯与文化内涵,将各民族文化内涵融入到民族传统体育之中,使学生掌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二、重点与难点 (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特点、社会功能和教育价值。 (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竞赛规则与实践。 三、基本内容与要求 理论部分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本知识 1.1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概述: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形成与发展 1.2介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1.3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竞赛规则 (一)教学目的:掌握民族传统体育的定义、民族传统体育的特点、社会功能和教育价值,掌握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形成与发展,了解区域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和项目的挖掘整理。 (二)重点与难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形成、特点和社会功能。 (三)基本内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特点和社会功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竞赛规则等。 实践部分

第1章珍珠球 1.1 珍珠球运动的概况、运动特点 1.2 珍珠球基本技术:水区队员的技术、封锁区队员的技术、得分区队员技术。 1.3 珍珠球基本战术:水区队员与抄网队员的战术配合、水区队员与持拍队员的基础配合、珍珠球的防守。 1.4 教学比赛 (一)教学目的:了解珍珠球的起源、发展、运动特点,掌握珍珠球的技术动作和战术运用。 (二)重点与难点:珍珠球的基本技术动作与技战术运用。 (三)基本内容:传投球技术;抄网技术;挡板技术;进攻与防守战术配合。 第2章蹴球 2.1 蹴球运动的概况、运动特点 2.2 蹴球的基本技术:正撞球技术、侧撞球技术、回旋球技术、发球技术 2.3 蹴球的基本战术:失分战术、走球战术、借力战术、开局发球战术、5分球战术、8分球战术、抢分战术、1米战术、回避球战术 2.4 教学比赛 (一)教学目的:了解蹴球的起源、发展、运动特点,掌握蹴球的技术动作和战术运用。 (二)重点与难点:蹴球的基本技术动作与技战术运用。 (三)基本内容:回旋球技术;定位球技术;双蹴球技术;推球技术。 第3章花炮 3.1 花炮运动的概况、运动特点 3.2 花炮的基本技术:握炮技术、传接炮技术 3.3 花炮的基本战术:快攻战术、阵地突破 3.4 教学比赛 (一)教学目的:了解花炮的起源、发展、运动特点,掌握花炮的技术动作和战术运用。 (二)重点与难点:花炮的基本技术动作与技战术运用。 (三)基本内容:跑动与掩护技术;抢空中炮、交手、传接炮技术;抢跑和冲炮台技术;防守配合技术。

保护传统知识条款草案

保护传统知识:条款草案 第二次修订稿(2016年9月23日)

序言/引言 承认价值 (i) 承认传统知识的[整体][独特性]性质及其固有价值,包括其社会、精神、 [经济、]智力、科学、生态、技术、[商业、]教育和文化价值,并肯定传统知识体系 是进行不断创新及鲜明的智力和创造性生活的框架,对于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具有 [根本的]内在的重要意义,并具有与其他知识体系同等的科学价值; 加强认识,增进尊重 (ii) 增进人们对传统知识体系的认识和尊重,对保存、发展并维持这些体系的传统 知识[持有人]/[拥有人]的尊严、文化[完整性]遗产以及智力和精神价值的尊重, 对传统知识在保持传统知识[持有人]/[拥有人]的生计和认同方面所做贡献的尊重, 对传统知识[持有人]/[拥有人]为[保护环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及可持续利用、粮 食安全与可持续农业、医疗保健,以及科学技术进步所做贡献的尊重; 替代项 (ii) 增进人们对传统知识体系的尊重,对保存并维持这些体系的传统知识持有人的 尊严、文化完整性以及精神价值的尊重; [替代项完] 促进对传统知识的[保存和]维护 (iii)[通过尊重、维护、保护和维持传统知识体系,[并为这些知识体系的保管人维持 和保障其知识体系提供奖励]],促进并支持对传统知识的[保存和]维护[和尊重]; [与相关国际协定和程序的一致性 (iv) 注意到其他国际和地区文书和程序,并始终如一地与之共同开展工作,尤其是 有关知识产权以及与传统知识相关的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利益分享的文书和程序,[以及 《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 [促进获取知识,维护公有领域 (v) 承认活跃的公有领域和适用于所有人使用、对创造力和创新至关重要的知识体 系的价值,承认有必要保护、维护和加强公共领域;] [记录和保存传统知识 (vi) 促进记录和保存传统知识,鼓励人们根据传统知识持有人的相关习惯做法、规 范、法律和/或协议,其中包括在传统知识在可以被他人公开、学习或使用之前需要得到 事先知情同意或批准和参与和共同商定的条件的习惯做法、规范、法律和/或协议;]

传统手工艺传承人采访实录

9月26下午,我们走访了家住山东省菏泽市牡丹桥李村的中国传统手工艺面塑传人李双虎老师。李双虎,山东省面塑艺术学会面塑工艺师,菏泽市民间艺术家协会理事,菏泽市牡丹区面塑协会理事。1966年出生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马岭镇桥李村的面塑世家,外祖父李俊兴是建国前后国内外著名的面塑老艺人,李俊兴擅捏“文官风雅”,李俊福则擅塑“武将雄姿”,被誉为“文武二李”。他们曾多次随团出国访问献艺,受到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舅父李芳清乃中国面塑艺术家协会主席、面塑大师,多次荣获国家级民间工艺大奖,1995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和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授予其“民间工艺美术家”称号。李双虎自幼跟随舅父学习面塑,深得大师真传,从艺20多年来,认真刻苦,不断创新,技艺不断提高,其风格独树一枝。 李老师为人很热情,我们去他家的时候亲自出门迎接,到家里坐下后热情的招待我们。李老师家里比较简陋,传统的农家小院,院子里还种着一些冬瓜,爬在院子的上空,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宽敞的房子,排列有序家具。走进家门,矮矮的房子,屋里甚至有点阴暗,几个座椅,一张方形桌子,算是用来招待客人的吧,同时又是他的工作台,上面还放着他制作作品的材料和未完成的作品,花花绿绿的,他笑着对我们说“有点乱,这是为文博会准备的”墙上挂着李老师去参加一些活动是的一些照片和参加博览会的一些参展证。 李老师把他的作品拿出来给我们看,其中“有岳母刺字”、“八仙过海”、“关公”还有巾帼女英雄“穆桂英”。各个人物都栩栩如生,颜色鲜明,十分逼真,创造的环境山水、树木齐全每个作品甚至可以

看到每个人物的每个头发、脸上的皱纹,足见李老师技艺的精湛。李老师在给我介绍他的作品的时候神采飞扬,总是时不时的露出那种自豪的微笑,看得出来他对自己的作品还是很骄傲的,并且把它们都当做自己的宝贝。

知识产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4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知识产权法试卷 ( 课程代码00226)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30 小题,每小题l 分,共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 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 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l709 年由英国议会通过的 A .《垄断法规》 B .《安娜法令》 C .《版权法令》 D. 《作者权法》 2.下列概念中,与著作权主体具有相同内涵和外延的是 A .著作权人 B. 作者 C .自然人 D. 法人和其他组织 3.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创作,由法人承担责任的作品,视为作者的是 A .具体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B .法人和具体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C .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 D .法人 4.张某于2010 年6 月1 日创作完成长篇小说《阳光》,一直没有发表。2012 年3 月2 日,张某不幸去世。张某的同事于2012 年4 月1 日将该小说以张某的名义发表,张某的继 承人认为张某的同事侵犯了张某的 A .姓名权 B .署名权 C .肖像权 D .发表权 5.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 A .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B. 经合作者同意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 C .未经合作者同意不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D .经过出版社批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6·TYU各选项中,属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的是 A·录音制品 B .科幻片《星际迷航》 C .由邓小平生平图片构成的幻灯片 D .电视剧剧本 7.某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编写了一本教材,该教材的署名权属于 A·该教师 B .该教师所在的学校

浅谈传统手工艺的保护传承

浅谈传统手工艺的保护传承 摘要:传统手工艺在人类代代相传中形成了源远流长的手工文化,人类社会高度发展的今天,工业文明、科技进步带来了传统手工艺的日趋式微,但是作为一种活态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根基所在,对传统手工艺的保护传承是有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关键词:传统手工艺保护传承 传统手工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基,在人类历史进程中有着特殊的意义。手工艺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心手相连的艺术,体现了人类在生活中对自然发现与利用的聪明才智。每一种手工艺的产生与发展,乃至消亡都与当时的社会发展状况紧密相关。在工业、电子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众多民间手工技艺的生存状态亟待保护与传承。 传统手工艺的保护传承,首先是对传统手工技艺的传承,在此过程中人的作用至关重要。其次是对传统手工技艺中包含的文化的传承,传统文化是历经了无数劳动者的磨炼之后的本民族文化的精髓,守住传统文化,才能守住民族之根,才能无愧于祖先和子孙。 1、传统手工艺与传承人 传统民间手工技艺掌握在手工制造者手中,他们是手工文化的创作者,然而辉煌的手工艺术历史并不曾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农耕社会的手工技艺五花八门,手艺人层出不穷,这是当时社会对手工艺品和手艺人的需求。从事手艺的人员因为技艺的娴熟和辛劳也能获得乡野四邻的重视,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并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这些对农民而言是值得羡慕的事情。千般技能在辛劳勤奋与智慧中代代相传,但靠手艺谋生活始终是手艺人从艺的最基本的想法。所以在对传统手工技艺的传承中,要关注手工艺人的生活状况,当手中技艺能够为艺人和家人带来生活的保障时,才可能有人从事手工技艺劳动。 传统手工技艺与社会的发展阶段相关联,在现代工业文明快速发展的今天,传统手工技艺艰难固守自己的阵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传统手工文化情感的逐渐淡漠,手工制作的物品和它的制作者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不能充分体现手工艺者的价值。传统手工技艺与传统手工艺品与飞速变化的社会之间的距离愈来愈远。然而社会在发展过程中,一度被遗弃的宝贵资源又被再次关注,这是人民对本民族文化的自觉,是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不断提高的表现。在现实生活中,传统手工艺给现代人类更多的启示,对于陶冶民众的思想情操、丰富民众的艺术文化修养都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面对日趋式微的众多民间艺术及其制作工艺,需要我们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其进行保护。 2、传统手工艺传承人保护 2.1 传承人保护 传统民间手工技艺的传承依靠口传心授师徒相承,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最关键因素,传承人所掌握的技能中蕴含着传统文化的精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需要传承人的积极参与。传统手工技艺的传承,由谁来“传”?又由谁来“承”?传人逐渐在老去,而现代日新月异的工业文明和日益膨胀的物质生活将“承”推向了一个尴尬、艰难的困境之中。假如说手工制作让手工制作者生活富裕,并且有着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那“承”艺将是一件相对容易实现的事情。可是令人遗憾的是,今天真正的手工艺人依然没有生活富裕,也没有获

贵州民间工艺的传承与发展

贵州民间工艺的传承与发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贵州民间工艺的传承与发展 【摘要】贵州民间工艺长期处于自发封闭的生产状态,一直不被人重视。改革开放后,民间工艺品以其独特的艺术价值被越来越多人所认识,身价日益提高,尤以年代久远的民族服饰最为商家青睐,被大量收藏或收购。正当我们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还是一片空白的时候,已经有外国人不远千里来到贵州,收购了大量的民族服饰,精美的手工艺品。这种并不正常的商业行为使得大量优秀的民间工艺品散落于境内外,其中以民族服饰及刺绣、染绘工艺类的流失最为严重,而这种状况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警觉。 【关键词】地域性;异化倾向;蜕变与保护 蜡染、银饰、刺绣、挑花、织锦、牙舟陶瓷、萧笛无疑是贵州民间艺术价值最高、表现力最强的作品,同时也是贵州民间艺术中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艺术精品。然而,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城市化的进程严重的冲击着这些民间工艺品。经济社会中,民间工艺的商品属性进一步增强。在城市的工艺品店,离开乡土的工艺品被肢解成无数碎片,也背离原初的文化意义,仅仅成为一个可观赏的饰物。最为典型的是贵州少数民族服饰:本与服装浑然一体的银饰、刺绣、编织等已脱离了服装本生,被化整为零,分割成无数的片段,装进镜框,挂在墙上。贵州地处西部,尽管由于地理、历史、经济等因素,传统文化所遭受的冲击相对较弱,但民间艺术的生存与发展也面临许多的问题与挑战,形式

不容乐观。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重新审视和关注传统文化形态之一的民间艺术,认识其价值和地位,对贵州民间工艺的现状和走向,作深入的思考和分析,寻求传承与发展之间的平衡点,使之步入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正是当前急需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一、贵州民间工艺的审美特征 稚拙、质朴并充满夸张相像的艺术风格,丰富的社会功能作用,同时具有强烈的地域性和民族性构成了其基本特征。 质朴在某种意义上隐含着粗糙的意思。由于使用的材料和制作工具等条件的制约,确实存在着材料的粗糙和手工制作的粗糙,这恰好也是民间工艺的特征之一,粗糙只是表象特征,质朴才是内心感受。贵州平塘牙舟陶就其制作工艺来讲难免粗放和简单,从制作过程来看,在塑造形象时,确实不够精致准确,线条也不那么流畅,釉色斑驳,成品上常沾有泥土甚至手指的印痕。然而正是这些看似粗糙的工艺,恰好体现了手工制作的温暖,表现出生活本色,甚至成为一种风格。质朴也意味着简洁,简洁就是一种概括,省去不必要的细节,突出重点,注重特征。贵州土陶一般造型简略,注重形体,少装饰纹样,非常单纯,而造型本身也很简洁,同样给人也美感! 想象与夸张,把平凡的事物加以渲染强调,赋予美好的愿望以满足审美心理的需求,这正是贵州民间艺术所具备的特质。

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方案(最新)

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方案(最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全国民族运动会)组织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民族运动会由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承办,每4年举办一届。 第三条全国民族运动会以“平等、团结、拼搏、奋进”为宗旨,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为目标,坚持“特色鲜明、务实节俭”的办会原则。 第四条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应当全面落实全国民族运动会组织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完善廉洁办赛的制度和机制,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确保筹办工作廉洁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全国民族运动会设置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工作机构应设竞赛表演部、接待保障部、新闻宣传部、大型活动部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他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并与运动会筹备工作机构设置基本衔接。

第六条组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人员共同组成。 第七条各比赛项目应成立仲裁委员会。 第三章主办单位权利和职责 第八条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是全国民族运动会的权利拥有者,拥有与运动会相关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运动会的组织、利用、转播、录制、申述、复制、获取和散发的全部权利,不论是以何种形式、现存的或将来发展的所有权利。 第九条赛事组织管理。 (一)制定总规程和单项规程。 (二)制定比赛项目规则和裁判法。 (三)制定比赛器材清单。 (四)制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和竞赛表演纪律规定并组织实施。 (五)确定比赛项目裁判长、副裁判长,选调执裁裁判员,指导承办单位培训裁判员。 (六)确定比赛项目仲裁委员会成员。 (七)组织运动员登记、报名、交流工作,审定运动员参赛资格。 (八)组织比赛项目抽签工作。 (九)组织比赛场地、器材和相关设施设备验收工作。 (十)审定奖杯、奖牌、证书设计方案。 (十一)审定裁判员、仲裁服装设计方案。

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表演 第三节录音录像 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章著作权

传统知识的国际保护试论

传统知识的国际保护试论 传统知识的国际保护,并创设一套符合其特点的特殊法律保护机制,而面对当前国际形势,发展中国家只有合理应对,才能早有进展。 传统知识是指特定地区的居民,为生存和发展,依其生活地域、生态环境等客观因素而获得并传承的与该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知识。发达国家以现代手段将发展中国家的传统文化转变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知识形态的商品,并享受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保护,而依现行知识产权法的一般理论,传统知识却并不在保护之列,这就使得作为传统知识“发源地”的国家或民族对传统知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被间接剥夺,实为不公。因此,创建一个完善的传统知识国际保护法律制度,使发达国家能依合法途径对传统知识加以利用,发展中国家亦可从发达国家对其传统知识的利用中分享所得利益,实为必要。 一、传统知识的内涵及特点 传统知识,是相对现代知识而言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将其界定为:基于传统产生的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表演,发明,科学发现,外观设计,标志、名称和符号,未披露信息,以及其他一切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由智力活动产生的基于传统的创新和创造。“基于传统”是指其知识体系、创造、改良及文化表达,乃一个民族或地区固有的,世代相传的,且随环境变化而不断发展的。较之现代知识其有如下特点:一是具有“基于传统

”的创新性,传统知识虽是千百年来,人们基于自身环境,为了生存和发展,探索和积累的关于利用自然环境、动植物资源和其他维系环境和生存所必须的知识,是对社会生活或生存经验的一种积累,但其却并非是古老的、落后的、一成不变的,其通常都随客观环境等的改变而改变,更衍生出新的知识。二是主体具有群体性,传统知识的形成与发展通常并非个人所能为之,而是当地民族共同的智慧结晶,由民族全体所共有,或原本由个人创造,但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之中逐渐成为全民族的财富。三是具有特定的区域性,传统知识产生和发展于特定民族或地区,与当地特定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紧密相连,离开特定环境,则难以存在和发展。 二、传统知识国际保护的南北之争 当前,就传统知识是否应受保护,国际社会并无异议,但就如何保护,南北国家出现严重分歧。以巴西、印度为代表的WTO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希望能在TRIPS框架内对传统知识加以保护,他们要求修改TRIPS协定,明确制定有约束力的国际法律规则。相反,WTO 的发达国家缔约方则对这一主张强烈反对。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更将谈判场所转移至双边谈判或有限的多边谈判框架内,企图通过与发展中国家单独签订双边贸易协定或有限的多边协定的方式,在谈判中对发展中国家施压,迫使其签订条约,以条约义务的方式放弃其一直坚持的传统知识保护主张。 三、传统知识国际保护问题的分析 尽管国际社会对于如何保护传统知识颇有争议,但争议焦点

我眼中的非遗――传统手工艺5.1

“我眼中的非遗”——传统手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传统手工艺技能,是指人民群众为了满足物质精神需要和审美要求,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采用物质材料和技术手段进行人工造物所用技能的总称,包括器具制作、民居建筑、陶瓷、织染、金属工艺、造纸、印刷、酿造等传统手工技艺。 我国传统手工艺品繁多种类,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实用类手工艺、欣赏类手工艺、宗教祭祀类手工艺。按产品分类,可分为陶瓷手工艺、金属加工手工艺、纺织印染手工艺、挑花刺绣服饰缝制手工艺、金银首饰加工手工艺、皮革和毛皮加工手工艺、竹藤棕草编织手工艺、木器制作、雕刻及建筑装饰手工艺、制浆造纸手工艺、民族民间乐器制作手工艺、儿童玩具手工艺、烟花爆竹手工艺、工艺画制作手工艺及书画装裱手工艺等。这是我国非物质文化的丰藏宝库。 传统手工艺品在内容和形式上保护着实用性和审美性的统一,又具有鲜明的民族个性,主要有以下鲜明特点: 一是以实用为主,注重功能,同时力求美观,把功能和审美要求完善地结合起来。如陶器、木器、竹藤编织,都是群众的生活用品,同时又都作了艺术加工,达到实用与审美的统一。二是大多数手工艺品就地取材,因材施艺,如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铜锡资源、竹木藤草资源、棉麻毛资源、大理石资源进行艺术加工,使天然资源为人们的生活服务。 三是以手工劳动为主,家庭副业为主,其技艺的传承以家庭世代相传为主,这就使各种手工艺及其产品具有鲜明的个性,因人因艺而异的独特风格。 四是每个民族都有代表本民族特色的手工艺品,也就是说,在一个民族的手工艺品中,不仅透析着这个民族的艺术天赋和审美力,还可以从中断定,在

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

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 来源:作者: (三) 少数民族传统知识是保持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资源。世界上许多农作物的多样性都是由农民根据古老的耕作方法、品种选择和土地利用习惯而保持的, 并为当地带来了其他利益, 如食物多样性、增加收入、稳定产量、保护环境、减少虫害和疾病风险, 增加劳动力的有效利用等, 传统知识还是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的文学艺术如音乐、舞蹈、手工艺制品等方面的创作源泉。 人类社会已经迈入21 世纪,世界的经济、政治、文化面貌发生了极其广泛而又深刻的变化。人类社会进入了信息化时代,全球化发展趋势彰显。这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法律保护赋予了新的时代背景和意义。 二、目前少数民族传统知识法律保护的现状 将少数民族传统知识通过立法形式加以保护被认为是一个有效的方法。目前抢救、保护少数民族传统知识工作的法治步伐在全世界范围内不断加快。UNESCO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早在1972年就颁布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目前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76 个缔约国, 到2002 年底, 全世界共有125 个国家和地区的730 处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其中包括中国的29 项。1989 年UNESCO 又提出了《保护传统文化和民俗的建议》, 建议各国把民族传统文化和民俗文化也纳入保护范围。2002 年9 月UNESCO 组织召开了第三次国际文化部长圆桌会议, 会议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伊斯坦布尔宣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也在组织起草过程之中, 并准备提交UNESCO 第32 届大会审议通过。会议还呼吁各国加强立法, 建立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机制。WIPO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权利方面也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它管理的21 个国际条约中有6 个涉及知识产权内容,包括《保护文学艺术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等。在保护传统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方面也在加大努力。2003 年7 月, WIPO 知识产权和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化政府间委员会在日内瓦举行第五次会议, 对传统知识保护问题提出了切实的建议。2003 年9 月22 日到10 月1 日, WIPO 成员国大会第39 次系列会议在日内瓦召开, 会议决定拓展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的任务。另外WTO 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9 条的表述也适用各国对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 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对民族文化的立法保护工作一直比较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新中国成立伊始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有关于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等方面的规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近年针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作了一系列调研和国际国内专题研讨会, 并成立了法律起草小组。云南省于2000 年9 月率先实施了《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贵州省也于2003 年1 月实施了《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在立法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遗产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在我国某些民族民间文化富集的地、州、市也制定了结合本地情况的更具体的地方性规章。如贵州省黔东南州即已出台《民族文化村寨保护办法》。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正积极组织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 现已进入第六稿修改阶段。

如何来实现非遗活化传统手工艺的产品传承以及创新

传统手工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大类,体现独特的地域文化特质,浓缩该地区历史和文化的变迁,表达群体与其所处环境的共 同作用。本质是一个民族或区域群体的生产生活方式的体现。它以人为载体而存在,借助声音、形象和技艺的表现方式,并以口传心授作为传承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传统手工艺的传承则是借助当今的数字技术,探索对这种「活」的文化的数字化构建,是一个文化流程的构建。传统手工艺品只是传统手工艺物化的结果,文化流程的最后输出,简单的以「产品」来论传统手工艺,忽视了传统手工艺的最根本内涵。运用数字交互技术等数字化的方式对技艺过程的设计模拟及最后手工艺的数字产品输出,是传统手工艺品在数字环境

下的传承与创新。 开物成务竹制中国尺从标志世袭朝代开启的夏朝,到彻底覆灭封建皇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千多年的历史,尽在这把竹尺上。横轴代表时间,纵轴是综合国力。观尺,即可知道各朝代的发展趋势。 以社会稳定、经济状态、科技实力、观念发展和疆域面积为考量标准,绘制出代表各朝代的综合国力曲线。 宋朝,由于其疆域被来自北方的辽国、西夏和金国等瓜分,且时有战乱和社会的不稳定,所以相对偏弱。

竹刻工艺,匠心雕琢,精准无误地刻出各个朝代的发展曲线和厘米刻 一面是朝代兴衰图,一面是尺寸刻度。 四千多年的历史,四十厘米的竹尺,一厘米即是百年。都说历史如云烟,白驹过隙,短暂不过如此。

依尺而画,横平竖直斜滑,留下的不止你的巧思,还有历史的足迹。 你不仅能用它绘图,还可以把它当做孩子的历史老师”。沿着抛物线的弯曲,了解中国各朝代的发展状况。 以上是开物成务给大家介绍如何来实现非遗活化传统手工艺的产品传承以及创新相关信息,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开物成务相关内容欢迎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咨询我们,或者点击官网咨询我们,也可以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或者留下您的电话我们会有专业人员给您回电。 开物成务是中国第一家专注于传统工艺美术材料创新应用的东方美学品牌。我们把雕漆、刺绣、竹编、陶瓷等中国传统工艺美术材料,通过科技、工艺、装备的创新,运用设计的力量,将其应用在普 通消费产品之上,从而实现非遗保护和传统消费产品升级,也让更多 的普通人能够享用充满中国气质”的身旁美物。 KWCW is the first Orie ntal Aesthetic brand in Chin afocus ing on inno vative app licati on of Chi na traditi onal arts and crafts materials, such as carved lacquer, embroidery, bamboo weav ing, ceramics etc. With the po wer of desig n,we inno vatively combi ne these tradiaiti onal materials with con sumer p roducts, through the up gradi ng of tech no logy, p rocess and equipmen t,so as to realize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项目展示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项目展示 独竹漂 独竹漂是发源于赤水河流域的一种独特的黔北民间绝技。独竹漂高手们脚踩一根楠竹,漂行水上如履平地。 “独竹漂”是指运动员脚踏漂流在水面上的单棵楠竹,依靠小竹竿划动实现水上漂行的一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选手表演时赤着脚选择的竹子大头直径约20厘米,无扭曲,手执一根细竹竿为“桨”,表演“乘风破浪”、倒退、转身、绕弯、换竿等绝技,颇有“一苇渡江”之妙。 标准化器材竹漂由3节总长7米、0.16米直径的玻璃钢圆管组合而成,它具有比天然竹子浮力大、速度快、不变形、可拆解、运输方便的优点;划竿为直径0.04米,2节总长4.5米的玻璃钢圆管组成。

摔跤 摔跤运动历史悠久.开展广泛,深受各民族喜爱。每逢年,节及重大喜庆日都要举行摔跤比赛。民族运动会设置五种民族式摔跤项目:

博克(蒙古族式摔跤)比赛设团体赛和个人赛,团体赛采用三人轮褰制.个人赛为单淘汰制。运动员均不分体重级别,俩人相遇以跤定胜负。胜负的标准:在比赛中,先倒地或膝关节及其以上任何部位先着地为负。 运动员一般穿着有金属铆钉镶边皮制的“卓得戈”(跤衣),“班泽勒”(跤裤),“策日布格”(彩带),“淘术”(套裤),“果特勒”(蒙古靴或马靴)和“布苏勒”(皮制腰带)。 且里西(维吾尔族式摔跤)比赛方法是:双方运动员必须先抓好对方腰带,裁判员发令后,比赛即开始。在比赛中,运动员双手均不得离开对方的腰带去抓握对方的其他部位。运动员可以用扛,勾,绊脚等动作将对方摔倒(肩胛骨着地,侧身着地或臀着地)为胜。比赛不分年龄,按体重分为52公斤,57公斤,62公斤,74公斤,90公斤五个级别。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 格(彝族式摔跤)运动员双手从两侧抓住对方腰带,通过腰,腿,脚(勾,掰,翘,挑)等技术动作应用,将对方摔倒为胜。赛前一天称量体重,安体重分为五个级别(标准同前)。比赛采用三跤两胜制。 北嘎(藏族式摔跤)双方运动员必须双手抓好对方腰带(可一手在前,一手在后,或双手在对方背后握抱)。运动员仅靠腰臂之力提起对方将其旋转摔倒,禁用脚绊或蹬踹对方。运动员肩,背,腰,臀,髋,头,体侧,任何一个部位着地即为负。比赛按体重分为五个级别,(标准同前)。 绊跤绊跤是满族,回族式摔跤。运动员按体重分为五个级别(标准同前)。两人身着摔跤衣,在10*10米的比赛场地上互摔,以巴对手摔倒为胜,并根据动作质量得1分,2分或3分,每场比赛三回合三分钟,中间休息

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其文献化策略(精)

第28卷第1期2010年1月 Vol.28,No.1January,2010 收稿日期:2009-05-06 作者简介:颜祥林(1964-,男,江苏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信息法规政策研究;王婷婷(1984-,女,江苏人,硕士研究 生,主要从事信息法规政策研究. 1引言 近年来,围绕传统知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正在进行一场知识产权之争。国际社会开始承认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一再强调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为作为创新基础的传统知识及其拥有者提供适当的保护。一方面,对传统知识的有效保护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改变在现代知识产权体系中的不利地位,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传统知识保护和开发形成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 笔者归纳了传统知识保护中面临的若干问题, 剖析了传统知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两种保护形式,并借鉴国外传统知识文献化保护的理论和经验,提出了包括图书馆在内的文献机构在传统知识保护中的若干建议。 2传统知识保护中面临的问题 所谓传统知识是由多类型且跨领域的知识所组成,包括医疗、狩猎、农业生产等使用的生物、其他材料以及生产方式、文学、艺术、音乐、宗教仪式等【1】。 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其文献化策略 颜祥林,王婷婷

(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江苏南京210093 摘要: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两种形式,一是积极性的保护形式,二是防御性的保护形式,其中文献化是防御性保护措施中的一种。从古至今的文献化策略主要有:登记制度或文献记载、传统知识数据库、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基于这些,我国应该有效地选择传统知识保护机构,准确地定位相关文化机构在传统知识保护中的 角色和作用。关键词: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专利;数字图书馆;数据库中图分类 号:G250;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34(201001-0128-04 Inter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of Traditional Knowledge and the Literature Strategy YAN Xiang-lin ,WANG Ting-ting (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Nanjing University,Nanjing 210093,China Abstract:There are two forms in the protection of traditional knowledge Intellectual property,one is positive preservation ,the other is defensive preservation,one of which is literature strategy.The literature strategy includes registration system or literature recordation,the database of traditional knowledge and the digital library of traditional knowledge from past to now.We should choose effectively the protection mechanism of traditional knowledge and locate accurately the role of these cultural institutions in traditional knowledge protection. Key words:traditional knowledge;intellectual property;patent;digital library;datebase 情报科学

浅谈标准在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的推动作用

学术交流 CHINA QUALITY AND STANDARDS REVIEW 浅谈标准在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的推动作用 吴姗 张颖 (甘肃省标准化研究院) 摘要:传统手工技艺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及推动社会前进、促进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现代工业的不断冲击,不少传统手工技艺正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危机和发展困境。基于此,论文通过对传统手工技艺发展现状的分析探究,以及对标准在传统手工技艺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中的作用进行剖析,提出在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引入“标准化+”理念,以促进我国传统手工技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标准 传统手工技艺 生产性保护 The Role of Standards in Promoting the Productive Protection of Traditional Craftsmanship,a Kind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Wu Shan, Zhang Ying(Gansu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 ) Abstract:As a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raditional craftsmanship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social progress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both material civilization and spiritual civilization.With the continuous impact of modern industry, much traditional craftsmanship is facing severe survival crisis and development dilemma. Based on this,this paper analysis of the status quo of traditional craftsmanship and the role of standards in the protection,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handicraft, put forward the concept of "standardization +" into the productiv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traditional handicraft,in order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hinese traditional craftsmanship. Key words: standards,traditional craftsmanship,productive protection 1 引言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在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时强调,“它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是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它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我国政府和学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文化财富,是我们发展先进文化的民族根基和重要的精神资源,是国家和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内在动力”,这无疑是站在发展角度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远见卓识[1]。 我国在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符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的保护制度,探索出了一些成效显著的保护方 法。“生产性保护”作为其中一种重要方式,在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得到了广泛应用。而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语境下,传统手工技艺不仅仅是传统文化艺术瑰宝,更是一种稀缺的、不可复制的经济资源。通过生产性方式对其进行保护,并鼓励在具体的生产实践中引入标准化理念,在保护核心技艺和关注文化内涵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传统手工技艺的经济功能,以求进一步增强传统手工技艺生存能力,从而使这类非遗项目得到更好的保护与传承。 本文进一步探索以标准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方式保护”,不是生产性方式开发,而是在体现核心技艺和文化内涵的手工制作技艺生产中,对“生产过程”的关注。通过引入标准,对传统手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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