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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通用标准).doc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通用标准).doc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通用标准).doc

2004年编译原理试题

1.(20分)写出字母表∑ = {a, b}上语言L = {w | w的最后两个字母是aa或bb}的正规式,并画出接受该语言的最简DFA。

2.(15分)说明下面的文法不是SLR(1)文法,并重写一个等价的SLR(1)文法。

S → M a | b M c | d c | b d a

M → d

3.(10分)为下面的语言写一个无二义的文法:

ML语言中用分号分隔语句的语句块,例如:

( (s ; s ) ; ( s ; s ; s ) ; s ) ; ( s ; s )

4.(20分)考虑一个类Pascal的语言,其中所有的变量都是整型(不需要显式声明),并且仅包含赋值语句、读语句、写语句,条件语句和循环语句。下面的产生式定义了该语言的语法(其中lit表示整型常量;OP的产生式没有给出,因为它和下面讨论的问题无关)。

定义Stmt的两个属性:MayDef表示它可能定值的变量集合,MayUse表示它可能引用的变量集合。

(1)写一个语法制导定义或翻译方案,它计算Stmt的MayDef和MayUse 属性。

(2)基于MayDef和MayUse属性,说明Stmt1;Stmt2和Stmt2;Stmt1在什么情况下有同样的语义。

Program →Stmt

Stmt →id := Exp

Stmt →read (id )

Stmt →write ( Exp )

Stmt →Stmt ; Stmt

Stmt →if ( Exp ) then begin Stmt end else begin Stmt end

Stmt →while ( Exp ) do begin Stmt end

Exp →id

Exp →lit

Exp →Exp OP Exp

5.(10分)下面是一个C语言程序:

main()

{

long i;

long a[0][4];

long j;

i = 4; j = 8;

printf(“%d, %d\n”, sizeof(a), a[0][0]);

}

虽然出现long a[0][4]这样的声明,在X86/Linux机器上该程序还是能通过编译并生成目标代码。请回答下面两个问题:

(1)sizeof(a)的值是多少,请说明理由。

(2)a[0][0]的值是多少,请说明理由。

6.(15分)考虑下面的三地址语句序列:

b := 1

b := 2

if w <= x goto L2

e := b

goto L2

L1: goto L3

L2: c := 3

b := 4

c := 6

L3: if y <= z goto L4

goto L5

L4: g := g + 1

h := 8

goto L1

L5: h := 9

(1)在该代码中用水平的横线将代码分成基本块,并给每个基本块一个序号。

(2)画出该代码的控制流图,每个基本块就用(1)的序号表示。

(3)若有循环的话,列出构成每个循环的结点。

7.(5分)如果

(1)用编译命令cc test.c会报告有未定义的符号;

(2)用编译命令cc test.c –lusr.a会得到可执行程序(–lusr.a表示连接库libusr.a)。那么,用编译命令cc test.c –lusr.a –lusr.a是否会报告有多重定义的符号?请说明理由。

8.(5分)C++中的对象声明语句应如何翻译成C语句?如书上图11.11程序中的

Point _center;

应翻译成什么?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通用标准).doc

2004年编译原理试题 1.(20分)写出字母表∑ = {a, b}上语言L = {w | w的最后两个字母是aa或bb}的正规式,并画出接受该语言的最简DFA。 2.(15分)说明下面的文法不是SLR(1)文法,并重写一个等价的SLR(1)文法。 S → M a | b M c | d c | b d a M → d 3.(10分)为下面的语言写一个无二义的文法: ML语言中用分号分隔语句的语句块,例如: ( (s ; s ) ; ( s ; s ; s ) ; s ) ; ( s ; s ) 4.(20分)考虑一个类Pascal的语言,其中所有的变量都是整型(不需要显式声明),并且仅包含赋值语句、读语句、写语句,条件语句和循环语句。下面的产生式定义了该语言的语法(其中lit表示整型常量;OP的产生式没有给出,因为它和下面讨论的问题无关)。 定义Stmt的两个属性:MayDef表示它可能定值的变量集合,MayUse表示它可能引用的变量集合。 (1)写一个语法制导定义或翻译方案,它计算Stmt的MayDef和MayUse 属性。 (2)基于MayDef和MayUse属性,说明Stmt1;Stmt2和Stmt2;Stmt1在什么情况下有同样的语义。 Program →Stmt Stmt →id := Exp Stmt →read (id ) Stmt →write ( Exp ) Stmt →Stmt ; Stmt Stmt →if ( Exp ) then begin Stmt end else begin Stmt end Stmt →while ( Exp ) do begin Stmt end Exp →id Exp →lit Exp →Exp OP Exp 5.(10分)下面是一个C语言程序: main() { long i; long a[0][4]; long j;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

附件1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高级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本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32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本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29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9、10、11、12、14、19、20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企业

附件1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 (高级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32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操作规范或者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中明确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的,海关应留存书面或电子文档,存档期限为长期。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企业

. 1 附件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高级认证)

. .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32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 .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本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29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9、10、11、12、14、19、20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高级企业认证对照标准(内部对照图)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 1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本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32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详解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本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29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9、10、11、12、14、19、20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企业

附件1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 (高级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32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

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改进。规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操作规或者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中明确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的,海关应留存书面或电子文档,存档期限为长期。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指南 .doc

项目序号 合作类型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合作国别: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制

填报说明 (请认真阅读) 1、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主要支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内容(包括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 新、合作研发、先进适用技术产品设备标准走出去等,涉及产业化的项目一般指“XX 产业化技术/设备的研发”),不支持基本建设、纯商业交易(包括纯技术购买和设备采购)项目,不是对从国外购买技术或采购设备的补贴;不支持政策和管理等软科学研究项目;不支持纯粹的人员交流与培训项目;不支持成熟技术、产品的产业化或市场推广;不支持国内的大规模示范推广应用项目。 2、填写项目申报书的相关栏目时应突出国际合作的内容。 3、申报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文字表述准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 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4、“项目名称”应反映合作的重点内容和目标,不宜过于宽泛(如“中加疫苗关键技术及 产品合作研发”、“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诊治研究”),应能体现出通过国际合作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字数不得超过25字,原则上不得出现外来语,应用中文表达。 5、“项目研发类型”是指申报哪类项目,请根据填报系统提示选择,不得自行填写。 6、“所属协议”:政府间协议是指由合作双边或多边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牵头、组织 签定的科技合作协定;其他协议包括由合作双边或多边部门、研发机构(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及企业等组织签定的部门或机构间科技合作协定。 7、“项目合作协议/意向”是指合作双边或多边针对本项目合作具体工作签定的合作协 议。 8、“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 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各级政府行政机构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研究。“项目依托研究基地”中的“0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科技部授予的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9、“项目负责人”应是实际承担组织领导和主持本项目研究的科研人员,应杜绝根据行政 管理职务确定项目负责人的现象。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的,如当年结题的可以提出申请,但需在研项目通过验收后方可承担新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2]123号)的相关规定。 10、“合作外方”应为中国境外具有较强技术实力或较高科研水平的合作伙伴,并具备对 华合作的意愿和能力。合作外方不得是外资在华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外资在华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可作为“其他中方参加单位”),不得是中资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一般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一般)1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 (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 5 大类18 条29 项。其中前4 类为基础标准,第5 类为附加标准。 、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 2 ”;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 ”、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 “(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 (用 “(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 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 2”和“ 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 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 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 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 (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9、10、11、12、14 、19、20 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 90 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资料

精编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资 料1 附件 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 类 本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 共5 大类18 条29 项。其中前4 类为基础标准,第5 类为 附加标准 、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 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 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 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 1”、“ -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 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 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 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 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 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 2”和“ 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 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 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 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 (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9、10、11、12、14 、19、20 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 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一般)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 (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29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9、10、11、12、14、19、20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操作规范或者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中明确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的,海关应留存书面或电子文档,存档期限为长期。

AEO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和一般认证企业标准差异

AEO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企业标准差异 深圳市天地纵横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熊斌 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经认证的经营者”是世界各国海关对高信用企业的通称。 伴随着中国海关大力推进进出口信用体系,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 型海关监管体制,海关将加快AEO认证的步伐,同时积极扶持更多企业 提升规范管理水平。通过海关认证的AEO企业(一般认证企业、高级认 证企业)将获得更多优惠的贸易便利和联合激励扶持。越来越多的企业 在筛选商业伙时,把是否为AEO认证企业纳入自己的商业伙伴评估体系中。 通过海关AEO认证,已经成为广大涉外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必须依靠的手段。 AEO认证涉及范围广&层次多,细节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化的管理优化工程,对于广大涉外企业来讲,是重大的挑战。 中国海关AEO认证分为高级认证和一般认证两种。 高级认证和一般认证的认证标准框架是基本相同,但在在部分细节标准要求上存在相当的差异,详见“附表: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和一般认证企业标准的对比”。 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相较于一般认证企业标准最重要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信息化系统和数据管理要求 一)一般认证企业标准对企业是否部署信息化系统不做强制要求。 二)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对信息化系统和数据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1)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对信息化系统的要求: “具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记录企业生产经营、进出口或者代理报关活动的信息系统,特别是财务控制、关务、物流控制等功能模块有效运行”。 2)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对数据管理的要求: (1)生产经营数据以及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录入系统。系统数据自进出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保存3年以上。 (2)进出口或者代理报关活动等主要环节在系统中能够实现流程检索、跟踪。 3)专业观点 (1)信息化系统中关务、财务、物流应该实现集成应用,如关务报关数据生成是由业务数据创建的(直接生成或者通过接口导入其他系统生成),中间不存在二次手工录入。 (2)系统间能被流程有效关联和业务追溯

AEO高级认证规范标准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高级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本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32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一般认证企业标准-操作版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指引 (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29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9、10、11、12、14、19、20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操作规范或者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中明确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的,海关应留存书面或电子文档,存档期限为长期。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企业

. 附件1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 (高级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32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认证标准第12、13、14、15、17、22、23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企业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其是否通过认证。 六、关于企业认证档案留存 操作规范或者海关认证企业文件记录检查表中明确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的,海关应留存书面或电子文档,存档期限为长期。

一般认证企业word版本

一般认证企业

附件2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一般认证)

说明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本认证标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18条29项。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认证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本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认证标准第9、10、11、12、14、19、20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根据规范改进情况,海关认定是否通过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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