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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模拟试题(1)-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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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模拟试题(1) 总分:100分及格:60分考试时间:120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的是()。

(2)在我国,监护制度适用于()。

(3)甲的儿子凌晨发高烧,甲赶快背起儿子下楼,想坐出租车去医院。恰好一辆出租车经过,司机知道甲急于去医院,就要求甲支付200元,即平常车资的五倍。甲由于找不到其他出租车,被迫同意。该合同属于()。

(4)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对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的处理是()。

(5)()是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的标志。

(6)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不包括()。

(7)我国传统上属于()。

(8)甲向银行分批贷款10万元,乙为甲对该笔贷款提供了担保。后来由于甲的原因,致使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这时,银行仅仅向甲出借了4万元。由于甲无力偿还,银行要求乙承担责任,则()。

(9)关于合同解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0)下列选项中,关于合同权利义务概括移转的说法错误的是()。

(11)刘林将其电动车一辆出质给王芳,以担保2000元借款。王芳家里地方狭小,不久后又将电动车返还给了刘林,让刘林代为保管。后来王芳主张对该车的质权,那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12)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有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经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13)甲超市与乙食品厂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食品厂应在农历八月十五日前两周,向甲超市交付各色月饼1万盒。依照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14)甲乙二人订立了一买买合同,合同约定,甲从乙处购买化肥20吨,总价款为20万元,甲向乙支付2万元作为定金,同时约定,如果双方一方违约,应当向对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如果届时乙不能交付化肥,甲有权请求乙支付()。

(15)某商场为招揽顾客,承诺“假一赔十”,顾客王某遂购买假手机五部,价值一万五千元,并向商场索赔,商场认为其并非消费者,拒绝赔偿。但在王某声称要向法院起诉时,遂同意赔偿人民币1.5万元,则()。

(16)下列自然资源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17)(),是指本人选任代理人或者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

(18)土地承包经营权自()设立。

(19)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20)根据《物权法》,质押财产的孳息()。

(21)()是指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其他人干涉的权利。

(22)甲乙双方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从乙处购买一批货物,乙于2009年10月18日前将货物运至甲处,甲收到货物时支付价款。到了10月20日,甲仍然没有收到货物,此时,()。

(23)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4)甲与乙签订买卖淫秽书籍的合同并已履行,下列处理方法正确的是()。

(25)甲乙二人签订了一承揽合同,约定乙为甲打造家具一套,双方约定在10月15日交货,后由于机器设备出现故障,乙无法按时交货,甲乙将合同履行期限更改为11月15日,那么甲乙二人的此次更改属于合同的()。

(26)民法的诸多基本原则中,()主要适用于财产关系。

(27)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的有()。

(28)下列关于协议解除说法不正确的是()。

(29)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

(30)根据民法的相关理论,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的区别是()。

(31)下列不属于时效制度意义的是()。

(32)必须抵押登记的情形不包括()。

(33)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性质属于()。

(34)下列关于定金合同的陈述,正确的是()。

(35)甲公司为生产化肥的公司,张三为甲公司业务员,张三到乙公司采购编织袋,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但乙公司许以高额回扣,遂签订买卖合同,货运到甲公司,给甲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36)()是指不带隐蔽瑕疵的占有,即将对物的占有事实向社会公开。

(37)杨某是甲公司业务员,乙公司是甲公司的老客户,杨某专门负责甲乙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后杨某辞职。甲公司并没有将该事项通知乙公司,也没有收回杨某的空白合同。后杨某拿着这些空白合同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多项业务合同,给乙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根据规定,该损失应当由()承担。

(38)经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A公司分立为B、c两家公司,关于A公司分离前的债权债务的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39)当事人在互联网上通过MSN进行磋商,商定最终需要签订合同确认书,那么双方的合同于()成立。

(40)下列不属于先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的是()。

(41)无效的民事行为是()。

(42)合同解除后,()。

(43)对于合同解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44)下列行为中,属于要约的是()。

(45)甲村与乙村约定,将甲村所有的五百亩耕地卖给乙村。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

(46)下列不可抗力的发生可以构成免责事由的是()。

(47)下列案件中,权利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的是()。

(48)下列不属于物权客体的有()。

(49)下列物权的效力从大到小排列正确的是()。

(50)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在具体运用上()。

(51)下列不属于合同担保的形式的是()。

(52)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债务履行的期限,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必须()。

(5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60万元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投资决策失误,致使公司遭受巨额亏损,累计负债100万元。现公司全部资产仅为30万元,则剩余的70万元债务应()。

(54)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胎儿()。

(55)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代理的组成部分,其法律后果是产生()。

(56)下列有关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57)依照民法理论,下列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58)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59)甲家里养了一条非常凶猛的狼狗,为了防止狗出来伤人,甲用铁链将其拴在自己家中。

乙丙两人素来有仇,丙一直寻机报复。后丙发现乙每天去上班都要从甲家门口经过,于是偷偷的潜入甲家,将其狼狗放开,第二天,乙去上班,经过甲家,最终被狼狗咬成重伤,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0)下列合同属于无偿合同的是()。

二、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的是()。

(2)关于公法、私法的划分标准,主要的学说有()。

(3)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

(4)下列请求权中,属于物权请求权的有()。

(5)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以()为标准来确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

(6)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7)根据期限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所起的作用,可以分为()。

(8)甲、乙、丙、丁设立一合伙企业,乙是合伙事务的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甲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丁用于偿债并告知了乙、丙。后甲经乙同意又将部分份额送给其情人杨某。甲妻知情后与甲发生冲突,失手杀死甲而被判刑。甲死后,其妻和16岁的儿子要求继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甲妻和甲子的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9)关于可撤销合同,说法正确的有()。

(10)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中,相对人行使催告权应当满足()。

(11)监护终止的原因主要有()。

(12)民法的意义有()。

(13)下列行为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14)下面所列法条的规定,不属于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有()。

(15)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以20万元的价格购买乙公司目前正在使用的一台设备并要求送货,为表明诚意,要约的有效期为2个月。但由于市场情况的变化,该种设备价格急跌。于是,甲公司便向乙公司发出通知,声称撤销要约。乙公司也发现了市场变化,在收到通知后马上向甲公司发出传真,声称接受全部条件,并立即安排车辆将设备运输至甲公司。同时,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20万元。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16)关于合同抗辩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17)依照《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保证期间属于()。

(18)物权的保护方法和债权的保护方法之间的区别表现为()。

(19)下列客观现象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事件有()。

(20)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消灭的共同原因有()。

答案和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D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能够指导民事主体据此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同时这些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不能由当事人约定排除,对于民事主体乃至立法者、司法者的相关行为都有着约束作用,另外现行法有漏洞时也需要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进行补充。(2) :D

在我国,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利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被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3) :C

甲处于困境,为给儿子治病而被迫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因此,双方的合同属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4) :D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5) :A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在本质上,它是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的标志。自然人之所以成为法律上的民事主体,就是因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6) :D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是不享有处分权,处分权是物的所有人享有的权利。(7) :B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由于历史传统、制度观念上的差异,导致成文法与判例法的区别,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8) :C

《担保法解释》第十条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作为主合同的借款合同虽然已经解除,但由于银行已经借出4万元,作为债务人的甲对这4万元应当承担偿还责任。因此,担保人对债务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9) :D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合同解除除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外,还可当事人协议解除。(10) :B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因此而取得了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合同中的撤销权、解除权等均一并移转至第三人。概括移转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如以签订合同的形式而发生,也可基于法律规定如法人的合并与分立而产生。在基于法律行为而发生时,概括移转需要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否则不能发生效力。而在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时,概括移转并不需要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11) :A

质权的特点在于要求移转对质物的占有。占有是质权的外部特征。质权的存在必须与占有相伴随,一旦质权人不再占有质物,或者丧失占有,则质权将不复存在。(12) :D

乙具有被甲公司授予代理权的假象或者外表,丙公司有正当理由信赖乙是甲公司的业务员并享有与其订立合同的代理权。丙公司基于此种信赖而与乙订立的合同应当成立,并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后果:由甲公司承担签约后果。至于甲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可以向乙追偿。当然丙公司也可以不主张表见代理,不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而追究无权代理人乙的责任,直接要求乙对其赔偿损失。(13) :C

如果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机器及其他成品、原料严重受损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或乙食品厂必须推迟1个月履行的,因月饼系时间性要求极强的食品,推迟1个月履行,会严重损害甲超市利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则甲超市有权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甲超市有权要求乙食品厂赔偿损失.(14) :C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违约金与定金罚则不能并用,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15) :D

本案中商场所作出的单方民事行为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理应自成立时生效。因惧怕对方以合法手段解决纠纷而作出的民事行为不是“因受胁迫而作出的民事行为”。(16) :D

根据《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和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空气在现阶段没有被归人物权的范畴,无从谈及是否属于国家所有。(17) :A

根据代理人选任和产生的不同,代理可分为本代理和复代理。本人选任代理人或者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称为本代理。复代理,是指代理人将代理事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而委托他人所进行的代理。(18) :B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所谓土地承包合同是指由土地的所有权人(发包方)与公民或集体组织(承包方)签订的规定发包方将土地交付承包方自主经营的书面合同。(19) :B

AC两项表述属于重大误解,D项表述属于显失公平,均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B项的行为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20) :D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天然孳息,除非存在用益物权人或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否则应当归原物的所有人取得。对于法定孳息,应当首先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归属,否则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归属因此,法定孳息在没有相反的约定或交易习惯时,也归属于出质人。(21) :C 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其他人干涉的权利就是物权。物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享有的支配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三种。(22) :C

当有迟延履行发生时,是否一定要解除合同,应依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合同的履行期限并不十分重要,即使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履行债务也不至于对债权人订立合同目的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一般不需要解除合同,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债务的催告,规定一个宽限期。如果超过了合理的期限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履行的迟延不会对合同目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甲解除合同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23) :A

甲乙公司之间的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该合同一经生效,即在乙的厂区土地上为甲的住宅小区设定了相应的地役权。《物权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24) :A

淫秽书籍系禁止流通物,以其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而无效,淫秽书籍应予销毁,双方所取得的收益应收归国家所有。(25) :C

主体变更,是指原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由新的主体享有和承担,形成新的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在范围或性质上发生变化;客体的变更,是指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物、行为等在数量、范围、性质等方面发生变化。本题中是履行时间的变更,属于合同内容的变更。(26) :B

所谓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应当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取得他人财产利益或者得到他人劳务,均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应的代价。这一原则是平等原则在经济利益上的反映,是价值规律在民法上的集中体现,主要适用于财产关系。(27) :D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而独立地直接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或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代理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代理人为被代理人实施的能够产生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才是代理行为。(28) :C

协议解除,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在双方之间重新订立一个合同来解除原合同。协议解除是以一个新合同来解除原定的合同,与解除权无关。协议解除是采取合同的形式,因此它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如:当事人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性规范

和社会公共利益,要采取适当的形式。(29) :C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30) :C

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而使法律后果问接地归属于被代理人。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的区别之处在于代理的后果是直接还是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31) :D

实行时效制度,可以避免某些时代久远的案件因证据认定上的困难而久拖不决,从而提高法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32) :B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财产主要有:(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以及交通运输工具是属于登记对抗主义情形。(33) :C

根据本题所述案情,很明显甲公司恶意磋商,应向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34) :D

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而且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另《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BR>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35) :C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36) :B

对物的占有事实向社会公开的占有是一种公然占有。(37) :B

杨某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表见代理行为直接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即表见代理人杨某的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甲公司承担。

(38) :B

法人分立后,消灭或变更原法人,设立新法人。因分立而消灭的法人,其权利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概括承受。(39) :C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40) :D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①当事人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相负有对价关系的债务;②当事人双方互相负有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③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是否需要明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确定,并非所有的先履行抗辩权都需要明示。

(41) :D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后,并不是说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比如当事人双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等。(42) :D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AB两项错误;合同解除为合同效力终止的一种情形,其法律效果不应为溯及既往地无效,C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43) :D

《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由此可见,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结算条款和理算条款的效力。另外,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仲裁条款的效力。(44) :C

发布招标公告、寄送产品价目表、发布招股说明书,其意均在于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以订立合同,其属性为要约邀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举牌竞价属于要约,

拍卖人定价属于承诺。(45) :A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无效行为。我国法律禁止耕地买卖活动。(46) :D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并不是所有不可抗力的发生都能构成违约的免责事由,只有不可抗力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内并且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时才可以免责。A项的台风没有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B项属于乙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责;C项不属于不可抗力。(47) :C

返还原物的前提首先是原物存在,其次是所有权没有发生移转。(48) :A

物权的客体是物。金星不能为人所支配,不能成为民法中的物,自然也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B项专利权可以成为权利质权的客体,水和电力都是民法中的物,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

(49) :A

在同一标的物上,定限物权优先于所有权,留置权和抵押权都属于定限物权,其效力都优先于所有权;留置权属于法定物权,抵押权属于约定物权,法定物权的效力应当优先于约定物权的效力。(50) :A

在民法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十种,这些民事责任形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51) :A

合同担保在大体上分为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两大类,BCD三项均属于该范畴。预付款与定金存在着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是两者的根本区别就在于预付款属于合同履行的一部分,不具有担保作用。(52) :D

履行期限适当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当事人按照履行期限履行的,是适当履行。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的,则构成迟延履行。对于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是否属于适当,应具体分析。如果经债权人同意而提前的,应属于合同的变更,按照变更后的期限履行是适当履行。未经债权人同意而提前履行的,如果未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其履行应是适当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对于债权人是至关重要的,则必须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如果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该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在必要的准备时间内履行的,就属适当。(53) :D

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以自己的财产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而其出资者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民事责任。(54) :C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尚未出生,当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权利的前提,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胎儿也就不享有任何民事权利。(55) :B

委托代理权是直接由委托授权行为产生的,委托授权行为基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某种法律关系之上。(56) :C

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是指承包经营权人在承包以后,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其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但承包经营权仍然存在。因为承包人只能在承包期内转包,所以转包的期限要受到承包期限的限制。另外,转包不同于转让,转让意味着承包人完全退出承包关系,由受让人取代承包人的地位。而在转包中,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仍旧是承包人。(57) :D

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58) :C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本题中A 项属于道德范畴事项,不属于法律关系;B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个体工商户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属于行政法律关系;D项钱某的行为可能构成盗窃罪,触犯刑法规定,属于刑事法律关系。(59) :C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乙受到伤害是由于丙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60) :C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有偿合同是商品交换最典型的法律形式,买卖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都为有偿合同。二、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 :A, B, C, D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利益;形式合法,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法律允许的形式。(2) :A, C, E

关于公法、私法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三种学说:第一,利益说;第二,意思说;第三,主体说。(3) :A, C, D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4) :A, B, C

物权请求权是指物权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物权的权利人为排除侵害或者防止侵害,请求对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5) :B, C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可知,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以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状况作为确认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的依据。

(6) :A, B, C

民事法律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如果行为的内容或形式违法,则不仅不会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而且还有可能因行为的违法性受到法律制裁,发生行为人所不预期的法律后果。意思表示仅仅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之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还须具备其他条件。(7) :A, C, D, E

根据期限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所起的作用,可以分为始期与终期。始期,又叫延缓期限、生效期限,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设定的决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开始行使和履行的期限。终期,又叫解除期限、终止期限,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定的使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消灭其效力的期限。(8) :A, C, D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9) :A, B, C, E

合同的撤销是当事人一方行使撤销权的结果.这一特点表明,即便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具有可撤销的因素,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能主动予以撤销。与无效合同不同的是,可撤销合同属于相对无效的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所针对的是已经生效的合同,即合同在被变更之前属于有效合同。(10) :A, B, C

无论相对人是善意还是恶意,相对人均享有催告权。催告行为属于非要式法律行为.可以以口头形式作出,也可以通过书面等其他方式作出。(11) :A, B, C, E

未成年的被监护人成年、被监护人死亡、监护人死亡、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或者被监护的精神病人恢复精神正常都能导致监护关系的终止。但是监护资格不能因为监护人的自行辞

职而终止,必须经由人民法院裁决撤销方可。(12) :A, B, C

民法的意义即是民法的功能,包括ABC三项。它是保障市场体制正常运行的有效法律形式,可以为人权提供基本保障,能够促进民主政治的实现。E项是刑法的意义。(13) :A, B, C, D 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14) :A, B, C, D

诉讼时效亦称消灭时效,是指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归于消灭的时效。(15) :B, C, E

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要约中明确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本题中甲公司明确指出要约的有效期为2个月,因此,甲公司不得撤销要约。乙公司发出传真构成承诺,合同成立,甲公司应当履行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6) :A, B, D

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均适用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不会产生这三种抗辩权,因为合同抗辩权产生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是为了对抗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不能令请求权消灭。合同抗辩权都是一时性的抗辩权,只能暂缓义务的履行,而不能令义务归于消灭。合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的权利,法律赋予义务人以抗辩权的目的在于保护债务人,可以避免债务人在履行债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17) :B, D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18) :A, B, C

一般来说,物权保护方法更能充分地保护物权人所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因此在具体运用以上方法时,应当首先考虑适用物权的保护方法。只有当物权的保护方法不能适用时,才适用债权的保护方法。(19) :A, B, C, D

民事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两大类。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又称自然事实;而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事件与人的意志无关,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行为是人的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20) :B, D

《民法通则》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死亡;(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民法通则》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问的监护关系消灭。

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土地登记代理行业管理,规范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行为,根据《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是指依法批准成立,并且具有土地登记代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第三条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注册执业范围分为全省范围执业和所在市、县(市)范围执业,从业范围包括:(一)办理土地登记申请、指界、地籍调查、领取土地证书; (二)收集、整理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与土地登记有关的资料; (三)宗地界址测绘和土地勘测定界; (四)为土地权利人办理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的相关手续; (五)查询土地登记资料; (六)查证土地产权; (七)提供土地登记及相关法律咨询; (八)办理与土地登记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具体从业内容,由机构从上述范围内分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确定,填入《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质证书》。

第四条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实行执业注册制度。凡在我省范围内从事土地登记代理活动的机构,应按本办法向安徽省土地登记代理行业主管机构申请执业注册,领取《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在其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其中,申请的从业内容中包含界址测绘的,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持有具有地籍测绘作业范围的《测绘资质证书》。 第五条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 (二)申请在全省范围执业土地登记代理的,机构中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的土地登记代理人不少于3名。 申请在市、县(市)级范围执业的,机构中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的土地登记代理人不少于2名。 (三)具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其中,申请在全省范围执业土地登记代理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申请在市、县(市)级范围执业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 (四)具有从事土地调查登记代理业务相应的工作条件和日常管理制度。 (五)无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程序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完整版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 格考试大纲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附件1 2016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第一科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 一、考试目的 考察应试人员运用土地登记代理工作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各种土地登记案例的实际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一)民法部分 1.掌握民法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 2.熟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各种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了解不同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规定,处理不同主体申请土地登记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 3.熟悉民事行为的分类,能区分土地登记代理事务中涉及到的各种民事法律行为,依据民法相关规定处理附条件、附期限、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相关问题。 4.区分各种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5.熟悉代理制度的基本法律要求,合理运用代理人、被代理人的各项权能。熟悉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必须遵循的各种法律规定,掌握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等特殊制度的法律要求。 6.掌握民法中关于时效和期限的有关规定,在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正确运用时效制度保护相关主体的权益。

7.了解我国物权制度的基本法律规定,掌握物权的基本分类,在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正确运用物权法律规则。 8.了解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作用和各种具体物权种类的不同法律要求,处理在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的各种相关案例。 9.熟悉物权法中与土地登记相关的各种具体制度规定,解决实践中相关的法律问题。例如不动产物权、不动产预告登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浮动抵押、最高额抵押制度等。 10.掌握共有制度和相邻关系的基本法律要求及作用。 11.熟悉关于合同缔结、合同履行的各项法律规定,处理在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合同法律问题。 12.熟悉合同责任、合同效力、缔约过失责任的有关法律规定,了解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等制度的法律要求,解决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相关的合同问题。 13.运用合同的各种担保手段,包括物权担保方式和定金、保证等非物权担保方式解决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涉及的合同担保问题。在实践中运用违约责任和免责条款等法律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行政法部分 1.掌握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的作用。 2.根据我国行政法对行政主体种类的界定及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判断各种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区分

精选最新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法律知识点梳理

【篇一】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法律知识点梳理 明确举证责任的意义在于: 1)使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慎重的态度参加诉讼,积极主动地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因而有利于防止滥诉; 2)确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有利于法院集中精力运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 3)确定举证责任的前提在于对双方当事人争议标的合法性与否的假定,作出何种假定取决于根据案件的性质确定保护的对象。举证责任的确定,说明已作出某种假定,因而有利于人民法院在难以确认事实、辩明是非的情况下,及时结案。 在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通常采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来确定承担者,即哪一方当事人提出了诉讼主张,就由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能够成立,否则法院不予承认。《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法确定有被告行政机关负担举证责任,也就意味着当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时即假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需要被告提供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来证明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的,从而*违法假定。当被告不能提供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证明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的,则违法假定成立,导致以下法律后果: 1)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如果被告不能举证,应当以原告提供的证据为根据。 2)被告在第一审庭审结束前,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人民法院可能作出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变更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判决。 【篇二】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法律知识点梳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 1.自主经营权。 这是指土地承包人有权根据土地的性质和特点在合法的范围内自主地决定如何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土地一旦发包给承包人经营,土地的所有权人就不得随意限制或干涉土地承包人的经营活动,承包人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不仅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且也可以对抗发包人。《物权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承包

房屋土地情况登记表

房屋、土地情况登记表填表日期; 年月日 单位:元、平方米税务计算机代码: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说明: 1、填表范围:凡初次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含换发税务登记证),在办理房屋、土地登记时填写此表。(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用地不在登记范围) 2、自用房屋:凡缴纳房产(城市房地产)税纳税人的房屋情况填写此栏,包含自用房屋、出租房屋、租用他人房屋。 3、出租房屋:是指出租房屋后,并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情况的填写此栏。 4、承租房屋、土地:是指纳税人租用的他人的房屋、土地,且由出租人缴纳房产(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填写此栏。 5、自用土地: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且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土块情况的填写此表,包含自用土地和租用他人土地。 6、出租土地: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的,且由出租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情况的填写此表。 7、房屋、土地坐落:根据房屋产权证书、土地证书登记的相应项目填写,其中,房屋产权证书是指房屋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产权)证书,土地证书是指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没有上述证书的,按房屋、土地实际坐落地填写。 8、房产原值、税务机关估值(二者填其一):填写按现行房产(城市房地产)税有关规定应计入财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的自用房屋、出租房屋、无租使用他人房屋的(含单独核算的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设施)原价。对无房产原值的或账簿中记载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经税务机关核定或调整的,在税务机关估值中填写数据。 9、免税原值:只填写在条例和细则中明确减免范围并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的房产(城市房地产)税对应的房屋原值。 法定减免房产范围:(非本范围的减免税房产在《房屋、土地变更情况登记表》中填写) 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 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办的各类学校、图书馆、幼儿园、托儿所、哺乳室、医院、医务室、诊所等占用的房产。(6) 火葬场、殡仪馆、公墓的房产。 城市房地产税:(1) 军政机关及人民团体自有自用之房地。(2) 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学校自有自用之房地。(3) 公园、名胜、古迹及公共使用之房地。(4) 清真寺、喇嘛庙本身使用之房地。(5) 省(市)以上人民政府核准免税之其他宗教寺庙本身使用之房地。 10、其中应税原值:等于房产原值减去免税原值 11、房屋年应纳税额: 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城市房地产)税的年应纳税额=应税原值×(1-30%)×1.2% 按税务机关估值缴纳房产(城市房地产)税的年应纳税额=税务机关估值×1.2% 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的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12% 12、租用他人房屋和土地,且代缴房产(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在是否代缴栏中划“√”。 13、土地面积:填写土地证书中土地使用权面积,无土地证书的填写实际占地面积。 14、其中免税面积:只填写在条例和细则中明确减免范围并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应的土地面积。 法定减免土地:(非本范围的减免税土地在《房屋、土地变更情况登记表》中填写) (1)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7) 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15、其中应税面积:等于土地面积减去其中免税面积 16、每平方米税额: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对应的单位税额。 17、年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面积×对应的土地等级税额。其中,一至六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分别为30元、24元、18元、12元、3元、1.5元。 18、出租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填写出租人名称和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代码类型优先级别:单位先填写计算机代码,次之组织机构代码,个人为有效身份证件。 19、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填报《房屋、土地情况登记表》时,还应在自用土地及承租土地的“备注栏”填写“是否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土地登记代理人全真试题(一)答案

土地登记代理人全真试题(一)答案 答案:A 解释:设定登记属于变更登记的范畴。 答案:D 解释: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依国家行政行为而获得的权利。 答案:B 答案:B 答案:C 答案:BE 答案:ACDE 答案:ACDE 答案:ABCE 解释:D选项应该为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答案:ABCE 解释:未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答案:CDE 答案:ACDE 答案:ABCD 答案:ABCE 解释:国有土地使用权不能通过赠与方式取得。 答案:ABE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设定土地登记特点的是( )。 A.它属于初始登记范畴 B.它属于变更登记范畴 C.具有经常性 D.具有分散性 2.关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受范围限制 B.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明确的期限 C.城镇范围内的使用权人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D.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以国家法律行为而获得的权利 3.有企业兼并其他或国有企业合并,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企业改革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但保留划拨用地方式的期限不得超过( )年。 A.2 B.5 C.15 D.10 4.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是( )。 A.在初始土地登记以前对一宗土地上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土地登记

B.在初始土地登记以后对一宗土地上新确认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土地登记 C.在初始土地登记以前,对多宗土地上新产生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土地登记 D.在初始土地登记以后,对多宗土地上新产生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土地登记 5.为进一步细化划拔用地范围,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以第9号部令的形式发布、实施了《划拨用地目录》。该目录明确( )。 A.对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B.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C.对不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D.本目录实行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多项选择题 1.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土地登记的特点体现为( )。 A.设定登记属于初始登记的范畴 B.设定登记具有经常性 C.设定登记具有集中性 D.设定登记具有全域性 E.设定登记具有分散性 2.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是( )。 A.国家机关用地 B.公寓大厦建设用地 C.军事用地 D.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E.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用地 3.国有企业改革时,经批准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的是( )。 A.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的 B.国有企业改组或者改造为公司制企业 C.国有企业兼并非国有企业,兼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 D.在国有企业兼并中,被兼并的国有企业的一方属于濒临破产的企业 E.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4.城镇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免交土地使用税的情形有( )。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B.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 C.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D.直接用于高科技产业的生产用地 E.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5.经批准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 )。 A.土地使用者为公司 B.土地使用者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C.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D.未补交土地出让金 E.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6.下列关于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叙述中,正确的有( )。 A.新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在接到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15日内,申请土地预登记 B.建设单位应当在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内,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各种登记表格

附录B B.1 村内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证明 乡(镇)村 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证明 兹证明行政村下辖个村组,其具体名称分别为 。集体土地所有权分别归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归村农民集体所有。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1

B.2 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证明 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证明 兹证明土地归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特此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 (公章) 年月日

附录C C.1村内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公示 乡(镇)村 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公示 现将行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公示如下:集体土地所有权分别归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村民小组分别为。 土地归村农民集体所有,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前向国土资源局反映。公示期7天。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公示结果有效。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国土资源局 (公章) 年月日

C.2 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公示 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公示 现将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公示如下:土地归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前向国土资源局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公示结果有效。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国土资源局 (公章) 年月日

附录D NO: 指界通知书(存根) 乡(镇)村(组): 根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要求,现需对你单位和相邻单位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进行实地指认。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有关身份证明文件于年____月____日____午____时___分出席现场指界,请准时参加。未按时参加又未委托他人出席指界的,作违约缺席指界处理。 国土资源局 (公章) 年月日 送达情况: 本通知于年__月__日__时__分在________的地点送达。 其它情况: 送达人签字:签收: 年月日 NO: 指界通知书 乡(镇)村(组): 根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要求,现需对你单位和相邻单位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进行实地指认。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有关身份证明文件于年____月____日____午____时___分出席现场指界,请准时参加。未按时参加又未委托他人出席指界的,作违约缺席指界处理。 国土资源局 (公章) 年月日

土地登记代理人全真试题

最新土地登记代理人全真试题(二)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国有土地租赁的期限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可以是无期限的租赁 B.根据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 C.短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5年 D.长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期限 2.下列( )不属于国有土地租赁权人的权利。 A.承租土地使用权可以转租、转让和抵押 B.国有土地租赁权人有优先受让权 C.承租土地提前收回,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D.可以随意随时终止租约 3.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不适用于( )。 A.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 B.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 C.中外合资企业 D.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集团公司 4.国家作价出资(人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申请人为( )。 A.原使用该土地的国有企业 B.国有股权持股单位 C.上级国有独资集团公司 D.改组后的新设企业 5.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中注册登记与核发证书的内容不包括( ) A.在《土地登记卡》上注册登记 B.依据《土地登记卡》更新或重新建立《土地归户卡》 C.根据《土地登记卡》填制《国有土地使用证》 D.根据《土地登记卡》填制国家持股证明书 二、多项选择题 1.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法律特征体现在( )。 A.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必须依法审批 B.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受范围限制 C.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前必须进行地价评估 D.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租赁和抵押 E.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签订委托持股合同 2.下列企业、行业可以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是( ) A.自然垄断的行业 B.商业房地产业 C.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骨干企业 D.非国有资本购买、兼并、参股原国有企业时 E.承担国家计划内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国有企业 3.下列( )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A.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 B.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改制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 C.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改制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D.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改制组建的境外上市公司

土地登记申请书[详细]

编号:土地登记 申请书 土地使用者 (所有者) 地址 年月日

土地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1)土地使用者、所有者:按照申请的权属性质填写,申请使用权登记的,将“所有者”划掉,申请“所有权”登记的,把“所有者”划掉. (2)单位性质:填“全民”、或“集体”或“个体”.个人住宅填“个人”. (3)权属性质: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所有权”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主管部门:指直接负责本单位业务或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如县农业局开办的企、事业,上级主管部门填写:县农业局. (5)土地座落:指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申请登记的土地所在地. (6)使用期限:填写政府批准的使用期限.尚未规定期限的暂不填写. (7)国有土地农业用地使用权面积:指国营农、林、渔、牧场及其它使用国有土地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土地面积,地类面积按实际面积填写. (8)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面积:指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及其分类面积. (9)土地用途:填写申请登记时的实际用途,如商店、学校. (10)共有使用权面积:指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土地面积.通常是指在地面不宜或无法划分使用权界线的土地面积. (11)城镇村土地使用权面积:指单位或个人使用城市、乡镇、村庄内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面积. (12)分摊面积:指使用者在共有使用权面积中庆分摊的面积.共同使用一幢建筑物可按使用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13)土地等级:填写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评定的土地等级.尚未评定的暂不填写. (14)地上物类别及权属:指申请登记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的情况.如厂房、水塔、林木、地上物权属填写其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如“本单位”或“XX人”所有或使用. (15)家庭人口:指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建住宅的市民或村民中,有正式户口的人数. (16)四至:填写相邻土地的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如权属界线上状地物或附近有永久性显著标志(如河流、山峰等)可填写地物或标志名称及权属界线与某一标志或地物的距离. (17)申请登记的依据:填写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来源如:“划拨”“征用”“集体土地内部划拨”、“入社”等能证明权源的文件、证明的内容、文号. (18)他项权利:填写与本宗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有关的其他权利或限制条件. (19)附图:指申请登记宗地的宗地草图或宗地图. (20)图号、地号:指变更登记时,原登记的图号、地号. (21)变更登记申请,各栏按变更后的情况填写、变更前情况可以在“备注”栏填写.

2014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及答案

2014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1.土地等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为( )。 A.交付 B.登记 C.协议 D.协商 2.土地登记公开性的内在要求是( )。 A.登记依据的公开 B.登记程序的公开 C.登记结果的公开 D.土地登记资料可公开查询 3.土地登记基本原则不包括( )。 A.依法原则 B.双方意思一致原则 C.申请审查原则 D.属地管辖原则 4.关于土地登记分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土地登记仅包括初始登记 B.土地登记仅包括变更登记 C.土地登记包括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 D.权利的设定登记属于初始登记 5.土地登记的内容是包括( )。 A.主要包括土地权属性质来源、土体权利主体、土地权利客体等 B.仅包括土地权利的主体 C.仅包括土地权属的性质和来源 D.仅包括土地权利的客体 6.关于我国土地登记过程中土地登记的标的物,说法正确的是( )。 A.土地及上面的房屋 B.土地及建筑物 C.仅指土地 D.土地及附着物 7.世界多数国家的土地登记大体都经历了( )的阶段。 A.法律地籍—产权地籍—现代地籍 B.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多用途地籍 C.法律地籍—税收地籍—多用途地籍 D.产权地籍—税收地籍—现代地籍 8.以下法规中,( )是现行最全面、最集中规定土地登记程序的文件。 A.《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B.《中华人民共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C.《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D.《土地登记规则》 9.根据《土地登记规则》,当土地证书和土地登记卡内容不一致时的处理原则是( )。 A.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裁决 B.土地证书记载内容为准 C.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D.土地登记卡记载内容为准 10.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 )登记造册,确认所有权。 A.乡(镇)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乡(镇)土地管理所 D.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1.B 2.D 3.B 4.C 5.A 6.C 7.B 8.D 9.D 10.B 多项选择题 1.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规定,我国土地登记是指国家依法对( )的登记。 A.国有土地所有权 B.国有土地使用权 C.集体土地所有权 D.集体土地使用权 E.土地他项权利 2.物权按照其标的物的不同可分为( )。 A.动产物权 B.他物权 C.自物权 D.用益物权 E.不动产物权 3.我国土地登记的作用包括( )。 A.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B.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C.维护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 D.促进城市化的快速发展 E.为土地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信息 4.土地登记的特点有( )。 A.统一性 B.强制性 C.多样性 D.连续性 E.公开性 5.土地登记统一性表现为( )。 A.依据统一的实体法律规范 B.有统一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C.遵循统一的登记程序 D.在统一的登记机关进行 E.有统一的部门进行监督 6.土地登记的公开性表现在( )。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教材

2005年新版《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教材》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与04版教材比较新增内容 第四章《集体土地使用权》第三节《宅基地使用权》新增 六、农村宅基地管理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正确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使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国地资源部2004年11月2日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地资发[2004]234号。主要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严格实施规划,从严控制村镇建设用地规模 1、抓紧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抓紧编制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村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经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就当予以公告。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已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做好村镇建设规划。 2、按规划从严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3、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农村宅基地占用家用地应纳入年度计划。省(区、市)在下达给各县(市)用于城乡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年度计划指标中,可增设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应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面积挂钩。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新增耕地面积检查、核定后,应在总的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分配等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用于农民住宅建设。 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得超计划批地。各县(市)每年年底应将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执行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二)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 1、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各省(区、市)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改革农村村民建住宅占用农用地的审批办法。各县(市)可根据省(区、市)下达的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实际需要,于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省(区、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申请输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按户逐宗批准供应宅基地。 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区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 2、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 3、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级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各地要规范审批行为,健全公开办事制度,提供优质服务。县(市)、乡(镇)要将宅基地申请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审批权限等相关规定和年度用地计划向社会公告。 4、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地资源管理所要做到“三到场”。即: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民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5、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快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

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模板

土地登记申请书 编号:210352000000JA00000 单位:□平方米/公顷、万元 申请人情况 登记申请人 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抵押权人□需役地权利人□权利受让人 □更正登记申请人□异议登记申请人□预告登记申请人□其他 名称(姓名)0000村第0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证件种类□组织机构代码证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其他 证件编号000000000000000000 单位性质 □行政□事业□企业(□国有□集体□私营□外资□联营 □港澳台□股份制□个体□其他)集体□个人 通讯地址000市0000乡0000村0组邮编:136400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000000 联系人:000000联系电话:00000000000电子邮件:/代理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号/ 代理机构名称/联系电话/ 登记申请人 □抵押人□供役地权利人□权利转让人□预告登记义务人□其他 名称(姓名)/ 证件种类□组织机构代码证□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其他 证件编号/ 单位性质 □行政□事业□企业(□国有□集体□私营□外资□联营 □港澳台□股份制□个体□其他)□集体□个人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代理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号/

地表□地上□地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

编号:210352000000JA00000土地登记审批表

2012年月日 单位:□平方米/公顷、万元登记类型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 申请人情况 登记申请人 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抵押权人□需役地权利人□权利受让人 □更正登记申请人□异议登记申请人□预告登记申请人□其他 名称(姓名)0000村第0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证件种类居民身份证 证件编号000000000000000000 单位性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通讯地址000市0000乡0000村0组邮编:136400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000000 登记申请人 □抵押人□供役地权利人□权利转让人□预告登记义务人□其他 名称(姓名)/ 证件种类/ 证件编号/ 单位性质/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土 地 情 况地号210352000000JA00000图号K51G000000,K51G00000

土地代理人报考指南完整版

土地代理人报考指南完整版 考试简介 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备案的人员。 英文名称:Land Registration Agent 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是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 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共同负责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时间 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间暂未公布,根据往年考试时间推算,2014年考试时间预计为2014年6月14、15日。 考试科目 考试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等4个科目。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1年。 (六) 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两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即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报名时间

202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202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第一科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 一、考试目的 考察应试人员使用土地登记代理工作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各种土地登记案例的实际水平。 二、考试基本要求 (一)民法部分 1.掌握民法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 2.熟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各种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了解不同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规定,处理不同主体申请土地登记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 3.熟悉民事行为的分类,能区分土地登记代理事务中涉及到的各种民事法律行为,依据民法相关规定处理附条件、附期限、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相关问题。 4.区分各种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5.熟悉代理制度的基本法律要求,合理使用代理人、被代理人的各项权能。熟悉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必须遵循的各种法律规定,掌握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等特殊制度的法律要求。 6.掌握民法中关于时效和期限的相关规定,在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准确使用时效制度保护相关主体的权益。 7.了解我国物权制度的基本法律规定,掌握物权的基本分类,在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准确使用物权法律规则。

8.了解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作用和各种具体物权种类 的不同法律要求,处理在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的各种相关案例。 9.熟悉物权法中与土地登记相关的各种具体制度规定,解决实践 中相关的法律问题。例如不动产物权、不动产预告登记、建筑物区分 所有权、浮动抵押、额抵押制度等。 10.掌握共有制度和相邻关系的基本法律要求及作用。 11.熟悉关于合同缔结、合同履行的各项法律规定,处理在土地登 记代理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合同法律问题。 12.熟悉合同责任、合同效力、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了 解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等制度的法律要求, 解决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相关的合同问题。 13.使用合同的各种担保手段,包括物权担保方式和定金、保证等 非物权担保方式解决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涉及的合同担保问题。在实 践中使用违约责任和免责条款等法律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行政法部分 1.掌握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的作用。 2.根据我国行政法对行政主体种类的界定及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判断各种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区分各种类别的行政 行为,使用行政法相关规定处理土地登记实践中涉及的各种行政纠纷。 3.根据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制度的相关法 律规定,处理在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 4.掌握我国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要求,区分不同行政程序 的种类,根据各种行政程序的不同法律规定,使用不同方法处理土地 登记代理实践中遇到的行政程序违法问题,保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土地情况登记表

附件9 土地情况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湖北省内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未办理土地产权登记的纳税人; 2.对于涉及土地同时自用、出租的纳税人,自用土地中“土地面积”填写该宗土地总面积中自用部分的土地面积,应税面积=土地面积-免税面积。“免税面积”填写非因减免税原因免于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面积,包括经批准征用之日起未满一年的新征用的耕地面积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应终止其纳税义务的市政道路、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及发生销售并提供权属分割证明的商品房及其他开发产品占地面积。出租土地中的土地面积则填写出租部分土地面积,应税面积=土地面积-免税面积; 3.土地使用证编号:指土地证上的“编号”,如“X国用(xxxx)第XXXX号”;无土地证的填“0”; 4.权利人名称:指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权人”;无土地证的,填对土地拥有实际使用权的纳税人名称; 5.土地坐落地址:指土地证上的“座落”。土地证书是指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没有上述证书的,按土地实际坐落地填写; 6.行政区划、土地所处街乡:根据《行政区划与乡街对照表》填写; 7.办证时间:指土地证上的“填发日期”; 8.终止时间:指土地证上的“终止日期”; 9.地籍号:指土地证上的地籍号或地号,无土地证或无此号码的,不必填写; 10.使用权类型:包括出让、划拨、出租、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 11.用途:包括农用地、未利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其他; 12.原购置价格:指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

20XX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复习方法及答题技巧-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doc

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复习方法及答题技巧-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考试吧 为了您更好的备考,小编整理了考试复习方法及答题技巧,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帮助! 复习方法 1.阅读法 指通过阅读的方式进行复习的方法,主要是阅读教材。应考复习过程中的阅读不同于平常的阅读,一定要围绕复习目标来进行,要有重点,没有重点就没有复习的质量保证。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要对重点内容进行重点复习,也就是多花些时间,用功夫,彻底弄懂记牢。强调重点,并不是说通读可以随便应付,相反,需要认真仔细。教材中有很多不被我们注意的地方,却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常常是出题人抓住的要点。因此,必须在有所侧重的同时抓好全面通读。 2.图表法

指通过分析、比较和概括,把概念、原理、公式、用法等归:纳整理成图表的复习方法。通过加工图表,可以化繁为简,便于比较,益于记忆,更好地掌握知识体系。我们复习时应该把阅读法和图表法结合起来使用。 3.联系法 是通过对知识之间的纵向和横向的联系,以加深理解和巩固的一种复习方法。采用联系法复习,既可单独进行(即通过回忆和思考),也可以结合阅读法或图表法进行。 4.解题法 指通过解答各类题目,巩固和运用有关知识技能,提高解题能力的方法。 在运用解题法时要注意: ①不要拿到什么题就做什么题,应根据自己复习的需要有所选择地做题。

②在做完一道有代表性的典型题后,应总结解题过程运用了什么方面的知识,解题思路有什么特点、技巧和规律。 ③要充分利用每道题的复习价值。如选择题,选出正确选项后还应指出其他选项为什么错;计算题还有没有其他解法(一题多解);题目条件发生改变后,解题方法会发生什么改变(一题多变)等。 答题技巧 1.表述清楚条理分明 表现在做简答题的时候。有的考生长篇大论,洋洋洒洒,可是在阅卷老师只会找几个得分点而已,得分点往往体现在几个关键词上。打字太多,表述不清楚,有碍阅卷人的视线,如果你的关键词隐藏在其中没被发现,那你就自认倒霉吧!所以说,答题不比写论文,只要清楚地答出要点即可。 2.尽量多写中间步骤

土地登记申请书 格式样本

土地登记申请书格式样本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土地登记申请书 编号:单位:e平方米/e公顷、万元 申请人情况 登记申请人 e所有权人e使用权人e抵押权人e需役地权利人e权利受让人e更正登记申请人 e异议登记申请人e预告登记申请人e其他 名称 证件种类 e组织机构代码证e居民身份证e护照e军官证e其他 证件编号 单位性质 e行政e事业企业e个人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代理人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号 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登记申请人 e抵押人e供役地权利人e权利转让人e预告登记义务人e其他 名称 证件种类 e组织机构代码证e居民身份证e护照e军官证e其他 证件编号 单位性质 e行政e事业企业e个人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代理人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号 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土 地 情 况 坐落 面积 用途 权利设立情况 e地表e地上e地下 取得价格 权属性质 e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e国有农用地使用权e集体土地所有权 e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e宅基地使用权e集体农用地使用权 使用权类型 国有 e划拨e出让e作价出资e租赁e授权经营e其他集体 e荒地拍卖e批准拨用宅基地e批准拨用企业用地e集体土地入股e其他 需役地

坐落 土地抵押情况 土地价格 土地抵押面积 土地抵押金额 土地抵押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登记的内容 备 注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登记申请书使用及填写说明 一、使用说明 1.申请书以宗地为单位填写。 2.一个土地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使用或拥有两宗以上土地的,按宗地分别填写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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