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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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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国际经济法: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简言之,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P3

2.提单: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P93

3.国际惯例:指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则。P18

4.代位:指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索赔的权利。P115

5.要约:指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P70

6.国际投资法: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的分支。P224

7.CFR: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百度百科)

8.特许协议:指一个国家(政府)同外国投资者个人或法人约定在一定期间,在指定地区内,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从事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基于一定程序,予以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P229

9.倒签提单: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百度百科)

10.FOB:也称“离岸价”,指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百度百科)

11.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一个政府间缔结的有关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多边国际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百度百科)

12.国有化或征收:指东道国针对外国私人财产而采取的收归国有或剥夺,妨碍其所有权的行为。P289

13.不可抗力条款: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百度百科)

14.委付: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存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得

全部保险金额。P115

15.进口配额: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期限内,对某些进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设定最高限度的制度。在规定的限额内可以进口,超出限额部分则不准进口,或者对超出限额部分征收较高的关税或罚款后才准许进口的一种措施。P194

16.先期违约:在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P87

17.限制性商业条款:指在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由技术转让方向技术受让方施加的以违背公平竞争原则,以保障其竞争优势从而获取高额利润的非法行为。(百度百科)

18.专有技术:也称技术诀窍、技术秘密,指未公开的、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P120

19.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P247

20.共同海损:指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P114

二、简答

1.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P22

答: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获得国际社会广大成员公认,对国际经济法各个领域均有普遍意义,并构成国际经济法基础的法律原则。主要有:1>.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表现为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即国家的经济主权。2>.公平互利原则: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基本原则。3>.国际合作以某发展原则:为促进所有国家的经济发展,就必须加强国际合作。

2.简述《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宗旨?P162

答:《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为GATS,其宗旨是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前提下,建立一个有关服务贸易原则和规定的多边框架。考虑到各国服务法规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经济状况和发展,在互利的以及权利义务总体平衡的基础上,开展多边谈判,以促进所有贸易伙伴的经济增长和发展。

3.简述构成要约的条件?P70

答: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其构成要件有: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2>.内容十分明确、肯定,一经对方接受,合同既能成立。3>.要约于送达受约人时生效。

4.简述有效的承诺应该具备的条件?P71

答: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承诺要由受要约人做出才生效力。②与要约的条件保持一致。③承诺应在要约有效的时间内做出。④承诺必须通知要约人才生效力。

5.简述提单的法律特征。P93(就是提单的作用)

答:提单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其主要法律特征有:①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的凭证。

②提单是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的凭证。③提单是代表货物权利的凭证。

6.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概念:p114;区别:找法网)

答:共同海损是指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单独海损是指货物因承担风险引起的不属于共同海损的部分损失。两者的区别主要有:①发生的原因不同。共同海损是有意采取措施造成的;而单独海损则是由偶然的意外事件造成的。②涉及的利益方不一样。共同海损是为船货各方的共同利益所受的损失;而单独海损则只涉及到损失方个人的利益。③后果不同。共同海损应由受益方分摊;而单独海损则由损失方自己承担。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在于:(1)共同海损所涉及的海上危险应该是共同的,必须危及船舶及货物共同的安全;而单独海损中的危险只危及船舶或货物中一方的利益。(2)共同海损有人为的因素,是明知采取措施会导致标的的损失,但为共同的安全仍有意采取该措施而引起的损失;而单独海损则纯粹是意外事故造成标的的损失,无人为的因素。(3)共同海损的损失由于是为大家的利益而牺牲的,所以应由受益的各方来分摊;而单独海损的损失则由单方来承担。(中政版国经p182)

7.简述保函。(百度百科)

答: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关于保函的法律效力,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都没有作出规定,考虑到保函在海运业务中的实际意义和保护无辜的第三方的需要,汉堡规则第一次就保函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保函,只是在无欺骗第三方意图时才有效;如发现有意欺骗第三方,则承运人在赔偿第三方时不得享受责任限制,且保函也无效。①保函是独立于委托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反担保或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或投标条件之外的。②保函是依据其规定的条件生效的,由担保人以保函中规定的任何单据为基础做出决定的。③保函是不可撤销的。

8.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中政版国经p52-54)

答:(1)买卖合同双方的营业地必须来自不同的国家。(2)合同双方身份是以营业地为基础认定的(3)双方当事人营业地位于两个缔约国时可以按照《公约》第1条第1款a项适用《公

约》(4)《公约》第1条第1款b项规定如果某缔约国国际私法或冲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缔约国法律,则适用《公约》(5)《公约》仅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或销售,而“货物买卖或销售”的定义必须参考《公约》第2条各项规定,即第2条将多数消费者交易,拍卖,法律强制出售,股票、投资、有价证券和购买现金的交易,购买船舶、飞机或其他飞行器合同,以及供电合同排除在《公约》适用范围之外(6)在确定某交易是否属于《公约》所涵盖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还必须参考《公约》第3条的规定,按照该条款,来料加工不属于国际货物买卖,而货物交易仅处于整体合同从属地位的安排也不符合《公约》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定义。

9.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有哪些特征?P273

答:海外保险制是资本输出国政府或公营机构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投资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一种制度。特征:(1)海外投资保险是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的,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保护投资为目的。(2)海外投资保险的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而且被保险的私人直接投资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3)海外投资保险的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如征用险、外汇险、战争险,不包括一般商业风险。(4)海外投资保险的任务,不单是像民间保险那样在于进行事后补偿,而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这一任务通常是结合两国间投资保证协定来完成的。

10.如何理解《海牙规则》中的适航义务?P95

答:承运人对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克尽职责使船舶适航,其具体含义有: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船舶适于航行;船员的配备、船舶装备和供应适当;船舶要适合货物的安全运送和保管。

11.简述国际经济法的渊源。P17-p21

答:国际经济法是一个既含有国际法规范又含有国内法规范的综合的法律部门,其法的渊源既包括国际法方面,也包括国内法方面,主要有:①国际经济条约,国家、国际组织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并确定其相互经济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国际书面协议,对缔约国有拘束力,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②国际惯例,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则。③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④国内立法,国家为调整涉外经济关系而制定的国内立法,包括涉外经济法以及与调整涉外经济有关的民商法规范等,是国际经济法的国内法渊源。⑤其他辅助性渊源,如:判例、学说。

12.跨国公司的定义和特征。P34

答:(一)定义:跨国公司是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数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的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能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二)特征:①跨国性,我们所说的某国的跨国公司是指其母公司或总公司位于某国,而在其他国家设有各种实体从事跨国经营活动的公司集团。

②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跨国公司制定战略是从整个公司出发,以全世界市场为目

标,以取得最大限度和长远的高额利润。其全球战略,由母公司制定。③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跨国公司的母公司或公司内的某些实体,能对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和分担责任。

13.简述国际经济法的范围。P7

答: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①调整私人国际经济交往的民商法规范,包括合同法、保险法等。②国家政府管理对外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如关税法、进出口管制法、反倾销法、税法等。③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包括有关的多边条约、双边条约、国际惯例等等。

14.简述双边投资条约的类型。P284

答:双边投资条约是资本输出国与资本输入国之间签订的,旨在鼓励、保护及促进两国间私人直接投资活动的双边协定与条约之总称。其类型有:①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这类条约是在相互友好的政治前提下,针对通商航海等事宜全面规定两国间经济、贸易关系的一种贸易条约。②投资保证协定,由美国创立,旨在对国际投资活动中政治风险提供保证,特别是与内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相结合,为其提供国际法上的前提与保障。③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由联邦德国首创,特点是内容详尽,以促进和保护两国间私人国际直接投资为中心内容。

15.简述委付制度及其特征。(波涛汹涌的网易博客)

答:委付是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存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得全部保险金额。特征::(1)委付以保险标的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推定全损为前提;(2)委付不能附带条件。(3)由保险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付。但是,委付一经保险人接受,就不得撤回。

16.简述倾销的概念和构成要件。P208

答:根据关贸总协定第6条的规定,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如因此对某一缔约方领土内已经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生实质性损害的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实质性阻碍,则构成倾销。构成要件:(1)产品价格低于正常价值;(2)给有关国家同类产品的工业生产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存在此种威胁,或对某一工业的新建造成实质性阻碍;(3)低于正常价值的销售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7.简述国家经济主权原则。P22(简答加论述)

答:国家的经济主权,依照《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第1条,第2条的规定,是指国家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的权利,“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并得自由行使此项主权。具体表现为:(1)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自然资源是国家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国家对其境内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是国家经济主权的核心内容,是国家基本的和不可剥夺的权利。(2)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国家对其境内的一切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每个国家有权按照其法律和规章并依照其国家目标和优先次序,对在其国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投资加以管理和行使权力。(3)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

征用。国家实行国有化是其经济主权权利的行使,国有化赔偿问题是国内法管辖事项,而不是以传统的国际法进行赔偿。

18.简述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的主要义务。P81

答:根据《联合国国际买卖合同公约》,卖方应承担以下义务:(1)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提交货物及单据以转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2)对货物承担担保义务:①瑕疵担保,指卖方对其所销售货物的质量、特性或适用性承担的责任。②追夺担保与权源保护,追夺权担保也称所有权担保,是指卖方所提交的货物必须是第三者不能提出任何权利要求的货物。

19.简述国际许可协议的种类。P123

答:(一)根据许可协议的标的可分为:(1)专利许可协议;(2)商标许可协议;(3)版权许可协议;(4)专有技术许可协议;(5)混合许可协议。(二)根据许可协议许可使用地域范围以及使用权范围大小,可分为:(1)独占许可协议;(2)排他许可协议;(3)普通许可协议;(4)交叉许可协议;(5)分许可协议。

20.简述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作用。P298

答:概括的说,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是基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于1988年成立的、具有完全的法律人格的国际组织。其作用主要有:(1)它为国际投资的非商业风险提供了一种保障机制;(2)她弥补了区域性和国家性投资担制度的不足;(3)它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和发展经济;(4)它有利于东道国和投资者之间投资争端的非政治性解决。

三、论述

1.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主要内容。(百度百科)

答:《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共分为四个部分:(1)适用范围;(2)合同的成立;(3)货物买卖;(4)最后条款。全文共101条。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公约的基本原则。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原则、平等互利原则与兼顾不同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的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是执行、解释和修订公约的依据,也是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关系和发展国际贸易关系的准绳。2.适用范围:第一,公约只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即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但对某些货物的国际买卖不能适用该公约作了明确规定。第二,公约适用于当事人在缔约国内有营业地的合同,但如果根据适用于“合同”的冲突规范,该“合同”应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也应适用“销售合同公约”,而不管合同当事人在该缔约国有无营业所。对此规定,缔约国在批准或者加入时可以声明保留。第三,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适用该公约。(适用范围不允许缔约国保留)3.合同的订立。包括合同的形式和发盘(要约)与接受(承诺)的法律效力。 4.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义务:第一,卖方责任主要表现为三项义务: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移转货物的所有权。第二,买方的责任主要表现为两项义务:支付货物价款;收取货物。第三,详细规定卖方和买方违反合同时的补救办法。第四,规定了风险转移的几种情况。第五,明确了根本违反合同和预期违反合同的含义以及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当事人双方所应履行的义务。第六,对免责根据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2.论海外投资保险制度。P273

答:海外保险制是资本输出国政府或公营机构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投资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一种制度。<一>海外投资保险制是一种政府保证,它具有与一般民间保险显然不同的特点:(1)海外投资保险是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的,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保护投资为目的。(2)海外投资保险的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而且被保险的私人直接投资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3)海外投资保险的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如征用险、外汇险、战争险,不包括一般商业风险。(4)海外投资保险的任务,不单是像民间保险那样在于进行事后补偿,而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这一任务通常是结合两国间投资保证协定来完成的。<二>保险人,依据各国立法与实践,负责实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有政府机构、政府公司或公营公司等。(1)政府公司作为保险人,美国是由“海外私人投资公司”作为本国私人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险人,该公司兼有公、私两重性质。(2)政府机构作为保险人,有的国家由政府机构承保海外投资政治风险,如美国在1969年以前是由政府机构作为承保者,现在日本、新西兰、瑞典等国仍采用此种做法。(3)政府与国营公司共同实施保险业务,有的国家由政府与国营公司共同负责承保海外投资政治风险,如联邦德国和法国。 <三>保险范围。目前各国政府的投资保险范围主要限于政治风险,包括征收险、外汇险(也称转移险)、战争与内乱险等。(1)征收险,一般是指由于东道国政府实行征收或国有化措施,致使投保者的投资财产受到部分或全部损失,则由承保人负责赔偿。(2)外汇险,包括禁兑险和转移险,美国只承保禁兑险,有的国家全部承保。有些国家承保的外汇险的内容既包括不能自由兑换,又包括不能自由转移。(3)战争与内乱险,指由于战争、革命、暴动或内乱的结果致使投资者在东道国的投保财产受到损害,而由承保人负责赔偿。除上述主要险别外,有的国家还承保其他政治风险,如联邦德国承保延期支付险,英国承保其他非商业风险。<四>保险对象,这里指的是可作为保险对象的合格的投资。合格的投资要求投资的形式、投资的东道国以及投资本身均须符合一定的标准。(1)合格投资的标准,投保资本合格是指投资要符合法律或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或标准,合格的投资应符合投资者本国和东道国的利益。第一,海外投资必须符合投资者本国的利益。第二,海外投资要有利于东道国的经济发展。第三,一般只限于新的海外投资。(2)投资的东道国合格,有的国家对所保险的投资的所在东道国由特殊的要求,其中以美国最为典型。<五>投保人,根据各国法律规定与实践,申请投资保险的投资者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作为合格的投保者。通常有:(1)本国国民,指根据本国法律取得本国国籍的自然人。(2)本国公司、合伙或其他社团,大多数国家都允许依本国设立的、具有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利或非营利的公司、企业、合伙或其他社团作为投保人。(3)外国公司、合伙、社团,外国公司、合伙、社团作为投保人,一般有严格的限制。<六>投保程序,根据各国规定,合格投资则要取得政府的投资保险,必须按法定程序,向承保机构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才订立保险合同。<七>赔偿与救济。当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权获得保险人所支付的保险金。保险人在支付保险今后,代位取得被保险人基于保险事故对东道国享有的索赔权及其他权益,向东道国索赔。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案例及答案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案例及答案 1、中国北方机械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王某在1999年4月10日打电话给日本三菱株式会社, 双方约定:北京机械进出口公司向三菱株式会社订购一批汽车零配件,款到后3天日方发货。然而,中方付款后日方并未发货。10日后,中方再一次催促对方发货,日方以合同为成立为由,拒绝发货。(1)该合同是否成立? (2)应当依据什么法律来确认此合同是否成立? 2、被告是一种名为石炭酸烟丸的药品的制造商,曾刊登一则广告,声称任何人根据指定方 法和在特定的期间内服用一颗窑湾后,如果仍然上菱形性感冒,可获赔付100英镑。被告在广告里还声称已将1000英镑存入银行,以示诚意。原告看到这则广告后,信以为真,购买被告的药丸,但结果仍感上流行性感冒。于是向被告追讨100英镑。(1)根据公约,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几项(2)该广告是否构成一项要约(3)原告的索赔是否成立?理由是什么? 3、被告在6月10日向原告提出一项书面要约,以800英镑将房屋售给原告,要约有效期 至6月12日上午九点。6月11日,被告将房子卖给了约行,当天晚上从第三人那里知道被告已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便在6月12日上午九点以前,把一封正式承诺的函件交给被告。 (1)本案中合同是否成立(2)法院将怎样判决

(3)法国法、英美普通法和公约对要约撤销规定是否一致 4、布洛登长期供应大都会铁路公司煤炭已有多年,但没有订立正式合同。为了使情况正常化,该铁路公司送给布洛登一份草约,后者在草约上加入一个新条件,并送回该铁路公司,其中注明“批准”字样。铁路公司代理人报草约放在桌子上历时两年多。在这两年中,布洛登依照该草约的条件供应煤炭,铁路公司也按照草约的条件付款。后来,双方发生纠纷,布洛登否认有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存在。(1)合同是否成立 (2)如果合同成立,请指出合同成立时间 5、原告亚当斯是羊毛生产商,被告罗林是羊毛供应商。1817年9月2日,被告写信给原告,提出一项出售一批羊毛的要约,并要求原告以邮寄方式回复。该信因写错地址直到9月5日晚才到达原告。当天晚上,原告即将承诺信件以邮件寄出。该承诺信件于9月9日到达被告。证据显示,假如要约信函的地址正确,原告回答的信件可望于9月7日到达被告。被告在9月8日将该批羊毛出售给第三者。(1)该合同是否成立? (2)德国法和英美法对该案的判决是否成立 6、原告向被告订购20000只一日龄的雏鸡。从开始饲养这批鸡的第三周开始,原告发现小鸡的羽毛开始脱落。经官方检疫机构检验,这些鸡然上传染性疾病。这种病的蔓延将使整群及死亡殆尽。原告提出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卖方是否违反了合同义务(2)如果你是买方,以什么理由起诉(3)法院将如何判决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

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整理 一、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2、公平互利原则 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1、自然人、法人与跨国公司 2、国家与单独关税区 3、国际经济组织 三、国际商事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华沙—牛津规则》《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四、《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适用范围 (一)公约适用的主体范围 (1)货物的买卖必须具有国际性。 (2)买卖合同与公约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缔约国具有公约所规定的某种联系。(二)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 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是“货物买卖” (三)公约排除了以下几种买卖: (1)以直接私人消费为目的的买卖; (2)拍卖; (3)依法执行令状或法律授权的买卖; (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币的买卖; (5)船舶、气垫船和飞行器的买卖; (6)电力的买卖。 五、贸易术语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FOB CIF CFR 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FCA CIP CPT 其它贸易术语: EXW DDP

附: FOB——船上交货、装运港、适用于海运、装上船时风险转移 CIF——“成本+运费+保费”、目的港 CFR——“成本+运费”、目的港 FCA——货物承运人、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货交承运人风险转移 CIP——运费、保费付至 CPT——运费付至、目的港 EXW——工厂交货 DDP——完税后交货 六、要约的构成要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建议; 2、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3、应具有“十分确定”的内容; 4、应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 七、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要约送达之前或者同时送达受要约人。 2、撤销,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生效以后,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将要约取消,时期效力归于消灭。(公约第16条规定,在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可是如果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者以其它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以奔着对该要约信赖行事,则要约不可撤销。) 八、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国际经济法期末重点

一、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是 A、股票海外发行 B、产品国际外包 C、外国旅客来中国旅游 D、海外遗产继承 正确答案:D 我的答案:D 2、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主要区别是: A、国际经济法是调整经济活动的法律,而国际私法不调整经济活动。 B、国际经济法是公法的一个分支,而国际私法是私法的一个分支。 C、国际经济法直接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国际私法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D国际经济法是由国际条约组成的,而国际私法是国内制定法。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C 3、下述国际经济组织中,每一成员均享有一票投票权的组织是 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B、世界贸易组织组织 C、国际金融公司 D、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答案B 世贸WTO 4、下列有关国际惯例的说法,正确的是 A、如同习惯国际法一样,由于其惯例的特性,国际惯例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B、国际惯例的效力来自于国家法律的确认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C、国际惯例是不成文的。 D、国际惯例与国内法冲突时,可以替代国内法的规定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B 5、CFR和CIF贸易术语适用于 A、海上运输 B、内河运输 C、装运合同 D、工厂交货 我的答案:ABC 6、买卖双方采用CIF术语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装运港为旧金山,目的港为上海。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卖方必须负责把货物运至上海 B、因美国西部海港装运工人罢工、封港,卖方可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迟延交货的责任 C、对货物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灭损风险,由卖方购买保险,买方承担风险 D、出口清关手续由卖方负责 我的答案:CD 7、1997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 D、该合同没有成立 正确答案:D

国际经济法重点笔记总结

特征1、调整对象的广泛性是国际经济关系。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税收和国际纠纷解决等。2、主体的复杂性:既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3渊源的多样性国际条约、国际经济惯例、各国涉外经济法、司法惯例与学者学说。 子公司:由母公司持有全部或多数股份的,受其控制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基本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有约必守原则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1980年通过,1988年生效 适用范围(1)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这些国家是公约的成员国或者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2)公约明确排除以下几种买卖:a.购买以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g.不适用于补偿贸易合同、来料加工合同、来件装配合同和咨询服务合同h.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他服务的合同i.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公约,即使他们的营业地所在国是缔约国;他们也可减损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3)公约不涉及合同及其条款和惯例的有效性问题。不调整买卖合同引起的货物所有权问题。不调整产品责任问题,产品缺陷侵权是卖方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未加规定。 对我国所作的保留与合同法的关系实践中的应用 要约:又称发价或发盘。指国际贸易中的一方当事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拘束的意旨,即为要约。 要约的撤回只要撤回要约的通知消息,先于要约送达被要约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要约人 要约的撤销:要约生效以后,要约人还可以将其撤销,只要撤销通知于被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要约人。不可撤销的要约:1要约载明作出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明不可撤销2被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且已经本着对要约的信赖而行动 要约的失效1要约承诺期届满2要约的撤销3受要约人的明示或默示拒绝 承诺:指如果受要约人无条件的对要约人提出的条件表示同意,并作出愿意按此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1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无条件表示同意,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3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或合理的期间内作出。对逾期的承诺(迟延的承诺),原则上无效,但虽因受要约人自己的迟延造成的逾期,但要约人毫不迟延地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将其认为该逾期的承诺仍属有效的意思通知受要约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简答题)

国际经济法 一、名词解释(4*4’): 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贸易术语:是以不同的交货地点为标准,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表示商品的价格 构成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与风险的划分。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一种, 带有很大随意性。 3.要约:是向一个或—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 以下条件:(1)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2)内容必须十分明确、肯定,一经对方 接受,合同即告成立。(3)要约要送达受要约人。 4.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要 约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 5.根本违反合同:也称根本违约,是指因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害, 以至于实质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6.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前,一方明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 或其行为表明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 7.提单: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成立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 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8.代位:指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 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进行索赔的权利。 9.委付: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损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 得全部保险金额。委付是被保险人的单方行为,保险公司没有必须接受委付的义务。但委付 一经接受不能撤回。 10.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并合理地 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11.信用证:是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一家银行(开证行)依照开证申请人(买 方)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由自己或授权另 一家银行向第三者(受益人)或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12.GATT国民待遇原则:一成员的产品输入到另一成员境内时,进口方不应直接或间接地 对该产品征收高于本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税和国内费用,以及在执行国内规章方面实行 差别待遇。 13.最惠国待遇原则:国际经经济交往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一国在经济关系中给予另一 国国民的优惠待遇不应低于该国现在和未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14.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进口国市场。 当倾销行为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 成实质阻碍时,进口国有权采取反倾销措施。 15.保障措施:是指当一成员发生了不能预见的情况以及因承担关税减让义务造成进口产品

2017年总结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及应用(自考)

2017年总结国际经济法概论识记重点(自考) 第一章:第一节,领会 1.国际经济法的对象2.国际经济法的范围3.国际经济法的特征应用:国际经济法为什么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法学部门? 第二节,领会1.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2.国际经济功法的产生与国际协调3.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产生与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 第三节,领会,1.国际惯例2.联大规范性决议的效力 第四节,领会,1.公平互利原则2.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应用:简析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第二章:第一节,识记,1.跨国公司的概念。 应用:分析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1.单独关税区。2.国家行为原则。 应用:简析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 第三节,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世界银行集团3.世界贸易组织 第三章:第一节,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2.国际商事惯例3.国际商事条约4.国际商事法律重述 5.FOB、CIF、FCA等主要国际贸易术语。 应用: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2.涉及FOB、CIF、FCA解释的案件分析。 第二节,1.要约2要约的撤销 3.承诺 应用:1.要约的有效撤销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案例分析。 第三节,1.品质担保义务2.权利担保义务3.风险转移 应用:风险转移是否完成的案例分析。 第四节,1.根本违约 2.解除合同3损害赔偿 应用:1.中国《合同法》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违约救济上的异同2.根本违约案件分析。 第四章:第一节,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2.提单3.海运单 应用:1.分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的责任2.运用《海牙规则》等使用法分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案件。 第二节,1.航空货运单 2.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的概念 应用:运用《蒙特利尔公约》分析国际航空运输案例。 第三节,1.国际铁路运输合同的概念2.国际公路运输合同的概念。 应用:1.运用《国际货协》分析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案例 2.运用《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公约》分析国际公路货物运输案件。 第四节,1.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2.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概念3.网状责任制4.统一责任制应用:分析多式联运案件。 第五节,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2.可保利益 3.共同海损 4.单独海损5.单独费用应用:分析海上保险案件。 第五章:第一节,1.国际贸易中的汇票。2.汇票行为,尤其是出票、承兑和支付。 应用:1.汇票行为的实际操作。2.汇票案件分析。 第二节,1.汇付的概念和类型。2.托收。3.承兑交单 4.付款交单 应用:托收案件的分析。 第三节,1.信用证的概念。2.信用证的分类。3.信用证的内容。 应用:分析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2.信用证案件的分析。 第六章:第一节,1.授权条款应用:关于GATT最惠国待遇或者国民待遇的案例分析

国际经济法复习重点

国际经济法复习重点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与制度。 □国际经济主体:自然人、法人、国际、国际经济组织 □国际经济的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业惯例、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国内立法□国际经济的基本原则:国际经济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 □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概述:指营业地位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就有关货物(有形动产)买卖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1、品质规格条款(如何卖方所交的货物的品质与合同的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凭样品,规格、等级或标准,商标或牌名,说明书确定货物品质的买卖。 2、商检条款(通常规定商品检验所应依据的标准、检验机构、检验期间及商检权等内容。) 商检权问题①以离岸品质、重量为准(利于卖方) ②以到岸品质、重量为准(利于买方) ③以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贷款的依据,但货到目的港后允许买方有复验权(公平) 关于商检机构,关于商检的期限,关于商检的标准和方法 □国际贸易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 EXW EX 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需要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FCA 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货交承运人”是指卖方在卖方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由于风险在交货地点转移至买方,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地写明指定交货地内的交付点。 如果双方希望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则应当将卖方所在地址明确为指定交货地。如果双方希望在其他地点交货,则必须确定不同的特定交货地点。 CPT 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运费付至”是指卖方将货物在双方约定地点(如果双方已经约定了地点)交给卖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所需费用。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是指卖方将货物在双方约定地点(如双方已经约定了地点)交给其指定的承运人和其他人。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所需费用。 卖方还必须为买方在运输中货物的灭失或损害风险签订保险合同。买方应注意到,CIP只要求卖投保最低险别。如果买方需要更多保险保护的话,则需与卖方明确就此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指导答案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指导二、单项选择题 1.( C.最惠国原则)不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 ( B .EXW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大的术语 ( D.DDP )。 4.要约是向( C.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5.为邀请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是(D.要约邀请)。 6.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要约于( A.传达到受要约人营业地或其惯常住所)时生效。 7.在国际货物买卖交易磋商中,有条件的接受(C.视对要约所作修改的性质及要约人的态度而决定其是否构成有效承诺)。8.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中,如果发生货损货差,根据《华沙公约》,最高赔偿额为每公斤(B.250法郎)。9.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是以至少两种以上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它由( D.联运经营人负责货物的全程运输,运费按全程费率一次计收)。 l0.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 B.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11.《华沙公约》规定的有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 ( D .两年)。12.实行承运人不完全过失 责任制的公约是:( D.《海 牙规则》)。 13.依据《海牙规则》的规 定,下列有关承运人适航义 务的表述中( B.承运人应 在整个航程中使船舶处于 适航状态)是错误的。 14.被保险人应在( A.保 险事故发生时)具有可 保利益。 15.平安险不赔偿(B.自然 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16.淡水雨淋险属于( B.一 切险)的承保范围。 17.某货轮在航行途中,一 号舱起火,船长误以为二号 舱也同时起火,命令对两舱 同时施救。一号舱共有两批 货物,甲批货物全部焚毁, 乙批货物全部遭水浸。二号 舱货物也全部遭水浸。在上 述损失中,( C.一号舱乙 批货物与二号舱货物都属 共同海损)。 18.我国某公司以CIF条件 与国外客户订立出口合同。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 语解释通则》的解释,对海 上运输货物我公司应投保 ( C.平安险)。 19.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 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 定,在三种基本险别中,保 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程 度是( B.一切险最大,其 次是水渍险,再次是平安 险)。 20.世界贸易组织( B.总 理事会)也是WTO争端 解决机构机构。 21.GATT 1994最惠国待遇 原则不适用于( C.关税同 盟和自由贸易区的优惠措 施)。 22.GATTl994国民待遇原 则是指进口国( A.给予外 国产品的待遇不得低于本 国产品应有的待遇)。 23.在正常贸易中,进口国 由于不能适应进口竞争,造 成国内生产中某产品的行 业严重损害和严重损害威 胁,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进 口国可以依据( A.保障条 款及《保障措施协议》), 采取进口限制。 24.GATT第24条允许 WTO成员建立关税同盟或 自由贸易区,但是要求 ( D.地区贸易集团内必须 取消影响相互之间贸易的 所有关税和其它限制)。 25.WTO《贸易的技术壁 垒协议》适用于与产品标准 有关的进口国采取的措施, 这里的“产品标准”是指 ( A.影响产品性能的生产 工艺、生产方法)。 26.GATT第20条一般例 外不适用于( C.进口国为 保护全球资源采取的措 施)。 27.在国际许可贸易中,国 际许可协议不包括( C.土 地使用权许可)。 28.《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 权协议》对未泄露的信息提 供保护。这些信息得到保护 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C.呈送给政府机构 的)。 29.《保护工业产权公约》 规定的原则不包括( B.强 制许可原则)。 30.从事国际投资的本质或 目的是( B.觅利)。 31.国际投资法主要调整的 关系是( C.国际间私人直 接投资关系)。 32.我国加入《承认及执行 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时, ( B.作了两项声明/保 留)。 33.依据《关于解决国家和 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 公约》建立的“解决投资争 端的国际中心”,对( D.缔 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 直接投资产生的法律争端, 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 心)事项具有管辖权。 3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 于:(B.1945年)。 35.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的 根本缺陷不包括:( C.德 国马克不得用于国际结 算)。 36.牙买加货币制度的主要 内容不包括:( A.美元不 再用于多边贸易结算)。 37.根据《牙买加协议》关 于汇率制度的规定,成员国 ( D.必须采用多种汇率制)。 38.自然人居民身份的认定 标准不包括:( A.主要营 业活动所在地标准)。 39.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根据 ( D.属人原则)确立的管辖 权。 40.争议当事人最先采用的 争议解决方式通常是 ( C.协商)。 41.无第三者介入的解决方 式是( B.协商)。 42.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 ( B.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多项选择题 1.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 (ABCD )。 A.国际条约B.国 际商业惯例C.国内立法 D.国际组织决议 2.国际经济法主体包括: (ABCD )。 A.个人B.法人 C.国际组织D.国家 3.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 备以下条件:( ACD )。 A.是向一个或一个以 上特定的人发出C.要约要 送达受要约人 D.内容必须十分明 确、肯定,一经对方接受, 合同即告成立 4.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满 足以下条件:(ABCD )。 A.承诺要由受要约人 做出才生效力B.与要约的 条件保持一致 C.承诺应在要约有效 的时间内作出D.承诺必须 通知要约人才生效力 5.各国在实践中,就承诺 生效时间形成三种原则: ( BCD )。 B.到达生效原则C.了 解生效原则D.投邮生 效原则 6.在现代各国合同法制度 中,合同的书面形式具有以 下作用:( ABCD )。 A.使合同具有确定性 B.是确定合同效力的实质 条件C.证据作用 D.使合同具有公开性 和告诫性 7.归纳起来,目前解决电 子单证法律问题的途径有 三条:( ACD )。 A.国内立法C.国 际立法D.通讯协议 8.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卖 方的义务主要有:(AD )。 A.按照合同和公约的 规定提交货物与单据以转 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 D.担保义务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重点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重点总结 一、名词解释 1、国际经济法是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调整和规范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籍法人和自然人之间以及它们之间的经济关系的各种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或企业、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持有者等在内的与贸易有关的主体和客体。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以及国民待遇原则 3、国际技术贸易的含义(p219—p220):是指技术提供方将其技术跨越国境转让给技术受让方的技术贸易,详言之,国际技术贸易指不同国家的企业、组织或者个人之间,按照商业条件,将其技术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授予、出售或者购买的一种贸易活动,其包括技术输出和技术引进两个方面。 4、BIT保护伞条款的含义:将特许协议升格为两国之间的投资争端,从而直接适用BIT的争端解决程序。在一些BIT中规定,缔约任何一方均应该恪守双方就投资所做的承诺。该条款旨在将外国投资者从与东道国签订的特许承诺至于BIT的保护之下,因此,被称为保护伞条款。 5、国际商业贷款合同中的限制事项条款 是指为了减少在国际商业贷款的风险,贷款人所设定的,不予相对方商议的,可以重复适用的条款。包括以下三种:【1】先决条件【2】

陈述与保证【3】非法行为 6专利进出口(p220):所谓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 7、技术进出口许可合同(p220):又称为技术贸易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 二简答题 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际经济主权原则,是国际公法上的国家主权原则在经济领域和经济事务方面的体现。体现在五个方面:1、各国对本国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的权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2、各国对其境内的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3、各的国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4、各国对其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归国有或征收5、各国对世界性经济事务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2)公平互利原则,是主权平等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在现代国际法上的进一步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平等互利原则,强调的是形式上的平等互利。现代意义上的平等互利原则强调的是实质上的平等互利。(3)国际合作发展原则,是发展权与国际合作义务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项富有时代特点的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此项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在

国际经济法重点

一、名词解释 1.国际经济法: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简言之,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P3 2.提单: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P93 3.国际惯例:指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则。P18 4.代位:指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索赔的权利。P115 5.要约:指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P70 6.国际投资法: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的分支。P224 7.CFR: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百度百科) 8.特许协议:指一个国家(政府)同外国投资者个人或法人约定在一定期间,在指定地区内,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从事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基于一定程序,予以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P229 9.倒签提单: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百度百科) 10.FOB:也称“离岸价”,指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百度百科) 11.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一个政府间缔结的有关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多边国际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百度百科) 12.国有化或征收:指东道国针对外国私人财产而采取的收归国有或剥夺,妨碍其所有权的行为。P289 13.不可抗力条款: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百度百科) 14.委付: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存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得

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题型:单项选择题20*1’+多项选择题10*2’+简答题3*5’+论述题2*15’案例分析题1*15’ 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新兴的法律部门。 2.国际经济法的特征201410 5’201604 5’ ◆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 ◆调整的对象: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经济关系,还包括不同国家的私人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渊源: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且包括各国国内有关法律法规。 3.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1)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市民法和万民法(调整罗马人和外国人之间的关系) (2)国家经济公法的产生与国际协调(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国内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巨大变化) ◆资本输出与跨国公司的产生于发展 ◆国家干预经济 ◆国家间经济矛盾的加剧和尖锐化 (3)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产生与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 ◆普遍性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1944年《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194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构成国际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标记国际社会进入了用多边条约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新阶段。 ◆新独立国家的兴起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区域性和跨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 4.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1)国际法方面的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国际惯例;联大规范性决议 (2)国内法方面的渊源: ◆统一制:制定的国内经济法统一适用于涉内与涉外各种经济关系。如,美、英、德、日本 ◆分流制:调整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民商法仍实行统一制,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则内外分流。发展中国家。 5.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该原则 201504 15” ◆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收。 (2)公平互利原则:公正平等和公平合理。互利是指照顾到有关各方的利益。 (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只有承认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才能实现真正的国际合作,才能保证所有国家的发展。 6.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1)自然人:具有一般的法律能力;具有能从事国际经济交往的权利能力或资格 (2)法人:取决于其权利能力的范围。确定法人的国籍标准:成立地说;住所地说;控制说;符合标准说。各国承认外国法人的方式:一般许可制(英、美);特别许可制(奥地利、中国、原苏联);相互承认制。我国采取特别许可说制。 (3)跨国公司:特征: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法律地位:国内法人;跨国公司没有根据自己的意思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也没有直接承担国际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整理汇总

了解: 1.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与规范;有关国际投资的~;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制度;有关国际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 2.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同:国际性、互助性、基本原理 VS国际公法①主体(国家、政治经济组织) 异②渊源(国际公约) ③调整对象(国际政治关系) ④解决争议的方法(赔礼道歉战争) 同:主体、国际性、基本原理 VS国际私法①调整关系(民事流转关系,人身非财产关系) 异②法律性质(冲突法,间接调整) ③解决争议的方法(不接受仲裁不适用) 3.基本原则:①经济主权和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②公平互利③国际合作与谋求发展(南南合作【发展中国家之间】、南北合作【发展中与发达】) 4.WTO 《建立WTO协定》 《关贸总协定》GATT WTO的法律文体体系——“一个协议四个附件”《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另外三个附件 WTO的基本原则体系及例外 ①最惠国待遇原则(MFN: Most Favoured Nation Treatment):一方保证把它 给予任何第三方的贸易优惠(如低关税或其他特权)同时也给予对方。

MFN的例外: a)区域经济安排 b) 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差别和特殊待遇(如普遍优惠制) c) 边境贸易 ②国民待遇原则(NT:National Treatment):即在其他成员的产品或服务、服务提供者以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进入本国后,其所享受的待遇不低于本国产品或本国服务、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享受的待遇。 NT的例外: a) 政府采购 b)仅对某种农产品的国内生产商提供的补贴 5.国际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区别 ①无形性 ②主体的跨国流动性 ③多样性 ④复杂性(法律、政策) 6.服务的提供方式 ①跨境服务②过境消费③商业存在④自然人流动 7.《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产生、特点、宗旨、主要内容、影响 全称: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产生:GATS 是 1982年美国在GATT部长级会议上提出进行多边服务贸易谈判的建议,1986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将服务贸易纳入谈判议题。直到1993年12月“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通过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994年4月15日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质的管辖范围。 宗旨:通过建立服务贸易多边规则,在透明和逐步自由化条件下扩大全球服务贸易 主要内容: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资料

以下答案均为百度,准确性不保证! 1、采用集团投票制度。 依据会员国的经济实力,MIGA将会员国分为两个集团:第一集团包括22个发达国家,第二集团包括132个发展中国家。本机构投票权按股份来计算 首先每个国家都同等的享有177票的成员票,而由于发展中国家成员数量多,所以在此方面发展中国家的总票数占优;其次在同等成员票的基础上,会员国还要按照各自的股份计算票数,而由于发达国家在MIGA总资本中占有大部分股份,因此在此方面发达国家的总票数占优。这样,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总票数大致取得了平衡 中国虽然是发展中国家,但在MIGA里,中国是第六大股东,拥有3138股股份,次于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和英国。 2、1.出口国国内市场价值,即“相似产品在出口国用于国内消费时正常贸易过程中的可比价格”; 2.出口国向第三国出口的价值,即“相似产品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向第三国出口的可比价格”; 3.结构价格,即“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的销售费用和利润”。1994年的WTO 的反倾销协议沿袭了这种确定正常价值的方法,包括欧美在内的世界各国正常价值的确定方法与上述方法基本一致,即使不同,也只是细节上的出入,基本上也脱不出这个范围。 (1.替代国价格。进口方不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作为正常价值,而是选择一个经济发展水平与该国相类似的属于市场经济体制的第三国生产的相似产品的成本或出售价格作为基础,以此计算正常价值。 2.结构价格。即用出口国生产产品的各项投入的数量,如原材料、劳动力等,按一个市场经济国家的价格计算出该产品的成本,然后再加上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3.相似产品在进口方的销售价格。在无法使用前两种方法时,便采用相似产品在进口方的销售价格来确定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的正常价值。) 3、(1)适用前提不同,反倾销前提为“实质损害、实质损害威胁”或“实质损害”,保障措施的前提是“严重损害威胁”。 (2)适用原则不同,反倾销不受最惠国待遇原则限制,可以针对特定国家的产品,保障措施则必须是非歧视性。

国际经济法概论历年试题整理

2014.4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1.简述GATS具体承诺表应列明的主要内容。 32.简述防止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避税的法律措施。 33.简述国际技术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限制。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34.试述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的担保业务。 35.试述国际融资协议共同条款中约定事项的主要内容。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5分) 36.A国甲公司2010年8月20日致电B国乙公司:“长期求购儿童玩具,请按本公司提供的样品生产10000件,每件FCA60美元。该批货物请于2010年9月20日至30目交货。”2010年8月25日甲公司收乙公司电:“接受你方来电,因生产计划安排,2010年1O月10日至20日方能交货。”2010年8月28日,乙公司收甲公司电:“请贵公司按你方所述日期交货为盼。”乙公司未能按时交货,甲公司为此给予其20天宽限期。2010年11月2日,乙公司将货物交给承运人,2010年12月30日甲公司收到该批货物。甲公司将该批玩具上市销售后,2011年1月A国丙公司起诉控告甲公司所售玩具侵犯其专利权,并要求赔偿。甲公司认为该玩具系B国乙公司生产,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责任。上述A、B 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成员国。 请问: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什么时候成立的,为什么? (2)乙公司不按时交货,甲公司能否立即宣告合同无效,为什么?甲公司还能采取什么补救办法? (3)丙公司提出侵犯工业产权诉讼请求,甲公司和乙公司谁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2013.7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1.简述布雷顿森林体制的主要内容。 32.简述防止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避税的法律措施。 33.简述国际技术贸易中对知识产权进行限制的主要手段。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34.试述国际融资协议共同条款中关于约定事项的规定。 35.试述《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适用范围。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36.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汽车零部件的CIF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班轮运输。根据B公司的申请,开证银行及时开出了信用证。信用证开立后,B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A公司依约履行合同并取得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有关单据。由于获知B公司破产的消息,开证银行以此为由拒绝向A公司付款。 根据有关国际惯例,请问: (1)在CIF贸易术语下,A公司需承担哪些主要义务? (2)为了向银行议付货款,A公司至少应准备哪些单据? (3)开证银行能否以B公司破产为由拒绝向A公司付款?为什么? 2013.4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1.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保全货物义务人范围和保全措施的规定。 32.与调解相比,国际商事仲裁方式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33.简述国际经济组织表决制的类型。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34.试述国际融资协议共同条款中违约救济条款的内容。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指导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指导 二、单项选择题 1.( C.最惠国原则)不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 ( B .EXW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大的术语 ( D.DDP )。 4.要约是向( C.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5.为邀请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是(D.要约邀请)。 6.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要约于( A.传达到受要约人营业地或其惯常住所)时生效。 7.在国际货物买卖交易磋商中,有条件的接受(C.视对要约所作修改的性质及要约人的态度而决定其是否构成有效承诺)。8.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中,如果发生货损货差,根据《华沙公约》,最高赔偿额为每公斤(B.250法郎)。9.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是以至少两种以上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它由( D.联运经营人负责货物的全程运输,运费按全程费率一次计收)。 l0.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 B.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11.《华沙公约》规定的有 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 ( D .两年)。 12.实行承运人不完全过失 责任制的公约是:( D.《海 牙规则》)。 13.依据《海牙规则》的规 定,下列有关承运人适航义 务的表述中( B.承运人应 在整个航程中使船舶处于 适航状态)是错误的。 14.被保险人应在( A.保 险事故发生时)具有可 保利益。 15.平安险不赔偿(B.自然 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16.淡水雨淋险属于( B.一 切险)的承保范围。 17.某货轮在航行途中,一 号舱起火,船长误以为二号 舱也同时起火,命令对两舱 同时施救。一号舱共有两批 货物,甲批货物全部焚毁, 乙批货物全部遭水浸。二号 舱货物也全部遭水浸。在上 述损失中,( C.一号舱乙 批货物与二号舱货物都属 共同海损)。 18.我国某公司以CIF条件 与国外客户订立出口合同。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 语解释通则》的解释,对海 上运输货物我公司应投保 ( C.平安险)。 19.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 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 定,在三种基本险别中,保 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程 度是( B.一切险最大,其 次是水渍险,再次是平安 险)。 20.世界贸易组织( B.总 理事会)也是WTO争端 解决机构机构。 21.GATT 1994最惠国待遇 原则不适用于( C.关税同 盟和自由贸易区的优惠措 施)。 22.GATTl994国民待遇原 则是指进口国( A.给予外 国产品的待遇不得低于本 国产品应有的待遇)。 23.在正常贸易中,进口国 由于不能适应进口竞争,造 成国内生产中某产品的行 业严重损害和严重损害威 胁,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进 口国可以依据( A.保障条 款及《保障措施协议》), 采取进口限制。 24.GATT第24条允许 WTO成员建立关税同盟或 自由贸易区,但是要求 ( D.地区贸易集团内必须 取消影响相互之间贸易的 所有关税和其它限制)。 25.WTO《贸易的技术壁 垒协议》适用于与产品标准 有关的进口国采取的措施, 这里的“产品标准”是指 ( A.影响产品性能的生产 工艺、生产方法)。 26.GATT第20条一般例 外不适用于( C.进口国为 保护全球资源采取的措 施)。 27.在国际许可贸易中,国 际许可协议不包括( C.土 地使用权许可)。 28.《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 权协议》对未泄露的信息提 供保护。这些信息得到保护 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C.呈送给政府机构 的)。 29.《保护工业产权公约》 规定的原则不包括( B.强 制许可原则)。 30.从事国际投资的本质或 目的是( B.觅利)。 31.国际投资法主要调整的 关系是( C.国际间私人直 接投资关系)。 32.我国加入《承认及执行 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时, ( B.作了两项声明/保 留)。 33.依据《关于解决国家和 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 公约》建立的“解决投资争 端的国际中心”,对( D.缔 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 直接投资产生的法律争端, 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 心)事项具有管辖权。 3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 于:(B.1945年)。 35.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的 根本缺陷不包括:( C.德 国马克不得用于国际结 算)。 36.牙买加货币制度的主要 内容不包括:( A.美元不 再用于多边贸易结算)。 37.根据《牙买加协议》关 于汇率制度的规定,成员国 ( D.必须采用多种汇率制)。 38.自然人居民身份的认定 标准不包括:( A.主要营 业活动所在地标准)。 39.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根据 ( D.属人原则)确立的管辖 权。 40.争议当事人最先采用的 争议解决方式通常是 ( C.协商)。 41.无第三者介入的解决方 式是( B.协商)。 42.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 ( B.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多项选择题 1.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 (ABCD )。 A.国际条约B.国 际商业惯例C.国内立法 D.国际组织决议 2.国际经济法主体包括: (ABCD )。 A.个人B.法人 C.国际组织D.国家 3.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 备以下条件:( ACD )。 A.是向一个或一个以 上特定的人发出C.要约要 送达受要约人 D.内容必须十分明 确、肯定,一经对方接受, 合同即告成立 4.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满 足以下条件:(ABCD )。 A.承诺要由受要约人 做出才生效力B.与要约的 条件保持一致 C.承诺应在要约有效 的时间内作出D.承诺必须 通知要约人才生效力 5.各国在实践中,就承诺 生效时间形成三种原则: ( BCD )。 B.到达生效原则C.了 解生效原则D.投邮生 效原则 6.在现代各国合同法制度 中,合同的书面形式具有以 下作用:( ABCD )。 A.使合同具有确定性 B.是确定合同效力的实质 条件C.证据作用 D.使合同具有公开性 和告诫性 7.归纳起来,目前解决电 子单证法律问题的途径有 三条:( ACD )。 A.国内立法C.国 际立法D.通讯协议 8.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卖 方的义务主要有:(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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