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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项目申报书

民宗局项目申报书
民宗局项目申报书

贵州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盖章):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印制

填表说明

一、为规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申请、审批及管理工作,特印制《贵州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标准文本。各县按此标准文本复制。

二、本表用计算机或兰、黑墨水认真填写,文字表述简明、数据准确(封面上方2个代码框申报单位不填)。

三、有关数据和计量单位以国家统一规定为准。资金以万元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凡申请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项目单位,必须填写此表。

五、此表一式四份。经州、(市、地)会审签章后,上报省民宗委计财处。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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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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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建设目的及内容

四、项目建设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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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投资概算

六、资金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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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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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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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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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开展教风年活动实施方案

民宗局开展教风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宗教界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在促进和谐、服务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一些宗教活动场所忽视和放松教风建设,日常运营商业化、功利化倾向明显;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风抓得不紧、管得不严,尚未形成自觉学持教义教规的良好氛围;民主管理没有落到实处,“家长制”等弊端仍然存在,内部矛盾时有发生。一些宗教教职人员存在信仰淡化、戒律松弛,追名逐利、贪图享乐,拉帮结派、争权夺利,刚惶自用、私欲膨胀,个人道德水准不高,在信众群众中威信不高、形象不好等现象。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宗教界的形象和声誉,影响了信教群众对宗教界的认同和信任,必须高度重视,着力加以防范和纠正。 开展“教风年”主题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促进宗教健康发展、实现宗教和谐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宗教活动场所提升管理水平、树立良好形象,有利于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利于进一步团结和带领信教群众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要充分认识开展教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创建活动,力求教风教貌的根本好转。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革新风气、树立形象为目的,以提高修养、提升正气为核心,以查摆问题、督促整改为手段,以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为保障,推动全市宗教界加强教风建设,端正办教方向,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场所品位,有力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以“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为标准,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与规范,使宗教教职人员做到“三要”:一要持守职份,模范遵守教义教规;二要品德良好,保持仪态端庄;三要潜心修持,努力提高宗教学识造诣。 各市(区)民宗局要指导和支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教风建设规范和活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形成教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推动宗教教职人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营造遵守教义教规的良好氛围。 四、方法步骤 “教风年”主题创建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6月)。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宗教教义教规,开展加强教风建设的大讨论。要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载体,开展针对性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为“教风年”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属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属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依据《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及中发[2002]3号、苏发[2002]8号等有关法律和政策,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属地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群众工作及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基层工作,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中央确定的“宗教工作最根本的任务是做信教群众的工作”,“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两个“根本”,通过进一步推进民宗工作的属地管理,强化基层组织对民族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形成敢于并善于管理的工作队伍和协作配合良好的工作机制,更好地服务于中心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 2、工作原则:民族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 二、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各级党委政府职责 1、各级党委、政府对辖区范围内的民族宗教工作负总责,要明确党政分管领导,建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研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2次。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当地综合考核内容。 2、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意听取民族宗教界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切实维护民宗界的合法权益,及时指导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对辖区民族宗教领域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要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对因推诿扯皮、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二)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民族宗教事务是社会事务的一部分,涉及到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需要各职能部门共同协作配合。市、市(县)区各成员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锡委发[2003]21号文件要求,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行使管理职能。 (三)民族宗教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1、充分运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社会公共政策法规,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市民宗部门对市直寺观教堂工作负总责。市民宗部门及市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市直寺观教堂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财务监督检查及基建项目等管理工作。相关区民宗部门及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市直寺观教堂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其饮食卫生、环境面貌、防火防盗等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市直场所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2、各市(县)、区民宗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信教群众、宗教教职人员、活动场所及存在的问题,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规章制度,并及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帮助宗教活动场所解决在改、

【范文】民族宗教事务局XX年今冬明春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民族宗教事务局XX年今冬明春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含筹备组,下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根据《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的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火灾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要全面履职尽责,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春佳节等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自XX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2月10日前) 县民宗局制订工作方案,印发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并通过专题会、印发文件、电话通知等形式,安排部署防控工作。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根据方案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2月10日至2018年3月20日) 各宗教活动场所要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定期上报县民宗局及当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县民宗局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查,责令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进行整改,并视情况通报和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处。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3月21日至31日) 组织实施阶段结束后,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县民宗局全面进行检查,并做好迎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检查验收准备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和谐寺观教堂”考评重要内容。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保障 县民宗局将宗教活动场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副局长张运波同志牵头,相关股室及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宗教活动场所也按此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层层落实责任 各场所主要负责人是火灾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场所管理组织班子成员中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消防安全工作,并

排查民族宗教领域不安定因素实施方案

排查民族宗教领域不安定因素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县统战和民族宗教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单位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预防和减少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事件的发生,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调处重点 要以这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为契机,以减少和杜绝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为目标,落实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深入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要针对关系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切身利益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细致、全面彻底的排查,重点排查和预防不同民族间的纠纷、存在的问题、未经批准的跨地区宗教活动、乱建寺庙、私设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房产落实;其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等。 三、方法步骤

此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月10日至2月15日,为全面排查阶段。要按照排查化解重点,认真进行摸排,切实摸清底数,找准发生问题的原因,逐案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认真填报《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登记表》。 第二阶段:2月16日至2月20日,为消除化解阶段。对排查出的不稳定问题要逐案明确包案责任制领导和包案责任人,研究制定消除化解措施,明确解决期限,积极化解消除,认真填报《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登记表》。 第三阶段:2月21日至3月1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对消除化解的不稳定问题进行跟踪回访,确保不出现反弹。对各种原因不能妥善化解的不稳定问题要加大消除化解力度,同时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和稳控工作,全力确保和谐稳定的大局。在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同时,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在制定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措施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考虑相关群众的礼仪和承受能力,充分进行论证和必要的公示、听证,及时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危害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避免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四、具体要求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确保民族宗教的和谐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

2018关于民族宗教管理工作方案

2018关于民族宗教管理工作方案 要不断的推荐宗教管理工作,帮助解决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困难、问题,落实到工作具体情况,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8关于民族宗教管理工作方案,快来看一看吧。 一是抓组织。 县委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把民族工作作为县、乡“一把手”工程,把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建立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实行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宗教场所和重点宗教人士、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民族宗教重点村、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成员联系信教群众户、党员联系重点信教人员,及时帮助解决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困难、问题; 二是抓制度。 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县域实际,研究制定《中共罗平县委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民族工作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力的推进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严格执行“影响民族团结热点难点分析研判会”制度,有力维护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稳定。相继建立举办非日常性和大型宗教活动事先申报审批、工作定期通报等制度;制定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预案、宗教矛盾纠纷处置预警和区域宗教事务协作共管机制;指导宗教团体建立

健全教务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宗教活动,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了“一会二簿三上墙”制度,推进宗教活动、教务活动的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抓宣传。 紧扣民族宗教工作主题,精心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民族团结宣传周”等活动,抓住重大会议、民族节庆活动等时机,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宣传标语、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微信等,通过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征订《今日民族》和《云南民族》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单位、中小学校。推动民族团结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等“五进”活动; 四是抓责任。 把民族工作纳入县、乡两级发展规划,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民族工作目标明确到各单位、责任落实到各级干部,全县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五是抓保障。 在统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坚持政策优先考虑民族地区、项目优先安排民族地区、资金优先满足民族地区,确保民族地区发展速度不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县级财政每年分别安排80和30万元,作为民族和宗教工作经费,保障民族宗教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19关于民族宗教管理工作方案

全文共计1282字 一是抓组织。 县委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把民族工作作为县、乡“一把手”工程,把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建立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实行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宗教场所和重点宗教人士、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民族宗教重点村、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成员联系信教群众户、党员联系重点信教人员,及时帮助解决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困难、问题; 二是抓制度。 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县域实际,研究制定《中共罗平县委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民族工作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力的推进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严格执行“影响民族团结热点难点分析研判会”制度,有力维护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稳定。相继建立举办非日常性和大型宗教活动事先申报审批、工作定期通报等制度;制定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预案、宗教矛盾纠纷处置预警和区域宗教事务协作共管机制;指导宗教团体建立健全教务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宗教活动,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了“一会二簿三上墙”制度,推进宗教活动、教务活动的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抓宣传。 紧扣民族宗教工作主题,精心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民族团结宣传周”等活动,抓住重大会议、民族节庆活动等时机,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宣传标语、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微信等,通过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征订《今日民族》和《云南民族》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单位、中小学校。推动民族团结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等“五进”活动; 四是抓责任。 1

民族宗教工作方案

民族宗教工作方案 篇一:加强民族宗教管理实施方案 XXX乡委员会 加强民族宗教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促进我乡民族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突出“一个要求”、抓好“六个着力点”,即以“强管理、保稳定、促和谐”为总要求,着力依法管理、着力加强创新、着力打造亮点、着力解决难点、着力正面引导、着力夯实基础,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我乡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加强民族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 各民族平等,享有同样的权利,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XXX乡辖17个行政村,两个回族村,4个自然村,多年来,回族群众聚居在XXX乡,与其他15个行政村的汉族朋

友彼此尊重、和睦相处,共同为XXX乡的繁荣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为更好地发挥回族同胞的聪明才智,促进全乡经济的发展,必须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 (二)、充分了解、适当引导但不干涉宗教活动的原则。 对回族的宗教活动以及活动的过程要做到充分了解,适当可以进村参加,但要保证其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做到了解但不干涉,引导但不干预。(三)、积极防范,依法处理,消除后患的原则。 要加强调研,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排查调处,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具体措施(一)、对宗教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摸底登记。 对各村清真寺的位置,阿訇、清真寺管理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加强对寺管会主任(社头)的培训,定期召开寺管会主任会,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利用每周五主麻日的宣教活动,专讲一段党的民族政策,使广大回族群众了解党的民族政策,自发拥护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回族村“两室”阵

民宗局宗教工作方案

民宗局2012年宗教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县的宗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巩固“一创二专”宗教活动成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做好两个文明的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稳步推进宗教工作开展,我局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依照《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以打击宗教非法活动为重点依法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把政府对宗教事物的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他们分清正常宗教活动和非宗教活动的界限,提高信教群众抵制非宗教活动的自觉性,

做爱国爱教和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信徒。 (二)巩固20111年“一创二专”工作成果,重点对未经政府宗教事物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宗教非法活动场所进行全面的督查,并对没有上岗证的教职人员和非法传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进一步健全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务监督管理职责。 (三)在全县范围内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行政执法,加大矛盾纠纷查处力度,维护宗教稳定。 四、方法步骤 (一)政策宣传,调查摸底。一是年初召开宗教爱国团体法人以及活动场所法人代表大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宗教界人士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二)清理整顿,建章立制。一是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核实,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二是区别情况进行治理,对符合《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办理登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和拆除。三是对宗教非法活动依法予以打击,责令停止活动,没收非法活动的物品和违法所得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境内从事宗教非法活动的人员,特别是骨干成员要依法传唤,进行教育训诫;对被查出后仍进行宗教非法组织活动的,按照

社区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社区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篇一: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民族宗教工作 计划 按照区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壮大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基础,实现我辖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持,现将我黑甲山后街社区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特成立民族宗教领导小组。 组长: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政策,联谊交友。围绕党的民族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社区居民提高认识,经常走访民族人士,广交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资历,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代表人士,不断增进与他们的联系和感情。 (二)、发挥优势,建言献策。根据社区建设发展情况,吸收有参政议政能力的民族人士参加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充分发挥民族=代表的优势,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重大重大问题,组织相关民族代表进行调查研究,积极献策献计,扶贫帮困,共同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的长足进步。

(三)、掌握动态,抵御渗透。要全面宣传和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社区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不懈的向社区居民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使“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的思想深入人心,在社区广泛开展各民族相互学习,加强交流,共同进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同时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处理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预防和抵御境内外敌对分子利用宗教在社区群众中进行渗透。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包联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政策的宣传,完善制止零散朝觐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最后要落实民族宗教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巷道、院落、单元的民族宗教信息,及时准确的为上级部门提供真实的第一手材料。 (四)、预防矛盾,化解纠纷,维护稳定。随着城乡进程的推进,社区日益成为城市居民的主要生活空间,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利益需求的居民之间,很容易出现各种具体矛盾和问题,社会上的各种利益冲突很容易形成矛盾纠纷并造成很坏的影响。社区的民族工作就要充分调动民族人士的积极性,参与社区的管理和建设,共同维护社会政

社区年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社区年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篇一: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民族宗教工作 计划 按照区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壮大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基础,实现我辖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持,现将我黑甲山后街社区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特成立民族宗教领导小组。 组长: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政策,联谊交友。围绕党的民族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社区居民提高认识,经常走访民族人士,广交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资历,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代表人士,不断增进与他们的联系和感情。 (二)、发挥优势,建言献策。根据社区建设发展情况,吸收有参政议政能力的民族人士参加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充分发挥民族=代表的优势,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重大重大问题,组织相关民族代表进行调查研究,积极献策献计,扶贫帮困,共同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的长

足进步。 (三)、掌握动态,抵御渗透。要全面宣传和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社区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不懈的向社区居民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使“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的思想深入人心,在社区广泛开展各民族相互学习,加强交流,共同进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同时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处理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预防和抵御境内外敌对分子利用宗教在社区群众中进行渗透。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包联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政策的宣传,完善制止零散朝觐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最后要落实民族宗教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巷道、院落、单元的民族宗教信息,及时准确的为上级部门提供真实的第一手材料。 (四)、预防矛盾,化解纠纷,维护稳定。随着城乡进程的推进,社区日益成为城市居民的主要生活空间,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利益需求的居民之间,很容易出现各种具体矛盾和问题,社会上的各种利益冲突很容易形成矛盾纠纷并造成很坏的影响。社区的民族工作就要充分调动民

民族宗教工作实施计划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民族宗教工作实施计划

民族宗教工作实施计划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 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密联系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理清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思路,着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开展。 (二)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去年,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保证。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构建平等、团结、进步、和谐的民族关系。”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加大宣传力度,坚决贯彻执行。 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活动。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大力推进“和谐民族乡、村”、“和谐民族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会同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庆祝新中国成立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展示民族团 第 2 页共 6 页

结进步成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适时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在全社会营造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要大张旗鼓地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国办发〔〕33号文件、政办〔〕40号、合政办〔〕77号文件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较快发展。 要深入贯彻党的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完善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库,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率,积极探索资金使用的新方式,争取效果最大化。进一步完善民委委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调动各民委委员单位的积极性,形成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大合唱”。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社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重点要将合政办[]77号文件规定的各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民族乡、村经济较快发展,使全市少数民族乡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尽快赶上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3.统筹发展民族乡村社会事业,切实改善民生。 要加强协调,争取有关部门加大投入,努力构建政府主导下的民族工作社会化格局,统筹发展民族乡、村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 4.积极探索新办法,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第 3 页共 6 页

加强民族宗教管理实施方案

XXX乡委员会 加强民族宗教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促进我乡民族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突出“一个要求”、抓好“六个着力点”,即以“强管理、保稳定、促和谐”为总要求,着力依法管理、着力加强创新、着力打造亮点、着力解决难点、着力正面引导、着力夯实基础,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我乡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加强民族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 各民族平等,享有同样的权利,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XXX乡辖17个行政村,两个回族村,4个自然村,多年来,回族群众聚居在XXX乡,与其他15个行政村的汉族朋友彼此尊重、和睦相处,共同为XXX乡的繁荣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为更好地发挥回族同胞的聪明才智,促进全乡经济的发展,必须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 (二)、充分了解、适当引导但不干涉宗教活动的原则。

对回族的宗教活动以及活动的过程要做到充分了解,适当可以进村参加,但要保证其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做到了解但不干涉,引导但不干预。 (三)、积极防范,依法处理,消除后患的原则。 要加强调研,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排查调处,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具体措施 (一)、对宗教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摸底登记。 对各村清真寺的位置,阿訇、清真寺管理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加强对寺管会主任(社头)的培训,定期召开寺管会主任会,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利用每周五主麻日的宣教活动,专讲一段党的民族政策,使广大回族群众了解党的民族政策,自发拥护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回族村“两室”阵地,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制度上墙;举办“和谐清真寺”评比活动,把广大少数民族的思想行动引导到思稳定、求发展上来。 (三)把党和国家的温暖带到少数民族村庄。 完成宗教教职人员的参保工作。把宗教教职人员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和各项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宗教局等五部门《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和省、市宗教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医保、社保等相关手

民族宗教工作实施计划

民族宗教工作实施计划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 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密联系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理清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思路,着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开展。 (二)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去年,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保证。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构建平等、团结、进步、和谐的民族关系。”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加大宣传力度,坚决贯彻执行。 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活动。继续开展民族

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大力推进“和谐民族乡、村”、“和谐民族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会同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庆祝新中国成立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展示民族团结进步成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适时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在全社会营造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要大张旗鼓地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国办发〔〕33号文件、政办〔〕40号、合政办〔〕77号文件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较快发展。 要深入贯彻党的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完善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库,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率,积极探索资金使用的新方式,争取效果最大化。进一步完善民委委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调动各民委委员单位的积极性,形成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大合唱”。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社会发展

防范宗教实施方案

贞丰县鲁容中心小学 抵 御 和 防 范 宗 教 向 校 园 渗 透 教 育 实 施 方 案 2018年10月27

进一步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宣讲 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的在鲁容中心小学开展进一步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宣讲活动教育工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针对性、实效性,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紧紧围绕坚持以“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家办教育”的原则,在我校开展进一步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宣讲教育工作,围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认真开展集中教育,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构建学校反对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体系,筑牢团结稳定和抵御渗透的铜墙铁壁。 二、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落实好此项工作,确保宣传教育进课堂。进师生头脑,确保宣传教育见实效,特成立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宣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永 副组长:韦仨潘吉香 组员:郭鹏、苏珍明、韦永文、王梅、罗刚、姚春、保安

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校长室,由潘吉香任办公室主任,苏珍明任副主任。 三、工作重点和目标 1.以与我争夺阵地,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攻击党的教育政策、干预教育正常开展、干扰教育教学秩序;借宣扬宗教拉拢在校师生参与宗教活动,鼓吹与现行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相违背的言论;在校园内外穿戴反映宗教信仰的服饰、标志等行为,坚决防止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思想进校园。 2.加强学校管理,防止利用学校课堂讲台传播宗教。严格学生社团活动审批程序,防止以资助、赞助等形式从事传教活动,加强校园网络管理,严防利用校园网传教。通过教育、排查、整治,使宗教对校园的渗透得到有效抵制,使广大师生清醒认识到参与宗教活动的危害性,做到自觉主动远离宗教活动,自觉抵御各种反动思想渗透的能力显著提升,使宗教势力和宗教活动在学校无立足之地。 3.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拓展教育引导的途径和渠道。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不断扩大优秀文化和科学精神阵地。把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融入

北相中心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方案

北相中心校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北相中心校 2015/12/23 根据《运城市盐湖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拟在全中心校师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通过开展活动, 提高师生民族团结意识,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办公室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弘扬民族精神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用生动的事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大力唱响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二、健全领导 组长:杨运来(中心校校长) 副组长:陈高平 成员:陆志刚解金增相为鑫李敏相永福 三、组织实施 (一)、通过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宣传栏、征文演讲、校园广播、校刊校报、校园网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

活动,增强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向全校师生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严防宗教刊物、宗教宣传品及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思潮流入学校。 (二)、在教师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提高认识: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体学习,向全体教师传达《运城市盐湖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了解掌握民族团结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提高对开展此项工作意义的认识。 2.学习、掌握相关业务知识: (1)组织相关学科老师,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教育所包含的内容、学习原则,丰富相关业务知识,使之具备课堂教学能力,并能够在课堂教学中做到有机渗透。 (2)组织教导处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活动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三)、在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在学生中开展国情教育:让学生了解祖国的传统文化,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以及增强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了解,开展国情讲座。 2.扩宽课堂教育渠道:结合思品、科学、语文、艺术等学科课程,强化民族常识教育。每学年8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具体安排为:一、二年级在《品德与生活》安排4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2课时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三――六年级在《品德与社会》中各安

民族宗教局民族团结月活动方案

2018年民族宗教局“民族团结月”活动方案 民族宗教局“民族团结月”活动方案 今年9月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第XX个“民族团结月”。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切实把力量凝聚到加快建设XX一流城市区上来。按照自治区、市《关于组织开展18年“民族团结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民族团结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的旗帜,牢牢把握活动主题“汇集群众力量,深化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自治区第XX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投入到加强民族团结、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大局上来,努力开创我区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民族团结月”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XX镇、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集中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在主要地段悬挂横幅、标语,通过板报、橱窗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取得的成绩,特别是要以自治区第XX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为契机,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开展“四个认同”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认同感;在各中小学广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专题教育活动,增强广大中小学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民族团结月”文艺汇演活动。 组织编排一台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文艺汇演,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优秀爱国影片进乡村、进校园、进广场、进社区活动。

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的 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及依据 为及时、妥善处置涉及镇辖区内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众性事件,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依据《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民主与法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一指挥,整体作战的原则;坚持抓早、抓小,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有效控制局面的原则;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早不宜迟的原则;坚持多策并举,果断处置的原则;坚持教育多数,打击少数的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健全处置我区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民族宗教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政治影响和人身、财产损失。 2、以防为主。有效预防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发生是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准确预测预警;做足各项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发生。对无法防止或已经发生的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尽可能避免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 3、分级负责。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工作原则。发生在基层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件,应立足于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各有关部门力量,解决在基层。 4、快速到位。民族宗教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事发街道相关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必须迅速到达现场,疏散群众,稳定情绪,缓和矛盾,控制局面,防止事件冲突进一步升级,矛盾进一步激化。要多采用现场办公的方式,果断决策,争取主动,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 5、协同一致。党政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互

民宗局夏季消防工作方案

夏季消防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xx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县民宗局决定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消防法》和省、市县消防工作有关精神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不断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消防事故的发生,为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年”活动取得实效,县民宗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乡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宗教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联系工作。 三、工作重点和总体目标 工作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民宗部门行政指导责任、宗教团体督促协调责任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技防

经费投入,不断改善消防设施配置;强化消防安全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完善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组织消防安全演练,着力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底前) 民宗局成立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全面动员、迅速开展“消防安全”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夏季) 乡镇分管领导、各宗教团体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对“消防安全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进行细化、量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辖区内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隐患全面自查摸底,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2、指导辖区内场所参照《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职责及主要制度范本》,梳理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组织消防安全法规专题学习,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以熟知消防设施性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培训;

民族宗教政策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宗教法规政策培训教 育活动实施方案 切木尔切克镇牧业寄宿制学校 2013.12.3

宗教法规政策培训教育活 动实施方案 为普及宗教知识和政策法规,推动宗教知识和政策 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我校,切实增强各族干部明辨是非的能力,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策法规水平和能力,切实增强教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民族团结意识和良好的道德意识,增强识别和抵御违法活动的能力,树立讲科学、树新风的道德情操,努力构建平安、和谐和健康发展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我校宗教理论政策知识学习领导小组: 组长:托力恒(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叶尔兰(校长) 成员:孙亚提汗(办公室主任) 巴拉提(工会主席) 波拉提别克(后勤校长) 阿依古丽(德育主任) 马军(团支部书记) 沙力肯(学生会主席) 米娜(妇联主任)以及各班班主任

三、主要内容 结合开展“宗教知识和政策法规,推动宗教知识和政 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以党的宗教理论、宗教政策、宗教法律法规和宗教基本知识为主的四项基本教育。按照阿勒泰市教育系统宗教法规政策培训教育活动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宗教知识和政策法规教育。 主要内容为: 紧紧围绕“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主题,着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和国家宗教政策以及新疆宗教演变史,强调宗教活动不得进校园,师生不得信教,讲明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危害性,强调各族师生必须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通过讲解《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方法途径 理论培训。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学习计划包括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时间。 五、活动要求 1、目标要明确。以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预防 犯罪的要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渗透的能力,以学习宗教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和宗教基本理论政策为主,全面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学习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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