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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失物招领处是由化工学院11级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班长张亚轩倡导成立的石家庄学院北校区校园失物招领信息平台和服务机构。失物招领处由11级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负责具体实施,化工学院学生会负责监督管理。(以下失物招领处简称本处)

第二章工作人员职责

第二条本处值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有同学在即可。

第三条值班地点为石家庄学院北校区主教422。

第三条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对同学们的各种失物信息和招领信息做好记录,并由前来登记同学签字确认。

第四条根据拾获物品者意愿,失物可由拾获物品者保留处理权,并自行保管;也可由拾获物品者将处理权转移给本处,并由本处保管,由本处开具相关证明。对于保留处理权的,本处人员将做好跟踪工作;对于取得处理权的,在该物品得到处理后,将相关信息告知拾获该物品者。

第五条本处值班人员能对登记情况进行现场对接确认的,应安排双方进行对接。第六条值班的副处长在工作结束后,将近日登记信息与值班期间的登记信息进行对比整理,发现失物和招领信息相符能实现对接的,应于当天通知相关人员,并协调双方进行对接。

第七条不能实现对接,先根据登记的招领信息和物品特征,贴出告示,等待失主前来认领。如能判断出失主身份的物品,当日值班人员应于登记当日将失物归还失主。

第八条每隔一定时间,将失物招领信息进行整理,对于未实现对接的信息向外公布,每周周一公布上周具体情况,学期末公布本学期总结,公布方式包括主教4楼两侧黑板、微博、校园贴吧。

第三章丢失物品者须知

第九条如果您不慎遗失了物品,您可在本处登记失物信息。并对您登记的遗失物品的详细情况确认签字。但您必须保证所登记和寻找物品为本人(或您的委托人)所有,如因冒领或误领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您承担。

第十条如果本处人员能现场确认您的失物已被人拾得并已在本处登记,我们将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如果我们得到与您的失物相关的信息,我们将及时通知您,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如果您的失物在本处最近的一次信息发布之时还没登记,本处会将您的信息及时向外公布。

第十三条如果您未通过本处与拾获了您失物的人直接联系,找回了您的失物,请您及时告知我们相关情况,以便于我们对您的失物信息的了解和本处信息的整理。

第四章拾得物品者须知

第十四条如果您拾获了他人不慎遗失的物品,您可在本处登记招领信息。

第十五条您必须保证所招领物品为合法所得。一旦因招领物品的来路问题与失主产生法律纠纷,本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您将失物处理权转交给本处的物品,在本处确认失主后,将直接归还该物品,并及时通知您关于该物品的处理情况。

第十七条对于您保留处理权的物品,该物品将由您自行保管。如果能现场确认失主已在本处登记,我们将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您和失主的情况予以解决。

第十八条对于您保留处理权的物品,如果得到与您拾获物品相关的信息,我们将及时通知您,并协调双方进行对接。

第十九条如果您拾获的物品在最近的信息发布之时还未进行公布,本处将会在下次更新时进行公布。

第二十条如果您未通过本处与物品的失主直接联系,并得到了问题的解决,希望您及时告知相关情况,以便于对本处信息及时进行整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在非值班时间的失物招领信息登记,请通过我们公布的电话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化工学院11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所有。

要点:

1.值班人员应该认真负责,主动、热情地做好各项工作。

2.职权范围内给予大家充分的自由度,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规范的体系。比如,在财物的保管与维护方面,物品的摆放、归类等等,都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流程和制度。

3.该项工作需要相关人员提供协助和配合的,应热情地予以帮助,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工作的最终完成负全责。

4.定期对各成员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表现优秀者进行奖励,对表现有待提高者鼓励改进。

失物登记表:

1 失物登记表“备注”一栏的填写:

①若失主自己找到,则登记“已找到”

②若本处招领物品中有与之对应物品,对接成功,则填写对接物品的编号和对接时间,并在“对接”栏填“是” [编号规则见附表]

招领登记表:

1.详细信息一栏务必填写清楚,以方便对接和整理。

2 招领登记表“对接”一栏内注明是否对接上,若有编号,注明编号。

3 招领登记表登记一件物品,若不确定几件物品是同一个人丢失的,应分别登记。即使有人上交物品后,不愿登记,也应自行为其登记已知信息(如:编号、详细信息等)。

4 原则上,招领物品应由本处保管,如果招领人意愿强烈,要求由其本人保管物品的,在备注栏注明。

5在登记招领登记表的同时,要将相关信息转载到招领物品一览表上。若是上一班值班人员忘记登记,下一班的值班人员应及时进行登记。

6每件招领物登记后,用标签纸写上编号,贴在物品上。对于较贵重物品,必须由当前值班人员在本次值班时间内通知处长做好保管。若一时联系不到,要妥善保管好。

7贴标签时要切记不要损害招领物品或是给失主带来不便,如将标签贴到眼镜面上。

8 如果来本处交招领物品的同学要求开具接收物品证明,本处人员应给其开具接收物品证明,证明的登记人应为本处人员,方便日后责任的确定。所有证明一律须盖中心印章。

招领物品整理一览表失物整理一览表

值班副处长每周周末进行财物清点和资料整理,并将招领登记表和失物登记表整理,填写于招领物品整理一览表和失物整理一览表。

其他

1有同学前来进行失物登记,有以下三种情况:

A.查找“招领登记表”中的详细信息(一般针对较为贵重物品)

B.直接查找物品。(一般针对非贵重物品)

C.上述两种情况下未找到物品,让失主等待通知

2 当失主领取文件柜中存放的物品(一般为较贵重物品)时,由值班人员对照招领表中信息,进行认真判断并对接,然后登记在案。

3 失主前来领取招领物,并且确认对接后,必须让其在失物登记表上登记,同时在对接表上签字。

4如果招领人选择自行保管的,即必须现场确认后才能予以对接的,应由当前值

班人员安排双方确认物品并实现对接,此时,招领人和领取人都应在对接表上签字确认。

5明确失主身份的招领物应由当前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失主,并告知其尽快来本处领取,并做好相关登记。

6对接后,失主领取招领物并进行登记时,必须出示学生证或相关证件。

7失物及招领的信息发布应使用统一的A4纸。所需公布的信息,由值班副处长进行整理后打印并及时张贴在主教4楼两侧黑板上。

附表:招领编号:以Z0904008为例,Z代表招领物品(Zhaoling的第一个字母的大写),09代表09年,04代表4月,008代表本月收到的第8件物品,总起来就是09年04月收到的第8件招领物品。

失物编号:基本上同招领编号,只不过是用S(Shiwu)来代表失物。其他都同招领编号一样。

对接登记

姓名学号班级取回

编号具体特征为

联系电话为

石院北区失物招领处

领取人签字:

登记人签字:

201 年月日

石院北区失物招领处

接收招领物品证明(招领人凭证)

我处现接收____同学(学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招领物品_____,特征____编号_____,代为保管,特此证明。

石院北区失物招领处(盖章)

登记人签字:

201 年月日

石院北区失物招领处

接收招领物品证明(招领人凭证)

我处现接收____同学(学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招领物品_____,特征_____编号_____,代为保管,特此证明。

石院北区失物招领处(盖章)

登记人签字:

201 年月日

石院北区失物招领处

失物信息

望拾到以上物品者尽快到失物招领处登记。我们保证在第一时间内,将物品送还失主。在此,我们代表失主对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值班时间:有人即可.

值班地点:主教422

热线电话:

失物招领处竭诚为您服务!!!

招领信息

请丢失以上物品的同学带学生证、身份证或院系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到失物招领处办理手续,以便领回您的物品。在此,我们代表失主向上交以上物品的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值班时间:有人即可

值班地点:主教422

热线电话:

失物招领处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接待制度 (一)对来访人员要态度热情,文明礼貌,服务周到。 (二)对申请人,应认真询问,仔细审查申请材料和案件证据材料。 (三)对提供材料不全的审请人,应详细解释,让其补办所缺材料。对证据不利,确无胜诉可能的申请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应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 (四)听取咨询要认真,解答问题要圆满,运用法律要准确。 二、登记制度 (一)建立咨询来访登记本。对来访咨询者一律进行登记。 (二)接待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登记。 (三)接待人员要做一事一记。 (四)登记主要内容包括:1、来访人员的身份状况;2、申请援助的主要内容;3、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4、处理情况。 (五)在接待中遇有重大紧急事项,要详细记录,并逐级向上汇报。 (六)接待人员在登记时、对当事人的隐私要保密。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一)形成的工作内容记录要及时整理归档。 (二)对登记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情况要妥善保存并及时归档。 (三)对承办的法律援助业务形成的有关材料要按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 四、信息报送制度 (一)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数据报表。 (二)及时向上级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典型援助案例的有关情况。 (三)及时报送根据定期整理、综合分析法律援助工作中反映的社情民意形成的信息或调研文章。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规范 一、法律援助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按时到接待站值班,庄重、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依法解答受援人法律问题,认真登录《法律援助咨询登记表》。 二、法律援助人员对受援对象,应及时上报镇法律援助站。镇法律援助站认为可以受理时,开具联系单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由县法律援助中心统一立案并指定援助代理人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 三、法律援助人员对所代理的援助案件,应认真负责,依法办案。结案后,应收案卷材料按卷宗目录索引整理清楚,统一交区法律援助中心归档。 四、法律援助人员保守国家机密及委托人的个人隐私。 五、法律援助人员不准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援助事务,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费用、报酬、财物或可能产生的其他利益。 六、法律援助人员一般不得直接收执受援人的正本资料、原始证据。但确需收执,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材料不遭灭失。材料保管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信息中心

目录 第一章信息中心职责 (5) 1.1信息中心领导小组职责 (5) 1.2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5) 1.3信息中心主任职责 (6) 1.4统计员岗位职责 (7) 1.5网络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 (8) 1.6计算机程序员岗位职责 (8) 1.7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9) 1.8计算机管理员岗位职责 (10) 第二章信息中心制度 (11) 2.1机房管理制度 (11) 2.2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6) 2.3 公司接入互联网计算机管理规定 (17) 2.4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8)

2.6网络设备管理制度 (21) 2.7网络维护管理制度 (25) 2.8信息中心值班、交接班制度 (26) 2.9信息保密制度 (27) 2.10信息数据共享管理制度 (31) 2.11统计管理制度 (33) 2.12网站管理制度 (35) 2.13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39) 2.14机房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43) 2.15信息管理沟通协调机制 (44) 2.16信息数据使用管理制度 (45) 2.17信息系统配置管理制度 (47) 2.18数据信息报送制度 (51) 2.19信息网络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53) 2.20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55) 2.21服务器管理维护制度 (60) 2.22人员录用、授权审批、离岗和考核制度 (64) 2.23权限管理制度 (69) 2.24网络工作站管理制度 (73) 2.25信息报送制度 (74) 2.26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78) 第三章信息中心工作流程 (13)

3.2中心机房设备断电关机启动流程 (14) 3.3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报废流程 (15) 3.4安装操作系统流程规范 (16) 3.5计算机故障处理流程 (19) 3.6外部网站信息上报流程 (20) 3.7统计信息上报流程 (21) 3.8信息系统不良事件处理流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再调整流程图) (25) 第四章各类应急预案 (26) 4.1网络应急预案 (26) 4.2消防预案 (33) 4.3停电应急预案 (34) 4.4防病毒应急预案 (35) 4.5数据备份与恢复预案 (36)

法律援助中心典型案例汇编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典型案例汇编(一) 未知少年触法网法律援助显真情 案由:未成年人盗窃案 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某等5人,均为男性,无业。其中,张某,男,17岁,2008年伙同其他4人盗窃10次之多,盗窃范围从惠农区流窜到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盗窃目标主要是摩托车和面包车,张某被指控盗窃价值37899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办案过程: 被告张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法院指定辩护,2009年9月1日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惠农区人民法院的指派函后,及时指派律师为其辩护。经辩护律师调查、核实取证,对指控证据不足的部分提出异议,且被告人张某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本着平息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态度,最后落实张某的盗窃数额为15000元,判处有期徒刑7年。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法院在查清事实后,律师辩护意见大部分被采用,律师认为张某在共同犯罪中只是随同或帮助他人实施盗窃,对盗窃的赃物去向不关注、不在乎、不追求分赃,且属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罚;案情决定了律师不可能有太大作为,但是律师以把每一个案件做成“精品”案件、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为宗旨,不因是法律援助案件而掉以轻心委以应付。他们深入的分析,反复的奔波,终于用质朴的语言打动了法官,减轻、从轻判处未成年人的处罚。 (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 CCCLE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

西夏区法律援助中心典型案例汇编002号 九名保安状告公司追索加班费获支持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案情简介: 梁某等九人自2007年12月起,陆续被聘到宁夏一物业公司从事公共秩序维护员工作,工资为800元/月。工作期间,该公司长期安排员工加班,但拒绝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从而导致梁某等九人一直没有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就连春节也不例外。长期加班,又没有得到任何的经济补偿,2009年3月11日,梁某等九人向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承办经过: 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梁某等九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决定给予其法律援助,同时指派律师承办该案。受案后,承办律师第一时间与九位申请人取得联系,积极了解案情,同时迅速准备相应证据。其中包括申请人的《值班日志》、物业公司自认要求加班的录音资料、证人证言以及工资条。为了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尽快使申请人拿到应得加班费,承办律师不辞辛劳多次往返撮合申请人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在开庭前形成初步的调解方案。 承办结果: 金凤区仲裁委于2009年5月5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基于双方已达成初步调解方案,于是在仲裁委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物业公司于2009年5月31日前一次性向九位申请人支付加班费40000元。后因物业公司迟迟不履约,最终调解以失败告终。2009年6月17日,金凤区仲裁委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并于2009年7月22日作出裁定:该物业公司分别向九位申请人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被拖欠的工资,并退回违法收取的培训费共计42200元。至此,这桩涉及多人的劳动仲裁案件最终以全额支持而告以段落,而恶意拖欠费用的物业公司也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信息中心规章制度(医院)

目录 一、信息中心部门职责 (1) 二、信息中心岗位职责 (2) 三、信息中心业务工作规程与流程 (5) 四、信息保密制度 (11) 五、医院信息安全制度 (14) 六、医院信息系统故障处理应急预案 (19) 七、机房管理制度 (28)

(1)职能: 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管理工作。 (2)请示与上报:院长、分管副院长 (3)隶属部门:无 (4)任务与职责: 1、信息中心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3、制定医院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组织软件论证与开发,软件应用、维护和技术培训。 6、负责信息设备、耗材及网络硬件的预算、采购、配备和维护工作。 7、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做好医院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医院网站的建设及管理。

一、信息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信息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三)负责组织全院计算机等信息设备、耗材、网络的预算、采购和管理。 (四)负责组织全院各类应用系统的管理。 (五)负责组织与外部有关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和信息交换 (六)领导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组织好业务学习。 (七)制定信息化培训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培训。 (八)负责组织全院网络和综合数据的安全管理。 (九)遵守医院各项保密制度。 (十)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综合管理岗位职责 (一)参与制定信息化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 (二)参与制定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三)参与制定信息化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信息化相关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院内对外数据交换

权益部规章制度

权益部规章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福州大学社区委员会权益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培养优秀的部员以更好的服务同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福州大学学生委员会章程》以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第二条 福州大学学生社区委员会权益部是福州大学学生委员会的下属部门,权益部遵守校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权益部作为为学生维护合法权益的一个部门,本着“以生为本,为生服务”的宗旨,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当好学生的喉舌,,及时反映同学们的建议和意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且为学校的工作、决策提供准确、真实的依据。 第四条本部工作是围绕学生的切身利益和社委会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服务的。 第二章部员的权益与义务 第一条权益部部门在部门工作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部门组织的活动,对部门活动及建设提出自己的 建议,使用部门提供的资源; (二)申请部门月度优秀干事,年度优秀干事等推优名额; (三)在工作满相应期限后获得相应聘书; (四)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自愿退出部门的权利; 2 2020年4月19日

(五)对部门的处分及评优结果等有异议,当场提出抗议或 向社委会、校学生会提出申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其它权利。 第二条权益部部员在部门工作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二)遵守福州大学社区委员会权益部部门规章; (三)努力学习,在学习之余积极参加部门的各项活动; (四)按时参加部门例会,有特殊情况的需向部长请假; (五)尊敬师长,按时有质量的完成部门领导布置的任务;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部长: 1.部长应对部门的阶段性目标有明确的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出及时调整,要对部门的工作有全局的把握。 2.负责部门的对外事务,除了参加社委会、学生会的会议外,在日常工作中应积极配合老师、社委会完成安排下来的任务;团结社委其它职能部门,共同努力完成工作,并提供帮助;想办法促成与校园360的合作;并妥善处理与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关系。 3.主持部门的日常会议,安排部门工作任务,组织部门成员开展活动。 4.审议部门工作总结等文书,对部门重大事务做出决策。 3 2020年4月19日

法律援助中心公开承诺书

法律援助中心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优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社会服务职能,****法律援助中心向社会公布如下承诺: 一、严格主要职能 (一)指导、管理、监督本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二)组织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和调研工作; (三)组织、管理、指导法律服务人员开展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和**专线电话的法律咨询服务; (四)受理、审查本县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辩护案件和县级公安、检察机关转送的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指派相应法律服务机构办理; (五)受理、审查公民提出的需由本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指派相应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 (六)受理、审查农民工提出的由本县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指派相应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 (七)承办**司法局及上级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细化服务内容 (一)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宣传法律法规,免费解答群众来人、电话、来信等法律咨询; (二)对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法律援助条件,需要出示的证件、证明材料,法律援助审批、指派、承办、监督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 (三)及时受理、审批、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并监督办案质量; (四)认真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维稳案件和相关工作; 三、确定服务对象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请求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赔偿的; (八)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维护合法权益的; (九)依法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规章制度]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一) 一、受理 (一)民事、行政及非诉讼案件 1、法援中心接待人员对申请法援的当事人要详细询问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做好网上记载,查看当事人所提证明材料。 2、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提至法援中心主任审批。 (二)刑事案件 1、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应及时审查被告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提至法援中心主任审批。 2、对被告人亲属或被告人提出刑事案件法援申请,接待人员应审查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做好记录在个工作日内提至法援中心主任审批。 3、通过公安、检察机关提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申请,中心在三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量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公安、检察机关。 三、指派 1、中心主任根据接待人员的建议,及时召开中心人员进行讨论,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在天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对不受理的法援案件,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复核申请。 3、受理的法援案件,应当与受援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及相关手续。 4、法援案件审批后,在三日内由法援中心指派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 监督制度 二、案件的监督 (一)法援中心对指派的案件进行跟踪了解案件办理情况; (二)对重大的民事、刑事案件组织相关人员集体讨论; (三)举行定期不定期法律服务质量的督查,以及受援人的满意度;

案件卷宗归档制度 一、案件办结后,承办人应及时填写法援案件结案报告表。 二、承办人员在案件结案后需在30天内将案件卷宗按程序装订好后报送法援中心。 三、法援中心接收报送卷宗档案后应及时检查,如不符合归档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在15天内给予补充完善。 考核奖惩制度 一、法律服务机构 1、法律服务机构在接到法援中心指派后应在2日内安排法律服务人员并告之法援中心; 2、承担对案件承办人的业务指导; 3、案件承办人遇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办理案件时,负责及时调换承办人并及时告之法援中心; 4、法律服务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法援中心指派。 二、法律服务人员 1、承办人员应在接到办案通知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做好代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2、在办案过程中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与法援中心联系; 3、案件办结后30天内必须按规定将结案报告和案件卷宗送交法援中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办案补贴费: 1、办理法援案件中向受援人收取费用或财物的; 2、由于承办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引起受援人投诉的; 3、案件办结后无正当理由卷宗不按时归档或归档材料不完整,经指出仍不纠正的; 4、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的;

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目录 第一部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机房管理 (4) 第三章日常维护管理 (5) 第四章人员管理 (6) 第五章设备管理 (6) 第六章软件与资料管理 (7) 第七章网站维护和管理 (7) 第八章安全管理 (8) 第九章项目管理 (9) 第十章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 (10) 第十一章应急计划 (10) 附件一人员管理和考核方法 (11) 附件二涉密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5) 第二部分管理和操作规范 第一章机房突发事件处理规范 (42) 第二章用户端系统、设备维护规范 (48) 一、目的 二、范围 三、职责 四、方法和要求 第三章文档编制规范 (50) 一、目的 二、使用范围 三、制定依据 四、定义 五、文档编码规则 六、文件存放规定 第四章项目数据和软件归档规范 (55) 一、目的 二、范围 三、职责 四、名词定义 五、作业程序 第五章规范 (58) 一、目的

二、范围 三、职责 四、方法和要求 五、相关文件、记录 第六章网站信息提供规范 (60) 一、目的 二、范围 三、文件说明 第七章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62)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方法和要求 第八章信息化建设自行开发项目管理规范 (65) 一、目的 二、范围 三、职责 四、实施过程 第九章信息化建设外包项目管理规范 (67) 一、目的 二、范围 三、职责 四、实施过程 第十章软件项目验收测试规范 (69) 一、目的 二、范围 三、验收方式 四、验收测试内容 附表 1.电子邮件申请表 2.接入互联网申请表 3.网站静态数据维护计划表 4.网站动态数据维护计划表 5.各部门在线联系人一览表 6.网站静态数据日常维护记录 7.网站动态数据日常维护记录 8.网站后台数据维护权限记录 9.网站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10、系统、设备维护单 11、用户设备报修留言单 12、数据索取申请单 13、机房主机设备运行记录表

旅游景区失物招领制度

失物招领制度 为弘扬中华民族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同时规范公司失物招领程序,更是为了方便广大游客及工作人员。公司设立了景区“失物招领处”,拾获他人遗失物品的游客和工作人员将其交至“失物招领处”,景区将每日在失物招领专栏公布失物招领信息,以帮助失主尽快寻回失物,并通过定期对好人好事进行表扬,促进景区文明的和谐发展。为此,公司制定了梵净山景区失物招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失物管理制度 1、游客和工作人员在景区内拾获失物后,可辨别失主身份的,应即刻交还失主,不可辨别失主身份的,应即时交送到景区“失物招领处”,并进行登记。 2、工作人员对接收的物品进行统计,填写失物登记表,注明物品名称、特征和拾获的时间、地点,将物品统计入库保管;在公告栏公布失物名单,公开招领。 3、失主领取物品时工作人员需首先确认失主所报失物品是否与已登记物品相符(物品名称、特征和拾获的时间、地点),在确认之后工作人员应要求失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并在失物招领登记表上签名。 4、招领公示的期限为三个月,逾期未认领的遗失物,在领导监督下由工作人员进行如下处理: (1)遗失物为生活用品、科技产品、钱等,将变卖处理并将所得款项归入公司(2)遗失物为各种证件身份证直接交付办公室。 二、失物招领制度 1、遗失物品的游客和工作人员请随时注意失物招领公示,如有自己失物可于每天游客中心开放时间08:00---17:00 认领物品。 2、领取失物时失主应说明失物特征、丢失时间和地点,如与失物吻合则需要出示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失物登记表并签名。 三、对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 对捡到他人遗失物品及时上交的游客和工作人员,公司将进行公开的表扬,以树立良好的景区风气。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工作人员每天对上交物品进行登记的同时,也对好人好事进行登记并填写好人好事登记表。 2、公司每月汇总一次好人好事登记表,对拾金不昧的工作人员进行张榜表扬并进行宣传。 景区管理公司服务部 2009 5

2018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及2018年计划

2018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及2018年计划 2018年以来,xx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16#件,其中民事诉讼2016#件,民事案件中涉及农民工讨薪2016#件,刑事案件2016#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162016余人次,录入咨询20162016条。共有法律援助律师2016名,法律援助志愿者2016#名。 一、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服务网络,打牢服务平台。按照上级要求,我县法律援助中心融入“#+X”,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2016个乡镇司法所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配置相关制度和规范,在2016#个村居设置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有序开展咨询接待、案件受理、提供刑事案件线索等业务活动。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派驻律师值班。自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以来,我中心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不断完善工作衔接,及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促进我县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情况 xx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

统一监督”的原则,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案一号一卷,认真审核,严格把好三个关口: #.强化责任意识,把好案件承办关。按照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要求承办人认真细致了解案情,按时出庭参加庭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辩护词或代理词。在办理刑事援助案件过程中,援助律师能够及时阅卷、会见被告人。 #.注重规范化管理,把好卷宗归档关。使用省厅统一印制的卷宗封面,按照统一的归档目录和归档要求进行归档,做好一案一卷,案卷卷面填写规范,装订整齐。对卷宗材料不齐,要求援助人员补齐,否则不予结案和发放办案补贴。 #.开展案件跟踪,把好质量监督关。在指派援助人员办理案件的同时,向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征询意见表》,案件办结时,统一收回,并附卷归档,同时做好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庭审旁听,案件旁听率达#%。通过回访没有发现援助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向受援人收取财物以及拒绝、拖延或无故终止法律援助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没有发生投诉。 (三)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 #.经费管理规范。按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专款特别是中央转移支付专款使用。法律援助经费单列法律援助科目,与县财政部局共同制定的《xx县法律援助经费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关注我实时更新最新资料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接待制度 (一)对来访人员要态度热情,文明礼貌,服务周到。 (二)对申请人,应认真询问,仔细审查申请材料和案件 证据材料。 (三)对提供材料不全的审请人,应详细解释,让其补办 所缺材料。对证据不利,确无胜诉可能的申请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应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 (四)听取咨询要认真,解答问题要圆满,运用法律要准 确。 二、登记制度 (一)建立咨询来访登记本。对来访咨询者一律进行登记。 (二)接待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登记。 (三)接待人员要做一事一记。 (四)登记主要内容包括:1、来访人员的身份状况;2、申请援助的主要内容;3、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4、处理情况。 (五)在接待中遇有重大紧急事项,要详细记录,并逐级 向上汇报。 (六)接待人员在登记时、对当事人的隐私要保密。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一)形成的工作内容记录要及时整理归档。 (二)对登记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情况要妥善保存并及时归档。 (三)对承办的法律援助业务形成的有关材料要按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 四、信息报送制度 (一)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数据报表。 (二)及时向上级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典型援助案例的有关情况。 (三)及时报送根据定期整理、综合分析法律援助工作中反映的社情民意形成的信息或调研文章。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规范 一、法律援助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按时到接待站值班,庄重、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依法解答受援人法律问题,认真登录《法律援助咨询登记表》。 二、法律援助人员对受援对象,应及时上报镇法律援助站。镇法律援助站认为可以受理时,开具联系单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由县法律援助中心统一立案并指定援助代理人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 三、法律援助人员对所代理的援助案件,应认真负责,依法办案。结案后,应收案卷材料按卷宗目录索引整理清楚,统一交区法律援助中心归档。 四、法律援助人员保守国家机密及委托人的个人隐私。

信息中心机房处理规章制度方针

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 为了保证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有序、正常的开展,保障机房设备与软件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数据备份及安全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二、机房人员与出入管理 1、机房必须设置专人管理,并建立机房出入登记制度。未经批准,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随意无故地进入机房作业。 2、非机房人员(本单位)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作业的,本人先填写《承诺书》,并经相关单位负责人签批,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后,并认真填写《出入机房登记薄》后方可进入机房开展相关工作。 3、信息管理员在机房作业时,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4、工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保证机房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安全。 5、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6、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由于业务需要确实需要外来人员进入机房作业,需相关单位负

责人签字,由信息部人员全程跟踪,外来人员填写《机房作业承诺书》,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在此期待引起机房相关操作造成系统故障、数据损坏等问题,由外来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7、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液体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 8、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三、机房设备与环境管理 1、信息部负责人是管理机房设备的第一责任人,部门所有人员必须熟知机房内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流程及规范标准,并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并整理归档。 2、服务器、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等通信设备是机房管理的关键设备,应由信息管理员统一管理,非机房管理人员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否则后果自负。 3、机房设备的报废处理应经由相关人员鉴定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请报废。机房设备的添置应由信息管理员申请并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4、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

失物招领处管理制度

出租车公司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 为加时发汽车运输公司对遗失物品及失物招领的管理,维护失主的权益,进一步弘扬拾金不昧的精神,营造温馨和谐的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1、失物招领处地点:清镇市云岭东路时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服务质量部 2、失物招领处值班时间:周一到周五每天上午:8:30-12:30下午:2:30-17:00 3、值班要求: ⑴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如实做好登记工作,如有人上交拾物应做好登记、保存;如有人认领物品,须格外谨慎,以防冒领、错领和重领。 ⑵值班时应注意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惜办公物品如桌椅、记录本、 笔纸、工作证和钥匙等。所有东西用完后都要归位,摆放整齐。更重要的是保护好上交的物品。 4、储存制度: ⑴物品储存前要仔细检查其是否完好无损,并做好记录工作后存放到专用的失物存放柜。 ⑵发现有物品丢失、损坏、霉变,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⑶所有物品如有人为毁坏,责任人员应主动赔偿,不得推卸责任。 ⑷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带回私用。 5、登记制度: ⑴所有表格应认真填写,要求笔迹清晰,不得潦草,不得随意涂改,不得遗漏事项;登记失物时需贴好编号,以便查找。 ⑵填写认领表格表时应仔细查看其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防冒领、误领和重领。 6、奖惩制度: ⑴对冒领、挪用、侵吞、损毁失物的,除返还原物或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处分,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⑵对于多次拾物并主动上交的驾驶员或单次拾获物品贵重者,本公司将及时张贴红榜对其进行全公司通报表扬。 ⑶对于故意冒领和重领的失主一经查出本公司将上报派出所处理。 二、失物招领流程 1、拾物接收 ⑴拾到失物的驾驶员将失物交至质量服务部,值班人员协助其填写登记表。 ⑵值班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交回本公司拾物做好图片留存记录。 ⑶接收到的失物,由值班人员存放。 2、失物认领 当工作人员确定领取人所描叙的失物特征与失物登记表上的信息相 符后,需让领取人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办理认领手续,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将原物归还失主,失主在确认物品无损坏后填写失物领取表即可。 三、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在认领过程中应本着认真负责、无私奉献的精神,认真确认失物与登记表描述的特征是否相符,以防出现差错。 2、当拾物内有提示失主身份的物品时,应主动与失主取得联系。 3、在确认失物是否属于认领人时,值班人员应注意态度及用语,小心谨慎,做到细心但不苛刻。 4、注意失物的保管,存放失物的柜子不用时须锁好。 四、其他 1、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公司质量服务部主管负责检查。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时发公司质量服务部主管负责解释。 贵州时发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

参加法律援助中心的感想

参加法律援助中心的感想 时光总是那么匆匆,总在我们热情渐涨的时刻给予我们警醒。一个学期的课程要结束了,尽管有无数个不情愿,但我依然要拿起笔,记录下在江科大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种种。 提起笔,一股说不出的感受涌上心头。过去的点点滴滴,都是自己成长的见证,是对自己能力的挑战,而这一切,都将成为自己最宝贵的人生经历,值得一生珍藏。 我庆幸,因为我能进入法律援助中心成为其中的一员;我开心,因为我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我喜悦,因为我在这里收获、成长;我失落,因为学期的结束,我要暂时离开我的队友们. 刚步入大学时,仿佛懵懵懂懂的孩子刚来到一个新的世界,面对新的学校,新的面孔,新的生活,我有过迷茫,找不到该走的方向。 学校严谨的作息时间,辅导员,学长们热情的关怀,同学之间相互的真挚交流,使我渐渐融入大学生活。优秀的师资队伍,先进的教学设备,丰富的图书资源,加深了我探寻知识宝藏的信心,求学的路途尽管艰苦,但也体会到为学的乐趣。 学校的各种社团,组织,活动可谓包罗万象,不论是为缓解学习压力还是为锻炼胆量,增长经验,广交朋友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只要有时间我还希望能参与更多的活动,从中得到锻炼,学到实际技巧,也能挖掘自己的潜力,展现自我。 我在大一刚开学时就加入了校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多次参加校法援中心举办的社会实践如到镇江总工会值班,到镇江中级人民法院旁听,我感受到了象牙塔般的学校外的社会竟如此复杂,通过这些活动,我也进一步了解了我国的法律制度和人民生活的现状。 记得在暑期出外打工期间,我这样写到:有很多人因为委托人法律知识不够,而造成他们不必要的损失;更有很多人的权益出于其他种种原因,无法得到法律的维护,而独自伤心落泪。而我只有在痛心和同情之余,感叹自己的无力的悲哀。在看到学校成立的法律援助中心招人时,我毫不犹豫的参与了面试。很值得庆祝,

法律援助制度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医疗损害赔偿的; (八)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维护合法权益的; (九)依法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经济困难的; (二)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四)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五)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和公证、司法鉴定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或者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代理证明; (三)经济困难证明; (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直接关系的材料。 经济困难证明应当载明申请人家庭人口、就业状况、家庭财产、家庭人均收入等信息,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公民要求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出具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但应当提供相应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一)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 (二)领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的; (三)重度残疾的; (四)由政府或者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 (五)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 (六)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金的; (七)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的; (八)因意外事件、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

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为了公司信息化工作有序、正常地开展,保障机房设备与软件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现制订以下制度。 一、机房人员与出入管理 1、机房设置专人管理,未经批准,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随意无故地进入机房,杜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2、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更不得动用机房设备、物品和资料,确因工作需要,相关人员需要进入机房操作必须经过主管批准并在机房人员的 指导或协同下进行。 3、参观人员进入机房需由机房管理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全程陪同并承担参观过程的管理责任。 4、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 5、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 6、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他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信息的情况要 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7、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8、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 人员必须尽快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二、机房设备与环境管理 1、统一管理机房设备,并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合格证及重要随机文件。 2、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等网络关键设备,非机房专职人员不得自行配置或调试。 3、机房设备的报废应经相关专职人员鉴定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请报废。机房重要设备的添置应由机房管理员申请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 4、中心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 5、机房管理员应对网络安全及其所涉及的服务器各种帐号严格保密。同时应对网络数据流量情况进行监控,从中检测出攻击行为及时应对处理。 6、机房管理员应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 7、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机房安静。

失物招领中心规章制度

失物招领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失物招领处是由化工学院11级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班长张亚轩倡导成立的石家庄学院北校区校园失物招领信息平台和服务机构。失物招领处由11级食品科学与工程1班负责具体实施,化工学院学生会负责监督管理。(以下失物招领处简称本处) 第二章工作人员职责 第二条本处值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有同学在即可。 第三条值班地点为石家庄学院北校区主教422。 第三条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对同学们的各种失物信息和招领信息做好记录,并由前来登记同学签字确认。 第四条根据拾获物品者意愿,失物可由拾获物品者保留处理权,并自行保管;也可由拾获物品者将处理权转移给本处,并由本处保管,由本处开具相关证明。对于保留处理权的,本处人员将做好跟踪工作;对于取得处理权的,在该物品得到处理后,将相关信息告知拾获该物品者。 第五条本处值班人员能对登记情况进行现场对接确认的,应安排双方进行对接。第六条值班的副处长在工作结束后,将近日登记信息与值班期间的登记信息进行对比整理,发现失物和招领信息相符能实现对接的,应于当天通知相关人员,并协调双方进行对接。 第七条不能实现对接,先根据登记的招领信息和物品特征,贴出告示,等待失主前来认领。如能判断出失主身份的物品,当日值班人员应于登记当日将失物归还失主。 第八条每隔一定时间,将失物招领信息进行整理,对于未实现对接的信息向外公布,每周周一公布上周具体情况,学期末公布本学期总结,公布方式包括主教4楼两侧黑板、微博、校园贴吧。 第三章丢失物品者须知 第九条如果您不慎遗失了物品,您可在本处登记失物信息。并对您登记的遗失物品的详细情况确认签字。但您必须保证所登记和寻找物品为本人(或您的委托人)所有,如因冒领或误领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您承担。 第十条如果本处人员能现场确认您的失物已被人拾得并已在本处登记,我们将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如果我们得到与您的失物相关的信息,我们将及时通知您,为您实现对接,并协调双方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如果您的失物在本处最近的一次信息发布之时还没登记,本处会将您的信息及时向外公布。

法律援助中心部分大全修订稿

法律援助中心部分大全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成都市X X X法律援助中心部分规章制度汇编 接待制度 ? 一、周一至周五为值班时间。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值班接待人员应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岗。 三、值班接待人员实行挂牌上岗,配证服务,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接待人员应衣着整洁,举上端庄、态度热情,准确、耐心、细致地向来访(电)者解答法律咨询。 五、如遇到重大、紧急、特殊等情况,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决定。 ? 登记制度 ? 一、认真填写法援来访(电、信)咨询登记表,做好接待登记,做到一件一表; 二、对重要的咨询来访,应在咨询登记表上注明并附上相关材料复印件,以备查。

三、对受理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及法律援助咨询来信(函),实行逐件登记,登记分类为:案件登记和信(函)登记。 四、登记内容包括:案(事)由、受援人、承办人、收案(信)时间、处理意见、备注。 ? 受理审查指派制度 一、按照司法部“四统一”原则,建立受理审查指派制度,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指派。 二、凡接受法律援助咨询来访(电、信)接待的咨询者,由值班接待人员填写《咨询登记表》后,经初步审查,可以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三、根据法律援助申请表,由经办人员填写法律援助审批表中的有关栏目内容,不仅要审查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和经济状况,而且要审查与申请援助有关的案件材料,尤其对时效、实体胜诉的可能性等,必须仔细审查,审慎处理。 四、经办人员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经主任同意,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五、法律援助中心应自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援助决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经主任决定予以法律援助的案

社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社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第一条、咨询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为群众提供方便。 第二条、耐心细致听取当事人意见,全面了解情况,做好谈话笔录。 第三条、认真办理当事人的申请事项,对于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尽快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要向当事人讲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第四条、对矛盾尖锐有可能影响稳定和危及当事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可立即提供法律援助。 第六条、做好辖区内法律援助工作的调查和宣传,了解掌握法律援助需求,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 第七条、对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评价及建议。 第八条、认真完成区法律援助中心布置的法律援助工作任务,按时交送报表,及时反映情况。 第九条、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受援人收取费用。 化东社区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认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办理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二)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依法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监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规则,进一步推广“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将规范服务贯穿法律援助活动始终,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三)继续加大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条件。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对法律援助接待进行规范管理,更加方便、快捷的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四)创新机制,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继续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落实十项便民措施。 (五)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在法律援助队伍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建设,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切实做到思想上有新认识,作风上有新转变、能力上有新提高、整改上有新措施,落实上有新成效。 (六)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确保专项经费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积极向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不断增加地方财政经费投入。 (七)加强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素质。举办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建立志愿者工作管理档案,关心志愿者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积极创造条件,切实发挥好志愿者的作用。 (八)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把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九)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抓好信息工作,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援助知晓率; 化东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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