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医院感染分级防护制度

医院感染分级防护制度

医院感染分级防护制度

医院感染分级防护制度

一、基本防护(一级防护)

1、适用对象:在医院传染病区、发热门(急)诊以外的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人员。

2、防护配备:白大褂、工作裤、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

3、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

二、加强防护(二级防护)

1、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视污染操作时的医、护、技人员;进入传染病区的医、护、技人员;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发热门诊等。

2、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根据诊疗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防护镜(进入传染病区时,进行可能被体液喷溅操作时)、外科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手套(医技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血液可能污染时)、面罩(有可能被体液、血液、分泌物喷溅时)、鞋套(进入传染病房或病区)。

三、严密防护(三级防护)

1、防护对象:接触甲类或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患者;接触经呼吸道传播或近距离经飞沫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患者;为呼吸道传染病人进行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管、切开吸痰等近距离操作。

2、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可使用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全面型防护口罩。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