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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修改注意事项

修改合同注意事项

2、签订合同的法律依据,《合同法》是必须的,其他法律法规视具体合同而定。

3、关于验收:由甲方负责验收,但甲方的验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4、保证金约定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

5、金额利息:剩余5%的货款留为质量保证金,物资到货使用3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6、关于合同价款:协议单价已包含货物、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售后服务、维保、合理利润、税收以及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费用。协议期内,本协议单价固定不变,且不受任何市场和政策因素的影响。对此,乙方在比选报价前已充分考虑到了该价格可能会有的各种风险,并自愿承担风险损失。

7、价款支付:约定支付方式(现金or银行转账),支付时间,逾期支付的责任。付款方式约定:分期付款or一次性,最好是分期的,可以分一小部分来约定一个质保金。支付款项按比率的,一定得到全部100%。

8、注意一些施工合同只约定了开工日期,而没有竣工日期及逾期责任。

9、工程的质保期约定,可以预留一个质保金作为质保期的保证。

10、争议解决,约定管辖,有利于己方的或者平等的(己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既约定诉讼又约定仲裁是无效的约定。

11、本合同载明的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均为双方联系的固定方式,一方联系方式有变化应在变化后 3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12、不可抗力约定,特别是一些需要施工或劳务的合同。

13、合同违约责任必须约定。

14、生效约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几式几份。

15、如有涉及,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约定。

16、法人.公司.自然人一般是没有经济处罚权的。

17、合同中不能约定滞纳金,其是不平等主体之间才存在的。

18、格式调整:宽度:0到40或42。

行间距:一般为1.5倍,一些通用条款可用单倍。

字体大小:4号or小四,宋体or仿宋

制定合同注意事项

编号:_____________制定合同注意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制定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在制定时候要写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用途,租赁期限,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修缮责任,住房状况变更,转租的约定,违约责任,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等等。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 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 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 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

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 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 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 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 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 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

合同管理注意事项

铁路工程公司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合同文本应该严格按照集团新的合同范本执行,可以有效避免合同风险(集团法律范本是经专业法律人员审核过的),确需修改的要严格在集团下发范本基础上进行修改,并及时报请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采用。 2、严格把关,严禁与集团黑名单或者公司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再次发生合同关系。 3、劳务、机料合同一般不签订补充协议,确需签订时应严格报请铁路工程公司总经理审批,并附原因说明。 4、签订工程合同时,应明确单价、总价(为了便于信息系统录入,总价不能准确确定的,标的额应据实预估)。 5、机料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合同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合同单价的要严格报批(杜绝合同签订中出现随行就市的说法)。 6、合同执行过程中要做好合同交底,交底应该书面落实到所有相关人员,特别是施工处等具体合同执行环节,要让相关人员熟悉工料机等责权利如何界定,合同执行的过程中财务部门付款应该掌握劳务队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特别是合同执行的中后期),或者凭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方可付款,对于农民工资支付不及时的应该在劳务结算中暂扣,避免出现后续劳务纠纷。

7、合同签订时应严格把关是否合同相对方本人或者企业法人直接签订的,企业可以是授权委托人签订,但应严格落实授权委托手续。 8、合同印鉴使用,项目部签订的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骑缝章要求涵盖工程量清单、或者供货清单等附件在内的所有合同内容。合同最后盖章时,合同经办人应凭手续齐备的合同审批单及填写完备的合同文本办理公章使用手续后盖章。 合同签署应先由对方签字盖章或者双方同时签字盖章,原则上不得将我方已签字盖章而对方未签字盖章的合同,全部交给对方或邮寄给对方签字盖章。对方先签字盖章的,合同经办部门须在送签前逐条核对合同,防止对方修改、增加、删除合同条款。 9、劳务合同签订时,应该以具有纯劳务资质单位的为主,实在没有劳务资质,具有工程施工资质的目前暂时也可以签订。严禁与劳务队伍为自然人的施工队签订合同,此类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公司承担较大的合同风险。 10、提交合同审批材料时,按规定需要招标的劳务、机料合同应该将招标情况(拟中标单位审批表)一并上报。 11、各项部、各部室合同签订要严格落实审批流程: 3万元以下(劳务10万元以下,均包含本数):按照项目审核流程审批 3万元以上(劳务1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含本数):

合作注意事项及合同范本

首先要建立共识,大家取得信任。如果一开始大家都不信任对方,那么是很难合作成功的。 2、第二是要建立一套合作规则。一切按合作的规则办事,不能只凭感情处理问题。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比如说:虽然大家股份各占50%,但说好人事权是我管的,你就算占股份再多,也不能干涉。不能说你有一个朋友想进来,你就可以让他进来。一定最终要我同意才行,因为事先大家说好这个权力是我为最终的决定权的。或者有些人会心软,觉得大家都是朋友,不是朋友也不会合伙做生意啦,一下子难以拒绝,但这个人其实你是不喜欢的,觉得不适合的,但最终还是碍于面子同意了。其实这样是错误的。是的,合作做生意,大家不要斤斤计较,但指的是非原则的问题,如果是原则的问题,一定要“斤斤计较”。如果原则问题都可以放弃,那么你们的合作最终我想是会失败的。 3、不要让自己的亲属在公司指手划脚。这里说的并不是说不能请自己的亲人加入公司,我指的是那些并没有在公司有正式职位的亲属,如彼此的父母,妻子,弟妹等,他们在外面有自己的工作,没在公司正式任任何职务,但他们是合伙人的亲人,但却在一旁指手画脚,中伤对方。不要让这种现像出现。这也是非常伤害大家合作的问题。这种问题合伙人事先也要商量好,形成共识,并且自己约束自己的亲人。当然,这并不是说不可以让自己的亲属给你意见,但给意见应在背后,不能让他们当着你的合伙人的面说,特别是不能让他们直接去说你的合伙人,就算合伙人真的有错。

4、保持经常交流和沟通。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这点第一是可以不断加深双方信任。第二是多交流,多了解对方,能更好地协调工作。第三是可以及时化解双方的矛盾,不让其发展壮大。 5、财务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一定要一个人请会计,一个人请出纳,或者过一段时间大家交换。合伙做生意就是为了赚钱,如果财务都不清不楚,大家都不知谁贪污了谁,那么最终也一定是失败的。对于这一点,有些朋友说,刚开始时公司规模比较小,还请不起会计出纳,如何办?那就两个人自己做帐,比如两人去银行开一本存折,把两人合伙做生意的钱全部放入这本存折,然后做一本银行日结帐。总之钱一定要明明白白,不能有任何的蔬忽。因为钱是最易伤感情的问题,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再有的帐目要做两本,各人一本。这样就明明白白,不怕对方修改帐目,因为大家都有底。 6、还有一点是合伙人彼此都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凡事都不要太斤斤计较。出现问题先查找问题所在,不能动不动就发火。要知道大家都是老板。向对方发火会让你的合伙人觉得很没面子。面子比任何东西都大。面子都不留给别人,那么你们的合作就会出现大问题了。 永远要记住:信任是建立在实实在在的合作上,而并非单凭感觉就可以信任别人合伙做生意有利就有弊,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其利掩盖其弊。 合伙还是有些忌讳: 1. 怕管帐的吞钱飞单. 要帐目明细.双方都要谈好: 互相接受监督是基础不然到时候你去查他管的帐.好则引起不高兴. 坏则日后必分家.

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签订销售合同是经营活动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一份销售合同签订的好坏牵连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 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 1)名称(品名)、型号、品种等表述应完整规范,不要用简称。 2)规格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度、粗细。 3)花色,如红、黄、白要表述清楚。 4)供货的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应当规范,一般采用公制计量。 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1)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应在中明确约定标准的名称。 2)如果是参照企业标准,应注意该企业标准应为已依法备案。 3)凭样品买卖的,双方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可以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4)双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5、应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1)延期付款责任: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2)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 6、其他事项 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装卸货责任、商业秘密保守、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并尽可能保障作为销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每日一讲—建设工程发包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1、合同的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后,不应该再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协议。 2、合同的主要内容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 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3、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发包人应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按时支付的工程款包括承发包合同有约定的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以及已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保修金等款项。发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责任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按照约定的分工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和设备; (3)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4、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3)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 (4)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 5、合同解除

合同签订程序及应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程序及应注意事项 〖前言:鉴于各公司合同管理员及合同签订履行相关人员对合同管理及法律法规的了解不深入,同时考虑及整个集团公司人员流动较快,公司部分员工对合同管理重视度不够等因素,我们借助这个机会在这里向大家系统地介绍合同管理相关知识、制度,以期提高各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一、注重合同签订程序的意义 1、权力与责任划分的要求 企业的管理需要企业各个部门团结一致,通力合作,并各自发挥专业优势,为企业尽可能多的创造利润,同时也应尽可能避免经营风险。考虑各部门专业分工不同,从不同的方面对合同进行把关,有利于避免企业经营风险的出现。 有权力,就有责任,权力与责任是相对应的。合同签订程序相关规定,分别赋予了合同签订部门、会签部门、合同管理部门相应的权力,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合同签订程序不仅仅是流程的问题,实体控制是关键,为企业争取优势,避免经营风险是根本目的。 2、事前的监督与预防的要求 合同签订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各部门会签审批认真负责,使风险降低到最低点,是事前防范。企业经营不应有侥幸心理,等待事后救济是下下策。所谓“名将无赫赫功”,不是其能力问题,而是其通盘的考虑,事前的策划和预防做的好,一切尽在预料和掌握。

3、效率 合理、科学的程序有利于公司管理效率的提高。权力的明确界定,可以避免相互推诿;责任的明确,可以提高警觉度、责任心,并让减少推卸责任没有合法基础。 制度是执行的标准。程序明确,利于执行。 4、有利于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二、合同签订的权限、程序 1、相关制度 (1)**集团2003年3月7日公布实施的《关于规范公司签约行为的通知》(安海办2003[11]号) (2)集团及各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2、合同签订权限 (1)按照合同种类别 按照《关于规范公司签约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子公司签订赠与、借款、融资租赁、建设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技术(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委托、行纪、居间合同、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合同、土地买卖(租赁)合同和房地产合同等必须经过集团公司授权。

兄弟合伙协议注意事项

编号: 兄弟合伙协议注意事项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 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 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 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③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 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 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②合 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 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完整版)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欢迎大家查阅! 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

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 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业务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功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保证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致,可以将营业执照作为合同附件。如果是自然人,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同时写上身份证号码。 2、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关于规范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修改

关于签订合同的规范说明 各经营部: 为了更好的规范业务管理,使合同签订、审核及录入有序的进行,现将合同管理具体要求规范如下: 一、签订合同后送达业务部合同管理员必须是楼层经理指定专人并 且是懂得合同知识的相关人员; 二、合同签订的具体要求: 1、合同文本一律用黑色中性笔书写,书写要规范,字迹清晰、不允 许草书(签名除外),文本中不需要填写的地方用斜杠(/)划掉; 2、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应,故楼层在签订后不得随意涂,改合同 文本中不得不修改的部分(刀片刮掉原位重填或直接划掉附近重填或原位描画),在修改后乙方性质如果是公司的需加盖公司印章,属个人性质的需按手印; 3、合同封皮要填写完整,合同编号、协议编号统一填写为商户编码 (相关人员录入潜在商户生成的商户编码,潜在商户名称为乙 方,不得录为品牌名称或店招); 4、合同文本中规定除了正常缴纳(管理费、空调费按月缴纳、租金 按年缴纳)费用,其他非正常缴纳的费用需另行注明(合同最后一页空白处)缴费日期、缴费品项、缴费金额及缴费期限; 5、在合同文本最后一页签名处乙方性质如果是公司的需加盖公司 印章,属个人性质的需按手印; 6、合同变更、合同过户、更改合作方式等要走纸质版的请示报告(须

相关领导会签),不允许口头或电话告知,合同文本需重签的商户,需在变更文本的同时将旧合同交回业务部; 7、如果商铺面积签订合同是未确定时,在合同文本上具体缴费金额 可以暂不填写,在面积复核后且合同规定首次缴费日期前一周楼层提交缴费附件(楼层经理签字确认),缴费附件注明缴费日期、缴费品项、缴费金额及缴费期限。 8、商户信息表各项内容需认真填写; 9、档案袋封面要用铅笔标注袋内所装各项资料名称。 三、租赁合同填写注意事项 1、在填写缴费内容时需注明缴费日期、缴费品项、缴费金额及缴 费期限。 2、合同封皮上的甲方、乙方(商户姓名或商户公司名称)及日期应正确填写。 3、经营位置、品牌、面积、商品大类正常填写(未复核过的面积 在旁边手工标注:以实测面积为准); 4、合作期限按实际合作期限填写,一般合同最长合作期限为两年; 5、乙方一般应在入场内7天内装修完毕,所以免费装修期一般 为7天,最多为10天; 6、乙方装修前缴纳施工保证金一般为1000元整; 7、《补充协议》的封皮应按照合同文本要求填写标准填写。 8、《补充协议》中乙方名称、签订日期正常填写;

工程合同注意事项

工程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 __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 __合同法》、《中华人民 __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协议书》中明文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 __ 合同法》、《中华人民 _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

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三、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难点和注意事项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难点和注意事项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是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内容,也是建筑工程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内许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许多难点,这就要求建筑企业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提高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难点及注意事项的重视程度,努力做好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才能有效保证工程合同管理的质量,促进建筑企业市场健康、稳定向前发展。文章主要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及难点进行了详细阐述,并提出了几点重要的注意事项。 标签: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注意事项 1 概述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较为典型的合同,其主要的特点是特殊性及复杂性。它不仅是甲乙双方为了能够实现建设工程的主要目标,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以及义务关系等拟定的协议,也是双方在实施合同中所有活动的主要依据。同时,它也是工程甲方在进行工程建设中,为控制工程项目投资、进度及质量,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活动顺利进行的一份重要文件。一份周密、全面的施工合同,可为建筑施工方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因此,积极探究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难点,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应对措施,有效保证工程合同管理的质量,成为目前广大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人员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合同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单位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必要工作。通过对合同的档案管理,不仅可以实现与其相关的证据材料的保存,还可以在双方合同发生纠纷时,及时根据档案记载的内容,依法维护单位的权益。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网络管理体系的构建,使得合同能够得到统一管理,档案管理的有效促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合同的管理机构上来看,部分企业单位甚至还成立了属于自身发展和管理的合同室,确保了工程合同管理的质量有所提高。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还具备一定的有效性和秩序性。在实际管理工作中,相关的合同管理员负责统筹、协调、组织以及保管整个公司的全部合同文档,并负责各业务分公司及部门合同的管理监督工作。除此之外,各业务分公司及部门还要分别建立,并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建全合同文档的管理模式及归档工作体系。在管理过程中,必须还要找到一个专业技术素质较高,具备丰富的合同业务管理知识,且具有一定合同管理经验的人来胜任这份工作。 3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难点 3.1 工程合同法律效能存在缺失

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doc

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 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订立合伙协议,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1、确定合伙人的出资份额 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协议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财产份额。 (必须作估价,确定出资份额。) 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重要的是!!! 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必须明确载明各个合伙人的出资额及比例,如此一来,才能在今后的分红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2、合伙人主体资格审查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

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 另外,在审查合伙协议合伙人主体资格时还应注意以下限制性规定: (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也就是说,有限合伙人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行为能力人。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注意!!!这边是"特殊"的普通合法企业),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 (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一句话概括:有限合伙人不存在--其继承人可继承其资格 3、明确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都有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②合伙利润的分配权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范本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合同是企业经济活动的一种体现,也是业务能力的体现。现在的企业之间的经济交往大部分是以合同的方式予以确定的,合同一旦签订,就对买卖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合同签订的好坏将直接决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利益是否可以得到实现以及可期待利益实现的程度。怎么才能保障我们的利益得以实现,更多的体现在合同条款方面。 首先,签订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前必须首先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身份。即查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合法,签订人签字要与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姓名一致,不允许出现错别字,严禁代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索要资料。 2、合同所有条款均不得删减;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按有利于本公司履约和有利于本公司合法利益的原则填写;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斜线“/”;其他约定事项没有则填“无”,如未写满横线,划上删除线“”至结尾。 3、合同必须用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并不得擅自涂改,如有更改,须经双方确认,并在更改处盖章签字。 接下来,根据公司采购合同范本详细了解下有关填写内容: 1、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前后所签订名称与公章名称须保持一致。 2、签订地点:合同双方约定管辖权时,可以把合同签订地法院约定为纠纷管辖受理机关,所以,签订地点尽量填写我方地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1标的名称应用全称,不要使用“电器材料”、“工程备件”等含糊不清的产品称谓,一般不要有地区性方言、俗名、习惯名称。

2在签订合同时凡有商标、牌号、生产厂家的产品,应准确地写在合同内。 3.关于规格型号。为便于履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业品的规格和型号。 4.计量单位条款。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没有统一规定计量标准,可以双方约定计量方法,但不能使用“一套”“一批”等不确定的数量单位。确保经过文字条款、参数描述后的合同交易标的具备唯一性。 5.关于单价、金额条款。由双方协商定价,如合同总价为优惠后价格的,应在合同中约定。 6.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不能出现款到发货之类的模糊字眼,可以1.规定具体日期发货。 2.规定在收到货款后若干天内交货。 3.规定分批交货。对于分批交货,在合同中必须规定每批交货的时间,同时明确规定分期数量。 第二条:质量标准 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如果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样品要有出卖人签字确认。 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样方法和比例。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合同修改注意事项

修改合同注意事项 2、签订合同的法律依据,《合同法》是必须的,其他法律法规视具体合同而定。 3、关于验收:由甲方负责验收,但甲方的验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4、保证金约定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 5、金额利息:剩余5%的货款留为质量保证金,物资到货使用3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6、关于合同价款:协议单价已包含货物、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售后服务、维保、合理利润、税收以及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费用。协议期内,本协议单价固定不变,且不受任何市场和政策因素的影响。对此,乙方在比选报价前已充分考虑到了该价格可能会有的各种风险,并自愿承担风险损失。 7、价款支付:约定支付方式(现金or银行转账),支付时间,逾期支付的责任。付款方式约定:分期付款or一次性,最好是分期的,可以分一小部分来约定一个质保金。支付款项按比率的,一定得到全部100%。 8、注意一些施工合同只约定了开工日期,而没有竣工日期及逾期责任。 9、工程的质保期约定,可以预留一个质保金作为质保期的保证。 10、争议解决,约定管辖,有利于己方的或者平等的(己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既约定诉讼又约定仲裁是无效的约定。 11、本合同载明的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均为双方联系的固定方式,一方联系方式有变化应在变化后 3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12、不可抗力约定,特别是一些需要施工或劳务的合同。 13、合同违约责任必须约定。 14、生效约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几式几份。 15、如有涉及,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约定。 16、法人.公司.自然人一般是没有经济处罚权的。 17、合同中不能约定滞纳金,其是不平等主体之间才存在的。 18、格式调整:宽度:0到40或42。 行间距:一般为1.5倍,一些通用条款可用单倍。 字体大小:4号or小四,宋体or仿宋

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服务合同,为此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布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但是委托人在与监理人签定合同时,不能机械地套用范本,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灵活运用。总结起来,一般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规定,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审批制度。设立监理单位,须报工程建设监理主管机关进行资质审查合格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其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各类监理人员都作了相应的资质要求,作为合同一方的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人员,要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二、应该包括对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在 监理合同范本专用条件部分有关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的内容的条款中,委托人往往只要求监理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而在有关监理人权利的条款中,却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赋予了监理人有关工程造价和进度的一系列权利,显然造成了权利义务的不对称。还应注意的是,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 单位进行。 三、注意保持前后条款的协调性在监理合同范本中,都有“按合 同约定或需要专用条款另行约定的”内容。而合同主体在套用范本时,往往遗漏了需要再行约定的实质部分,使上述条款存在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问题,因此,我们在使用监理合同范本时,要注意保持前后条款

四、区分监理人责任条款中的过失和故意 对监理人没有监理资质、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或拒绝履行监理义务等故意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固然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对于监理人的过失行为,只要造成损失,就推定其主观上存在故意,除非监理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此行为是由其过失所致。委托人在与监理人签约时要对这一点明确约定。 五、委托人的代位求偿权根据范本规定,监理人在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但是,如果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监理人遭受损失,委托人在补偿监理人后,有权代替监理人向第三人追偿。范本并没有委托人代位求偿权的规定,为了保证委托人能够顺利行使代位求偿权,在签约时应对委托人代位求偿权作出明确约定。 六、合同解除权的约定监理合同是一种提供服务的格式合同,当服务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需要或是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监理合同范本没有规定委托人的合同单独解除权,我们认为监理合同可以约定在下列情况下,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1、监理人及其派出的监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 2、监理人与承包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3、监理人转包或分包本合同项下的监理服务。 七、合同价款的计算问题范本专用条件部分规定了监理人正常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的计算方法,这是出于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导致监理业务需要延长时间、暂停或终止。

签合作合同注意事项

签合作合同注意事项 篇一:企业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及风险规避方法 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 一、合同的主体(甲方\乙方) 甲方在签合同时一般应有甲方公司的全称(保证公章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对乙方则应特别注意 1、首先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的乙方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乙方人员签字的地方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乙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

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二、合同主体的考察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 (1)签约对方为个人时,法律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对企业主体格的审查,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主要应查看的内容是企业名称,看该名称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是否一致,不一致则风险较大;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

签订合同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签订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签订合同的原则 签订合同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二、合同的主要同内容 1、部首部分要写明双方的全称; 2、标的物的名称、地址、编号、面积或数量等; 3、合同有效期限; 4、收、付款项目、金额及收、付款时间和方式; 5、购销物品的名称、规格、等级、数量、价格、质量、质保范围和质保期、以及包装、运输、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等;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安全责任、违约责任等; 7、合同的变更、续签及终止; 8、合同的未尽事宜、争议的解决方式和地点,以及合同的份数和生效时间; 9、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姓名、办公地址(或住址)、电话、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签字、盖章、按印等(只能使用行政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的附件 1、双方单位的营业执照、代码证、等级证、资质证等复印件; 2、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产(商)品的合格、专利证书等; 四、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合法性:合同内容和标的物是否合法,当事人有无签订该合同的权利和

资格; 2、严密、逻辑性:合同条款内容是否前后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是否具体、明确、平等,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可行性:双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等。 4、合同的简洁性:签订合同要“简明扼要”,前后条款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内容不能重复。除格式合同外当时不写补充条款。 五、合同的审核和批准 1、一般经济合同由相关部门财务审核并登记,报财务结算中心复核、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3、上报最好用电子文档传送,且对方不能先盖章,以便更改。 六、合同的履行 1、合同一旦签订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2、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因失职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合同归档及管理 合同原件及附件由部门财务或财务结算中心留存管理,相关部门留存复印件。 凯信集团财务结算中心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签订委托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委托合同的注意事项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其特 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 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现针对贵司签订的有关委托合同,结合委托合同的主要条款,提出以下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当事人条款。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应写全称,不可简化或 使用代号。签订合同前认真审核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 二、委托处置的事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项的处置。 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处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确,不可含糊不清。 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 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一)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包括: 1. 遵守委托指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应遵守委托人的指示 依法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

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 人。 2. .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设定受托人 的报告的义务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如下内容:受托人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根据委托人的请求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结果,并征求委托人的合理建议与指示。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完毕时,应当向委托人全面报告委托事务的办理经过和结果,并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和证明文件。 3. 转移利益与权利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 及时转移给委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 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4. 受托人的责任。受托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义务,即应承担相应 的民事责任。受托人不办理委托事务或疏于必要的注意,应承担过失的违约责任。如果受托人不听从委托人的指示、不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也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受托人不及时将有关权利和利益转移给委托人,应视为对委托人财产权的侵 害,既可能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也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二)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包括: 1. 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 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所谓受托事务所必需的费用,是指受托人在办理委 托事务时,为了达到委托人所追求的结果而必须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至于支付多少必需费用以及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当事人双方应依据委托事务的性质和处理的具体情况予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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