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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调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管理,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以确保固定资产的账、物相符、固定资产值清晰,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各分(子)公司参照执行。

3职责

3.1集团总部

3.1.1综合管理部

1)综合管理部是集团总部办公类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产权、清

算、台账管理工作。

2)负责集团总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编制、修订与实施。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定期对

固定资产安全、使用情况、存放状况进行检查。

3)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对清查盘点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批处理,调查固定资产提前

报废、毁损报废、盘亏的原因。

4)按照集团总部预算管理要求和程序,审批或审定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大修理

审核固定资产的处置、转移和内部调拨。

5)负责各使用部门、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3.1.2技术质安部

技术质安部是生产类设备类资产的管理部门,组织制定集团总部生产性设备、资产管理及维护制度、工作标准等,建立设备管理体系。

3.1.3计划财务部

1)计划财务部是集团总部固定资产价值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2)负责集团总部设备采购、更新改造、调拔、报损等的相关财务管理事项。

3)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实及帐务处理。

4)汇总平衡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预算,编制公司固定资产预算。

5)参与固定资产购建、大修、处置、报废的立项审核。

6)负责固定资产的确认、计价、折旧、修理、处置和报废等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

7)根据集团生产性设备及资产的管理制度、工作标准等,组织制定污水处理版块各类设备

和生产性设施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

3.1.4各部门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负责具体使用、运行、维护的固定资产的使用保

管职能。

1)及时配合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完成本部门工作。

3.2分(子)公司

3.2.1综合管理部

1)综合管理部是本单位办公类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产权、清算、

台账管理工作。

2)按照规定做好分(子)公司资产的申购、验收、更新改造、报损等工作,相应做好各项

账簿登记工作,并定期进行资产盘点。

3.2.2各部门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负责具体使用、运行、维护的固定资产的使用保

管职能。

2)及时配合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完成本部门工作。

4管理办法

4.1固定资产定义

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械、工具等资产应作为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4.2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的计价:购入的,相关财务部门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无偿划拨和捐赠取得的按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入帐。盘盈的,按照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4.3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4.3.1各单位应根据固定资产目录,按照每一固定资产登记对象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建立固

定资产卡片的时间为竣工决算完成后三个月内。

4.3.2固定资产卡片至少一式三份,其中相关财务部门保存正本一份,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

使用保管部门各保存副本一份,并定期核对一致。

4.3.3固定资产卡片记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资产的名称、编码、分类、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计量单位及数量;

2)资产原值及变动情况;

3)折旧率、残值率、累计折旧、已提减值准备、资产净值及其变动情况;

4)主要附属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计量单位及数量;

5)资产启用日期、预计使用年限、使用保管单位、存放地点、保管人及验收人。

4.3.4固定资产逐步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编码规则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3.5固定资产卡片正本即为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应同时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要

求加强管理。

4.3.6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变动时,相关财务部门应在30天内书面通知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

部门,对固定资产卡片副本做相应变动记载;固定资产实物形态发生变动时,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应在30天内书面通知相关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卡片正本做相应变动记载。

4.3.7固定资产发生报废、无偿调出、有偿转让、盘亏等固定资产减少事项后,原固定资产

卡片应至少保存3年以上。

4.3.8要按照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规范管理程序,保

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正常运行,防止资产损失。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盘亏、毁损、闲置浪费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经济法律责任。

4.3.9固定资产使用保管人员辞职、调离工作岗位、离退休,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将其保

管使用的固定资产移交完毕。使用保管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

4.3.10各单位加强对租赁资产的管理,坚持必需、合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制度,签订

租赁合同(协议),明确资产使用、维护等方面的责任。

4.3.11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

1)各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物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卡、

物相符。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2)固定资产由计划财务部在进行金额核算的同时,其实物管理部负责实施清查盘点工作,

建立固定资产的数量明细账,至少每年对固定资产盘点一次,对帐、卡、物进行核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找出原因,按管理权限报批后再处理。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密切配合,配备懂技术和了解固定资产状况人员协助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提供有关资料。

3)固定资产损失要报国资监管机构审批。

4)清查盘点结束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应当提交清查盘点报告,对盘盈、盘亏固定资

产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清查盘点报告报送相关财务部门,按有关财务制度对清查盘点进行处理,发现重大资产损益,或有其他重要问题的,需申报按管理权限报批。

4.3.1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应用,逐步建立

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分析固定资产结构、分布、利用效率以及管理状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4.3.13清查资料应及时上报集团总部综合管理部备案管理。

4.4.1固定资产实行编号登记管理,采取一定的编码规则,编码规则按照集团总部规定执行,

可参考如下规则:

1)集团总部资产: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门/资产代码—编号

如:计划财务部一台电脑:CW/F-0001

2)各分(子)公司资产: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分(子)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资产代码—

编号

如:销售公司综合管理部一台电脑:XS/ZH/F-0001

3)固定资产代码:归口管理部门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后编码,如房屋建筑物-A,构筑物

-B,管道-C,机器设备-D,办公家具-E,电子设备-F,车辆-G。

4.4.2固定资产因更新改造或其他原因改变原来用途,引起资产分类变化,应予以重新分类。

4.5固定资产使用保管

4.5.1固定资产保管责任按照按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将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落实到人。4.5.2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单位应设置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副本,及时办理各项增减、变

动手续,并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

4.5.3各分(子)公司应制定和贯彻执行固定资产的使用、运行、维护保养、检修等各种技

术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办法,并按要求实施管理。

4.5.4各分(子)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提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检修意见,提

交集团总部统筹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更新改造、检修工作顺利完成。

4.5.5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符合报废条件,经实物管理部门鉴定、检查,并报价值管

理部门,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报废。

4.5.6固定资产的调拨:集团总部综合管理部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拨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价值

管理部门,应根据固定资产的转移状态,调整固定资产的价值形态。

4.5.7集团总部综合管理部应对个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8各分(子)公司应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出险通知、证据收集、现场保护等工作,配合

价值管理部门和实物管理部门办理索赔手续。

4.6.1集团总部各部门办公用的固定资产增加由使用部门提出,经综合管理部汇总后,列入

年度预算,按固定资产采购流程,经批准后实施采购。

4.6.2各分(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增加列入年度预算,按固定资产采购流程,根据审批权限

经集团总部综合管理部批准后进行采购。

4.6.3未列入年度预算,因工作需要急需购置的办公设备,按预算变更程序申报,经批准后

购买。

4.6.4采购管理:经批准的固定资产请购申请,集团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办公用的

固定资产由本公司的综合管理部负责汇整,交销售公司采购物流部进行采购。

4.6.5建卡建账:经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由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编码,建立

固定资产卡片后,向资产使用单位移交资产;使用单位办理资产台账登记手续,财务相关部门办理资产核算手续。

4.6.6接收资产:资产使用单位接收资产后,即承担该资产的使用和保管责任,对资产的安

全性和完整性负责。

4.7固定资产的增加和计量

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建、投资转入、融资租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盘盈等其它途径增加。

4.7.1固定资产的购建,包括零星购置、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

1)固定资产零购,以购买方式取得不需要安装或者只需要简单安装的固定资产的行为。固

定资产零购业务流程如下:

a)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由经办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和计划组织实施;

b)可行性分析,由申请单位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必备文件随请

购申请提交审批;

c)请购申请,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年度固定资产零购预算提出请购申请,未列入预

算计划的,应当先行按计划调整程序申请计划预算,待追加计划后,方可提出请购

申请;

d)计划审查,车辆类固定资产请购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根据预算计划

进行审查,属于计划范围或者已经按计划调整程序追加预算的,予以受理,签署意

见后,进入审批程序,否则不予受理,退回请购申请;

e)计划内固定资产零购审批根据权限进行审批。

2)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

a)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是指公司通过自行组织施工或对外发包工程的方式,购建固

定资产的行为;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按规定及时组织进

行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b)公司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建设,按照公司《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竣工

验收并移交投产后,由各使用单位办理产权登记。

4.7.2投资转入固定资产:按筹资业务办理资产接收后,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由财务相关

部门办理编号登记,综合管理部办理资产台账登记手续。

4.7.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非货

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照零购固定资产办理固定资产增加。

4.7.4接受捐赠固定资产:不附条件的,由财务相关部门办理接收手续,运营管理部门办理

资产台账登记手续,附有条件的,按照零购固定资产的控制流程实施控制。

4.7.5投资转入、融资转入、接受转赠、无偿调入固定资产,由经办部门根据有关批准文件

组织实施,按前款规定办理资产交接和入账手续。

4.7.6盘盈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保管部门查明情况,填制《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经实物

管理部门鉴定估价后,按管理权限批准,报集团总部计划财务部审批后方可入账。

4.7.7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初始计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公司的会计核算办法予

以确定。

4.7.8新增固定资产必须履行交接验收程序,确保账、卡、物一致,财务相关部门、实物管

理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的有关新增资产信息一致。

4.7.9固定资产入账后,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固定资产原值: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现原固定资产价值记录有误。

4.8固定资产的减少和清理

4.8.1固定资产减少主要是指固定资产的转让、盘亏、毁损、报废、无偿调拨等。

4.8.2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应对固定资产实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

资产进行清点盘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质量状况,对闲置、多余等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4.8.3发生固定资产盘亏,按下列程序处理:

1)使用保管部门查明资产盘亏原因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固定资产盘亏审批表》;

2)盘亏资产由财务相关部门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单位领导审批;

4)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盘亏,还需上报集团计划财务部审批;

5)盘亏单位按管理程序报经批准后,报送《固定资产清理登记表》,财务相关部门办理固

定资产清理手续。

4.8.4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一式

三份按下列程序处理,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a)使用保管部门查明资产盘亏原因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

b)实物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出具技术鉴定意见;

c)盘亏单位相关财务部门出具财务处理意见;

d)单位领导审批;

e)分(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还需上报集团计划财务部审批;

f)盘亏单位按管理程序报经上级批准后,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送财务相关部

门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手续。

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a)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b)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c)材质老化,无修复价值的;

d)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应先由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集团总部及城投批准后才能

实施报废手续,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门。

4)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使用,实物管理部门与使用保管部门要及时作价处

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具体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4.8.5固定资产无偿调拨原则上只能在集团总部系统内部各全资单位之间进行。未经批准,

任何单位不得将固定资产无偿调拨给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其中跨公司调拨须经集团总部综合管理部审批。

4.8.6固定资产无偿调拨时,应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经审批通过后,交相关财务部门

入账。

4.9固定资产折旧

4.9.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

4.9.2相关财务部门应根据固定资产目录、账簿和卡片的记录等,编制固定资产月度分类折

旧表,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4.9.3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1)所有房屋和建筑物;

2)生产经营用和非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

3)不需用和未使用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6)经营租入改良的固定资产。

上述固定资产如果是按暂估价值时,同时调整已计提折旧;在已实际价值调整暂估价值的,同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

4.9.4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更新改造期间转入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

4.9.5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1)所有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

2)机器设备:包括一切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直接作用于产品发生物理或化学反应的一切

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3)运输设备:包括运载人或货物用于移动的交通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4)电子设备:包括电子元件为主要成分构成的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

空调等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5)工器具:包括用于检验、实验产品或原料的设备以及修理、修复其他设备的工具,达到

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用品,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6)其他:视具体情况而定。

4.9.6折旧方法及范围

1)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取折旧,预计残值率为5%。

2)固定资产应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次月起计提折旧;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从次月起不再计提。

3)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除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单独作价作

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土地,其余均应提取。

4.9.7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应当根据调整后的价值、预计可使用年限和净残

值等,按规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4.9.8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能

够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将会取得租赁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会取得租赁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单独造册管理。

4.9.9对各类固定资产应实行计划检修制度。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应制定年度修理计划和

费用预算,建立修理费用的审查制度,对修理费用较大的应单独明确管理办法。大、中、小修理费用均应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按照固定资产准则规定执行。

4.10固定资产修理

4.10.1固定资产的维护修理分为日常维护修理和大修理。

1)日常维护修理是指为了维护固定资产正常使用功能,而采取的维护保养作业,以及针对

故障而随时进行的小额修理作业。

2)大修理是指对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按计划进行的较大规模的检修作业。

4.10.2使用保管部门和操作人员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公司固定资产实

物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和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固定资产故障率和使用风险。

4.10.3公司定期组织对新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及对操作人员定期技术

考核,以降低固定资产的操作使用风险。

4.10.4每年年末,各分(子)公司根据设备运行维护状况,拟定下一年度设备检修计划(含

相关费用预算),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批后实施。

4.10.5所有设备均应按计划进行检修,检修人员应在设备台账详细记录检修情况。对未达

使用年限而损毁的设备,应查明事故原因,却因检修质量问题而影响生产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检修人员的责任。

4.9.10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修理费用按公司成本核算的规定审批和支出。

4.9.11固定资产的大修理作业程序

1)各分(子)公司拟定主要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技术规范,经集团总部审批后执行。固定资

产大修理技术规范主要内容:大修理周期、修理技术要求、修理主要内容、验收标准等。

2)各使用保管部门以固定资产大修理技术规范为依据,按年度编制的固定资产大修理预

算,是固定资产大修理作业的依据。如果确需预算外大修理,应先行启动预算调整程序,追加预算后,方可提出大修理申请。

3)固定资产大修理申请由资产使用单位按项目提出,并应一并提出修理费用预算,报集团

总部综合管理部审核,集团总部审批后实施。

a)一般应按固定资产大修理技术规范规定的修理周期实施修理;固定资产大修理周期

届满后,如果固定资产状况良好,由使用保管部门申请,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及分管

领导许可后,可以延后立项修理;

b)固定资产修理周期届满前,如果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资产状况认为需要提前修

理,由使用部门申请,经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准,可以提前立项修理。

4)固定资产大修理由各分(子)公司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确认是否立项,并审核费用预算,

报集团总部审批确认后,提交本单位综合管理部予以立项。

a)固定资产大修理作业须由本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核签署意见。

b)固定资产大修理项目经立项批准后,由资产使用单位组织实施,修理方案由各单位

批准,并对修理过程实施全过程技术监督。

c)相关财务部门对大修理作业全过程实施财务监督,控制项目修理费用不得突破经审

核批准的费用限额。

d)大修理作业完工后由单位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办理费用结算和移交使用手续。

4.11固定资产处置

4.11.1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而减少固定资产的行为,可以处置

的固定资产范围包括:

1)未使用固定资产;

2)不需要固定资产;

3)毁损的固定资产;

4)经过技术经济分析,继续使用已不经济的固定资产;

5)经过固定资产投资分析,更新固定资产对公司更有利时,需要处置的原有固定资产;

6)公司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收缩或退出的产业相关的固定资产。

4.11.2固定资产处置的程序

1)使用部门根据固定资产处置预算,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a)对于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各部门依据实际情况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

批表》,注明报废理由,提出报废建议。

b)对于使用期未满、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填

写清楚《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

计出售价值。

c)对于暂不使用,但以后可能有再次利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依据

实际情况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资产闲置、封存申请单》,注明闲置、封

存理由。

2)使用保管部门负责人对于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进行审批。

3)使用报告部门、相关财务部门、技术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对于使用保管部门

上报的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结合集团总部的实际情况,审核是否符合处置要求:

a)对于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审核是否超过或达到使用年限,且不能继续使用。

b)对于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审核是否符合以下情况:

?因工艺设置改变和技术进步而遭淘汰,需要更新换代;

?严重损毁,使固定资产失去了原有的功能且无法恢复到正常使用状态;

?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虽没有超过使用年限,但实际工作量超过其产品设计工作

量,且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

4)鉴定小组同意处置的,按审批权限提交进行审批。

5)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根据集团总部《权责清单》及城投的有关规定执行。

6)审批通过后,资产使用保管单位负责资产处置的具体实施,实施完毕后提交资产处置情

况报告,并附相关业务单据及时传递至财务相关部门。

7)公司在12个月以内连续对同一资产或相关资产分次进行的资产处置,以累计额不超过

上述规定为限,价值以固定资产原值计量。

8)凡应由城投批准的,应先经总经理、董事会审核同意,凡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应先经总

经理审核同意。

9)固定资产处置方案经审批后,根据资产处置方案要求,通知资产使用单位办理处置事宜。

4.12固定资产风险管理

4.12.1企业财产责任保险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集团总部、各分(子)公司应

综合利用保险管理资源,有效防范企业财产损失及相关利益风险。

4.12.2财务相关部门是公司财产责任保险归口管理部门。

1)应指导各分(子)公司落实财产责任保险。

2)制定各项保险管理信息标准,建立通畅的保险事故信息反馈通道,实现信息共享。

3)组织保险知识培训,监制保险指导手册。

4)负责核算、分析财产责任保险费用和保险收益。

4.12.3计划财务部负责办理和审核索赔金额。

4.12.4财产责任保险投保

1)各类固定资产(机动车辆除外)和流动资产投保财产一切险;

2)设备类资产可同时投保机器损坏险。

3)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各企业建筑安装工程必须进行工程保险勘察分析,预计单项工程

合同额超过100万元(含)的必须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

4.12.5保险损失索赔,集团总部、分(子)公司的已投保的财产发生损失时,险损资产的

使用单位应按照保单约定保险责任向保险人索赔。

5相关文件

5.1《企业会计准则》

6相关记录

6.1《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

6.2《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

6.3《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

6.4《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

6.5《固定资产调拨单》

6.6《固定资产清理登记表》

开始

维修申请维修确认

审批

是否立项

维修实施

费用监督组织验收

结束

开始

报废申请出具技术鉴定意见出具财务意见审批

固定资产价值清理结束是

11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固定资产实物清理

开始

报废申请

出具财务意见审批

账务调账结束是

1

1

《固定资产盘亏审盘点异常报告核实

开始

盘点报告

审批

结束

盘点计划盘点

审批审批

水利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宁海县水利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完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含8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自制、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以上规定的都应统一计价,均属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四类: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属于单位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专业设备: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 (三)一般设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

与电器设备、文印电脑设备、家具用具等。 (四)其他固定资产: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四、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包括临办机构、水政大队、咨询中心,下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局机关购置固定资产实行计划审批制度,各科室应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前填写《单位政府采购申请表》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审定汇总,计财科审核,报局领导同意列入部门支出预算后,方可购置。机关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按照《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 (二)固定资产的登记、建帐。机关固定资产实行登记制度。经办人购置固定资产后应到办公室办理机关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入库、领用手续,凭发票和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签发的入库单办理财务报销手续。若手续不全,财务人员则不予报销。 办公室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资产实物台帐。计财科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固定资产财务帐目,包括机关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 (三)固定资产的调配。对已办理领用手续的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内部调配,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按规定由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登记、领用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的保全。为保全机关固定资产,避免其流失、人为损毁,实行机关固定资产监护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即其监护责任人,即谁使用谁负责。属于科室公用的固定资产,由各科室指定监护责任人,承担固定资产保全责任。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有效管理公司的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完好率,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按照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公司部单位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类有形资产。 (三)综合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监督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验收、下发、使用、回收和清查等工作,并有权对公司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和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协助综合部共同监督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每年会同综合部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彻底清查盘点。综合部和财务部有权不定期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存在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领用 (一)购置原则 综合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直接负责部门,有责任对相关固定资产的购置提前作充分的价格调研,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供货单位。 (二)购置申请 各部门如需新增购置固定资产或原有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不能使用而报废需要重新购置的,需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综合部统一购

买。 (三)入库和领用手续 固定资产运到公司,由综合部负责仔细验收。验收无误入库入账。 所购固定资产由综合部统一发放,并由领用人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薄上签字。 (四)供应商结款 综合部确认所购固定资产准确无误后,由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财务视情况而定)、如有相关购置合同的还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如有供应商发货清单的也一并附上,如需转账付款的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经公司领导签批后给予付款。 三、固定资产的移转、报废、报损及出售 (一)固定资产的移转 固定资产在公司部相互调拨时,需经综合部批准后方可移转。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移转。如两部门协调好需移转时,口头通知综合部,由综合部与部门之间办理转移手续留档备案。并及时通知财务部调整帐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及丢失处理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进行鉴定,根据鉴定意见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进行鉴定,对非正常报废和丢失的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根据鉴定意见和调查结果报公司领导,对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具体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A.固定资产分散在各不同部门,使用的人多,管理工作缺乏统一规范,相关人员对此难以全面准确了解。 B.固定资产管理方式仍然是手工处理方式,工作量大而且易出错。 C.公司领导对整个企业的资产的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造成正常的申购不能及时处理,而有些不必要的申购又造成浪费的现象。 2.系统可行性分析 固定资产代表着企业中的大部分的总资产和净资产,有效地管理固定资产是企业财务核算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固定资产的管理信息有助于企业在采购、报废和使用固定资产时最有效地做出正确的决策。固定资产报表可以很清楚地描述出企业中固定资产的状态和使用情况。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不仅涉及到资产效能的发挥、资金的占用,而且还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能否正常进行。为了提高固定资产信息处理的速度和准确性,从而准确、及时地掌握企业固定资产信息,改变固定资产管理的混乱现状,使用计算机管理已成必然。目前的手工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当前企业发展的需要及现代管理的需要,如改用计算机管理,企业可以有以下选择:一是购买市场的商品化软件,提高管理水平;二是自行开发一套适应自己需求的软件。具体分析,前者的可行性较差,因商品化软件一般很难适应企业具体的要求,而且通用的商品化软件数据库底层一般都是不开放的,数据共享性差。基于以上原因,所以决定采用自己开发的方式,建立一套管理系统,具体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原值的变化,每月提取折旧金额计算,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固定资产报表的查询和打印,记账凭证的生成和传递等功能。 3.需求分析 通过详细调查知道该公司固定资产处理业务的内容及开发要求: A.从部门的角度来看,固定资产主要由办公室和财务部进行管理。具体分工是: a.办公室:一方面负责对固定资产的实物进行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维修与保养,另一方面,还要负责新添固定资产的审批与采购。 b.财务部:一方面负责固定资产的卡片管理,另一方面负责每月对固定资产的财务处理。以上工作全部是手工工作方式。 B.从实际业务处理的内容来看,主要包括采购管理,日常卡片处理,财务核算和报表查询四个部分: a.采购管理:这项工作由办公室完成,当公司职工申请购置新的固定资产时,首先由办公室进行考察并做出是否购置的决定,然后报请总经理审批,最后再由办公室到财务部领取支票,去购买固定资产,购回后凭原始(凭证)发票向财务部报账。 b.日常卡片管理:由财务部会计人员完成。每月要根据固定资产卡片提取本月折旧额,并对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以及固定资产原始的变化进行相应的卡片处理。 c.财务核算:主要由财务部人员根据固定资产日常的变动情况和每月的折旧额数据,编制固定资产的记账凭证,并汇总出固定资产明细账数据和总账。 d.报表查询:主要是办公室及公司领导使用,根据固定资产的数据做出各种报表,以便于公司领导及时对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业务流程图,数据流程图,数据字典,软件结构图)谢谢~ 固定资产入账按原始发票金额记帐,5%(内资)计提预计残值, 原始凭证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 (四)人,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损失处理。固定资产应每年清查盘点一次。清点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处)牵头、有关处室派人联合进行。清点内容包括账(实物台账)与实物的核对、账(资金财务)与账(实物台账)的核对。对因人为过失责任原因造成的流失、损毁,处室负责人和监护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经局领导批准,需报废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财务处)严格按照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固定资产报废在完成相应的认定后应及时进行账面核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固定资产。 五、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按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原则作如下分工:

精心整理 办公室是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建卡、领用发出、借用调拨调配、报废处置等具体管理;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维修保养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和会计核算,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记账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清查盘点和报损报废等有关规定,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等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各处室是固定资产使用和监护责任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清查盘点等工作,妥善使用和保管固定资产。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托管资产使用管理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整体托管协议》,为使托管资产在托管期内做到科学、规范、合理地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避免因管理不善、使用维护不当等原因造成资产缺失、贬值、损坏,经双方协商,就托管的资产使用、维护和管理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托管资产范围 1、煤矿地面生活、生产区托管范围以内的厂区、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等的使用,由乙方使用、维护(修)和管理。 2、井下(包括井口、井筒、井架)全部设备、设施、巷道、硐室、采掘工作面等的使用,由乙方使用、维护(修)和管理。 3、乙方为甲方垫资购买的综采设备、高档普采设备各一套按照购买合同设备详单整体移交给乙方,由乙方使用、维护(修)和管理;联合试运转期间甲方投入的设备、材料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出库单作为移交资产的依据交由乙方使用、维护(修)和管理。 4、根据以上界定,将托管资产以资产清单进行标示、核查、交接,依此为准。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托管资产的所有者,享有对托管资产的所有权、处置权,享有对乙方使用托管资产的监督权、考核权。

2、组建托管资产管理部门,行使对托管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权。 3、负责托管固定资产折旧费提取。 4、按照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和程序,负责托管固定资产的报废认定和处置。 5、根据双方合作进程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享有提议对本协议修改完善的权利。 6、负责托管协议界定范围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器具、仪器仪表等的实验、检测、检验,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甲方保证移交的设备、设施在移交时能正常使用,是完好的。 8、《托管协议》约定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对承托范围内的资产享有使用、维修权,不享有处置或转让权。 2、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二级标准要求负责托管资产的日常使用、保养、维护、维修等管理,确保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 3、负责承托范围内所有资产、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更换等相关费用。 4、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类安全生产、技术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并认真落实。 5、全面负责托管范围内设备的现场管理,确保设备管理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行业标准。 6、设备运行必须达到使用年限要求,设备报废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处置。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设备使用年限或行业标准提前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更好的开展临床医疗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医院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活动。 第二条本办法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预算、购建、使用、转移、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中的机动车(运输设备)管理办法按照《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固定资产,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医院的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总务科负责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的管理,电子设备和专用设备由信息设备科管理,管理内容包括固定资产计划、购置、验收入库、使用等日常管理,主要职责: (一)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档案,规范管理程序,完善实物资产的产权证办理、资产申购、招标采购、资产添置、资产调拨、资产维护以及资产处置等相关手续,负责组织设备、物资采购的论证、招标、验收等工作; (二)负责《固定资产明细账》(见附件2)登记,按《固定资产编码规则》(见附件1)编制固定资产编号标签,确保《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账》(见附件3)和实物的一致; (三)监督、检查各使用机构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统一规划实物资产的资源配置,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五)根据使用机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会同相关机构编报有关资产的变动情况; (六)对归属本机构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维护跟踪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购置流程及操作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购置流程及操作办法 一、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建、保管、使用和核算,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固定资产的界定: 1.2.1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生产经营设备、器具与工具):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过1年; (3)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公司的一些特殊物品,价值在2000元以下但在1000元以上且具备固定资产特性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1.2.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1.2.3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3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1)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的组织评审; (2)生产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 (3)工程管理部门(临时项目部)负责基建工程的管理; (4)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车辆管理。 二、固定资产购建 2.1固定资产预算 每年末,各部门根据经营管理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编制下年度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经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后,列入年度投资预算报批。 2.2固定资产采购 2.2.1根据固定资产预算安排,采购部(或工程管理部)会同各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固定资产的购建工作。 2.2.2所有的设备都应进行招标采购。 2.2.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经安装或改造结束并经验收后,应办理竣工验收单,交使用单位签收领用。 2.3固定资产验收

2.3.1固定资产购置后,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组织验收,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并办完财务手续后,方能交付使用。 2.3.2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登记备案。 2.3.3大型仪器设备要组织专门技术小组负责验收,逐项清点主、附件和资料,逐项检验技术指标。验收的原始记录和图片资料应随验收报告一起存入资产档案。 三、固定资产计价 3.1固定资产应当按其历史成本入账,公司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针对固定资产的不同取得方式确定入账价值。 3.2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除下列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调整: (1)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 (2)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3)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调整至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并确认损失;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 四、固定资产折旧 4.1除以下情况外,公司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4.2公司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预计净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 4.3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公司选择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 4.4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在实际计提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4.5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则应当相应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4.6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和年折旧率参见具体会计核算政策。 五、固定资产保管与维护 5.1固定资产保管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第五条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第八条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某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XX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珠控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20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运输设备、无形资产以及其他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及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资产管理部与使用部门两级管理。第五条资产管理部为固定资产一级管理单位,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卡片、调拨、盘点、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二级管理单位,必须设固定资产分管员,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接受公司固定资产一级管理单位的指引和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一)部门负责人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本部门固定资产无故损坏、丢失等相应责任。 (二)各部门指定专人为资产管理分管员,负责与资产管理部对接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领用、使用情况登记、报修、报废等手续。 (三)使用部门应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养护及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使用安全。 (四)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五)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如调拨、报废、报损。 (六)固定资产被损坏或丢失、被盗的立即报资产管理部,使用部门必须向资产管理部出具书面报告,述明原因。经审查做出结论后,办理赔偿及销账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与录入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由资产管理部组织实施,具体按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员根据申购审批文件、合同、固定资产验收报告、购货发票、送货单等相关资料录入固定资产,编制验收移交单,移交使用部门。 第九条固定资产录入的计价方法: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主要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条固定资产实行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 1、财务管理部和资产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 2、公司机关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部(车辆类)、物业管理公司(机电设备类、传输设备等)、公司各部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子产品等其它类)。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涉及各部门职责 1、财务管理部

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账核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形成清查结果处理意见。 2、资产管理部门 负责固定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审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固定资产预算;建立公司的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负责固定资产的请购、验收、处理(不含对外投资)的审批;负责监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协助财务部门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3、固定资产使用部门 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管理,同时负有保管责任。 第二节固定资产预算与采购计划 第五条固定资产预算管理一般包括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三部分。 第六条预算编制 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在每年年末前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固定资产预算方案,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资产管理部门。 2、物业管理公司或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办公室在每年年末前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设备购置、新建、改扩建和维修类建设项目的投资预算,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交资产管理部。

固定资产管理细则及相关流程--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细则 固定资产的分类 为方便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公司固定资产根据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可以分为: 一、房屋类:是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 生产经营用房(物流配送中心)。 二、一般设备类:是指办公和日常使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电脑设 备、办公家具等。 三、运输设备类:是指轿车、货车、电瓶车等 四、通讯类:是指电话、手机、卫星地面接收装置等设备; 五、办公类:空调、复印机、电脑设备、传真机、打印机、点钞机、 考勤机、保险箱等设备; 六、其他设备类:是指不包括上述各项的设施、设备。

固定资产新增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新增流程如下: 一、申请报批: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增置固定资产的申报流程为: 需求部门经领导批准由部门资产管理员上报至资产分管部门(核定资产类别、配置及是否有闲置利用),分管资产部门确认需购买后发起系统采购流程,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二、购置:对于确定需购买的固定资产,交采购部门根据申购信息的 要求统一购置。 三、入库:物品到货之后由申请部门、采购部门共同验收,对不需要 安装的设备、工器具随即交付使用,并完成系统入库验收流程; 对需要安装的设备经安装后,由购置部门会同使用部门、组织安装调试,并由资产分管部门现场监督,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系统入库流程。同时须将验收单及有关物品保修卡、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妥善保管。未经验收任何部门不得擅自使用。 四、固定资产编码建立:对于新购的固定资产,资产分管部门根据相 关实物登记台帐,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并根据资产编码原则进行编码,所编号码应贴在实物上(不宜贴的应作相应记录),资产分管部门对其进行统一管理。 五、出库及领用:部门资管员于资产分管部门处验收物品无误之后 登记备案并签字确认,基于“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部门资管员分发至领用人时应登记备案由实际使用人签字后方可发放,同时进行部门台账及系统更新,自发放之日起一周内汇总

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税务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税收事业的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国家税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国税系统固定资产是指各级国家税务局所有、使用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含800元),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 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低于500元,但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也视同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保管、使用、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实施固定资产产权管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国税系统固定资产实行电算化管理,统一使用《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软件》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软件》。 第六条国税系统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登记,编码原则见附件1。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各级国家税务局的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八条财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订本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对固定资产实行会计核算。 (四)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账。对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经审批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五)负责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的审批。 (六)编制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七)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第九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二)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片和台账。 (三)办理固定资产入库、领用、内部变动、处置手续。 (四)保管固定资产,维护固定资产的完好。 (五)年终前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的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及时查明原因,并办理报批手续。 (六)年终固定资产清理后,与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账,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十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对本部门在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 (二)维护本部门在用固定资产的完好。 (三)对闲置固定资产及时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四)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账。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按规定建立账、卡,明确分工,严格手续,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每半年对账一次,做到账物、账卡、账账相符。 二、公司财务部门是实施固定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善。 2. 负责对本公司固定资产预算、购置、调剂、调拨、转让、报失、损坏、报废的监督。负责固定资产分类核算,做到帐物相符; 3. 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4. 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和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 5. 负责对全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6. 对公司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行政办公室为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主

要职责: 1. 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具体办法。 2. 负责本公司固定资产的账、卡、表、相关信息资料的填制及管理。 3. 负责本公司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清产核资等工作。 4. 负责办理本公司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申报、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转让、报损、报废等)和产权界定等具体管理工作,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 四、公司各部(室)、项目部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其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负有全面责任。公司领导办公室及公司公用固定资产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本部门固定资产规范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2. 保证本部门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并负责合理、有效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 五、公司行政办公室应确定一名专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各项目部应确定一名兼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要实行严格的交接手续,账、卡、物清点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以上规定的都应统一计价,均属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二类: (一)一般设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与电器设备、文印电脑设备、家具用具等。 (二)其他固定资产:未能包括在上述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四、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局机关购置固定资产实行计划审批制度,办公室(财务处)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前征询各处室(单位)意见,并经局分管领导同意,报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批后,按程序集中或定点采购。 (二)固定资产的登记、建账。固定资产实行登记制度。经办人购置固定资产后3日内应到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入库、领用手续,凭发票和办公室出具的入库单办理报销手续。若手续不全,则不予报销。

办公室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资产实物台账。财务处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固定资产财务账目,包括机关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 (三)固定资产的调配。对已办理领用手续的固定资产进行内部调配,须经办公室同意,并按规定由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登记、领用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的保全。为保全机关固定资产,避免其流失、人为损毁,实行机关固定资产监护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即其监护责任人,即谁使用谁负责。属于处室公用的固定资产,由各处室负责人指定监护责任人,承担固定资产保全责任。监护责任人在调离工作单位(岗位)时或退休时,相关处室应及时调整监护责任人。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损失处理。固定资产应每年清查盘点一次。清点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处)牵头、有关处室派人联合进行。清点内容包括账(实物台账)与实物的核对、账(资金财务)与账(实物台账)的核对。对因人为过失责任原因造成的流失、损毁,处室负责人和监护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经局领导批准,需报废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财务处)严格按照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固定资产报废在完成相应的认定后应及时进行账面核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固定资产。 五、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按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原则作如下分工: 办公室是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建卡、领用发出、借用调拨调配、报废处置等具体管理;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维修保养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和会计核算,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记账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清查盘点和报损报废等有关规定,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等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各处室是固定资产使用和监护责任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清查盘点等工作,妥善使用和保管固定资产。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定义及分类 1、固定资产定义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500 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1 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华为手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沙发、空调、文件柜、办公桌椅、冰箱、海信电视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三、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由行政人事部及财务部协调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及保管。 1、行政人事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2、财务部管理职责 (1)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2)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报废问题。 3、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 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四、固定资产计价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设置固定资产账目并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2、行政人事部协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根据实际情况协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资产的购置、验收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计划购置固定资产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领导及总经理审核完成后,于当月月底之前将表单交至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安排采购专员进行资产采购,资产到位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验收,经过验收合格的资产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资产入库单”(格式后附3);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人员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 3、资产申购人于行政负责人处填写“固定资产申领单”(格式后附2)并 领取申购的相关物品。 六、固定资产变更管理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单” (格式后附5),由部门领导、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人事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固定资产变更后,由行政部通知财务部相关负责人重新登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转让、报损、报废、出售等,具体处置流程如下: 1、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转让/ 报废申请表”(格式后附6),提交行政人事部及总经办审批。 2、审批通过后由行政部负责人清理固定资产,处理残值。 3、财务部门复核,核销该资产并进行账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的仓库管理 公司仓库物存由行政人事部专人负责,工作的任务主要分为以下三点: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以下是有关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全文,敬请参考阅读。 一、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 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一般设备以及房屋。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 一般设备包括: (1)办公通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会议室家具等。 (2)汽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 (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设备。 房屋:办公用房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综合计划财务处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综合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市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综合计划财务处根据经费,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六、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 报废: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经办公室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综合计划财务处。 2、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各部门负责人是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调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管理,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以确保固定资产的账、物相符、固定资产值清晰,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各分(子)公司参照执行。 3职责 3.1集团总部 3.1.1综合管理部 1)综合管理部是集团总部办公类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产权、清 算、台账管理工作。 2)负责集团总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编制、修订与实施。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定期对 固定资产安全、使用情况、存放状况进行检查。 3)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对清查盘点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批处理,调查固定资产提前 报废、毁损报废、盘亏的原因。 4)按照集团总部预算管理要求和程序,审批或审定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大修理 审核固定资产的处置、转移和内部调拨。 5)负责各使用部门、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3.1.2技术质安部 技术质安部是生产类设备类资产的管理部门,组织制定集团总部生产性设备、资产管理及维护制度、工作标准等,建立设备管理体系。

3.1.3计划财务部 1)计划财务部是集团总部固定资产价值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2)负责集团总部设备采购、更新改造、调拔、报损等的相关财务管理事项。 3)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实及帐务处理。 4)汇总平衡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预算,编制公司固定资产预算。 5)参与固定资产购建、大修、处置、报废的立项审核。 6)负责固定资产的确认、计价、折旧、修理、处置和报废等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 7)根据集团生产性设备及资产的管理制度、工作标准等,组织制定污水处理版块各类设备 和生产性设施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 3.1.4各部门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负责具体使用、运行、维护的固定资产的使用保 管职能。 1)及时配合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完成本部门工作。 3.2分(子)公司 3.2.1综合管理部 1)综合管理部是本单位办公类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产权、清算、 台账管理工作。 2)按照规定做好分(子)公司资产的申购、验收、更新改造、报损等工作,相应做好各项 账簿登记工作,并定期进行资产盘点。 3.2.2各部门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负责具体使用、运行、维护的固定资产的使用保 管职能。 2)及时配合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完成本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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