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

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达到一定目标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所提出的一个总的要求和指导原则,它为安全生产指明了方向。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要搞好安全生产,就必须有正确的安全生产方针。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是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是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的总结。不论是实施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还是组织措施,都是在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只有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被各级领导和工人群众理解和掌握,并得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才有保证。只有充分认识、深刻理解其含义,才能在实践中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特别是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要首先解决好安全问题,切实把安全工作提高到关系全局及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把安全视作企业头等大事,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与自觉性。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又称劳动保护方针,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经历了一个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从五六十年代的“安全第一”,到七十年代之后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再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12字方针,反映了我们对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认识的不断深化。依据这一方针,必须把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性任务,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排查治理隐患、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上来;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方针的产生和发展

安全第一"这个词最早是美国钢铁公司B·H·格里董事长提出来的。1901年,美国的钢铁工业受到经济萧条的影响的冲击,同时,钢铁业作为当时先进的工业行业,客观的高危险性对产业发展造成了明显的影响。1906年,格里从长期接连不断的事故中得出教训,针对钢铁业生产的需要,他别出心裁地把公司提出的经营方针加以变动,将原来的"质量第一"、"产量第二",改为"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这项方针的改动,致力于安全生产的目标,发现其效果不但减少事故,同时产量和质量都得到提高。既保障了雇员的安全,又使质量,产量得到保证,凯里"安全第一"

的口号和他的安全措施取得了成功,震动了美国的实业界。从此,“安全第一”观念在工业社会普遍得以接受。当时,在一些工业发达国家还兴起了工业安全运动。1917年英国成立了“安全第一协会”;1923年美国成立了“国家安全协会”。在过去的一百年间,“安全第一”已从口号变为安全生产基本方针的核心内容,成为人类生产活动的基本准则。

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在对旧企业实行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的同时,废除了一切摧残工人身体健康的封建劳动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新型的劳动制度,实施了一系列的劳动保护措施,使企业劳动条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减少了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但在当时的私营企业里;一些资本家只顾自己赚钱,不管工人安全健康的情况依然存在,在国营企业中也由于缺乏经济管理经验,只重视机器不重视人,只抓生产不抓安全的现象也很普遍,以致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相当严重,轰动一时的河南宜洛煤矿发生瓦斯爆炸的重大伤亡事故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在企业中,不少领导干部对于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也存在着各种错误和模糊观念,思想十分混乱,严重妨碍着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主席在劳动部1952年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批示:“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根据毛主席这一批示,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了劳动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明确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统一关系,要求企业各级领导必须把关心生产和关心人统一起来。同时,还规定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原则。从而有力地纠正了只重视生产,不重视安全的片面观点,为劳动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实践证明,安全生产方针是正确的。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国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企业也做了大量工作,使劳动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从而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促进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

随着我国生产建设的发展,安全生产也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57年,周恩来总理在视察民航工作时为中国民航题词;“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1959

年周恩来总理视察井陉煤矿时指出:“在煤矿,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1960年,当我国第一艘万吨轮“跃进”号在航运中触礁沉没后,周恩来总理对当时的交通部长说:“你们搞航运的,也要安全第一。”后来“安全第一”写入了我们党和政府的许多文件里。

1979年2月和7月,当时的航空工业部在向党中央汇报执行67号和l00号文件的书面报告中提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因此,从有据可查的资料来看,可以认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概念首先是由航空工业部提出来的。

1983年国务院在[1983]85号《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指出:“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搞好安全生产,是经济管理、生产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的本职工作,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正确地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过反复的实践,1987年1月26日国家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法》(草案)。同年,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经过代表们的反复讨论,决定把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规定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大会认为这个提法与“安全生产”方针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并无矛盾,而且更加符合当前生产实际,也符合将来的生产发展。1997年5月江泽民总书记针对安全生产形势,再次重申:“坚决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任何企业都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2002年,《安全生产法》公布实施,该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这就赋予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正式的法律地位。它也不再仅仅是一句口号,它成为以法律强制实施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一直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规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也有了全新的视角。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05.10.8-10.11)在总结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正式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赋予了安全生产工作

方针以全新的内涵,其中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该方针的提出凝聚着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心。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41章加强公共安全建设,第二节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明确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这一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反应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将“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提出“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领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秉承安全发展理念,强调改造客观世界必须符合客观规律,强调防治并举、标本兼治,恰恰与科学发展观的内核相契合。坚持综合治理,必将会促进安全生产战线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而减少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由上述可以看出,我国的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是经过反复实践而最终确定的,是符合我国生产实际的,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二、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综上所述,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经历了一个从五六十年代的“安全生产”到七十年代之后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再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12字方针,反映了我们对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认识的不断深化的产生和发展过程,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的重要性,并强调在生产中要做好预防工作,尽可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对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应从这一方针的产生和发展去理解,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人的生命是最可贵的。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所在,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首先表现在要始终把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国际声誉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任何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和做法,都是对人民群众的生

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

“安全第一”,就是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在生产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绝不能在劳动者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为了完成生产经营任务而强迫或诱使工人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这就要求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生产建设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是第一位,要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坚持“安全第一”,对于扞卫人的生命尊严、构建安全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安全第一”体现了人们对安全生产的一种理性认识,这种理性认识包含两个层面。第一层面:生命观。它体现人们对安全生产的价值取向,也体现人们对人类自我生命的价值观。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生命,爱护生命,保护生命。事故意味着对生命的摧残与毁灭,因此,生产活动中,应把保护生命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第二层面,协调观,即生产与安全的协调观。任何一个系统的有效运行,其前提是该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因此,“正常”是基础,是前提。从生产系统来说,保证生产系统正常就是保证系统安全。安全是保证生产系统有效运转的基础条件和前提条件,如果基础和前提条件不保证,就谈不上有效运转。因此,应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安全第一”是一个相对、辩证的概念,它是在人类活动的方式上(或生产技术的层次上)相对于其它方式或手段而言,并在与之发生矛盾时,必须遵循的原则。“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如下方式体现:在思想认识上安全高于其它工作;在组织机构上安全权威大于其它组织或部门;在资金安排上,安全强度重视程度重于其它工作所需的资金;在知识更新上,安全知识(规章)学习先于

其它作;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安全优先。安全既是企业的目标,又是各项工作(技术、效益、生产等)的基础。建立起辩证的安全第一哲学观,就能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才能做好企业的安全工作。

“安全第一”是企业生产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实现安全生产,是国家对企业的最基本的要求。企业如果没有安全生产,也就不可能有正常的生产,企业不能正常生产,也就不可能为社会创造价值,为国家创造财富,为人民大众提供物质和精神的产品,企业也就还可能实现自身的效益。企业如果不能实现安全生产,经常不断地发生伤亡事故,出现职业病,就会对企业员工有莫大的冲击,就会人心不稳,士气不旺,从而不可能有效地实现企业的生产和发展的目标。

作为一个企业的负责人或经营管理者,应该认识到,企业的最基本的任务是生产经营,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为公民提供就业机会。如果企业的安全生产不能实现,企业的这些基本功能都难以实现,因此,国家通过法律规定,通过政府的管理和监管,要求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生产。同时,国家还要求企业重视对员工的培训,要求企业建成优美园林式的厂房厂区,成为所在社区的典范,要求企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为国家、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们尽自己的义务,等等。在这些方面国家对企业的要求,是以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为前提的,不能很好地实现安全生产,国家对企业的这些要求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预防为主”,就是指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这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题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要不断地查找隐患,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虽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还不可能完全杜绝事故发生,但只要思想重视,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运用安全原理和方法,预防措施得当,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

“预防为主”是落实“安全第一”的基础和前提。面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我们有不同的对策,即上策、中策和下策。引用东汉政治家荀况的治国观点,可诠释安全生产“三策”,即“先

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意思是说,预防为上策,抢救为中策,警戒为下策。显然,预防为主就是主张、强调采用“上策”。事故是由隐患转化为危险,再由危险转化而成事故的。因此,隐患是事故的源头,危险是隐患转化为事故过程中的一种状态。要避免事故,就要控制这种“转化”,严格说,是控制转化的条件。那么,什么时候控制最有效?事物有一个普遍的发展规律,那就是事物形成的初始阶段力量小,发展速度慢,这个时候消灭该事物所花费的精力最少,成本最低。根据这个规律,消除事故的最好办法就是消除隐患,控制隐患转化为事故的条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应把预防方法作为事故控制的主要方法。安全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是现代生产发展的需要。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而且往往又是多学科综合运用,安全问题十分复杂,稍一疏忽就会酿成重大事故。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前做好安全工作。要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依靠技术进步,加强科学管理,搞好科学预测与分析工作;要在设计生产系统的时候,同时设计系统安全措施,以保证生产系统安全化,把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预防为主就是要事前做好安全工作,做到未雨绸缪。墨菲法则指出:“出现的风险都是你想不到的,也就是常言的意外,预料之外,想不到,想到的一般不会发生,发生的都是没想到的。”按照这一法则,我们为了预防事故,预防意外,就要进行预想,并且事实证明,越是预想充分预防就越有效。要做到预想充分就要注意,一方面做任何工作都要开展预想,尤其是在一些危险作业,也就是那些临时性、不固定性、特殊性、危险性的作业前开展预想活动。因为危险性作业往往危险因素多,容易发生事故,而且事故后果往往比较严重。日本中央劳动灾害防止协会的统计资料表明,危险作业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0%。另一方面,预想要充分发动企业员工的参与,发动面越广,参与程度越深,预想的充分性就越好。例如班组安全活动的一种有效形式——危险预知训练,就是充分调动班组成员,预告发现,掌握和解决工作现场潜在危险因素,提高小组员工自我保护能力的小组预测预防危险的活动。这项活动,在一些发达国家例如日本已经得到广泛应用,收到了很好效果。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要点

作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要抓住以下几点:(1)真正树立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价值观。在处理安全工作时,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

(3)须十分重视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问题,特别是在生产经营与安全矛盾日寸,应优先处理安全问题。

(4)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安全寓于生产经营之中,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互为条件,任何一方不能孤立存在,没有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工作就不存在,反之,没有安全工作,生产经营工作就不能顺利进行。这是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辩证统一性。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只有认识安全生产的辩证关系,才能正确处理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矛盾。

(5)强化对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态度的教育,特别是各级领导人员的教育。一个单位,一个企业的安全工作的好坏,与领导对安全的重视程度有很大的关系,与领导人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识的深人程度有很大的关系,只要企业各级领导人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企业的安全工作就一定有质的改变。企业的员工安全素质也一定会逐步提高。

(6)安全工作要强调预防为主,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搞好科学预防工作,将工作做在事故前面,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要等出了事故再去处理。

(7)建立和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来制定的,对企业各级负责人、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各个层次的安全工作,只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协调一致才能达到安全管理的预期目标。因此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安全制度,足所有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制度的核心。

(8)不断地研究生产过程中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根据事故现象的特点和规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新对策。

“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

行政等手段,人管、法管、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实施综合治理,是由我国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面临的新形势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不同利益主体对待安全生产的态度和行为差异很大,需要因情制宜、综合防范;安全生产涉及的领域广泛,每个领域的安全生产又各具特点,需要防治手段的多样化;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从文化、法制、科技、责任、投入入手,多管齐下,综合施治;安全生产法律政策的落实,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有关部门的合作以及全社会的参与;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既存在历史积淀的沉重包袱,又面临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带来的挑战,要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就必须实施综合治理。从近年来安全监管的实践特别是联合执法的实践来看,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最有效手段。因此,综合治理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很强的针对性,是我们党在安全生产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

“综合治理”的提出,正是建立在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本质特征的基础上的,对安全生产本质特征的认识。?提出“综合治理”,提供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法。“综合治理”从遵循和适应安全生产规律出发,指出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效能的基本方法。一是标本兼治,既要采取强硬措施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又要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多措并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从责任、技术、制度、培训等多方面着力,形成安全监管合力。三是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要秉承“协同政府”理念,在履行法定职责基础上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因此,坚持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

主,实施综合治理;只有认真治理隐患,有效防范事故,才能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好这个方针,对于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科学管理、搞好安全,促进生产和效益提高,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重大意义。

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完整的统一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者之间具有内在的严密的逻辑关系:坚持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只有认真治理隐患,有效防范事故,才能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事故发生后组织开展抢险救灾,依法追究事故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固然十分重要,但对于生命个体来说,伤亡一旦发生,就不再有改变的可能。事故源于隐患。防范事故的有效办法,就是要主动排查、综合治理各类隐患,把工作做在事故发生之前,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方针的基石,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所在。?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 (1)计划性原则,实施目标管理;(2)责任制原则,管生产同时管安全; (3)预防为主;(4)坚持动态管理; (5)重在控制;(6)效果原则; (7)反馈原则;(8)系统性原则; (9)不得混放并存原则;(10)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原则; (11)干部选择原则;(12)阶梯原则。 2,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1)生产生活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寒的要求。(2)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3)生产生活用房应按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米,铁皮板房不小于5米,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米。(4)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并设置围栏。(5)工地上较高的建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房、油库、发(变)电所、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设施。(6)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空旷地点。3,桥涵工程安全管理的特点: (1)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出现;(2)结构形式越来越多,尤其是高塔、高墩、深水基础和大跨径桥梁增多;(3)施工中要采用各种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如基础施工设备,大型运输设备,大型船舶等。(4)可能经历恶劣气候条件和复杂地质条件。 4,钻空灌注装桩基础施工安全要点: (1)要全面检查钻机及配套设施,指定专人操作机械;(2)拆除钻杆或钻头要迅速快捷,保证连接牢靠;(3)保持孔内水位的高度及泥浆稠度,以防坍孔;(4)泥浆池应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和防护围栏;(5)钢筋起吊和分段接长要慢起慢落,控制稳定。 5,隧道施工一般安全措施: (1)做好前期准备,正确选用施工方法,超过1000米隧道,要制定地质超前预报方案;(2)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3)坚持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小循环施工工艺;(4)发现危险,及时采取措施,情况危及时应把所有人员撤离危险区;(5)进洞人员,配带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6,《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违纪行为分为哪几类: (1)利用职权干预安全生产相关事项类(2)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类(3)违反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类(4)违反规定批准提供危险物资类(5)不按照规定组织审查验收安全设施类(6)违反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作业类(7)违反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证照类(8)违反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类(9)违反规定投资入股或者经商办企业类(10)出具虚假报告等与事实不符的文件材料类7,《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适用范围及执行主体是什么? 违纪主体 一适用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适用于“党组织负责人” 三、四、五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 六、七、八适用于“国有企业(公司)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的工作人员” ;“其他企业(公司) 的工作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理” 十适用于“承担安全评价、培训、认证、资质验证、设计、检测、检验等工作的机构”的人员九适用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8,《公路水运公车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坚持什么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9,《公路水运公车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所称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是指哪些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公路水运公车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有哪些安全责人规定。 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一、安全生产方针 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总体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为导向,坚持“加强教育、预防为主,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安全发展、重在落实”为核心。充分发挥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公司的有序运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证。 二、安全生产目标 1、全年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3、火灾事故次数为零。 4、一般交通事故率和违章率低于上年同期。 5、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6、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7、危货运输车GPS安装率达100%。 8、危货运输车运行时在线率100%。 9、驾驶员、押运员、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10、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必须达到三级标准。 三、实现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的措施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 2、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管理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检查并做好建档工作。

4、严格驾驶员聘用制度,严禁无资质的驾驶员上岗作业。建立健全驾驶员管理档案,建立事故台账及违章情况公布制度。 5、按照本公司的特点,建立和完善本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6、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建档、和登记工作,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加强季节性、阶段性异常气候下和节假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突击性安全生产工作。 8、加强安全管理资金、设备、车辆等保障措施的落实,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9、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道路运输行业法规规章和行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加强相关管理人、驾驶员员的培训教育。 10、按照行业管理的工作要求建立管理档案,并保持档案内容齐全、有效、及时更新。 11、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各种安全工作报表、工作总结等。 12、认真执行道运输事故报告制度,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并迅速组织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1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三超一疲”等违规行为的管理力度。 四、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原则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 原则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3337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原则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policies and principl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了我国推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生产原则包括: (1)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 生产的发展是通过人来实现的,没有人的安全与健康,就谈不上发展生产,而离开生产活动,也就无所谓安全。 由此可见,我们要搞好生产,就一定要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点,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各级领导必须将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2)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 在安全生产的具体实践中,要坚持“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即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即分管生产的各级领导要同时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搞技术必须搞安全的原则”,即进行技术工艺和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运行和使用等环节过程中,要同时考虑和保障技术安全。 (3)“三同时”原则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对工程建设项目都提出了“三同时”的要求。这是为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 所谓“三同时”,就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因此,企业在搞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工程技术项目时,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 (4)“五同时”原则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各级企业管理人员,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包括六大原则:第一,四不伤害;第二,三不违章;第三,工伤事故“四不放过”;第四,工程项目“三同时”;第五,生产与安全统一;第六,3E。 1.四不伤害 “四不伤害”原则包括: 不伤害自己 在工作中,要按照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注意个人防护装置,穿戴要符合要求。 不伤害别人 除了不伤害自己外,也要不伤害别人。 不被别人伤害 在工作中,有的人会有意无意伤害到别人,这时就要保护好自己不被伤害。 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在企业中,应实行亲情式管理,企业的管理者要像管理家庭一样管理企业,这样才能赢得员工的心。同时管理者也要给员工灌输相互关心的观点,强调“亲情”和亲和力,让员工多关心别人。 在企业中,员工之间一定要相互关心,确保自己没有问题的同时也要确保身边的人没有问题,须知如果别人出了安全事故,也会影响自己。 2.三不违章 “三不违章”原则,即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和不违反劳动纪律。 3.工伤事故“四不放过” 工伤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包括: 第一,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第二,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三,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四,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企业中出事故后,只有以上从四个方面进行反思,才是系统解决问题。需注意,这四个方面不能顾此失彼,应当都做好。 4.工程项目“三同时” 所谓工程项目“三同时”原则,是指在新改扩或者技术改造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执行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比如,消防通道、危险化学品仓等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设。

这个原则往往被企业忽视。很多企业在新改扩时,往往只考虑如何有效使用场地,如何有利于生产和搬运等,而忽视安全问题,等最后投入生产时才发现安全方面做得不足,才进行修补,这其实是不妥当的。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有时也需要采用“五同时”原则,即在组织生产,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时,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安全工作是正常工作的一部分,密不可分。 在面对大型工程时,企业一定要结合实际,坚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通常,企业在安全管理中投入的精力多,面对的安全风险就会小,同时企业投入的资源要和安全风险相匹配,否则资源投入过多就会造成浪费,投入过少则起不到防范安全风险的作用。 5.生产与安全统一 “生产与安全统一”原则,指在企业中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做技术的必须懂安全。 安全问题往往发生在生产管理最前沿的生产现场,因此生产线上的员工安全意识通常比较强,而办公室的员工由于办公室的安全隐患较少,安全意识往往较弱。一般来说,做技术的员工,往往侧重于功能的实现,而忽视安全质量问题,所以在产品开发过程中,需要安全管理人员的参与,例如工艺研发需要生产部门的参与,不只考虑工艺的质量和销路,还要考虑工艺是否具有安全隐患,员工的可操作性是否强等,另外安全工程师也要参与评审,这样就从全系统来考虑产品或者工艺的好坏。 6.3E 安全管理的“3E”原则,即Engineering、Education和Enforcement。 Engineering 即利用技术手段消除安全隐患。例如,用机械化代替手工生产,采用红外线防错措施等,这也是目前比较流行的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的投入越来越多,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 Education 指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进行培训。 Enforcement 指对员工特别是对基层员工进行强制要求,要求员工必须按照安全设备的操作规范去作业。 这三个方面形成了软硬兼施,其中“软”是指技术提升和教育,包括Engineering和Education。当员工很难管理时,需要先“软”,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如果不起作用,

“安全第一”及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的由来

“安全第一”及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的由来人类的发展历史一直伴随着人为的或自然意外事故和灾难的挑战,从远古祖先们祈天保佑、被动承受到学会亡羊补牢凭经验应对,一步步到近代人类扬起预防之旗,直至现代社会全新的安全第一理念,把现实社会事故高峰和生存危机的自扰情绪变为抗争和实现平安、康乐的动力,最终创造人类安全生产和安全生存的安康世界。在这人类历史的进程中,包含着人们安全心理的发展与进步。 安全第一是人类满足安全心理的需要,在生产经营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中,不断进化总结出来的方针,有其自身的形成过程。用安全第一的思想来管理生产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它获得了无法计算的、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什么把安全放在第一?放在第二行不行?如何理解安全第一,笔者认为下面这段小故事能够给人以启迪。 20世纪初,美国有一个US钢铁公司,为了提高钢铁质量与产量,提出了生产第一,质量第二,安全第三口号,并且用大幅标语挂在工厂内醒目的地方,用以指导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结果,不但未完成生产计划,产品的质量也下降了,更为严重的是各类生产事故频繁不断,公司濒临倒闭的境地。US钢铁公司董事长凯里深感忧虑,他召集公司各部门管理者和员工代表集思广益,经过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在1906年,把原来的口号改为安全第一,质量第二,生产第三。同时,还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加以贯彻执行。并采取了预防事故的有效措施,其结果是公司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大幅度的下降,产品的质量也提高了,而且超额地完成了钢铁生产计划。这个事件引起了美国和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许多国家成立了安全协

会(即现在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前身),普遍地把安全第一奉为神圣的法律。 这就是说,安全第一不是哪国政府、哪个人随心所欲想出来的,更不是臆造的,而是根据事物自身的客观规律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失败与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方针,违背这条规律就要受到血与生命为代价的惩罚。 我国政府早在建国初期就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早在1951年就提出了安全第一的口号,而且,又在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会议上规定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1957年,周恩来为中国民航题词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1959年,周恩来视察井陉煤矿时指出:在煤矿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1960年,当我国第一艘万吨轮跃进号在航运中触噍沉没后,周恩来对当时的交通部长说:你们搞航运的,也要安全第一。 后来安全第一又多次的写入了我们党和政府的许多文件里。国务院在[1983]85号《通知》中指出: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搞好安全生产,是经济管理、生产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的本职工作,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我国1985年1月3日,由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式确定的安全生产方针,已被写入了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决议作为党的工作方针。1987年1月26日,国家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劳动保护方针,写进了我国《劳动法(草案)》。1987年4月,劳动人事部在北京召开各省市劳

安全生产方针演变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根据历史资料,我们发现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3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我国各阶段安全生产方针 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确定的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目标而确定的一个时期的指导原则。从1949-2009年的60年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在逐渐演变,这种演变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在渐进。[1]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可以看到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和工作原则。 (1949-1983年)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基本历史任务的胜利完成,中国开始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就是克服长期战争遗留下来的困难,加速经济建设。 据1950年3月8日原劳动部部长李立三在第一次全国劳动局长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府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就是毛主席所提出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这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也是新民主主义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这个基本原则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由‘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来达到‘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目的;另一方面,是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我们当前首要的工作,就是要保护劳动,如不采取保护劳动的措施,就不能实现‘兼顾’和‘两利’。因此,今天要注意保护劳动者利益,而要做到这件事情,首先要大家改变重视机器、轻视人的观点,要学会重视人,要懂得人是最可宝贵的资本,是人制造机器,而不是机器造人。千百年来,旧社会都是看不起人,看不起劳动者,现在我们懂得了世界是劳动者创造的。但要真正做到改变劳动者在生产中所处的不利条件,还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不是主观愿望所能决定,而是受着客观条件限制的。” 据《当代中国的劳动保护》一书介绍,1952年,当时的劳动部部长李立三根据毛泽东提出的“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这个指示精神,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不过,当时仅限于这6个字,而没有确定其内涵。后来,时任国家计委主任的贾拓夫把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丰富为“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

安全管理基本原则

★安全管理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主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实施中坚持“以人为本,领导承诺,风险化减,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理念。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风险管理组,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 制订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风险管理计划,经监理审核,报业主批准后实施管理。 ★风险管理策划 项目经理部的风险管理组负责对本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特殊活动进行策划、识别、评价其中的主要风险因素,针对不可接受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因素采取预防措施和削减措施,并在施工技术方案中予以体现。 班组长组织通过班前活动,对每天的施工活动进行工作危险分析,向班组成员交代将进行的工作中可能的危险,采取的预防措施,体现在班组活动记录上。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计划书编制的主要内容 管理目标与主要指标;组织机构和职责;管理措施,实施方案及主要要求,所需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等资源。 ★应急预案的实施要点 1、应急预案经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并报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备案; 2、张贴应急反应的紧急事件通告,包括紧急电话号码、撤离路线,集中地点等。 3、对应急预案实施定期演练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通信系统是否正常有效运行,各种救护设施(用品)是否齐全有效,撤离步骤是否适宜,事故处置人员能否及时有效到位 ★应急反应的实施原则 避免死亡;保护人员不受伤害;避免或降低环境污染;保护装置、设备及其他财产避免损失。

★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负责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4、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施工安全管理计划,并贯彻落实; 5、组织并参与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编制应急预案并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 ★机电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总平面布置的安全技术要求; 2、确定机电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作业资格并进行合格审查。 3、确定机电工程项目重大风险因素的部位和过程制定相应措施。如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起重吊装、动用明火、密闭容器、带电调试、管道和容器的探伤、冲洗及压力试验、临时用电、单机试车和联动试车等。 4、针对工程项目的特殊需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冬期、雨期、夏季高温期、夜间等施工时安全技术措施;补充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的特殊性制定的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各专业、工种、施工各阶段、交叉作业等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安全事故处理原则: 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责任都没有处理不放过; 没有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方针是: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生产的原则是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技术也是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做到: 1、在计划、布置、研究、实施科研和生产任务的同时,要计划、布置、研究、实施安全技 术使科研,生产与安全技术同步计划,同步实施。 2、在使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同时,必须研究应用相应的安全技术。 3、当生产度与安全技术革新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安全的要求,在解 决了安全技术,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方能进行生产。 在施工现场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问不放过:一管即要设专职安全员管安全:二定即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三检查,即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雨季施工安全生产措施,: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头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的和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规定 (1)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 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何处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建筑企业或其它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施工的一般安全生产标准 (1)施工单位的技术领导人必须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应该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法,凡是不 了解和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许参加施工作业。 (2)施工单位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应供给工具袋 (3)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的人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 (4)在建筑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之间必须设有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它隔离设施,否则不允许工人在同一垂线的下方工作。 (5)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 三、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1、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活动等制度、观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思想。 2、安全纪律 (1)企业职工要热爱本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的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静止烟火的 地方吸烟。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 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达到一定目标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所提出的一个总的要求和指导原则,它为安全生产指明了方向。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要搞好安全生产,就必须有正确的安全生产方针。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是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是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的总结。不论是实施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还是组织措施,都是在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只有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被各级领导和工人群众理解和掌握,并得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才有保证。只有充分认识、深刻理解其含义,才能在实践中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特别是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要首先解决好安全问题,切实把安全工作提高到关系全局及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把安全视作企业头等大事,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与自觉性。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又称劳动保护方针,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经历了一个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从五六十年代的“安全第一”,到七十年代之后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再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12字方针,反映了我们对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认识的不断深化。依据这一方针,必须把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性任务,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排查治理隐患、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上来;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方针的产生和发展 安全第一"这个词最早是美国钢铁公司B·H·格里董事长提出来的。1901年,美国的钢铁工业受到经济萧条的影响的冲击,同时,钢铁业作为当时先进的工业行业,客观的高危险性对产业发展造成了明显的影响。1906年,格里从长期接连不断的事故中得出教训,针对钢铁业生产的需要,他别出心裁地把公司提出的经营方针加以变动,将原来的"质量第一"、"产量第二",改为"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这项方针的改动,致力于安全生产的目标,发现其效果不但减少事故,同时产量和质量都得到提高。既保障了雇员的安全,又使质量,产量得到保证,凯里"安全第一"

安全生产管理的原理与原则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原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和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包括系统原理、人本原理、强制原理、预防原理、责任原理五个基本原理。 一、系统原理 (一)系统原理的概念 系统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组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任何一个管理对象均可看成一个系统,人们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应从整体出发去研究事物间的联系。 系统可以分为若干个子系统,如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是生产管理的一个子系统,而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又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等若干个子系统。 系统原理是现代管理学一个最基本的原理。它是指人们在从事管理工作时,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管理活动进行充分的分析,以达到管理的优化目标,即用系统理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和处理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系统原理的运用原则 运用系统原理时应遵循整分合原则、动态相关性原则、反馈原则、封闭原则。 1.整分合原则 整分合原则是指首先在整体规划下明确分工,在分工基础上再进行有效的综合。该原则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意义如下: 整――企业领导确定整体目标、制定规划与计划、进行宏观决策。此阶段,要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加以考虑。 分――明确分工,层层落实,确保每个人都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合――展现全员的凝聚力,对各部分、人员进行协调控制,实现有效的全面的安全管理。 运用该原则,要求企业管理者在制定整体目标和进行宏观决策时,必须把安全生产纳入其中,在考虑资金、人员和体系时,都必须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考虑。 2.动态相关性原则 动态相关性原则告诉我们,构成管理系统的各要素不仅是运动和发展的,而且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如果管理系统的各要素都处于静止状态,就不会发生事故。对于安全管理来说,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认识动态相关性原则,如图1所示。 图1 动态相关性原则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3.反馈原则 反馈原则指的是控制过程中对控制机构的反作用,如图2所示。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又称劳动保护安全方针。是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所提出的一个总的要求和指导原则,它为安全生产指明了方向。要搞好安全生产,就必须有正确的安全生产方针。 1983年国务院在[1983]85号《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指出:“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搞好安全生产,是经济管理、生产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的本职工作,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第一次明确提出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这个安全生产方针,强化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强调在生产中要做好预防工作,尽可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这个方针,其含义是: 1、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生产发展的客观需要,特别是现代化生产,更不允许有所忽视,必须强化安全生产,在生产活动中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这就是安全第一的含义。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安全生产也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原则,这是社会主义制度性质所决定的。 2、安全与生产的辩证统一 在生产建设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关系。也就是说,企业领导者必须善于安排安全和生产。越是生产任务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招致工伤事故,既妨碍生产,又影响安全。这是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教训。 怎样理解安全和生产的辩证统一关系呢?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生产既有矛盾性,又有统一性,所谓矛盾性,首先是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与生产的矛盾。要对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时,就要增加支出,或影响生产进度。所谓统一性,对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后,改善了劳动条件,职工就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劳动热情,劳动生产率就会提高。没有生产活动,安全工作就不会存在;反之,没有安全工作,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这就是安全与生产互为条件,互相依存的道理,也就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

安全生产方针与原则

安全生产方针与原则 安全方针 (一)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了我国推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的内涵首先是要求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辩证统一的关系,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内涵主要是要求安全工作要做好事前预防,要依靠安全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安全科学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从本质安全入手,加强危险源管理,有用治理隐患,强化事故预防措施,使事故得到预先防范和控制,保证生产安全化。 (二)消防方针 我国的《消防法》规定了我国的消防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预防”就是要从设备、设施、工艺等本质方面有高性能的防火措施,如用防爆电器、阻燃材料、自动喷淋系统等。“消”就是要在可能发生火灾的场所,备有灭火措施,如设置和配备消防系统、救火系统等。 安全生产原则 (一)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 生产的发展是通过人来实现的,没有人的安全与康健,就谈不上发展生产,而离开生产活动,也就无所谓安全。 由此可见,我们要搞好生产,就一定要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点,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各级领导必须将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

在安全生产的详尽实践中,要坚持“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即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即分管生产的各级领导要同时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搞技术必须搞安全的原则”,即进行技术工艺和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运行和使用等环节过程中,要同时考虑和保障技术安全。 (三)“三同时”原则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对工程建设项目都提出了“三同时”的要求。这是为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康健的严重措施。 所谓“三同时”,就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因此,企业在搞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工程技术项目时,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 (四)“五同时”原则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各级企业管理人员,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五)“三同步”原则 企业在考虑自身的经济发展,进行机构改革,进行技术改造时,安全生产方面要相应地与之同步规划、同步组织实施、同步运作投产。 (六)安全否决权原则 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求,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评选先进时,必须要首先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部颁发的“一标三规范”,强化安全管理,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 一级教育 一、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法则,标准和法制观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规定 (1)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何处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建筑企业或其它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4、施工的一般安全生产标准 (1)施工单位的技术领导人必须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应该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法,凡是不了解和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许参加施工作业。 (2)施工单位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应供给工具袋。 (3)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的人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

安全生产方针与原则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安全生产方针与原则 a I时'间H 卜/ / 1 / 4

一)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了我国推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的内涵首先是要求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辩证统一的关系,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内涵主要是要求安全工作要做好事前预防,要依靠安全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安全科学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从本质安全入手,加强危险源管理,有效治理隐患,强化事故预防措施,使事故得到预先防范和控制,保证生产安全化。 二)消防方针 我国的《消防法》规定了我国的消防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预防就是要从设备、设施、工艺等本质方面有高性能的防火措施,如用防爆电器、阻燃材料、自动喷淋系统等。消就是要在可能发生火 灾的场所,备有灭火措施,如设置和配备消防系统、救火系统等。 安全生产原则 一)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 生产的发展是通过人来实现的,没有人的安全与健康,就谈不上发展生产,而离开生产活动,也就无所谓安全。 由此可见,我们要搞好生产,就一定要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点,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 各级领导必须将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 在安全生产的具体实践中,要坚持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即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即分管生产的各级领导要同时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搞技术必须搞安全的原则,即进行技术工艺 和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运行和使用等环节过程中,要同时考虑和保障技术安全。 三)三同时原则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对工程建设项目 都提出了三同时的 要求。这是为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 所谓三同时,就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因此,企业在搞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工程技术项目时,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 四)五同时原则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各级企业管理人员,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五)三同步原则 企业在考虑自身的经济发展,进行机构改革,进行技术改造时,安全生产方面要相应地与之同步规划、同步组织实施、同步运作投产。 六)安全否决权原则 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求,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评选先进时,必须要首先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电力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40 电力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电力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工业生产和建设的基本方针,是电力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为使这一根本原则落到实处,电力安全生产还须遵循其他一些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安全与生产是有机统一的关系,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在生产工作中必须做到“五同时”,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 在处理安全与改革和发展,安全与经济效益,安全、质量与进度,安全生产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保证电力安全生产与满足社会电力需求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时,必须坚

2014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方针

2014安全生产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方针,是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这一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安全生产方针的由来 在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提出与周恩来总理密切相关。1957年,周恩来总理为中国民航题词:“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1959年、1960年周恩来总理视察河南井陉煤矿和我国第一艘万吨运轮“跃进”号在航运中触礁沉没时,再次强调安全第一;1979年,当时的航空工业部在一份工作文件中正式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1983年5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文件,进一步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1987年3月26日,原国家劳动部在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正式决定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2002年《安全生产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这一方针予以确定,称为“八字方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规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如何做好安全工作也有了全新的视角,2005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总结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正式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随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再次重申了这一安全生产工作方针。2008年3月27日,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再次重申了这一方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一次把这一方针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至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安全生产的“十二字”方针正式确立。2014年安全生产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安全生产方针与原则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安全生产方针与原则 撰写人: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一)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了我国推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的内涵首先是要求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辩证统一的关系,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内涵主 要是要求安全工作要做好事前预防,要依靠安全科学技术手段,加强 安全科学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从本质安全入手,加强危险源管理, 有效治理隐患,强化事故预防措施,使事故得到预先防范和控制,保 证生产安全化。 (二)消防方针 我国的《消防法》规定了我国的消防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预防就是要从设备、设施、工艺等本质方面有高性能的防火措施,如用防爆电器、阻燃材料、自动喷淋系统等。消就是要在可能发生火 灾的场所,备有灭火措施,如设置和配备消防系统、救火系统等。 安全生产原则 (一)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 生产的发展是通过人来实现的,没有人的安全与健康,就谈不上 发展生产,而离开生产活动,也就无所谓安全。 由此可见,我们要搞好生产,就一定要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 促进生产的观点,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

各级领导必须将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只有这样,才能 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 在安全生产的具体实践中,要坚持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即在 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即分管生产的各级领导要 同时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搞技术必须搞安全的原则,即进行技术工艺 和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运行和使用等环节过程中,要同时考虑 和保障技术安全。 (三)三同时原则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对工程建设项目都提出了三同时的 要求。这是为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 所谓三同时,就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因此, 企业在搞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工程技术项目时,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实施三同时。 (四)五同时原则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各级企业管理人员,在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 全生产工作。 (五)三同步原则 企业在考虑自身的经济发展,进行机构改革,进行技术改造时, 安全生产方面要相应地与之同步规划、同步组织实施、同步运作投产。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