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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管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切实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将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农业部《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农业部《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4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

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森林草原火灾事发地政府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4.2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快速应急能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理工作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4.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理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要加强对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对人员造成的伤亡和对森林草原造成的危害。

1.4.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5预案启动条件

在发生下列森林草原火灾时,经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者副指挥长(省林业局局长、省农业厅厅长)批准,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

(1) 燃烧蔓延超过48小时仍未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2) 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3) 对重点国有林区、林区居民地或重要设施构成重大威胁的森林草原火灾;

(4)设区市政府请求省政府救助或者省政府要求省本级直接组织实施应急处理的森林草原火灾。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在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应当立即成立森林或者草原扑火指挥部,具体承担森林或者草原火灾应急处理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省政府有关支持保障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快速响应,按规定的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积极配合省森林或者草原扑火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1森林、草原扑火指挥部

在省政府和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 省森林、草原扑火指挥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火灾事发地政府尽快扑灭火灾。具体承担:综合调度、后勤保障、技术咨询和现场督导等工作。

2.2 省政府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本预案启动后,省森林或者草原扑火指挥部应当及时将火

灾的情况通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配合省森林或者草原扑火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 森林草原火灾预防

各级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草原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督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当地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能力。

3.2 火险预测预报

省林业局、省农业厅应当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有关地区可燃物含水率及火源、地形、可燃物类型等情况,对可能发生火灾的设区市和县(市、区)发布火险形势预测预报。

在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应当对事发地的天气进行适时监测和预报,及时为森林草原扑火指挥部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3.3 火情监测

省林业局、省农业厅、省气象局应当利用卫星火情监测系

统和其他监测手段,及时掌握森林草原着火点和火场的情况及发展态势,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3.4 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草原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5 信息报告和处理

3.5.1 一般火情,由设区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按照火情日报、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出现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时,设区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应当立即核准情况,并报告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3.5.2 出现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时,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应当立即核准情况,向省政府报告,并按规定向国家林业局或者农业部报告。

4火灾扑救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要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在一般情况下,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要相应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的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四级。

4.1.1 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

(1)Ⅰ级和Ⅱ级响应:响应级别的确定标准依照《国家处

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标准执行。在进行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时,省政府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在国家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下,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2)Ⅲ级响应

当出现火场持续4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在30公顷以上,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与邻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交界处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等五种火情之一时,省林业局要及时向省政府和有关支持部门报告(通报)情况,组成由省林业局副局长为组长的工作组立即赶赴火场,协助开展扑火救灾工作。

(3)Ⅳ级响应

发现森林火灾后,当地森林防火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扑救。县级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指挥扑救工作。当4小时后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时,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按预案组织扑救。当火场持续2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时,设区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在向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的同时,要组织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火场,建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按预案的规定进行规范化调度和科学组织指挥扑救。

4.1.2 草原火灾响应级别的划分标准,依照农业部《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执行。

4.2 扑火指挥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立即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扑火救灾工作。

扑火前线指挥部一般由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主管负责人任指挥长,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参加。扑火前线指挥部应当设立扑救组、后勤组、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等工作机构。

参加扑火救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靠前指挥。火场范围较大时可以分片、分段安排扑火任务,落实扑火责任。火情蔓延速度较快趋于严重时,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应当随之提高,人员组成作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4.3 扑火原则

4.3.1 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把保护灾区群众和扑火救灾人员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保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作为重要任务。

4.3.2 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加强科学技术研究,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提高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工作的科技含量。

4.3.3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

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草原资源损失。

4.3.4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4 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根据天气和火势的变化情况,合理安排,科学部署,确保扑火救灾人员的安全。

4.5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林区、草原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在居民点受到火灾威胁时,要及时采取有效的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事发地群众的生命安全。

4.6 医疗救护

因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当地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卫生部门组织救治,死难者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4.7 扑火力量

4.7.1 扑火力量的组成。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以经过专门训练的应急扑火队伍以及火灾事发地群众组成

的扑火力量为补充。火场直接扑打火线人员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经过专门训练的驻军、武警部队的应急扑火队伍为主。负责火场清理和看守的单位、人员由火灾事发地扑火前线指挥部确定。

严禁动员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员和孕妇参加扑火工作。

4.7.2 扑火力量的调动。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后,事发地的专业扑火队伍应当迅速控制火势、扑灭火情。在火情不能控制造成森林草原火灾时,事发地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经过专门训练的驻军、武警部队的应急扑火队伍要共同完成扑火任务。在必要时按规定请求当地驻军、武警部队予以支援。

4.7.3 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在森林草原火灾事发地灭火力量不足,需要增援扑火力量时,根据事发地设区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申请,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可以调动其他设区市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增援的灭火力量原则上以武警部队的应急扑火队伍为主,地方的专业扑火队伍为辅;以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4.8 火案查处

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由当地公安机关或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

4.9 信息发布

4.9.1 森林草原火灾的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

面,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人心安定和公共利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有关森林草原火灾的信息和传言。

4.9.2 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及其扑火动态信息的发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森林草原火灾及其扑火动态信息的发布,由县级以上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发布。

4.9.3 森林草原火灾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10 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需要宣布结束应急状态的,依照《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农业部《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火灾扑灭后,事发地的县(市、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要及时测量火场面积、森林草原受害面积,绘制火场面积图,评估森林草原资源损失情况,并将有关材料逐级报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

5.2 善后处置

在对森林草原火灾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切实解决灾民的饮食和居住问题,保证当地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群众情绪的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森林草原火灾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要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劳务和物资、装备给予补偿,并及时返还征用的物资和装备。征用的物资和装备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损坏或者丢失的,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修复或者依法予以补偿。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被抽调参加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其工资和奖金由原单位照发,原福利待遇不变;城镇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和农村村民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因参加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3 恢复重建

森林草原火灾的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当地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5.4 工作总结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工作结束后,事发地设区市和县(市、

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要及时进行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扑火救灾的成功经验、应当吸取的教训和今后的改进措施,并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6 综合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政府及其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应当组织建立有线和无线通信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省与设区市和县(市、区)以及重要林区、牧区互通,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通信系统。

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各自负责分管范围内火情、火灾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要对全省各地的森林草原火情、火灾信息进行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6.2 后备力量保障

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强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的建设,并在重点装备专业扑火队伍的同时重视后备扑火队伍的装备工作,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参加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

6.3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要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火

灾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置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要收集、掌握有关扑火机具、装备生产企业的生产潜力信息和毗邻地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扑火机具、装备保有信息,通过建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物资的快速生产启动和紧急调用机制,实现扑火物资的动态储备。

6.4 资金保障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6.5 技术保障

各级气象部门要为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服务;有关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森林草原防火专家应当为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并按照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参加火灾现场的灭火技术指导工作。

6.6 培训演练

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开展对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草原区干部职工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向群众普及避火安

全常识。同时,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装备,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河北省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应组织评估,并视情况及时修订。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理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需要追认为烈士的,依据国务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3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2年12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 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 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 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

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实验室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实验室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和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火灾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室都可能发生: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二、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梯队)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员,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应急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三、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增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doc

增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录 一、总则3 (一)编制目的3 (二)编制依据3 (三)适用范围3 (四)工作原则3 二、森林防火组织体系4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4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5 (三)专家组7 三、森林火灾的预防、预警、监测和处理 8(一)森林火灾预防8 (二)森林火险预警8 (三)森林火险预警发布8 (四)森林火险预警响应8 (五)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9 四、应急响应10 (一)增城区处置森林火灾分级标准10 (二)分级响应11 五、信息发布12 谢谢你的观赏

六、应急结束12 七、后期处置12 (一)善后处置12 (二)工作总结13 八、保障措施13 (一)应急队伍保障13(二)扑火物资储备保障13(三)经费及后勤保障14(四)社会动员保障14 九、宣传、培训和演练14(一)公众宣传教育14(二)培训和演练15 十、附则15 (一)术语解释15 (二)预案管理15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16(四)预案实施时间16 十一、处置流程图18 谢谢你的观赏

增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及时正确处置我区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增城区范围内受害严重、处置难度较大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各镇街要参照本预案,制订适合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组织落实。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各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按照分工负责、谢谢你的观赏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定稿版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郯护指字[2010] 5 号 郯城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基本原则 1.5 预案启动条件 2 组织机构体系与职责任务 2.1 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2.2 县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各工作组的职责

2.3 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3 预防与应急准备 3.1 森林火灾预防 3.2 森林火险预测和预报 3.3 林火监测 3.4 人工影响天气 3.5 火情报告 4 火灾扑救 4.1 分级响应 4.2 扑火指挥 4.3 扑火原则 4.4 扑火安全 4.5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4.6 医疗救护 4.7 扑火力量组织与调动 4.8 火案查处

4.9 信息发布 4.10 应急期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灾民处置及灾后重建 5.3 工作总结 5.4 表彰奖励和追究责任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6.2 消防后备力量保障 6.3 消防物资储备保障 6.4 经费保障 6.5 技术保障 6.6 培训演练 7 负责 7.1 预案管理

7.3 预案生效时间 8 附录 8.1 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8.2 郯城县森林防火重点县区、国有林场名单 8.3 郯城县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名单 8.4 郯城县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机构图 8.5 郯城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流程图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处置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四川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四川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省森防指2017-06-0917:15:1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基本原则 1.5灾害分级 2组织指挥体系 2.1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2.2扑火指挥 2.3专家组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预警 3.2火灾动态监测 3.3火场预测预警 3.4信息报送和处理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响应措施 4.3省层面应对工作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5.2工作总结 5.3奖励与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队伍保障 6.2运输保障 6.3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6.4通信与信息保障 6.5物资保障 6.6资金保障 7附则 7.1灾害分级标准 7.2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7.3预案管理与更新 7.4预案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川省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订本预案,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制订、修订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省直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机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机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机房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江苏省消防条例》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房火灾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事件特征 2.1事件类型及危险性分析 2.1.1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静电,雷击等强电侵入,机房内电脑、空调等用电设备长时间通电过热、设备故障等原因均可能引起计算机房的火灾事故。 2.1.2机房火灾事故会造成计算机设备损坏、系统故障网络中断或瘫痪,影响网络的安全运行。 2.1.3火灾产生的有毒烟雾污染机房的空气,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等人身伤亡事故。 3.应急组织及职责 3.1火灾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机房火灾应急抢险指挥: 成员: 3.2指挥部人员的职责 3.2.1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3.2.2高低压专业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对发生险情机房切断电源。 3.2.3智能化专业职责:监控相关区域事故情况。 3.2.4空调专业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切断空调、通风系统,做好运行方式的调整和故障设备的隔离。 4应急处置 4.1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4.1.1最早发现火情者应立即向值班长和机房负责人汇报,机房负责人到现场指挥灭火,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启动本预案。 4.1.2机房负责人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指挥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 4.1.3事故扩大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市消防队支援。报警内容:单位名称、地址、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着火范围。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同时还要注意听清对方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打完电话后,要立即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机房负责人组织人员迅速查明着火原因。

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 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应围 1.4基本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领导 2.2职责任务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3.1火险预警预报 3.2林火动态监测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4.应急处置 4.1分级响应 4.2扑火原则 4.3火场指挥 4.4扑火安全 4.5居民点、风景区及群众安全防护4.6医疗救护

4.7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4.8火案查处 4.9火场验收 4.10信息发布 4.11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5.2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5.3工作总结 5.4奖励与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扑火后备力量保障6.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6.3扑火基础设施保障6.4通讯与信息保障 6.5技术保障 6.6培训与演练 7.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解释部门 7.3预案生效时间

8.图标 8.1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前线指挥体系图8.2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应急处置程序图8.3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扑火力量组织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某山开发区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修订本预案。 1.3适应围 本预案适用于某山开发区行政区域发生的森林火灾(城市绿化的除外)应急处置工作。 1.4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立足防,反应快速”的原则;坚持“群专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森林火灾发生后,超过1小时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森林、林区居民地、旅游景区及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人员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模板

附件1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模板) 1 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机制,做好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发生的森林和草原

(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火灾应对工作。 1.5 灾害分级 森林草原火灾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等,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森林、草原火灾,详见附表5。 2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由市、县各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组成、职责、联系方式等详见附表1。 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2.2 前线指挥部 设区的市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受害面积100~500公顷)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 跨设区的市界的森林草原火灾(受害面积100~500公顷),由相关设区的市级指挥部分别指挥,指挥部予以协调;受害面积

宜丰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doc

宜丰县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应范围 1.4工作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指挥机构 2.2办事机构 2.3工作机构 2.4 县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3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森林火灾预防 3.2火险预测预报 3.3林火监测 3.4人工影响天气 3.5信息报送和处理 4 火灾扑救 4.1分级响应 4.2扑火指挥

4.3扑火原则 4.4应急通信 4.5扑火安全 4.6居民点及群众安全保护 4.7医疗救护 4.8后勤保障 4.9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4.10扩大应急 4.11火案查处 4.12新闻报道 4.13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5.2调查与评估 6 综合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2应急队伍保障 6.3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6.4资金保障 6.5技术保障 6.6宣传、培训、演练 7 附则 7.1相关说明

7.2预案管理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4预案解释部门 7.5预案生效时间 8 附录 8.1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8.2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件,确保我县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

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宜丰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本县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乡、村三级政府负责。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县重要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2 以人为本,安全处置。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3 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各乡镇(场)和森林经营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还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各种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尤其要做好应急处置的人员、技术、物资等准备工作,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森林消防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科学决策,处置得当。 1.4.4 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承担的

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经验方法

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经验方法 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经验方法 案例摘要 20xx年2月12号上午11点27分,**县**林场因参加整地造林的民工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这次森林火灾,参加扑火的军民共1600多人,其中武警官兵200多人,专业扑火队300多人,机关干部、职工近1000多人。火灾燃烧时间长达38小时,过火面积2300亩,其中受害森林面积1350亩,疏散11个自然村,17个护林点,1690多人,未出现民房烧毁和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处置过程 20xx年12号上午11点27分,**林场因参加整地造林的民工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林区大片森林的安全。火灾发生后,县人民政府紧急启动森林火灾二级响应行动,在**林场场部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曹建平为总政委,县委副书记、县长陈荣伟为总指挥的扑火处险现场指挥部。扑火处险现场指挥部下设应急人员召集组、应急救援组、车辆运输组和补给供应组、社会稳定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物资及后勤保障组等6个小组,每个小组都有一名县委常委负责扑火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协调工作。12日下午1时30分左右,160名县民兵应急分队和从县直部门、周边乡镇抽调的400余名干部职工组成扑救队伍赶到扑救现场。但由于林场林下植被丰厚,山高坡陡,沟深林密,道路不通,地形复杂,风力大且风向变化无常,扑救难度大,未能有效控制火势蔓延。到12日下午3时,过火面积已超过50公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果断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紧急增援,特别是扑火工具的供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情态势,立即启动《**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主任刘泽训带领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组织指挥灭火。2月12日晚上,**市委常委、市军分区政委魏永景,**市副市长陈海平一行,来到扑火现场,指导和协调扑救森林火灾。2月13日凌晨5点,省森林公安局局长姜汉辉率50名省森林武警官兵赶来支援,几乎同时,150名驻郴武警消防官兵和解放军指战员以及100名临武县民兵应急分队共300多人接市政府命令赶到了火场增援扑火。2月13日上午9时,**市委书记戴道晋赶赴**县**林场一线查看火情灾情,指导扑火救灾。 至2月13日,各类扑火力量已达1600多人。扑火处险现场指挥部在充分掌握了火场的地形地貌、天气变化、可燃物分布、交通条件、火行为特点、火场周边的重要设施、林火阻隔条件及火灾的蔓延态势等情况,听取扑火专家意见后,制定火场东、西、南北线的综合扑救方案,确定以专业扑火人员和林场职工为主,机关干部职工为辅,在扑火方式上采取了综合调度、分段包干、各个击破、分工合作的方法。山火经过扑火队员的协同作战,奋力拼搏,发扬不怕疲劳、不畏艰难、团结协作、连续奋战、敢打敢拼的精神,终于在14日凌晨1时,明火被全部扑灭。为防止死灰复燃,扑火处险现场指挥部又留守了100多人清理火线和看守火场。14日下午,清理工作全面完成,扑火过程是未出现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三、成功经验 这场森林大火,是在极端不利的条件下发生的,风大物燥,气温高,扑救十

《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解读

《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解读 《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工作,是在省应急管理厅的正确领导下,征求省森防指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在火灾防治管理处、应急管理研究中心和预案管理处的共同努力下修订完成,现解读: 一、预案修订背景 机构改革后,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及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山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由林草部门调整到应急部门,森防指、森防办的职能也有了新变化,重点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的作用。我省原有的森林火灾和草原火灾两部应急预案已经不适应目前体制机制需要,修订两部预案势在必行。《预案》明确了森防指成员单位应急职责,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山西省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53号)的要求,在《山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16〕6号)、《山西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18〕25号)两部预案基础上,进行修订。 二、预案修订依据 本预案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2016年1月12日印发的《山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8年2月27日印发的《山西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三、预案修订过程 在预案修订过程中,主要经历了五个程序,一是从去年3月份开始安排专人着手对我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开始修订。期间,我们对原两部《预案》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情况、机构改革后省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变化情况等进行调研梳理,组织8次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二是广泛听取大家意见。2019年7月30日给24个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征求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意见和建议的函》,截止8月20日全部收到回复。其中:全部采纳的有15个单位,分别是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卫健委、省广电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测绘院、省军区、省消防总队。部分采纳的有1个单位,省林草局。没有意见的有8个单位,分别是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应急厅、武警山西省总队、省航产集团、太原铁路局。三是省应急厅按照省政府领导有关要求,本着简练、完整、科学、实用、操作性强等原则,组织专人研究修定,多次召开党组和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将《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作为省级专项应急预案模板格式。四是就个别职责与省林草部门进行多次商讨,明确了应急与林草具体职责任务。五是组织有关专家对《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了初审。形成了现在《预案》审批稿。 四、预案重点章节解读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编号:AQ-BH-04331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 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for handling heavy forest fire in Gansu Province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 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终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省境内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分管林业的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林业厅厅长、省公安厅分管副厅长、省军区后勤部分管副部长担任副总指挥,省发改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

防范处置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防范处置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提高校内对于火灾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全面加强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能够有效的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动校内一切救援力量,发挥各行政职能部门的优势,及时、高效、有序地控制并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维护学校稳定。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所属校区范围之内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附属医院应根据国家法令及行业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需要的火灾防范应急预案)。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抢险优先。

各单位、岗位党政领导为所辖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火灾情况下,把抢救遇险师生的生命和确保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放在整个灭火救援行动的首位,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 (2)快速反映、科学应对。 处置火灾事故,应坚持一般服从整体、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确保重点设施和高精设备、危险化学物品、放射性物品的安全,快速准确的查清火灾事故的起因和火场内的详细情况,为消防队实施有效灭火提供依据。 (3)普及知识、提高素质。 充分发挥保卫人员、义务消防人员、学生骨干的积极作用。普及公众防灾、减灾和消防知识,提高队伍素质。 (4)整和资源、协同作战。 全校各级、各部门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最大限度的发挥学校现有资源的优势,确保快速高效地应对、处置火灾事故。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在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简称消防委)直接领导下的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校指挥部),负责临机处置发生在校内的重、特大火灾现场的救援指挥和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控制、扑灭火灾以及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并负责向校消防委写出事故报告,提出整改建议等。

XX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通用模板)

XX街道森林火灾应急 处置办法 森林火灾具有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扑救难等特点。为切实保护我街道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应急响应,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根据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处置办法: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及森林火灾对应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动,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的实施处置行动。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分 级负责落实各项责任制。

2.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响应。本办法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的快速响应。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相关社区和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相关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好常备不懈、快速响应、处置得当。 5.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发生森林火灾,按照社区区域管辖范围,由社区负责先期组织扑救处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涉及两个社区的,涉及的社区共同负责组织扑救处理。 6.快速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造成森林火灾的火源有2大类: (1)自然火源:指由某些自然现象中所引燃的森林火灾。如雷击火(落地闪电)、火山爆发、滚石火花、泥炭自燃等。 (2)人为火源:指人类生活、生产用火所引起的森林火灾。如烧荒、烧炭、烧砖、烧防火线、机车喷火、暴瓦、高压线脱落、乱丢烟头、野炊取暖、上坟烧纸、小孩玩火、呆傻人弄火、坏人放火等。 2)变化规律:从年变化上来看,多出现在降水量少,连旱日数比较长的年份;从季变化上来看,我国东北、华北一带多出现在春、秋两季,天气晴朗、降水量少,植被干旱,多大风天气。冬季由于气温低,积雪覆盖,不易发生火灾。夏季降水量大,也不易发生火灾。我国华东、华南、西南地区火灾季节多发生在冬季和早春。此时正是干季,晴日多、降水少、温度适时,而其他月份正是湿季,不易发生火灾。我国西部新疆地区森林防火期界于南北之间,主要集中在7、8、9月份。特别是雷击火集中在7--8月份较多;从日变化上来看,森林火灾多发生在上午10时至下午16时之间,正是一日内气温偏高,湿度偏小、风速较大的时段,此时发生火灾,火势发展强、蔓延速度快、不易扑救。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打早、打小、打了。 3 适用范围 3.1应急组织体系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尤其是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和知识; 2)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森林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

森林火灾处置应急处置预案

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目录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围 1.4 基本原则 1.5 预案启动条件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森林扑火指挥部 2.2 市政府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3 预防预警机制、信息报告与处理 3.1 森林火灾预报 3.2 火险预测预报 3.3 预警级别与发布 3.4 预警预防行动 3.5 预警预报解除 3.6 人工影响天气 3.7 信息报告与处理 4 火灾扑救 4.1 应急响应 4.2 扩大应急和应急联动 4.3 扑火指挥

4.4 扑火原则 4.5 扑火安全 4.6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4.7 医疗救护 4.8 扑火力量 4.9 森林消防飞机调度 4.10 火案查处 4.11 信息发布 4.12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善后处置 5.3 恢复重建 5.4 工作总结 6 综合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后备力量保障 6.3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6.4 资金保障 6.5 技术保障 6.6 培训演练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3 预案生效时间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的,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某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4 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事故风险分析 1.事故类型 人为因素引发的火灾事故:违反操作规程、违章安装使用电气设备、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检修(施工)现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方人为破坏等。 客观因素引发的火灾事故:雷击及设备问题等因素引发的火灾事故。 2.危害程度分析 车间设备众多、材料集中,可燃物较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容易引发火灾,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及公共财产,是消防风险源的重点。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总指挥:亓亮。 副总指挥:李友清。 抢险救援组: 组长:张华 成员:代文彬。 治安组:

组长:吕延鹏成员:李树国。 医疗救护组: 组长: 吕延鹏成员:鹿利利。 物资供应组: 组长:张金艳成员:康如金、武亮、曹会利。 通讯联络组: 组长:孔令勇成员:张继泉。 事故调查组: 组长:李友清成员:尹聪。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1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 ①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②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③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④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⑤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⑥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⑦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⑧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2.2应急救援副总指挥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救援行动;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 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总指挥的直接联络和有关人员和部门的联系;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⑤组织公司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况; ⑦根据公司周围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⑧当总指挥不能履职时,由其接替总指挥职责。 2.3抢险救援组职责 ①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抢险救援行动,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 ②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并确保救援行动的安全; ③当外部救援力量实施救援时,配合其行动。 2.4治安组职责 ①负责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区域及警戒; ②负责现场车辆、人员疏导; ③维持现场治安管理秩序; 2.5医疗救护组职责 ①负责现场伤员紧急救护; ②随时观察和记录伤员伤情; ③协助120和上级部门对伤员的抢救。 2.6物资供应组职责 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及时快速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和其它有关资源送达指定的施工现场,并随时准备对事故现场进行其它增援,搞好后勤保障服务。 2.7通讯联络组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52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标准版本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抚松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好我场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指挥,紧急救援,综合协调的能力,按照"快速、高效、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场实际,突出法规性、规范性、实用性、操作性的特点,制定本处置办法。 二、林场基本情况 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始建于1973年,20xx 年施业区总面积为9449公顷,林业用地面积为

8962公顷,有林地面积为7962.7公顷,纯林2121公顷,混交林5841.7公顷,疏林地8.0公顷,灌木林49.6公顷,未成林316公顷,采伐迹地115公顷,宜林地53公顷,林业辅助用地457.2公顷,非林地487.5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4.3%。 辖区与6个乡镇、27个自然屯接壤,现有职工174人(其中在岗职工103人,退休职工37人,其他人员34人)。 三、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总指挥:王新国 副总指挥:时文海、高伟波、徐兆生、盛丰新、张文波 队长:崔艳林 成员:曲在军、曲伟、孙玉峰、郭宝林、朱宪军、王德华、安荣江、季晓明、韩正权、裴义

波、孙永刚、刘升明、高精义、张伟、秦斌、费义志、季伟山、徐勤惠、王玉德、刘克祥、张铁本、姜建先、贾拥军、王宝森、郇金顺、王平、郭振华、刘嘉、郑俊杰、孙洪坤。 四、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投放兵力,灭火机具:半专业扑火队员30人,风力灭火机15台;水泵2台;灭火水枪15套;组合工具10套;二号工具50把;扑火服40套;铁锹20把;手电筒20个;毛巾20条;对讲机5部。 2、运兵方式,行动路线:半专业扑火队乘汽车到指定地点,徒步进入火场。 3、通讯联络:利用对讲机与指挥人员联络,及时报告火场情况,必要时直接与县防指联络。 4、战术原则:先近后远,就地就近,结合当地情况,实行分兵合围、分片包干的扑救方法,限期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沙坡头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 1.1 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围 (1) 1.4 工作原则 (1)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 (2) 2.2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3) 2.3 综合调度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5) 2.4 前线指挥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6) 2.5 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6) 2.6 宣传报道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6) 2.7 技术咨询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7) 2.8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7) 3 预警机制和报告制度 (7) 3.1 预警机制 (7) 3.2 报告制度 (7) 4 应急响应 (8) 4.1 火灾响应级别 (8) 4.2 响应程序及等级 (10)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11) 4.4 应急通讯 (12) 4.5 扑火指挥 (12) 4.6 救护医疗和安全防护 (12) 4.7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2) 4.8 新闻发布 (12) 4.9 应急响应结束 (13) 5 应急保障 (13) 5.1 物资保障 (13) 5.2 资金保障 (13) 5.3 技术保障 (13) 5.4 宣传、培训和演练 (13) 6 后期处置 (14) 6.1 善后处置 (14) 6.2 火灾调查和总结 (14) 7 附则 (14) 7.1 预案的更新与管理 (14) 7.2 奖励与责任 (14) 7.3 预案制定与解释 (15) 7.4 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15)

1 总则 1.1 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全面、迅速、有序地做好沙坡头区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理,及时控制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国草原防火条例》、《回族自治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回族自治区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中卫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沙坡头区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1.4 工作原则 1.4.1 加强协调,分级负责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在沙坡头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沙坡头区农牧部门积极协调沙坡头区财政、公安、民政、气象、卫生等部门,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工作。 1.4.2 信息畅通,快速反应 加强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报,严格火情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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