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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申请表

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申请表
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申请表

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申请表

申请日期:

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为了保障数字证书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电子认证机构的合法经营权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协议内容依赖于《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和电子认证机构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如有冲突,以《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和电子认证机构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为准。

一、证书订户的权利与责任

1、证书订户必须按照电子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证书订户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2、证书订户应当妥善保管电子认证机构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和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的风险、损失及一切法律责任由证书订户自行承担。

3、如遇证书遗失或被窃,证书订户应立即到电子认证机构或其受理点办理挂失/注销。注销手续遵循电子认证机构的规定。电子认证机构在收到书面注销申请后24小时内注销证书订户数字证书。在数字证书注销之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责任由证书订户承担。

4、若证书主体(个人证书所有人的身份信息、机构证书的机构名称及证件、设备证书的设备名称及设备所属机构)信息变更,应立即按照电子认证机构的证书流程,申请变更。因证书订户信息发生变化且未及时通知电子认证机构变更证书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证书订户自行承担。

5、证书订户独立享有数字证书的使用权。因使用数字证书而产生的义务、责任由证书订户自行承担。

6、证书应由订户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机构授权经办人亲自领取。如其要求采用邮寄的方式领取,在邮件接收后(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则表示证书已正常接受。

二、电子认证机构的权利与责任

1、电子认证机构及其受理点在进行证书业务受理时,将充分遵守该电子认证机构发布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操作流程。

2、电子认证机构不介入证书依赖方之间的使用纠纷。但应双方或一方的要求可提供调查及取证的支持。

3、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认证机构有权主动注销所签发的数字证书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1)与证书中的公钥相对应的私钥被泄密;

(2)由于证书不再需要用于原来的用途而要求终止;

(3)证书的服务费未按约定收到;

(4)证书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

(5)数字证书已被盗用、冒用、伪造或篡改;

(6)其他电子认证机构认为可能对依赖方造成损害的情况。

4、由于电子认证机构的工作失误,造成身份认证差错,给证书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按照该电子认证机构发布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中的约定负责赔偿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除电子认证机构的责任:

(1)证书申请人提供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申请资料或信息的;

(2)证书申请人故意,或过失致使数字证书密钥泄密或被盗用、冒用、伪造的;

(3)因证书申请人使用带有电脑病毒的终端设备而造成损失的;

(4)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操作延迟、暂停或终止服务。本项所指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政府行为、关联单位如电力、通讯部门服务中断等;(5)电子认证机构已谨慎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字证书认证业务规则而仍有损失产生的。

6、随技术的进步和升级换代,电子认证机构有权要求证书申请人及时更新数字证书。证书申请人在收到电子认证机构发出的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电子认证机构更新证书,若逾期证书申请人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证书申请人自行承担。

7、在未获得用户同意前,电子认证机构保证不将证书申请资料用于证书业务外的其它任何用途,并对证书信息外的其它信息进行保密。

三、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或证书申请人在数字证书申请表中声明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则视为协议达成即时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与依赖于本申请表所申请的数字证书有效期一致。

四、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之规定发生争议时,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五、附则

1、各类证书的申请表等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证书申请人在递交数字证书申请表之前,须首先阅读本协议条款。

证书订户:证书业务受理点:

(盖章)(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

企业机构证书业务申请表通用

企业/机构证书业务申请表(通用) 申请须知: 1.请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电脑A4纸打印,本表共两页。 2.各项业务均需经办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鲜章)。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是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四川CA”)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 “易证通○R”是四川CA推出的在政府职能部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等业务系统中使用的,可以实现“一证多用”的数字证书。“易证通○R”经授权后可以在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网上业务系统中使用。 本协议中的用户指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四川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用户知晓证书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及相关的数据加密和电子签名,不作其他任何用途,但各政府职能部门 的网上业务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用户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数字证书,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用户在申请证书时应遵照四川CA的规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用户同意四川CA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用户信息且四川CA有权合法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用户资料,并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资料保密。 四、用户申请证书时应向四川CA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如用户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和信息而导 致四川CA签发证书错误的,由用户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证书申请者的申请一旦获得批准,申请者应在获得证书时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5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反对证书或者证书中的内容,则视为接受证书。 五、用户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个人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在证书有效期内 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四川CA,并终止使用证书。 六、四川CA根据认证业务规则(CPS)要求将用户证书信息发布到LDAP服务器上,用户如不同意发布证书信息的,应 当场以书面形式提交拒绝发布通知书,如用户未当场以书面形式明确拒绝,四川CA将视为用户同意发布证书信息。 七、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如因用户原因致 使证书私钥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如证书私钥在证书有效期内泄露、损毁、丢失或可能泄露、损毁、丢失的,用户应及时向四川CA申请办理吊销手续。证书吊销申请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期间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一切责任。 八、用户应确保其应用系统能为数字证书提供安全的应用环境,若因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或其他软硬件环境等存在 安全漏洞,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相关后果,四川CA不承担责任。四川CA承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如因四川CA原因导致证书被篡改、伪造,四川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四川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CPS)。九、用户终止使用证书时,应当立即申请吊销证书。证书吊销申请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期间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 证书造成的一切责任。 十、下列情形之一,四川CA有权吊销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四川CA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向四川CA承担赔 偿责任: 1、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 2、证书相关信息有变更或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可能丢失,未终止使用该证书并通知四川CA的; 3、用户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用户在证书期限届满前60天即可向四川CA提出证书更新请求,否则,期限届满后证书将自动失效,四川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如果单位证书用户单位解散、注销或个人证书用户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证书,向四川CA请求吊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证书在吊销生效前相关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十三、本协议公布于四川CA的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1211740089.html,),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权利义务时,四川CA会在网站上公告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户如因此而需要吊销或变更证书的,应当于公告或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CA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接受本协议的修订。 十四、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与四川CA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四川CA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模板】 (2)

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 请如实填写本表,*为必填项,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至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设立的注册机构审核。 1. 证书办理类型 *证书业务类型: *证书有效期: 证书应用信息: 应用归属单位: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应用系统名称: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 2. 申请单位资料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手机: 经办人电子邮箱: *经办人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证件1 营业执照副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2 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 4. 受理审批(受理单位填写) 初次办理证书更新 信息变更丢失补办损坏补办 密码解锁证书吊销1年其他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数字证书是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JCA),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 本协议中的用户指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BJ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申请 1.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BJCA或其设立的注册机构 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BJCA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责任。 2.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作为证书业务受理单位和服务支持单位,负责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 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注册机构的规程办理手续。 3.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应完全遵守BJCA安全操作流程进行用户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 4.BJCA积极响应各注册机构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 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BJ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 第二条使用 1.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用于网络上的用户身份标识、数字签名验证及密钥分配,各应用系统可根据需要对其用途进行定 义,但不包括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用途。 2.用户应确保其应用系统能为数字证书提供安全的应用环境,若因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或其他软硬件环境等存在安全 漏洞,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相关后果,BJCA不承担责任。 3.用户应当妥善保管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保管不善导致数字证书遭盗 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用户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数字证书对应的私钥为用户本身访问和使用,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交易和网上 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5.数字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6.BJCA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经确 认确属BJCA责任,BJ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第三条更新 1.数字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受理之日起计算。若在数字证书有效期到期后,用户仍需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证 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向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BJCA对此不承担责任。 2.因技术需要,BJCA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BJCA设立的注册机 构更新证书。若用户逾期没有更新证书,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负责。 第四条吊销 1.如遇数字证书私钥泄露丢失、证书中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或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用户应当立即到 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申请吊销证书。吊销手续遵循各注册机构的规定。BJCA在接到吊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吊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在证书吊销之前所有因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责任。 2.如果用户主体资格灭失(如企业注销等),法定责任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注册机构请求吊销用户证 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吊销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相关后果。 3.对于下列情形之一,BJCA有权主动吊销所签发的证书: ?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实信息; ?证书对应的私钥泄露或出现其他证书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的情况; ?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其他 1.BJCA不对由于意外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2.本协议条款可由BJCA随时更新,BJCA会通过网站******进行通知和公布,更新后的协议一旦公布即替代原来的协议 条款。用户如果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可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提出吊销证书的申请。 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3.本协议与BJCA网站上公布的《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共同构成关于数字证书的完整协议。 4.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与BJCA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管辖。 5.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 议即时生效。

e证通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

企 业 数 字 证 书 青岛市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http:// https://www.sodocs.net/doc/1211740089.html, 客服电话:96701688 传真:(0532)85938183 本表一式二份,签章生效。 申 请 表 (受理单位盖章) 注意事项: 1. 企业新申请的数字证书必须激活后才可使用,激活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2. 企业在初次领取数字证书时,由市政府免费配发一个网上政府邮箱,邮箱初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3. 企业免费领取的数字证书如人为损毁或丢失,需重新申请办理,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4、本申请表一式二份,表中所列内容除受理审批栏和已由系统自动生成内容外,全部由用户用碳素笔或黑色水笔如实、完整填写,并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CA )签发的数字证书用于标识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的用户身 受理号 KEY 号 申请者 资 料 ★ 用户 填写 印章信息声 明受理审批受理员填写 受理点: 受理员: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山东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 份,并保证通过用数字证书加密功能保障信息传输中的安全,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实现信息的保密性、不被篡改、完整性和交易行为的不可抵赖。为确保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能正确标识用户身份,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山东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本协议中涉及的发证机构指山东CA及其授权的注册机构、注册分支机构、受理点。 二、除非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的用户包括个人用户、单位或组织用户。 三、用户在应用密钥或使用数字证书时,因应用系统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不承担责任。 四、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山东CA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山东CA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责任。 五、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等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山东CA及其授权的各发证机构的规程办理手续。 六、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在进行用户身份验证或证书制作时,将完全遵守山东CA安全操作流程。 七、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数字证书签发错误、延迟、中断、无法签发,或暂停、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时,不对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八、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 九、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信息加解密,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数字证书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用途,对于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不承担责任。 十、用户应当妥善保管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及其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不慎将数字证书丢失,或因用户过错导致数字证书和密码被他人盗用、冒用,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十一、山东CA保证其使用和发放的密钥算法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会被攻破。如果发生被攻破情况,经山东CA确认后,山东CA依法对证书用户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和《山东CA 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十二、数字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有效期从申请之日起计算。如用户仍需要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到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办理更新手续,更新手续遵循山东CA的规定。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十三、随着技术的进步,山东CA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发证机构更新证书,若用户逾期没有更新证书,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负责。 十四、如发生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情况,或者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应当立即到山东CA授权的发证机构挂失或吊销数字证书,其手续遵循山东CA的有关规定。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接到吊销申请后,于24小时内吊销证书并在证书吊销列表中公布或根据用户要求立即吊销并签发公布。在公布之前,由原数字证书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负。 十五、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交易双方使用证书时应通过有效途径验证对方证书的有效性。如果由于山东CA 的原因导致身份认证错误,造成用户或他人损失时,山东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和《山东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十六、单位用户终止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被授权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携带单位终止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山东CA授权的发证机构请求吊销数字证书。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仅负有在年检更新时审查单位用户数字证书效力的义务,如有单位用户终止却未到山东CA发证机构办理吊销手续的,对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十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有权吊销其所签发的证书: ●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实材料; ●与证书中的公钥相对应的私钥被泄密; ●证书的更新费用未按规定及时缴纳; ●用户不能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八、如因本协议修订而引起用户及发证机构权利义务变更时,山东CA会通过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1211740089.html,进行通知。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吊销证书的,应当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CA授权的发证机构提出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异议,视为用户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十九、本责任书不适用于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签发的测试证书。用户使用测试证书所导致的后果,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用户未按照山东CA及其服务机构提供的使用说明或用户手册的指示进行操作,造成的应用系统登录失败或其它应用失败,山东CA及其服务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建议用户经常浏览山东CA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1211740089.html,,了解山东CA的有关规定、通知及其他相关的信息,认可《山东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在申请表上签名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和责任书

3. 咨询服务电话:400-6682666 业务系统CA应用业务须准备的申请资料(以下资料需采用A4纸单面复印) 1. 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一式一份三联,加盖公章);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可选,若用户以后要升级为“一卡通”数字证书必需提交); 4. 纳税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可选,若用户以后要升级为“一卡通”数字证书必需提交); 5. 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6. 单位介绍信(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7. 用户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供业务办理时查验。 用户声明:我单位在此郑重声明: 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办理数字证书开通应用业务,保证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明确“HUNCA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中所阐述的权利及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受理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证书受理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数字证书用于网上作业中的身份识别和信息加密,湖南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CA)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网络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发放各类数字证书。为确保在网上作业中,数字证书能正确标识用户身份,所有用户在申请和使用数字证书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程。 一、湖南CA发放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 / Intranet/ 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数字证书不能作为其他任何用途,湖南CA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二、湖南CA委托证书受理点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请遵照证书受理点的规程办理手续。在通过证书受理点的录入、审核和制作后,用户即可获得所申请的数字证书。 三、证书受理点在进行用户身份审核或证书制作时,将充分遵守湖南CA安全操作流程,严格审核用户身份,确保证书信息与用户身份保持一致。由于受理点的审核与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将由受理点承担责任。 四、湖南CA将积极响应各证书受理点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湖南CA的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湖南CA将重新签发证书,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而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湖南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湖南CA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湖南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用户举报并经确实,湖南CA承担赔偿责任。 七、随技术的进步,湖南CA有权要求用户更换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湖南CA更新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八、用户在证书受理点办理证书时,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湖南CA签发证书错误,导致他人损失时,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九、用户应当妥善保管湖南CA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

江西省数字证书单位申请表

在填写申请表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如实、准确、清楚地一式三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带*栏为必填项。 ●申请证书所需提交的资料如下: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单位性质的证明文件 原件和复印件③申请应用项目证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 件。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在正式申请证书前请仔细阅读“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一旦递交申请书则视作承认并遵守责任书 中的各项规定。 第 一 联 江 西 CA 留 存

在填写申请表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如实、准确、清楚地一式三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带*栏为必填项。 ●申请证书所需提交的资料如下: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单位性质的证明文件 原件和复印件③申请应用项目证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 件。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在正式申请证书前请仔细阅读“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一旦递交申请书则视作承认并遵守责任书 中的各项规定。 第 一 联 受 理 点 留 存

在填写申请表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如实、准确、清楚地一式三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带*栏为必填项。 ●申请证书所需提交的资料如下: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单位性质的证明文件 原件和复印件③申请应用项目证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 件。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在正式申请证书前请仔细阅读“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一旦递交申请书则视作承认并遵守责任书 中的各项规定。 第 一 联 用 户 留 存

企业机构证书业务申请表专用

企业/机构证书业务申请表(专用) 申请须知: 1.请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电脑A4纸打印,本表共两页。 2.各项业务均需经办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鲜章)。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是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四川CA”)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 “易证通○R”是四川CA推出的在政府职能部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等业务系统中使用的,可以实现“一证多用”的数字证书。“易证通○R”经授权后可以在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网上业务系统中使用。 本协议中的用户指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四川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用户知晓证书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及相关的数据加密和电子签名,不作其他任何用途,但各政府职能部门 的网上业务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用户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数字证书,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用户在申请证书时应遵照四川CA的规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用户同意四川CA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用户信息且四川CA有权合法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用户资料,并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资料保密。 四、用户申请证书时应向四川CA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如用户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和信息而导 致四川CA签发证书错误的,由用户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证书申请者的申请一旦获得批准,申请者应在获得证书时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5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反对证书或者证书中的内容,则视为接受证书。 五、用户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个人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在证书有效期内 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四川CA,并终止使用证书。 六、四川CA根据认证业务规则(CPS)要求将用户证书信息发布到LDAP服务器上,用户如不同意发布证书信息的,应 当场以书面形式提交拒绝发布通知书,如用户未当场以书面形式明确拒绝,四川CA将视为用户同意发布证书信息。 七、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如因用户原因致 使证书私钥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如证书私钥在证书有效期内泄露、损毁、丢失或可能泄露、损毁、丢失的,用户应及时向四川CA申请办理吊销手续。证书吊销申请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期间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一切责任。 八、用户应确保其应用系统能为数字证书提供安全的应用环境,若因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或其他软硬件环境等存在 安全漏洞,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相关后果,四川CA不承担责任。四川CA承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如因四川CA原因导致证书被篡改、伪造,四川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四川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CPS)。九、用户终止使用证书时,应当立即申请吊销证书。证书吊销申请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期间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 证书造成的一切责任。 十、下列情形之一,四川CA有权吊销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四川CA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向四川CA承担赔 偿责任: 1、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 2、证书相关信息有变更或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可能丢失,未终止使用该证书并通知四川CA的; 3、用户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用户在证书期限届满前60天即可向四川CA提出证书更新请求,否则,期限届满后证书将自动失效,四川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如果单位证书用户单位解散、注销或个人证书用户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证书,向四川CA请求吊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证书在吊销生效前相关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十三、本协议公布于四川CA的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1211740089.html,),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权利义务时,四川CA会在网站上公告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户如因此而需要吊销或变更证书的,应当于公告或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CA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接受本协议的修订。 十四、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与四川CA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四川CA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

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应用项目:证书业务受理号: 申 请 单位 资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详细地址:省市县(区)街(路)号邮政编码:□□□□□□电子邮件:联系电话:传真: 业务主管部门(分局):所属部门:应用扩展: 单位证书类型:□单位身份证书□单位电子商务证书□单位代码签名证书 单位类别:□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人民团体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质监):□□□□□□□□—□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注册号:社会团体登记注册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工商):单位社会保障号(社保): 税务登记证号(地税):税务登记证号(国税): 操作类型证书申请□ 证书更新□更改DN或E-MAIL □证书补发□证书延期证书注销□证书挂起□永久注销 证书恢复□ 证书资料证书有效期□12个月□24个月□其他个月(或天)存放介质:□USB-Key □智能卡□其他 申办人资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申请单位在此声明: 1、本单位申请证书提供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愿意承担由于提供 的资料虚假失实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本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 3、本单位同意将“申请单位资料”中的内容写入数字证书并可以进行公开。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受理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介质唯一标识码: 受理人受理员:录入员:审核员:制证员:备注: 填写说明: 1、在填写申请表之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背面的《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2、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如实、准确、清楚地填写申请表,各页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辽宁C A 留存------------------ --------------- 辽宁C A 留存------------------

机构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机构(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业务受理人员(签名) 证书受理点(盖章) 年月日

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 签发证书的CA机构【本协议内指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CA机构”或“GDCA”)】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并在广东省注册登记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CA机构作为依法设立并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第三方信任机构,依法向社会用户(以下简称“用户”)颁发数字证书,用于电子商务活动及电子政务公众服务。本协议中的“证书”指由国家认可的,具有权威性、可信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证书认证机构(CA)进行数字签名的一个可信的数字化文件。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达成以下用户约定: 一、《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简称“本协议”或“用户协议”)由用户与CA机构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请用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CA机构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以及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司法管辖的条款。前述免责、限制及争议解决方式和管辖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等方式提示用户注意,用户对该等条款的确认将可能导致在特定情况下的被动、不便及损失,请用户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再次阅读前述条款。双方确认前述条款并非属于《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并同意该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用户须同意接受本协议所有服务条款,并对本协议进行签署后,才能继续申请或使用CA机构提供服务的数字证书。 二、CA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一)CA机构权利: 1、有权要求用户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材料和信息。2、有权要求用户按时交纳服务费用。3、有权要求用户在规定的时间、条件以及范围内遵守约定,使用数字证书。4、有权要求用户对所知的CA机构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二)CA机构义务:1、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交易双方使用证书时可通过CA机构验证对方证书的有效性。如果由于CA机构的原因导致数字证书主体的身份认证错误,造成用户或他人损失时,CA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签发证书的CA机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该业务规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在签发证书的CA机构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用户权利:1、有权要求CA机构提供有效的数字证书。2、有权在因CA机构原因导致数字证书主体的身份认证错误,给用户造成损失时要求CA机构给予赔偿。 (二)用户义务:1、提供可验证的真实、完整、准确的材料和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材料和信息;2、妥善保管CA机构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和密码口令,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3、在使用自己的密钥或数字证书时,应当使用可依赖、安全的系统;4、知悉数字证书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当及时告知CA机构及相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数字证书;5、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使用该证书;不得使用已失密或可能失密、已过期、被中止、被撤销或被吊销的数字证书;6、按时向CA机构及业务受理点交纳服务费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除CA机构的责任:(一)用户在申请和使用CA机构的数字证书时,有违反本协议第三条所列义务之一的;(二)用户故意、过失导致数字证书密钥泄密或被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的;(三)由于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而导致数字证书签发错误、延迟、中断、无法签发,或暂停、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的。本项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自然现象或者自然灾害,包括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泥石流、雪崩、洪水、海啸、台风等自然现象;2、社会现象、社会异常事件或者政府行为,包括政府颁发新的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或战争、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3、关联单位如电力、电信、通讯部门服务中断;4、CA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确保电子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用户将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CA机构不承担责任; 5、CA机构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换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技术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CA机构更新数字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按时更新数字证书所导致的后果,CA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6、CA机构已谨慎地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字证书认证业务规则,而仍有损失产生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CA机构有权主动吊销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新密钥对替代旧的密钥对;(二)与数字证书中的公钥相对应的私钥被泄密;(三)数字证书中的相关信息有所变更;(四)由于数字证书不再需要用于原来的用途而要求终止;(五)用户未按时缴纳数字证书更新费用的;(六)用户不能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协议等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七)用户申请初始注册时,提供不真实材料;(八)数字证书已被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九)其他因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采取的临时作废数字证书措施的。 六、数字证书的注销: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或者因自然人死亡、单位解散等原因导致用户主体不存在时,法定责任人应当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CA机构请求注销用户数字证书。CA机构在接到业务受理点的注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正式注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注销前产生的一切责任。 七、数字证书的更新:当数字证书超过有效期时,用户如需要继续使用,须在证书失效期前30天内向CA机构或业务受理点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CA机构不承担因用户不及时更新数字证书而造成数字证书失效所带来的任何责任。 八、本协议的变更:本协议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及业务受理点的权利、义务时,CA机构须在官方网站上公布或者按照用户在申请证书时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撤销或变更证书的,应当在CA机构公布修订的相关信息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CA机构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则视为同意并遵照新修订的用户协议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 九、本协议不适用于CA机构签发的测试证书。用户使用测试证书所导致的后果,CA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违约责任:若任意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需要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由CA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十二、本协议需要用户签字盖章且用户资料经CA机构审核通过才能生效,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CA机构盖章之日。 用户方(签字/盖章): CA机构(盖章): 单位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经办人员(签字): 日期:日期:

资质章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

资质章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 请如实填写本表,*为必填项,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至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认证公司)或其设立的注册机构审核。 I. 证书办理类型 *证书业务类型:初次办理证书更新信息变更丢失补办 损坏补办 密码解锁证书吊销 *证书有效期:1年其他 证书应用信息:应用归属单位: (数字证书应用的信息系统所属单位,如:市质监局) 应用系统名称: (数字证书在什么信息系统中使用,如:质监年审系统) II. 申请单位资料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单位传真: *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经办人电子邮箱: *经办人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证件1 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号码) *证件2 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3 税务登记证其他证件 证件号码:其他关键信息项:(如:计算机代码)III. 申请单位声明 申请单位在此郑重声明: 1、本单位为申请数字证书而提供的资料完全真实、准确、完 整,并授权上述经办人办理数字证书。本单位愿意承担由于 提供的资料虚假、误导、重大遗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本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 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在此申请表上盖章即 表明本单位确认并同意该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接受该协议 的约束。 3、本单位同意数字认证公司收集本单位所提交的上述信息, 用于签发数字证书及相关用途。 经办人签名: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IV. 受理审批(受理单位填写) 数字证书密码卡序列号:证书业务操作员签名: 提交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本表(一式两份) (加盖公章) ②提供本表所示证件1、2复印件一份(加盖公 章) ③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 章) ④《资质章单位电子印章采样表》一份(加盖 资质印章)没有资质印章的,打印检验报告首 页

机构(业务)数字证书申请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机构(业务)数字证书申请表 请用碳素或黑色水笔如实填写,一式一份,填写完成后请签名并盖章。 1.*首次办理数字证书流程请参照中心官网办事指南“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及数字证书申请指南” 2.用户必须保证所填内容属实;在正式申请证书前请仔细阅读“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一旦递交申请和经用户同意并 签名盖章的证书申请责任书则视作承认并遵守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如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关责任。 3.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请在证书失效期前20个工作日内提出证书更新申请。 4.咨询客服热线:4007000813。 用户须准备的申请资料及办理地点:CA应用业务须准备的申请资料(以下资料需采用A4纸单面复印) 1.业务办理授权书(可在贵州省交易中心官网或贵州CA官网下载,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对); 3.企业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对); 事业单位须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对); 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须提交本机关、团体有关负责人签发的有效函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对); 社会团体须提交“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对);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用户声明:我单位在此郑重声明: 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业务申请,保证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明确“GZCA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中所阐述的权利及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证书受理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

请如实填写本表,*为必填项,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至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认证公司)或其设立的注册机构审核。 I. 证书办理类型 *证书业务类型: 初次办理 证书更新信息变更丢失补办 损坏补办 密码解锁 证书吊销 *证书有效期: 1年其他 证书应用信息:应用归属单位:(数字证书应用的信息系统所属单位)应用系统名称:(数字证书在什么信息系统中使用) II. 申请单位资料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单位传真: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手机:经办人电子邮箱: *经办人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证件1 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号码) *证件2 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位至第17位是组织机构代码号 证件3 税务登记证其他证件 证件号码:其他关键信息项: (如:计算机代码) III. 申请单位声明 申请单位在此郑重声明: 1、本单位为申请数字证书而提供的资料完全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上述经办人办理数字证书。本单位愿意承担由于提供的资料虚假、误导、重大遗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本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在此申请表上盖章即表明本单位确认并同意该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接受该协议的约束。 3、本单位同意数字认证公司收集本单位所提交的上述信息,用于签发数字证书及相关用途。经办人签名: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IV. 受理审批(受理单位填写) 数字证书密码卡序列号: 证书业务操作员签名: 受理单位(盖章):证书存储介质序列号:提交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本表(一式两份) (加盖公章) ②提供本表所示证件1、2其中任一原件 ③提供本表所示证件1、2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需填写本表所示证件3,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第 一 联 北 京 数 字 认 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留 存

深圳组织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

深圳市组织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 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用碳素或黑色水笔如实填写。带*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请签名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所需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己领取“多证合一”证照的无需此项); 2.企业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社会组织须提交社会组织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事业单位须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国家机关、群团须提交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正反面),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港、澳、台人士或外国人, 则提供回乡证、台胞证或护照;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正反面),如果经办人为港、澳、台人士或外国人,则提供回乡证、台胞证 或护照。 用户郑重声明: 我单位自愿办理组织机构数字证书业务,授权以下申请人办理数字证书相关手续事宜,保证表内所填内容完全真实有效,并已认真阅读且同意遵守《数字证书用户告知书》中各项内容及规定,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数字证书用户告知书 数字证书是网络用户的电子身份证明,是用来证明证书持有者身份的电子介质,它提供了在互联网上验证通信双方身份的方法。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证书服务机构)作为依法设立并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权威、可信、公正的第三方信任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用户提供合法的数字证书申请、审核、签发和管理等电子认证服务。为保障数字证书申请人和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各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告知如下: 一、用户的权利与责任 1、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须按照数字证书服务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 2、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检查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 3、数字证书具有有效期,用户如需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向数字证书服务机构提出数字证书续期申请。 4、用户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服务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和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且数字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 5、如遇数字证书遗失、被窃,或数字证书私钥泄露,用户应当立即到数字证书服务机构申请挂失或注销证书。 6、如遇证书中的信息发生变更,用户应当立即到数字证书服务机构申请证书变更。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户承担责任: (1)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 (2)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证书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的; (3)用户不慎将数字证书丢失,或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 (4)因用户信息发生变化且未及时通知数字证书服务机构更新证书信息而造成损失的; (5)未按规定缴纳证书服务费用导致证书到期自动失效的。 二、数字证书服务机构的权利与责任 1、遵照《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及相关流程签发证书。 2、证书签发权属于数字证书服务机构。 3、数字证书服务机构采用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的证书存储介质,证书存储介质的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经确认属于质量问题的,数字证 书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维修或更换服务,否则不提供保修服务。 4、基于安全的理由,数字证书服务机构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数字证书服务机构更 新证书;若用户逾期没有更新证书,所产生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5、数字证书服务机构提供多种渠道的客户服务,包括语音、传真、电子邮件及网站等,详情以数字证书服务机构网站公告的信息为准。 6、对于下列情形之一,数字证书服务机构有权主动注销所签发的证书: (1)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实信息; (2)用户未按规定缴纳证书服务费用; (3)证书对应的私钥泄露或出现其他证书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的情况; (4)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附则 证书申请人一旦递交经签名或盖章的证书申请表,本告知书即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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