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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纪在前_实践好_四种形态_白广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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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 2016.1

2015

正风反腐

挺纪在前,实践好“四种形态”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供了实现路径。

一年来,各级纪检机关跟上中央要求,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深化“三转”的方向,积极转变理念,由“盯违法”转向“盯违纪”,彰显执纪特色;运用多种方式,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体现严管厚爱;改进方法措施,减存量、遏增量,实现标本兼治,让“四种形态”落地生根,取得了明显成效。

转变理念,围绕“四种形态”

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在2015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2015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王岐山同志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管党治党新理念,作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的重要论断,也提出了后来反复强调的“动辄则咎”“抓早抓小”等要求,纪律检查工作由此进入一个新阶段。

一年来,各级纪检机关从学习党章入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深化“三转”的方向,职责定位更加聚焦,执纪特色更加彰显。

中央纪委主动作为,将挺纪在前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中。比如,把查办案件规范称为纪律审查,把案件线索规范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围绕“六大纪律”和五类处置标准科学处置线索,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等等。

在中央纪委的示范带动下,各地纪检机关积极探索实践挺纪在前。各地纪委开展了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多年沉积但被忽视的各种违纪问题进行清理,主动发现、挖掘问题线索,及时抓早抓小。各地不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数量大幅上升。比如,湖北省各级纪检机关截至去年10月共处理5404人,

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595人,占处理总人数的66.5%,移送司法处理的人数占被查处总人数的3.9%。

观念在实践中转变,认识在实践中深化。“挺纪在前”给纪检干部带来的首先是“政绩观”的转变。“我们原来爱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找的是案件线索、算的是涉案数额、看的是贪腐程度,抓早抓小被视为‘小题大做’。”四川省德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冯发贵说,经过一年多的学习实践,他们认识到,必须由“盯违法”转向“盯违纪”,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既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也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观念的转变有力地推动实践的深化。谈话、函询、“断崖式降级”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和重处分……执纪监督的方式和手段越来越丰富。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贵州省各级纪检机关共谈话函询181人,组织处理1002人,受处分人员中给予撤职以下处分的有2483人。2015年1至9月,云南省纪委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情节轻微问题483件,组织处理233人,对反映失实的1074件予以澄清。

实践证明,加强纪律建设,把纪

本刊记者 白广磊

运用好“四种形态”既是一种工作要求,更是一种目标追求,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四种形态”与挺纪在前一脉相承,既能发挥纪律建设的治本之效,也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实践好“四种形态”,纪检机关必须改进方法措施,减存量、遏增量,实现正风反腐的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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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工作所面临形势和任务的科学判断;既是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理论创新,又是推动纪律审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既是一种工作要求,更是一种目标追求,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抓早抓小,通过“四种形态”体现严管厚爱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四种形态”,就要在抓早抓小上狠下功夫,治病于初萌,防患于未然,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抓早抓小,前提是早发现。一年来,各地纪检机关围绕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大胆探索尝试。江苏江阴结合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开展巡查“体

检”,自启动以来已巡查32个单位,移送问题线索39条。四川资中及时捕捉涉及党员干部的舆情信息,从中筛选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云南昆明推选出512位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紧盯各种“四风”问题,仅去年上半年就发现问题线索1500余件次。

对不同违纪问题,各级纪检机关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快处置速度。其中,用谈话的方式,使党员干部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已成为各地纪检机关把抓早抓小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贵州六盘水筛选出情节轻微属一般性违纪问题或不够纪律处分的,反映问题笼统或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查证核实的党员干部实施精准约谈,2015年1-10月,全市共约谈党员干部755人,227人主动报告自身存在的违纪

问题224条。湖北孝感鼓励谈话对象敞开心扉,提升谈话的警示教育效果,2015年1-10月共谈话344人次。

“真的很感谢纪委找他谈话,让他知道了自己的错误,否则他可能就会在违纪路上走得更远,甚至落入违法的深渊。”一位曾被约谈干部的家属事后说,“纪委再也不是那个只会抓贪官的纪委了,而是能让干部悬崖勒马、幡然醒悟的纪委。”的确,一次次谈话,一次次函询,既不留情面

地抓住了问题,更教育、挽救了干部,是严管,更是厚爱。

改进方法,发挥“四种形态”

的标本兼治之效

有人担心,实践“四种形态”是不是只抓小问题?也有人担心,实践“四种形态”会不会减缓反腐败力度?

答案是否定的,仅举一例便可说明——从去年11月2日至13日短短12天内,已有北京市委副书记吕锡文,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等6名涉嫌严重违纪的中管干部被组织审查。这无疑告诉那些对“四种形态”认识有偏差,甚至还抱有幻想的人:实践“四种形态”决不放过“极极少数”。

实际上,“四种形态”与挺纪在前一脉相承,既能发挥纪律建设的治本之效,也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实

践好“四种形态”,纪检机关必须改进方法措施,减存量、遏增量,实现正风反腐的标本兼治。

线索处置是纪律审查的源头和基础。各级纪检机关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对线索进行统一管理,按照“四种形态”严格处置问题线索,加大谈话函询处理力度,清理暂存线索。山西省纪委对问题线索处置进行改革,改革后,反映省管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核类

比例由过去的20%上升为38%,谈话函询类比例由过去的1.6%上升为23%,暂存类比例由过去的58.7%下降到19%。“这说明原先搁置的大量问题线索得到了有效处置,减少了存量。”省纪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

在纪律审查环节,各级纪检机关将违反政

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违

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审查重点,并改变审查方式,该谈话函询的就谈话函询,该纪律处分的就及时处分,该组织处理的就组织处理,使纪律轻处分成为常态,坚决把增量遏制住。湖北省2015年前10个月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的人员占处分总人数的80.1%,成都市截至2015年12月初共查处轻微违纪干部1503人,占处分总人数的70%。

“谁违反了纪律、破坏了规矩,就会随时受到纪律的惩戒;何处发现不正之风和违纪问题,就会立刻查处,及时处理。”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说,纪检机关通过探索有效管用的方法措施,实践好“四种形态”,就能最大限度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这也是对标本兼治方针的深化。□

谈话是把抓早抓小落到实处的有效方式。图为贵州省六盘水市纪委

约谈有关人员。

年终综述

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内法规,结合镇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四种形态”是指,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三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应当坚持的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负其责,落实责任。 第四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级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 各级纪检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并切实加强对所辖范围内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的统计监督,向本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 各级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 各级纪检机关、党的工作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加强信息通联,切实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果作为干部管理培养、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作为年底述责述廉和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第一种形态”的运用 第五条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应强化日常监督,发现并查实管辖范围内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经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应运用第一种形态:(一)在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方面存在问题的;

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的实施办法(试行)

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 化、常态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 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内法规,结合镇江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四种形态”是指,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 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 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 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三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应当坚持的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依规 依纪,实事求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负其责,落实责任。 第四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级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 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 各级纪检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并切实加强对所辖范围内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的统计监督,向本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 作。 各级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 各级纪检机关、党的工作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加强信息通联,切实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果作为干部管理培养、选拔任用的 重要参考,作为年底述责述廉和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第一种形态”的运用 第五条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应强化日常监督,发现并查实管辖范围内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经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应运用第一种形态: (一)在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方面存在问题的; (二)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方面存在问题的; (三)在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方面存在问题的; (四)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 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 (五)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方面存在问题的; (六)在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 定方面存在问题的; (七)在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方面存在问题的; (八)在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方面存在问题的; (九)其他应当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形。 第六条各级纪检机关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相关

浅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浅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存在的问题 及改进措施 “四个形态”的内容包括: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2018年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曾提出纪委监督工作需做到“四种形态”,并强调要运用“四种形态”来衡量监督工作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条件下,既要严肃惩治“极极少数”,更要面向大多数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把好第一道关,否则,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严管就是厚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广大党员不忘初心,自觉维护纪律。这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根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沫江纪工委做了专题调研,探索了一些问题,解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结合当前的现实情况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遇到的主要问题 1.认识欠缺陷入误区。在“四种形态”提出后,一些人误认为反腐败的力度会减弱,所以放松了纪检的督促力度,也有个别干部对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的含义一知半解,依旧采用旧套路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些都是对“四种形态”认识不够的表现。 2.对监督惩处力度定位不清晰。在一些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中,把监督执纪“四

种形态”割裂开来,片面强调某一种形态而忽视其他,有的单靠批评教育,有的刻意抓大放小,以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没有形成清晰标准喝规范,甚至出现办人情案。 3.责任担当欠缺,缺少主导核心。“四种形态”前面的“监督执纪”四个字,容易让一些党组织认为,“四种形态”仅仅是对纪委提出的要求,与党组织无关。因而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未主动去承担其“主体责任”,这容易导致纪检监察组织在本单位开展工作时,出现领导不重视,其他科室不配合,容易造成怕得罪人的畏难情绪,致使所在单位纪检监察工作陷入被动状态。 4. 兼职太多,工作压力大。在基层,纪检组织存在工作力量不足,年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不强,后勤保障跟不上等情况。纪检监察干部与单位同事相处已久,在处理一些问题上不能完全照章办事。而且纪检监察干部分管多项工作的现象也比较普遍,任务繁重,难以凸出“主业”,工作的压力容易让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产生疲倦感。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1.深入学习不够,“四种形态”内涵把握不到位。有些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学习不够,没有很好的开展专题学习。有的虽然关注了,但没有结合工作需要,认真地去吃透每个层次的深刻内涵,以及彼此间的联系。学习不够,专业知识更新滞后,于是造成凭经验办事,在工作中难免出现无从下手的局面。 2.随意性裁量,监督惩处“对号入座”不到位。面对违纪监督惩处,要么碍于情面,要么追求所谓办大案出大成绩,让监督惩处力度“跑偏”。 3.工作无担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一些单位,党组织没有很好地承担其主体责任,依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看成是纪委的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 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义】 “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腐败分子高举轻放,而是要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

“四种形态”究竟意味着什么?王岐山同志说得很明白,监督执纪之所以要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运用“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以纪代法、高举轻放,而是说要尽最大努力防止党员干部成为“阶下囚”。要改变的,不是腐败分子的结局,而是堕落的轨迹,通过在法律底线之上设置多道防线,防止小缺点变成大错误,拦截从违纪走向违法。 纪律是把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刻度。标注刻度的尺子能把情况分得更清,问题看得更准。不纵不枉,不错不漏,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是实事求是,也是依规治党。 【如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中央纪委委员,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表示,运用“四种形态”,实质是寓“严”和“实”于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中,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用好“四种形态”,首要的是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1611832080.html,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作者:程勇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7年第03期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2-000-01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将从严治党作为党建的主要工作内容。王岐山同志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从严治党工作,推动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发展。但是在实际落实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需要各级党组织与全体党员,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从严治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行措施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已经成为党建的主要内容,党中央重点强调要严明党纪,落实八项规定,切实加大反腐惩恶力度,从根源上解决管党治党所面临的问题。基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纪律与规定,以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方式,以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 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的意义 王岐山书记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加强党建,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贯彻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同时也重点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相互结合的建设战略思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通过正风肃纪,以及铁腕反腐,使得党政风有了明显好转,反腐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除此之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了我党惩前毖后与治病救人的方针政策,以帮助犯错误的党员,进行缺点改正,以防病于未萌,于病初起时治病,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对其高度负责。 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面临的制约 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受到多种制约因素的影响,使得其作用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进而使得四种形态的落实,难以达到党中央的要求。制约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党员干部的党性不纯,缺乏理性信念,对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不自信不自觉。2)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我党的优良传统以及优良作风,是保证我党先进性与纯洁性的重要武器,但是批评与自我批评形式化严重,存在严重的不良现象,包括空谈、绕弯、跑偏现象。3)两个责任落实不力。4)部分党员干部缺乏纪律观念,我行我素。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难以发挥其全面从严治党的作用,各级党组织与党员干部要针对各种制约因素,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全面推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

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内法规,结合镇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四种形态”是指,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三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应当坚持的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负其责,落实责任。 第四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级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 各级纪检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并切实加强对所辖范围内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的统计监督,向本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 各级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 各级纪检机关、党的工作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加强信息通联,切实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果作为干部管理培养、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作为年底述责述廉和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第一种形态”的运用 第五条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应强化日常监督,发现并查实管辖范围内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经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应运用第一种形态:(一)在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方面存在问题的; (二)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方面存在问题的; (三)在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方面存在问题的; (四)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 (五)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方面存在问题的; (六)在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方面存在问题的; (七)在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方面存在问题的; (八)在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方面存在问题的; (九)其他应当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形。

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

精心整理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 法。 情况的统计监督,向本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 各级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 各级纪检机关、党的工作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加强信息通联,切实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果作为干部管理培养、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作为年底述责述廉和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第一种形态”的运用 第五条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应强化日常监督,发现并查实管辖范围内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经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应运用第一种形态:(一)在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方面存在问题的; (九)其他应当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形。 第六条各级纪检机关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认真研判分析反映党员的问题线索,采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方式及时处置;经批准也可委托被反映党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

核实,并强化谈话核实情况的监督把关,对拟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问题线索,按照纪检机关关于对问题线索处置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督审核的要求规范执行。第七条第一种形态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提醒或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要求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责令检查、通报、诫勉谈话等。上述处置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1 2 3 4 误所在,提出批评,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并引以为戒。 (一)实施主体:对象为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由其上一级党委(党组)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对象为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应由本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其他党员由其所在党委(党组)根据对象的职务层次和具体岗位确定专人开展批评教育。

最新浅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四个形态”的内容包括: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2020年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曾提出纪委监督工作需做到“四种形态”,并强调要运用“四种形态”来衡量监督工作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条件下,既要严肃惩治“极极少数”,更要面向大多数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把好第一道关,否则,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严管就是厚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广大党员不忘初心,自觉维护纪律。这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根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沫江纪工委做了专题调研,探索了一些问题,解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结合当前的现实情况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遇到的主要问题 1.认识欠缺陷入误区。在“四种形态”提出后,一些人误认为反腐败的力度会减弱,所以放松了纪检的督促力度,也有个别干部对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的含义一知半解,依旧采用旧套路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些都是对“四种形态”认识不够的表现。 2.对监督惩处力度定位不清晰。在一些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中,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割裂开来,片面强调某一种形态而忽视其他,有的单靠批评教育,有的刻意抓大放小,以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没有形成清晰标准喝规范,甚至出现办人情案。 3.责任担当欠缺,缺少主导核心。“四种形态”前面的“监督执纪”四个字,容易让一些党组织认为,“四种形态”仅仅是对纪委提出的要求,与党组织无关。因而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未主动去承担其“主体责任”,这容易导致纪检监察组织在本单位开展工作时,出现领导不重视,其他科室不配合,容易造成怕得罪人的畏难情绪,致使所在单位纪检监察工作陷入被动状态。 4. 兼职太多,工作压力大。在基层,纪检组织存在工作力量不足,年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不强,后勤保障跟不上等情况。纪检监察干部与单位同事相处已久,在处理一些问题上不能完全照章办事。而且纪检监察干部分管多项工作的现象也比较普遍,任务繁重,难以凸出“主业”,工作的压力容易让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产生疲倦感。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感 2018年4月12日,我很荣幸参加了教育系统2018年基层党务干部培训,上午聆听了吕老师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讲座,让我深刻认识到身为一个老师,而且还是一名党务干部,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自身的师德师风建设。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理论和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热爱工作。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要求,认真学习、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三、努力树立共产党员的形象。 重视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坚守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不仅要以一名人民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还要做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正确的教师观和职业道德观,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努力以自身的模范行为感染学生,真正做到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用自己爱生奉献,自树树人的思想踏踏实实做教育,发展学生个性品质为目标,扎扎实实搞教学。

中山大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细则

中山大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深化践行监 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切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洁建设,根 据《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高 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教党〔2016〕21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准确把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总体要求 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指出,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 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 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观念和举措创新,是各级党组织履行党章规定的管党治党职责的重要遵循。 1.明确指导思想。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要 按照“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用更高的标准、用更严的纪律要求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加强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2.把握工作原则。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日常监管,抓苗头、管小节、纠小错;二要坚持动辄则咎、及时纠偏,对存在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依纪给予轻处分或组织调整,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三要坚持治病救人、防止破法,对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依纪给予重处分或作出重大职务调整,防止从违纪走向违法犯罪;四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发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做好案件检查、纪律处分和案件移送。 3.对准目标要求。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其核心要义是紧扣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以严明纪律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抓住关键少数、管住全体党员,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建设一支敢于担当、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积极探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路径举措 (一)加强日常监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4.谈心交心经常化。围绕纪律、作风、思想等方面情况,经常与党员干部谈心交心,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沟通对重大问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4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对监督执纪问责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也为改进干部选用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党委要深刻领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的新思想,借鉴“四种形态”的思想方法抓干部队伍建设,转换手法,精准施策,打好干部选用“组合拳”。 绳之以矩,正纪律管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要以纪律管干部、带队伍。要举起旗子明纪律,明确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加强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结合干部队伍作风等实际情况,制定规则守则,明确具体要求,把纪律规矩立起来。要整体推进抓传导,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尽快传导到底,让纪律规矩像水一样渗透,与干部工作互相融合,入心入脑、见行见效。 束之以严,用严督管干部。正纪律是前提,守纪律是结果,督导

则是必经的过程。落实“四种形态”,加强队伍建设,要全程从严抓好监督。要关口前移抓督导,严字当头,加强日常监督,严防精神松懈、要求松绑、监督松劲;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化问题导向,通过“督”来发现问题、总结剖析,通过“导”来解决问题、挽救干部。坚持工作推进到哪里,督导就跟进到哪里,在守纪律讲规矩中提振“精气神”。 用之以能,凭实绩用干部。“四种形态”的观点,对用干部有着深刻启发。对照“四种形态”要求,基层干部使用要更加突出“能”字,坚持凭实绩说话,既要工作业绩过硬,更要廉洁自律过硬,以干事创业实绩来选用干部。要增强干部选用科学性,打破不是“可用”就是“不可用”的简单区分,对敢于担当的干部、锲而不舍的干部、埋头苦干的干部,都要分类选拔、大胆任用。要注重以纪律保护干事,激励干部敢闯敢试、敢担敢冲,让干部在不违规不越界的前提下,大胆去闯、放心去干,打造恪守规矩、朝气蓬勃的队伍新风貌。 察之以精,按岗位配干部。干部队伍建设管理,要建立与“四种形态”相适应的机制,这其中,关键就是察干部、配干部。察干部要精准,全面掌握思想、作风、能力、廉洁等各方面情况,综合评价岗位履职情况。配干部要合理,对不胜任岗位的“平庸”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新途径的探索与研究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新途径的探索与研究 发表时间:2017-12-30T19:10:04.977Z 来源:《电力设备》2017年第25期作者:王广建匡敏[导读]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切实加强纪律建设,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虞城县供电公司 476300)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切实加强纪律建设,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建设,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兵团纪委积极转变执纪方式,探索实践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落实工作总目标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纪律保障作用。 关键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新途径 1“四种形态”的内涵解读 2015年9月王岐山在福建调研座谈时强调,要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是党内首次提出“四种形态”。2016年1月中纪委六次全会,王岐山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再次强调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表明,“四种形态”在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乃至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重要地位。“四种形态”是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王岐山表示,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背景下,这一提法无疑清晰地向外界传递出了这样一个信号:除党的十八大后雷霆万钧般的反腐风暴外,更应开展看似波澜不惊实则更为细致严格的制度性治党。反腐只是治党的针对“极极少数”腐败分子的环节,不是也不可能是治党的全部。治党的重头戏应该放在对广大普通党员干部可能存在的小毛病、错误的苗头进行批评教育的环节上,从而以全局的角度和战略的眼光去审视整个党的建设,促进党的建设从“宽松软”到“严实硬”转变。不能以反腐的局部代替治党的全局。也就是说,全面从严治党,不应当仅仅停留在大规模反腐的层面,仅仅是对于“极极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进行立案,更应该着眼于重处分的少数、轻处分的大多数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常态,即全体党员和党组织。即在制度治党过程中,不留死角,通过行动把各级党组织打造成率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级战斗堡垒,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雄厚的组织基础。“四种形态”立足“全面”,着眼的是整个“森林”的健康。管党治党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如果只盯着少数、极极少数,而让大多数党员“脱管”,全面管党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落实“四种形态”,既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等方式管住大多数,守护整个“森林”,又坚决处理严重违纪的少数和涉嫌违法的极极少数,果断“治病树”“拔烂树”,纯洁队伍、净化“森林”,这是事关党的事业发展和肌体健康的长远战略性考量。 2实践中存在的障碍 2.1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缺乏完善的制度体系。实践中,对于如何落实“四种形态”还没有统一的制度规范,仅驻中宣部纪检组发布了《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操作中,大多是在党内现有的党规党纪和习惯中去找依据,而这些规定很分散,也不成体系,有些还比较滞后,需要制定统一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工作的依据。 2.2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和理解不到位。如少数纪检干部对“四种形态”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把握不准确;个别党组织、少数党员认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纪检组织的事,没有认识到各级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也应该运用好“四种形态”;个别领导干部对“四种形态”中的约谈函询不以为然,置若罔闻,没有意识到是组织的关心爱护等等。 2.3监督执纪方式方法创新不够。实践中,由于没有建立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适应的完善配套制度,忽视对方式方法的创新,在工作中受制于传统思维,注意力往往落在大案要案上,在监督的各个环节上会忽视小问题与小情节,没有以更新颖与更适合的方式达到对党员的教育警戒目的,没有真正将“四种形态”完全贯穿到纪律检查的系列过程中。 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新途径 3.1盯紧关键领域,拧紧责任“螺栓”。一是制定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完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评议办法、谈话制度、考核办法以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通过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公司经营管理总体部署,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追责。二是融入日常经营业务,加强重点业务的监督。纪委监察要主动积极参与物资采购、物流运输、产品销售等的招评标工作,努力做到程序规范、阳光操作。开展以提质升级增效为核心的效能监察,查找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效能,通过对主要项目和关键岗位的把控将从业廉政建设根植于要害节点。三是开展廉洁风险防控,防患于未然。将廉洁从业要求纳入业务合同范围,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对产品销价、物资采购、物流招投标等高风险项目,要运用信息管理系统编制权力审批软件,实施网上审批,确保企业高风险项目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控到位。通过对当前工作的廉政预防达到长远从业清廉目标。 3.2重视节日提醒,严防“跑冒滴漏”。一是抓住重要节点,提倡廉洁过节。每逢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围绕“十个严禁”,做到“三个提醒”,即:提醒单位部门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礼品和购物卡;提醒领导干部不能借走访慰问之名,公款吃喝、送礼、旅游等;提醒党员骨干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等行为,严防小事疏漏,蚁穴毁堤。通过经常不断地给党员干部照照镜子,咬咬耳朵,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组实施细则进耳入脑、落地生根。二是重视家风建设,廉洁修身齐家。通过节日家访、廉洁座谈会、家风格言征集、寄发廉洁慰问信等活动,号召党员干部家属当好“守门员”,互相扯扯袖子,吹吹枕风,时刻绷紧清正廉洁这根弦,培育企业与家庭同创共建的良好风尚。 3.3坚持分层管理,控制廉洁“阀门”。对于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项目研判、决策规范、民主集中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16字方针,严格按照“提议—讨论决策—监督执行”的程序,确保集体决策制度的有力执行。对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员,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一般党员干部,重点围绕整治“四风”问题,落实“六大”纪律。从业务接待、计划安排、客户走访、市场调研、出差出国等方面,完善制度、严格把关、严格审批,从源头上落实廉洁从业制度。正常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不同层面的红红脸、出出汗,确保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组实施细则,形成遵章守纪的良好氛围。 4结语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学党章党规知测试

)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学党章、党规知识测试 单位:姓名: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20分)。 1、党章共有()章() 条。 2、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 ()施行。 3、党员有( )、 (),被选举权。 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 ();留党查看;开除 党籍。 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 ()、廉洁()、廉 洁()进行了规范。 6、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 ()。 7、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 ()。 8、我们的强国之路是()。 9、()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 的总规矩。 10、处理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 ()和()相结合,做到 宽严相济。 11、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 ()、();坚持群众路 线,发扬民主。

12、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13、留党察看期间坚持错误不改的或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给予()处分。 14、《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有()项。 15、监督执纪工作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 ()、()成为常态;()、()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成为少数;()、 ()成为极少数。 16、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 ()、严格()、严格(),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 1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等“六大纪律”。 18、党员受到警告处分,( )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19、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20、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 ( )年1月1日起施行。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规定,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日内办结。 A、30 B、60 C、90

如何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如何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9 如何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王岐山书记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是契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如何运用好“四种形态”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呢?笔者认为: 必须在“早”“小”上下功夫。运用“四种形态”,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照纪律尺子,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综合运用谈话谈心、开展批评、诫勉谈话、通报曝光等手段快治、严刹,决不能容其滋生蔓延,因小失大,最后不可收拾。要及时处置问题线索,该立案的立案,该初核的初核,该谈话函询的谈话函询,决不能不教而诛、养痈遗患,放任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必须在“严”上下功夫。要按照纪在法前、依规治党的要求,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新修定的《廉

洁自律准则》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言,给出了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党纪处分条例》剔除了此前与法律重复的内容,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开列了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碰触的底线。贯彻准则和条例,需要各级纪委进一步树牢“党纪严于国法”“纪在法前”的理念,严肃执纪问责,既要查处实体违纪,也要相处程序违纪。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切实把“从严执纪”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必须在落实“两个责任”上下功夫。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坚守责任担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主体责任有人抓、有制度、有抓手、有成效、有追责。要加大教育感化,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要编牢规章制度笼子,预防和避免党员干部犯错误;要多问多听多看,听到反映就及时打电话问一问,或者当面谈一谈,随时提醒告诫;要率先垂范,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好民主生活会,干部出现问题不适合担任现职时,要主动给予调岗甚至“摘帽”。抓监督责任这个“刀把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扬善惩“恶”。既要用党的政策、纪律和制度,约束人“恶”的一面,坚持教育和挽救干部;又要有坚强的党性原则和爱憎分明的政治立场,对于违反原则、践踏法律、顶风违纪的行为,要毫不手软、绝不姑息,通过严肃查处,打出声威和震慑力,使心存侥幸者不敢越雷池半步。既要维护党纪国法的权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 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义】 “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腐败分子高举轻放,而是要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 “四种形态”究竟意味着什么?王岐

山同志说得很明白,监督执纪之所以要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运用“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以纪代法、高举轻放,而是说要尽最大努力防止党员干部成为“阶下囚”。要改变的,不是腐败分子的结局,而是堕落的轨迹,通过在法律底线之上设置多道防线,防止小缺点变成大错误,拦截从违纪走向违法。 纪律是把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刻度。标注刻度的尺子能把情况分得更清,问题看得更准。不纵不枉,不错不漏,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是实事求是,也是依规治党。 【如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中央纪委委员,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表示,运用“四种形态”,实质是寓“严”和“实”于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中,体现对党员

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用好“四种形态”,首要的是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书记是加强纪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知纪、遵纪、执纪上既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纪律建设工作。”周泽民说,各级党组织要健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党内政治生活,将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贯穿党组织建设全过程。 中央纪委委员,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认为,落实“四种形态”,是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在要求,是各级纪委的分内之责。 “‘四种形态’环环相扣、浑然一体,层层设置防线,而且处理措施越来越严厉,凸显的是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对违纪行为的‘零容忍’。”郭永平说,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是落实党

中纪委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中纪委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中纪委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何深意?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王岐山近日在福建讲的一段话,道出了他理想中党纪处分形态,也为即将出台的新版党纪处分条例定了调。王岐山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查案抓人不是纪委工作的全部,在此之前,有很多工作要做,这些工作就是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第一种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有人说这是反腐进行到下半场的制度设计,有人认为这是纪委工作的重心转向,也有人认为这是纪委工作定位的一次理论革命。纪委应当以执纪为主,执法有专门的执法机关,“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这些都应被看作是“四种形态”提法出台的背景,曾几何时与“纪律审查”相比,“查办案件”的提法更常见,纪委工作常常被人与司法机关查案混为一谈。执纪与司法大量交叉重叠,不

仅造成人力、物力、时间的浪费,还可能出现某些抵触。纪委既没这样的精力,也没有如此众多的法律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纪律从严治党,应该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逐步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严明党的纪律提到新的高度,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逐步深化,“纪律审查”的提法越来越多地取代了“查办案件”。“四种形态”的 提出,可被看成是纪委工作重心转移的风向标,“四种形态” 这个地带,也是未来纪委执纪监督工作的主战场,也是党组织保护干部、防止党员领导走向违法深渊的缓冲区。

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报告

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报告 根据XXXXXXXXXX要求,XXXXX纪委结合相关要求及工作实际进行了专题调研。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思想认识,理解?四种形态?重要意义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XXXXX党委、纪委通过召开党委会、纪委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后认为,实践?四种形态?是完成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任务重要一环,关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关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长期执政地位,关系XXXXX和谐、稳定、廉洁、持续发展的政治保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极少数?、?严管?与?厚爱?的关系,对做好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运用?四种形态?,正如XXX们医生治病救人,要找到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既不能对小病下猛药,过度医疗,也不能有病不治、真病假治。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体现区别对待,才能取得预期效果。

二、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要做法 XXXXX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把功夫下在平时。 1、召开民主生活会,落实?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20xx年在XXXXX会议室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委书记作了动员讲话,从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整改;严格要求,扎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三个方面对如何开好民主生活会题出了三点要求。并通报了XXXXX年度民主生活会征集、确定的具体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会上,领导班子成员逐一作了对照检查发言,其他同志提出批评意见建议。从政治理论学习,自身分管工作、业务工作,廉洁自律情况,服务职工、服务群众等几个方面,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提出了整改措施。大家敞开心扉、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XXX批评。?主要精力忙于业务工作,放松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深入基层,深入临床一线较少?,?工作中主动思考,创新意识不够?,?希望能克服工作中的急躁情绪?,?希望加快角色转变,尽快适应新的领导岗位?,这些意见、建议在领导班子成员中既红了脸、出了汗,又握了手、交了心,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找准了问题,增进了团结,凝聚了共识,真正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微杜渐的目的。 2、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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