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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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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合规审查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下文简称“我行”)法律性文本、文件审查工作程序,及时解决我行法律问题,提高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管理创新与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根据《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风险资产部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性文本、文件”是指我行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以本行名义对内(外)出具或接受的产生法律权利、义务的合同、协议、信函、证明、声明、承诺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和重要规章制度。

我行各级部门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性文本、文件”以外的法律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交风险资产部(法律合规部)。

第三条合规审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促进我行规范发展的原则。

(三)业务职能管理部门管理与风险资产部(法律合规部)管理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我行合规审查工作采取与外部律师事务所合作的运行机制。

第二章部门分工与职责

第五条风险资产部负责统一对总行法律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对全行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第六条业务性审查职责

(一)是否符合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货币政策、监管政策等业务性规范。

(二)是否符合上级监管制定的有关行业管理制度及政策,内部控制机制是否严密、完备,操作流程与岗位节点设置是否合理科学。

(三)是否符合行业规定的技术等级、施工规范、产品质量标准与相应资质要求。

(四)是否超越业务权限。

(五)是否真实反映谈判情况。

(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约主体资格。

(七)业务用语表述是否规范,是否会产生歧义。

第七条法律合规性审查职责包括:

(一)制定或签约法律程序是否符合规范。

(二)条款之间是否有冲突。

(三)条款之间是否有歧义。

(四)条款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

(五)条款是否损害我行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审查流程与时限

第七条总行各部门认为需要将法律性文件送交风险资产部审查的,应填制《法律审查申请表》(格式附后)。

申请表经送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法律性文件、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送交风险资产部。

第八条对于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复杂法律问题的业务,有关部门应在业务办理的前期,约请风险资产部(法律合规部)早期介入,指派人员参与业务谈判及文件准备,争取有利的谈判地位,拟定对我行有利的文件草案,提高法律性文件审查效率。

第九条各级部门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性文本、文件”以外的法律问题可以书面形式(连同电子版)于每周二前提交风险资产部(法律合规部)。

第十条送审部门应如实、全面地介绍、解释有关背景情况。

有特殊需求和特殊风险的,有关部门应主动加以说明。

第十一条风险资产部(法律合规部)在审查过程中,有权要求送审部门提供必要的补充资料。

如果送审部门无法提供全部所需资料,审查人员仅以已送材料为依据出具法律意见,未经送审部门确认的情况介绍不得作为提出法律意见的依据。

第十二条对涉及重大、复杂业务或管理问题的法律性文件,法律审查人员应认真听取有关部门业务、管理人员的业

务意见,对业务或管理问题有必要的了解以后,方可出具法律审查意见。

第十三条风险资产部接到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后,应于当日指定审查人员。

第十四条审查工作一般分为初审和复审,分别由不同的审查人员审核。

简单的审查工作可由一名审查人员独立完成。

涉及重大、复杂法律问题的法律性文件,审查人员可以要求风险资产部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意见。

风险资产部可以聘请行外律师发表审查意见。

第十五条法律性文件审查原则上应自收到送审文件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涉及重大、复杂法律问题的法律性文件,应自收到送审文件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需进一步调查、补充材料的法律性文件,经通知送审部门,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对紧急文件应优先办理。

“法律性文本、文件”以外的法律问题于送到次周周三前以律师意见书形式予以解答。

第十六条审查人员应根据送审部门提供的事实情况,以法律为依据,分析法律性文件涉及到的权利、义务内容及其法律后果,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法律审查意见书应统一编号,由风险资产部负责人签发。

第十八条法律审查意见书仅作为送审部门决策的参考依据。

送审部门应综合权衡各方面因素(包括法律因素)后进行决策。

第十九条法律性文件审查完毕,审查人员应将法律审查意见书交送审查部门。

第二十条法律性文件审查完毕,审查人员应将法律审查意见书复印,连同法律审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并归档。

第二十一条风险资产部应当认真审查法律性文件。

因法律审查人员工作疏忽,造成损失的,由有关人员承担责任,但因送审部门提供的资料、情况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法律审查人员判断错误的除外。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总行风险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银行合规学习心得体会

一、学习合规,提高认识

首先,我部召开了全体员的专项会议,联社对部分员工通过省联社的视频会议学习专家的评论和案例分析,以及合规经营的有关知识有了一次全面而又认真学习机会,尤其是对”合规手册”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为此我还认真地做了学习记录,使得我和同事们对合规经

营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其次,通过学习,纠正了我以往”重经营,轻管理”的错误认识。

与同事们达成一种共识,即:微小的违规行为会积累成严重的合规风险,严重的合规风险会使我社经营遭受重创。

而加强合规管理可以减少违规风险或因违规而补处罚的损失,还可以保护员工少犯错误,激励员工奉献价值。

二、及时整改,更新服务

“合规人人有责”、”合规从我做起”、”合规创造价值”和”合规促进发展”的理念。

我作为一名会计主管,应当自觉遵守合规经营,规范操作,并对我部进行了自查、自纠,尤其是今年依据银行结算帐户管理有关规定和芜湖市人民银行结算帐户年检工作方案,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对所有帐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改。

目前这项工作量大而又烦琐,因我部开立企、事业单位的帐户,现有一百三十多户。

首先,将不合规的帐户进行了全面清理,部分帐户进行了销户处理。

对通知不到的帐户,进行久悬处理。

由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规建设起步较晚,目前仍然是被动合规,而不是主动合规,所以我们更要坚持合规办理每一笔业务,边学习,边整改。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要更新服务意识。

没有优质的服务就没有银行业务的发展。

加强市场营销是目前提高我部核心竞争能力的当务之急。

我们的经营服务意识与以前相比已有了很大程度的转变,但缺乏更深层次的挖掘。

在当前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环境下,以全面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合规经营,初见成效

通过正确认识和整改后,这段时间我们单位的合规工作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

首先,合规经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员工在业务操作中易犯的工作错误,保护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自从合规要求以来,柜面业务差错率下降了。

由于工作疏忽而易犯的毛病,在员工互相监督下,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尽管在执行合规管理的时候遇到个别客户不理解,但通过解释最终都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作为一名员工,特别是作为一名会计主管,更要有风险服务意识和风险管理技能,及时消除基础管理工作存在的隐患,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提升了在客户中的信誉和社会地位。

以上三点是我对合规学习的一点点浅薄认识,不足之处欢

迎批评指正。

银行合规心得体会

“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所有活动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相一致。

合规经营是银行稳健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防范金融案件的基本前提,是每一个员工必须履行的职责,同时也是保障自己切身利益的有力武器。

合规涉及银行各条线、各部门,覆盖银行业务的每一个环节,渗透到银行每一个员工。

合规作为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越来越受到银行业的重视。

为此,总行为增强我行员工的案件防控责任意识和合规守法意识,在全行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七个一”合规与风险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这项活动在支行也受到了极大的重视。

围绕“重操守,将合规,促案防”这个主题,在行长的牵头领导下,我们支行也展开了积极地学习和讨论,从中我受到了很多启发和收获:

作为一名前台工作人员,合规就是日常工作中对每一个细节都不能疏忽,对自己而言要严格遵守离柜退屏、收章、锁箱,妥善保管本人的柜员卡和个人名章,不得提供给他人使

用,柜员密码要严格保密经常修改,不得经办本人的业务及给自己授权;对业务而言要坚持开户需出示证件原件,大额支付需与单位联系求证等等。

也许这只是合规建设中的冰山一角,但也是合规建设的重要基石。

如何从小事做起,如何从细节出发真真切切地把合规落到实处才是最重要的。

我眼中的合规就是一颗责任心:对客户,对自己,对单位;我眼中的合规就是一种约束力:没有死角,没有情面,没有侥幸,我眼中的合规就是一份使命感:为进步,为发展,为提高。

案件的治理与防控,是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银行合规管理的建设基础。

近段时间,银行各类案件时有发生,已经严重影响金融事业健康稳健发展,由于认识不足,措施不到位,银行案件防范控工作仍存在许多隐患亟待予以规范。

隐患之一:思想认识不足,职工内控及案防教育存在漏洞。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是社会资金划拨、往来、结算、汇兑的场所。

作为经营货币业务的特殊部门,银行已成为社会大部分犯罪分子窥视的目标,因此加强银行职工的政治思想内控教育

十分重要。

由于部分领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内控管理、案件防范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使银行的职工思想内控工作成为一个极为薄弱的环节。

同时由于把关不严,重核算、轻防范、重人情、轻考察,忽视了安全防范工作的硬件建设,使银行职工队伍中混进了一些意志不坚定、道德基础不好的领导和员工,这样如果基层银行思想内控监督管理根不上,这些人在金钱、美色、物欲的诱惑下,极容易诱发其犯罪的动机,加大金融案件发生的风险可能。

隐患之二:重要和关键岗位人员不轮换或超期限轮换,存在较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指引》中明确:关键岗位应当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

实行岗位轮换的目的是为了防范内部人控制问题发生,减少案件苗头和隐患。

但由于网点近年来业务量大幅增长没有补充足够后备人员,造成人员非常紧张。

导致只好放弃执行这两个制度,只有在上级督促下,或在检查发现问题后,或发生了金融案件时,才为了应付要求而进行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从而埋下案件隐患。

隐患之三:只注重对正式员工的管理,忽视对临时工的监督管理,案防工作不彻底。

近几年来,由于机构改革和人员缩减,银行便大量聘用临时员工从事一线或前台工作,以解决人员不足问题,降低经营成本。

银行与聘用人员之间履行的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是虽然签有用工协议,但并不规范;要么则是大量使用银行职子女或关系人亲属,不经岗前培训就匆忙上岗,从而导致临时用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因临时用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不利,重视不足,不仅导致个别临时工不明确工作中应付的义务和责任,工作责任感不强,而且由于银行对临时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约束力,从而埋下案件防范工作隐患。

隐患之四:用感情和信任代替规章制度、把习惯做法看成经验,导致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

银行机构网点若是人员少,流动性较差,一人多岗、互相替岗等现象就较为普遍,多年的工作交往,相互间感情较深,因此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执行制度观念较差。

工作中只谈感情,不讲制度,互相之间盲目信任,把重要凭证、票据、印章、权限卡、钥匙等随意丢放,甚至在临时离柜时为“方便工作”交由他人保管,离岗时不按规定进行签退操作,操作密码小范围内公开化等现象屡禁不止,给犯

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二是网点监督机构不健全,监督人员编制少,监督检查不得力,往往疲于应付上级行的各类大检查活动,致使检查内容和时间规律性较强,起不到根本的监督管理作用;三是因怕影响到单位或部门的整体考评情况,银行对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差错及事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不予追究责任甚至隐瞒不上报,致使小缺口发展成大漏洞。

四是银行的监督检查对象往往只是针对一线员工,而将高级管理人员游离在监督管理范围之外,甚至对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有悖于规章制度的错误指令也采取服从的态度,这成为诱发案件发生的最大隐患。

隐患之五:重要岗位人员定期排查工作制度不具体,没有对重要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

执行强制休假制度的目的就是用顶岗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问题和案件苗头,以防患于未燃。

因此强化对重要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监督,也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银行虽说从制度上讲已经建立了重要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制度,但具体如何监督、监督什么没有具体规定和内容。

同时对于监督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认识不足,难以有效防范

风险。

1、强化合规意识,加强道德教育。

“思考方式决定行为和成就。”必须让合规的观念和意识渗透到全行员工的血液中,渗透到每个岗位、每个业务操作环节中,促使所有员工在开展经营管理工作时能够遵循法律、规则和标准。

一是强化法纪意识。

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法律意识;用现实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使员工将法纪规范熔铸在自己思想中。

二是强化奉献意识。

引导员工加强自身修养,学会心理调控,不盲目与人攀比,防微杜渐,面对各种诱惑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正确处理好群体与个体、个体与社会、个体与个体利益得失的矛盾。

三是强化自觉意识。

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地运用各种社会规范指导和检点自己的行为,使自己循规蹈矩。

四是强化集体意识。

引导每个员工珍爱集体荣誉,关心集体的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共同荣誉,增强集体观念。

2、培养良好习惯,提高执行能力。

要据改革和发展的管理体制和业务形势,制定尽可能详尽的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建立以提高执行力为目标的制度体系。

一是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引导员工增强利用制度自我保护意识,由“要我执行制度”转变为“我要执行制度”,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形成制度制约。

二是不断创新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对实践证明仍然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必须坚持;对于不适合形势发展要求的,必须及时进行全面检查梳理,制定合规经营程序以及合规手册、员工行为准则等合规指南,为员工恰当执行法律、规则和准则提供指导。

三是培养员工良好习惯,坚持按照操作规程处理每一笔业务,把习惯性的合规操作工作嵌入各项业务活动之中,让合规的习惯动作成为习惯的合规操作。

四是正确处理好合规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辨证关系,只有合规经营,业务才能更好更快地发展,在合规的基础上创新,在创新的平台上达到更高质量和更有效益的合规。

3、加强自我管束,规范合规操作。

“合规操作,从我做起”。

合规不是一日之功,违规却可能是一念之差。

一是管好自己。

自尊自爱是员工自我培养自立能力、防腐拒变能力和风险

防范能力的基础,员工要从保护自己、保护家人的立场,切实提高自身防微杜渐的能力。

二是监督别人。

不轻易相信别人,留心观察身边人,善于及时提出对异常业务处理的疑问,对自己经手的复核和授权业务警惕性负责并追问到底,是有效监督平等业务柜员间业务处理合规性的有力手段。

三是坚持流程。

流程制是解决合规经营、防范资金风险的最有效方法,实践证明,人制代替流程制往往隐藏着较大的道德风险隐患,流程制的监督保障更能够为稳健经营提供强有力的督查制约。

四是建立有效沟通的平台。

通过共同谈心、单独谈心等方式了解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及家庭情况,倾听员工的心声,在网点与家庭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平台,让双方都知道员工八小时内外的动态,及时帮助有困难的员工解决问题,解开心扉,让大家学习专心、工作舒心、生活开心。

4、完善绩效考核,建立监督机制。

完善体现业务发展与合理管理并重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风险防范的监督机制。

一是将合规经营落实情况考核纳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并

作为衡量各单位工作绩效的指标之一,使其和领导业绩、员工收入紧密挂钩。

二是建立奖罚并重的专项考核激励机制。

对合规工作做得好或对举报、抵制违规有贡献者给予保护、表扬或奖励;对履行工作职责中仅有微小偏差或偶然失误、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免责或从轻处理;对存在或隐瞒违规问题、造成不良后果者,要按照规定给予处罚,追究责任。

三是建立沟通制度。

制度不是颁发了就完事,管理人员要经常向员工宣讲,不厌其烦地沟通、解释、提醒,制度才能得以执行。

四是建立合理化建议制度。

通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充分发挥员工的智慧,重视他们的意见,给他们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机会,引导他们提出改善业务操作、防范风险的合理化建议,凡是自己提出来且受到重视并在实践中得以运用的建议,员工自然会铭记在心,自觉执行。

5、抓好典型教育,树立榜样作用。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正面典型是旗帜,可以启迪心灵,引路导航;反面典型是警钟,可以敲山震虎,以之为鉴。

一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给下属员工做出合

规操作的良好示范。

合规要从高层做起,这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指导原则的一个重要理念,也是《中国人民银行合规政策》要求的。

合规从高层做起,从每一个单位的一把手做起,口头要时时讲合规,行为要时刻体现合规,给广大员工做出合规经营的良好示范,只有各级管理人员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才能保证合规经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合规经营才能在银行经营中发挥作用。

二是案件警示教育是有力震慑犯罪潜在行为的最有效手段,通过透视发生的各类案例,抓住典型,经常组织员工学习案件的警示教育,特别是案件的量刑、给家庭带来的危害和处理人的力度,达到警钟常鸣、防患未然的目的。

合规文化的建设贵在坚持。

合规文化的建设是一个持续的动态过程,而不是一劳永逸的工作。

它需要银行在保持相对稳定的核心合规价值观的前提下,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合规文化建设活动,从而在全行范围内倡导和弘扬“合规光荣,违规可耻”的合规理念,树立和强化“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创造价制、合规人人有责”的合规意识,烘托和营造良好的合规氛围,逐步形成防控各种违规行为的动态防护网,最终培育和创建具有我行特色的

合规企业文化。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发布明确“三道防线”

记者4日从保监会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08年1月开始施行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同时废止。

《办法》结合近年来保险市场发展的情况,以及相关保险监管规则的变化,对《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涉及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

要求公司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合规管理的“三道防线”,各自履行相应合规管理职责。

二是提高对公司合规部门设置、合规人员配备的要求。

规定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当设置合规管理部门,并对保险公司专职合规人员和兼职合规人员的配备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提升合规管理的履职保障。

完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职责,建立合规审核机制,强化合规信息系统建设,并增强合规工作独立性。

四是加强合规的外部监督。

明确合规监管的原则,完善监管要求,对违反合规监管的

行为设置相应监管措施,并加强保监局对辖区内保险机构合规工作的监管。

《办法》的发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提高保险业依法合规经营水平,保障保险行业持续规范发展。

合规管理办法

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保障公司依法经营、健康发展,依据《**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含全资子公司)的合规管理。控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和所属单位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统称制度规定),将落实合规管理要求作为业务开展的前提条件,融入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全过程,纳入考核、严格兑现,确保依法经营管理。 第四条合规是公司对全体员工的基本要求,员工应当树立合规理念,熟知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禁止违规为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 领导干部应当率先垂范,带头守法遵规,全面落实各项合规要求,推动实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 第五条公司和所属单位主要领导是合规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合规管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领域合规管理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第六条合规管理按照公司和员工行为性质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由合规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管理;非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本办法所称商务行为,指企业经营管理中与反商业贿赂、反利益输送、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行为。 第七条公司企管法规处是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综合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二)组织公司合规风险评估与预警、审定合规流程,组织内控测试。 (三)组织公司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合规培训、评价和档案管理。 (四)组织重要事项合规审查。 (五)组织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违规案件调查。 (六)负责公司合规管理信息平台的维护和管理。 (七)指导所属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相关工作。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将合规培训纳入培训计划,将合规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依据之一。 纪委负责违规举报受理、反商业贿赂反利益输送方面的违规案件调查、违规责任追究。

企业合规管理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企业合规管理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1、顺应全球强化合规管理新趋势 1、1 国际组织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的历程 自1999年起,世界银行宣布不给“黑名单”内任何涉嫌贪污受贿的国际公司以投标资格,禁止其参与由该行自主的所有项目,目前中国已有44家企业进入该名单,如葛洲坝集团、湖南建设集团、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等。从国际组织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的情况来瞧,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在2000年左右,以联合国全球契约为代表,倡议企业开展国际业务时遵守自愿性合规承诺,包括社会责任、环境责任以及反对商业腐败等;第二阶段,在2008年西门子因“行贿门”被严厉处罚为标志,此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倡导企业遵循合规最佳实践,美英等国纷纷出台更加严格的合规监管规 定;2014年,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为代表,发布了《ISO19600合规管理体系指南》这一国际标准,推动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 1、2 国外政府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的历程 从国外政府推动企业强化合规管理来瞧,各发达国家不断加强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与思路,从过去关注事后处罚到注重事前预防,要求企业实施更加主动的合规管理工作。比如,1978年出台的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重点就是对企业违规行为进行打击。2010年,英国出台的《反贿赂法》,新增加了未有防止商业贿赂罪,对未有防止商业贿赂的企业加以处罚。但就是,企业可以通过采取诸如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等措施来抗辩,以减免责任。至2016年12月,法国宪法委员会批准通过了《关于提高透明度、反腐败以及促进经济生活现代化的2016-1691号法案》(《萨宾第二法案》),该法案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合规制度,没有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企业可能面临承担处罚的风险与责任。

合规绩效考核办法

太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促进太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规建设,树立全员合规意识,确保各项经营活动合规,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使县联社及所辖信用社、分社和员工的经营活动与所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以及适用于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要求相一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合规绩效考核单位,包括县联社及所辖各信用社、分社以及员工。 第四条本办法实行按季考核、监控和打分,至少一年兑现一次。 第五条合规绩效考核遵循经营与合规并重的原则,定量、定性指标考核由县联社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合规建设需要,可按年进行适时调整。 第六条合规绩效考核以联社年度业务经营暨绩效工资综合考核分配办法为基础。定量指标以年度业务经营暨绩效工资综合考核指标实际完成质量情况,根据季度真实性检查结果等予以考核。 第七条定性指标主要考核被考核单位在经营管理工作中的

合规情况及其经营管理中出现违规问题的数量、金额、性质,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扣分。 定性指标考核主要依据检查结果,包括联社组织的各种检查、现场稽核、非现场稽核和外部检查的查证问题及其问题反映、通报、报告、台账等。定性指标考核由合规、稽核部门牵头,实行基础100分倒扣分制与专项奖励制相结合,制订具体细则予以实施。 第八条违规问题的性质。本办法所指的违规问题主要以《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和文件中所列举的违规事项为依据。并根据违规行为造成后果轻重、损失大小、影响程度以及违规行为人的主观动机等,区分为一般违规、严重违规、重大违规。 第九条本办法所指一般违规,包括但不限于违规性质相对较轻且已限期整改的违规事件;虽构成严重违规但已限期整改并未形成损失的违规事件。 第十条本办法所指严重违规,包括但不限于违规性质相对严重的违规事件:虽属一般违规但未按整改要求及规定限期整改的违规事件;虽构成重大违规但已限期整改并未形成损失的违规事件;一年内3次(含)以上被县联社内外部各种稽核、检查反映或通报的违规性质相同或类似的一般违规事件;一年内连续2次(含)以上被县联社内外部各种稽核、检查反映或通报的违规性质相同或类似的一般违规事件;被县联社内外部各种稽核、检

《合规管理办法》

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开展业务(下称“展业”)过程中的合规管理,规范各部门、分公司、财富中心、员工展业行为,维护公司声誉和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规,是指开展业务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准则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合规展业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反不正当竞争原则。 第四条 各种展业方式、方法应合规。展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宣传材料内容、公司LOGO标识、电话声讯等应合规。 第二章 公司内部合规展业 第五条 不得有“飞单”行为,否则按公司相关制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六条 不得以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公司的信托、PE等私募产品。只能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对象开展业务。 第七条 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发行费率等保密信息。 第八条 合规营销,不得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展业。 (一)不得给客户现金返佣。

(二)不得哄抬给渠道的介绍费率,上述费率不得超过公司发行方案中的最高发行费率。分公司、财富中心给与员工的产品发行费率亦不得超过公司发行方案中的最高发行费率。 第九条 遵守运营管理规定。不得违规报备,不得违规预约,不得违规打款等,不得延报、谎报、隐瞒客户信息及签约打款信息,否则根据有关运营管理制度处罚。 第十条 遵守公司的合同管理规定,对重要空白合同丢失或存在管理上的过错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遵守公司的有关客户管理规定。客户激活、会员服务应合规开展。不得争夺已经绑定的客户。否则公司有权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并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公司客服部通过客户回访等方式,核实查处有关客户服务中违规行为。 第三章 公司外部相关方的合规管理 第十二条 我公司的业务主办部门、分公司、财富中心、个人(下称“内部主办方”)应要求合作的相关机构和个人(下称“外部相关方”)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及我公司的其他有关合规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 分销的外部相关方不得联系我公司承销的产品供应商或其属员,越过我公司开展业务(外部相关方不得违约“飞单”)。如外部相关方不得直接联系我公司产品的信托公司或信托经理。产品供应商或其属员亦不得接受上述业务,也不得接受我公司在职或离职但仍在竞业禁期内的员工个人不通过我公司直接为其分销产品(从产

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合规审查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下文简称“我行”)法律性文本、文件审查工作程序,及时解决我行法律问题,提高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管理创新与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根据《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风险资产部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性文本、文件”是指我行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以本行名义对内(外)出具或接受的产生法律权利、义务的合同、协议、信函、证明、声明、承诺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和重要规章制度。 我行各级部门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性文本、文件”以外的法律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交风险资产部(法律合规部)。 第三条合规审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促进我行规范发展的原则。 (三)业务职能管理部门管理与风险资产部(法律合规部)管理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我行合规审查工作采取与外部律师事务所合作的运行机制。

第二章部门分工与职责 第五条风险资产部负责统一对总行法律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对全行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第六条业务性审查职责 (一)是否符合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货币政策、监管政策等业务性规范。 (二)是否符合上级监管制定的有关行业管理制度及政策,内部控制机制是否严密、完备,操作流程与岗位节点设置是否合理科学。 (三)是否符合行业规定的技术等级、施工规范、产品质量标准与相应资质要求。 (四)是否超越业务权限。 (五)是否真实反映谈判情况。 (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约主体资格。 (七)业务用语表述是否规范,是否会产生歧义。 第七条法律合规性审查职责包括: (一)制定或签约法律程序是否符合规范。 (二)条款之间是否有冲突。 (三)条款之间是否有歧义。 (四)条款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 (五)条款是否损害我行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审查流程与时限

合规展业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展业管理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公司相关制度,适应公司高速发展的需要,认真落实《业务管理办法》 和《人事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本办法中所称 的合规是指公司各分支机构员工在开展营销工作的过程中,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 第一条:各分支机构在营销活动中应当做到: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客户 至上、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保守秘密。员工应当遵守行业的自律公约和有关制度, 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为所管辖机构合规工作的责任人。 第二条:员工应当在所属分支机构授权范围内从事产品销售活动,自觉接受所属分支 机构的管理,履行员工的岗位职责。 第三条:员工应当自觉参加培训,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为客户提供诚信、优质 的专业服务。 第四条:员工进行对外展业时,应当向客户表明自己身份。 第五条:员工拜访或接待客户时,言谈举止应文明礼貌,不得影响客户的正常生活、 工作。 第六条:员工在向客户提供产品推荐时,应深入了解和分析客户需求,推荐适合客户 需要产品,不可强买强卖。 第七条:员工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向客户披露有关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对于产品 销售合同中收益、期限、风险等重要信息,应当作详细说明。员工应当正确地对客户 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向客户进行风险揭示。 第八条:员工应当将产品销售合同、单据等重要文件交由客户本人签名确认。 第九条:员工应当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耐心接受客户咨询,积极协助客户办 理合同签约打款事项。 第十条:员工应当将投诉渠道和投诉方式告知客户,并积极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客户 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作为专职人员,不得对外兼职、或者与中介机构配合发生个人“飞单”行为,侵害公司利益。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对客户做虚假的或者误导性的说明、宣传及路演活动。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证券公司有效落实《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升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水平,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树立并坚守以下合规理念: (一)全员合规。合规是证券公司全体工作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证券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防范、发现并化解合规风险。 (二)合规从管理层做起。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有效行使重大决策和监督功能,确保监事会有效行使监督职能;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重视公司经营的合规性,承担有效管理公司合规风险的责任,积极践行并推广合规文化,促进公司合规经营。 (三)合规创造价值。证券公司应当通过有效的合规管理防范并化解合规风险,提升管理和业务能力,为机构自身、行业和社会创造价值。 (四)合规是公司的生存基础。证券公司应当提升合规管理重视程度,坚持合规经营,为公司正常经营及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制定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应当包括合规管理的目标、基本原则、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履职保障、合规考核以及违规事项的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证券公司应当结合本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指导经营活动依法合规开展的具体管理制度或操作流程,切实加强对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管理。 证券公司应当制定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引导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合规执业意识和道德行为规范,确保工作人员执业行为依法合规。 证券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合规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第四条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行业公认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包括但不限于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专业敬业、公平竞争、客户利益至上、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理利益冲突、自觉维护行业良好声誉和秩序、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等。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理利益冲突,在涉及到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时,应当坚持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在涉及到客户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时,应当坚持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 第六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实施自律管理。

企业合规管理的内容及意义

企业合规管理的内容及意义 目前,很多大型企业都将合规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规管理在企业管理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既有交叉之处,亦有不同之处,总体而言,合规管理的内容多于法务管理。那么,企业合规管理有什么意义和作用呢?又包括哪些内容呢? 一、合规管理是什么 何为合规管理?顾名思义,合规管理即为合乎规范的管理,而这里的规范小则包括合规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大则上升到地方、行业乃至国家法律法规。 合规管理被认为是与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并驾齐驱的企业管理三大支柱之一,财务管理是通过回顾企业三大报表,通过各种方法为下一报告周期的决策提供财务支持,告诉企业应该做什么。而合规管理则不同,合规管理旨在告诉企业在具体的操作过程当中应当怎么做,具体到怎么合理的做,合规的做,合法的做。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合规管理更显的尤为重要,因为上市公司必须要坚持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平公正就必然离不开对相关事项的合规化管理。 二、企业合规管理的意义 1、合规管理是企业稳健经营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防范违规风险的基本前提,是每一个公司都必须要管理的一部分,也是保障自身利益的有力武器,内控制度的完善离不开合规化的管理及操作,这样方能让企业内控制度效用最大化。 2、合规管理是规范员工行为的有效手段,通过建构科学的企业合规文化以及合规体系,有利于让员工养成合规化的习惯,避免违规风险。同时在在制度层次向广大员工普及合规管理的相关条例,有利于让员工自觉自律的避免违规化操作。 3、合规管理可以防止决策失误,领导者的权限较大,再小的决策都有可能引发公司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合规化管理通过约束高层领导人员的相关行为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少决策失误而带来的经营风险。 三、企业合规管理的内容 1、企业要进行合规管理,最基础的工作就是要研究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避免合规管理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而表面是合规,其实质却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办法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或“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实现持续规范发展,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证券基金经营机 构应当按照本规定实施合规管理。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因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树立合规经营、全员合规、合规从高层做起的理念,倡导和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培育全体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 第五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依法制定实施细则,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行为实施自律管理。 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 第六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当熟知 与其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识别、控制其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并对其执业行为的合规性承担责任。 第七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合规经营,遵守下列基本原则: (一)向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欺诈客户。 (二)充分了解客户信息,对客户委托公司代其买卖证券的行为进行监控和管理,不得为客户违法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提供便利。

企业合规管理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企业合规管理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1.顺应全球强化合规管理新趋势 1.1 国际组织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的历程 自1999年起,世界银行宣布不给“黑名单”内任何涉嫌贪污受贿的国际公司以投标资格,禁止其参与由该行自主的所有项目,目前中国已有44家企业进入该名单,如葛洲坝集团、湖南建设集团、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等。从国际组织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的情况来看,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在2000年左右,以联合国全球契约为代表,倡议企业开展国际业务时遵守自愿性合规承诺,包括社会责任、环境责任以及反对商业腐败等;第二阶段,在2008年西门子因“行贿门”被严厉处罚为标志,此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倡导企业遵循合规最佳实践,美英等国纷纷出台更加严格的合规监管规定;2014年,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为代表,发布了《ISO19600合规管理体系指南》这一国际标准,推动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 1.2 国外政府推动企业合规管理的历程 从国外政府推动企业强化合规管理来看,各发达国家不断加强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与思路,从过去关注事后处罚到注重事前预防,要求企业实施更加主动的合规管理工作。比如,1978年出台的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重点是对企业违规行为进行打击。2010年,英国出台的《反贿赂法》,新增加了未有防止商业贿赂罪,对未有防止商业贿赂的企业加以处罚。但是,企业可以通过采取诸如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等措施来抗辩,以减免责任。至2016年12月,法国宪法委员会批准通过了《关于提高透明度、反腐败以及促进经济生活现代化的2016-1691号法案》(《萨宾第二法案》)

,该法案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合规制度,没有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企业可能面临承担处罚的风险与责任。 1.3 因合规监管规定受到处罚的企业 近年来,因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反舞弊与反腐败、环保标准、质量要求等合规监管规定而受到相关监管机构严厉处罚的案例层出不穷,这些案件无一不给企业带来巨额经济损失。 ◆2015年9月,美国环境保护署指控大众汽车集团生产的部分柴油发动机利用“失效保护器”规避尾气排放监测。大众最终以147亿美元与监管机构达成部分和解协议; ◆2016年初,荷兰电信巨头VimpelCom因其在乌兹别克斯坦向政府官员行贿,受到SEC和DOJ共计7.95亿美元的经济处罚; ◆2016年11月,纽约州金融服务局以违反反洗钱法、掩盖可疑金融交易为由对中国某银行纽约分行处以2.15亿美元的罚款; ◆2016年12月,上汽通用因垄断被上海市物价局罚款2.01亿。这是继奥迪、奔驰、克莱斯勒及东风日产后国内又一家因垄断被处罚的整车企业。 2. 把握国内强化企业合规发展新形势 从当前的国际背景看,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呈井喷之势,但境外国家的法律风险成为中国企业必须克服的障碍。例如近期中兴制裁事件等,表明国际贸易政策趋向紧缩和严格,值得我国企业高度关注重视。目前发达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合规指南,规定了“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的要素和判断标准。根据合规指南的规定,有效的合规管理可以免责和减轻处罚,也即“合规免责”原则,因此建立规范有效的合规管理具有重要性和迫切性。 国务院、国资委、发改委等单位在近年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央企业的合规制度,以实现央企的治理现代化变革,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央企合规领域纲领性的制度矩阵。

合规管理系统基本规章制度

合规管理基本制度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合规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原则及政策要求,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部门、机构及岗位员工。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1)合规:是指使本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2)合规风险:是指本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3)合规管理:是指本行通过制定相关的合规政策或管理办法,按照外部法规的要求统一制定并持续修改内部规范,监督内部规范的执行,以实现增强内部控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早期预警,防范、化解、控制合规风险的一整套管理活动和机制。 4)合规部门:是指本行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合规风险管理职能的部门或岗位。 5)合规督导员:是指负责本部门、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合规运行和依规操作,协调本部门、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与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之间相互联系与合作,为本单位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提供合规支持的人员。 3.2缩写 无 3.3分类 无

4 组织结构与职责权限 4.1组织结构图 4.2职责与权限 4.2.1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行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 1)审议批准本行的合规政策,并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 2)审议批准经营管理层提交的合规风险管理报告,并对本行管理合规风险的有效性作出评价,以使合规缺陷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3)授权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或专门设立的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进行日常监督; 4)商业银行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4.2.2监事会 监事会对本行合规管理工作负有监督责任,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合规职责的履行。 4.2.3经营管理层

合规问责管理办法

合规问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 规范运作、稳健经营、诚信为本、客户至尊 的经营理念,加强合规风险管理,规范员工岗位操作行为,落实合规风险管理责任 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合规问责是指公司对违反岗位相关法规、准则或者不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违反公司合规经营理念,致使公司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合规问责制度,总裁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负责,分管副总裁对分管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负责,员工对本岗位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负责。 第四条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岗位,并编制相应岗位的《合规手册》,明确各岗位职能及相关行为规范准则。 第五条 公司所有员工应自觉树立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理念,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依法合规办理各项业务。 第六条 公司对员工的合规问责遵循 区别责任,有错必究,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的原则。 第七条 本制度规定的合规问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 违背公司 规范运作、稳健经营、诚信为本、客户至尊 经营理念的行为 三 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超越授权范围,擅自办理业务的行为 四 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行为 五 利用工作便利,索要钱财、接受贿赂、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六 对下属疏于管理教育,导致违法违规案件发生 七 公司认为需要进行合规问责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员工发生违反合规行为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影响 或损失程度、认识态度等给予以下处罚

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员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监测、识别、评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合规风险,完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和省联社合规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员是指本行在各职能部门、支行设置的负责合规风险管理的专职、兼职岗位。 第三条合规管理员应当独立、尽职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职责。 第四条合规管理员有权获取所在部门、支行必要的信息。第五条合规管理员的设置,除合规部门以外的各部门、支行原则上设置一人。 第六条拟任合规管理员,经本行合规部门审核后,报总行行长室确定。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七条合规管理员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规章制度、操作流程;(二)具有较强的合规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3

年(含)以上的金融从业经历。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合规管理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督促所在部门、支行,及时学习本行下发的文件和国家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则; (二)收集所在部门、支行在经营活动中的合规风险信息;(三)及时对所在部门、支行发生的重大合规风险事项向合规部门报告; (四)对所在部门、支行进行合规风险评价; (五)按时向合规部门上报各类报表、文字材料; (六)合规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工作任务 第九条合规管理员负责以下具体工作任务: (一)对本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进行评价,提出修订、完善的合理化意见或建议; (二)每季向合规部门上报有关合规风险信息提示及建议;并对所在部门、支行进行一次合规风险评价; (三)对所在部门、支行开展的自查、检查中发现以及员工反映的合规风险信息,及时向合规部门报告,并做好合规风险事项的资料归集工作; (四)督促所在部门、支行开展合规制度学习,并做好记录

国营企业的合规管理

国营企业的合规管理一、定义 定义 合规依法合规经营简称“合规”,是指公司经营活动(包括公司行为和公司职工执业行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合规管理是指为有效识别和防控合规风险,提高全员合规意识,而开展的各项管理活动。 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经营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致使公司受到处罚、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二、合规管理原则 合规管理原则 全面管理原则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合规管理有关的职责,负责公司合规管理的整体有效性。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部门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公司的全体人员都应当熟知与本岗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识别、报告和控制自身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并负责自身执业行为的合规性。 独立管理原则合规管理部门及部门人员职能独立于业务部门,其合规管理职能不受业务部门干涉。 合规管理工作人员不承担与其合规管理职责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责。 机制管理原则合规管理部门为公司合规管理牵头部门。 公司指定分管副总负责指导、安排部门合规管理工作,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分解、落实合规管理工作。 合规管理部门的合规管理责任不替代或者免除公司其他部门、全体工作人员所负担或归属的合规责任。 三、合规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合规管理主责部门及职责 1.主责部门:合规管理部门 合规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统筹及协调合规管理工作,设专职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工作人员。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公司内部审计及评价工作。

2.主责部门职责 合规管理部门负责识别和管理公司合规风险,其部门职责为: 主责部门合规职责 序号内容 1拟定公司合规管理制度,报分管副总审核、提请董事会审定后组织落实; 2牵头公司业务的合规管理,包括合规培训、合规监督、合规审计、合规报告、合规考核与奖惩等; 3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对接司法部门、公司法律顾问,从法律角度为公司业务提供合规建议,牵头处理公司涉法涉诉案件,对公司合同进行合法合规审核; 4参与公司重大事项、重大合同商议、洽谈,参与对拟合作伙伴进行资质审查,尽职调查,对拟投资项目从法律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供公司决策; 5对接审计部门(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需要,组织公司项目、财务审计及内部合规审计,除按规定由行政审计部门审计项目,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专项审计或内部合规审计,与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及评价; 6公司规定或授予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二)业务部门合规管理职责 业务部门合规职责序号内容 1按照合规要求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2开展本部门合规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组织合规审查,及时向合规管理部门通报风险事项; 3做好本领域的合规培训; 4做好本领域商业伙伴合规调查; 5组织或配合进行违规问题调查并及时整改。 (三)合规管理实施方式 合规管理实施方式 合规检查合规审计 合规咨询合规培训 合规风险报告等方式 四、合规管理的重点 重点领域 1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决策批准程序,建立健全自律诚信体系,突出反商业贿赂、反不当竞争,规范融资、招投标、项目管理等活动;

合规管理是什么-意义-合规化管理办法

近年来,随着国家反腐败力度的日益加强,合规化管理渐入人们的视野。合规管理是什么?合规管理对企业有哪些作用,为什么要合规化管理?我们该怎么合规管理企业?这三个问题是在我们想深入了解合规管理时必须要去思考的问题。 合规管理举例 合规管理是什么 何为合规管理?顾名思义,合规管理即为合乎规范的管理,而这里的规范小则包括合规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大则上升到地方、行业乃至国家法律法规。 合规管理被认为是与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并驾齐驱的企业管理三大支柱之一,财务管理是通过回顾企业三大报表,通过各种方法为下一报告周期的决策提供财务支持,告诉企业应该做什么。而合规管理则不同,合规管理旨在告诉企业在具体的操作过程当中应当怎么做,具体到怎么合理的做,合规的做,合法的做。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合规管理更显的尤为重要,因为上市公司必须要坚持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平公正就必然离不开对相关事项的合规化管理。 来看一下智库百科对合规管理的解释,相信大家就能够对合规管理这个词有更为深刻的认识。 合规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制定合规政策,按照外部法规的要求统一制定并持续修改内部规范,监督内部规范的执行,以实现增强内部控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持续监测、识别、预警,防范、

控制、化解合规风险的一整套管理活动和机制。合规管理,与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并称企业管理的三大支柱,是内控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风险管理的一个关键环节。 合规管理的内容: 有效的合规管理有助于企业应对不确定性、风险和机会,有助于保护和增加股东价值,降低未预期损失和声誉损失的可能性。 合规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合规咨询、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合规监测、法律法规追踪、合规报告、反洗钱、投诉举报处理、监管配合、信息隔离墙(监视清单与限制清单)、合规文化建设、合规信息系统建设、合规考核、合规问责等 而国际金融组织对合规的定义则是两个维度 1. 合规(COMPLIANCE):使公司经营活动与法律、管治及内部规则保持一致(瑞士银行家协会) 2. 与目标连用,具体指必须致力于遵守企业主体所适用的法律法规 企业为什么要合规管理 谈到为什么要合规管理,就必须注意到当前中国合规管理的现状以及合规管理的意义所在 中国当前合规管理的现状 和跨国企业相比,中国企业在合规问题上非常的落后,很多中小企业乃至部分大企业甚至都不知道合规管理的概念,随着近年来国家反腐败措施愈来愈多,对腐败现象的惩罚力度越来越大,才让合规化管理这一次慢慢的渐入人们的视野并不断引起重视,这个外来的舶来品已经被诸多银行、证券公司、上市公司所引用。而合规化管理发展到现在,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合规化管理的重点就是反商业腐败。 去年的葛兰素史克等制造巨头在中国大陆的行贿事件想必大家会有所耳闻,而后各大制药巨头纷纷加强了在中国的合规管理,避免再引发违规风险,而这不仅是在医药行业,包括酒店行业、国企等腐败重灾区合规化管理更显的尤为迫切。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缴利润的合规性分析

[论文关键词]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投资收益合规性[论文摘要]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为解决国有企业经营不善、亏损严重、体制僵化的问题,我国政府开始进行以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并从1994年开始,大多数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不再上缴政府。这些措施对国有企业走出困境起到了显著的作用,但不管是从所有制层面、产权角度还是从法制法规上来看,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税后利润全部留存企业都是极不合理的。特别是社会经济发发展到今天,政府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获取投资收益不仅时机已经成熟,而且对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促进市场经济体制健康发展等都有积极作用。20世纪80年代开始,政府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激励企业开拓创新为目的,不断进行放权让利的改革,直到1994年,以法规的形式确定大部分国有企业不再向政府上缴税后利润,提出“对1993年以前注册的多数国有全资老企业实行税后利润不上交的办法”,应该上缴国家的部分采取税的形式,并按照统一的税率征收,剩余的部分全部归企业所有,即决定在一段时期内不向国有企业收取利润。但一直到现在,这一利润分配模式仍没有改变,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的人民或其代表——国资委或政府不仅没有得到投资收益,甚至投入大量成本也没有收回。到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的利润达6446亿元,而2006年1月~11月,这一数字已达7212.4亿元,这一不合理现象开始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一、国企税后利润留存企业的历史背景分析1978年以前,我国的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制度下,实行统收统支的利润分配体制,国有企业必须将所获得的所有利润上缴财政,然后再从国家财政那里获得投资以及弥补亏损所需的全部资金。这一制度对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约束太死,激励不够,使国有企业发展越来越艰难。为改变这一状况,随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978年随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和国务院《工业三十条》的颁布,开始了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下放,1979年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5个扩权文件。这一系列改革主要体现在对国企放权让利上,特别是利润分配方式上。如1979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提出“为了适当扩大企业的财权,加强企业的经济责任,把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以利于进一步调动企业和职工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搞好经济核算,挖掘增产节约潜力,为国家多积累资金,国家对企业逐步实行利润留成办法”,明确规定了利润留成的用途、比例核定等。随后在1983年、1984年分别进行了两步利改税,80年代末又实行了承包制。这一系列改革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有问题存在。进行利润留成和利改税改革后,国有企业的资本仍然由国家财政直接投入,并由国家各部委直接控制,企业自主筹资权仍然受到限制,资本结构单一,特别是利改税后在分配关系上所体现出的国家企业所有者身份和行政管理者身份“合二为一”,企业留利水平低下,在1983年“拨改贷”之后,国有企业的负债率逐步上升,经济效益逐渐下降,并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而在承包制中,承包经营者为了获得即期的经济效益,常常对国有资本进行“掠夺式”经营,存在“包赢不包亏”的问题。[!--empirenews.page--] 于是进入90年代,国有企业的改革主要围绕转机建制和战略重组来进行,并于1993年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在此基础上,在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中提出“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结合税制改革和实施《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合理调整和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要求“逐步建立国有资产投资收益按股分红、按资分利或税后利润上交的分配制度”,但“作为过渡措施,近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1993年以前注册的多数国有全资老企业实行税后利润不上交的办法,同时,微利企业交纳的所得税也不退库”。于是从1994年到现在,我国财政收入中企业收入一直为零。从国有资本利润分配模式的沿革可以看出,对国有企业放权让利直到后来的利润基本留存企业是由当时的经济情况决定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状况、管理体制、经营机制都都在不断改善,利润分配模式也应该随之

(完整word版)合规管理制度

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规管理,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明确合规管理责任,保障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公司持续规范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合规与合规管理 依法合规经营简称“合规”,是指公司经营活动(包括公司行为和公司员工执业行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本制度所称法律法规是指适用于评级公司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等;本制度所称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制定的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评级业务管理、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等。 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有效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另外,合规管理还包括合规教育,合规文化建设,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合规管理是公司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经营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致使公司受到监管处罚、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合规管理原则 在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合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 合规管理涵盖各单位和全体公司员工,覆盖公司所有评级业务领域及评级业务全流程,做到事事合规、人人合规。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合规管理有关的职责,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整体有效性承担责任。 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和分支机构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管理,对本部门和分支机构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公司的全体人员都应当熟知与本岗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识别、报告和控制自身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并对自身执业行为的合规性承担责任。 (二)独立管理原则 合规管理部(以下简称“合规部”)及合规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合规人员”)职能独立于业务部门,其合规管理职能不受业务部门干涉。合规人员不承担与其合规管理职责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责。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负责人或合规管理工作人员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 (三)垂直管理原则 合规管理部由公司监事会直接领导。合规人员由合规部直接领导,向合规部负责人报告。 合规管理部门的合规管理责任不替代或者免除公司其他部门、全体工作人员所负担或归属的合规责任。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工作人员应接受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合规管理部门对公司合规管理情况的检查和评价,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

XXXX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XXXX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进公司业务规范、持续、稳健发展,有效防范合规风险,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的执业行为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员工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人员,是指合规总监、合规部门工作人员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专职或兼职合规风控专员。 合规管理人员应恪尽职守,全面、审慎地履行岗位职责,并承担履职尽职责任。 第五条合规管理原则: (一)全员全面合规原则:公司在制度建设和业务流程设计上,通过完善相关合规管理制度与机制,使合规管理体系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所有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实用有效原则:公司合规管理的实施应从公司的业务规模、组织结构、发展状况、公司文化等实际出发,兼顾成本与效率,强化相关合规管理制度、流程设计的可操作性,提高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合规管理体系与经营管理体系相互独立;合规总监、合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与准则独立履行合规管理职责,任何部门、机构和个人不得防碍、阻挠合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四)科学创新原则:在公司已形成的管理方法和合规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科学地通过制度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对公司合规管理的定位、组织、机制、方法、手段等进行创新,以更好地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第六条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目标是: (一)通过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使合规管理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并持续有效符合外部监管要求。 (二)形成公司内部约束长效机制,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全员“主动合规、人人合规、违规必罚”的合规氛围和机制。 (三)培育“合规从高层做起、全员全面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文化。 第二章合规管理架构体系及合规职责 第七条公司建立公司领导(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总监——合规部门——各部门分支机构专职及兼职合规风控专员四个层次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 公司领导、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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