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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医院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医院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RS—009:医院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2005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6年3月18日

为完善医院考勤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劳动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工作人员和医院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及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勤工作管理

第一条考勤范围

全院工作人员。

第二条考勤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医院实行院科两级考勤负责制,院考勤到科室,科室考勤到个人。

(二)人事科负责医院考勤管理工作。其职责是对各部门执行考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有关考勤管理规定和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做好每日的考勤登记、当月的考勤统计及请销假资料的保管。

(四)财务科按当月考勤汇总报表,对照《各类假期工资待遇计发对照表》进行假期工资待遇计发。

第三条考勤报表上报汇总

各科室考勤月报表必须完整,并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章。每月考勤报表应于次月5日前上报人事科,没有按时上报扣罚质控分5分。人事科将当月全院的考勤汇总后送财务科。

第四条工作时间

(一)行政后勤人员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二)临床医技科室及部分需值班的行政后勤科室,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实行排班制。(三)行政后勤科室及医技科室纳入指纹机考勤管理。

第五条考勤结果应用

(一)作为当月假期工资待遇计发的依据。

(二)评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者,出勤率必须达到95%且无旷工记录。

(三)病事假累计半年以上不得参加当年度考核。

(四)年度全勤奖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第二章请销假手续与审批权限

第六条请假手续

(一)医务人员请假,须持请假申请表,由本科室签意见,送医务科(护理人员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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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2005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6年3月18日

护理部)签意见后报人事科,人事科按管理权限审批或上报审批。非医务人员,由科室签意见后报人事科,人事科按管理权限审批或上报审批。

(二)请假手续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申请表一般应提前三日送人事科审核。假期的认可,以人事科批准的假条为准,不按规定请假私自外出者按旷工论处。

第七条销假、续假手续

(一)假期满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先到人事科销假,再到所在科室报到,不及时销假者按旷工处理。

(二)因故须续假者,应于假期满前阐明理由,按程序办理续假手续,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八条请假审批权限

(一)请事假7日以下及病假15日以下的由人事科批准同意;连续假期事假超过7-30日(含30日)和病假15日以上的,由分管副院长批准同意;事假超过30日的需经院领导班子批准同意。

(二)婚假、探亲假、丧假、产假、节育假等法定假期,可由人事科核定假期别类后,按规定给予批准请假,报分管副院长阅知。

第三章请假类别及工资待遇计发

第九条请假类别

医院工作人员因本身或其它的原因而不能出勤工作的假期类别: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节育假、工伤假等。

第十条事假

(一)事假是指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单位相关部门批准的假期。原则上年累计假期不得超过15日。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计发

假期累计在7日内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岗位津贴补贴享受30%;假期累计在8--15日的,基本工资按60%计发,岗位津贴补贴享受20%;假期累计超过15日以上,基本工资按30%计发,岗位津贴补贴按日扣除。

事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及接触费按日扣除。

第十一条病假

(一)病假是指工作人员由于身患疾病,不能坚持上班,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后,出具疾病诊断证明并获本单位批准的假期。

(二)请病假应提供医院保健科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假期在十日内的可由保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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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2005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6年3月18日

直接出具疾病诊断证明;假期在十日以上或同种疾病请假两次以上等情况,由保健科牵头组织科主任或专家组进行会诊,并提出诊疗意见,保健科出具诊疗证明。

(三)病假期间工资待遇计发

1、假期累计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岗位津贴补贴按40%计发,绩效工资按日扣除。

2、假期累计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岗位津贴补贴享受30%,绩效工资按日扣除;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85%计发,岗位津贴补贴享受35%,绩效工资按日扣除。

3、假期累计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60%计发,岗位津贴补贴享受20%,绩效工资及接触费按日扣除;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按65%计发,岗位津贴补贴享受25%,绩效工资及接触费按日扣除;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岗位津贴补贴享受30%,绩效工资及接触费按日扣除。

4、长期病假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节育假

(一)凡实行节育手术者,给予以下假期:放环3日,取环1日,输精管结扎7日,输卵管结扎21日,人流15日,怀孕4个月以上者(含4个月)引产42日。

(二)已婚女工作人员计划外怀孕及未婚先孕等情况终止妊娠,按病假对待;已婚女工作人员计划内怀孕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按节育假对待。

(三)节育假期间基本工资保留,岗位津贴补贴享受50%,绩效工资及接触费按日扣除。

第十三条婚假

(一)婚假是指工作人员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领取结婚证,经申请批准后,同意休息的假期。

(二)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日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三)进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工作人员方可享受婚假。

(四)婚假期间,基本工资保留,岗位津贴补贴享受50%,绩效工资及接触费按日扣除。

第十四条产假

(一)按规定只生育一胎,产假98日(其中产前休假为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日;难产(如剖腹产、三度会阴破裂者等)增加产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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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2005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6年3月18日

(二)女工作人员怀孕7个月后和在哺乳期内的原则上不安排值夜班。女工作人员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每日上、下午分别给予30分钟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

(三)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或产假期满后出现并发症须延期的,一律按病假处理。

(四)产假期间,基本工资保留,岗位津贴补贴享受50%,绩效工资及接触费按日扣除。

第十五条丧假

(一)丧假是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岳父母及公婆死亡时,经医院相关部门批准假期,市内3日,市外5日,省外7日。

(二)丧假期间,基本工资保留,岗位津贴补贴享受50%,绩效工资及接触费按日扣除。

第十六条探亲假

(一)凡在我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不与父母或配偶居住在一起,且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

(二)原则上工作人员探望配偶或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的每年给予一次探亲假,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及公婆)每4年给假一次。

上述假期包含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内。

(三)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事假与亲属团聚累计超过探亲假规定日数,不再享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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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2005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6年3月18日

年探亲假。工作人员父母与配偶同居一地的工作人员只能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四)探亲假路费报销

工作人员探望配偶和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基本工资30%之内的,可在医院报销,超过部分由本人自理;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基本工资30%之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可按标准在医院报销。

(五)探亲假期间,基本工资保留,岗位津贴补贴享受50%,绩效工资及接触费按日扣除。

第十七条工伤假

(一)工作人员因工负伤,经劳动行政部门调查认定为工伤后,依法取得工伤鉴定证明书,方可享受工伤假。

(二)工伤假的确定以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鉴定证明书为凭证,视情况给予治疗期,并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停工留薪时间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间,基本工资保留,岗位津贴补贴享受60%,绩效工资及接触费按日扣除。

(三)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因工负伤但未得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的,因病情治疗需要,治疗期在两个月内的,工资待遇的计发视同工伤假,超过两个月的,第三个月起其工资待遇按病假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女工作人员请产假、婚假、节育假或连续假期(间隔期在一个星期之内合并为连续假期)超过一个月等情况,必须经医院计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核。

第四章旷工、迟到及早退处理

第十九条旷工及其处理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请假期已满,不按规定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未归的。

3、凡请假手续不符合程序规定或伪造理由骗取假日者,均视为旷工。

4、进修学习人员,在进修学习期满后,应及时返回医院,若超时未归,又未办理请假手续者,其超期部分按旷工论处。

(二)旷工按以下办法处理

凡旷工者均需作书面检讨,旷工一日,扣罚三日工资;月累计旷工三日,扣罚当月工资;月累计旷工7日以上者,扣罚当季度工资,不得参加考核。连续旷

工超过十五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日的,视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十条迟到、早退

(一)迟到或早退10—30分钟扣20元/次。

RS—009:医院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2005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2年1月1日

(二)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扣50元/次。

(三)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扣100元/次。

(四)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按旷工处理。

(五)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者,扣罚当月50%的绩效工资。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公司考勤制度范本(标准)

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如有改变以最新文件为准) (1)、白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倒班工作时间:(实行四班二倒) 白班:8:00-20:00 夜班:20:00-8:00 2、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公司领导及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严格遵守。 (2)、打卡次数:白班人员一日四次,即早上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倒班人员按实际倒班时间确定次数,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前半小时内和下班后十五分钟内有效。 (4)、外出办事不能打卡:因公(私)外出不能打卡需事先申请,厂办处填写《出门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私)外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手续的,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否

则按缺勤处理,因停电、打卡机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打卡值班室填写《未打卡人员记录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出勤状况,报分管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 (5)、手工考勤制度 ①由于工作性质或打卡机损坏,员工长期无法正常打卡,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②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部门考勤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月底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真实的报表。 ③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④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严格监督和执行本《考勤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对伪造考勤记录或根据他人指挥未按实际考勤的,考勤员、指挥人及当事人均按伪造和虚考天数给予旷工处理。 3、出差、培训管理 (1)、员工出差、培训依下列程序办理: ①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培训派遣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②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派遣单"向财务部暂借适当数额的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完成报销手续。(程序:在厂区完成 "票据报销单"粘贴、审批后,交厂区办事组登记代办,办事组统一派专人负责完成费用冲报手续,未在一周内提交“票据报销单”者,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暂借款,待完成报销后核付。)(2)、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①国内(外)出差:公司所有员工出差需逐级申请后报总经理核准,人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 医院 考勤管理制度(修正)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医院行政后勤和临床行政班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周6 天、每天 7 小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周休和国定假日的休息。行政班时间原则上8:00-11:30;14:00-17:30,因工作需要的特殊行政班为8:00-15:00。 临床各科室倒班人员,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根据科室需要,参考其它同类医院安排工作,确定上下班时间。 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考勤机打指纹管理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考勤监督工作)。 第三项鼓励员工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四项员工调班、补休、请假、加班或因工出差,凭《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员工考勤指纹由院办公室统一登记办理,若不好打或打不 上,应及时向院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到办公室办理重新录入指纹手续;第七项各科室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1 号将《考勤

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种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凭证,每周 检查一次员工的打考勤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影响病人就诊的扣 50 元。 响病人就诊的扣工资 100 元;超过 2 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忘记打考勤指纹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科主任签字后交院办 公室登记,每次扣罚 50 元。 第四项 科主任随时督查,院办不定时抽查,员工上班期间未经批准 离开医院的每发现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扣除当月奖励工资;全年累 第三条 假期管理 各种假必须写请假条审批 (病假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 明书)。 严格上下班制度,严禁科室出现脱班和脱岗现象。未经请 假、请假未获批准 (霸王假)不上班、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职工请假、 调班一天内的由科主任批准, 请假、调班三天的 院长批准,请假、调班超过三天的由院办公会决定,请假、调班均不 得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行 ,每月调班、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并报院办备 案,在未批准前离岗者,按旷工处理;事假 1 天扣当天工资,扣当月 7 天奖励工资,员工生病住院期间医院酌情发放生活补贴,住院累计 2 月以上的原则上停发生活补贴; 第四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第二条 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 迟到、早退、无故离岗、 串岗超过 5 分钟每次扣工资 20 元; 第二项 迟到、早退、无故离岗、 串岗超过 30 分钟扣工资 50 元,影 第五项 计旷工 1 周开除。 第一项 第二项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本考勤制度的考勤对象为市局机关(含稽查大队)除驾驶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考勤范围含机关上下班、会议、学习和集体活动的到位情况。 三、考勤结果作为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每月公布一次。 四、机关工作人员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实行签到(退)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五、非特殊情况,在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之后签到的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10分钟之前签退的视为早退。迟到2个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个工作日。 六、公出报告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出报告制度,公出前要填写统一印制的公出报告单,说明情况,并将报告单交人教科统一管理、备查。 (二)一般工作人员(含科员、办事员、工勤人员)公出半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公出l-2天(含2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2天以上报局长批准。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公出半天以内的,报分管局领导批准;1天(含1天)以上报局长批准。 七、病、事假的请假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的,应严格执行病、事假的请假制度,请假前要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单,并将审批单交人教科统一管理、备查。 (二)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l-2天(含2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2天以上报局长批准。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请假半天以内的,报分管局领导批准;1天(含1天)以上报局长批准。 八、因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办理公出报告手续的,应事先按公出权

限及程序的规定口头或电话请示并经同意后,方可公出。同时,在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逾期未补办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九、工作期间外出的报告审批单必须及时投入考勤箱,月底凭单统计出勤情况。 十、凡请病假7天以上的必须同时提供公费医疗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病历及住院证明,如发现虚假诊断病历及住院证明,并经查实的,所请病假按旷工处理。 十一、事假在20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因公负伤除外)天数超出年休假天数1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当年机关工作人员的评先评优。 十二、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出差的,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可以安排相应的时间补休。补休前做好补休手续,并报人教科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视为缺勤或旷工。 十三、其他法定假期的相关规定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 十四、对违反考勤规定的,予以相应处罚: (一)凡未按规定签到或迟到、早退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0.5分; (二)不按规定执行公出报告制度和病、事假请假制度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1分; (三)无故旷工半天以上的,一次扣绩效考评分2分;一个月三次旷工,时间超过1.5天(含1.5天)的,给予诫勉谈话;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到(退),一经发现,代签者与被代签者每次同时扣绩效考评分2分。 十五、考勤工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十六、本制度的解释工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十七、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原有考勤、请假等相关制度自行废止。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全院员工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医院的规定进行上下班打卡。工作中不得随意外出,如遇特殊情况上报科室负责人,方可离岗。 第三项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 第四项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各科室负责人应在每周日下午前将下周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每月考勤表于次月3-5日前交院办公室。 第八项院办公室在每月5日前将全院本月总排班表打印上报财务科。并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检查上班员工的签到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上下班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二项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后果自负。 第三项忘记签到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院领导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 第三条假期管理 第一项请假:职工请假需到各部门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项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30分钟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三项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科领导提出续假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科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到院办公室销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休假:医院实行每月休息4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月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季度休息。 第六项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七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七项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当天至直系亲属去世安葬后3天,发给基本工资。第八项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条加班管理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作风建设,严肃社区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我街实际,制订如下考勤制度: 一、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去向告知公示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1、上下班签到制度。按照区政府规定作息时间,每天上班前、下班后由本人在刷脸机上签到。不请假也未签到者半小时以内按迟到早退处理,超过半小时以后一律按旷工处理。 2、去向公示制度。签到后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外出,本人向社区书记告知准确去向并保持电话畅通,同时在去向登记簿上签字登记。未告知或不如实请假的视为旷工。社区设置去向登记簿,由社区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社区各工作站(窗口)因工作原因空岗时,要在窗口贴好去向卡。 3、、请销假制度。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实行请销假制度。请病假需持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开具的病情介绍书、诊断书或病历证明,如有必要同时提供X光、CT、费用清单等相关检查诊断资料,如不提供相关检查诊断资料,一律按事假处理。 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下(含半天)由社区书记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由民政科审批;两天以上由街道分管领导

审批;三天以上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请假需由本人或家属持假条及相关手续逐级报批,审批后方可休假。请假条一式两份交街道民政科、社区备查。假期期满后由本人及时向民政科销假。 二、社区班子成员向街道主要领导请假。 1、社区书记请假在一天以内的,征得社区第一书记同意后,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同时报民政科备案。 2、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照程序填写假条。假条一式两份交街道民政科、社区备查,假期期满后由本人及时向民政科销假。社区工作人员休工龄假需分别征得社区书记及第一书记同意后,由本人填写假条,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假条一式两份,报民政科备案。民政科要将当月考勤情况报送街道主要领导。 凡未经请假,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或假期期满不归者,按旷工处理并在全街进行通报批评。 三、社区工作人员由民政科负责管理,其日常考勤去向等由社区副主任负责管理,并于月末情况汇总后,向社区书记汇报,报街道民政科备案。街道民政科将进行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对于群众反映及在检查时发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无故脱岗、旷工、包庇袒护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市、区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卫生院考勤管理制度

卫生院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医院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结合本医院的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干部职工。 三、工作时间 1、夏秋季节(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冬春季节(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10~12:00 下午14:30~17:30 3、每月休息8天,不得积假,法定节假日另算。 四、考勤管理 1 、本院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机签到、签退管理办法,每天签到4次,所有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刷指纹签到、签退,不得代替他人签到、签退。 2、签到时间:上班前10分钟至上班后10分钟;签退时间:下班前15分钟至下班后10分钟,其它时间签到、签退均无效。上班后10分钟内打卡及下班前10分钟内打卡不算迟到、早退。 3、因特殊原因未能签到或签退,但可以证明未迟到、早退、旷工的,必须由一位以上同事或科组长签字证明,报分管副院长核实后备案。 4、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 10元。 30 分钟以上 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每工作时间段超过上班时间 1 小时以上者不予签到直接按旷工半天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以上者,给予双倍罚款。 (3)每超假、旷工一天扣发本人2倍日平均工资(日平均工资均按60元计算),一年旷工达30天及以上者报市局予以辞退。 旷工指不请假,未经同意的电话请假,未经批准的休假,请假逾期不归者。 脱岗指未经同意脱离工作岗位,脱岗30分钟内罚款10元,脱岗30分钟至1小时内罚款30元,脱岗1小时及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5、请假 (1)休息请假:职工休息请假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须注明具体的离院、返院时间,经科组长核准后,报院长批准(院长不在医院时报分管副院长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未经批准或未请假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请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通畅,如卫生院有特殊重大任务,应在接到通知后赶回卫生院参加工作。 (2)病假:职工请病假必须报院长批准,住院请假或请病假一周以上的,需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3)事假:紧急突发事件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院长批准算作请事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请假期间所有行为由自己负责,与医院无关。 6、出差 (1)职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院长批准后,报分管副院长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院长,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院长签字按出差考勤。 7、刷指纹时请动作轻柔,毁坏考勤机者,照价赔偿,并罚款200元。 8、分管领导:曾宪敬副院长。 9、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院委会,于2011年7月4日开始执行,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试行)为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特制定《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1.根据社区工作者性质,实行综合工时制。以月为计算周期,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166.64小时。 2.社区的一般作息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另外,中午休息时间、晚上下班后两小时、双休日以及节假日,需安排人员值班。 二、日常考勤管理 1.社区工作者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相关规定。 2.各社区应设立考勤员,本着真实、准确原则填写考勤登记表。党组织书记负责监督执行。 3.考勤表于每月考勤日之前由考勤员、社区党组织书记、街道社区办外勤干部签字后,报社区办。各种假条一并上报。 4.日工资的计算:本人月全部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执业补贴)除以21.75为日工资。 三、出勤管理 1.日常出勤,指社区工作者按规定时间在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在社区正常上班;

(2)外出开会; (3)参加组织安排的培训或业务学习; (4)其它经组织批准的在社区外的工作内容。 2.以下情况视同为出勤,不扣任何款项,但须在考勤汇总表上注明。献血后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凭防疫部门通知单,带子女进行免疫;女工作人员哺乳时间;因公负伤,按规定享受的治疗与休养假;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家长会;陪同未成年子女看病,每次半天,每月2次以内。 3.病假: (1)病假为因病治疗或休息的假期,需有医院病休证明。 (2)病假每月累计2天以上(不含2天)10天(含10天)以下的,扣发当月月奖金的30%;病假每月累计10天以上(不含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月奖金。 (3)当年病假连续20天以上(不含20天)或累计60天以上(不含60天)者,扣发当年年度奖金的50%。 (4)因病假扣款后,每月实发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需长期病休的社区工作者,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 考勤管理制度(修正)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医院行政后勤和临床行政班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周6天、每天7小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周休和国定假日的休息。行政班时间原则上8:00-11:30;14:00-17:30,因工作需要的特殊行政班为8:00-15:00。 临床各科室倒班人员,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根据科室需要,参考其它同类医院安排工作,确定上下班时间。 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考勤机打指纹管理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考勤监督工作)。 第三项鼓励员工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四项员工调班、补休、请假、加班或因工出差,凭《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员工考勤指纹由院办公室统一登记办理,若不好打或打不上,应及时向院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到办公室办理重新录入指纹手续;第七项各科室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1号将《考勤

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院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种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考勤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超过5分钟每次扣工资20元;影响病人就诊的扣50元。 第二项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超过30分钟扣工资50元,影响病人就诊的扣工资100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忘记打考勤指纹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科主任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每次扣罚50元。 第四项科主任随时督查,院办不定时抽查,员工上班期间未经批准离开医院的每发现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五项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扣除当月奖励工资;全年累计旷工1周开除。 第三条假期管理 第一项各种假必须写请假条审批(病假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 第二项严格上下班制度,严禁科室出现脱班和脱岗现象。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霸王假)不上班、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按旷工处理,第三项职工请假、调班一天内的由科主任批准,请假、调班三天的院长批准,请假、调班超过三天的由院办公会决定,请假、调班均不得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行,每月调班、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并报院办备

(完整版)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草稿) 一、总则 1、制定目的:为加强公司销售管理,提升员工工作效率,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电气公司销售人员,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二、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管理规定。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3.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 4.严守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与他人。 5.广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创造成交机会。 6.必须全面了解产品的性能及特点,掌握销售谈判技巧、熟悉销售合同条款;并严格控制销售费用支出,降低销售成本。 7.在工作中,搞好团结协作关系,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8.在业务中出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提出个人建议。 9.认真为新老客户服务,提高客户对公司的美誉度和信誉度。 10.认真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 案,提请领导同意后实施。 11.销售人员按公司制度填写《工作日志》,并于每周日发至指定邮箱。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3.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 得介绍客户式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 14.业务员要离职时必须提前一月上交书面申请,无条件协助公司做好新旧交接工作。 三、考勤细则 1、出勤 1.1 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规定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 星期六上午。 公司作息时间: 冬季:8:30—12:00,13:30—

17:00 夏季:8:00—12:00,14:30—17:30 1.2 签到:全体部门员工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员工上、下班必 须本人亲自考勤,需外出人员需填写外出登记表,上级领导签字认可。 1.3工作中,因工作需要外出办理业务,由当事销售人员在外出登记 表上记录,并注明外出时间、地点、办理业务的公司名称及电话。 销售人员外出办理业务时,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 1.4销售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设备的开机畅通(含节假日)。 1.5销售人员的通讯设备如更改号码应及时将新号码报综合部,以便 及时更新,如不及时通知,影响电话查岗,视为旷工。 2.请假 2.1 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方 可请假。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立即电话告知部门经理,说明缘由,在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2.2 要求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湖北胜华集团【2016】03及06号 文件。 3.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3.1 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2次以上者每次罚 款30元。 3.2 旷工: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旷工一次罚200元, 连续旷工三日为自动离职。 3.3 病假:员工生病须在上班前通知上级领导,并应在康复上班前 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4 事假:事假前需提前一天通知上级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 息,未经批准或超期休假的按旷工处理。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3.5 每日下班前10分钟,销售人员需向部门领导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 4.考勤统计 4.1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号至本月31号。 4.2对考勤的记录办法由综合部每月按本规定,结合考勤系统的记录及销售人员外出登记表来制定月度考勤表。

人民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考勤职责划分 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职工考勤管理工作;科室领导监督本科室考勤的执行;科室考勤员负责本科室的日常考勤及呈报。 (二)工作时间 医院工作时间分为基本班次与特殊班次。 基本班次为每周工作五天半,周一至周六上午。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夏令时工作制以医院党政办通知为准)。 由于医院工作性质的特殊化,各科室根据医院总体需求以及科室需要,除安排基本班次外,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科室人员特殊班次。 特殊班次包括:上午班、下午班、连班、中班、夜班、陪班、帮班、全天班、急诊班、清创班、值班、备班、主班、治疗班、早班、责任班、出班等等。特殊班次种类较多,且同一特殊班次因科室情况不同而所定时间不同,故由各科室自行安排,但需确保每周40小时工作制。 (三)考勤期间 我院考勤实行二级管理。由科室负责安排员工个人班次,科室员工每月出勤情况由科室负责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院员工的考勤汇总,并不定期根据科室排班表进行抽查。 科室排班由科室负责人制定,并于当月27日前将次月本科室排班表交人力资源部(电子或手工表皆可),人力资源部根据排班表可进行加班认定以及不定期的劳动纪律等检查。 各科室考勤由科室负责人及考勤员负责,于次月5日前将每月本科室各种休假凭据复印件和科室考勤汇总提交人力资源部。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误差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四)考勤形式 我院部分科室已实行指纹考勤形式。 二、缺勤管理 1.对有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屡教不改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脱岗。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 2.员工必须服从医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分配的工作,对不服从调动分配经教育不听从者予以相应处理。 3.严格执行各班次时间,按时交接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由此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扣除奖金、纪律处分等)。 4.遇抢救病人或急诊手术、任何工作人员必须随请随到。对无特殊原因或借故不到者,视其性质和造成后果严重性予以批评教育,扣发奖金直至行政处分。 三、加班管理 由于医院工作的特殊性以及科室的弹性排班制,对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医院给予加班工资,其他假期如(如公休日、年休假等)则由科室安排休息或补偿,医院不额外给予加

医院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医院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医院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出勤率是客观反映职工劳动纪律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严格考勤纪律,加强考勤制度管理是增强职工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有力措施,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我院考勤制度做如下规定:一、以科室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按人事处制定的考勤表登记全体在编职工的考勤结果(临时职工考勤另造表)。 未经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的,一律由原科室负责人落实出勤情况后考勤上报;二、考勤要客观如实地反映职工的实际出勤情况,无论何种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都必须填报《兰大二院干部请假申报表》;三、无论何种原因离开所在科室但尚未正式办理离科手续的人员,应视为本科室人员上报考勤;四、考勤表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由科主任及护士长签名后于次月5日前报送人事科,上报人事科后的考勤表不允许更改;五、考勤内容:出勤,出国学习、脱产、半脱产学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公差、丧假、教学假、公休假、放射假、轮休、探亲假、旷工等项目,均应在考勤表中如实填写清楚;六、凡未经批准的缺勤,除特殊情况外(急症者、病假者必须有医院证明),均以旷工处理;七、病休在6月以上的职工,要求恢复工作时,经医院劳保鉴定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有效;八、病愈恢复工作的职工,有3个月的试工期间旧病复发继续病休的,累计计算病

假;九、职工不得借病休从事经营性工作,否则给予经济制裁或行政处分,按旷工处理;十、各科室要认真考勤,并于每月25日前报人事处,如有扣发事项,由人事处通知财务科执行。 全院考勤汇总后列表交财务科核算经济指标。 弄虚作假,知情不报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十一、职工病假期间生活待遇:1. 工龄不满10年的,病休时间超过2个月,从第3个月起享受劳保待遇;工龄超过10年(含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 2. 工龄满10年,病休超过6个月者第7个月起享受劳保待遇。 十二、获省、市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享受国家及专家津贴者,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 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呈总经理核准之员工 2、因工出差之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休息时间:周末双休 3、打卡制度 ①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在上班打卡后出外办理私 事。 ②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翌日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 单》,找两位本部门的员工签名证明,再由部门领导逐级确认审批后交送于行政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当月超过3次,罚款10元。 ③员工填具《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有不实之处,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1日 论。签证之主管应负连带责任。 ④因打卡机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员工无法打卡,应在临时签到本上登记。 四、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 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迟到不打卡按旷工计)。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 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 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 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 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 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五、批假权限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前台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注: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填写外出工作说明,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于前台。(特殊岗位除外)

医院劳动纪律、考勤制度

医院考勤制度(草案) 一、作息时间及请销假制度 1、医院具体上班时间院党支部、院办制定,日常作息时间: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00: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医院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规定不能休假的,该时间段不享受假期。医院组织职工加班,由医院党支部、院办按照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或存假,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算薪、算假。 2、全院干部职工必须按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有事先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全体干部职工上、下班在三楼打考勤,每月的考勤表在次月3日前交医院统计室。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班以及工作交接,科室审核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审批, 3、科主任、护士长请假1天内由业务副院长审批,1天以上由院长或书记审批。 4、其他干部职工请假,1天内科室领导审批。1天以上,由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或书记审批。 5、所有病、事假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条,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所有假条一式两份随当月考勤报医院统计室及院办公室,假满的须及时销假。 6、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

班以及工作交接,科室审核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审批. 7、个人晋升、学习、考试、继续在教育者,轮换班科室内调剂,安排好工作,由科主任审批院办备案,方可离岗,每月不超过3次,发现不调剂又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8、住院部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医生、护士按科室排班表执行,值班医师值班可以提前1.5小时回家吃饭。 9、凡请假离开本市时,事前必须在院办公室登记,回院后及时销假,否则一切后果医院概不负责办理。 三、关于各类假的规定: 病假: ①病假按照每日职务工资的40%扣发,同时取消当日奖励性绩效 工资; ②病假连续超过1月的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个月,同时按照劳 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③若借请病假为名走亲访友、游山玩水、回乡探亲或未按规定在家休息养病,从事其他活动等,查实后按旷工对待。 ④在病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者,除按旷工处理外,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⑤本院职工在外院治疗的,必须有相关医疗机构的医学证明书,本院病休证明书5天以上科主任审批,7天以上由分管院长审批,半月以上由院长审批,否则证明无效。对弄虚作假或不按此制度执行者,除在综合目标考核中扣分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事假:

社区考勤制度

··社区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对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督促社区工作人员养成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保证我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社区干部因事因病不能上班者,需按以下制度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二、全体社区干部上班时间严格按照库尔勒市干部上下班时间执行,需要加班时以通知要求时间为准。 三、考勤由社区纠风干事负责,考勤方式采取点名和抽查为主,并组织专人对工作人员上岗情况进行抽查管理。 四、考勤时未到,视为迟到;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不接受临时请假;未到下班时间离岗为早退,未经请假不上班为旷工,上班期间发现玩游戏、网上购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以旷工处理;工作时间离岗要告知同事去向,未告知以旷工半天处理;工作时间不请假外出办私事按迟到记,超出2小时按事假1天处理;事假2小时以内需提前一天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两小时按事假半天记。 五、一般社区干部因病因事请假,半天以下(含半天)由分管领导审批;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含一天)由社区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不含一天)由分管领导及社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自行报乡政府审批;社区领导班子请假直接由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不含一天)由社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自行报乡政府审批。 六、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须向相关领导请假,并告知办公室,假期满后需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半天(含半天)以上必须出具假条(病假须附市级医院诊断证明),逐级(分管领导、负责人、乡政府)签署审批意见,准假后,告知分管领导,并将假条送办公室备查。

八、社区干部假满后,及时告知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并到办公室销假。凡未经领导审批签字,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原则上不予补假,特殊情况,报请社区纠风办研究处理。 九、如果入户、开会、参加公益性活动以及向上交材料需提前告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婚丧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十、按考勤满分50分记算,病假半天扣1分,一天扣2分;事假半天扣3分,一天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工作时间不请假外出办私事按迟到记扣2分,超出2小时按事假一天处理扣5分;事假2小时以内需提前一天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扣1分,超过两小时按事假半天记扣3分;当月请假超过10天的,本月考勤分为0;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1天扣10分。 十一、无论迟到、事假、病假、旷工,扣1分罚款10元,总罚款数已扣分数累记;国家规定的休假,只扣分,不罚款;特别的,月假累超过5天(不含5天)的,按工资比例上缴罚款;罚款在销假时必须立即上缴纠风干事处,逾期不交按旷工记。考勤所收罚款用于奖励全勤工作人员,由纠风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并予以公示,每月30日结清当月罚款,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 十二、出勤考核作为季度评优、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项目,季度、年度分别进行累计;季度、年度考勤分排名倒数20%的,不能参加评优。当月被记旷工、请假超过5天(含5天)的,取消季度评优资格,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十三、特别的,被记旷工的工作人员除必须上缴罚款外,由纠风办予以警告处理,并通报批评;连续旷工2天及以上、月累计旷工5次及以上,给予15天考察期,考察期满测评不合格的,予以清退;连续旷工超过5天(含5天)及以上,直接辞退。 十四、本制度自宣布之日生效,以前相关请假与考勤制度自行废止。 十五、本制度解释权归社区纠风办公室所有。

员工考勤制度

制度更新履历表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公司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规定,实行每周5天40小时的定时工作制。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亲自签到/签退,以提供准确的考勤数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分类别进行考勤管理。 第三条考勤类型 固定工作时间、弹性工作时间、集中工作时间、特殊工作时间。第四条实施细则 (一)固定工作时间 1、作息时间 周一至周五 8小时工作制 非研发部门:上班: 9:00 下班: 18:00 (上班时间有前后30分钟的弹性自主,若晚于9:00到岗的下班时间则顺延。) 研发部门:上班:8:00——10:00,下班:17:00——19:00 午餐/休息时间 午餐/休息时间一般为12:00 —13:00,共计1个小时,员工个人也可自行安排进餐和休息时间,但连续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2、休息日 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三·八、五·一、十·一)依照杭州市规定执行。 3、员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正常时间段上下班,在工作允许 的前提下,可在钉钉上申请,经部门主管及公司领导批准,并在行政部HR处备案后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或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二)弹性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没有固定限制,以完成岗位任务为原则; 由第一上级确定每段时间是否可视为正常出勤; 适用于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层、市场、销售部人员、特殊任务人员。(三)集中工作时间 根据公司生产工作的需要及生产任务的饱满程度,适时对生产及特殊岗位的员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工作方式;。 (四)特殊工作时间 根据工作急缓程度安排,如无法在正常时间内完成,需要员工在工作日正常工作制外加班的(超过4小时才算加班); 加班须先在钉钉上提交申请,批准后才视为加班时间(加班时长自动计入调休时间),并报知人事行政部备案; 调休时间视为正常出勤。 第五条正常出勤界定办法 (一)本公司使用钉钉自动考勤系统记录您的上下班时间。(二)各类请假须提前一天至一周在钉钉上申请。补办休假手续

医院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制度

XX医院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 医院人事科负责全院职工的考勤,人事科和总值班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劳动纪律进行检查,并负责收集汇总员工休假、出勤情况,并及时向行政院长汇报,作为工资、津贴、绩效等发放的依据。 各科室负责人必须根据医院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本科室的考勤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做好考勤记录和管理,及时完成排班、考勤表,不得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责任,并承担相应处罚。 职工休假前需按程序审批假条: (一)员工休公休假3天内由科室审批;4-7天科室同意、部门审批;7天以上科室同意,部门同意,院长审批。 (二)院级领导休假由院长审批,职能部门负责人休假由行政院长审批,临床及医技科室负责人休假由业务院长审批,护士长休假由护理部主任审批。 (三)休假前需将各类休假条交医院人事科备案。 (四)因意外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应在上班前30分钟电话告知科室负责人以及人事科,事后及时补写请假条。 科室、医院考勤人员必须根据医院各项规定,做到公开考勤,严格管理。 二、劳动纪律 (一)医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 (二)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着装整齐,挂牌上岗,不得迟到(正常工作时间无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不早退(正常工作时间无故离岗者视为早退)、不旷工(工作人员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不脱岗、串岗。

(三)对待病人应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耐心周到、热情服务、尊重病人,做到爱岗敬业、优质服务。严禁出现“生、冷、硬、顶、推”等现象。 (四)工作期间,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利用网络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和玩网络游戏;严禁占用科室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严禁上班时间干私活;严禁班前或上班时间饮酒;严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严禁不按规定程序请(休)假。 (五)对违反劳动纪律的除做好不良记录外,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送人事科,经医院研究决定后,严格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影响工作或引发投诉、纠纷、差错、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医院进行经济处罚,并酌情给予当事人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待岗或解聘等处理。 医院实行院、科两级劳动纪律责任制,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的劳动纪律管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者,医院将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本着重在教育的原则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劳动纪律情节较轻者,由医院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严重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三、假期规定 (一)工作时间:每周五天半工作日,但每月休假不超过六天,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1、作息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加班和补休: (1)原则上当月假当月休完,如确实因工作原因,当月假无法休完的,可在次月安排补休。 (2)因处理公事加班,每2小时/次计算加班次数,每次加班3小时以上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1. 目的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管理规定 3.1. 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13:00—17: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 《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2.2.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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