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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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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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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3、凡在公司区域内的科室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三、术语和定义

1、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2、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有害因素。

3、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

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

1、安全管理科室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科室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科室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及归档工作。

6)会同办公室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7)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负责对其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告知本人。

8)开展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并按规定发给劳动者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指导其正确使用。

9)负责对在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告知员工,员工岗位变动时,及时向员工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10)对有害作业场所应采取隔离等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

11)发生职业性中毒事故时,作业科室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科室和职业病防治监测。

12)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积极与人力科室协调,按规定安排治疗或调换工作岗位。职业病患者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各科室(部室)职业健康职责

1)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标准,并认真执行。

2)监督有害作业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3)参与本公司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4)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按规定进行监测。

5)组织员工对职业病防治情况实施监督。

7)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督,并向单位提出职业病防治建议。

五、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公司主要负责人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科室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科室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科室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科室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2、公司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

1)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3、公司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4、职业危害岗位

1)员工应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及公司有关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2)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3)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

4)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她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5)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5、职业健康管理科室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职业危害防治的法令、法规、规定、标准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制订、修订和健全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规程;

管理。

6、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

1)聘用作业人员时,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2)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种类、后果及其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4)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将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情况等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和卫生行政科室报告。

7、职业危害申报

1)按照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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