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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

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gb50168-9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运输与保管

第三章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第四章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第五章电缆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设第三节管道内电缆的敷设

第四节直埋电缆的敷设

第五节水底电缆的敷设

第六节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第六章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第一节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第二节制作要求

第七章电缆的防火与阻燃

第八章工程交接验收

附录一本规范名词解释

附录二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见计算公式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条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8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

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三、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由于预埋件补遗、开孔、扩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程修饰工作。

第1.0.9条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第1.0.10条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第1.0.11条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运输与保管

第2.0.1条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第2.0.2条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油管应固定,不得损伤。压力油

箱应牢固,压力指示应符合要求。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第2.0.3条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一、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二、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应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三、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四、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要求且完好无损。

第2.0.4条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

一、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应坚实,当受条件限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二、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三、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四、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五、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

第2.0.5条电缆在保管期间,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标志应齐全,封端应严密。当有缺陷时,应及时处理。充油电缆应经常检查油压,并作记录,油压不得降至最低值。当油压降至零或出现真空时,应及时处理。

第三章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第3.0.1条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均壁应光滑;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硬质塑料管不得用在温度过高或过低的场所。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

第3.0.2条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二、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三、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或涂沥青,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第3.0.3条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5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其内径尚不宜小于100mm。

第3.0.4条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第3.0.5条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管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m。

二、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

第3.0.6条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应良好,两管口应对准。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2倍。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二、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

1.1~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封焊。

第3.0.7条引至设备的电缆管管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妨碍设备拆装和进出。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

第3.0.8条利用电缆的保护钢管作接地线时,应先焊好接地线;有螺纹的管接头处,应用跳线焊接,再敷设电缆。

第3.0.9条敷设混凝土、陶土、石棉水泥等电缆管时,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陷。电缆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管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在人行道下面敷设时,不应小于0.5m。

二、电缆管应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

三、电缆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第四章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第4.0.1条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钢材应平直,无明显扭曲。下料误差应在5mm范围内,切口应无卷边、毛刺。

二、支架应焊接牢固,无显著变形。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mm。

三、金属电缆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设计作特殊的防腐处理。

第 4.0.2条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用表 4.0.2的规定。但层间净距不应小于两倍电缆外径加10mm,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0mm。表4.0.2 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mm)

注: h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第4.0.3条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各支架的同层横挡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应大于5mm。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左右的偏

差不应大于10mm。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表4.0.3的数值。

表4.0.3 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mm)

第4.0.4条组装后的钢结构竖井,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2/1000;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其宽度的2/1000;竖井对角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其对角线长度的5/1000。

第4.0.5条电缆桥架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梯架(托盘)、电缆梯架(托盘)的支(吊〉架、连接件和附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二、电缆梯架(托盘)的规格、支吊跨距、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4.0.6条梯架(托盘)在每个支吊架上的固定应牢固;梯架(托盘)连接板的螺栓应紧固,螺母应位于梯架(托盘)的外侧。铝合金梯架在钢制支吊架上固定时,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第4.0.7条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m时,应有伸缩缝,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缝。

第4.0.8条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桥架上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

第4.0.9条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第五章电缆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5.1.1条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隧道内照明求。通风符合要求。

二、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三、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当对电缆的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直埋电缆与水底电缆应经试验合格。

四、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0.15mpa;供油阀门应在开启位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油样应试验合格。

五、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

六、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第5.1.2条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井和人均防水层。

第5.1.3条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二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

第5.1.4条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长度、型号、规格宜相同。第5.1.5条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

第 5.1.6条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大于表5.1.6中所列数值。

表5.1.6 电缆各支点间的距离(mm)

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支架能把电缆固定时,支持点间的距离允许为800mm。

第5.1.7条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第5.1.8条粘性油浸纸绝缘电缆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最大位差,不应超过表5.1.8的规定,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适应于高位差的电缆。

第5.1.9条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第5.1.10条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表5.1.10的规定,充油电缆总拉力不应超过27kn。

第5.1.11条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110kv及以上电缆或在较复杂路径上敷设时,其速度应适当放慢。

第5.1.12条在复杂的条件下用机构敷设大截面电缆时,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敷设方法、线盘架设位置、电缆牵引方向,校核牵引力和侧压力,配备敷设人员和机具。

第5.1.13条机械敷设电缆时,应在牵引头或钢丝网套与牵引钢缆之间装设防捻器。

表5.1.7 电缆最小弯曲半径

注:表中d为电缆外径。

表5.1.8粘性油浸纸绝缘铅包电力电缆的最大允许敷设位差

表5.1.10 电缆最大牵引强度(n/mm2)

第5.1.14条110kv及以上电缆敷设时,转弯处的侧压力不应大于3kn/m。

第5.1.15条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在切断后,应将端头立即铅封;塑料绝缘电缆应有可靠的防潮封端;充油电缆在切断后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任何情况下,充油电缆的任一段都应有压力油箱保持油压。

二、连接油管路时,应排除管内空气,并采用喷油连接。

三、充油电缆的切断处必须高于邻近两侧的电缆。

四、切断电缆时不应有金属屑及污物进入电缆。

第5.1.16条敷设电缆时,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在敷设前24h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不应低于表 5.1.16的规定;当温度低于表5.1.16规定值时,应采取措施。

第5.1.17条电力电缆接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并列敷设的电缆,其接头的位置宜相互错开。

二、电缆明敷时的接头,应用托板托置固定。

三、直埋电缆接头盒外面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盒(环氧树脂接头盒除外)。位于冻土层内的保护盒,盒内宜注以沥青。

第5.1.18条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

第5.1.19条标志牌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拐弯处、夹层内、隧道及竖井的两端、人井内等地方,电缆上应装设标志牌。

二、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迄地点;并联使用的电缆应有顺序号。标志牌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

三、标志牌规格宜统一。标志牌应能防腐,挂装应牢固。

表5.1.16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

第5.1.20条电缆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下列地方应将电缆加以固定:

1.垂直敷设或超过450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桥架上每隔2m处;

2.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及转弯、电缆接头的两端处;当对电缆间距有要求时,每隔5~10m处;

3.单芯电缆的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交流系统的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分相铅套电缆的固定夹具不应构底闭合磁路。

三、裸铅(铝)套电缆的固定处,应加软衬垫保护。

四、护层有绝缘要求的电缆,在固定处应加绝缘衬垫。

第5.1.21条沿电气化铁路或有电气化铁路经过的桥梁上明敷电缆的金属护层或电缆金属管道,应沿其全长与金属支架或桥梁的金属构件绝缘。

第5.1.22条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第5.1.23条装有避雷针的照明灯塔,电缆敷设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节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设

第5.2.1条电缆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应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二、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一般情况宜由上而下配置;但在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引入柜盘时,为满足弯曲半径要求,可由下而上配置。

第5.2.2条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2.3条电缆在支架上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控制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1层;桥架上不宜超过3层。

二、交流三芯电力电缆,在普通支吊架上不宜超过1层;桥架上不宜超过2层。

三、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当按紧贴的正三角形排列时,应每隔lm用绑带扎牢。

第5.2.4条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应不小于1m,交叉时应不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看火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

门;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第5.2.5条明敷在室内及电缆沟、隧道、竖井内带有麻护层的电缆,应剥除麻护层,并对其铠装加以防腐。

第5.2.6条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必要时,尚应将盖板缝隙密封。

第三节管道内电缆的敷设

第5.3.1条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或加装保护罩:

一、电缆进入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及墙壁处。

二、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一段。

三、其它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保护管埋入非混凝土地面的深度不应小于100mm;伸出建筑物散水坡的长度不应小于250mm,保护罩根部不应高出地面。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网络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光缆及器材检验 (2) 第三章路由复测 (3) 第四章光缆配盘 (6) 第五章安装工艺 (7) 第六章中继段测试 (21)

第七章竣工验收 (22) 第八章附则 (24)

第一章总则 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适用于省内干线、城域传送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光缆线路工程。 1.2光缆线路工程的验收应按信息产业部部颁的《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省公司下发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安移动网〔200 7〕142号) 、本规范以及设计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项目、内容和标准按本规范的要求办理。 1.3工程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各级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工作,通过监理单位或随工代表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做好随工检验和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1.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部颁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 1.5本规范主要包括安徽移动使用较多的管道、架空光缆和硅管管道的敷设。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应遵循本规范的要求。 1.6 本规范未尽事项应执行YD5121-2005《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T5138-2005《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 D5043-2005《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验收规范》和GB50374-2 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电缆保护管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部分:总则 1.1本施工及验收规范适用于lt生产的MPP管材、HDPE管材以及UPVC、 CPVC系列管材,以下统称为“管材”。 1.2管道的安装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A.设计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全,并经会审通过; B.有批准的施工方案或组织设计,已进行技术交底; C.施工人员经过培训且熟悉管材的一般性能,掌握管道的连接技术及操 作要点,进行HDPE管材及MPP管材焊接的人员应持证上岗; D.施工工具、施工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材料储放等临时设施能满足 施工要求; 1.3本施工及验收规范只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如有本规程未涉 及的问题或有特殊要求时,应按特殊设计要求及设计单位其它有关规定 执行,或参照国家或行业相关的标准进行。 第二部分:材料 1.一般规定 1.1管材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具有质量检验部门产品合格证,并应标明 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标识; 1.2接头、配件必须与管材规格型号配套; 1.3管材因运输、装卸、堆放、遮盖不严或因存放较长,都有可能造成管 材、管件的变形和变质,连接前应对管材外观质量进行检查。 2. 管材的运输、搬运与储存 2.1管材在运输,装卸或搬运时要小心轻放,不得受到剧烈撞击。严禁 抛、摔、滚动及烈日曝晒,缆绳与管材解除处宜有软质材料隔离防 护; 2.2管材贮存地应平整,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超过1.5m,距离热源不 少于5m,不得露天曝晒,如露天堆放应加以遮盖; 2.3管材扩口部位应交叉放置,避免挤压变型; 2.4用于管材连接的胶水,橡胶密封圈等必须存放室内,阴凉,干燥, 严禁明火。 第三部分:沟槽 3.1开挖沟槽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工程监理指导的开挖路线及开挖深度 进行施工,而且在没有征得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行改动; 3.2开挖沟槽深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埋设在车行道下管顶埋深不得小于0.9米; B.埋设在人行道下或管道支管不得小于0.75米;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与《110+50

《110kv 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与《110 50《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与《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 规范》差异 综述 1、增加了第二章术语、增加了第三章基本规定、在测量章节中删除了视距法测距,增加了卫星定位测量、在现场浇筑基础工程中,试块的养护修订为标准养护、在架线工程中删除了爆压工艺内容。 总则 1、第1.0.3条:架空输电线路工程应按照批准和经会审的设计文件施工。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第1.0.4条: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前应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配套的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旧版本为第1.0.3条: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2、第1.0.5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和新材料应经过试验、测试及试点验证,判定符合本规范要求时,方可采用(旧版本为第1.0.4条: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经过试验、测试及试点验证,判定符合本规范要求时方可采用)。 述语 增加第2.0.1条:卫星定位测量:利用2台或2台以上接收机同时接收多颗定位卫星信号,确定地面点相对位置的方法。 第2.0.2条:卫星定位:通过卫星定位测量的空间位置精度因子,来直观地计算并显示所观测卫星的几何分布状况。

第2.0.3条:对地距离:在规定条件下,任何带电部分与地之间的最小距离。 第2.0.4条:水胶比:水泥混凝土或砂浆中拌和水(不包括骨料吸收的水)与胶凝材料的质量比。 第2.0.5条:多年冻土:持续2年或2年以上冻结不融的土层,又称永久冻土。第2.0.6条:热棒:一种由碳素无缝钢管制成的高效热导装置,具有独特的单向传热性能:热量只能从地面下端向地面上端传输,反向不能传热。 第2.0.7条:接地降阻模块:由低电阻材料预制成固定形状的接地单元。原材料及器材的检验 1、增加第3.0.3条:“并应根据检验结果确定是否使用或降级使用”。 2、增加第3.0.4条:“工程所用的碎石、卵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的有关规定”。 3、增加第3.0.5条:“工程所使用的砂应符合下列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T14684的有关规定”。 4、第3.0.6条:工程所使用的水泥应符合下列要求:?、增加当采用其他品种时,其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水泥应标明出厂日期,当水泥厂超过3个月或保管不善时,应补做强度等级试验,并应按试验后的实际强度等级使用。?、不同制造厂改为不同厂家。 5、增加第3.0.7条:水泥进场时应对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 6、增加第3.0.8条:预拌混凝土配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 7、第3.0.9条:明确了混凝土拌和及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有关规定。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9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第三章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 第四章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 第五章拉线安装 第六章导线架设 第七章10kv及以下架空电路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第八章接户线 第九章接地工程 第十章工程交接验收

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己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 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 范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68-2006 ? ? ?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 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目次 ? 1总则 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电缆[本体]cable 指电缆线路中除去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 注:有时电缆也泛指电缆线路,即由电缆本体和安装好的附件所组成的电缆系统。 金属套metallic sheath 均匀连续密封的金属管状包覆层。 铠装层armour 由金属带或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的机械力作用。注:金属带起径向加强保护作用,金属丝起纵向加强保护作用。 电缆]终端termination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 电缆]接头joint 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蔽层和保护层,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电缆分接(分支)箱cable dividing box,cable feeding pillar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 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网供电和(或)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和(或)终端供电。一般直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在户内。电缆终端是电缆分接箱内必需的主要部件.通常采用可分离式终端(也称为可分离连接器)或户内终端。电缆]附件cable accessories 终端、接头、[充油电缆]压力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电缆线路的组成部件的统称。 电缆支架cable bearer 电缆敷设就位后,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装置的统称,包括普通支架和桥架。电缆桥架cable tray 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介构成,用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 电缆导管cableducts,cableconduits 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电力线路验收规范

附件: 电力线路及变电站安装工程 竣工检查验收规范 1、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2、电缆线路部分 3、变电站一次部分 4、变电站二次部分 1.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1.1、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1.1、采用器材的型号、规格。 1.1.2、线路设备标志应齐全。(包括线路名称、编号、相序、警示牌等)1.1.3、铁塔及电杆组立的各项误差。 1.1.4、电杆拉线的制作和安装。 1.1.5、导线的弧垂、相间距离、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及对建筑物接 近距离。 1.1.6、电器设备外观应完整无缺损。(导线、杆塔、金具等) 1.1.7、相位正确、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1.1.8、沿线的障碍物、应砍伐的树及树枝等杂物应清除完毕。 1.2、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记录 1.2.1、竣工图 1.2.2、变更设计和证明文件(包括施工内容明细表)。

1.2.3、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1.2.4、交叉跨越距离记录及有关协议文件。 1.2.5、调整试验记录。 1.2.6、接地电阻实测值记录。 1.2.7、有关的批准文件。 1.3、验收资料目录 1.3.1、供电线路施工合同(内部工程下任务书) 1.3.2、工程招标中标通知书(内部不要) 1.3.3、图纸会审记录 1.3.4、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1.3.5、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1.3.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3.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内部不要)1.3.8、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综合评定表 1.3.9、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 1.3.10、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内部不要) 1.3.11、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部不要) 1.3.12、单位负责人通讯录(内部不要) 1.3.13、路径复测记录表 1.3.14、现浇铁塔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5、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6、电杆底、拉、卡盘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7、电杆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8、附件安装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9、导、地线展放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 1.3.20、交叉跨越检查及评级记录 1.3.21、紧线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耐张段)

(完整版)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Word版)

2基本规定 2.0.1本标准将一条或一个施工标段的架空输电线路工程定为一个单位工程;每个工程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分为若干 个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中分为若干相同单元工程;每个单元工程中有若干检查(检验)项目。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类别划分见表2.0.1。

2.0.2 检查(检验)项目应按下列原则分类: 1检查(检验)项目分为:主控项目、一般项目。 2主控项目:指影响工程性能、强度、安全性和可靠性的且不易修复和处理的项目。 3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项目。 2.0.3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应按单元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依次进行,均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具体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单元工程: 合格级: —主控项目检查结果,应100%合格。 —一般项目检查结果,可有一项不合格,但不影响使用。 不合格级:主控项目检查中有一项或一般项目检查结果中有两项及以上不合格。 2分项工程: 合格级:分项工程中单元工程100%合格。 不合格级:分项工程中有一个及以上单元工程不合格。 3分部工程: 合格级: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100%合格。

不合格级:分部工程中有一个及以上分项工程不合格。 4单位工程: 合格级: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100%合格 不合格级:单位工程中有一个及以上分部工程不合格。 2.0.4不合格项目及处理后的质量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合格项目,经设计同意且业主认可,处理后能满足安全运行要求者仍可评定为合格。 2经业主组织决定,确定为非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若经修改设计或更换不合格设备、材料后,仍可参加质量评定。 3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 3.0.1工程施工及验收质量的检验评定工作应由下列人员参加: 1业主代表,包括业主委托的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代表。 2设计单位代表。 3监理单位代表。 4施工单位代表。 3.0.2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方式和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内部质量检验应采用三级检查及评定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队(班)应按单元工程进行检查及自评; 工程项目部应按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及自评; 施工单位应按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组织检查或抽查并进行自评。 2监理单位应参加单元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并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质量自评结果进行审查。3业主代表、设计单位代表参加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检查,并应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检验或抽样检验,对分部工程和单

10KV-35KV架空线路施工验收规范(1)

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结电力线路实际和运行特点情况编制而成。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10KV架空电力线路新、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四、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六、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一、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 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二、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2、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4、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三、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四、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五、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定。

电线电缆验收要求及相关标准

电线电缆验收要求及相关标准 一、电线进场验收标准 1.验收依据: 《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2.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要求: 电线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包括:合格证(合格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和“CCC”认证标识)、检测报告、“CCC’认证证书; 电线质量证明文件应为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生产厂家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验收标准: 电线绝缘皮标识清楚,标识间距不大于1米,要标明生产厂名、规格型号、额定电压和“CCC”认证标识;标识要字迹清晰,用浸有汽油或酒精的棉布以1m/s的速度匀速连续擦拭五次,字迹仍清晰可辩; 检测电线线径和绝缘皮厚度(用卡尺或千分尺),参考数据见附表1; 测量线皮绝缘电阻值,将电线浸在水中24小时,用750V绝缘摇表摇测,阻值大于Ω; 线芯不能松动; 检测电线长度,将电线展开拉直用皮尺量,将实际长度和标识长度对比;称重,抽检整盘线的重量,参考数据见附表1。 二、电缆进场验收标准 1.验收依据: 《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2.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要求: 电缆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包括:合格证、厂家检测报告; 电缆质量证明文件应为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生产厂家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3.验收标准: 电缆绝缘皮标识清楚,标识间距不大于1米,要标明生产厂名、规格型号和米数;标识要字迹清晰,用浸有汽油或酒精的棉布以1m/s的速度匀速连续擦拭五次,字迹仍清晰可辩;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100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篇一:标准和规范 1.1标准和规范 生产制造中除按施工图指定的规范执行之外,成交供应商还应执行下列标准 (但不限于下列标准)的有效版本。在履行合同责任期间,如遇标准修订,则应执行新的标准。 篇二: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qgdw179-20xx) 公司各单位: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暂行技术规定》等五项技术标准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为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并予以发布,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q/gdw178-20xx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设 计暂行技术规定及条文说明 2.q/gdw179-20xx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 规定及条文说明

3.q/gdw180-20xx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及条文说明 4.q/gdw181-20xx±5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及条文说明 5.q/gdw182-20xx架空输电线路中重冰区设计技术规 定及条文说明 前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电网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高压交流输电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我国电网的最高运行电压等级从500kV发展到750kV。电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 指导,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设备,在加强现有电网技术改造和升级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果。许多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正在得到广泛运用和大力推广,成为电网设计和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设计,统一标准,确保工程安全和工程造价合理,编制本规定。 本规定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贯彻电力建设基本方针,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认真落实安全可靠、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环境友好的原则,体现设计方案的经济性、合理性。 本规定编制的技术原则:遵照dl/t5092-1999《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和参照 q/gdw102-20xx《75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暂行技术规定》中的原则,并充分吸收规程颁发以来电力行业标准化、信息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 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gb50168-9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运输与保管 第三章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第四章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第五章电缆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设第三节管道内电缆的敷设 第四节直埋电缆的敷设 第五节水底电缆的敷设 第六节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第六章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第一节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第二节制作要求 第七章电缆的防火与阻燃 第八章工程交接验收 附录一本规范名词解释 附录二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见计算公式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条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8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埋地式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埋地式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1、埋地式电力电缆保护管是我公司新开发的用于电力系统埋设电力电缆的配套产品,为了便于施工单位的选用和施工,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埋地式高压电力电缆保护管、塑合金电力电缆保护管的施工和维护。 3、管道的安装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全,并经会审通过。 二、有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已进行技术交底。 三、材料、施工工具、机具等已准备就绪,能保证正常施工。 四、施工现场有材料堆放的场地,能满足施工需要。 4、施工人员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修改设计时需有设计单位的同意文件。 5、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规程除执行本规范外,如有本规程未涉及的问题或有特殊要求时,应按特殊设计要求或设计单位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材料 第一节一般规定 1、埋地式电力电缆保护管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证书,并应标明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标识。 2、如需要使用橡胶密封圈必须与管材规格型号相配套。 第二节管材的运输和搬运 1、电力电缆保护管在运输、装卸时要小心轻放、排列整齐,要防止管材散捆掉落。 2、管材不得受剧烈撞击、与尖锐物品接触,不得抛、摔、滚和烈日曝晒,防止管材端头损伤。缆绳与管材接触处宜有软质材料隔离保护。

第三节管材的储存 1、管材的堆放场地应平整。 2、管材应根据其长度分采用两支点或三支点堆放。4m长度的管子采用两支点支承,6m长度的管子采用三支点支承。 3、管材应按其规格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并远离热源,不得烈日曝晒。 4、管材扩口部位应交叉放置,避免挤压变形。 5、橡胶密封圈必须存放室内,阴凉、干燥、严禁明火。 第三章沟槽 第一节挖掘沟槽 1、埋地式电力电缆保护管开槽施工工艺应根据现场环境、槽深、地质情况、施工设备、季节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 2、开挖沟槽尺寸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3、沟槽挖掘应严格按设计控制,基底高低不得扰动或超过基面。挖掘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4、沟槽挖掘宽度应能满足管材连接、地基施工和回填作业所需的最小间隔。 第二节地基施工 1、应将沟槽底部整平,使放在其上的管材平坦不倾斜。 2、遇土质比较松软的地方,应将沟槽底部用水泥浆铺面。 3、土质较差时,应先进行处理,挖除淤泥,再用大石块压实,然后分层夯实回填上。建议在管子底部铺设一层厚200mm、标号为C20的钢筋混凝土。

(完整版)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1 器材检验 1.1 一般规定 1.1.1 对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的规格、程式、数量应符合设计及订货合同要求。1.1.2 工程所用光(电)缆及器材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厂方提交的产品测试记录。不符合标准或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光(电)缆和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1.3 经过检验的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应做好记录。 1.2 电缆单盘检验 1.2.1 全塑电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观检查:电缆外护套应无损伤。 2.密封性能:综合护套全塑电缆充入干燥气体气压应达到30~50 kPa 。气压稳定后3小时(铠装电缆6 小时),电缆气压值符合要求。 3.全塑电缆芯线色谱或排列端别应符合标准。电缆A、B 端标记要明显。 4.铜芯全塑电缆的主要电气特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表1.2.1—1 的规定。 5.全塑电缆的绝缘指标应符合表1.2.1-2 的规定。 1.2.2 物理发泡聚乙烯傈氯乙烯绝缘同轴电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1.2.1 一l 铜芯全塑电缆的主要电气特性 1.电缆外护套应无损伤。 2.在室温下,同轴电缆内外导体间施加500V 直流电压,保持60 s,绝缘电阻≥5 000MΩ·km。3.衰减常数、回波损耗、屏蔽衰减等电缆的电气性能,应符合GY/T 135 《有线电视系统物理发泡聚乙烯绝缘同轴电缆人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的规定。 1.3 光缆单盘检验 1.3.1 光缆外皮应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应良好。 1.3.2 单盘光缆的光纤衰减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1.3.3 光缆中铜导线的电气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相关规定。 1.3.4 光缆A、B 端标记要明显。 1.4 其他线路器材及设备检验 1.4.1 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结构应为锥形体,锥度为1/75。 2.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

输电线路基础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输电线路基础规范 篇一:输电线路验收技术规程 输电线路验收技术规程 l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 施工及验收规范 20xx—06发布20xx—10—1实施 连云港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l10~500kV架空电力 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90)建标字第317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电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2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原《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23—8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

责组织。 建设部 1990年7月2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对原《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23—81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地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九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原适用电压等级由35~330kV改为110~500kV;比较切合实际地规定了回填土夯实的质量标准;修改并增加了m24的螺栓紧固扭矩标准值;对有预倾斜要求的铁塔基础抹面、紧线后的挠曲值提出了合理的要求;增加了拉线塔立柱扭曲的标准;增加了机械化施工的有关条文;对220kV及以上工程及大跨越档的弧垂提高了质量标准;特别是重点增加了有关张力架线 的条文,提高了因张力架线而导致导线损伤的处理标准;清除导线铝股表面氧化膜由使用凡士林改为使用导电脂;将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 范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目次 ? 1总则 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电缆[本体]cable 指电缆线路中除去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 注:有时电缆也泛指电缆线路,即由电缆本体和安装好的附件所组成的电缆系统。 金属套metallic sheath 均匀连续密封的金属管状包覆层。 铠装层armour 由金属带或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的机械力作用。注:金属带起径向加强保护作用,金属丝起纵向加强保护作用。 电缆]终端termination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 电缆]接头joint 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蔽层和保护层,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电缆分接(分支)箱cable dividing box,cable feeding pillar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 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网供电和(或)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和(或)终端供电。一般直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在户内。电缆终端是电缆分接箱内必需的主要部件.通常采用可分离式终端(也称为可分离连接器)或户内终端。电缆]附件cable accessories 终端、接头、[充油电缆]压力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电缆线路的组成部件的统称。 电缆支架cable bearer 电缆敷设就位后,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装置的统称,包括普通支架和桥架。电缆桥架cable tray 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介构成,用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 电缆导管cableducts,cableconduits 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低压电缆头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八、低压电缆头制作和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作业条件 1.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室内空气干燥。 2.电缆敷设并整理完毕,核对无误。 3.电缆支架及电缆终端头固定支架安装齐全。 4.现场具有足够照度的照明和较宽敞的操作场地。 二、工艺流程 → → →→ → 三、安装注意 1.铠装电缆的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同时应防止地线焊接不牢,解决方法是将钢带一定要锉出新茬,焊接时使用电烙铁不得小于500W ,否则焊接不牢。 接地线截面积要求如下表: 表18.1.3 电缆芯线和按地截面积(mm 2) 2.应防止电缆芯线与线鼻子压接不紧固。线鼻子与芯线截面必须配套,压接时模具规格与芯线规格一致,压接次数不得小于二道。 3.防止电缆芯线伤损,用电缆刀或电工刀剥皮时,不宜用力过大,最好电缆绝缘外皮不完全切透,里层电缆皮应撕下,防止损伤芯线。 4.防止电缆头卡固不正,电缆芯线过长或过短,电缆芯线锯断前要量好尺寸,以芯线能调换相序为宜,不宜过长或过短。电缆头卡固时,应注意找直,找正,不得歪斜。 5.配电柜等电气设备内部电缆排布时,需布线整洁美观,并需考虑在机柜进线处做好电缆预留,电缆绑扎带要统一美观,且扎带切口需光滑,防止切口尖锐伤人。 可参考下图所示:

(考虑到不同甲方的具体要求不同,可在大规模接线前,每一类电柜做一个样板请建设方相关人员确认) 四、施工检查 1.芯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截面积在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铝芯线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B.截面积在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拧紧搪锡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 子连接; C.截面积大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接续端子后与设 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股铜芯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拧紧搪锡; D.每个设备和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电线。 2. 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 3、对于多芯YJV电缆,在制作终端头和套五指套及色带时应注意,为了提高电缆绝缘性和相线的区分,应在剥开的多芯电缆的每一条相线上满套上相应颜色绝缘色带,即色带需从五指套底端一直满套到终端头。 如下图的做法即不符合我们要求。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网络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光缆及器材检验 (2) 第三章路由复测 (3) 第四章光缆配盘 (6) 第五章安装工艺 (7) 第六章中继段测试 (21) 第七章竣工验收 (22) 第八章附则 (24)

第一章总则 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适用于省内干线、城域传送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光缆线路工程。 1.2光缆线路工程的验收应按信息产业部部颁的《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省公司下发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安移动网〔2007〕142号) 、本规范以及设计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项目、内容和标准按本规范的要求办理。 1.3工程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各级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工作,通过监理单位或随工代表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做好随工检验和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1.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部颁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 1.5本规范主要包括安徽移动使用较多的管道、架空光缆和硅管管道的敷设。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应遵循本规范的要求。 1.6 本规范未尽事项应执行YD5121-2005《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T5138-2005《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43-2005《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验收规范》和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gb50168-9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运输与保管 第三章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第四章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第五章电缆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设第三节管道内电缆的敷设 第四节直埋电缆的敷设 第五节水底电缆的敷设 第六节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第六章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第一节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第二节制作要求 第七章电缆的防火与阻燃 第八章工程交接验收 附录一本规范名词解释 附录二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 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 条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 条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 条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 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 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 1.0.8 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 下列要求: 一、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 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 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 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 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110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笔记

110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笔记 (一)基础工程 1原材料: 混凝土中掺入大石块宜为150-250mm,且不宜使用鹅卵石。 2测量: 测量仪器经纬仪最小角度读数不应大于1” 3土石方工程: 回填应分层夯实,每回填300mm夯实一次,坑口的地面应筑建防沉层且防沉层上部边宽不得 小于坑口边宽。沉降后应及时补填夯实。 石坑回填应以石子与土按3:1掺和夯实。 接地沟问题,,,,,,,/ 试块问题,,,, 4基础浇注: 拆模后单腿尺寸允许偏差: 保护层厚度:—5mm 立柱几个底座断面尺寸:-1% 同组地脚螺栓中心对立柱中心偏移:10mm 地脚螺栓漏出混凝土面高度:+10mm,-5mm (二)杆塔工程 1螺栓的穿入方式: 对立体结构: 水平方向由内向外

垂直方向由下向上 斜向者宜由斜下向斜上穿 对平面结构: 顺线路方向,按线路方向穿入或按统一方向穿入 横线路方向,两侧由内向外,中间由左向右(按线路方向) 垂直地面方向者由下向上 2工程移交时,杆塔上应有下列固定标志: 线路名称或代号及杆塔号 耐张型,换位型杆塔及换位杆塔前后相邻的各一基杆塔的相位标志 高塔按设计规定装设的航空障碍标志 多回路杆塔上的每回路位置及线路名称 3组塔 离地面2m以上的工作均属高处作业。 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绞磨应安置在地势平坦的位置,所在地面应平整,距离铁塔基础应在1~2倍塔高之外。 整体立塔时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 铁塔组立后,塔脚板应于基础面接触良好,有空隙垫铁片,并浇注水泥砂浆,经检查合 格后随即浇注混凝土保护帽。 钢管电杆架线后直线电杆的倾斜应不超过杆高的0.5% (三)架线工程 1张力放线 电压等级在33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导线展放必须采用张力放线。

GB50168-2006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目次 1总则 (3) 2术语 (3)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4) 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5) 4.1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5) 4.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6) 4.3电缆线路其它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 (7) 5电缆的敷设 (7) 5.1一般规定 (7) 5.2直埋电缆的敷设 (10) 3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敷设 (12) 5.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12) 5.5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13) 5.6水底电缆的敷设 (13) 5.7电缆的架空敷设 (14) 6电缆附件的安装 (14) 6.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14) 6.2安装要求 (16) 7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的施工 (17) 8工程交接验收 (18) 附录A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19) 1总则 1.0.1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1.0.3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4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5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0.7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1.0.8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1.0.9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电缆[本体]cable 指电缆线路中除去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 注:有时电缆也泛指电缆线路,即由电缆本体和安装好的附件所组成的电缆系统。 2.0.2金属套metallic sheath 均匀连续密封的金属管状包覆层。 2.0.3铠装层armour 由金属带或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的机械力作用。 注:金属带起径向加强保护作用,金属丝起纵向加强保护作用。 2.0.4[电缆]终端termination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 2.0.5[电缆]接头joint 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蔽层和保护层,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 2.0.6电缆分接(分支)箱cable dividing box,cable feeding pillar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 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网供电和(或)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和(或)终端供电。一般直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在户内。电缆终端是电缆分接箱内必需的主要部件.通常采用可分离式终端(也称为可分离连接器)或户内终端。 2.0.7[电缆]附件cable accessories 终端、接头、[充油电缆]压力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电缆线路的组成部件的统称。 2.O.8电缆支架cable bearer 电缆敷设就位后,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装置的统称,包括普通支架和桥架。 2.0.9电缆桥架cable tray 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介构成,用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 2.0.10电缆导管cableducts,cableconduits 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3.0.1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应避免强烈的震动、倾倒、受潮、腐蚀,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部件。 3.0.2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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