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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交易授权审批制度

并购交易授权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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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交易授权审批制度

公司审批权限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审批权限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XX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为便于公司各业务人员办理合同和款项支付审批手续,现对各类业务合同和款项支付的审批权限,作如下规定。 一、关联交易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批准;交易金额不超过30万元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由董事会批准;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三)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四)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合同,由董事长签署,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合同,由总经理签署。 二、对外担保 (一)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须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以下对外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报股东大会批准。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合同,由董事长签署。 三、对外投资 (一)在一个财务年度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的,由董事长负责批准;超过2500万元,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确认净资产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单个项目投资额低于2500万元的,由董事长负责批准;超过2500万元,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确认净资产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和衍生产品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 1、单笔投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1000万元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累计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2000万元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对外投资、委托理财合同,由董事长签署;证券投资和衍生产品投资的资金划拨,由董事长审批、财务总监联签。 四、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包括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及其他财产权利)。 (一)成交金额不超过1000万的,由总经理审批。 (二)成交金额超过1000万,不超过2500万的,由董事长审批。 (三)成交金额超过2500万的,由董事会审批。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汇编(全)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及审批管理制度 为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的授权范围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未经授权的个人,除非在有充分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二、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及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对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赵春淮 副组长:冯燕娴吴寅张旭张倩茹 成员: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冯燕娴任办公室主任。 四、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一。 五、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一)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后方能有资格准入,资格认定后,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二)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员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三)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四)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六、审批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蚌埠三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申请表》(附件2)。 (二)各科室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报院科学技术委员会; (四)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人手术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七、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八、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一)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二)在本周期内发生2次或2次以上医疗事故或过错的; (三)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多次违反操作规程。 八、高风险诊疗技术通常需由授权医师完成的,但不限于有正当理由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定稿)

xxxx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2007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1)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2) 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 (2) 第五章审批和审核的责任承担 (3) 第六章监督检查 (3) 第七章附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xxxx各项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xxxx有关制度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总部及其下属子集团。 第三条总裁及各子集团总经理对本单位授权审批会计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四条授权审批内部会计控制的重点主要包括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以及批准范围、批准权限、批准程序、承担责任等。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应当建立授权审批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审批; 2)业务经办; 3)保管; 4)审核与会计记录; 5)稽核。 第六条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内部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应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七条审批人员只能审批其下级经办的事项。审批人员不得审批或变相审批自己经办的事项,其经办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由其上级审批;各下属子集团总经理为经济

业务事项经办人的,应当由总裁审批。 第八条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设置多层审批的,不宜设置审批层次过多。一般情况下,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的审批层次一般不超过四层: 1)xxxx总部的审批层次为:中心总监、副总裁、总裁; 2)下属子集团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xxxx副总裁或总裁 (如果超出子集团总经理的权限)。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第九条审批权限分为审核和审批两类: 1)审批: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批准。 2)审核:指各级财务人员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 审核经济事项的审批是否符合流程的规定,各级审批人是否符合审批权限,经 办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十条xxxx应当对资金开支等经济事项进行审批处理,并按审批对象的类别界定各审批人员的审批范围,并按照确定的审批层次确定各审批人员的审批权限。 财务总监一般应对企业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事项予以审核,但可以根据审核业务量和相关专业会计人员的能力,授权给相应的专业会计人员代为审核,并确定各审核人员的审核权限及审核限额。 第十一条xxxx各单位对实物资产的验收、领用、发出、盘点以及损失处理等活动的审批规定参见xxxx其他相关制度。 xxxx及其下属子集团的对各项资金开支的具体审批权限参见附件一、二。 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 第十二条审批的一般程序是:先下级,后上级;先经业务线、行政线有关部门,后报

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范本

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有效执行企业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是《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 第3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支付项目,均应符合年度股东大会预先批准的范围和额度。 第4条 本制度主要规范公司资金支付,下属公司均应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执行文件。 第二章资金支付的分类及审批权限 第5条 根据公司资金支付的性质,将资金支付分为以下两大类:经营性支付和非经营性支付。 第6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 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如下图所示。

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图 第7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 经营性支付与非经营性支付的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 经营性支付与非经营性支付的审批权限说明表

第三章资金支付审签人的责任规定 第8条 用款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付内容,在资金申请单、报销单上签字,对资金支付结果负直接责任。 第9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签字,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第10条 对资金支付具有最终审批权限的人员,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领导责任。 第11条 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未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2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北京×××有限公司 ×年×月×日 注:因各企业规模、所属行业、部门设置等不尽相同,故建议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上述制度模板的基础上进行删减和修改,使之能够更适合于您的企业。

行政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一. 目的:为明确公司各部门岗位审批权限及管理流程,使公司管理清晰化,从 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所有行政事务审批事项。 三. 职责:本制度由行政人资部编制,总经理审批即执行,各部门配合执行。 四. 实施办法: 1.公司文件审批权限:部门编制——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2.部门文件审批权限:部门编制——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各部门表格、单据、资料审批权限:部门人员或主管提出——部门经理审批——行政人资部复核(一部分)——总经理批准(一部分)4.各部门在与其他部门有事物交接或申请时,必须以书面表单为准,口头联络为辅,凡接受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书面联络时,对方如果不出具书面联络单据,接受部门可拒绝受理。 5.所有部门在出具单据给其他部门时,必须有部门经理签名方为有效,否则,接受部门有权拒绝;行政事务审批权限见附表一。 6.部门间联络流程: 部门员工提出——部门主管/经理审核——行政人资部复核(一部分)——总经理批准(一部分) 五. 行政管理审批权限一览表(见附表一)。 六. 本制度所涉及的内容主要以公司内行政单据为主,如其他公司及部门单据以 对口管理的部门之规定为准,如报销单据等以财务部规定为准,销售订单等以营销中心规定为准,采购订单等以PMC部规定为准,工程图纸等以开发部规定为准,如此类推。

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属行政人资部。 附表一: 备注:以上表格有涉及总经理批准一程序,如总经理不在公司,为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可由行政经理致电其口头传达急事急办,再由财务致电总经理求证,后续补签名。

授权审批制度

授权审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审批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审批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授权审批,包括职务性授权、制度性授权和临时性授权。 第三条:本制度用于规范企业资金、采购、存货、销售、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筹资、预算、成本费用、担保、合同协议、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及其他业务审批授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企业经理办公会议、企业经理、副企业经理、部门部长职责权限分配; 第五条:企业经理办公会议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企业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代表企业并依据企业章程和企业经理办公会议的授权,负责处理企业法人财产事项和主持企业的工作。企业法人权限范围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本企业章程。企业经理授权的范围不得超过上述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企业日常经营工作实行分级分权管理,企业经理代表企业将企业法人拥有的权限根据企业管理层的职责分工逐级授权,授权应体现职责与权限对应的原则。 第七条:内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越权审批、无权审批;负责对授权审批进行考核,有权处理企业经理以下部门违规审批,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企业经理。 第三章授权的原则 第八条:企业授权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责、权、利统一的基础上实施授权; (二)被授权人在授权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授权人的指导和

监督考核; (三)被授权人对授权人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工作,切实保证实现企业下达的任务; (四)经过授权人批准,被授权人可以对所属下级进行转授权;(五)授权人给予被授权人充分授权,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运营效率。 第四章授权的形式和使用范围 第九条: 企业经理在授权管理上,应根据企业管理层人员承担相应职务、行使经营管理职责的必备性原则予以授权,具体形式是: (一)职务性授权 企业经理通过签署发布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书的形式同时授予相应的权限,解聘时也视同撤销了相应的权限,以此作为职务性授权的范围和依据。 (二)制度性授权 企业经理办公会议可通过签发相关的基本规章来对管理层分工分管交叉但又无法通过职务性授权管理的事项,用相关规章的制定来授予相应的具体权限,其授权的时效按规章制度的时效来确定。 (三)临时性授权 对企业法人的重大事项或委托办理的有关企业法人事务和临时性工作,企业经理采取临时委托企业其他人员办理,签发授权书,被授权人在授权书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代表授权人行使职权。 第五章授权程序 第十条:职务性授权程序 由企业企业经理提名,经企业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签署聘任书,聘任的同时赋予了管理企业各项工作的职责权限;企业副企业经理经聘任的同时具有了分管企业业务的相应职责权限;企业各部门部长经聘任后,具有管理本部门业务的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制度性授权程序 为明确责任,划分职责,授权人及被授权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划分的权限确定。

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

1.1资金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控制 1.1.1资金管理风险 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可以说,资金是企业银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前提条件,没有资金或资金不足,企业的经营活动就难以实现,因此,企业进行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至关重要。 企业在进行资金管理过程中,至少应当关注以下风险: 风险1 资金管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导致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风险2 资金管理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风险3 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导致企业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 风险4 资金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导致财务报表信息失真 风险5 有关票据的遗失、编造、伪造、被盗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导致资产损失、法律诉讼或信用损失 1.1.2资金管理关键环节控制 企业进行资金管理、实施资金内部控制过程中,为减少或避免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应加强对以下关键环节的控制。 关键环节1 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授权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关键环节2 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合法合规,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清理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严格按规定执行 关键环节3 资金的会计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关键环节4 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1.2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 1.2.1资金管理岗位设置 1.资金管理控制岗位设置 资金管理的要求是账款分离,企业实行资金内部控制,应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制约和监督。企业中资金管理所涉及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如下表:

管理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定稿)

XXXXXX有限公司 管理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 XXX-XX-XX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工作,明确不同权限系统用户的管理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定义 (一)管理信息系统:包含已经上线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供应链、生产制造、CRM(客户关系管理)、决策管理和后续上线的所有管理信息系统模块。 (二)权限:在管理信息系统中用户所能够执行的操作及访问数据的范围和程度。 (三)操作员:上述软件系统使用人员。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股份有限公司控、参股的其他公司,应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报XXXX质量信息部备案。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部门 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由质量信息部负责管理和维护,同时也是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权限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各系统内用户权限的审批、开通、监控、删除及通知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部门 除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外,其他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的部门,均为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部门,使用人员为各岗位操作员。

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负责岗位信息系统权限的申请及使用,并对权限申请后形成的业务结果负责。 (二)负责所使用模块的数据安全。 第六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管理员 管理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员由质量信息部指派,并报公司管理层领导备案。 系统管理员负责用户帐号管理、用户角色权限分配和维护、各模块运行的安全监管及数据备份,并定期进行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审计。 第三章用户权限管理 第七条用户权限申请 各部门依据实际工作情况,当需要新增/变更/注销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权限时,可由操作员本人或所在部门领导指派的专人,填写《ERP权限新增/变更/注销申请表》(参附件1)。 第八条用户权限审批 《ERP权限新增/变更/注销申请表》由申请人提交,经所在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及质量信息部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送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根据申请人填写内容并与申请人以及部门领导沟通后,填写申请表中系统管理员之相应内容并存档。 第九条用户权限配置 用户权限审批通过后,系统管理员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权限新增/变更/注销工作,并以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以及部门领导。 第十条用户权限测试 申请人在接到权限开通通知后,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系统权限测试,如有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包含问题的文字说明及截图)反馈到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应及时给予解决,并将处理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在三个工作日之内无问题反馈的,系统管理员将视此权限设置正确,后续如有问题将按照用户权限申请流程处理。

万正控股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DOC

万正控股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1)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2) 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 (2) 第五章审批和审核的责任承担 (2) 第六章监督检查 (3) 第七章附则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万正控股各项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万正控股有关制度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万正控股总部及其下属子集团。 第三条总裁及各子集团总经理对本单位授权审批会计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负 责。 第四条授权审批内部会计控制的重点主要包括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以及批准范围、批准权限、批准程序、承担责任等。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万正控股及其下属子集团应当建立授权审批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万正控股及其下属子集团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审批; 2)业务经办; 3)保管; 4)审核与会计记录; 5)稽核。 第六条万正控股及其下属子集团内部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应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七条审批人员只能审批其下级经办的事项。审批人员不得审批或变相审批自己经办的事项,其经办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由其上级审批;各下属子集团总经理为经济业务事项经办人的,应当由总裁审批。 第八条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设置多层审批的,不宜设置审批层次过多。一般情况下,万正控股及其下属子集团的审批层次一般不超过四层: 1) 万正控股总部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中心总监、总裁; 2) 下属子集团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万正控股副总裁或总裁(如果超出子集团总裁的 权限) 。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第九条审批权限分为审核和审批两类: 1) 审批: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批准。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2)

宁波博太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1)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2) 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 (3) 第五章审批和审核的责任承担 (4) 第六章监督检查 (4) 第七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合理授权,提高工作效率,明确授权的原则、范围、权限及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运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 1.3总部总经理及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授权审批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负领导责任。 1.4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总经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董事会 授权其行使的经营管理权限再次分解、下放,赋予各级管理人员代表其处理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决定权,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2.1 坚持授权的范围和深度与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程度及 管理人员的控制水平相匹配的原则; 坚持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授权的原则,兼顾相对稳定和持续优化; 坚持授权与授责相结合,授权与监督相结合,有权必有责,违规必追究的原则。 2.2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应当建立授权审批的岗位责任制,明确 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3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审批;

2)业务经办; 3)保管; 4)审核与会计记录; 5)稽核。 2.4公司及其下属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应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2.5审批人员只能审批其下级经办的事项。审批人员不得审批或变相审批自己经办的事项,其经办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由其上级审批;各下属分子公司总经理为经济业务事项经办人的,应当由总部总经理审批。 2.6 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一般情况下,审批层次一般不超过四层: 公司总部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总监、总经理; 分子公司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总经理、总部财务总监或总部总经理(如果超出子公司总经理的权限)。 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3.1总经理授权的范围必须为在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董事会相关决议中已经明确授予总经理的权限,包括预算内的经营支出、固定资产购置、销售管理、人事任免、薪酬福利事项、研发技术开支以及预算外支出等。 3.2审批权限分为审核和审批两类: 审批: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和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宁波博太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审批和审核的程序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审批和审核的责任承担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监督检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合理授权,提高工作效率,明确授权的原则、范围、权限及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运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 1.3总部总经理及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授权审批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负领导责任。 1.4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总经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董事 会授权其行使的经营管理权限再次分解、下放,赋予各级管理人员代表其处理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决定权,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 第二章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2.1 坚持授权的范围和深度与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程度 及管理人员的控制水平相匹配的原则; 坚持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授权的原则,兼顾相对稳定和持续优化; 坚持授权与授责相结合,授权与监督相结合,有权必有责,违规必追究的原则。 2.2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应当建立授权审批的岗位责任制,明

集团公司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XX-(HR)字[2018]第16号 司属各公司、各部门: 《员工退休管理办法》已由XXX(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批准通过,现予公布,请各公司、各部门遵照执行。 本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XX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

第一条目的 1.1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控、规范审批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1.2各单位应本着规范、安全、高效、合理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XXX总部各部门及境内各分(子)公司和办事处。 第三条管理原则 3.1各单位涉及到预算编制、资本性支出、签订合同、费用报销、员工管理、薪资管理、往 来款项管理、纳税申报等事宜,应按照本制度附表《管理审批权限表》对应规定的权限及审批流程执行。 3.2各单位制定的其他各种制度流程、审批权限应不得与本制度冲突,若有任何地方与本制 度抵触,应以本制度规定的流程及权限为准。 3.3各单位可在本制度标准范围内,制定更加细化、更加符合当地公司管理要求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审批权限 4.1本集团采用“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编制年度预算,集团年度预算应 由董事会批准执行;各单位年度预算应由集团总部各主管部门审核并经集团最高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4.2各单位资本性支出应按《管理审批权限表》及集团颁发的《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 及审批流程执行。 4.3各单位签订合同应按《管理审批权限表》及集团颁发的《合同管理制度》、《XXX会计制 度》规定的权限及审批流程执行。 4.4各单位费用报销应按《管理审批权限表》及集团颁发的各种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规定的权 限及审批流程执行;凡是超过集团规定的标准(上限)或超过月度(或季度、年度)预算的各种费用,必须经集团总部各主管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4.5各单位招聘人员、任免及调动干部、发放薪资、支付奖金等应按《管理审批权限表》及 集团颁发的人事及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及审批流程执行。 4.6各单位员工因公借款及坏账报损核销应按《管理审批权限表》及集团颁发的《合同管理 制度》规定的权限及审批流程执行。 4.7各单位计提、缴纳税款应按《管理审批权限表》及集团颁发的《XXX会计制度》、《XXX 税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及审批流程执行。 第五条处罚规定 5.1任何单位若违反本制度及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应严格追究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及有关直 接责任人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通报、罚金、降职、解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的,还应按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追究相关管理人员及责任人员的赔偿责任。 5.2各单位应规范建立考核机制,任何人违反本制度及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应及时考核记录, 并纳入评优、加薪、晋升等考核范围。

审批权限管理制

审批权限管理制度1 XX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为便于公司各业务人员办理合同和款项支付审批手续,现对各类业务合同和款项支付的审批权限,作如下规定。 一、关联交易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批准;交易金额不超过30万元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由董事会批准;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三)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四)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合同,由董事长签署,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合同,由总经理签署。 二、对外担保 (一)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须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以下对外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报股东大会批准。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合同,由董事长签署。 三、对外投资 (一)在一个财务年度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的,由董事长负责批准;超过2500万元,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确认净资产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单个项目投资额低于2500万元的,由董事长负责批准;超过2500万元,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确认净资产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和衍生产品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 1、单笔投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1000万元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

XX公司 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证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有效运行,根据国家财经制度、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1、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2、审批人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3、审批人在审批权限内的审批事项必须采用书面签字形式(除特别紧急的大额购货付款业务可用电话通知外)。 4、没有授权审批人书面签字的审批单(如用款申请单、费用报销单、工资表等)(除特别紧急的大额购货付款业务经电话请示证实外)或超出审批权限审批的,授权管理银行预留印鉴人员不得盖银行印鉴章、出纳员不得办理转款或提现业务。 5、开出的每一张支票金额必须与一张审批单相对应,不允许多张支票金额合计对应一张审批单(费用报销、发放工资除外)。若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必须重新办理审批单或等账户余额达到申请金额时,才开出支票付款。

6、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XX公司及XX公司股东能够实际控制的所有单位和部门。 二、审批程序 三、公司授权审批人员审批权限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双恒物资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授权审批人对所审批支付的款项的正误、效益负责,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外,具体授权审批权限如下: 1、A公司 ①支付购买商品车款的审批人: ②支付或报销日常费用(含工资、小型办公设备)的审批人: ③支付税款的审批人: ④对外投资、大型固定资产购买的审批人: ⑤其他非经营性大额款项借支的审批人: 2、B公司 ①支付购买商品车款的审批人: ②支付或报销日常费用(含工资、小型办公设备)的审批人: ③支付税款的审批人: ④对外投资、大型固定资产购买的审批人: ⑤购买售后服务配件的审批人: ⑥其他非经营性大额款项借支的审批人: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公司 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同时提高管理效率;明确授权的机制、原则及责任追究,建立合理的授权审批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全部人员有效。 第二条授权审批的原则 2.1 坚持授权的范围和深度与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程度及管理人员的控制水平相匹配的原则。 2.2 坚持根据公司管理经营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授权的原则,兼顾相对稳定和持续优化。 2.3 坚持授权与授责相结合,有权必有责,授权范围内的事务产生的结果由被授权人承担,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2.4 坚持授权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权利被恰当、有效使 用。第三条授权审批的范围 3.1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及董事会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授予其行使的经营管理权限再次分解、下放,赋予公司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代表公司处理具体经营事务的决定权,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决定。 3.2 总经理授权的范围必须为在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及董事会相关书面决议中已经明确授予总经理的权限。具体包括预算内的经营性支出、固定资产购置权、销售折扣审批权、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的任免、奖惩、休假、差旅、薪资、福利权;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开关店合同、广告合同等预算内支出项目合同的签署权等。

3.3 公司涉及对外投资、担保、借款、抵押等董事会的权利及 预算外的经营支出、固定资产构建支出等权利,总经理无权授出。 第四条授权审批的程序及管理 4.1 公司《审批授权表》的拟定及修改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 财务管理中心所属内控风险管理部及财务部负责对具体授权事宜的 评估及各主体对已授权利使用的监控,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内部控制逐步健全的情况及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控制能力的提升情况及 各部门对授权的建议和意见提出对公司授权的调整建议,报分管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通过,总经理签批后生效。 4.2 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岗位对公司已经颁布的《审批授权表》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也可向内控风险管理部及财务部提出书面提案,内控风险管理部及财务部应当适时受理、开展相关调研和评估,并将结果及时回复提案人。 4.3 原则上,内控风险管理部及财务部至少每年对授权审批制 度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提出对次年《审批授权表》的具体条款,于每年12月25日前逐级报分管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4.4 《审批授权表》未涵盖的新业务或者未确定批准权限的项 目发生时,相关业务部门必须事先咨询公司内控风险部。如有必要,由内控风险部按照上述程序提请公司审批,严禁未经授权实施审批; 4.5 公司通过《审批授权表》授给各副总及各部门经理、子公 司经理的审批权限,原则上各被授权人不得再行授出;各副总认为确有必要授出的,由《审批授权表》明确的各被授权人商内控风险管理部门同意后签署转授权文件授予相应部门负责人,同时将转授权文件副本抄送内控风险管理部及财务部备案,并将该转授权事宜向涉及该转授权限业务的全部部门和员工公告。

资金使用审批制度

资金使用审批制度 企业应当对资金使用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资金业务的审批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资金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一律不得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现金。 (一)审批方式 1.“一支笔”审批。适用于日常资金使用的审批。 2.集体决策审批。对于重要的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如企业的投资决策,由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应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采取集体决策和审批。 (二)支付程序 1.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并填制相应的统一印制的申请表格或自制表格,表格中应注明用款人、款项的用途、本次支取金额、费用预算总额、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结算)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或令其按规定改正后重新审批。对于仍做业务执行用途的经济合同原件或相关证明文件,可在审批后以复制件代替原件作为审批的依据。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对经复核有误的支付申请,复核人有权要求审批人重新进行审批。出纳人员不得办理未经复核的支付申请或复核人不同意的支付申请。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经审批、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要求,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出纳人员可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出纳簿或日记账册。

审批权限管理规定

文件审批记录

文件修改记录

1.0 目的 明确、规范各级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控制经营风险。 2.0 范围 本规定参照云南黄金矿业集团《审批权限管理制度》,适用于沧源金腊 云矿锌业有限公司 3.0 职责 3.1 集团各级领导、锌业公司总经理负责规定权限范围内的投资立项、采购 与招标、资金、资产处置、付款与费用报销的审批。 3.2 财务负责人负责复核所有合同、请购单、付款凭证,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合法性、合规性,以及是否通过授权人士审批,是否超过费用预算 负责。按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真实列帐。严禁利用劳务费、 办公费、差旅费、会务费等名目报销招待费或分发津贴和奖金。如确有 需要,必须报主管财务运营副总裁同意后方可调整科目,并备案。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权限范围内的相关单据真实性、完整性及必要 性。 4.0 内容 4.1 审批要求 4.1.1 预算内且在本规定审批权限以内的业务,由各授权人审批;超出预算 10%以内部分,报集团执行董事审批。 4.1.2 按照事前控制原则,各审批人应着重注意控制和审批业务发生前各类合 同、请购单、专项请示报告。这些合同、请购单和专项请示报告经相关 审批人最终审批后,各单位财务负责人根据审批意见直接审批付款,无 须再经最终审批人审批。 4.1.3 本规定确定的审批权限是指审批人在权限范围内的最终审批权,但在最 终审批人审批前,必须经过该业务流程的相关部门及主管副总逐级审 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4.1.4 最终审批人出差或休假的,对于紧急事项,可以先电话请示,事后补签, 并在相关单据上注明请示日期、请示结果及请示人。 4.1.5 本规定确定的审批权限,如无特别说明,指每笔业务、每个合同、每个 项目的审批权限,单位为“万元”;审批权限表中列明数额,如无“>” 符号,表示审批权限小于或等于该项数额;审批权限表中确定审批权限 为“审批”的,表示审批权限不受数额大小限制。严禁以规避上级审批 为目的,将超过审批权限标准的经济事项作拆单处理。

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公司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本制度旨在对上海大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有效性进行授权、审批,降低信息安全风险,维护上海大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切身利益。建立合理的授权审批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同时提高管理效率。使上海大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地完善并持续有效运行。 第二条【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对上海大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范围内信息系统的授权和审批活动。 第三条授权审批的原则 (一)坚持授权的范围和深度与上海大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程度及管理人员的控制水平相匹配的原则; (二)坚持根据管理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授权的原则,兼顾相对稳定和持续优化; (三)坚持授权与审批相结合,有权必有审,在授权范围内的事物产生的结果由被授权人承担,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四)坚持授权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权利被恰当、有效使用。第四条授权审批的范围 (一)权责分配、职责分工、信息系统相关事项履行审批程序; (二)信息系统开发、变更和维护流程以及授权审批程序; (三)安全访问制度,包括操作权限、信息使用、信息管理等; (四)硬件管理事项和审批程序; (五)以上未涉及范围,参见其他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第五条岗位分工与授权审批 信息化系统涉及以下事务: (一)流程分析:分析系统信息需求,并据此制定设计或修改程序的方案; (二)计算机操作:负责运行并监控应用程序; (三)数据库管理:综合分析、设计系统中的数据需求,维护组织数据资源; (四)数据控制:负责维护计算机路径代码的控制,确保原始数据经过正确授权,监控信息系统工作流程,协调输入和输出, 并将输出信息分发给经过授权的用户。 (五)终端:终端用户负责记录处理操作内容,输出相应的处理结果。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定义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和用户部门在保证系统正常安全运行过程中各自承担的职责,制定系统安全部及个人之间的职责与分工。 系统安全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需求、变更、运行、维护等工作。第六条信息系统开发、变更和维护控制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包括自行设计、外购调试和外包合作开发。在开发信息系统时,应当充分考虑业务和信息的集成性, 优化流程,并将业务流程嵌入到系统程序中,以预防、检查、 纠正错误和舞弊行为,确保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 益性。 (二)信息系统开发必须经过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正式授权,并进行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XXXX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微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成员企业的货币资金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制订。 第四条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实施货币资金业务管理中,应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2、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理应当严格有效,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五条本制度所述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岗位分工和授权审批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货币资金业务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牵制和监督。做到: (1)钱账分管; (2)收付款申请人、批准人、会计记录、出纳、稽核岗位分离,不由一人办理收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3)出纳人员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关于货币资金业务实行归口办理的办法,具体如下: (1)公司的一切收付款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并且只能由出纳办理; (2)非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公司的货币资金; (3)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立的结算户办理; (4)收款的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的专人开具。 第八条公司货币资金使用按金额大小、业务性质及责任大小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批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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