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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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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关于征求《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草稿)》的意见的通知分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公司设备租赁管理行为,公司近期准备下发《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目前处于意见征求阶段,计划于2008年11月20日在公司本部召开讨论会。因此,现将该办法全文转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并于2008年11月17日前将讨论意见上报分局设备物资管理部。

三分局设备物资管理部

2008年11月11日附:设备租赁管理办法(草稿)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草稿)

为充分利用公司内部设备资源和社会资源,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实现设备资源的动态调节和设备配置市场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闲置设备信息的建立

各分局(分公司)、公司管项目部应按要求每月向公司设备物资部报送本单位闲置设备清单,由公司设备物资部发布公司内闲置设备信息及社会资源设备租赁信息,在全公司范围内建立起设备租赁信息网络,为规范我公司设备租赁工作做好基础工作。

第二条公司内部设备的租赁

2.1设备租赁的范围:凡闲置或利用率不高,技术状态良好、安全装置完好齐全的公司内设备,均可进行内部租赁。

2.2设备租赁的程序:首先由项目工程部根据施工配置计划向分局(分公司、公司项目部)设备物资部报设备租赁申请计划,然后由分局(分公司、公司项目部)设备物资部填写设备租赁审批表按权限批准。

2.3设备租赁方式:在转移设备使用权的条件下,可选择以下租赁方式:

2.3.1由承租方自行配人操作运行和进行维修的,简称:干租方式。

2.3.2由承租方自行配人操作运行,出租方进行维修的,简称:准干租方式。

2.3.3由出租方配人操作运行,承租方自行维修的,简称:准湿租方式

2.3.4由出租方配人操作运行和进行维修的,简称:湿租方式。

具体采用那种方式,应根据承租方安全合理使用设备的能力、设备使用条件、租赁时间长短和是否便于设备管理等情况,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为了加强对租

赁设备的管理,公司鼓励采用湿租方式。

2.4内部设备租赁的审批

2.4.1分局(分公司、公司项目部)的自管设备租赁业务由本单位设备物资部负责办理,由租赁双方设备主管领导审批,并报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

2.4.2公司管设备采用干租或准干租方式的,均需要报公司设备物资部,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采用湿租或准湿租方式的,租赁期超过六个月的,报设备物资部,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六个月以内的,由各分局(分公司、公司项目部)批准,报设备物资部备案。其中临时、应急租用的可先用后补报。

2.4.3已投入到施工项目上的设备,需异地租赁的,需征得设备所在项目部的同意。

2.4.4公司为满足工程项目设备需要,发出设备转移调令,当与分局(分公司、公司项目部)、公司管项目部设备租赁出现矛盾时,应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设备调令。

2.5内部设备租赁价格

2.5.1设备租赁价格可根据公司有关定额和新旧设备差别折旧的办法,计算设备内部租赁价,规定浮动空间和范围,在全公司范围内执行。

2.5.2在制订内部租赁价的同时,对按设备台班(台时)计价的设备租赁,要制定设备月最低工作台班(台时)数,在租赁期内,当月实际工作台班(台时)低于该数时,按该数计算;高于该数时,按实际工作台班(台时)计算。

2.5.3对大型设备,公司从项目履约的整体利益考虑,安排到施工现场,利用率低或没有使用的,项目部应支付设备最低线的基本费用,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2.5.4大型设备在租赁中的安装和拆除,按公司制订的大型设备安拆费用指导价执行。

2.6设备租赁费用结算:

2.6.1设备租赁应严格按按租赁合同(协议)中双方协商一致的租赁价格、结算方式、结算日期进行租赁费用的结算。租赁费收取的时间从设备发运之日开始,到设备归还指定地点时截止。

2.6.2承租单位无故延迟支付设备租赁费用,应按拖欠金额交纳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不交租赁费的,由设备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设备物资部核实仲裁,交财务部强制执行。

第三条公司设备对外租赁

3.1公司内设备在优先满足公司内部施工项目需求使用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向公司外单位租赁。无论公司管设备还是自管设备,必须采用湿租或准湿租的方式,出租单位必须对设备有严密的监管措施,坚决杜绝为个人利益超常规拼设备和以租代管行为。

3.2自管设备原值在10万元以下的由分局(分公司、公司项目部)批准,报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自管设备原值在10万元(包括10万元)以上的,报公司设备物资部,经主管领批准。公司管设备对外出租,均需报公司设备物资部,经公司主管领批准。

3.3对外出租设备应提倡诚信服务,不得肆意压低租赁价格,并在最少收到一个月的租赁费后,再启运设备。在租赁期内严格按月结算。发现承租方有违约行为时,应尽早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条向社会承租设备

4.1为保证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的施工设备公司内没有来源时,经有关领导批准,可向公司外的社会资源租入设备,但设备必须性能良好,价格合理,并应签订租赁合同,设备租赁业务的办理要有监督机制。

4.2按租赁单台设备的租金及租赁的时间分档,审批权限如下:

4.2.1单台设备租金总额在3万元(不含3万元)以下的,由分局(分公司、公司项目部)批准,报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

4.2.2单台设备租赁租金在3~10万元(包括10万元),报设备物资部批准。

4.2.3单台设备租赁租金在10~20万元(包括20万元),报设备物资部,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2.4单台设备租赁租金在20万元以上,报设备物资部,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3不允许分局(分公司、公司项目部)为规避上报审批,将批量设备采取以大化小或将租赁时间以长化短的做法,分解本应一次租赁的为几次租赁或以分包工程的形式变相租赁设备。

4.4在省内或同一地域,凡以高于内部租赁价格,且内部已有同类闲置设备时,却仍要从社会上承租该类设备,将比照违纪性质处理。

第五条罚则

5.1只有通过了审批后(设备租赁审批表见附表),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条款参考范本),否则以违规论处。

5.2对违反规定的分局(分公司、公司项目部),除将追究项目经理、设备部主任的责任外,还要追究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设备租赁合同

6.1设备租赁合同

6.1.1设备租赁双方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协议),并严格执行。合同中要明确出租方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环保的要求,并按受所在项目部的对安全、环保的定期检查;合同中还应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质量、使用时间、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设备维修、保养、运行的双方责任,设备故障、风险承担、违约责任、操作者的技术资质,设备运输、安装,承租前后设备状态鉴定和验收等。

6.1.2设备租赁合同范本(附后),并可参照《合同法》有关租赁条款。

6.2合同争议

6.2.1公司内部设备租赁在合同(协议)执行中有争议时,由公司设备物资部、经管部等部门进行协调、仲裁。

6.2.2对外设备租赁在合同(协议)执行中有争议时,应提交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诸法院解决。

第七条附则

7.1设备租赁管理工作由设备物资部牵头,经管部配合。

7.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有的设备租赁管理办法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作废。

7.3各分局(分公司、公司项目部)对已租赁的设备需重新进行清理,按本管理办法程序报批。

7.4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

设备租赁合同(范本)

签定日期:年月日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环保的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地点:。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名,其每人工资元/月,由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月,核天,租金按(元/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按□月支付□季支付□年支付,于起租5天缴纳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的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

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工时费用。维护使用的配件由甲方负责承担。

2、租赁机械由甲方提供操作手且由甲方提供工资及食宿的,甲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工时费用、维修使用的配件费用。

3、租赁机械由甲方提供操作手且由乙方提供工资及食宿的,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工时费用。维修使用的配件由甲方负责承担。

4、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过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5、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6、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进场费由方承担。退场费

由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不是不可抗拒的原因下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4)如果是不可抗拒原因产生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 %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采取如下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诉诸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设备租赁审批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设备对外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租赁管理,规范设备租赁行为,提高设备使用的经济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设备,公司闲置设备可进行对外租赁,以提高项目部机械设备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项目部闲置机械对外租赁指导,对外租赁的设备由承担设备基本折旧费的项目部负责进行租赁管理,项目部须明确自身职责。 第二章基本职责 第四条机料部职责:对项目部设备租赁进行监控和指导,检查设备闲置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对租赁活动出现的违规现象提出处理意见,处理租赁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第五条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职责:根据本单位设备闲置情况和近期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设备对外租赁;与设备租赁方进行谈判,并签订租赁协议;考察对方单位的信誉,监督设备租赁整个过程。 第六条分公司、项目部车队职责:参与租赁谈判,并根据内容拟定协议;负责监控租赁设备的机械状况,当出租设备时,负责设备租赁前后的验收、维护。 第七条调度(委派人)职责:设备对外租赁时,选定合适的司机及相应的设备交付承租单位;详细记录设备使用时间,必要时须保存影像资料;租赁结束时,把租赁时间汇总表和租赁时间记录上报财务部。 第八条财务室职责:监督记录租赁时间,根据租赁时间或工程量记录以及租赁协议核对应收租金金额;设备对外租赁结束时,负责督促设备租金收回并入账。

第九条设备对外租赁由设备保有项目部进行,租期超过30天以上的则须上报公司综合部归档备案。 第十条设备对外租赁,不论时间长短,必须与对方签订设备租赁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协议内容包括:租赁设备单价、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协议签订后扫描件报送公司工程部、综合部备案。 第十一条设备对外租赁时,由机料部根据双方谈判达成的内容拟定设备租赁协议,由项目负责人签订。零星租赁要严格进行时间控制,中长期租赁要注意机械状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第十二条租赁时间由调度(委派人)根据协议所约定的计时方式计算,经机料部复核,项目部领导同意后作为结算租赁费用的依据。租赁时间的记录要真实、有效、客观,必须取得对方签认,不能以多记、少记或漏记造成工作损失或谋取个人私利。随机司机要监督调度记录租赁时间,发现记录时间不真实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 第十三条按月租形式计算租金租赁设备时间,应在租赁协议中明确设备故障停机时设备租金的计算;当设备对外租赁按月租计算租金时,应加强设备状况监控,并应明确每天工作时间和工作班次,严禁以租代管。 第十四条设备对外租赁费用的确定,由机料部结合当地市场价格情况和设备状况及具体租赁方式而定,设备进出场费由机料部根据实际距离而定。 第十五条设备对外租赁时,机料部、财务部、调度(委派人)及随机司机之间要相互监督,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六条为保证设备使用和维护,设备对外租赁一般要求带司机。没有条件带司机的,要有专人跟随管理,确保设备无意外。当外租设备1-5台时,由司机自行监督管理,车队长每半月去巡查一次;当外租设备为6-9台时,由项目部派遣专人去现场监督管理;当租赁

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河南十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0号

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发挥其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做好保质保量、节能增效的工作。根据相关精神,结合我司的目前施工生产现状,明确机械设备租赁各个环节中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机械设备,是指用于施工生产中的起重设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移动式起重机)、搅拌机械、桩工机械、土石方机械、掘进机械、架桥机械、顶进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和各类特殊大型机具设备。 第三条:管理机构:公司设备材料部为机械设备租赁主控部门对公司租赁的机械设备进行管理、使用和调配,并要具备详细的管理台账。 第二章:机械设备租用 第四条:机械设备租用的目的:根据各个施工生产任务内容、地域、时效等的不同要求之处,在必须优先租用公司自有机械设备的准则下,可以租用公司机械设备租赁供应商名库内的机械设备,从而满足施工生产任务。 第五条:机械设备需求计划根据施工生产任务的安排,由项目生产经理编制《机械设备需求计划》,明确机械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各类技术指标、进场时间及使用周期。项目经理签字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送设备材料部。 第六条:机械设备租赁供应商 1.由公司设备材料部制定公司机械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库,并在公司信息化平台上公布,租赁机械设备供应商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库中选择。 2.机械设备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 ①.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 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出租的特种机械设备要具有制造企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购买合同和发票。 ④.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⑤.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该种机械设备相符的特种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租赁管理,明确设备租赁流程,实行设备租赁招(议)标,规范租赁设备使用与结算,控制租赁设备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租赁经营活动。严禁在自有设备闲置的情况下租赁使用外部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设备租赁是指为满足施工生产或提高既有设备利用率而进行的设备租用或出租活动,不含融资租赁。 第四条设备租赁管理原则:“依法合规,安全适用,招(议)标比价,分级管理,先批后租,使用签认,量化计价,消耗核算”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级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租赁业务主管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租赁管理体系。禁止非设备业务部门负责设备租赁。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设备租赁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股份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制定集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制度。负责单台原值200-3000万元设备租赁审批(3000万元以上报股份公司审批)。负责统筹协调各工程公司之间,与其它集团公司间的设备租赁。 (二)建立设备租赁市场价格信息公开机制,发布、更新设备租赁指导价并监督实施。

第七条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租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单位租赁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设备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单台设备原值200万元以下、月租金1.2万元(含发票、1名司机工资)以上、租期1个月以上的设备租赁审批。组织做好租赁价格市场调查,组织、监督本单位设备租赁招(议)标、租赁限价执行等管理。 (二)掌握本单位设备闲置情况,在集团公司统筹下实施与其它单位间的设备租赁,建立项目设备租赁管理台账并定期分析上报。 第八条项目部设备部门设备租赁职责 (一)落实执行上级设备租赁管理制度。在做好市场调查和经济比选的前提下,上报设备租赁计划(说明计划完成工程量、使用环境、拟租赁设备、申报租赁单价);负责查验拟租赁设备营业执照、设备产权证明,特种设备还要查安装资质、设备合格证、安全使用许可证、操作人员资格证书等资料;按上级批复组织招(议)标,并执行租赁指导限价。负责设备租赁合同谈判,根据合同评审意见签订并履行合同。 (二)严格按租赁设备签认单(主要项目内容有完成工作量、单位工程具体部位、工作台班和小时)进行结算。使用PM系统管理进场租赁设备,及时收集上报租赁设备相关数据。 第三章租赁流程 第九条设备租赁业务管理流程 (一)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设备配置方案,调查设备来源并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对外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业。 第二章管理 第二条、项目部机料部是项目主管生产机械设备的职能部门,在项目经理和分管副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项目部机料部管理机械设备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决定、意见,结合自身实情,制定相应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案;负责设备进出库清理与验收,运行中资料发放与收集;编写大修理报告和修理项目审核及资料整理。 3、实施、协助、参与公司生产工程管理部组织的设备对外租赁,对内承包工作。 第四条、经核定划拨给项目部的在用、库存机械设备及配件属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所有权属集团公司,项目部有使用权,但不得自行调出、转让、出售、报废、报损。

经集团公司批准的设备调动、调剂,其上缴折旧费,由新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机械设备档案是科学使用设备的依据。它主要有:随机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履历书。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应认真填写设备档案,并如期向公司提供所需资料。 第六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设备,属本规定所称谓的机械设备范畴。一般不同时具备上列两个条件的,视为易耗品,特殊情况下,单位价值低于标准,但更换频繁,易于损坏的,可不列入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折旧费提取标准依照其形成时间、类别确定。一九九六年合并以前购置的,年综合折旧率5%;合并以后添置的,一般控制在年8-13%以内,运输机动车辆年折旧率为15%。 第七条、机械设备因操作正确,精心保养,使设备性能完好,延长修理间隔时间,节省修理经费,对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八条、凡经保养和维修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中小修由项目部管理部门验收,凡合格的,项目部机料程部出示报销修理费证明文件;否则,其返工费,不予报销。因修理损坏零部件,视情况由当事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第三章租赁、出租和处置 第九条、租赁的设备确实为项目部目前所必需,且项目部暂时无力购置或从成本上考虑目前不宜购置的设备。

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7、塔吊在检修时,检修人必须挂牌警示停用,严禁任何人擅自合闸使用。 8、安拆塔吊作业及起重设备的使用,均须符合规定工况环境要求,严禁在超风力及雨、雪等恶劣条件下进行作业。 9、塔机顶或降节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步骤操作。 10、塔机安装完毕后,应认真检查各部紧固良好与各限位保险装置齐全完好。 11、本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外出做安拆工作,如有发现扣三天工资。 希望本公司员工以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罚款50元一次,带班罚款100元一次,累计三次以上本公司予以开除。 2、机电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设备租凭必须由租赁双方鉴定合同,出租的设备要完整无缺,能正常使用。 2、出租的设备必须由双方现场验收,有关问题必须在合同中说明。 3、租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严格遵守设备管理规定正常使用,定期保养。 4、租用单位在设备租用期间,要负责设备的检修、保养和安全运转。 5、租赁期满后,双方要及时办理设备交接手续,租用单位将设备返回后要注销合同。 6、归还的设备。除正常磨损外,如有零部件损坏丢失,由租用单位负责赔偿或修复,如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由租用单方按原值赔偿。 7、如租用单位不及时办理交接和注销合同,设备虽闲置不用仍由租用单位交付租赁费。 8、备租赁费按矿规定计算。 3、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做为集团公司大型施工设备,其租赁执行下列规定。 一、公司起重机械实行对内对外租赁,并实行内外不同的计费办法,鼓励公司内部调剂使用。 二、起重机械原则上需保证本公司项目部租用,如已满足内部使用后方可对外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1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1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加强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专业化、系统化管理,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完善设备租赁管理,为工程施工配置设备资源,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并结合《项目管理体系文件》中《机械设备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工程施工合理配置设备资源,保证施工生产任务顺利进行,公司对设备租赁单位、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工作程序,设备租赁价格等做相应的调整和规定。其他设备管理业务、技术管理按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采取租赁方式使用的设备,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1、高速公路及综合市政工程设备;土石方施工设备;地下及基础施工设备;吊装、运输设备;砼拌和设备、沥青拌和设备及配套设备;路面维护、修补用设备及车辆等大型设备。 2、砼搅拌机;机动翻斗车;钢筋加工设备;焊接设备;木工机具;泵类及振捣设备等中小型机械、机具。 3、检测、测量、试验仪器与设备等。 4、建筑机械: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篮。 5、其他可采取租赁方式使用的设备。 第三章设备租赁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生产副经理职责:

负责签发机械设备租赁管理的规章制度,培育和规范机械设备租赁市场,持续有效地推动和改进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主管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的职责: (一)公司设备主管部门职责: 1、负责按《程序文件》中“设备管理程序”的规定,行使公司监控职能。 2、定期在公司信息平台上发布设备租赁市场指导价格。 2、指导设备租赁市场运作规划,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 3、配合公司经营部门监督机械费的使用。 4、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负责各单位外租设备合同的备案。 (二)设备租赁单位职责: 1、根据各项目施工生产的需要,积极参与项目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设备招标、议标或按工程量分包工作。以满足项目施工生产的需求。 2、设备中标后,及时与项目部签订租赁合同。负责设备租赁过程的全面管理,包括设备 进退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保养维修,成本核算,经营管理等;为项目部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满意的服务。 3、收费标准参照公司在信息平台上发布的市场指导价。 (三)施工单位职责: 1、组织并制订项目施工“设备需求计划”及“机械费责任成本”,组织租赁设备招标、议标工作,及时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内部设备合同由项目部经理或经营副经理与公司内部出租单位协商签订,外部设备合同由项目部经理签字后,及时上报公司经营部审批、盖合同专用章后,一份报材料设备部备案。外埠项目部的设备租赁合同由项目经理签字审批后报材料设备部备案。

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篇一: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1、凡本公司和分公司各部门租赁建筑材料设备适用本。 2、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的建筑机械、钢管、模板、加工机械及焊接设备、垂直运输机械、水平运输机械等均属于建材公司的租赁范围。 3、建材公司对设备机械拥有租赁权,产材属公司所有,项目部门、分公司等对建筑材料 设备具备有偿使用权,对主要设备对外租赁须经主管经理审批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出租。 4、所有费用按国家规定的折旧费、维修费、大修费等内容考虑,设备的利用率及管理费 用开支等按一定的综合费率比。 5、各建筑项目在开工前(或需用前)15天提出设备需用计划,报建材公司准备,并签定租赁合同,否则建材公司不得供租(特殊情况除外)。 6、建筑周转设备材料租赁期间,设备由各租用单位自行管理和保养,建材公司负责监督、巡查。若发生遗失,或违章使用,据情节轻重按设备原值或净值进行罚款或赔偿。回收退库后的设备由建材租赁公司统一管理。 7、建材租赁公司基地负责现场设备的经常危险和退库后的正常保养,并向各租赁单位提 供完好的设备,周到服务。实行供应、保养、维修一条龙服务。 8、各租用单位和建材租赁公司应督促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 任制,维护保养及检查制度。 9、租用单位应尽量保持设备完整,损坏了的设备可交回原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新件, 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租赁建筑周转设备材料后,有权使用设备,但未经建材租赁公司同意,不可 外租给第三者单位或个人,如有违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建材租赁公司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对日常管理起到很好地规范作用,在此基础上选择一套专业的建材租赁管理软件进行日常设备的出入库以及出租费用核算,给企业管理带来极大的便利。 篇二: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内部租赁管理办法

北京信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内部租赁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公司和分公司各项目部租赁设备适用本制度。 2、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的特种设备、砼设备、通用设备等均属租赁公司租赁范围。 3、公司对设备拥有租赁权,设备属公司所有,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等对设备、机具具备有偿使用权。对主要设备向外出租须资产部经理审批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出租。 4、公司各项目应优先租用公司设备。在公司内部无法调剂、需要外租机械设备时,各单位必须报公司资产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5、设备租赁费用按设备的折旧费、大修费、经常修理费、设备利用率及管理费用开支等综合考虑后由资产部制定合理价格。 6、租赁使用期间,设备由各租用单位自行管理和保养,公司资产部负责监督、巡察。若发生遗失,或违章使用,据情节轻重按设备机具原值或净值进行罚款或赔偿。退库后的设备由公司资产部统一管理。 7、各租用单位和公司应督促设备管理人员自觉遵守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维护保养及检查制度。 8、机械设备及机具不得摔伤、扭曲、打洞,未经许可不得改制等、机械设备易损件的购买和更换必须向公司资产部提交申请,不得私自购买和更换。

二、租赁双方职责 (一)、资产部职责 1、按照工程项目提报的实施性机械配置计划负责调配公司内部机械,满足公司内部施工需要,内部机械实行有偿使用的租赁形式。 2、负责公司机械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保养、修理、调拨、改造和报废报批及机械处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工作。 3、负责对全公司机械租赁费标准的制定、核算、收取、上缴。 3、协助项目经理部对设备使用性能技术交底,安装调试,并协助项目设备部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3、协同人力资源部组织机械操作工技术安全培训。 4、负责现场租赁设备机具使用、维修、保养、安全的督促管理,并随时监督检查,对违章使用机电设备的人和事可给予警告或处罚。 5、负责出租设备维修保养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实施,及时供应有偿服务配件。 6、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及时传达公司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或上级传达文件指示精神。 8、负责输出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人员。 (二)、租用方的职责 1、负责设备及机具进出场的运输,安装(大型设备除外)和调试等实施及费用,并为现场操作维修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 2、负责设备基础方案的编制及实施,符合设备说明书要求。

办公计算机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办公计算机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有效解决办公用计算机设备需求与资源供给的矛盾,同时满足不同岗位对办公用计算机配置的需求多样化,进一步降低固定资产管理成本,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自行购置计算机用于办公,公司进行租赁。为规范租赁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 公司内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的正式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核确认的办公计算机设备已淘汰报废的员工、设备已无维修价值或折旧年限已满的员工适用于此办法。 2.2 公司同意新增便携式计算机的适用此办法。 2.3对现有办公计算机能满足工作需要,且达到“一人一机”标准的 部门,原则上不得申请新配置计算机。 2. 本办法适用前提是保障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充分利用,在现有设备不能满足需求时方可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归属 3.1 计算机设备所有权属于购买者本人,由公司支付了租赁费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用于办公和充分保证办公需求,公司将不再另行为其配置办公用计算机。 3.2 公司支付的租赁费中包括了计算机使用中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和增加配置所需费用。 第四条购置方法

4.1 需购置的计算机设备按照工作需求及用途划分为日常办公和特殊用途(对配置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开发),由部门经理界定租赁类别。 4.2公司指定以下品牌作为计算机设备租赁的专用品牌:联想、戴尔、华硕、宏基、惠普、东芝、索尼。员工购买计算机必须满足公布的购置品牌,在约定租赁期内员工应确保公司租用的计算机能正常使用并满足工作需求。在此基础上,员工自行决定计算机型号及配置。 4.3 员工购买计算机所需资金以及维护、维修和增加配置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员工个人承担。 4.4 购置审批流程 ●填写《员工计算机购置申请表》,按照表单要求规范填写后,需 上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主管副总逐一审批。 ●部门经理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对租赁设备的类别进行界定(日 常办公或特殊用途)。 ●人力资源部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确认员工是否转正。 ●综合管理部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当前有无闲置资源可供利 用调配。 4.5审批流程完成后,员工方可购置计算机。计算机购置后,员工应携带申请表、购置设备及发票原件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新购设备租赁验收手续,填写《租赁计算机验收单》并以作为支付计算机租赁费的依据。 第五条租赁费的计算标准及租赁期限 5.1 经公司审批同意新购置的便携式计算机,在通过相关验收手续

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加强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确保提供设备的租赁商符合公司要求、租赁的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单项工程同一个租赁商的机械设备租赁费,一个月内超过1万元(含1万元),及多项工程同一个租赁商的机械设备租赁费、运费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工程项目。 3 引用文件 3.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规定办法 3.2国家有关法规,法律规定 3.3国家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 管理内容 4.1管理职责 4.1.1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是机械租赁的主管领导,对本办法的执行负领导责任。 4.1.2设备部是机械租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租赁商的评审,

负责租赁合同的起草,租赁设备台班监管,租赁设备安全运行,租赁设备租费审核结算,负责编制和监督实施本办法。 4.1.3财务部负责审核租赁方提供的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4.1.4安全质量部负责审核租赁商提供的设备及机上操作人员是否满足公司安全规定要求。 4.1.5工程部负责按施工方案审核工程是否需要使用所租设备类型。 4.1.6成本合约部负责审核基层单位上报的机械设备租用计划、与设备部联合定期确定、发布设备租赁指导价;组织会签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审定最终结算租费。 4.1.7基层单位职责: 4.1.7.1参与租赁商的评审确定、在公司发布的指导价控制下与租赁商商谈租赁价格,租用期限等内容,并上报《机械设备租用计划审批表》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4.1.7.2配合设备部按成本合约部提供的合同范本起草合同草本,报至成本合约部组织会签。 4.1.7.3负责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做好租用台班的原始记录。 4.1.7.4负责编制机械设备租用结算清单,并报公司设备部审核批

005设备租赁管理规定

设备租赁管理规定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设备租赁的全过程控制,旨在加强和规范设备的租赁管理,防止设备在租赁期管理不善导致损坏及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综合效能。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管辖设备的对内和对外租赁等行为。 3 设备的租赁 3.1 为了提高设备的经济效益,对于利用率不高的设备,在满足本单位生产需要的前提条件下,经过公司设备管理部批准,可实行对外出租经营。租赁合同应及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3.2 根据租赁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对内租赁和对外租赁,对内租赁也称设备借用,是本公司内部单位之间设备的借出与借入;对外租赁是指公司与外单位之间设备的租出与租入。 3.3 设备对内租赁(借用)管理规定 3.3.1 公司内部单位之间的设备发生借用时,借用单位需填写《设备借用/租赁申请单》,向出借单位的设备科提出书面设备借用申请,说明借用理由、用途、借用时间等内容。 3.3.2 出借单位的设备科在接到《设备借用/租赁申请单》后,应会同设备使用部门和设备保管人对该设备的闲置情况、技术状态和完好程度进行能否出借的认定,并核查借用单位提出的借用理由和借用时间;借用单位是否具有经过技术培训,并已取得操作证的人员(包括维修、保养人员)操作此设备,然后提出设备是否予以出借的意见(如对方无操作人员,则设备出借时,出借单位需指派已经过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该设备,并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等工作)。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确定该设备是否出借。 3.3.3 经出借单位领导同意借用的设备,由出借方和借用方的设备科共同签订设备借用合同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合同内容包含:起止日期、设备技术状况、借用期的设备维修和保养、费用支付方式等,经双方设备科及单位负责人签章后开始执行协议规

设备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设备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 目的及适用围 对采购产品的采购过程、采购信息进行控制,对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的产品的验收和管理进行控制,确保采购产品质量符合要求。适用于工程局各项目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 2 职责 2.1 局工程管理部 是本程序的责任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程序的有效运行,负责建立并管理局的《合格物资供台账》。 2.2分公司(项目部) 负责组织对供资信、产品质量、产品供货能力、售后服务、价格等进行评价,确定合格供,建立本公司(项目部)的《合格物资供台账》;负责物资供的重新评价;负责编制采购信息,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采购;负责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产品的验证和管理。 3 程序 3.1 采购产品的容 包括:项目所需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 3.2 供评价和选择 3.2.1 物资供评价和选择 1)对于重要物资、大批量物资、新型材料以及对工程最终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物资,由项目经理部选择多个供,根据下列原则进行评价并确定合格供,填写《物资供评价表》,评价合格的供登录项目部

《合格物资供台账》。 a)企业社会信誉好,证照齐全;b)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c)交货期可满足施工生产需要;d)售后服务可靠;e)价格合理; f)可满足供货合同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2)对于工程项目中的水泥、钢筋等主材,重要工程设备,以及混凝土拌和机、门机等贵重机械设备的供评价还应考虑以下面:a)供能否提供生产可证、检验记录、生产合格证;b)供获得的名优产品称号;c)对重要、复杂的工程设备售后服务和评价;d)如供为销售单位时,还应评价其生产单位。 3)不属于重要物资,可由采购人员参照上述评选供的原则直接选择供货单位。 3.2.2 物资供重新评价 1) 评价时间现有物资供在供货之后,项目部应按下列时间重新评价其履约情况及供货持续保证能力,填写《物资供重新评价表》,评价结果报局工程管理部,局工程管理部根据评价情况决定是否入选局《合格物资供台账》提供各公司(项目部)选用。a)项目工期超过一年的,应每年评价一次;b)项目工期少于等于一年的,应在供货完成后评价一次。 2) 评价容供货是否按时、售后服务水平、质量状况、其它面等,各项目部可根据采购产品的重要程度不同而有所侧重评价某面。 3) 重新评价后的处置 评价结果正常的供继续选用,如出现问题时按以下式跟踪:a)

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租赁管理,明确设备租赁流程,规范设备有偿使用计价与结算,控制设备租赁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租赁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设备租赁是指为了满足施工生产或提高既有设备利用率而进行的设备租用或出租活动。严禁在公司设备闲置时租赁使用外部设备。 第四条设备租赁管理原则:“安全使用,分级管理,先批后租,使用签认,量化计价,单机核算”。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对投入租赁机械设备进行管理、监督。(一)核定设备租赁分公司租赁经营的设备范围,制订年度经营目标。(二)负责租赁设备新增、报停的申报、审批工作,并对租赁设备的维护、存放进行监管。 (三)对租赁计划和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实时掌握租赁设备的运行、闲置情况,建立租赁管理台账并定期分析上报。 第六条设备租赁分公司负责设备租赁业务开展和管理,主要职责:(一)根据集团公司授权,开展设备租赁经营活动,完成年度生产目标。 (二)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设备租赁分公司管理机构和体系,制定设备租赁管理相关办法和细则。(三)制定设备租赁价格表。 (四)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存放等日常相关管理工作。(五)负责外租设备费用的清收。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对设备租赁收入实行统一管理,并对租赁设备进行单机会计核算。 第三章租赁流程

第八条设备租赁业务管理流程 (一)项目部或其他使用单位根据施工需要,提出设备使用计划报设备租赁分公司。 (二)设备租赁分公司确定设备内租或外租设备服务项目。 1、内租填写机械设备调拨单,依单调配。 2、设备外租签订合同,办理调拨手续后再进场。严禁对外出租无合同、未收取租赁费用或押金即调拨设备。 第四章租赁价格 第九条“设备租赁价格表”经公司评审后作为租赁合同及内部结算的参考价。表中应包括以台班、计件、工程量等多种结算计量方式和计价标准,并注明计费标准涵盖的相关费用。 第十条设备对外出租合同租赁单价低于该参考价,合同评审时应当对单价进行说明。 第五章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租赁合同应按照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办法进行评审。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合同内容,或需要采用合作方合同范本的,应报公司法律事务部审议,不得擅自拟定或采用其他不规范文本。 第十二条量化计价,单机核算。 1、租赁合同中,计价方式应先采取工程量法,不宜采取工程量法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台班租赁、月租等方式。任何计价方式应确保设备资产正常收益。 2、租赁设备实行单机核算。合同应约定租赁设备的消耗材料、磨损件费用承担方。公司各子公司、项目部应建立机械燃油润滑油等油料台账,单机核算。 第六章租赁使用与结算 第十三条租赁设备调拨到项目后由项目部统一调度使用,操作人员服从项目工作安排和生活管理。 第十四条租赁结算 (一)内部项目使用坚持“月结”原则,设备使用单位每月底按照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设备租赁结算程序,为租赁的设备办理中间结

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doc

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_共4篇 1。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1、安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二、3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带。 三、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五、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弄机电设备。 六、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大臂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2、装拆人员进入安装现场、登高作业必须穿软底防滑电工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工作服。 3、严禁安拆人员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如酒后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开除(违反一次罚1000元)。 5、塔吊安装、拆卸、附墙作业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域,作业人员必须听从带班指挥,带班必须了解作业内容,操作程序及相关工种的配合要求,绝不允许无指挥作业或多头指挥作业,多人数的群体配合作业要设巡视员。 6、塔吊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各电气开关、导线、安全装置、机械传动,受力部分等应确保安全可靠。 7、塔吊在检修时,检修人必须挂牌警示停用,严禁任何人擅自合闸使用。 8、安拆塔吊作业及起重设备的使用,均须符合规定工况环境要求,严禁在超风力及雨、雪等恶劣条件下进行作业。

9、塔机顶或降节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步骤操作。 10、塔机安装完毕后,应认真检查各部紧固良好与各限位保险装置齐全完好。 11、本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外出做安拆工作,如有发现扣三天工资。 希望本公司员工以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罚款50元一次,带班罚款100元一次,累计三次以上本公司予以开除。 2。机电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设备租凭必须由租赁双方鉴定合同,出租的设备要完整无缺,能正常使用。 2、出租的设备必须由双方现场验收,有关问题必须在合同中说明。 3、租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严格遵守设备管理规定正常使用,定期保养。 4、租用单位在设备租用期间,要负责设备的检修、保养和安全运转。 5、租赁期满后,双方要及时办理设备交接手续,租用单位将设备返回后要注销合同。 6、归还的设备。除正常磨损外,如有零部件损坏丢失,由租用单位负责赔偿或修复,如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由租用单方按原值赔偿。 7、如租用单位不及时办理交接和注销合同,设备虽闲置不用仍由租用单位交付租赁费。 8、备租赁费按矿规定计算。 3。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做为集团公司大型施工设备,其租赁执行下列规定。 一、公司起重机械实行对内对外租赁,并实行内外不同的计费办法,鼓励公司内部调剂使用。

租赁设备管理办法

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为规范租赁设备物资产生的申请、到货、验收、维修、遗失、退租等环节的资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租赁设备需求提报 (一)流程报批 租赁设备需求申请流程:租赁设备需求部门在OA上提交设备需求申请,附:《设备租赁需求报告》审批通过后,由总部对应采购部统一生成订单,安排供应商发货。《设备租赁需求报告》应包括租赁设备类型、数量、租赁时长、租赁原因及项目预算。 (二)审批流节点 当地需求部门→当地设备与包材管理部→当地财务部门→大区物流总→事业部总→总部设备采购部→总部财务部门→物流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物流集团总裁 (三)审批流程各部门职责 当地设备需求部门:明确租赁设备类型、数量、租赁时长、租赁原因及项目预算。 当地设备与包材管理部:审核设备类型、数量、租赁原因。 当地财务部门:核实是否有租赁设备的必要,租赁设备数量、租赁时长,并提出项目预算是否合理。 当地物流总:判断设备租赁的合理性。 总部对口部门(需求部门):核实是否有租赁设备的必要,租赁设备数量、租赁时长,分析大区是否有需要租赁此类设备。 总部财务部门:核实流程是否合规,项目预算是否合理。 总部采购部门:收到下单通知,核实流程是否合规。 物流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复是否同意租赁设备。 物流集团总裁:批复是否同意租赁设备。 (四)注意事项

1、租赁设备需求申请流程提交时,需明确租赁设备类型、数量、租赁时长、租赁原因及项目预算并附上《设备租赁需求报告》,未明确租赁设备信息或无《设备租赁需求报告》,不予租赁设备。 2、租赁设备必须遵循先申请后租赁原则,审批后由对应总部采购部门统一安排租赁;大区不得无有效订单对接供应商租赁设备,擅自租赁设备的,总部将不予付款结账。 二、租赁设备验收规范 (一)设备进场 设备与包材管理部门应及时与总部设备采购部门进行沟通,跟进设备进场时间节点,设备到达现场设备与包材管理部门、租赁设备需求部门、当地财务部门需核实设备数量、类型是否与设备需求申请的数目、类型相符,并完成设备到货验收,三方进行签字确认验收单(一式三份)。 (二)设备验收 设备验收标准:根据《设备验收大纲》进行严格验收。 (三)注意事项 1、设备验收:设备与包材管理部门、需求部门、地区财务同时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验收完结:设备与包材管理部、当地财务部、租赁设备供应商需将设备验收单进行存档,后期进行费用报销。 3、租赁的设备验收后,地区设备与包材管理部门应安排设备需求部门立即领用,避免设备闲置。同时,地区设备与包材管理部门要求领用人签订《设备领用保管协议》。 三、租赁设备管理规范 (一)管理原则 由于租赁设备的特殊性,租赁设备将根据谁申请谁管理的原则来进行设备管理,设备与包材管理部门进行跟踪监控,从而保证租赁设备的安全性。 (二)管理标准 设备与包材管理部门对租赁设备建立标准纸质档、电子档(资产台账、故障台账)。租赁设备严禁跨场地调拨,如私自进行调拨,造成的设备遗失、损

设备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设备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对采购产品的采购过程、采购信息进行控制,对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的产品的验收和管理进行控制,确保采购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适用于工程局各项目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 2职责 2.1 局工程管理部 是本程序的责任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程序的有效运行, 负责建立并管理局的《合格物资供方台账》。 2.2 分公司(项目部)负责组织对供方资信、产品质量、产品供货能力、售后服务、价格等进行评价,确定合格供方,建立本公司(项目部)的《合格物资供方台账》;负责物资供方的重新评价;负责编制采购信息,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采购;负责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产品的验证和管理。 3程序 3.1 采购产品的内容包括:项目所需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 3.2 供方评价和选择 3.2.1 物资供方评价和选择 1)对于重要物资、大批量物资、新型材料以及对工程最终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物资,由项目经理部选择多个供方,根据下列原则进行评价并确定合格供方名单,填写《物资供方评价表》,评价合格的供方登录项目部《合格物资供方台账》。 a)企业社会信誉好,证照齐全; b)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c)交货期可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d)售后服务可靠; e)价格合理; f )可满足供货合同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2)对于工程项目中的水泥、钢筋等主材,重要工程设备,以及混凝土拌和 机、门机等贵重机械设备的供方评价还应考虑以下方面: a)供方能否提供生产许可证、检验记录、生产合格证; b)供方获得的名优产品称号;

c)对重要、复杂的工程设备售后服务和评价; d)如供方为销售单位时,还应评价其生产单位。 3)不属于重要物资,可由采购人员参照上述评选供方的原则直接选择供货单位。 3.2.2 物资供方重新评价 1)评价时间现有物资供方在供货之后,项目部应按下列时间重新评价其履约情况及供货 持续保证能力,填写《物资供方重新评价表》, 评价结果报局工程管理部,局工程管理部根据评价情况决定是否入选局《合格物资供方台账》提供各公司(项目部)选用。 a)项目工期超过一年的,应每年评价一次; b)项目工期少于等于一年的,应在供货完成后评价一次。 2)评价内容供货是否按时、售后服务水平、质量状况、其它方面等,各项目部可根据采 购产品的重要程度不同而有所侧重评价某方面。 3)重新评价后的处置评价结果正常的供方继续选用,如出现问题时按以下方式跟踪: a)通过有效沟通解决存在问题; b)加强对其供应产品的验证; c)限制或停止其供货。 3.3 采购信息 3.3.1 采购信息采购信息主要表现为: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合同、分包计划、分包合同,具体要求为: 1)采购部门的物资采购计划按表格《物资采购计划表》填写并审批; 2)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的, 合同条款应包括: a)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b)质量技术标准及产品验收、验证要求; c)交货地点和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 d)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e)技术资料要求(说明书、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 f)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等。 物资采购合同格式采用《物资购销合同》。 3)项目分包计划:分包计划应符合项目施工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向监理报告并获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所属各单位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降低施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械设备租赁指分公司为满足施工生产和提高既有设备利用率的需要,对各种设备和车辆进行的租用和出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机械设备租赁管理。 第二章租赁原则 第四条租赁设备应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设备,内部调剂余缺,在分公司和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时再考虑从外部租用。 第五条租用设备前应进行市场调查,全面考评出租方情况、设备状况、服务能力和价格等择优选定,分公司各作业层所有需设备租赁由分公司组织进行租赁,租赁大型设备或批量租赁(5台以上、标的在50万以上)时报公司机运部招标。 第六条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率低、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产品,如租用后不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应及时退租。 第七条设备租赁单价要参考集团公司指导价,不得高于公司编制的《机械设备租赁限价表(第一批)》(附后)。要采取灵活的租赁方式,逐步推行租赁设备的量化管理。根据工程任务、工程量和设备作业性质的不同,采取按完成的工程量计价、保底租金+量化租金、月租等方式实施设备租赁,降低设备租赁费用支出 第三章租赁管理 第八条设备的租赁,严格执行租赁设备报批制度,由各机械队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编制设备租赁计划(包含设备型号、数量、计划使用时间等),报分公司机运部和主管领导审核,通过OA工作流报公司机运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租赁合同以附件形式报批。方可租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无权自行租赁设备。 第九条从外部租赁设备时,由分公司机运部牵头,会同工程、财务部门,分公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北京城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对外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业。 第二章管理 第二条、物资设备部是主管生产机械设备的职能部门,在公司主管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决定、意见,结合自身实情,制定相应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案;负责设备进出库清理与验收,运行中资料发放与收集;编写大修理报告和修理项目审核及资料整理。 3、实施、协助、参与公司生产工程管理组织的设备对外租赁,对内承包工作。 第四条、自有设备经核定划拨给项目部的在用、库存机械设备及配件属公司固定资产,所有权属公司,项目部有使用权,但不得自行调出、转让、出售、报废、报损。 经公司批准的设备调动、调剂,其上缴折旧费,由新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机械设备档案是科学使用设备的依据。它主要有:随机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履历书。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应认真填写设备档案,并如期向公司提供所需资料。 第六条、自有设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设备,属本规定所称谓的机械设备范畴。一般不同时具备上列两个条件的,视为易耗品,特殊情况下,单位价值低于标准,但更换频繁,易于损坏的,可不列入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折旧费提取标准依照其形成时间、类别确定。折旧比例新设备一般控制在年8-13%以内,运输机动车辆年折旧率为15%。 第七条、机械设备因操作正确,精心保养,使设备性能完好,延长修理间隔时间,节省修理经费,对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八条、凡经保养和维修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中小修由项目部管理部门验收,凡合格的,项目部出示报销修理费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报销。第三章租赁、出租和处置 第九条、租赁的设备确实为公司、项目部目前所必需,且项目部暂时无力购置或从成本上考虑目前不宜购置的设备。 第十条、欲租赁设备的项目部填写《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报公司生产工程管理部门批准后,根据公司批准的《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应有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积极联系设备租赁商,并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第十一条、在设备到达项目部前,我方人员必需对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有一个全面的认知,并在租赁合同中注明该设备当前的实际状况。以避免在归还设备时的纠纷。 第十二条、租赁合同中应含有以下内容: 1、租赁物名称、数量及相关配套设施、质量技术及当前的技术状况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根据施工项目需要协商确定时间。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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