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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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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TD/T 1033—2012)

reduction in property value. Find warning signals, timely reporting or warning, develop and implement measures against customer transfers and other acts leading to loss or increase the difficulty of clearing. Personal credit business of late, agencies should be timely collection, if necessary, ask the right institutions to bring proceedings. Non-approved by head office, agencies at all levels shall not without the following: give

目次

言 (1)

1 范围 .................................................................

2 2 规范性引用文

件 ....................................................... 2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总

则 ................................................................. 3 5 建设目标 . (3)

5.1总体目标...................................................... 3 5.2具体目标...................................................... 4 6 建设条件 ............................................................. 4

6.1基础条件...................................................... 4 6.2建

设区域...................................................... 4 7 建设内

容与技术标准 ................................................... 5 7.1 -般规定 ...................................................... 5 7.2土地平整工程.. (5)

................ 6 7.3灌溉与排水工程................................

7.4田间道路工程 (6)

7 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7)

7.6其他工程 (7)

8 建设程序 .............................................................

7 8.1建设计划 (7)

8.2基础调查...................................................... 7 8.3实施方案...................................................... 7 8.4项

目实施...................................................... 7 8.5基本

农田划定 (9)

8.6后期管护 (9)

9 公众参与 .............................................................

9 10 土地权属管

理 ........................................................ 9 11 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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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信息化建设 (9)

.................... 10 11.2档案管理................................

12 绩效评

价 ........................................................... 10 附录

A (11)

附录B .................................................................

14 附录

C (17)

附录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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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uction in property value. Find warning signals, timely reporting or warning, develop and implement measures against customer transfers and other acts leading to loss or increase the difficulty of clearing. Personal credit business of late, agencies should be timely collection, if necessary, ask the right institutions to bring proceedings. Non-approved by head office, agencies at all levels shall not without the following: give

TD/T 1013—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为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严格耕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南京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参与编制人员: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技术指标、建设程序、公众参与、土地权属管理、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绩效评价等。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活动。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除应遵循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5618—200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363—2006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2003 农用地分等规程 TD/T 1004—

TD/T 1005—2003 农用地定级规程

TD/T101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101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TD/T1032—2011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村土地整治

对农村地区低效利用和不合理利用的土地,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土地利用活动。 3.2

基本农田

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3.3

高标准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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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T 1013—2012

一定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后达到标准的原有基本农田和新划定的基本农田。

3.4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3.5

基本农田整备区

指通过土地整治活动,逐步形成的集中连片、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集中分布区域。规划期间区域内的耕地可以调整补充为基本农田。

3.6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 4 总则

4.1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4.2坚持规划引导,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为依据,与相关规划相协调,统筹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4.3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

4.4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确保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高,促进农村地区景观优化、生态良好。

4.5坚持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

4.6落实管护责任,健全管护机制,发挥项目建设长期效益。

5 建设目标

5.1总体目标

提高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改善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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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生态景观,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落实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任务,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持续利用。

5.2具体目标

5.2.1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5.2.2增加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

5.2.3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5.2.4促进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

5.2.5加强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利用的监测监管,确保好地用好。

5.2.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

6 建设条件

6.1基础条件

6.1.1符台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务院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6.1.2水资源有保障,水质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的规定,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土壤污染和地质灾害。

6.1.3建设区域相对集中连片且耕作距离适中,耕作条件便利,适合机械化耕作。 6.1.4具备建设所必需的水利、交通、电力等骨干基础设施。

6.1.5地方政府重视程度高,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积极性高。6.2建设区域

6.2.1重点区域

高标传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包括:

a)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

b) 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

c) 全国农用地质量分等评定的优等、高等、中等耕地集中分布区域。 6.2.2限制区域

6.2.2.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限制区域包括:

a) 水资源贫乏区域;

b) 水土流失易发区、沙化严重区等生态脆弱区域;

c) 历史遗留的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

d) 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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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

f) 沿海滩涂、内陆滩涂等区域。

6.2.2.2在限制区域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需提供相关部门论证同意的证明材料。 6.2.3禁止区域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禁止区域包括:

a) 地形坡度大于25?的区域;

b)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等;

c) 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

7 建设内容与技术标准

7.1 -般规定

7.1.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内容参照土地整治工程体系,详见附录A,工程技术要求详见附录B。

7.1.2应科学合理开展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田间管理和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学要。合理布置耕作田块,保持各项工程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田间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7.1.3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指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设施占地面积与建设区总面积的比例。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应不高于8%。

7.1.4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别。

7.1.5 基础设施使用年限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成后各项基础设施工程正常发挥效益的使用年限。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5年。

7.2土地平整工程

7.2.1土地平整工程指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排需要而进行的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措施。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工程和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

7.2.2 应合理规划田块、提高田块归并程度,实现耕作田块相对集中。 7.2.3耕作田块指田间末级固定沟、渠、路等固定的土地平整基本单元。耕作田块规模应根据地形条件、耕作方式、作物种类等综合确定,平原区北方不宜低于200亩、南方不宜低于100亩,丘陵山区耕作田块规模可适当减少。

7.2.4应实现田面平整,水田格田内田面高差应小于?3cm;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应小于?5cm。

7.2.5耕作层土壤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2008)的规定,影响作物生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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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碍因素应降低到最低限度;应加强耕作层的保护,耕作层厚度应达到25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50cm以上。

7.2.6 地面坡度为5 ,25 的坡耕地宜修建梯田,梯田化率不应低于90%。

7.2.7土地平整形成的田坎应有配套工程措施进行保护,宜因地制宜地采用土坎、石坎、土石混合坎或植物坎等保护方式。

7.3灌溉与排水工程

7.3.1灌溉与排水工程是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等灾害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喷微灌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泵站及输配电工程。 7.3.2水资源应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禁止使用未经处理的污水进行灌溉。

7.3.3水源配置应综合考虑地形条件、水源特点等因素,宜采用蓄、引、提、集相结合的方式。

7.3.4应根据灌溉规模、地形条件、田间道路、耕作方式等要求,合理布置各级输配水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63—2006)的规定。

7.3.5灌溉设计保证率应根据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种类、灌溉规模、灌水方式及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应符合附录B中表B.1的规定。

7.3.6排涝标准应满足农田积水不超过作物最大耐淹水深和耐淹时间,应由设计暴雨重现期、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确定。旱作区农田排水宜采用10年一遇,1d,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d,3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农田排水宜采用10年一遇,1d,3d暴雨3d,5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7.3.7地下水位较高和土壤盐碱化地区,排水标准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的规定。

7.4田间道路工程

7.4.1田间道路工程指为满足农业物资运输、农业耕作和其它农业生产活动需要所采取的各种措施总称。包括田间道和生产路。

7.4.2合理确定田间道路密度,满足农业机械化和生产生活便利的需要。

7.4.3田间道的路面宽度宜为3m,6m,生产路的路面宽度宜为3m以下。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田间道的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

7.4.4田间道路通达度指集中连片田块中,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率。平原应达到100%,丘陵区不应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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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7.5.1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指为保障土地利用活动安全,保持和改善生态条件,减少或减少污染、自然灾害等所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称。包括农田林网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

7.5.2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应与田、路、渠、沟等有机结合。

7.5.3农田防洪标准应采用以乡村为主的防护区防洪标准,重现期应为10

年,20年一遇。 7.5.4农田防护面积比例指通过各类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受防护的农田面积占回建设农田总面积的比例。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应低于90%。

7.6其他工程

除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外的工程。其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8 建设程序

8.1建设计划

8.1.1根据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编制年度建设计划。 8.1.2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应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状况、建设基础条件等因素。 8.1.3需根据建设任务进行资金测算,资金来源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主,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宜采用集中投入方式,并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8.2基础调查

8.2.1充分应用卫星遥感影像、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等基础数据,依据有关的技术规定,查明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现状、耕地质量等级等。

8.2.2开展建设区自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基础设施条件等基础资料收集和调查,全面查清建设区内土地资源条件、农业种植结构、农田基础设施状况等。 8.2.3开展建设区土地权属调查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查清建设区内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农户承包经营土地的数量、位置和界线,为开展权属调整提供依据。 8.3实施方案

8.3.1依据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年度实施方案。

8.3.2实施方案应落实、分解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计划任务,明确建设地点、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时序等,提出保障措施。

8.4项目实施

8.4.1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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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1应开展土地利用限制条件、土地权属调整、水土资源平衡和环境影响等专项分析或平价。

8.4.1.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需从项目建设背景、立项条件、水土资源状况、新增耕地来源、基本农田现状、环境影响、规划方案、耕地质量变化、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等方面,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等,综合分析其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8.4.1.3应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论证工作,形成评估论证意见。 8.4.2规划设计

8.4.2.1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方案和工程布局,优化工程设计,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定》(TD/T 1012)、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预算

定额标准等有关技术要求,明确各类工程建设内容和技术参数,计算各类工程量,编制规划设计和预算。 8.4.2.2应开展规划设计和预算评审论证工作,形成评审论证报告。

8.4.3工程施工

8.4.3.1应根据规划设计成果,制定施工组织方案,选定主要工程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明确控制性工期和进度安排计划。

8.4.3.2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等制度要求,明确各方全责义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据规划和相关规定采取“以补代投、以补促建”的方式进行工程建设。

8.4.3.3应编制施工进度、资金、质量和安全等控制计划,落实控制措施,对可能偏离施工计划的影响因素提出应对方案。

8.4.3.4应严格控制规划设计变更,对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变更应进行论证,形成论证结论。 8.4.4竣工验收

8.4.4.1各项工程建设完成后开展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采取全面核查与抽样核查相结合、室内核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法。

8.4.4.2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建设范围、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耕地质量、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等。 8.4.4.3验收应以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和变更、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为依据,先由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再由项目承担单位初步验收并提交验收申请,最后由立项单位组织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8.4.4.4工程质量验收应查验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或有关质检部门评定意见,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进行验收。

8.4.4.5耕地质量应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TD/T 1004—2003)、《农用地定级规程》(TD/T reduction in property value. Find warning signals, tim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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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2003)开展评定。

8.4.4.6验收合格后应形成有关验收文件,并及时进行土地利用变更。具体可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 1013)的规定执行。

8.5基本农田划定

8.5.1建设区内的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 1032—2011)的规定进行基本农田划定。

8.5.2划定的基本农田应进行编号,落实保护责任,建立保护标志,实行永久保护。 8.6后期管护

8.6.1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农民管理、专业管护人员实施的管护体系。 8.6.2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 8.6.3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签订后期管护合同。

8.6.4管护主体应对各项工程设施进行日常性检查维护,确保长期有效稳定利用。。 8.8.5开展地力提升的相关工作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公众参与 9

9.1明确公众参与的阶段及内容,落实公众听证制度、公示公告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要求,确保公众参与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9.2充分尊重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地意愿,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群众全程参与。

9.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应实行多方监督,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 10 土地权属管理

10.1建设前,应在查清土地权属现状基础上,调查了解土地权利人权属调整意愿,及时解决土地权属争议。

10.2在规划设计阶段,如需调整土地权属的,应编制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签订土地权属调整协议。

10.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成后,应依法进行土地确权,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发放土地权利证书。

10.4土地权属调整的基本要求见附录C。

11 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

11.1信息化建设

11.1.1应充分利用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完善定期报备制度,统筹信息的采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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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集中统一、全程全面、即时动态的管理。

11.1.2应建立信息统计制度,定期进行信息的统计、分析、汇总和上报。11.1.3可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11.2档案管理

11.2.1应及时将记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的有关管理、技术等文件,以及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资料进行立卷归档,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11.2.2应明确建立档案管理要求,严格档案管理。

12 绩效评价

12.1绩效评价包括建设过程评价和项目后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建设任务完成评价、实施管理评价和实施效果评价等。

12.2建设任务完成评价主要是对建设规划和建设内容完成情况的评价。评价具体内容包括建设范围、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耕地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后期管护措施等。

12.3实施管理评价主要是对实施管理的程序、制度、组织等执行和落实情况的评价。评价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和保障体系完备情况、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措施执行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倍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情况等。

12.4实施效果评价主要是对建设成效的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经济效益评价、社会效益评价和生态效益评价。

12.5在建设过程中,应强化过程管控,开展建设过程评价;建成后1年,3年内开展项目后评价。

12.6评价方法可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12.7绩效评价的主要技术方法与程序见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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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土地整治工程体系

按照工程建设类型、特征及内部联系构建土地整治工程体系,形成工程体系表,见附表A.1。

A.1土地整治工程体系表

一级二级三级说明编号名称编号名称编号名称

1 土地平整

工程

1.1 耕作田块按照一定的田块设计标准所进行的土方挖填和埂坎修筑等

修筑工程措施。

1.1.1 条田在地形相对较缓地区,依据灌排水方向所进行的几何形状为

长方形或近似长方形的水平田块修筑工程。水田区条田可细

分为格田。

1.1.2 梯田在地面坡度相对较陡地区,依据地形和等高线所进行的阶梯

状田块修筑工程。按照断面形式不同,梯田分水平梯田和坡

地梯田等类型。

1.1.3 其它田块除上述条田、梯田之外的其他田块修筑工程。

1.2 耕作层地为充分保护及利用原有耕作的熟化地土层和建设新增耕地

力保护工的宜耕土层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1.2.1 客土回填当项目区内土层厚度和耕作土壤质量不能满足作物生长、农

田灌溉排水和耕作需要时,从区外运土填筑到回填部位的土

方搬移活动。

1.2.2 表土保护在田面平整之前,对原有可利用的表层土进行剥离收集,待

田面平整后再将剥离表土还原铺平的一种措施。 2 灌溉与排

水工程

2.1 水源工程为农业灌溉所修建的地表水、拦蓄水、河湖库引提水、地下取水等工程的总称。

2.1.1 塘堰(坝) 用于拦截和集蓄当地地表径流的挡水建筑物。包括堰、塘、坝。

2.1.2 小型拦河以拦蓄河道径流或潜层地下水为主,用以壅高水位的挡水建坝(闸) 筑物。包括小型拦河坝、小型拦河闸。

2.1.3 农用井在地面以下凿井、利用动力机械提取地下水的取水工程。包括大口井、管井和辐射井。

2.1.4 小型集雨在坡面上修建的拦蓄地表径流的蓄水池、水窖、水柜等蓄水设施建筑物。

2.2 输水工程修筑在地表附近用于输送水至用水部位的工程。

2.2.1 明渠在地表开挖和填筑的具有自由水流面的地上输水工程。

2.2.2 管道在地面或地下修建的具有压力水面的输水工程。

2.2.3 地面灌溉灌溉水由明渠或管道送达田间后,在田间修筑的临时输水工程。包括沟灌、畦灌、淹灌三种类型。

2.3 喷微灌工比管道输水更加节水的一种灌溉方式。包括喷灌、微灌。

2.3.1 喷灌利用专门设备将水加压并通过喷头以喷洒方式进行灌水的

工程措施。

2.3.2 微灌利用专门设备将水加压并以微小水量喷洒、滴入方式进行灌

水的工程措施。包括滴灌、微喷灌、渗灌等。

2.4 排水工程将农田中过多的地表水、土壤水和地下水排除,改善土壤中水、肥、气、热关系,以利于作物生长的工程措施。

2.4.1 明沟在地表开挖或填筑的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上排水工程。

2.4.2 暗渠(管) 在地表以下修筑的地下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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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渠系建筑渠道或沟道互为交叉、渠道或沟道与道路交叉或跨越(穿过) 工程低地、高地时修建的控制或输水建筑物。

2.5.1 水闸修建在渠道或河道处控制水量和调节水位的控制建筑物。包

括节制闸、进水闸、冲沙闸、退水闸、分水闸等。

2.5.2 渡槽输水工程跨越低地、排水沟及交通道路时修建的桥式输水建

筑物。

2.5.3 倒虹吸输水工程跨越低地、排水沟及交通道路时以虹吸形式敷设于地下的压力管道式输水建筑物。

2.5.4 农桥田间道路跨越河流、洼地、渠道、排水沟等障碍物而修建的

过载建筑物。

2.5.5 涵洞田间道路跨越渠道、排水沟时埋设在填士面以下的输水建筑物。

2.5.6 跌水、陡连接两段不同高程的渠道或排洪沟,使水流直接跌落形成阶坡梯式或陡槽式落差的输水建筑物。

2.5.7 量水设施修建在渠道或渠系建筑物上用以测算通过水量的建筑物。

2.6 泵站及输由泵站和输配电两部分组成的提水建筑物。

配电工程

2.6.1 泵站由抽水装置、辅助设备及配套建筑物组成的工程设施,亦称

抽水站、扬水站。

2.6.2 输电线路通过金属导线将电能由某一处输送到目的地的工程

2.6.3 配电装置承担降压或用配电设备通过配电网络将电能讲行重新分配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首次有了标准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首次有了标准 什么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须坚持哪些原则?公众如何参与?诸如此类问题,可以从日前国土资源部出台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中找到答案。该《规范》首次从国家层面规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明确了建设目标、任务、原则、内容与技术要求、程序等。 《规范》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5 项工程,实现每个耕作田块直接临渠(管)、临沟、临路,保证每个耕作区与农村居民点相连。重点区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整理重点县。对于地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行洪河道以及河流、湖泊、水库水面等区域,禁止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据了解,按照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5年我国将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为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技术标范本

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 1.1基本建设情况 1.2工程概况 1.3综合说明 第二章施工准备 2.1组织准备 2.2技术准备 2.3设备和材料准备 2.4现场准备 2.5原材料试验 第三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1 关键工序施工方案 3.2 主体工程施工方案 3.3临时工程施工方案 3.4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3.5施工总平面施工方案 第四章质量保证措施 4.1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4.2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4.3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4测量、监控等质量保证措施 4.5施工标准和现场检测规范 第五章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1建立健全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5.2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5.3安全生产措施 5.4治安保卫措施 5.5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6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 第六章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6.1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 6.2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6.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6.4制定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第七章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7.1施工进度总体安排 7.2阶段工期控制、施工均衡性及工序衔接7.3关键节点施工进度控制 7.4工期保证措施 第八章资源配备计划 8.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8.2机械设备配置

8.3质量监控配备计划表 8.4材料供应保证措施 8.5资金使用计划 第九章施工管理及措施 9.1施工现场管理 9.2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9.3工程管理的配合、协调及服务措施 第十章雨季施工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基本建设情况 工程名称:青县马厂镇上马厂村等五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招标人:青县国土资源局。 1.2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地点:青县上马厂村、陈官屯。 1.3综合说明 (一)编制依据 1、青县马厂镇上马厂村等五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至六标段招标文件 2、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详细)

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详细)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中提出到2022年全国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以此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35年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以下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和规范XX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力争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以整体连片土地整治为抓手,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以“节约集约、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村推进、集中建设”为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规模XX万亩,总投资XXX万元,涉及XX个乡镇、XX余个行政村。主要布置在XXXXXXXX,共分四个区域:一是XXXXXX;二是XXXXXXX;三是XXXXXXXXX;四是XXXXX。项目建设主要工程为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项目建设必须在XXXX 年XX月X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三、工作安排及相关单位职责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结合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具体责任分工如下: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论证、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实行“七公开”:一是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公开。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要求,拟定土地整治项目的项目区范围,公开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意见。二是项目资金来源与立项公开。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依据有关规定公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公开栏公开项目预算情况、立项情况。三是项目招标管理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由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

xxx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效益分析

10效益分析 10.1社会效益分析 10.1.1社会影响 通过项目实施可以吸收更多的劳动力从事农业产业,吸纳了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减轻农村就业压力;通过土地整理理顺土地权属关系,有利于土地管理工作。对整理后土地进行合法、合理的权属调整,将减少今后土地利用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各种纠纷,有利于保持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 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当地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提供和积累经验;通过土地整理使项目区内耕地集中连片,能够为高产农田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并为今后实现规模经营、机械化作业的现代化农业经营方式,将极大的增加粮食产量并减少农业生产成本,为其他地区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提供一个显著的示范作用,同时也是国家保证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土地整理工作能够理解和支持,从而促进土地整理工作的全面、长久、深入、顺利发展。 10.1.2维持社会稳定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作用 项目实施后,通过对农田水利设施的配套和未利用其它草地的开发,减少田坎占地面积,可新增耕地面积确保了xx县耕地总量增加,对xx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项目建设后,将形成较完善的田间道路系统和农田灌排系统,项目区内目前耕作不便及受洪涝影响严重的状况将得到彻底改变;项目区内未利用地和田土坎将得到平整,水土流失将得到治理;提高了耕地的保水保肥能力,中低产田得到改造,耕地质量将得到全面改善,耕地将达到旱涝保收的土地标准;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夯实了农业基础,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灾能力和发展后劲,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扩大耕地面积,安置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岗位,对整 1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实施报告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1综合说明 1.1项目概述 1.1.1项目名称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1.1.2项目类型和性质 项目类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土地整理。 1.1.3项目区位置和范围 项目所在地:*********。 项目区位置和范围:项目区位于******,地理位置西至东经117°43′46″,东至东经117°45′49″,南至北纬32°17′28″,北至北纬32°19′54″。项目区涉及******全域。 1.1.4项目区地貌类型 项目区属于平原微丘。 1.1.5建设规模 项目区总面积为821.2643公顷,高标准农田面积466.6667公顷,位于******。 1.1.6项目建设原则要求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要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采取田、水、路、

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益人合法权益,鼓励农民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1.2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 1.2.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有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两个方面。 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是确保项目区粮食稳产丰收的基础,因此必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旱与涝)的能力。为解决灌溉水源,根据项目区供需水量要求计算结果,并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主要通过改善原有的灌排系统来保证项目区水源供应和排涝。本项目区农田水利建设主要是改建沟渠等。 田间道路工程--主要是对生产路和田间道的建设。田间道与乡村路相连接,辐射范围左右各300米;生产路布设在田间地头,并与田间道相通形成网络,利于田间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和劳作。 1.2.2建设工期 项目拟建设工期为4个月(2013年9月—2013年12月)。 1.2.3项目估算投资 项目总投资356.1120万元,亩均投资0.050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310.2545万元,占总投资87.12%;其他费用共计38.8749万元,占总投资的10.92%;不可预见费6.9826万元,占总投资的1.96%%。 1.2.4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356.112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资350.0000万元,县级财政投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新疆兵团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为切实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投资目标,达到预期效益,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结合新疆兵团农业综合开发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建设标准。 凡国家立项投资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须按照本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检查验收。 一、综合标准 (一) 高标准农田应达到田地肥沃、设施配套、道路畅通、林网适宜、生态优良、科技先进、全面节水、旱涝保收,实现农作物优质高产高效的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建设,解除制约项目区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项目区产出的粮食和其它农产品达到优质安全、高产稳产标准。 项目区因地制宜推行节水灌溉和其他节本增效技术,灌溉保证率达到90%以上,总体经济效益增加12%以上,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项目区须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农业科技贡献率明显提高,主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显著提升,特别是单产达到较高水平(详见表1),实现团场增效、农工增收,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农场奠定坚实的基础。

表1 高标准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单位:公斤/亩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综合治理、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 项目按灌区或流域从源头上筹划,整体推进。采取水利、农业、林业和科技等综合配套措施,进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项目区必须集中连片,连片规模应不小于350公顷,使其显现规模效益,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开发治理后,项目区与非项目区有明显区别,平原地区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丘陵山区基本实现园田化。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应通过严格筛选。 项目区应具备可持续稳定利用的水资源条件。干、支骨干渠系及相关外部水利设施配套完善;水源水质符合灌溉水质标准;水源水量能够满足

图解《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文档

2020 图解《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文档 Document Writing

图解《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文 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 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 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 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高标准农田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础,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标准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的根本所在,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意见》指出,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加强资金整合,

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建设标准,充实建设内容,加强建后管护,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意见》明确了在具体工作中需要坚持和把握好的基本原则:一是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改造中低产田、推进农业机械化和节水灌溉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整合完善相关建设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二是健全机制,强化监管。鼓励和引导各地探索资金整合、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新机制,统筹使用建设资金,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落实工程建后管护责任,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三是分工负责,协同推进。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地方政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负总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政策和资金支持。四是多元投资,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现实情况,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着力建立健全“四个机制”:一是部门联动、上下衔接、省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强化专项规划的衔接统筹和不同渠道资金整合,改变目前部门各自为战的局面,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全程监管机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统一上图入库,形成全国“一张图”,实现有据可查、全面监控、精准管理;三是建后管护机制,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发挥作用;四是投融资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参考标准 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配套水、电、路设施完善,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得到加强,生态修复能力得到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 (一)田。通过归并和平整土地、治理水土流失,实现连片田块规模适度,耕作层厚度增加,基础设施占地率降低,丘陵区梯田化率提高。农田有效土层厚度达到1250px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500px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下降到8%以下,丘陵区梯田化率不低于90%,形成一批1万亩、3万亩和5万亩以上的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二)土。通过土壤改良改善土壤质地,增加农田耕作层厚度,促进良种良法的推广,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12g/kg以上,各项养分含量指标应达到当地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的“中”或“高”值水平,土壤 pH值保持在5.5~7.5,耕作层土壤重金属含量指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影响作物生长的障碍因素应降到最低限度。 (三)水。通过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广节水增效灌溉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提升农业生产的水利化程度。灌溉保证率达到50%以上,排涝标准达到5年~10年一遇,农田防洪标准达到10年~

20年一遇,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80%以上,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产出率明显提高。 (四)路。通过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解决农田“路差、路网布局不合理”问题,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业机械通行要求,促进农业机械化。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达到90%以上,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 (五)林。通过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解决防护体系不完善、防护效能不高等问题,扩大农田防护面积,提高防御风蚀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打造农业防灾减灾的重要生态屏障。农田防护面积比例应不低于90%。 (六)电。结合农村电网改造等工程建设,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备必要的输配电设施,满足现有机井、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等设施应用的电力需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夯实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保障。 (七)技。通过加快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完善农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良种覆盖率、肥料利用率、农林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率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农田监测网络,田间定位监测点覆盖率达到85%,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地形图测绘要求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测绘要求 1 测绘内容及范围 1.1 测绘内容为项目区内及周边的各种地形、地物及现状地类要素。 1.2 测绘范围测至项目区界址线外50—200米,并标示出与项目区有关的河流、 湖泊、水库、水工建筑物、道路、村庄及建(构)筑物等的相对位置。 2 地形测绘 2.1 基本比例尺:1:2000。 2.2 基本等高距:平原地区和丘陵山区统一为2m。 2.3 高程注记点密度:每个10cm×10cm的方格网内,平原地区不少于6个高程 注记点,丘陵山区不少于12个高程注记点,并标注地形变换点的高程。2.4 输出的图纸应以项目区为单位整体输出,当整体输出图纸大于1.5m?2.0m 时,适当缩小比例尺输出,缩小比例尺应不小于测图比例尺的2倍。 2.5 项目区范围的界址点需标注坐标,并列出界址点坐标表。 3 地物测绘 3.1 村庄只施测村庄的外围线,内部标注村庄名称。村庄内与项目区有关的沟、 渠、路、桥、水系等应完整绘出。 3.2 坑塘、河道应测注塘底、河道底的高程;河道每隔30米测注一个高程点。 3.3 水闸应测注闸顶高程,并注明水闸的孔数及水闸的宽和高,用孔数?宽?高 表示,单位为米,保留两位小数。 3.4涵洞应测注涵洞底高程,并标示涵洞的规格。其中,圆涵标注内、外孔径; 方涵标注宽和高,用宽?高表示。单位为米,保留两位小数。 3.5 项目区内的沟渠、坑塘、墓葬地、其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裸地、双线 田坎、双线道路等要素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比例测绘,不得取舍。 3.6 项目区内各类道路的位置、长度、宽度、路面高程、类型等属性应根据现状 标示。

3.7 现状渠(或水沟)的位置、长度、宽度、深度、类型要明确标示。 3.7.1 宽度:在图上标示为单线时,要在沟渠旁注明其实际宽度。 3.7.2 深度:每隔30米应测注一个沟渠底的高程,沟渠的转弯处必须测注一个高 程点。 3.7.3 类型:当沟渠的材料不是土质时,要加注沟渠的材料和尺寸。 3.8 电线杆的位置要准确,输电线路走向应按照规定标示。 4 断面测绘 4.1 河道断面测绘 4.1.1 河道要求每隔250米布设一个横断面。当相邻两横断面的河底高差大于2.5 米时,加测一个高程变化点的横断面。在河道突然扩大或缩小的变化处、有水工建筑物处,也应加测横断面。 4.1.2 河道两岸有防洪堤的,要在堤外20米范围内加测地形高程点。 4.1.3 纵断面测绘:沿河道中心线每隔50米测一个高程点,同时施测水面高程。 水面高程要加注测绘日期。 4.2 拦河坝、水闸断面测绘。 4.2.1 拦河坝、水闸要施测坝(闸)顶中心线的高程及坝(闸)体的横断面。4.2.2 拦河坝坝脚下游河道每隔20米加测一个横断面。 4.2.3 要测注拦河坝、水闸的冲坑范围及坑底高程。 4.3 桥梁断面测绘:应施测桥孔、桥墩的断面形状及尺寸,桥底地面高程,梁顶、 底高程及桥型。 4.4 堤防断面测绘 4.4.1 沿堤防中心线每隔50米测注一个高程点。 4.4.2 每隔50米加测一个堤防横断面。 4.4.3 堤防纵横断面位置要在地形图上标示出。 5 地类测绘 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土地分类标准及调绘要求,对项目区进行地类测绘,形成项目区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6 成图要求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湖北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细则选择颜色发表日期:xx 年 3 月 14 日共浏览 237 次字体颜色:【关闭】【字体:放大正常缩小】湖北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细则一、总则(一)为切实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实现投资目标,达到预期效益,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参照湖北省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有关技术规范和建设规程,结合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凡国家立项投资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各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规划及设计、科研院校、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均须按本实施细则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检查验收。 二、综合标准(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应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机耕作业方便、林网建设适宜、良种良法种植、优质高产高效的总体目标。 1.通过项目建设,解除制约项目区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达到旱涝保收。

2.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要达到较高水平。灌排设施齐全,灌排自如,灌溉设施、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应合理搭配,配套相应建筑物;格田基本规范、田间道路布置合理,农机通行、耕作方便。 3.项目区因地制宜推行节水灌溉和其他节本增效技术,农田林网适宜,生态环境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4.项目区要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农业科技贡献率明显提高,主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 5.项目区要达到优质高产高效的目标,取得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要按灌区或流域进行统筹规划,集中连片进行规模开发治理,每个项目区示范面积原则上不低于 10000 亩;丘陵山区可由 2~3 个相邻地块组成,每个地块面积不小于 3000 亩。 (三)按照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采取水利、农业、林业和科技等综合配套措施,进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开发治理后,项目区与非项目区有明显区别,项目区达到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 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1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举措,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农业委员会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各地贯彻实施,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科学编制建设规划 高标准农田是指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农业生产田块。目前,我省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35%左右,到2020年要达到60%,每年需新增高标准农田150万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这一建设目标,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编制2010-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全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由省农业委员会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等部门参加,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具体组织编制。各地的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指定牵头部门组织编制。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与编制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复垦整理开发等专项规划相结合,整合各方面的资源,统筹协调推进。

要全面深入地开展农田现状调查,掌握真实情况,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项目区域,落实推进建设措施,合理安排年度计划。规划建设区域要坚持集中连片,突出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确保高标准农田长久稳定。 二、严格标准,统筹协调推进建设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年度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实行水利、农业、农机、林业等建设整体推进,水田林路山综合治理。平原地区要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基本实现园田化。丘陵山区可耕地基本实现梯田化。排灌渠道要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建设,桥涵闸站渠配套齐全,达到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田间道路建设要达到顺直通畅,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行要求。全面推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增施有机肥,加强地力建设,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 三、多策并举,加大建设投入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相关专项规划,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并整合各方面的专项建设资金,建立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复垦整理开发、标准粮田建设等项目资金投入,足额安排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认真落实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等用于农业的各项政策规定,集中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积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建设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一、建设目标 1、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 益。 2、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比重。 3、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 综合生产能力。 4、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 5、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二、建设内容 主要由田间工程和田间定位检测点组成。 1、高标准农田田间工程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土壤培肥、灌溉水源、灌溉渠道、 排水沟、田间灌溉、渠系建筑物、泵站、农用输配电、田间道路及农田防护林网等内容,以便于农业机械作业和农业科技应用,全面提高农田综合生产水平,保持持续增产能力。 A土地平整土地平整包括田块调整与田面平整。田块调整是将大小或形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田块进行合并或调整,以满足标准化种植、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节水节能等农业科技的应用。田面平整主要是控制田块内田面高差保持在一定范围内,尽可能满足精耕细作、灌溉与排水的技术要求 B 土壤培肥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和科学施肥等技术措施,耕作层土壤养分常规指标应达到当地中等以上水平。 C灌溉水源应按不同作物及灌溉需求实现相应的水源保障。水源工程质量保证年限不少于20年。 D灌溉渠道渠灌区田间明渠输配水工程包括斗、农渠。工程质量保证年限不少于15年。 E排水沟排水沟要满足农田防洪、排涝、防渍和防治土壤盐渍化的要求。 F田间灌溉根据水源、作物、经济和生产管理水平,田间灌溉采用地面灌溉、喷灌和微灌等形式。

(word完整版)高标准农田建设田间道路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43 湖南省地方标准 DB 43/ XXXXX—XXXX 高标准农田建设田间道路 Field road for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报批稿) 2014-4-22 2014-XX-XX发布2014-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建设目标 (3) 5 规划设计 (3) 6 技术要求 (3) 6.1 田间道路 (3) 6.2 机耕路 (4) 6.3 生产路 (5) 6.4 坡口 (5) 6.5 桥梁、涵洞 (5) 7 检验与评定 (5) 7.1 检验 (5) 7.2 评定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田间道路建设工程体系表 (7)

前言 《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标准包括: ——《高标准农田建设总则》; ——《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平整》; ——《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 ——《高标准农田建设田间道路》; ——《高标准农田建设灌溉排水》; ——《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 ——《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输配电》; ——《高标准农田建设科技服务》; ——《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湖南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负责起草,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林业厅、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湖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湖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等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文科、曾文进、徐果毅、王志军、柳明华、盛立新、何宗旺、杨利民、彭福茂、李桂元、赵克金、方晓峰、邹望坤、张斌、王斌、刘振林、龚贺、徐启栋、李江辉、阳小民、陈超强、徐义军、方庆、李燕妮、易新枝、潘宁、钦松、吴慧、梁红梅、黎勇、胡帮、张利峰、邓广。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 各市农业农村局、省重点事权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农业农村局: 当前正值农田工程建设黄金期,各地正在千方百计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为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近期召开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调度会商视频会议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标准质量意识 质量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生命线。严格按照设计标准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是确保项目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的“硬核”,也是稳定粮食生产、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关键。各地在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既要抓进度,更要抓质量,要始终树牢“质量第一”的意识,健全完善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办法,压实农业农村部门、项目单位、监理单位等管理责任,畅通农民群众、社会各界监督渠道,全面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项目工程建得好、用得上、用得好。 二、强化全过程质量管控 各市要按照《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督导项目建设单位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准备、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和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移交管护等工作,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工程质量管理,并严把“四关”:一是严把项目勘察设计关。要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且必须进行实地现场勘察,在此基础上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严禁“闭门造车”,严禁借用资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高标准农田工程设计工作。二是严把施工质量关。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合同,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设计要求,并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追责制”。对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除依法依规追责外,施工单位不得再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建设。三是严把工程监理关。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监理记录,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监理资料,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并复查。对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的,取消其高标准农田工程监理资格。四是严把竣工验收关。单项工程验收、项目初验和项目竣工验收要将实体工程质量情况作为验收重点,要加强对隐蔽工程建设的监督和验收,严禁不合格工程流入后续施工工序,确保工程全部达标。及时办理竣工合格工程移交,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三、加大督查力度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现场巡查、专项督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审计发现、媒体曝光的项目工程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工程产权单位等认真进行整改。要积极推行村义务监督员监督制度,创新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为树立加强工程质量工作导向,今年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具体另行通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各地抓好项目工程质量,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规划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规划

临漳县称勾集镇称东村等十五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规划 河北中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监理范围、内容 ...................................... .. (1) 三、监理依据、机构、岗位职责及程序 ....................... . (3)

1、监理依据 (3) 2、监理机构 .......................................... (4) 3、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4) 4、质量监理程序 (5) 四、工程质量要求 (5) 1、田间道路 (5) 2、建筑材料的审查 .................................... .. (6) 五、施工安全 (6) 1、安全监理的原则 (6) 2、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7) 3、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8) 六、监理工作制度 (9) 1、工地会议制度 (9) 2、监理记录及档案管理办法 (11) 七、保修期监理 (13) 1、工程保修期的起算、终止和延长的依据和程序 (13) 2、保修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3) 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临漳县土地整理服务中心 1.2工程名称:临漳县称勾集镇称东村等十五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1.3工程地点:称勾集镇称东村、集后李村、黄村、薛庄村、北杨庄村、南寨村、小呼村、呼西村、东寨村、舒刘村、常红村、常中村、常西村、西刘村、郭小屯村等十五个村 1.4项目区总建设规模为138 2.5234h㎡,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1347.2184h㎡,站总面积的97.45%。 1.5工程内容:道路工程、其它工程(标志牌1座) 1.6工程投资:1391.7306万元 1.7施工单位:邯郸市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河北兴途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河北远实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邯郸市亦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利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晟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康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河北达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越祥建筑有限公司、河南开宇建筑有限公司、邯郸市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邯郸市丰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监理单位:河北中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开工日期: 7月20日 1.10计划竣工日期: 10月20日 二、监理范围、内容 根据本工程项目委托监理合同及有关法规,本公司主要进行本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1、质量管理

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测绘技术要求

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稍加改造)项目测绘技术要求 (修订) 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 二O一二年十月

目录 1、目的和意义 (1) 2、适用范围 (1) 3、引用的技术标准 (1) 4、基本技术要求 (1) 4.1坐标系统 (2) 4.2电子成果数据格式 (2) 4.3地形图测图要求 (2) 4.4土地分类 (2) 4.5打印及装订要求 (2) 4.6测距要求 (2) 5、 1:500比例尺前期测量 (2) 5.1准备工作 (2) 5.1.1资料收集 (2) 5.1.2测区踏勘 (3) 5.1.3技术设计 (3) 5.1.4控制测量 (3) 5.1.4.1基本要求 (3) 5.1.4.2提供的资料 (3) 5.1.4.3平面控制网布设 (3)

5.1.4.4高程控制网布设 (5) 5.1.4.5 GPS RTK测量 (6) 5.1.4.6 图根点密度 (6) 5.2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 (7) 5.3 1:500与1:2000图件资料对接方式 (9) 5.4 测绘技术总结 (9) 6、成果资料提交 (10)

1、目的和意义 为规范、统一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稍加改造)测绘工作,依据测绘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地形特点以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稍加改造)测绘成果的用途与生产流程,制定本技术要求。 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稍加改造)测绘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重庆市辖范围内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稍加改造)项目测绘成果的生产及质量评定。 3、引用的技术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要求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要求;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发的文件以最新的为准。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RTK)测量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测绘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5]458号)。 4、基本技术要求

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为了构建最大粮食产能,自2000年开始,依靠现有技术,注重加大投入,有规划、有组织的进行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十几年的努力,逐步建成了旱能浇、涝能排、田成方、林成网、沟相通、路相连”在无重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都能高产的十万亩高标准农田。细致总结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通过总结提炼我县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标准。以一万亩为一个基准单位叙述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 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主要由田间工程、田间定位监测点、农技服务和农机服务构成。 (一)田间工程 我县高标准农田田间工程主要包括方田规划、排灌体系、路林体系等内容,以便于农业机械作业和农业科技应用,全面提高农田综合生产水平,保持持增产能力。 1、方田规划 网格化建设方田42个。每个方田呈长方形,长450米,宽350米,约240亩。方田之间由斗(农)沟相隔。 2、排灌体系 农田以井灌为主、黄河水灌溉为辅,排水与灌溉相结合,排涝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井灌工程的井、泵、输变电设备和井房等配套率达到100%。机井工程质量年限20年,斗、农沟工程质量年限15年。打机井126眼,配变压器12台,埋设节水管道60公

里;开挖疏浚沟渠40公里,衬砌渠道20公里,建过生产路管涵280座。农田有效灌溉率达到100%,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75%以上,每亩年节水240方,节水32.87%。 (1)、机井。每个方田内距一侧地边5米处横向平均排列3眼机井,单井出水量每小时45立方米,每眼机井配置5.5kw潜水泵、IC卡射频控制器和一座2.5米×2.5米井房。10眼机井配置1台100KVA变压器,每台配输高低压线路2600米(低压电缆埋深60厘米),5.5米×5.5米变压器房一座。变压器房与机井房一条线设置。每个方田沿机井“工”字型纵向平均排列6条直径110毫米、承压0.32MPA的PVC节水管道,每隔50米设一个40厘米高的玻璃钢材质节水出口。 (2)、沟渠。①斗、农沟。兼有引黄灌溉和排水防涝双重作用。斗沟横向排列于方田之间,口宽12米,底宽1.5米,深2.5米,边坡1:2;农沟纵向排列于方田之间,口宽8米,底宽1米,深1.5米,边坡1:2。斗、农沟沟坡全部实行衬砌,衬砌为厚度6厘米的预制板,每30米设一道2厘米的伸缩缝,预制板下面铺设两膜一毡防渗土工膜。②毛沟。每个方田内纵向平均排列6条排水毛沟,一端建过路排水涵。口宽5米,底宽1米,深1米。管涵直径60厘米,长4米,基础及出水口均为M10浆砌石。 3、路林体系 斗(农)沟两侧为林带;林带与方田之间修建道路,纵横双向,柏油路与砂石路间隔布局;跨斗沟建盖板桥,跨农沟建涵管桥。修建柏油路、砂石路各20公里、桥120座,植林网600亩(折实)。机耕路通达度达到1,生产路的通达度为0.2,道路密度最少6公里/平方公里。农田林网覆盖率达到100%。

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稍加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编制要点

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稍加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报告编制要点 (修订) 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渝办发〔2012〕203号)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2〕102号)文件的要求,以《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技术要求(试行)》为依据,在全面摸清稍加改造项目现状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经过公众调查和现场实地踏勘,找准制约项目区农业产业发展的农田基础设施尚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分析现状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技术要求之间的差距,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程内容,明确稍加改造项目的建设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方案和标准,进行工程规划设计,为项目的实施和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验收认定等工作提供依据。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四)《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五)《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05-2003); (六)《农用地分等规程》(TD/T1004-2003); (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1012—2000); (八)《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 1011—2000); (九)《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 (十)《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技术要求》(试行); (十一)《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2007年); (十二)土地调查、土地确权、土地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技术标准、规范与有关规定。 三、规划设计报告基本框架 规划设计报告内容应简要概述项目区基本情况,按照《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对项目区建设条件进行分析,全面分析评价现状情况,明确项目区现状条件与技术要求的差距,提出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存在的主要限制因素,在此基础上按“缺什么、补什么” 的原则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结合公众参与情况完成工程规划布局和设计,并编制工程投资预算和落实资金筹措方案,最终对工程实施后拟达到的主要技术指标值进行总体评价,明确是否可以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要求。规划设计报告基本框架如下: (一)前言 (二)综合说明 (三)项目区概况 (四)项目区现状分析 (五)工程规划设计 (六)投资预算 (七)公众参与 (八)效益分析和后期管护 (九)图件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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