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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

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
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

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

本规定依《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中有关条款编制

1 目的

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综合治理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事故的预防和预控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方法和内容。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以及施工现场。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部是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办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情况。

3.2安全生产部部负责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3.3财务部负责在编制计划、目标诊断;人力资源部在年度考核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3.4 各施工负责在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4 经营计划中的安全管理

4.1 企业长远规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

1)长远规划是本企业在一个时期内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的总框架。在编制企业长远规划中,应依据企业现状,由安全生产部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中。

2)规划针对性强,有配套的措施、检查、考核办法,每年应有诊断总结。规划中的目标指标要科学合理,尽可能量化,且有认证分析的支撑材料。

4.2 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

1)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年度工作计划应有规范的文本资料。

2)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由安全生产部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施工,各职能部门、施工也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确保计划落在实处。同时,每季度各职能部门、施工应有阶段分析或目标诊断。

4.3 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由生产部制造部依据各职能部门、施工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

4.4 年度各类先进评比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在本年度内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任何先进单位,其单位领导不准获得任何先进称号;凡在本年度内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其单位领导不准获得任何先进称号;凡在本年度内发生轻伤事故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生产经营方面的先进单位,其单位领导不准获得生产经营方面的先进称号。

5生产组织中的安全管理

5.1 企业在组织生产,安排任务中要坚持“安全第一”,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5.2 安全生产部在组织生产时,应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条件进行安全认证。

5.3 公司每天、每周的生产调度会,由安全生产部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施工的生产协调会,由施工队长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4 凡工艺、材料发生变化,由产品工程部提出相应措施和对策,安全生产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条件认证,经认证合格后,方能组织生产。

5.5 各施工、职能部室在本单位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

6 考核

对因忽视安全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按考核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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