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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国家姓名习俗特点及其文学作品中音译探讨_万迪军

在文学作品里,在一个以现实为基础而虚构的世界里,所有的人名及其姓氏乃至其绰号都是由作者精心挑选的。这里的人名姓氏就不仅仅是一个区别性的语音符号、书写符号,而是作品的不可分割的部分,是作者个人的语言风格、艺术风格与精神追求的精华。CharlesDickens(查尔斯?狄更斯)说:

在我所有的著作中,我最爱这一部。大家不难想到,对于我的想像所产生的每一个孩子,我是一个溺爱的父母,从来没有人像我这样深地爱他们。不过,正如许多溺爱的父母,我在深心的最深处有一个得宠的孩子,他的名字就是“大卫?科波菲尔”DavidCopperfield(狄更斯1867)。

读者们看不到他真实的“孩子”。只见到Copperfield,犹如常人一见到蓝衣白裙,就见到一位恬静而熟悉的女孩一样,Copperfield是有生命的,是活的!Iffirstnameswhisper,surnamesshout.(如果名字是窃窃私语,其姓可就是大喊大叫了)。

Dickens所宠爱的孩子在中国的命运,按照音译的惯例,他被译成:大卫?科波菲尔,大卫?利波菲尔,大卫?科坡菲尔,大卫?考波菲尔,旧时林琴南译为《块肉余生述》。各种不同的译法正体现了翻译人名是不容易的。对于文学作品里的人名的翻译是不是可以尝试一些单纯音译以外的方法?这就得了解一下英语国家人名的习俗的内涵了。

1.英语国家人名的特点

1.1在历史中形成的意义特点(SemanticFeatures)姓氏或名字作为特殊的符号,主要功能是社会上人们藉以相互区别。人们在择姓(最初)取名时却有种种原因和道理,致使这种符号除了具有社会符号特征外,还具浓厚的有文化特征—即意义特征。汉语中姓和名的意义对于每个人,除了姓是承前辈而来,名的意义是不言自明的。英语人名同样寓意丰富。中世纪以前,古代英国只有名,没有姓,且这些名一般源于盎格鲁?撒克逊古英语部落语,以及后来源于希腊语、法语、拉丁语、《圣经》等,如下面第一列:

除了字面意义之外,英语人名由于历史沿革、社会事件、个人生活经历等原因,常有丰富的联想意义。上面第二列次美国一次调查所显示该名字在人们心中大致的联想意义,这些联想意义带有浓厚的文化特征。

直到中世纪,农业的封建宗教国家居民大都居住在城堡及其附近区域。随着农业的发展,人口增殖,商业发展及交往的日益频繁,为数不多的人名重复是不可避免地存在。因此有必要进行区分。于是出现了:Johnfromthehill;Johnfromthedale;JohnthesonofWilliam;Johnthesmith/fletcher/tailor;Johnthelong/bald/armstrong等。渐渐地中间一些小词逐渐简化、脱落,就出现了固定的JohnHill,JohnDale,JohnfilWilliam,JohnSmith等。再经历一段时间这后面的区别性符号稳定地传给下一代就成了姓(surname)。

英语中的姓的来源大致可分为四类,根据ElsdonSmith(2006)对7000个美国最常见的姓的分析,其构成比例为:

43.13%以住地为姓,如:JohnHill,JohnAtwater(atthewater),JohnHook

32.23%以某人(父、母等)的名为姓,如:JohnSmith,JohnRobertson15.16%描写性(一般为身体)特征为姓,如:Johnlong,JohnArmstrong/Brown

9.48%以职业名为姓,如:JohnSmith,JohnFletcher(arrowmaker),JohnMiller

从上面的数据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合理的结论:英语国家姓的数量巨大,而名相对稳定且数量较小(这一点与中国的情况正好相反)。再者,英国的殖民扩张与美国这个文化大熔炉吸引了世界各个角落的异文化成员,这也使其姓氏的变得更加复杂多样。这一点与中国情况不一样,一般认为目前汉民族使用的姓氏约为三千多个。

在英语国家,子女一般随父姓,家庭世代相传。妇女出嫁后,改随夫姓,但近年来由于女权运动,妇女婚后仍保留原姓的情况有所增加,有的则在原姓之前或之后加上夫姓。美国黑人本也无姓,解放后,很多黑人以原主人的名为姓,或自己给加上一个自己喜欢的姓。

1.2翻译、借用中形成多样的书写特征(OrthographicalFeatures)现代英语国家在历史上大都经历了无数次的社会动荡,战争冲击与民族的融合,因此英语国家的民族构成复杂。这其中以美国为甚。外来民族的移民归化为当地公民后,其姓名的拼写和读法,有的仍然保留原民族特征,有的已经英语化,很不一致。单就Hill(山坡)这一个姓氏而言,通过翻译、借用而出现的变体就有:

在姓和名中间的小词:fil(filius:thesonof);le(the);de(of,from)atta/at(at,the)。在姓前面的一些前缀:Mac(of),O’(of)。在姓和名中间的字母,很多是中名(middlename)的缩写,如LindaJaneSmith写成LindaJ.Smith,中名同样为父母所取,首名又称为教名;有时在姓名后出现

英语国家姓名习俗特点及其文学作品中音译探讨

万迪军胡新颖

(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宜昌443000)

【摘要】本文从意义、韵律和正字法等方面分析了英语国家姓名习俗,指出了姓名是具有浓厚的文化内涵的社会历史现象。因此文学作品翻译中采取音译的办法存在着一些不足,本文也试图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其他方法。

【关键词】音译,意义特征,韵律特征

【Abstract】ThepaperanalysestheEnglishnamingcustomsfromthelanguage-specificcharacteristics,suchassemantic,prosodicandorthographicalfeatures.Thenamingcustomsisaculturalandhistoricalphenomenon,it’sthereforeinappropriateforthecurrentapproachoftransliteration,atleastinhandlingtheliteraryworks,andseveralalternativesarealsoprovidedinthepaper.

【Keywords】transliteration,semanticfeatures,prosodicfeatures

括号内为该名字的来源括号内为该名字一般含义

Ashley(OldEnglish,ashwood)Amada(Latin,worthyofbeingloved)

Andrew(Greek,oneof12apostles)Ann(non-aggressive)

Brandon(OldEnglish,gorsehill)Agnes(old,asinAgnesWickfield,David

Copperfield'ssecondwife)

Brittany(Latin,Britain)

Christopher(Greek,bearingChrist)John(kind,trustworthy)

Emily(Latin,rivals)Matilda(definitelyunattractive)

John(Hebrew,kindGod)Stephanie(French,feminineformofStephen)Joshua(Hebrew,Godissalvation)Shandy(half-crazy)

Jessica(Hebrew,Abraham'sniece)Tony(sociable)

Abraham(Bible)Andrew(Greek,braveopen-minded)Matthew(Hebrew,giftofgod)Peter(Greek,stone;perseverance)

David/Paul/Moses/Peter/Paul(Bible)David(Hebrew,worthyofbeingrespected)Sarah(Hebrew,princess)Berg,Bergen,Haugen(Scandinavian)Buhl,Baehler,knor(r),Piehl(German)Costa,Colleti(Italian)Depew,Dumount(French)

Hegi(Hungarian)Hoger,Hoogland(Dutch)

Kopec,Kopecky,Pagorak(Slavic)Maki(Finn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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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Jr)意为与父亲同名,加上Jr(小)以示区别。之所以出现这些变体,很可能是欧洲各语言一般采用拼音文字的原因。

相比较而言,名的变化就小一些,使用名来称呼其人的也一般在关系较亲密的范围内。如在正式场合则使用其姓和名或将名缩写。

1.3模写语言而产生的独特的音响特征(韵律特征)(ProsodicFeatures)姓名也是组成语言的有机成分,除了书面文字的视觉区别性符号的功能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听觉区别性符号功能。可以说这个是第一性的。(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对于人名普遍采用了音译的办法)。人名的比较典型的体现了该语言的音响韵律特征。要对一个人有所了解,其人名的音响特征在其概念化过程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因此像中国人一样,英语国家的人们在给孩子取名时也都是慎重的,父母们都力争为孩子取一个“好听”的名词,这个好听在很大程度上就其音响听觉特征而言的。

这些特征首先表现在音素这个层次。当我们快速说话时,元音的音长会缩短,并且相应的辅音也受到修饰,不同的元音、辅音给人不同的感受。WilhelmvonHumbolt(威廉?冯?洪堡特)说:“w(u)这个音本身听起来,便给人以混沌不清的感觉,所以德语里带有该音的许多词都含有含混、紊乱、漂荡之感,如Wolk(云),Wind(云),wirren(弄乱),Wunsch(希望)。”(转自姚小平1995:118)Humbolt认为,这种根据语音与物象的天然联系进行造词的方式在人类最早的语词命名过程中起过极其重要的作用,使得所有语言的名称具有一定的相似性。Lebniz(莱布尼兹)也曾认为,在事物与词音及发音器官之间有某种天然的关系,比如古日耳曼人,凯尔特人的其他亲属民族都用[r]这个音表示某种剧烈的运动,而用[l]音表示柔和的运动。在用英语国家里,人们对某些语音的偏好是有其道理的,而且会把这种偏好自觉不自觉地应用到孩子的取名上。

好听的另一个方面是表现在重读音节与非重读音节的高低对比上,这也是英语诗歌音乐美的极为重要的一个表现形式。OliverSacks医生收治了一位病人,这位病人脑神经有点问题,不自主地在一些公开场合不但重复一些词语,经常使其带有淫秽色彩,这些词她认为是她“心灵的巧克力”。而这些词语结果却都是人名,如:OgingaO’dinga,SlavekJ.Hurka,BorisBlank[□b□risbl□□k],FloydFlake[fl□idfleik],MorrisGook[□m□risgu:k],LuberJ.Zink[□lu:b□:d□izi□k](未注读音者为《固有名词发音字典》中无的,可按英语的一般读音规律来读)。不用仔细分析,我们稍稍拼读一下OgingaO’dinga是典型的二音部抑扬扬格。

另外BorisBlank,FloydFlake是标准的头韵。OgingaO’dinga押尾韵。这些优美的和谐的语音组合其实也就是诗歌。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英语人名除了字面意义特征外还带有联想意义,通常体现命名者的文化价值观念,还有更为重要的是英文姓名的韵律(这一点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姓名的音响特征也是重要的美学特征。

2.英语文学作品人名音译的现状

对于人名的翻译,我们普遍采用的是音译的方法。一些译得好得也进入到汉语中来,成了汉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且在音译的过程中,由于众多的译者、读者的相互作用,出现了一些约定俗成的译名,而“这些约定俗成的人名地名完全按音译出,使人不懂,如波得大帝(或彼得一世)竟译成别名维依?彼得”(傅克1989)(虽然这是由俄文翻译过来的)。然而另有一类现象我们不能忽视,那就是很多翻译既没有按音译的标准,也没有注意名字特定内涵。再看看两本美国名著中作者名及其主要人物的命运:UncleTom’sCabin《汤姆叔叔的小屋》,作者是HarrietBeecherStowe。

*第五栏中的译名是根据辛华主编的《英语姓名译名手册》,《译音表》查得

现这种现象很明显是由于采用了音译的办法。而音译的原则是:在“一般情况下直接借入原文语言,一般只借音不借字。”有些有约定俗成的译法。如无约定俗成的译法,“所以译者碰到专有名词的翻译时,有些有名的人物、地点凭记忆和知识(约定俗成);其次的查一般词典,再查有关的工具书。”(辛华1973)如果工具书中仍然查不到就使用译音表,译音表一般在无其他翻译方法时使用,也就是说,“只有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小地点的名字,或名称的翻译才用译音表。”这些都是音译的一些原则。而译音表上另有一些规定“本手册的各种译音表为翻译人名、地点时通用,故汉字中凡有强烈褒贬色彩,笔划繁杂,生僻难认和容易望文生义的词一般不予采用。”(辛华1973)以上为音译时的一些基本原则,现在来看一下这些原则是否起作用:同为一个Harriet被译成:海瑞特、哈里特、哈理特。Hester被译成:海丝特、海斯特、赫丝特,实事求是地说[hai],[he],[h□]它们的音位应该是不同的,其他几处的都可以明白显示其借音准则没有得到遵守。更不用谈其韵律特征了。

TheScarletLetter《红字》,作者是NathanielHawthorne(纳撒尼尔?霍桑)。

*第五栏中的译名是根据辛华主编的《英语姓名译名手册》,《译音表》查得

在使用《音译表》时,是在没有约定俗成的方法和其他翻译方法时使用,而《英语姓名译名手册》中Legree[□li:gri]被音译成李格里,勒格里,利格里,Prynne[prin]被音译成白兰、普莱妮、普琳、普林。更有甚者,在有本书中,《序言》部分译为普琳,而正文部分被译为白兰。可以说译成李格里,白兰,普莱妮,意欲将该名汉化,给读者一定的联想意义。因为汉字的特点是,“单元化易于形成知觉整体性”(王德春1997:179),属于“见字知音,望文生义”。一般认为,“右脑具有视觉表象,视觉空间综合的能力,所以,汉字处理是大脑右半球的优势,比较容易导致形态编码,即从视觉传导的词,直接与词义建立联系,不经听觉,直接达到理解词义。”(王德春1997:179-180)(这一点与表音的英文编码处理方式不一样。)如果此假说站得住脚的话,那么读者看到“海”就不能不联想到“一滩蔚蓝的水”,看到“山”就很容易联想到“高耸的岩石”,而“德”就是“宽厚仁慈的老者形象”,“灵”应是“机巧、善变、惹人怜爱”等意义。然而,结合文学作品的上下文,这些联想意义不一定正确。所以音译过程中的准则凡有强烈褒贬色彩的字不用的准则没有得到遵守。

3.英语文学作品人名汉译处理方法探索

在20多年前(或者更早),当时英语教学和英语学习的最高目标也许是能看懂原版科技文献或者原版文学作品。那时所有的英语使用者,都有一些极为相似的想法:即使他们的英语口语在与他人交流的时存在着问题,他们注重的仍是能读懂一些书面文章。在这样的前提下,英文文学作品人名的文化特征,音响特征自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提倡音译及音译的准则应该是相当合时宜的。

而在今天,一方面是国际交往变得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多的政府行政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涉外行业人员,都有可能与异文化成员直接接触。另一方面英语教学在中国已经相当普及,很多的人都已掌握的英语的一些基本知识。他们是能够根据自己所学的英语知识拼读一些英语姓名的。近年来,外语教学改革也体现了这一时代与社会新要求。因此我们至少在英语教学、其他基础学科课程中,对于人名这样一个内涵丰富的现象我认为可以尝试一些新方法:

1)我们翻译英文人名时,是不是能保持原名并在一些文学名著的后面附上一些专名读音备查。其实早在上个世纪,朱自清先生在写散文的时候,在多数情况下就是采用音译后附注原文的办法。在音译的同时,给出原来的拼写,以便使读者能知道关于名字更多的东西或尝试其他更好的办法。

2)一些科技,科研甚至普通读物已经开始有人尝试采取保持原名的方法。这种做法虽然比较极端,但至少在将来的学习中,读者不至于费尽心去猜:原来汉姆雷特也就是Hamlet;Cante就是康德。

3)当然对于约定俗成的译名,我认为有必要在其后加注上其原英文拼写。只有这样,我们的读者才不至于在读完名著后不知其姓名怎

HarrietBeecherStoweShelbyElizaLegree译者

海瑞特比彻尔斯托夫人谢尔比伊莱扎李格里范希春//斯陀夫人/伊丽莎/于学功//斯陀夫人谢尔比伊丽沙勒格里李彭恩

哈里特比彻斯陀谢尔贝伊丽沙勒格里王惠君、王惠珍哈里特比彻斯陀谢尔贝伊莱扎利格里辛华*

HesterPrynneDimmesdalePearlRogerChillingworth译者

海丝特?白兰丁梅斯代尔珠儿罗杰?奇灵渥斯于世华

海斯特?普莱妮迪莫斯戴尔波儿罗杰斯?奇林渥斯于学功

海丝特?普琳丁梅斯代尔珠儿罗杰?奇林沃斯王惠君、王惠玲海丝特?普琳狄梅斯迪尔珠儿罗杰?奇林沃思熊玉鹏

赫丝特?普林迪…戴尔珀尔罗杰(斯)?奇林沃思辛华*

471

●科

(上接第457页)孔底沉渣超过规范规定。

为保证孔底沉渣厚度达到规范的技术要求(端承桩≤50mm、

摩擦端承桩及端承摩擦桩≤100mm、摩擦桩≤300mm),以免影响桩的承载力,钻孔到设计持力层以后,要对

泥浆进行循环稀释来降低相对密度,以清除泥浆中悬浮的砂子、

石渣。除此之外,还要使用真空泵通过管道伸向桩底吸走端部沉渣。

在混凝土灌注前的一段时间里,要保证孔壁的稳定性,不能有缩颈或孔壁塌落现象发生。护壁用的泥浆应满足护壁要求,液面需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有条件时,以高于地下水位2m以上更好。一般来讲,当在粘土或亚粘土中成孔时,可注入清水以原土造浆护壁,控制排碴泥浆的相对密度在1.1~1.2之间;当在砂性土质或较厚的夹砂层中成孔时,应控制泥浆的相对密度在1.1~1.3之间;在砂夹卵石或容易坍孔的土层中成孔时,应控制泥浆的相对密度在1.3~1.5之间。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测定泥浆的相对密度、粘度、含砂率和胶体率等指标,使浇注前孔底500mm以内泥浆的相对密度﹤1.25,含砂率﹤8%。对一些直径﹤1m的小直径桩,即使在泥浆停止循环期间,也要使孔内保持合理的泥浆液

面。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着重控制水下混凝土的浇注质量,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完成钻孔到混凝土浇灌过程的作业时间要紧凑,不宜过长;混凝土的浆体浓度要恰当,浇灌量不得低于设计值,不然会降低泥浆的置换率造成夹泥。导管口距孔底要保持400mm左右的距离,旋转时要

精确测量,反复校核。当球塞被压出导管并灌下一定数量的混凝土后,应将导管缓慢下降100~200mm,使灌注初期导管被混凝土埋入的深度尽可能加大,以保证底层的混凝土质量。在灌注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施工进度和时间,经常地略微提升导管,以使混凝土均匀注入。导管埋入

混凝土的深度一般控制在1~3m之间且不得﹤1m,每间隔15-20分钟,要对混凝土面和导管沉入深度进行一次测量和校核。

如果已经出现桩身质量不足的情况,例如桩身混凝土严重蜂窝、离析、松散、强度不够、桩底沉渣过厚等,常用钻孔补强法。可用钻机钻到质量缺陷部位下一倍桩径处,进行清洗后高压注浆。

4)桩顶标高不足

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必须严格施工控制,在未达到设计标高时混凝土不得停浇,控制施工工艺和方法以及混凝土质量。当出现成桩后桩顶标高不足,根据造成此种情况的原因采用不同的处理措施。当成桩中出现混凝土停浇事故后,清除已浇混凝土有困难时,可采用嵌入式接桩。当因桩顶混凝土浮浆层较厚,凿出后出现桩顶标高不足时可采用开挖接桩,挖出桩头,凿去混凝土浮浆及松散层,并凿出钢筋,整理与冲洗干净后用钢筋接长,再浇混凝土至设计标高。[责任编辑:张艳芳]

(上接第469页)大。不同的区域对色彩的要求也不一样,比如对卧室色彩的要求较高,卧室是人们睡眠休息的地方,不同年龄对卧室色彩的要求差异也极大,应该使用能让人们身心得到放松的颜色;厨房是制作食品的场所,颜色表现应以清洁、卫生为主。由于厨房在使用中易

发生污染,需要经常清洗,因此应以白、

灰色为主。鲜黄、鲜红、鲜蓝及鲜绿色都是快乐的厨房颜色,而厨房的颜色越多,家庭主妇便会觉得时间越容易打发。乳白色的厨房看上去清洁卫生,但是别让带绿的黄色出现。餐厅是进餐的专用场所,在色彩运用上应根据家庭成员的爱好

而定,一般应选择暖色调,突出温馨、

祥和的气氛,同时要便于清理。客厅是全家展示性最强的部位,色彩运用也最为丰富,客厅的色彩要以反映热情好客的暖色调为基调,并可有较大的色彩跳跃和强烈的对比,突出各个重点装饰部位。对于室内装饰来说,现今还是有大部分人们在用色方面比较保守,但试着背离或违反色彩和谐的规则也能给人们不同凡响的效果。色彩和谐的原理都是指比较对称的色彩反差。严格按

照这些原理设计,自然会获得和谐的色彩组合。

然而,完全的色彩和谐也会令人们感觉沉闷,缺少新鲜感。在色彩组合上加进某种强烈的不和谐色彩可以增加动感。不和谐色彩可以明显地吸引视线,或引起惊奇。主要的问题是所用的色彩是否能在适当的时刻把视线吸引至适当的物体上去,也得看业主有没有这样的勇气去尝试了。

三、总结

完整的配色是全局考虑的结果,首先要考虑好大的色调,同时不能忽视细节的点缀与整体的呼应;明度和彩度会随着色彩的形状和颜色而改变,因此要以大面积的色彩来决定小面积的色彩,而不能完全依赖小面积的色彩;要考虑到材料本身的色泽和质感,它们也是影响色彩的重要因素;在色调统一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加强色彩力量的办法,即重复、韵律和对比强调室内某一部分的色彩效果。室内的趣味中心或视觉焦点,同样可以通过色彩的对比等方法来加强它的效果。通过色彩的重复、呼应、联系,可以加强色彩的韵律感和丰富感,使室内色彩达到多样统一,不单调,不杂乱,色彩之间有主有从有中心,形成一个完整和谐的整体。【

参考文献】[1]席田鹿.《设计原理》.辽宁:辽宁美术出版社,2004.

[2]黄国松,黄莉.《装饰色彩基础》.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4.[3]朱小苏,陈于书.《家庭装饰百问》.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幸坤勇,男,安阳师范学院美术学系助教,主要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的教学与研究。

[责任编辑:孟洁]

么拼,怎么读,该名有何意义。还有更大的好处,就是在今后的学习中,很多地方用不着再去重猜“哑谜”。【

参考文献】[1]ElsdonSmithhttp://www.genealogy.com/18_smith.html.

[2]David,W.Carroll,PsychologyofLanguage[M].Beijing:ForeignLanguageand

ResearchPress,2000.

[3]William,H.Roberts&Turgeon,G.AboutLanguage:AReaderforWriters[M].Beijing:ForeignLanguageandResearchPress,2000.

[4]董秋斯译大卫?科波菲尔[Z].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

[5]杜学曾.中英(英语国家)文化习俗比较.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9.[6]范希喜,马德高译.汤姆叔叔的小屋.北京:中国地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0.[7]傅克.论外语教学[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9.

[8]郭著章,李庆生.英汉互译实用翻译教程[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9]李彭恩.大卫?科波菲尔[Z].狄更斯著.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10]李彭恩.汤姆叔叔的小屋[Z].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11]邱晓伦.浅谈翻译中借词音译的原则[J].语言与翻译,2001.

[12]王德春,吴本虎,王德林.神经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

[13]王惠君,王惠玲.红字[Z].伊犁:伊犁人民出版社,2001.

[14]王惠君,王惠玲.汤姆叔叔的小屋[Z].伊犁:伊犁人民出版社,2001.[15]王世斌.英语教学名家谈[M].吉林:吉林教育出版社,1998.[16]辛华.英语姓名译名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17]辛华.音译表[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18]熊玉鹏.红字[Z].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

[19]徐强.交际法英语教学和考试评估[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20]姚小平.洪堡特—人文研究和语言研究[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1995.

[21]于世华.红字[Z].北京:外文出版社,2000.[22]于学功.红字[Z].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1.

[23]于学功.汤姆叔叔的小屋[Z].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1.[24]周考成.

英语语音学引论[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

作者简介:姓名:万迪军出生年:1970性别:男籍贯:湖北武汉工作单位:湖北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学历:硕士职称:讲师研究方向:语言教育教学,英汉对比研究。

[责任编辑:张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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