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登记日期: 年月日

姓性民出生名别族年月

照户籍所县乡(镇、街道) 在地

片农业非农业户籍常住区镇(街道) 路号性质地址

联系身份证号码电话登记人是否属就业就业失业员类别援助对象登记证号

学历及变更情况

日期毕业于何校何专业学历备注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及变更情况日期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与等级备注

镇核劳发动单保位障意事见务

注:一、人员类别指:1、国有企业职工2、城镇劳动力3、城镇新成长劳动力

4、高校毕业生

5、退役军人

6、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

7、其他。

二、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一式两份,劳保所,就业局各一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劳保所,就业局各一份);

3、免冠二寸彩照三张;

三、学历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及变更情况填写后,请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就业登记情况

(此表由受理机构指导填写)

登记时间就业单位名称实现/终止就业日期经办机构经办人

自主就业类型经办人和备注经办机构

失业登记情况

(此表由受理机构指导填写)

失业登记失业登记/注销失业登记类型失业/退出失业日期时间登记原因经办人和备注经办机构

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

(此表由受理机构指导填写)

就业援助对象类型

公示时间

经办人和经办机构

申请人声明

本申请表格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无假。本人明白,不如实填报或提交虚假的资料属违法行为,将会被取消申请资格,并被追究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再就业优惠证》、《江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换证登记

《再就业优惠证》

原证类别

《江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原证证件编号

原证发证

原证发证日期

单位

享受社会保险

从年月起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情况

经办人和经办

单位

备注

申请人申声明

本申请表格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无假。本人明白,不如实填报或提交虚假的资料属违法行为,将会被取消申请资格,并被追究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

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 登记证》人员变更信息时填写。

2. 办理个人就业登记的人员,用人单位意见栏可以不填。

《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 表》填报说明 《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用于未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或持非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本市户籍人员,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填报;也用于持有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变更个人信息时填报。本表在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时,随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具体填报要求是: 一、个人基础情况 ㈠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应与本人持有的《居民身份证》记载内容相一致。 ㈡残疾证号、残疾等级:应与本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记载内容相一致。 ㈢低保证号:应与本人持有的《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编号相一致。 二、户籍地及常住地情况 ㈠户籍地址、户籍登记时间、户籍性质:应与本人户口本所记载内容相一致。 ㈡本市常住地地址、常住地起始居住时间:应按照本人居住情况,如实填写。涉及接转个人档案的,应与《转移个人档案地

点确认表》中的相关信息一致。 三、文化程度及职业资格情况 ㈠最高文化程度、专业、毕业学校名称、取得学历证书日期:根据个人持有的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记载内容,对照《学历名称》(附件1)、《专业名称》(附件2)选择填写学历名称和专业名称。 ㈡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名称、取证日期:根据个人持有的最高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对照《职业(工种)资格名称》(附件3)、《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工人技术等级)名称》(附件4)和《专业技术职务名称》(附件5)选择填写相应的名称。 四、就业失业登记证 ㈠证件编号:填写个人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未持有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不填写。 ㈡发证机构、发证日期:应与个人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记载内容相一致。 五、用人单位意见和个人意见:须填写齐全,盖章或签字。 六、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意见:须填写齐全,加盖就业失业登记专用章。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第56号 【发布日期】2010-08-26 【生效日期】2010-10-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第56号)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田力普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专利权的运用和资金融通,保障债权的实现,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 第三条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第四条以共有的专利权出质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第五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六条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等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第七条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专利权经过资产评估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除身份证明外,当事人提交的其他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身份证明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对于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文件,当事人可以提交电子扫描件。 第八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质押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条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外,当事人可以在专利权质押合同中约定下列事项:

《就业创业证》办理指南

《就业创业证》办理指南 一、《就业创业证》发放对象: 1、进行就业、创业、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二、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基层平台、社区各一份); 2、《就业创业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基层平台、社区各一份); 3、免冠二寸彩色照三张; 4、学历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视填写情况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 5、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持常住地居委会出具的有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就业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用人单位录用人员:

1、劳动合同(原件); 2、被录用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出示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登记时间要求:企业在与新录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30天内办理。 申报主体:用人单位 受理机构:用人单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二)从事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 1、属自雇型就业,包括自己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办理; 2、属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灵活就业申请和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登记时间要求:实现就业后30天内办理。 申报主体:本人 受理机构:就业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四、失业登记范围和需提供的材料: 1、从各类学校毕业或肄业、六个月未能就业的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肄业证);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事业的凭

专利权质押合同(标准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8358 专利权质押合同(标准版)

专利权质押合同(标准版) 出质人: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登记日期: 质押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前言: 第1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第2条质押期限。 第3条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 第4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5条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第6条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第7条对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第8条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第9条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 第10条违约及索赔 第11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第12条质押期满而债权不能按时实现时,质物的处置方式 第13条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4条合同签订日期、签名、盖章 出质人(全体专利权人): 质权人: 代理人: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指南 一.质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之一。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拥有专利的第三人将其专利权移交全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如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专利要求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专利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用以质押的专利权为质物。 二.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专利权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当事人向中国专利局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并按规定缴纳登记费。

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各运行信息系统权限和数据的管理,明确权限及数据管理相关责任部门,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生产能力,规范公司业务系统权限申请及数据管理流程,防范业务系统操作风险,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以供全公司规范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运行的OA 办公系统、业务作业系统、对外网站系统等涉及的系统用户权限分配、日常管理、系统及业务参数管理,以及数据的提取和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责权统一原则对员工进行系统授权管理,控制公司相关信息传播范围或防范进行违规操作。 第四条信息技术部是本办法主要执行部门,设立系统运维岗负责系统用户权限管理、部分基本参数设置、系统数据的提取和变更的具体技术实现。其它相关部门应指定专人(简称:数据权限管理员)负责统一按本办法所制定的流程执行相关操作,或通过工作联系单方式提出需要信息技术部或其它相关部门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 第五条用户授权和权限管理应采取保守原则,选择最小的权限满足用户需求。 第二章系统权限管理 第六条系统权限管理由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和各业务部门数据权限管理员共同协作完成,风险与合规部数据权限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提出的系统权限进行审批,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负责对权限进行变更。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拥有系统管理和用户管理权限(信息技术部可以拥有开发测试环境超级用户权限),风险与合规部拥有超级用户权限,风险与合规部数据权限管理员拥有对权限列表进行查询的权限,以方便行使监督职能。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2010年8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56号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促进专利权的运用和资金融通,保障债权的实现,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 第三条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第四条以共有的专利权出质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第五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六条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等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第七条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专利权经过资产评估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除身份证明外,当事人提交的其他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身份证明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对于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文件,当事人可以提交电子扫描件。 第八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质押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八)质押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的; (九)质押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十)以共有专利权出质但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十一)专利权已被申请质押登记且处于质押期间的; (十二)其他应当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十三条专利权质押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质押登记存在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信系统数据删除的操作规程模版

征信系统数据删除的操作规程 为了做好征信系统的数据上报工作,保证征信系统数据的客观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条上报征信系统的数据不得随意删除,本规程需删除的征信系统数据仅指因系统提取或业务人员操作失误、上报征信系统反馈错误数据而无法修改只能删除或删除重新再报的数据。 第二条总行发现因系统提取和业务人员操作失误需删除的数据,由总行风险管理部经办人员将错误数据通过OA邮件形式发送到经营行风险监控官,风险监控官须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核实结果通过OA系统流程应用中《数据变更流程》上报,并附相应的证明资料。 第三条经营行发现因系统提取和业务人员操作失误需删除的数据,由经营行风险监控官直接通过OA系统流程应用中《数据变更流程》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条系统数据变更申请流程说明中要描述所需删除数据的业务种类、合同号、贷款卡号、删除数据的原因、是否需要重报及需要重报的正确数据。总行风险管理部经办人员根据经营行描述填写《金融机构个人/企业征信系统数据删除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由分管征信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同删除报文一并上报征信中心。 第五条因上报征信系统反馈错误数据而无法修改只能删除重新再报的数据,由总行风险管理部经办人员填写《申请表》,并由分管征信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同删除报文一并上报征信中心。 第六条对于上报征信系统已删除且需要重报的数据,总行风险管理部经办人员需在征信中心反馈报文回来后5个工作日内将数据重新上报,需要科技协助的,总行信息科技部负责征信相关人员须协助

相关经办人员上报。 第七条总行和经营行在接到客户提出异议申请,由于我行原因导致客户征信数据错报或重报的,相关人员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经营行须在1个工作日内报总行风险管理部,个人征信数据由总行风险管理部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企业征信数据在每个星期二和星期五统一处理。 第八条对于上报征信中心删除的数据相关文件由数据上报员留存归档,专项保管。 第九条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附件:《金融机构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删除申请表》 《金融机构企业征信系统数据删除申请表》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法规类别】专利权保护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56号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0.08.26 【实施日期】2010.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五十六号)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田力普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专利权的运用和资金融通,保障债权的实现,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 第三条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第四条以共有的专利权出质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第五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六条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等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第七条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专利权经过资产评估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除身份证明外,当事人提交的其他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身份证明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对于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文件,当事人可以提交电子扫描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系统常见问题处理方法

就业失业登记证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批通过,发现信息录入的有问题,需要补录或者修改,有两种处理方法: 1、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批页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审批通过信息tab页,如下图所示: 录入查询条件,比方是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查出来后,选择前面的小方框,点击审批不通过按钮,信息回退到审核状态,然后用审核帐户进入系统,打开审核页面,如下图所示:

录入查询条件,比方是身份证号,点击审批未通过信息tab页,如下图所示: 查到审批未通过信息, 点击前面的方框,然后点击审核不通过按钮,信息回退到申请状态,然后用申请帐户登陆系统,打 开申请页面,如下图所示: 在申请页面右上角小放大镜处,如下图: 录入身份证号,点击回车,查出此人,点击后此

人的信息会铺到页面上,可以进行修改,修改好后点击保存按钮,这样由于误操作审批通过的错误信息就可以得到修改,如果要删除的话,在申请页面将此人查出来,点击删除按钮,就可以直接删除。 2、另外一种处理方式:既然已经审批通过了,可以给继续发放,发放后不要直接点击打印,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变更模块中,如下图所示: 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变更页面右上角小放大镜处录入发放后产生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点击回车,查到此人信息,进行修改,然后保存,如果已经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无法进行变更修改,在前台操作的话只能是给注销掉,如果需要重新办理的话用申请账号登录系统在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页面重新登记。 二、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或者失业登记审批后,发现申请信息录入错误,需要修改 这种情况与就业失业登记的操作略有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审批环节回退之后,用审核帐户登录系统,审核页面的查询条件认定状态或者是登记状态要给手动置为审核,然后点击审批未通过信息tab页,通过身份证号或者别的信息联合查询可以查询到确定的某条信息,审核不通过后,即可回退到申请页面,然后在申请页面进行修改。

专利权质押合同模板

专利权质押合同 (试用) 出质人(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乙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登记日期: 质押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为确保债务的偿还,甲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同意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物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将质押财产产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质押期间,()方有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负责交纳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等事务。 第八条甲方应输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九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

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一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先优用于向乙方提早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早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早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峻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至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立即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阻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2018年最新专利权质押合同协议 (范本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专利权质押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经协商一致,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出质专利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质押财产 1.1 双方确认,质押财产以附件《「质押财产清单」》所列之专利权为限,专利权的项数、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等信息以附件《「质押财产清单」》为准。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 2.1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系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圆整)。 第三条主债务履行期间 3.1 主债务履行期间系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4.1 双方确认,质押担保的范围系:主债权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圆整)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及实现主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和律师费)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第五条陈述与保证 5.1 甲方承诺,甲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

第六条质押登记 6.1 双方确认,双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 第七条相关费用的承担 7.1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因评估、质押登记、保险等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方予以承担。 7.2 双方确认,_方负责质押期间专利年费的缴纳,并处理专利纠纷等事务。 第八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的处分 8.1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 8.2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先优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质押期间专利无效或权属发生变更的处理 9.1 质押期间,本合同项下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权属发生变更的,甲方应于前述情况发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主债权金额等值的担保。 第十条补充担保 10.1 质押期间,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应于前述情况发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一条保险 11.1 质押期间,甲方对质押财产予以投保的,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应为乙方,且相关保险单证应交由乙方予以代管。 11.2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法律责任的承担 12.1 质押期间,因质押财产发生权属、侵权等纠纷的,由甲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质权的实现 13.1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13.2 乙方依本合同之约定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3.1.1 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

《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实行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支持劳动者按规定跨地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全国统一样式、统一编号管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第三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信息,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第二章证件印制 第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全国统一样式的制定。 《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封面、封二、16个内页、封三(留白)、封底组成。其中,封面、封二、内页第1-9页、内页第16页为全国统一内容页;内页第10-13页为"自选页";内页第14-15页为"自定义页"。 第五条《就业失业登记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全国统一样式印制本地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选用《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自选页",并可在"自定义页"部分增加记载内容。在"自定义页"增加记载内容的具体项目、填写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失业登记证》内页第10-15页进行调整的,应将所调整的具体项目记载页按照"自选页"在前、"自定义页"在后的顺序从第10页起排,其余页作为"其他记载事项"页接排,并将本地区《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设计方案和样本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专利权质押合同协议(简版)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债务的偿还,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物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产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质押期间,________方有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负责交纳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等事务。 第八条甲方应输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 2 页共 4 页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姓 名 性 别 2 寸 免 冠 照 片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婚姻状况 户籍地址 户籍性质 农业口 非农业口 居民户口 常住地址 原证件号码 优惠证号: 就失业证号: 身份证号码 学历情况 毕业时间 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学 历 职业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等级 备 注 已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内容及期限 提供材料目录 身份证□ 户口簿□ 毕业证书(明)□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 证书□ 照片□ 其他□: 申请人签名 以上资料由本人填写,情况真实。 签 名: 年 月 日 以下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填写 领证人员类型 城镇户籍的劳动者□ 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其他□ 证件编号 初审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就业失业登记表 姓名性别年龄 户籍性质农业口非农业口居民户口联系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号码 登记证编号 家庭住址 基本信息变更 变更日期变更项目变更内容 就业登记 就业类型单位就业口自主就业口 就业单位名称 签订劳动合同是口否口参加社会保险是口否口合同履行期限年月 - 年月 自主就业类型个体经营口灵活就业口其他口就业时间 失业登记 登记失业时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口否口失业类型无就业经历口就业转失业口其他口 失业前单位名称 技能特长培训需求 就业意向薪酬要求 拟接受公共就业人 才服务内容 职业介绍口职业指导口创业服务口职业培训口 其他服务口:档案托管口劳动(人才)事务代理口其他口 提供材料目录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毕业证书(明)□参保缴费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组织起来就业证书)□失地(林)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其他证明□: 申请人签名以上资料由本人填写,情况真实,并自愿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签名:年月日 以下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填写 登记失业类型1口 2口 3 口 4口 5口 6口 7口:①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口②其他口 享受失业保险待 遇期限 自年月起至年月止 初审意见: (签名): 年月日(盖章)审核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盖章) 审批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盖章) 说明:登记失业类型: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2、从用人单位失业;3、个体业主停止经营;4、失地、失林劳动者;5、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7、其他人员:①进城

专利权质押合同(官方版)

编号:QJ-HT-0999专利权质押合同(官方版) Restrict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ensure that their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not harm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专利权质押合同(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阐明双方需要在期限内履行的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文档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前言: 第1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第2条质押期限。 第3条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 第4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5条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第6条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第7条对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第8条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第9条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 第10条违约及索赔 第11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第12条质押期满而债权不能按时实现时,质物的处置方式 第13条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4条合同签订日期、签名、盖章 出质人(全体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指南 一、质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之一。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拥有专利的第三人将其专利权移交全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如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专利要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专利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用以质押的专利权为质物。 二、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专利权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当事人向中国专利局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并按规定缴纳登记费。

就业失业登记证工作汇报

就业失业登记证工作汇报 篇一:关于开展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和徐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免费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从四月一日,我市全面开展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拟定实施方案。我处领导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学习研究讨论江苏省和徐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暂行办法》,要求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反馈实施意见,并根据日程安排,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二是指派专人负责,狠抓落实。处指派专人负责牵头,协调各相关科室抓好落实。各科室负责人要和上级业务科室密切联系,根据暂行办法理顺自身业务流程,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三是及时下发文件,规范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我处根据《徐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邳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实施细则》。对拟写好的文件,我处领导多次

会同业务科室同志及分管主任研讨,反复修改,报经局党组审核同 意,以局名义下发了邳劳社(2009)15号文《关于转发的通知》和邳劳社(2009)16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两个文件,规范了我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四是打印相关表格,刻制配套印章,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 (二)强化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操作。去年底,处派遣相关科室业务操作人员参加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计算机软件培训,系统学习掌握软件操作。今年三月份,又多次派员参加了徐州市就业中心组织的业务和计算机软件培训。我处也连续开展镇和社区的劳动保障协管员业务培训和就业软件操作培训,还专门邀请徐州市就管中心齐科长进行业务讲解,使他们理清工作思路,掌握业务程序,尽快地适应新的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 (三)安装调试微机,保证顺利运行。我市社区(镇)劳动保障所(站)所建设已全面实现“六到位”,各镇和社区都配备了计算机,都能够保证络通畅。为了使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我处指派专人深入到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所进行计算机络检查,对络不通、计算机有问题的镇和社区进行统计,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处理问题,对未安装江苏省就业管理系统的给予统一安装和调试,保证了良好的运行环境,为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全面实施夯实了

就业失业登记办理及流程

就业失业登记办理及流程 一、就业登记范围 本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中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个体经营劳动者及其雇工,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均属于就业登记范围。 二、就业登记应提供的资料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时应提供如下资料,直接到县就业局所属的就业援助中心办理: 1、《大英县就业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1份 2、《大英县就业失业登记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登记表》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每个劳动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每个劳动者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就业登记时应提供如下资料,经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签字后到县就业局所属的就业援助中心办理(须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层层审核): 1、《大英县就业失业登记个人就业登记表》1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2张 5、个体经营者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常住地社区出具的已就业的书面证明原件 注: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只作备案,不发证 三、失业登记范围 1、年满16周岁,从学校毕业或肄业的人员(毕业年度三年内未实现就业的) 2、从用人单位失业的人员 3、个体经营业主停止经营的人员 4、土地被征用按城镇人口安置的人员 5、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的人员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 7、在大英辖区内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 8、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 注:1——6条为大英辖区内城镇户籍失业人员 四、失业登记应提供如下资料,由本人经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层层审核签字后到就业局所属的就业援助中心申报办理:

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完全没有区别吗

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完全没有区别吗? 大家知道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底有没有区别吗?那就赶紧和乔布简历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关键词: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其实,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是一样的东西。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就业失业登记证》改名成为《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的证件样式、栏目解释、填写办法、印制技术及发放管理等要求继续按照《关于使用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封面和内页第1页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字样变更为“就业创业证”。各地已经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相关的政策法规中规定到: 一、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就业创业证》的发放、使用、管理等事项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可印制一批《就业创业证》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 二、取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持《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地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完全没有区别吗? https://www.sodocs.net/doc/1e2498392.html,/knowledge/articles/56f251040cf20dcf0f8f0a05

上海《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上海《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上海《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上海《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就业失业登记证》里面详细记载着持有人的个人信息、就业与失业情况,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同时还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有效凭证。那么上海市民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满足哪些条件?提供哪些资料?如何办理呢? :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5个工作日 :021-12333 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新劳动成长力,比如各类应、历届毕(肄)业生; 2、遗失补办《劳动手册》者; 3、需享受自主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4、持有《劳动手册》的本市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5、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

2、2张二寸证件照; 3、毕(肄)业证书(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 4、《个人基本情况表》; 5、《劳动力登记表》;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上海《就业失业登记证》怎么办? 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向户籍所在地或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办证申请。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则5日内办妥,未审核通告则告知申请人未通过原因。 : 1、持有《劳动手册》的劳动者无需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2、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招用期间,《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单位保管。 办理过程问题解答 :上海《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哪办?有什么用?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持有人申领失业金的有效凭证,同时也是持有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合法凭证。上海市民可以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详情咨询021-12333。 :本人上海户籍,是应届毕业生,暂未就业,可以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

《就业失业登记证》印制技术说明

《就业失业登记证》印制技术说明 一、尺寸数据 (一)开本尺寸140mm×100mm上下开本。(圆角) (二)内页中文字与表格距页边的距离为10mm,版心尺寸:120mm×80mm。 二、纸张、颜色、防伪及装订要求 (一)封面封底墨绿色特种纸,色号为(C=80,M=55,Y =70,K=20),文字烫金,含国徽烫金图案;衬纸(封二、封三)为80g胶版纸蓝色,色号为(PANTONE 285 U),浮雕防伪底纹印黑字。 (二)内页80g胶版纸,底纹为蓝色,色号为(PANTONE 285 U),浮雕防伪底纹印黑字;第1页为蓝色四角团花、浮雕防伪底纹印黑字。 (三)内页第7页、第8页为桔红色,色号为(PANTONE 172 U),浮雕防伪底纹印黑字。 (四)浮雕文字为“就业失业登记证”,采用线宽,线间距,12磅黑体字为模板制作;文字分散宽度37mm,相邻字段间距25mm,行间距14mm,隔行缩进30mm,右上倾斜度10°;第1页蓝色四角团花采用正弦线,线宽,振幅,相对距离19mm。 (五)装订方式采用上下居中线订后裱封。封面为三层双裱,中间夹层为180g-210g白卡纸。(封面外层为特种纸、中间层为白卡纸、内层纸为80g胶版纸)封皮厚度在之间。 (六)装订后要求证件打开平铺时能够支持在证件打印机中打印。 三、各页具体说明 (一)封面 1.国徽:烫金图案(36mm×),顶边距页面上边15mm,左右居中。 2.“就业失业登记证”:烫金字样,小初号,方正小标宋_GBK,底边距页面下边29mm,字符间距在CorelDraw中为20%,左右居中。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烫金字样,三号,方正楷体_GBK,底边距页面下边,左右居中,字符间距在CorelDraw中为20%。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