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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会计核算的15个会计处理分录

营改增会计核算的15个会计处理分录
营改增会计核算的15个会计处理分录

“营改增”会计核算的十五个会计处理分录

一、会计科目设置

1、一般纳税人会计科目

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改征期初有进项留抵税款,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借方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减免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专栏,贷方应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

“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括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按免抵退税规定计算的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当期应免抵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末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发生服务终止或按规定可以实行差额征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扣减的增值税额应冲减销项税额,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向境外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免抵退税额或按规定直接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出口业务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终止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由于各类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末转出多交的增值税。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多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末转入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转入多交的增值税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

“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试点当月按照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月初增值税留抵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再设置上述专栏。

二、会计处理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国内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专用发票、购进农产品一般纳税人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1)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可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计入相关项目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

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2)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或接受服务中止,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取得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进行核算。

【例1】2013年8月, A物流企业,本月提供交通运输收入100万元,物流辅助收入100万元,按照适用税率,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当月委托B公司一项运输业务,取得B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 万元,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2万元。

A企业取得B企业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2000 贷:应付账款——B公司222000

【例2】2013年9月2日, A物流企业(一般纳税人)与H公司(一般纳税人)签订合同,为其提供购进货物的运输服务,H公司于签订协议时全额支付现金6万元,且开具了专用发票。9月8日,由于前往目的地的道路被冲毁,双方同意中止履行合同。H公司将尚未认证专用发票退还给A 企业,A企业返还运费。

(1)、H公司9月2日取得专用发票的会计处理:

借:在途物资54054.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945.95 贷:现金60000

(2)、H公司9月8日发生服务中止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60000

贷:在途物资54054.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945.95

2.购进农产品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销售普通发票或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按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会计核算。

【例3】2013年2月,S生物科技公司进行灵芝栽培技术研发,本月从附近农民收购1500元稻草与棉壳用作研发过程中的栽培基料,按规定已开具收购凭证,价款已支付。

借:低值易耗品13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5 贷:现金1500

(二)一般纳税人国内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进口货物或服务、接受铁路运输服务

1、进口货物或服务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或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海关提供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会计核算。

【例4】2013年8月,日照G港口公司,本月从澳大利亚Re公司进口散货装卸设备一台,价款1500万元已于上月支付,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255万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工程物资15000000

贷:预付账款15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0000 贷:银行存款2550000

【例5】2013年9月,日照G港口公司,进行传输带系统技术改造过程中,接受澳大利亚 Re公司技术指导,合同总价为18万元。当月改造完成,澳大利亚Re公司境内无代理机构,G公司办理扣缴增值税手续,取得扣缴通用缴款书,并将扣税后的价款支付给Re公司。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Re公司的对账单齐全。

(1)扣缴增值税税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188.68

贷:银行存款 10188.68

(2)支付价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169811.32

贷:银行存款169811.32

合并分录:

借:在建工程169811.32(180000/1.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188.68 贷:银行存款 180000

2.接受铁路运输服务

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按照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例6】2013年10月, S生物科技公司委托某铁路运输服务公司运送购买的技术研发用设备一套,支付费用4500元,其中运费4000元,上下力资500元,取得运费发票。

借:固定资产——研发设备42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80(4000*7%)

贷:现金4500

(三)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已经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

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按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四)混业经营原一般纳税人“挂账留抵”处理兼有增值税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应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开始试点的当月月初将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上期留抵税额,转入“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五)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服务中止或折让,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7】2013年10月, A物流企业,本月提供交通运输收入100万元,物流辅助收入100万元,按照适用税率,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当月委托上海B企业一项运输业务,取得B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 20万元,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2万元。

(1)取得运输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1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0000 (2)取得物流辅助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6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物流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 【例8】2013年9月2日, A物流企业与H公司签订合同,为其提供购进货物的运输服务,H公司于签订协议时全额支付现金6万元,且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9月8日,由于前往目的地的道路被冲毁,双方同意中止履行合同。H 公司将尚未认证专用发票退还给A企业,A企业返还运费。

(1)A企业9月2日取得运输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现金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54054.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945.95 (2)A企业9月8日发生服务中止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运输54054.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945.95 贷:银行存款60000

【例9】2013年9月,X设备租赁公司出租给L公司两台数控机床,收取租金半年租金18万元并开具发票,L公司使用两个月后发现其中一台机床的齿轮存在故障无法运转,要求X公司派人进行维修并退还L公司维修期间租金2万元,

L公司至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X公司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退还已收租金2万元。

(1)X企业9月份取得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设备出租153846.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153.85 (2)X公司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运输17094.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05.98 贷:银行存款20000

一般纳税人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提取的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10】2013年8月3日, K律师事务所安排两名律师参加某企业家沙龙,免费提供资产重组相关业务法律咨询服务4小时。8月5日,该律师事务所安排三名律师参加“学雷锋”日活动,在市民广场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3小

时。(该律师事务所民事业务咨询服务价格为每人800元/小时)

(1)8月3日免费提供资产重组业务法律咨询,按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计算销项税额:(2×4×800)÷(1+6%)×6%=362.26(元)

相关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362.2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62.26 (2)8月5日为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服务活动,不属于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六)一般纳税人出口应税服务

一般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不计算应税服务销售额应缴纳的增值税。凭有关单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服务的免抵退税。

1、按税务机关批准的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按应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增值税出口退税)”等科目,按

免抵退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2.收到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3.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中止补交已退回税款的,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七)非正常损失发生购进货物改变用途以及非正常损失等原因,按规定进项额不得抵扣的

借记“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八)免征增值税收入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按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收入时

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九)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

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11】M货运公司2013年8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国税稽查部门查处,当月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9月3日,M公司当月第一次领购专用发票25份,17日已全部开具,取得营业额86000元(含税);18日该公司再次到主管税务机关申领发票,按规定对前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预缴增值税。

预缴增值税税款的计算:

86000÷(1+11%)×3%=2324.32(元)

相关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324.32

贷:银行存款 2324.32

(十)购入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般纳税人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

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一般纳税人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例12】2013年10月, S生物科技公司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支付价款1416元,同时支付当年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370元。当月两项合计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1786元。

(1)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借:固定资产——税控设备1416

贷:银行存款1416

(2)发生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370

贷:银行存款370

(3)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786

贷:管理费用370

递延收益1416

(4)以后各月计提折旧时(按3年,残值10%举例)借:管理费用35.40

贷:累计折旧35.40

借:递延收益35.40

贷:管理费用35.40

(十一)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的

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例13】2013年10月25日,Z巴士公司当天取得公交乘坐费85000元。

计算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款85000÷103%×3%=2475.73元,相应会计处理为:

借:现金8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2524.27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475.73

(十二)税款缴纳月末

一般纳税人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或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一般纳税人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次月缴纳本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交

增值税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十三)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十四)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入税控设备

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十五)小规模纳税人税款缴纳

小规模纳税人月份终了上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税款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实例讲解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实例讲解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实例讲解: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大部分的民营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基础薄弱,会计核算不健全,特别是对纳税义务时间与收入确认时间容易混为一体,不能正确划分,基本上都是在开发票时确认收入,计税缴纳相关的税费,形成涉税风险。 110A1000900万,工期天,每月日核对工程量经三方确认后下月日前按进度付款80%。月份投入材料成本150万,人工成本万,月25日确认的工程进度确认单为万,建安发票开具200万元,并缴了营业税(不考虑其它税费)。月企业账务处理如下: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150 合同成本人工50 贷:库存现金200 借:应收账款甲项目200 贷:工程结算收入2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 贷:库存现金以上处理有问题吗?欢迎大家留言探讨学习。 营改增后,要求价税分离,在施工地预交税款,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报表数据如何与科目余额衔接等,都对会计核算有了更好的要求。后面陆续从会计科目设置、简易计税项目、一般计税项目经过实例的方式进行讲解。

小规模建安企业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一、科目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要求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当建立预缴税款台账,为便于核对台账数据,建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三级核算。 二、举例说明 案例 6月甲地的A施工企业承建乙地的B分包项目,分包合同金额为200万,预计总成本为150万,工期60天,每月25日核对工程量经三方确认后下月5日前按进度付款80%。7月份投入材料成本45万,人工成本30万,25日确认的工程进度确认单为100万,建安发票开具80万元,另在甲地施工C项目取得收入并开票20万元,人工成本15万。(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不考虑其它税费)。7月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在乙地预交增值税 借:应税税费—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乙地B项目)2.4贷:库存现金80*0.03=2.4 、当月列支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乙地B项目)45 -人工(乙地B项目)30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 1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实质性目标 (1)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和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背景下,通过税制改革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激发企业活力,发挥税收政策对市场经济的引导和调剂作用。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采购的所有材料均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相当于直接进入消费领域;营改增后,国民经济各行业通过相互间的交易活动形成了完整的税务链,通过进销项税的层层抵扣,有效解决了传统的营业税在征税上一刀切的现象,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经济压力,实现减税降费增加企业利润留存,从而激发企业活力。(2)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约引导企业行为,规范社会经济秩序。营业税期间,建筑企业为降低成本,采购行为可能和正常的采购规律相背离,引进一些资质和能力较差的供应商,采购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等。营改增之后,由于实现了以票控税,购买方都可以够抵扣进项税,出于降低税负的需求就要求企业开发有实力有资质的供应商,在一定程度上也引导了企业的经营行为和规范了社会经济秩序,通过政策的引导作用最终起到规范社会经济秩序的效果,打开了政F、企业和社会多赢的局面。 2营改增对于建筑业会计处理的影响 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是按交易金额全额征税,企业无须考虑增值税的进项抵扣问题,营业税的计算和申报、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处理、都较为简单。增值税作为流转税,其实质是对企业产品和服务在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必须准确核算进销项税额等才能实现合法合规的纳税申报。为此,财政部配套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2号文),对涉及增值税的会计科目设置

和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也使得建筑企业在涉税的会计处理上有了明显变化。 2.1会计科目设置和应用发生了变化 增值税的核算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其下属明细科目包括“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应交税费”科目下还设置了“待转销项税”、“预缴税费”、“简易计税”等二级科目,涉及明细科目多达十几个,会计科目结构设置的复杂程度较高。对一般计税项目而言,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预缴税款等在日常会计处理中需要单独核算,月末通过结转相关科目余额,以销项大于进项和预缴税款部分作为实际应纳税额,并作为附加税的计税依据,其会计处理的复杂性大大提高。企业在申报纳税时,申报表上无须区分具体项目,只要是申报当期取得并经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在当期申报抵扣,即混抵。但实际工作中为准确核算各项目的实际税负和毛利,通常需要按项目进行专项核算,另外为配合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便于数据提取和核对,还应建立相应的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对核算的准确性要求非常高。 2.2对成本和税负的影响 建筑行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营改增后支付给工人的薪酬和使用原来购进的设备不能取得可抵扣进项税,即使采用劳务分包方式能取得的进项税也相对较少;另外地方性建筑材料和商品混凝土大多也是采用简易计税方式,其取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也较低,这几项费用在成本总额中占比较大,将直接导致建筑企业税负和成本的增加。 2.3对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 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企业在核算收入、成本、费用、资产等项

2016年会计继续教育《全面营改增会计核算方法与技巧》题目与答案

试 《全面营改增会计核算方法与技巧》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对于按期预缴纳税的企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若期末计算出的当期应纳增值税大于当月已预缴税款,应按两者之差: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B .若期末计算出的当期应纳增值税小于当月已预缴税款,应按两者之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C .若期末计算出的当期应纳增值税为负数,表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是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月末不用进行账务处理。 D .若期末计算出的当期应纳增值税为负数,该负数应转出: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A B C D 答案解析:若期末计算出的当期应纳增值税小于当月已预缴税款,应按两者之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全面完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时点是( )。 A .2011年1月1日 B .2012年1月1日 C .2013年8月1日 D .2016年5月1日 A B C D 答案解析: 财税〔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包括表头和表体两部分,下列不属于表体构成部分的是( )。 A .销售额 B .销项税额 C .税款计算 D .税款缴纳 A B C D 答案解析:表体包括销售额、税款计算和税款缴纳三部分。 4.下列属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规定的是( )。 A .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营改增后取得不动产的会计分录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营改增后取得不动产的会计分录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根据国税总局2016第15号文件的规定,从5月1日营转增后取得的不动产增值税发票,要采用分期抵扣的方式,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很多同学搞不清楚,现在老师讲一下具体的分录。 直接取得不动产作为固定资产。不动产进项税额的分期抵扣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纳税主体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是在时间上必须是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包括接受投资、受赠、购买、非货币交换等形式取得); 三是在会计上按固定资产核算; 四是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分期抵扣方法是指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 40%。 会计分录如下:直接取得不动产固定资产时,按不动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进项税额60%部分,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进项税额40%部分,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某固定资产)”科目,然后贷记“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实收资本”等科目。取得不动产固定资产后的第 13 个月转出待抵扣进项税额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某固定资产)”科目。涉及待抵扣进项税额的业务,还应登记“待抵扣进项税额”备查账。 后语点评:会计学作为一门操作性较强的学科、每一笔会计业务处理和会计方法的选择都离不开基本理论的指导。为此,要求我们首先要熟悉基本会计准则,正确理解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并在每一会计业务处理时遵循一般原则的要求。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要深入钻研,过细咀嚼,独立思考,切忌囫囵吞枣,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粗枝大叶,浅尝

财会【2012】13号营改增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

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的会计处理:简易计税项目(下)

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的会计处理:简易计税项目(下) 原创 2017-04-02 何广涛何博士说税前文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的会计处理:简易计税项目(上),对建筑业企业简易计税项目的税收政策和统核算模式下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探讨,今天接着讨论分级核算模式下的会计处理问题。 三、分级核算模式下的会计处理分级核算模式,是指项目部本身单设账套,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自行核算本项目的交易和事项,项目部和公司本部的资金往来,通过「内部往来」 科目代码:1134 )科目核算。这种模式适用于规模较大,项目数量较多的建筑业企业。这种模式下,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是分开的,一个纳税主体下设多个会计主体。尽管各会计主体自行核算自身的涉税事项,但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必须通过公司本部,因而,有必要通过会计处理实现税款的逐级结转。结转的基本思路是:各项目部将公司总部视为「税务机关」,通过「内部往来」科目将本项目部的「应交税费 简易计税」科目余额结平,即月末各项目部增值税涉税科目不留余额,全部结转至公司本部,公司本部作相反分录,以实现与纳税申报的衔接。假定A 建筑公司对项目实行分级

核算。1、3 月份自业主收款时项目部处理:借:内部往来— 公司存款206 万元贷:应收账款 206 万元借:内部往来—公司存款309 万元贷:应收账款309 万元借:内部往来— 公司存款515 万元贷:应收账款 515 万元公司本部处理:借:银行存款1030 万元贷:内部往来—项目存款—甲项目206 万元 乙项目309 万元 丙项目515 万元2 、开具发票,发生纳税义务时项 目部处理: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6 万元贷: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 6 万元借:应交税费—待转 销项税额9 万元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 万元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5 万元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15 万元注:为便于核算,除资金往来外的涉税 业务,发生时由项目部自行核算,月末统一向公 司本部结转,参见后文。3、向分包单位付款时项目部处理: 借:应付账款103 万元贷:内部往来—公司存款 103 万元借:应付账款412 万元贷:内部往来— 公司存款412 万元借:应付账款412 万元贷:内部往来—公司存款412 万元公司总部处理:借:内部往来—项目存款—甲项目103 万元

营改增会计及税收实务

营改增会计及税收实务 一、单选题 1、增值税属于哪种税收类型()。 A.所得税类 B.流转税类 C.财产税类 D.资源税类 A B C D 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税率为()。 A.11% B.6% C.13% D.17% A B C D 3、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个月内不得变更。 A.六个月 B.12个月 C.24个月 D.36个月 A B C D 4、购买农产品的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 A.契税 B.农业税 C.烟叶税 D.烟草税 A B C D 5、购进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明买价1000元,则增值税进项税额为()元。 A.130元 B.170元 C.115元 D.145. 30元 A B C D

6、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而用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A.会计成本 B.预计成本 C.实际成本 D.预算成本 A B C D 7、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确定。 A.主管市级国家税务局 B.主管省级国家税务局 C.国家税务总局 D.财政部 A B C D 8、纳税人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的当天。 A.应税服务完成 B.实际收到价款 C.应税服务提供的首日 D. 双方协商付讫款项 A B C D 9、营改增纳税人A和B于1月1日签订合同,约定2月1日提供应税服务,同时约定12月1日支付款项,A至12月31日仍未收到款项,则A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1月1日 B.2月1日 C.12月1日 D.12月31日 A B C D 10、营改增纳税人A和B于1月1日签订合同,约定2月1日提供应税服务,但未约定何时付款,A 于11月30日应税服务完成后仍未收到款项,则A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1月1日 B.2月1日 C.11月30日 D.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A B C D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发表时间:2017-07-13T14:11:24.407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8期作者:张璟杨雪梅[导读] 摘要:营改增的实施,对我国财务税收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我国企业财务进入良性的循环状态,也使企业的财务管理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 710043 摘要:营改增的实施,对我国财务税收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我国企业财务进入良性的循环状态,也使企业的财务管理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本文主要分析营改增对企业财务会计的影响,提出一些改进对策,使营改增政策在施工企业财务会计中发挥最大的优势。 关键词:营改增;会计核算;影响分析 引言 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这一举措降低了企业税收成本,增加了企业发展活力,同时有利于拉动经济,给经济增加动力,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从长远看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但是短期内对企业利润、资产负债,以及会计核算等方面还是带来一定的影响。 1、营改增内涵概述 所谓营改增,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在企业征收的营业税要变为增值税。在这样的情况下,会出现合并、取消以及企业重复纳税的情况。所以,我国对税制实行大力的改革,这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在正式实行营改增之前,企业在生产、经营时,会结合具体的经营情况向政府纳税,但是在进行税制改革以后,企业所缴纳的税额只是从增值利润中抽取一部分的增值税即可。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有效地避免企业重复增值的情况。在推行营改增的过程中,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我们需要结合这些问题,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发展。因为建筑行业也具有较强的复杂性,推行营改增会对企业造成较大的影响,如何去把握其中的机遇和挑战,也是企业需要面临和思考的问题。 2、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影响 2.1 影响核算会计科目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会计处理也进一步得以规范,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以及相应专栏,针对不同业务明确相应核算科目和会计处理。同时,将原“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并对该科目核算内容进行了调整。 2.2 影响财务报表列示 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的变化,随之影响财务报表的列示: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要分析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要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这些对企业总资产与总负债均产生一定的影响。 2.3 影响企业纳税申报 营业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是地方税务局,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是国家税务局。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企业需要向地方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税制改革之后,企业不再向地税部门申报营业税,而是转到国税部门申报增值税。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申报方式和申报要求不尽相同,营业税的申报比较简单,申报表涵盖的内容比较少。但是增值税额的计算方式比较复杂,纳税申报需要填制的报表内容繁多,表体复杂,填制工作比较严格,因此企业的纳税时间成本耗费较多。但是这对规范企业合理合法纳税行为有着积极作用。 3、营改增下企业会计核算措施 3.1 优化会计核算方案 因为我国企业的纳税意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往往不能准确地认识到税收筹划的本质,片面地认为税收筹划只是为了少交税,甚至有的企业认为税收筹划和偷漏税款可以相提并论。税收筹划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就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在具体的处理工作上也存在着诸多的偏差与误区。在营改增政策出台以后,企业的会计核算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营改增背景下,会计核算人员要优化核算方案,促进会计核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当下会计核算处于一个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在全新的水之政策下,企业要结合新的制度进行规定,利用科学的增值税,做好税务防范工作,通过会计核算进行优化,制定最新的税务筹划工作,让企业的会计核算可以更加准确。企业在进行核算中,要将进项税额与增值税销售额进行相互匹配,在营改增的政策下,对税额进行有效的抵扣,针对实际的收入情况,对增值税额进行调整。如果企业在一个时间内,经营收入的状况较好,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就会进一步增多,财务管理人员可以利用扩大商品原料的购置数量合法地降低一些应缴的税款。 3.2 提升财务综合素质 企业好的发展与财务人员的素质息息相关。所以,这就需要企业的财务人员不断学习新的财务知识,及时掌握国家的政策。在营改增的政策影响下,企业的会计核算受到了多重影响,为了进一步确保会计核算工作可以得到有效地展开,我们需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素质,为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供有效保障。企业在对财务人员进行有关培训时,应当向财务人员灌输一些丰富的税务知识,将营改增的有关内容灌输给财务人员。与此同时,培养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使得财务人员对营改增的税制有更进一步的理解,从而为会计核算的开展奠定好基础。 3.3 实现固定资产筹划 在营改增的背景下,为了确保核算工作更加准确、有效,我们需要对固定资产的纳税进行筹划,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对于邮政和通讯类企业,在成本核算与支出中,电费与维修费要占据固定资产的较大比例。在营改增之后,这些企业在资产管理的过程中,销售以及入账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了提升企业会计核算的有效性,我们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纳税的筹划工作,对于专用设备,要固定10%的投资额,这与应纳税额想抵扣,如果当年不能抵扣,在5个纳税年度之内要全部抵消。与此同时,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企业可以通过一些手段来达到减税的效果,例如自营费用到外购费用的转换,运费补贴转换为代垫运费等等。

营改增前后施工企业“甲供材”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营改增前后施工企业“甲供材”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甲供材”简单来说就是在工程施工中由甲方提供材料,这种现象较为常见,建设方(甲方)通常会与施工方(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供应的具体材料清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营改增”后“甲供材”税务及会计处理均有变化,本文通过案例对此简要介绍。 案例 施工企业乙承包房地产开发企业甲发包的某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同总价款为8000万元,包含乙方采购的石材(不含税价2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合同约定水泥、混凝土和钢材由甲方提供,合计不含税价款为2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供材”不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假设工程盈利,不考虑其他因素。 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增值税建筑服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

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甲供材”不属于施工企业取得的价款和价外费用,自然不应并入其建筑服务增值税计税依据。“营改增”后,假设本案例中合同总价款是含税价,增值税计算应视不同情形而定。 情形1:乙方是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是11%,销项税额为8000÷(1+11%)×11%=976.79(万元)。此外,乙方采购的石材可以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万元。 情形2:乙方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依据财税〔2016〕36号及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简易方法增值税征收率是3%,应纳增值税8000÷(1+3%)×3%=233.01(万元)。此外,乙方采购的石材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情形3:乙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是3%,税务处理同情形2。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会计处理 一、开发阶段,归集开发成本 1、购置土地、支付拆迁补偿费、市政配套费契税等 借:开发成本(按XX 项目、成本对象进行明细核算)——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发生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XX项目、成本对象) ——前期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公共配套设施 ——借款费用(或列开发间接费用,借款费用不能抵进项) 借:开发间接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说明:如能分清成本对象则直接计入该成本对象的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一XX项目(对象)一一XX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不能分清成本对象的,其支出应先归集至开发间接费用,再在各成本对象之间按一定标准分配。 成本分配的一般方法: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预算造价法。其中土地成本——按占地面积法【国税发【2009】31 号】建议:建筑面积。 二、预售阶段,取得预售收入 1、未完工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等贷:预收账款—XX 项目 2、次月预交增值税【预售收入心+11%) X3%预缴】,次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次月按预缴的增值税,预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缴纳土地增值税等税费 借:应交税费—城、教、土增税等 贷:银行存款 三、完工销售阶段,确认收入、成本 1 、完工分配开发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各项目、成本对象贷:开发间接费用 2、完工结转开发产品借:开发产品——各项目借: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作出租或自用)贷:开发成本——各明细 3、交房并符合确认收入条件 借:预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一一XX项目(房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备注:主营业务收入为不含税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11%税率计算销项税金。 4、同时,结转交房部分所对应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各项目(房号或附房号明细) 5、扣减收入对应的土地价款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十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付的土地价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可以扣减的土地价款/(1+11%)*11%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XX 项目 =a 月末,计算尚未缴纳的增值税=(全部销项税额-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全部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a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a 次月,申报缴纳增值税: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涉税会计处理会计继续教育2018昆山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涉税会计处理》 随堂随练 单项选择题(共1题) 1. 生活性服务业的成本核算的特殊性不包括()。 提供服务的无形性 提供服务的同步性 提供服务的异质性 提供服务的有型性 判断题(共1题) 2.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正确 错误 单项选择题(共1题) 1. 下列各项会计不属于企业会计范畴的有()。 地质勘查单位会计 施工企业会计 房地产企业会计 保险业会计 判断题(共1题) 2. 小规模纳税人就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正确 错误 单项选择题(共1题) 1. 下列关于外币折算的所得税规定中不正确的是()。 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2个月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变更

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判断题(共1题) 2. 酒店餐饮企业除了服务外,还有商品的加工和销售。因此,会计核算时,需根据经营业 务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正确 错误 单项选择题(共1题) 1. 下列业务属于服务性经营业务的是()。 酒店客房内的食品饮料的销售服务 酒店企业附属的餐饮部门进行酒店住宿的配套服务 酒店企业为了方便住客购物,开设一些消费者需要购买物品的商场 旅馆的住宿、美容美发、洗涤等 判断题(共1题) 2. 客房业务收入确认以收到款项的时间来确定。() 正确 错误 单项选择题(共1题) 1. 餐饮企业外卖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正确的是()。 按照视同销售处理 按照餐饮销售处理 按照混合销售处理 按照商品销售处理 判断题(共1题) 2. 酒店住宿的同时,免费提供餐饮服务不做视同销售处理,不再计算缴纳增值税。() 正确 错误 单项选择题(共1题)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2017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论述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地影响论述-营改增论文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地影响论述 摘要 “营改增”就是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它是税收制度中一项重要地内容.这项改革是为了促进我国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优化税收制度具有重要地意义.同时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地影响也很重要,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地影响主要在企业收入核算、利润核算以及企业纳税等方面.而要想做好这几项工作企业就必须 做好企业会计核算人员管理培训工作. 关键词 营改增;企业会计核算;影响;论述 我国经济改革必定离不开对税收制制度地改革,在税收改革中营改增是改革中必不可少地一项内容,这项内容地改革必定会对增值税制度做出一定地调整,所以“营增改”必定会对我国企业会计核算产生一定地影响.本文针对“营改增”产生背景和“营改增”地意义,对“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地影响进行论 述. 一、“营改增”产生背景及改革意义探索 为了适应我国现代经济地发展要求,国家出台了营改增政策.“营改增”政策在税法上地表述意义为:将企业将缴纳地营业税项目改为增值税项目进行缴纳,而其中只针对企业销售地产品和提供服务地增值部分进行纳税,将以往较为 重复地部分取消. 营改增税制地出台,具有较强地针对性、合理性、必然性.在营改增税制规定中第一点就是,营业税和增值税都是缴纳,这种现象地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对增

值税造成一定地影响.第二点就是,若营业税和增值税同时缴纳,会对税收增管方面造成一定地阻碍.这时营改增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有效地措施,它不仅可以减少重复增税地工作压力,还可以减轻企业税收压力.这样使得企业既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发展潜能,又可以帮助企业健康发展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加快转变企业生产方式地脚步,从而让企业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应有地贡献. 二、“营改增”对企业额会计核算地影响论述 1、“营改增”中增值税发票对企业会计核算地影响 在会计核算中最基础地工作就是建立起真实合理地会计原始凭证,而其中增值税发票是原始会计凭证必不可少地一部分.而“营改增”中增值税发票对企业会计核算地影响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点,“营改增”试点区域从修改那天起,对增值税一般地纳税人地企业在涉及到增值税应纳税地经济活动中统一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涉及到货物运输服务业地时候,需要使用该行业专用地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当“营改增”试点区内涉及到港口码头、装卸服务业以及客运服务业时需要使用定额发票.这么多地专用发票对企业会计核算产生一定地影响,如,在对专有发票地辨认和个人入账价值辨认上都会出现一定地困难,尤其是对于那些缺乏工作经验地会计人员.第二点,作为企业会计人员在对处理“营改增”中地营业税核算以及增值税核算工作中,发票在处理上存在不同步地情况必定会产生一定地技术问题,这时需要企业经过一段时间来调整企业会 计核算,从而来适应“营改增”地需要. 2、“营改增”对企业所得税企业会计核算地影响 在企业会计核算中企业所得税是其中一项较重要地内容,“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所得税地影响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方面,企业所得税对可抵扣地

营改增对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

“营改增”对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 摘要:随着我国“营改增”的全面推广,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营改增”关系到社会各行各业,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缓解了社会就业带来的压力。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坚持“营改增”这一财税体制,以此来达到改善企业财务管理机制的目的,已经成为所有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将就营改增给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 关键词:营改增会计核算影响措施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我国税务制度得到了不断地完善与发展。“营改增”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新方向对现代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重大影响。因此,为了进一步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提升,各企业财务人员必须紧紧把握时机,抓住“营改增”这一时代契机,通过“营改增”对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更好的促进“营改增”的实施效果,从而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向着健康、稳定、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一、“营改增”的实施对现代企业财务核算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现代企业会计确认的影响 所谓会计确认主要是指根据一定的会计标准,明确现代

企业某一项经济业务所涉及到的具体的会计要素与科目的 问题,一旦某一项会计事项得到确认,就必须用文字与数据的形式记录下来,并将记录的金额在会计报表中体现出来。在“营改增”前,企业在核算营业税时,会计核算的科目比较简单,一般只涉及“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这两个会计科目。而在“营改增”后现代企业的会计核算科目增加了9个明细科目,即: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置了9个明细科目,其中:记在借方的有: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缴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记在贷方的有:出口退税、进行税额转出、销项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可见,“营改增”后对于税费的核算更加具体。 (二)“营改增”对会计计量的影响 所谓会计计量主要是指企业要依照一定的计量标准与 方法,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六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登记入账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列报,最终确定其金额的过程。企业的财务人员必须按照会计计量的属性进行计量最后确定金额。按照不同的情况,将会计计量分为试点纳税人差额征收、增值税期末留抵扣税、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增值税税控专用设备与技术维护抵减增值税这四种状况进行账务处理。例如: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情况对于非试点地区并不适应,它可以用取得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会计处理(原创) 陕西省咸阳路桥工程公司---袁科研 财政部12月份发布的财会2016【22】文件,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以及财务列报进行了统一规范,既适用于营改增纳税人也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等营改增纳税人。为便于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会计处理,笔者予以举例说明。 (一)、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选择简易计税 按照财会2016【22】文件,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简易计税的税金预交、交纳、核算全部在简易计税科目核算。 举例:某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甲,在外省市承建工程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1、预收工程款206万元: 借:银行存款206 贷:预收账款——预收工程款206 2、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假设取得分包发票103万元。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206-103)÷1.03×3%)贷:银行存款 3 3、在机构所在地申报 借:其他应收款——预交税金6(206÷1.03×3%)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6 说明:使用“其他应收款——预交税金”科目的原因是,如果冲减预收账款,预收账款成为不含税金额,第一不好对往来账,第二业务较

复杂的情况下,根据实务经验,容易混乱。 4、取得分包方开具发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1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103÷1.03×3%) 贷:应付账款——分包单位103 备注:按照财会2016【22】文件内容,在未取得分包方发票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103 贷:应付账款——分包单位103 按照财会2016【22】文件内容,在取得分包方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 3 这两种会计处理本质上是一致的,财会2016【22】文件内容是分开做两笔会计分录的。 5、根据进度与发包方结算: 借:应收账款——工程款309 贷:工程结算3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9(309÷1.03÷3%) 6、冲销预收账款,冲销重复计提增值税 借:预收账款206 贷:应收账款206 借:其他应收款——预交税金-6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6

增值税会计处理2016年12月发布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7.“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8.“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9.“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三)“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一般纳税人自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2016年会计继续教育《全面营改增会计核算方法与技巧》限时考试100分

2016年《全面营改增会计核算方法与技巧》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营改增试点企业按差额计算销售额时,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三级专栏()进行核算。 A.已交税金 B.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C.减免税款 D.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A B C D 答案解析:改增试点企业按差额计算销售额时,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进行核算。 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试点当月有“营改增”期初留抵税额的,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进行的账务处理是()。A.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B.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C.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D.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A B C D 答案解析:增值税留抵税额的核算如下:(1)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3.对于按期预缴纳税的企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若期末计算出的当期应纳增值税大于当月已预缴税款,应按两者之差: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B.若期末计算出的当期应纳增值税小于当月已预缴税款,应按两者之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C.若期末计算出的当期应纳增值税为负数,表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是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月末不用进行账务处理。 D.若期末计算出的当期应纳增值税为负数,该负数应转出: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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