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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作业安全

动土作业安全
动土作业安全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10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动土作业票的办理第三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第四章附则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安全,避免地下隐蔽设施受破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江苏力达宁有限公司内进行地面挖掘、钻孔、打桩、爆破、建构筑物拆除等各项破土作业。

第二章动土作业票的办理

第三条动土作业实行工作票管理制度,动土前应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安全作业许可证),动土工作票由公司安全部门管理。动土作业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公司安全部门存留,第二联交动土作业施工单位执行。动土作业要由施工单位填写,送安全部审批。在各项目装置界区内的动土作业,作业周围环境由各项目装置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厂区内公用区域内动土作业由厂主管部门对地下隐蔽设施和动土作业周围环境进行确认并签字;厂际间公用区域或厂区外有本公司地下隐蔽设施的区域内动土作业,由公司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并签字。

第四条对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动土项目,施工主管部门建设部根据情况组织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项目负责人、电力科、设备科等部门联合进行现场地下设施交底,根据施工区域相关地质、水文、地下管道、埋地电力电缆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第五条各单位的正常维护、检维修动土作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等界区内动土作业,承担作业项目的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到相应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动土作业票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六条? 动土作业票的有效期。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系统界区内最长不超过3天,界区外不超过15天。不能在限期内完成动土作业要重新办理“动土作业票”(续批)。

第三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第七条动土施工单位应明确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由其对施工动土过程中的作业安全全面负责;在开车生产装置、各类罐区内动土施工,动土施工区域所在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第八条特殊情况下的动土施工,如须进行爆破等危及人身安全和生产设施安全的作业,承担动土施工作业的单位必须制定并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报动土施工作业所在单位和公司安全部门审核,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破动土申请手续后,并向相应部门通报,再到动土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动土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各审核部门接到动土施工申请后,审核人必须查看施工现场,对照有关图纸,确认无损地下隐蔽设施,不妨碍建筑物基础的安全时,方可确认并签字。第十条当动土施工过程中如果暴露出不能辨认或者在动土作业票中没有注明

的设施或物体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确认准许可以施工后,在落实防范措施情况下方可继续作业。

第十一条动土施工单位在作业中要注意施工安全,特别是在靠近地下管线、电缆、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基础等处施工时,不能采用机械挖掘,尤其对于下方辅设电缆的部位,禁止使用镐头和铁棒施工,还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造成生产或人身事故。

第十二条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夯实,并恢复地面设施。

第十三条挖掘土方应该自上而下垂直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

第十四条在挖掘深度超过米的坑、槽、井、沟时,要视土壤性质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和材料堆放至少要距离坑、槽、井、沟的边沿米,高度不得超过米,并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或绿化带。遇大雨或暴雨时严禁挖掘深度超过米的坑、槽、井、沟。

第十五条动土施工作业中,挖出的土石方等要堆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影响正常生产操作及安全通行。竣工后要及时平整,清理施工现场,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十六条当动土作业涉及到占用或挖断消防通道时,必须获得厂区安全部门的确认签字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和断路标识。

第十七条当动土作业挖掘过程中遇到和地漏、下水道、物料管线相连时,相关安全措施要增加。遇可燃、有毒物质相通的上述设施时,按照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动土作业需要动火时,按照动火作业管理。

第十八条在动土作业附近存在设备和框架基础的情况下,若动土作业的深度可能达到或者超过设备和框架的基础深度时,由建设部门确定和基础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若不能保证安全间距,必须在开挖时对基础采取可靠的加固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动土施工区域所在项目(车间)及有关部门,应对所属的设施、设备负责;必要时,应会同施工单位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江苏力达宁化工有限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安全作业许可证》

安全作业许可证

注:危险作业包括设备内、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断路、动土、设备检修等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定义及范围

第一条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以上的;地面堆放负

重在50Kg/c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第二条动土作业的范围: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由企业组织实施的动土作业。

第三条有资质的外单位在企业所属区域进行动土作业,若其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第二章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第四条动土作业前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获得批准后,方可作业,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第五条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

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第六条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

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第七条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八条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第九条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辩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

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部门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第十条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严禁使用铁棒、铁镐或

抓斗等机械工具。

第十一条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

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必须铺设跳板。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根据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

堆放处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高度不得超过。

4、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间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5、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6、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应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7、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上而下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8、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第十二条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第十三条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涉及跨区域作业应填写跨区域安全作业表,落实安全责任人,当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第十四条动土作业时规划部门必须派人到现场落实相关的安全措施,并经常进行巡检。设备部门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化工危险场所的项目单位应派人进行监护,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

第十五条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应按规定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第十六条动土作业项目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后,企业应向承包单位提出遵守本制度的建议。

第三章《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第十八条《动土安全作业证》由技安部门负责管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式样见〈附件九〉。

第十九条动土申请单位(规划部门)填写相关内容后,由技安部门会同设备、生产部门,对作业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落实后。方可办理作业证。

第二十条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证》,技安部门留存一份,施工单位保存一份。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技安处。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动土管理制度

为保证厂房、构筑物和设备基础,厂房基础,地下电缆电讯线路和上下水管道不受损失,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厂房、构作物及设备基础的管理,除执行设备的正常管理外,还要执行以下规定。(1)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处理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和处理的方法,结果认真做好记录,然后存入档案。

(2)各部门要注意爱护厂房及设备基础,不要在此近处存放和排放酸碱性原料及液体、气体,以防腐蚀损坏。

(3)厂房构筑物及设备基础不得任意损坏。如墙壁及楼板打孔、洞,基础近处动土,以及设备基础、房梁、屋柱等硷件一律不准任意损坏。如确属工作需要(不得已时)应提出申请,请示公司领导、批准,采取措施后方可进行。但事后要一定修理,恢复原样。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理。

2、动土管理,其属总图管理范围。为了不受动土的影响和损坏,规定如下:

(1)下列情况之一均属动土工作:

a.挖土深度超过以上者;

b.挖土面积在3m2以上者;

c.以用推土机进行填土和厂区地面平整者;

d.在马路上行驶重型物件的运输(运输工具在内),总重量超过15吨或不在马路上但运输工具及重型物件可能压入地面深度米以上者。

e.重型物件所存放的地面压力每平方米5 吨以上或存放物件可能压入地面浓度米以上者。

f.地面生火,影响到地下电缆者。

(2)凡在厂区范围内进行有关上述工作的部门(称动土部门)均需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

(3)下列情况可不办理动土手续。

a.仓库附近规定为存放重型物件地区。

b.铁路线上运输重型物者。

c.公路线上运输重型物不超过10吨者。

(4)车间内部的动土,由车间提出动土方案报告,经由生产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5)厂区、厂前区、厂房、建筑物和以外地区,一切动土须经生产部审核批准,办理动土手续后,方可进行。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7 – 199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HG 23016 – 1999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动土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米,高度不得超过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要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必须按HG 23016的规定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5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动土安全作业证》由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动土申请单位在机动部门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厂总图及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审核,由厂机动部门审批。

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方可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证》。

动土申请单位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分别送总图室、机动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

附录(标准的附录)

动土安全作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编制说明

化工生产是连续化过程,地下隐蔽工程密集,对动土作业安全要求严格,需要制定动土作业安全规程,保证动土作业安全。

一、课题来源

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并授权上海太平洋化工(集团)公司吴泾化工总厂起草。

二、编制原则和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各种作业的安全要求,参照化工行业有关规范,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有利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安全。

三、主题内容

1.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参照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化工企业多年生产实际编写。

2.化工生产大多是连续化生产过程,地下隐蔽工程设施越来越密集,企业由于各种现场作业的需要,要进行动土作业,因此动土作业的安全性就越来越重要,动土作业安全规程是解决动土作业安全和安全管理基本问题。

四、编制过程

本标准起草后,书面征求部分企业意见。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及国家

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规划发展司、政策法规司先后两次组织大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干部进行讨论修改而成。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的动土作业安全要求和《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职责 2.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动土所在单位办理。 2.2经公司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会签,由公司工程管理 部审批。 3、规定内容 3.1 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3.2基本要求 3.2.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2.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3.2.2.1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3.2.2.2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3.2.2.3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3.2.2.4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呼救等知识。 3.2.2.5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3.2.3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进行如下工作: 3.2.3.1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3.2.3.2 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3.2.3.3 腐蚀性介质的作业现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3.2.3.4 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3.2.3.5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3.2.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3.2. 4.1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3.2. 4.2 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3.2. 4.3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3.2. 4.4 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3.2. 4.5 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3.2.5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3.2.6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3 .3作业安全要求 3.3.1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3.2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要悬挂红灯示警。 3.3.3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标准版) 一、动土作业 1总则 化工生产是连续化过程,地下隐蔽工程密集,对动土作业安全要求严格,需要制定动土作业安全规程,保证动土作业安全。 本规范依据HG23017-1999标准规定了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长庆油田分公司企业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目的 化工生产大多是连续化生产过程,地下隐蔽工程设施越来越密集,企业由于各种现场作业的需要,要进行动土作业,因此动土作业的安全性就越来越重要,动土作业安全规程是解决动土作业安全和安全管理基本问题。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各种作

业的安全要求,参照化工行业有关规范,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有利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安全。 3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动土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4.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4.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4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 1.1动土作业是指在中国石化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的地下管道、电缆、电信、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的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动土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1.3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5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管理职责 2.1许可证由动土作业所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2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油气及燃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经水、电、气(汽)、通信、工艺、设备、消防与动土区域所属基层单位等部门会签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签发。 2.3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

方案,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2.4施工方案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及工程总图管理等有关部门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作业危害识别(JSA) 3.1.1作业前,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安全措施要填入动土许可证,并附动土作业点示意图。 3.2作业安全措施 3.2.1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现场支撑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2.2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3.2.2.1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3.2.2.2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3.2.2.3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3.2.2.4拆除固壁支撑应从下而上,更换支撑应先装新的,再拆旧的。 3.2.2.5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3.2.3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作业人员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严禁在离电缆1米距离以内作业;深度大于2米时,应设置应急逃生通道;两人以上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示范文本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了预防动土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 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土作业。 3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 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 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GB 2811 安全帽 GB 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JC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职责 4.1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5管理程序 5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否则不准动土作业。《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5.2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通用版)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47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通用版) 一、动土作业 1总则 化工生产是连续化过程,地下隐蔽工程密集,对动土作业安全要求严格,需要制定动土作业安全规程,保证动土作业安全。 本规范依据HG23017-1999标准规定了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长庆油田分公司企业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目的 化工生产大多是连续化生产过程,地下隐蔽工程设施越来越密集,企业由于各种现场作业的需要,要进行动土作业,因此动土作业的安全性就越来越重要,动土作业安全规程是解决动土作业安全

和安全管理基本问题。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各种作业的安全要求,参照化工行业有关规范,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有利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安全。 3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动土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4.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4.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样本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通知 厂属各单位: 现将《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制度 名称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制度 编号/ 制度 文号采气〔〕号 制度 版本/ 主办 部门HSE办公室 所属业务类别全生产监督管理/直接作 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会签 部门 生产办公室、技术管理办 公室、开发管理办公室、 设备管理办公室、工程管 理办公室 监督检查者HSE办公室审核部门 解释权归属HSE办公室签发 日期4月12日 废止说明关于印发采气厂HSE管 理制度汇编的通知( 采 气〔〕25号) 中的动土 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废止 生效 日期4月12日 制定目的规范采气厂动土作业管理,有效降低伤害事故。 制定依据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 ]20号) 《中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21 号) 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中油普光〔〕57 号) 适用范围采气厂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约束对象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涉及的相关 制度/业务 类别/所属 层级/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 ]20号) 《中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安〔〕21 号) 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中油普光〔〕57 号) 制定。 2 基本要求 2.1 动土作业是指在生产站场( 含生活基地) 或油气管线地面及其它埋地电缆、埋地电信、地下管道、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 以及消防通道( 或矿区道路) 上进行挖土、打桩、钻探、坑探作业, 或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1.1 经过移除土石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作业。 2.1.2 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 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2.1.3 其它使用机械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2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 见附件)。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1 基本要求 1.1动土作业是指工程工程的各种动土作业活动,包括人工与机械形式的土石方开挖、钻孔、打桩以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动土作业应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的范围要求办理作业许可证,涉及用火、用电、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的还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3 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1.4 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经过培训,持有相应资质证件。审批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和审批。 1.5地下或周围施工情况复杂的动土作业期间应视频监控。 2 引用文件 GB 50201-201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GB50484-2008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1号) 3 管控方式与职责 3.1 工程部负责动土作业的管理与实施。工程部各业务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管理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责任主体,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是动土作业的实施责任主体。 3.1.1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管理。组织作业前的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施工作业环境(如地质条件、地下设施、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方法、作业条件、安全措施,组织落实作业监护,检查日常施工作业情况。 3.1.2 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施工方案、方法或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JSA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监督检查施工方案、程序及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质量情况。 3.1.3 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所涉及的施工设备、器材的采购管理。组织制定或提供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要求、质量证明文件,参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JSA,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管理情况。 3.1.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作业许可批准人和监护人实施业务培训与资格认定,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检查作业过程的安全状况。 3.1.5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动土作业。作业前组织JSA及其交底,组织协调、确认外部作业环境(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组织落实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措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基本要求 1.1动土作业是指工程项目的各种动土作业活动,包括人工与机械形式的土石方开挖、钻孔、打桩以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 动土作业应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的范围要求办理作业许可证,涉及用火、用电、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的还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3 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1.4 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经过培训,持有相应资质证件。审批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和审批。 1.5 地下或周围施工情况复杂的动土作业期间应视频监控。 2 引用文件GB 50201-201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GB50484-2008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1号) 3 管控方式与职责 3.1 项目部负责动土作业的管理与实施。项目部各业务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管理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责任主体,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是动土作业的实施责任主体。

3.1.1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管理。组织作业前的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施工作业环境(如地质条件、地下设施、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方法、作业条件、安全措施,组织落实作业监护,检查日常施工作业情况。 3.1.2 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施工方案、方法或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JSA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监督检查施工方案、程序及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质量情况。 3.1.3 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所涉及的施工设备、器材的采购管理。组织制定或提供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要求、质量证明文件,参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JSA,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管理情况。 3.1.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作业许可批准人和监护人实施业务培训与资格认定,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检查作业过程的安全状况。 3.1.5 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动土作业。作业前组织JSA及其交底,组织协调、确认外部作业环境(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组织落实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批准作业许可证,检查施工作业情况,关闭作业许可证。 3.1.6 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负责动土作业的具体实施。提出作业许可申请,指派作业监护人,完善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按照许可内容和要求完成施工作业任务。

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

编号:SM-ZD-33390 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2.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2.2《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生产部审批。 2.3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2.4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5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

动土作业施工方案

迎宾路穿越金鸡河中压改线天然气工程 动 土 施 工 方 案 编制: 审核: 复核: 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一、动土目的及内容 迎宾路穿越金鸡河中压改线天然气工程开挖碰口坑 二、施工动土时间、施工动土工具 迎宾路穿越金鸡河中压改线天然气工程开挖碰口坑从2016年月日开始,于2016年月日结束,为一般保护性动土,拟使用人工与挖掘机配合开挖沟槽,然后人工修整成型。 三、施工动土地点 动土地点在昆山市迎宾路 四、施工单位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目标的实现,公司设立工程指挥部和项目管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及其它问题的处理和安排,其项目组织机构如下图: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材料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 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 杨小伟技术负责人: 王立昌 (2)质量负责人: 王社教施工员: 杨树兴 (3)质检员: 王护昌安全员: 王增加 (4)材料员: 王攀

五、现场动土施工方案 1.开工前必须向建设单位办理《动土作业安全许可证》,并组织申请部门及相关部门结合作业内容和现场环境,对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动土设备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 2.开工前与建设方进行现场交底,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动土作业事故现场处理方案,明确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现场应急措施、可靠地联络方式、作业人员紧急情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 3.进入施工现场前,备齐劳保用品、保护安全器材及符合现场要求的安全环保实施,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现场原有绿化环境。 4.施工人员应接受昆山利通天然气有限公司现场代表的检查和监督。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好劳保用品、安全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5.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施工人员清楚逃生路线及急救设施和应急器材的位置。 6.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有管线、电缆等应该逐级上报,以及时与建设方协调处理。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警告标志 2.对于施工地点埋有电力及通讯电缆、工艺、给排水及消防管线的动土作业严谨采用机械设施动土,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地下设施完好。 3.明确岗位职能,合理搭配操作人员,明确指挥联系方式。 4.操作场地保持畅通,疏散无关人员、车辆,建立防火防灾区域。

动土作业安全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10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动土作业票的办理第三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第四章附则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安全,避免地下隐蔽设施受破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江苏力达宁有限公司内进行地面挖掘、钻孔、打桩、爆破、建构筑物拆除等各项破土作业。 第二章动土作业票的办理 第三条动土作业实行工作票管理制度,动土前应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安全作业许可证),动土工作票由公司安全部门管理。动土作业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公司安全部门存留,第二联交动土作业施工单位执行。动土作业要由施工单位填写,送安全部审批。在各项目装置界区内的动土作业,作业周围环境由各项目装置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厂区内公用区域内动土作业由厂主管部门对地下隐蔽设施和动土作业周围环境进行确认并签字;厂际间公用区域或厂区外有本公司地下隐蔽设施的区域内动土作业,由公司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并签字。 第四条对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动土项目,施工主管部门建设部根据情况组织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项目负责人、电力科、设备科等部门联合进行现场地下设施交底,根据施工区域相关地质、水文、地下管道、埋地电力电缆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第五条各单位的正常维护、检维修动土作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等界区内动土作业,承担作业项目的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到相应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动土作业票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六条? 动土作业票的有效期。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系统界区内最长不超过3天,界区外不超过15天。不能在限期内完成动土作业要重新办理“动土作业票”(续批)。 第三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动土作业施工安全和施工地点的地下设施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区域内进行的开挖作业的动土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系指在生产区域内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炸等各种动土作业。 4. 职责 4.1安全部是动土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安全部负责审查动土作业区域的安全条件,负责安排检测地下管网、电缆和监督动土作业的施工情况。 4.3 动土作业部门负责申请办理动土作业票,提出施工区域的安全条件,落实安全措施和实施安全条款。 4.4 动土区域所在单位负责确认动土条件,并提出安全意见。 4.5 安全部负责提出安全消防安全部分的条件和措施。 4.6 安全部负责监督安全条款的实施,检查落实情况,提出安全意见。 5 工作程序 5.1 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 5.2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5.3 动土作业的危害识别 5.3.1 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5.3.2 将安全措施填入“动土作业许可证”内。 5.4 动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 5.5 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经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和安全主任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安全主任审批。 5.6 作业安全措施 5.6.1 动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动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

动土作业施工方案

动土作业施工方案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兵希派出所天然气工程 动 土 施 工 方 案 编制:王雷雷 审核:宋海荣 复核:杨小伟 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一、动土目的及内容 兵希派出所天然气工程开挖碰口坑 二、施工动土时间、施工动土工具 兵希派出所天然气工程开挖碰口坑,为一般保护性动土,拟使用人工与挖掘机配合开挖沟槽,然后人工修整成型。 三、施工动土地点 动土地点在昆山市淀山湖镇新乐路 四、施工单位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目标的实现,公司设立工程指挥部和项目管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及其它问题的处理和安排,其项目组织机构如下图: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材料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 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 杨小伟技术负责人: 杨小清(2)质量负责人: 王社教施工员: 王立昌(3)质检员: 王护昌安全员: 王增加(4)材料员: 王攀

五、现场动土施工方案 1.开工前必须向建设单位办理《动土作业安全许可证》,并组织申请部门及相关部门结合作业内容和现场环境,对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动土设备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 2.开工前与建设方进行现场交底,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动土作业事故现场处理方案,明确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现场应急措施、可靠地联络方式、作业人员紧急情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 3.进入施工现场前,备齐劳保用品、保护安全器材及符合现场要求的安全环保实施,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现场原有绿化环境。 4.施工人员应接受昆山利通天然气有限公司现场代表的检查和监督。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好劳保用品、安全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5.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施工人员清楚逃生路线及急救设施和应急器材的位置。 6.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有管线、电缆等应该逐级上报,以及时与建设方协调处理。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警告标志 2.对于施工地点埋有电力及通讯电缆、工艺、给排水及消防管线的动土作业严谨采用机械设施动土,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地下设施完好。 3.明确岗位职能,合理搭配操作人员,明确指挥联系方式。 4.操作场地保持畅通,疏散无关人员、车辆,建立防火防灾区域。 5.现场人员配备烧伤、创伤为主的急救药品。 6.车辆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雨天慢行,反违章驾驶。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801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标准 版本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2 《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3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4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6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8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9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9.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9.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编号:SM-ZD-89844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为了预防动土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土作业。 3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GB 2811 安全帽 GB 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JC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职责 4.1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5管理程序 5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否则不准动土作业。《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5.2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5.3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4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5.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2016〕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通知

业务制度-执行类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 〕 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2.1.3 其它使用机械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2 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作业许可

证》(见附件)。 2.3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4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5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涉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 3.2.1 厂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办理厂级《动土作业许可证》。 (1)集输管道中心线两侧五米范围内动土; (2)爆破开挖。

3.2.2 区级:除厂级许可管理以外的其它动土作业。 3.3 作业安全措施 3.3.1 生产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组织确定作业程序、安全措施,并组织编制施工方案。 (3)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4)拆除固壁支撑应从下而上,更换支撑应先装新的,再拆旧的;

(5)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3.3.6 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作业人员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严禁在离电缆1米距离以内机械开挖;深度大于2米时,应设置应急逃生通 工单位应设专人监护。 3.4.2 动土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要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进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示范文本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土作业安全规范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动土作业 1 总则 化工生产是连续化过程,地下隐蔽工程密集,对动土 作业安全要求严格,需要制定动土作业安全规程,保证动 土作业安全。 本规范依据HG 23017 - 1999标准规定了动土作业定 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长庆油田分公司企业生产区域的动土作 业。 2 目的 化工生产大多是连续化生产过程,地下隐蔽工程设施 越来越密集,企业由于各种现场作业的需要,要进行动土

作业,因此动土作业的安全性就越来越重要,动土作业安全规程是解决动土作业安全和安全管理基本问题。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各种作业的安全要求,参照化工行业有关规范,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有利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安全。 3 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 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动土安全作业证》

『安全生产』八大危险作业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八大危险作业操作规程 临时用电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12)。 2、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5、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乱拉、乱拖;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可接入电网。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 以上。 6、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8、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10、逐级漏电保护。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 ,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 以下。 11、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1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 的绝缘导线。 13、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器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14、临时用电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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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2《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3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4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6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8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9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9.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9.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GB7059和GB12142要求。作 第 2 页共 4 页

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9.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9.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9.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9.6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9.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10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11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12动土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GB/T13869和JCJ46的有关要求。 13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第 3 页共 4 页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本规定是在《天津石化公司动土管理审批程序》的原则下,对在天津分公司界区内的地面勘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和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的专项安全管理规定。3 职责 3、1项目所在二级单位主管工程检修的领导负责《天津分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批准。 3、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破土作业危害识别的组织和会签破土作业。 3、3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车间、电力、电信、生产、设备、保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和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参加破土作业的会签。 3、4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动土申请,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订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4 文件内容 4、1 破土作业系指在分公司区域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 4、2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破土作业应按照《天津石化公司动土管理审批程序》办理完《天津石化工程项目动土申请审批表》后,办理《天津分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 4、3破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4、4破土作业的危害识别作业前,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情况,组织电力、电信、生产、设备、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基层车间和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危害识别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安全措施要求。 4、5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危害识别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后,填写《天津分公司破土作业许可证》,经施工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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