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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d Media Composer 认证工作站型号

实验室检测系统性能验证

实验室检测系统性能验 证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实验室检测系统性能验证 检测系统是指完成一个检验项目所涉及的仪器、试剂、校准品、检验程序、保养计划等的组合。随着检验医学的发展和对质量要求的提高,人们开始认识和关注检测系统的重要性。新添置的检测系统,虽然仪器厂商已经提供了仪器性能的初步参数,但由于地区、实验室之间的差异,个实验室在仪器正式用来检测患者样品和发检验报告前,应重新进行性能评价。这是保证检验质量的一个重要措施,也是实验室认可的要求。实验室如使用的检测系统是公司的系列产品,即使用的是厂商提供的原检测系统,则只需做基本的性能验证。具体方法如下: 一.精密度验证 1.批内精密度:根据CLSI EP15-A文件,取2个水平的标本,同一批次尽可能短时间内连续重复测定20次,CV值必须小于或等于厂家的要求。标准差=方差的算术平方根=s=@sqrt(((x1-x)^2 +(x2-x)^2 +......(xn-x)^2)/(n-1));CV%=SD/mean(x1...xn)*100%. 2.批间精密度:参照CLSIEP5-A文件,选取正常水平(Citrol-1)、异常水平(Citrol-2),分别分装成5份,冻存于-20℃冰箱内。每天取出2个水平的质控,分别测定2批次,每批次测2遍,2次间隔大于2h,连续测定5天,计算SD和CV,CV值必须小于或等于厂家的要求。 二.准确度验证 分别取2个水平的定值质控品(Citrol-1,Citrol-2)验证凝血四项的准确度,D-二聚体专用质控品验证其准确度,每个结果重复测定3次,结果应在质控品标识的可控范围内,偏倚应在厂家标识的±10%范围内;同时结合当年卫生部临检中心凝血室间质量评价结果进行评价。 三.检测限验证 只验证以浓度为结果的项目,将FBG和D-Dimer的标准品分别使用配套的OVB 稀释液稀释到厂家标识的浓度检测底限值附近,重复检测10次,记录结果,计算CV,应在厂家标识的±20%范围内,该浓度即为该项目的检测下限。 四.线性验证 只验证以浓度为结果的项目,选取1份接近预期上限的高值血浆样本(H),分别按100%、80%、60%、40%、20%、10%的比例进行稀释,每个稀释度重复检测3次,计算均值。将实测值与理论值作比较(偏离应小于10%),计算回归方程Y=aX+b,厂家要求a在1±范围内,相关系数r≥.

各种认证标志

1.国家免检产品标志 2000年3月14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产品免予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免检办法》)。2001年12月,根据免检工作一年多的实践以及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后所面临的新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对原《免检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号的形式重新发布。 免检是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免予政府部门实施的质量监督检查的活动。获准免检的产品“在一定时间内免予各地区、各部门各种形式的检查”。 免检产品自获准免检之日起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免除各地区、各部门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实施的各种形式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免检标志属于质量标志。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将免检标志标示在获准免检的产品或者其铭牌、包装物、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上。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的免检标志呈圆形,正中位置为“免”字汉语拼音声母“M”的正、倒连接图形,上实下虚,意指免检产品的外在及内在质量都符合有关质量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这一中心图案上方,有“国家免检产品”的字样,显示了国家免检的权威性。 2. 原产地域产品标志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8月17日以第6号局长令的形式发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部门规章。这一规定的发布,明确了中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法律地位,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初步确立。截至目前,我国共有原产地域产品85种。 依据规定,我国对原产地域产品实施两级管理。一级是国家质检总局作为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下设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对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核、确认保护地域范围、产品品种和注册登记等管理工作。保护办下设若干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技术审查工作。 另一级是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议,组织有关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生产者代表,组成原产地域产品保

CTA认证

手机CTA认证测试流程 一、摸底测试 摸底机构:中心实验室及其它检测中心 摸底目的:保证入网检测顺利通过。 摸底周期:无委2天、EMC/泰尔3天、现网1天摸底项目: EMC:射频杂散骚扰(需要合作方提供摸底检测报告)、辐射连续骚(需要合作方提供摸底检测报告)、静电放电抗扰度(ESD); 无委:射频传导杂散、辐射杂散(需要合作方提供摸底检测报告)、射频;泰尔:业务与功能测试、性能测试、音频测试、环境适应性测试、寿命测试; 现网:电信业务、GPRS业务、与不同移动通信运营商长时间通话的通信效果。 摸底样机:EMC\泰尔样机:12部;无委样机:6部;现网样机:2部; 二、省市无委型号核准申请办理 目的: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和审批。 周期:15天(市无委3-5天,省无委7-10天) 项目:功能(所提供机器功能良好,外观与送样机器一致) 样机:1部(带电池) 资料: ①技术指标1份; ②彩照2份(要求机型型号,身份条型号清晰、完整);③省无委入网申请表1份; ④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3份。 备注:省市无委核准证办理样机需尽早提供。(办理无委型号核准证必须拿到省无委型号核准申请才可办理) 三、北京无委测试 检测机构:国家无线检测中心 检测目的:无线电检测中心测试通过后,获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检测周期:测试及出报告加急需10个工作日,核准证办理10个工作日,总计20个工作日检测项目:频段GSM900、DCS1800射频性能,传导杂散发射,辐射杂散。 检测依据:YD1214-2006,YD1215-2006,YD1032-2000 测试内容: ⑴RMS相位误差; ⑵频率容限; ⑶功率控制; ⑷射频输出调制频谱; ⑸传导杂散发射; ⑹峰值相位误差; ⑺最大平均功率; ⑻突发时间功率关系; ⑼射频输出切换频谱; ⑽静态参考灵敏度。 ⑾辐射杂散发射 测试样机:6部(配电池及充电器) 测试配件:假电池2块;射频测试线1根(需标注衰减补偿值); 测试资料: ①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1份;②送检样品技术申报确认单1份;

(完整word版)方法验证试验的一般内容及要求

方法验证试验的一般内容及要求---青岛科标检测 方法验证一般要求: 1.标准编制组应编制方法验证方案,根据影响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的主要因素和数理统计学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实验室、样品类型、含量水平、分析人员、分析设备、分析时间等内容。 2.标准编制组除可以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外,还应提供实际样品进行方法验证,实际样品应尽量覆盖方法标准的适用范围。 3.在方法验证前,参加验证的操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方法原理、操作步骤及流程,必要时应接受培训。 4.方法验证过程中所用的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及分析步骤应符合方法相关要求。 5.参加验证的操作人员及标准编制组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方法验证报告》中的“原始测试数据表”,若有必要,应附上与该原始测试数据表内容相符的图谱或其他由仪器产生的记录打印条等。 6.标准编制组根据方法验证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估结果,最终形成《方法验证报告》。 具体要求 1.检出限的验证 确定检出限,按方法操作步骤及流程进行分析操作,计算结果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检出限等各项参数。最终的方法检出限为各验证实验室所得数据的最高值。 2.精密度的验证

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测定:采用高、中、低3 种不同含量水平(应包括一个在测定下限附近的浓度或含量)的统一样品,每个样品平行测定6 次以上,分别计算不同浓度或含量样品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等各项参数。实际样品的测定:各验证实验室应对1 ~3 个含量水平的同类型样品进行分析测试,按每个样品平行测定6 次以上,分别计算不同样品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等 各项参数。 对各验证实验室的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计算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重复性限r 和再现性限R。 3.准确度的验证 若各验证实验室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进行分析测定确定准确度,则需对1 ~3个不同含量水平的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进行测定,按全程序每个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平行测定6 次以上,分别计算不同浓度或含量水平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误差等各项参数。 若实验室对实际样品进行加标分析测定确定准确度,则需对每个样品类型的1 ~3 个不同含量水平的统一样品中分别加入一定量的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进行测定, 每个加标样品平行测定6 次以上,分别计算每个统一样品的加标回收率。 对各验证实验室的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计算其相对误差或加标回收率的均值及变动范围。

CQC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cqc-cp010-2002

CQC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CQC/CP010-2002)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合格的产品所使用的CQC产品认证标志。 2. 标志的式样 2.1 标志的基本图案和标注 (一)基本图案如图 (二)标注 图案由1个扁椭圆组成,环内标注认证名称:“中国质量认证”的英文缩写“CQC”。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和发布有关认证种类标注。 2.2 在认证合格的特殊产品(如电容、小型开关等)上适用“中国质量认证”标志的特殊式样:“中国质量认证”的英文缩写“CQC”。 3 标志的规格 分为标准规格标志和非标准规格标志。 (一)标准规格标志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统一印制,共5种,规格标准见下表:

单位:mm 规格的尺寸成线性比例。 4. 标志的颜色 (一)标准规格标志的颜色为白色底版、黑色色体; (二)如采用印制、模压方式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标志,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持证人应始终按规定使用标志,并进行有效的控制,保存使用的有关记录以备监督。 5. 标志使用的申请 5.1 持证人必须持“购买标志申请书”或“印刷/压模标志申请书”、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或介绍信向CQC办公室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5.2 持证人可以提供上述文件的书面或电子文本办理申请。 5.3 持证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标准规格标志的工本费或模压、印刷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6. 标志的使用 6.1 持证人在证书有效期内,可在获证产品及其外包装上使用标志。 6.2 持证人根据获证产品特点,按以下规定选取使用方式: (一)标准规格标志,必须加施在获证产品本体的显著位置; (二)印制、模压标志的,应加施在获证产品的铭牌或本体的显著位置; (三)在获证产品的本体不能加施标志的,必须将标志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及随附文件中。 6.3 持证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立标志使用和管理制度,对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存档; (二)保证使用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 (三)只在证书所限定的产品上加贴标志;

最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全套样本

最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全套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申领制度 1、妇产科应根据我院上一年度活产数和上一年度《出生 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及当年库存数按季度及时向妇幼 保健院上报下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 2、依据年度及季度计划向保健院进行申领 3、如出现突发性《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增多情况,在说 明原因同时可向保健院追加申领。 二、入出库、保管制度 1、妇产科应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入出库登记,实施台帐管理。 2、在证件运到接收时,须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后,将证件的起止编码与数量登记入册,并由接收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 3、妇产科主任负责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入出库管理工作 4、证件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做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 5、发生证件丢失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保管并查找原因,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做好调查取证,尽快将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编码、丢失原因等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管理

机构和行政部门。 6、需要使用《出生医学证明》时,妇产科医师应向科主任领取,做好证件编号、领取时间登记,同时双签名确认 三、首次签发制度 1、《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行计算机打印 2、各接生医师在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确认。 3、签发时凭新生儿父母有效证件原件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需做好证件审验、签发登记,《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由新生儿母亲领取,副本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存根沾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4、盖章人员在盖章前需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并做好首次签发登记

日本JATE认证

日本JATE认证/PSE认证/TELEC认证 JATE认证及PSE认证 1. 电信设备符合性JATE认证与电信网连接的通讯设备需要进行技术法规符合性认证,认证是强制性的,认证机构为MIC认可的注册认证机构。JATE(Japan Approvals Institute for Telecommunications Equipment)是日本电信设备技术符合性认证的主要注册认证机构。 (1) 认证标准 认证标准由JATE根据MIC要求和MIC授权的运营商的技术要求并参照《电信事业法》来确定。 (2) 认证类型 JATE认证有两种类型: A,技术条件符合性认证(Technical Conditions Compliance Certification)技术条件符合性认证包括型式核准和单机认证。技术条件符合性认证确保电话网络设备、无线呼叫设备、ISDN设备、租赁线路设备等能符合由MPHPT制定的技术要求(终端设备相关法规)。 B,技术需求符合性认证(Technical Requirements Compliance Certification)技术需求符合性认证包括型式核准和单机认证。技术需求符合性认证确保无线呼叫设备、租赁线路设备和其他电信设备能符合一定的技术需求,该技术需求由MPHPT授权的电信运营商制定的。 (3) 认证标志 通讯设备认证标志如下: 2. 指定无线电设备符合性TELEC认证《无线电法》要求,对指定的无线电设备进行型号核准(即技术法规符合性认证)。认证是强制性的,认证机构为MIC在指定无线电设备范围认可的注册认证机构。TELEC(Telecom Engineering Center)是日本无线电设备符合性认证的主要的注册认证机构。 (1) TELEC认证标准 认证的技术标准参见其官网上技术法规符合性认证系统中的所列出的指定无线电设备的分类和技术标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技术标准与《无线电法规》(Radio Regulatory Commission Rules No. 18)的技术要求有差异时,以《无线电法规》为准。 (2) 认证类型 TELEC认证包括测试认证(Test Certification)和型式认证(Type Certification)。 A,测试认证是针对每一个设备单元进行验证,该认证只对每一个经过了验证的设备单元有效; B,型式认证是指对同样设计和制造的一批设备的样品进行验证,该认证对该批设备都有效,但如果设备的设计或制造发生了改变,设备将需要重新认证。 (3) 认证流程 下图1为指定无线电设备测试认证流程;图2为指定无线电设备型式认证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非低功率无线电站及其终端设备的使用需要向MIC申请执

各种认证认可标志

各种认证认可标志!!! 国家免检产品: 免检标志属于质量标志。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将免检标志标示在获准免检的产品或者其铭牌、包装物、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规定的免检标志呈圆形,正中位置为'免'字汉语拼音声'M'的正、倒连接图形,上实下虚,意指免检产品的外在及内在质量都符合有关质量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这一中心图案上方,有'国家免检产品'的字样,显示了国家免检的权威性;图案左右,为标示免检有效期的起止年、月;图案下方,是呈弧形排列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9字及其英文缩写'CSBTS'。免检标志基调为白色,外圆及中心图形为蓝色,字及字母为黑色。免检标志尺寸以标志外圆半径R为基础,以R的相应比例确定标志上其他各部位的尺寸。 ++++++ 计量认证标志 这是做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最起码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计量认证是我国通过计量立法,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也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点的政府对实验室的强制认可。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可按证书上所限定的检验项目,在其产品检验报告上使用计量认证标志,标志由CMA三个英文字母形成的图形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书编号两部分组成。CMA分别由英文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三个词的第一个大写字母组成,意为'中国质量认证'。省级以下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证书编号为()量认(省)字()号;国家级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证书编号为()量认(国)字()号。 +++++ 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合格符号 该标志分为省级和国家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任务。凡考核合格的检验机构,应在其发出的考核合格范围内的检验报告上及有关工作文件上使用统一的考核合格符号。印有考核合格符号的检验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判定产品质量的依据。 考核合格符号由CAL三个英文字母形成的图形和检验机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两部分组成。CAL分别是'中国考核合格检验实验室'相应英文单词(China Accredited Laboratory)的字头,证书编号是省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技监监函(1994)04号文向其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颁发的证书的编号。省级以下检验机构的编号为()省质监认字()号;国家级质检机构的编号为国质监

2020年出生医学证明格式样本

出生医学证明格式样本 《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范本】 新生儿姓名男女 出生日期年月日时分出生地省市县(区)乡出生孕(周)周 健康状况良好一般差体重克身长公分 母亲姓名年龄国籍身份证号 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 出生地点分类医院妇幼保健院接生机构名称 出生编号签发日期年 民族家庭其他月日签发机构(盖专用章) 出生医学填写内容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 ,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况下医院多填写某某之子,之女字样)。出生3个月内,到生产的医院换

取正式出生证明,正式的出生证明需要明确孩子的正式名字,并且一经打印就很难更改了。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扩展阅读: A、正常办理步骤: 1、入院时产妇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并各复印3份交给妇产科工作人员(证件需与本人相符)。 2、取好婴儿姓名,每周二、周四下午在妇产科(住院部三楼) 办理。 3、办证时需要携带计划生育服务证、出院小结,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根据资料查找《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如非婴儿母亲来办证,需携带办证人身份证及出院时发放的《委托书》(需母亲填写)。 4、办证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认真核实表格内容并填写,表格内容一经录入后无法更改。 5、交表,等待领证。

(完整版)实验室用计算机系统验证方案

文件编号:YZ-YQ026 实验室用 计算机系统 验 证 方 案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版本 起草、审核、批准 生效

项目小组名单

目录 1. 概述 (5) 1.1 基本情况介绍 (5) 1.2 验证目的 (5) 1.3 验证范围 (5) 2. 验证类型 (5) 3. 验证依据 (6) 4. 验证时间 (6) 5. 培训确认 (6) 6.验证前风险评估 (6) 7. 计算机系统确认 (7) 7.1安装确认 (7) 7.1.1硬件配置及安装确认 (7) 7.1.2外部设备配置及安装确认 (8) 7.1.3软件配置安装确认 (9) 7.2启动运行及外部数据链确认 (9) 7.3安全权限确认 (10) 7.3.1登录方式确认 (10) 7.3.2使用权限确认 (11) 7.3.2.1计算机管理员使用权限确认 (11) 7.3.2.2用户使用权限确认 (12) 7.3.3仪器工作站使用权限确认 (13) 7.3.3.1仪器工作站登录方式确认 (13) 7.3.3.2工作站用户权限验证确认 (14) 7.3.3.2.1管理员权限验证 (14) 7.3.3.2.2分析员权限验证 (15) 7.3.4工作站审计追踪确认 (16) 7.3.5灾难恢复确认 (17) 7.4 性能确认 (18)

8. 偏差及异常处理 (19) 9. 再验证周期 (19) 10. 审核批准 (19) 11. 附录 (20) 11.1 方案中使用的仪器清单 (20) 11.2 附图 (20)

1. 概述 1.1 基本情况介绍 质量控制实验室的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以及傅里叶红外光谱仪等检测仪器与计算机连接,利用样品中各组份对检测器的响应值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计算机系统对检测仪器进行控制,进行数据处理、保存、调取、输出等操作。本方案是针对实验室检测仪器计算机系统进行验证。 1.2 验证目的 通过对计算机及工作站进行验证,规范检验用计算机系统,保证仪器工作站的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及检验数据的完整性。 1.3 验证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检验用计算机系统,包括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及傅里叶红外光谱仪等检验仪器连接的计算机及所安装的工作站。 2. 验证类型 回顾验证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XX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 (2) 第三章首次签发 (5) 第四章补发、换发与报废 (7) 第五章监督检查 (9) 第六章附则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及卫健委、公安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级卫健行政部门和在XX省境内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第四条XX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应依法获得卫健委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章管理 第五条省卫健委负责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委托省优生优育协会负责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发放、监督等具体工作。 各设区市、县(市、区)卫健局负责本地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可委托同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发放、监督等具体事务。

经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机构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 第六条《出生医学证明》实行属地管理,签发机构向本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区)卫健局或其委托管理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第七条《出生医学证明》实行逐级申领发放制度,省卫健委每年按照各设区市上一年度申领计划(附表1)确定各设区市年度《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数量,申领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设区市上一年度妇幼卫生年报活产数的120%。 (一)签发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须持签发机构申领证、申领人身份证明和上一批次《〈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本》(附表2),到所在地县(市、区)卫健局或其委托管理机构办理。 (二)县(市、区)卫健局或其委托管理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须持县(市、区)卫健局或其委托管理机构申领证、申领人身份证明和上一批次《〈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流向表》(附表3),到设区市卫健局或其委托管理机构办理。 (三)设区市卫健局或其委托管理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须持设区市卫健局或其委托管理机构申领证、申领人身份证明和上一批次《〈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流向表》,到省优生优育协会办理,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数量原则上

《型号核准证》申办手册(全文版)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申办手册 (试行本)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 二OO八年

目录 一、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程序和须知 (一)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流程 (1) (二)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须知 (2) (三)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须提交的材料 (9) (四)申请延期《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须提交的材料…………10-11(五)申请变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单位名称须提交的材料…12-13 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的设备名称及核准检测 设备的数量..................................................................14-20三、《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的颁证机关及相关事项(一)发证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 (21) (二)受理部门:工业和信息部行政许可(10)即:无线电业务受理中心21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业务行政许可事项对外受理时间 (21) (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样本: (22) 四、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有关文件标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三)关于发布《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四)关于发布《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五)《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的通知》 (六)关于印发《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的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上文件已刊登在https://www.sodocs.net/doc/1617610681.html,、https://www.sodocs.net/doc/1617610681.html,网站首页《政策法规》和《型号核准》的“型号核准认证”栏目中,本《手册》不再转录。

软件验证与确认(Verification and Validation)简述

软件验证与确认(Verification and Validation)简述 张艾森1,2 (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1,国家能源核电站仪表研发(实验)中心2,上海,200233) 摘要:计算机设备和信息处理技术正迅速进入仪表和过程控制工程之中,由于其方便的操作和其他诸多优点,更多用户乐于去使用它们。在起初用于基本功能控制后,在更多的安全关键控制中,计算机设备和信息处理技术得到了更多的应用,此时,软件的质量被人们日益重视起来,其好坏如何评判,其质量如何保证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软件的验证与确认技术正是达到质量保证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软件验证与确认(V&V);独立性;管理;文档 1软件V&V的准则 软件的验证与确认是数字化仪控系统的关键技术之一,其质量的评估难以量化的给出。从相关标准条款中,可以得到软件V&V的准则如下: ⑴计划先于行动,没有计划和大纲无法开展工作。 ⑵对所有软件开发步骤的验证和确认方案,没有完全可信的东西,没有“免检产品”。 ⑶所有结果和过程都应详细的记录并保存,确保可追溯性。 2评估独立性的要求 通常对于软件质量的评估其出发点来自于对软件开发过程的评估,辅以对软件成品的一系列测试。从验证和确认的角度来说,对过程的逐一评估是软件的验证阶段,而对软件成品的测试归结为软件的确认。在IEC60880中提及,额外的验证活动由第三方来进行。第三方的介入对软件质量而言是提升了信心。 在IEEE1012中,V&V团队的独立形式和独立程度被分成了四个等级。IEC60880针对核电站A类软件,其独立性要求应参照IEEE1012中最高级别来制定。但有一点要指出,60880中对于独立评审的要求规定似乎没有IEEE1012中给的具体。在标准中没有给出经济独立性的要求,也没有明确给出第三方是指不同组织间的,还是同一公司的不同部门。在其中只是指出,V&V团队的独立程度应在国家相关规定条款中给出,而国内还没有哪一个具体标准给出了关于团队独立性的明确指导,多数还是遵循IEEE1012中的相关规定。 3软件评估的初始管理 从对IEC60880整篇标准的理解中不难看出,软件质量的获得最重要的并不是某几位专家的评估,而是整个开发过程的有序管理。有序管理的几个重要目标应该是: ⑴足够的人员配置以及人员对应职责的明确无误。这点可以在第8章中看出,其明确要求 了构成人员的能力以及其目标职责的明晰。 ⑵文档的正确管理。在IEC60880中,无论在软件开发的任何阶段,都会在某一结点明确 的要求相应的输出文档。这些文档的存在最大程度的保证了整个过程的可追溯性。针对文档的管理及要求在第7.4条中给出。

常见认证标志

家电常见认证标志图鉴 对于一款正规渠道上市的产品,铭牌上往往有很多认证标志,它代表该产品已经通过了相关认证机构的检验,这些认证标志往往是一个产品质量、安全、设计等方面的保证。因此它可以作为购买产品时候一个重要的参考项目。作为一个成熟的消费者,掌握一些常见的认证标志是相当重要的。以下便是国内一些产品上常见的认证标志: 中国强制认证: 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为“CCC认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3C认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规定各类产品进出口、出厂、销售和使用必须取得的认证,只有通过认证的产品才能被认为在安全、EMC、环保等方面符合强制要求。 德国安全认证标志: 主要用于家用产品、音像设备、灯具、电动工具、手工工具、通讯办公设备、机械产品、健身器材等。 TUV标志德国零部件产品认证标志: 用途:电气零部件,如:电源、变压器、调光器、继电器、接插件、插头、导线等机械产品、零部件运动器材零部件。 ISO9000体系认证标志: 各类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同时也是美国QS9000及德国VDA6.1的认证机构。

德国VDE安全产品标志: VDE是德国著名的测试机构,直接参与德国国家标准制定。同UL一样VDE标志只有VDE公司才能授权使用VDE标志。大部分人对VDE的认识停留在电器零部件认证上,其实VDE测试除传统的电器零部件,电线电缆,插头等认证之外同样也可核发EMC标志以及VDE-GS标志。 EMC标志——德国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各类电子电气产品,包括家用、工业用产品。 长城标志: 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质量认证标志。已经实施强制认证的产品有:电视机、收录机、空调机、电冰箱、电风扇、电动工具、低压电器。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 节能产品认证是依据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求,经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确认并通过颁发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活动。 CE标志: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范文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关于加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管理的通知》(卫妇社发【2004】1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有关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1、《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具有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 2、必须使用由卫生部,公安部统一制发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严格发放。 3、按照国家规定的印模式样刻制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不得任意改动。 4、《出生医学记录》《出生医学证明》由专人管理签发。根据婴儿出生状态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涂改和弄虚作假。使用卫生局批准的计算机软件备案、上报、打印。 (1)婴儿姓名根据新生儿父母申报姓名填写,用字必须准确。(2)性别、健康状况、出生地点分类应根据新生婴儿出生时确认情况填写。 (3)新生婴儿父母姓名、身份证编号须依据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 (4)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须反复核实产妇姓名和婴儿,严防冒充或填写错误。 5、《出生医学证明》实行全国统一编号管理。对同一新生婴儿《出

生医学记录》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出生编号一致。 6、《出生医学证明》交新生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出卖、转让、出借和私自涂改。 7、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收费标准。 8、本规定中的活产婴儿指出生时有呼吸、心跳、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四项生命体征之一的婴儿。 9、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京卫妇字[2001]6号)文件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程序相关规定: (一)《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曾经取得《出生医学证明》,后因各种原因丢失原《出生医学证明》者。 (二)补发程序: (1)新生儿父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A4纸)到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申请补发,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申请、审核表。 (2)妇产科对申请人提交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核审表进行核审,核审无误者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将《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核审表及新生儿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留存在病案中。(3)未报户口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上户口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10、本制度由本院解释。

出生医学证明格式

出生证明是一个人出生以后由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书,对于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是一个人能够成为社会形态的第一个阶段。下面是出生医学证明格式,欢迎您的阅读。 第一篇: _______________公证处: 兹证明_______________,男/女,于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此处填写出生的市、县)出生。________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________(如去世需注明:已故),_______________的生母是_______________(如去世需注明:已故)。 特此证明。 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二篇: _______________公证处: 兹有_______________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出生地点:_______________ ,生父姓名:_______________,生母姓名:_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扩展阅读: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SRRC认证介绍

SRRC认证 一、SRRC简述 根据《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进口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试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须持有经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State Radio Regulation Committee,SRRC)对其发射特性进行型号核准后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出厂设备的标牌上须标明型号核准代码。 无线电发射设备定义为无线电通信、导航、定位、测向、雷达、遥控、遥测、广播、电视及微功率(短距离)等各种发射无线电波的设备,但不包含辐射电磁波的工业、科研、医疗设备、电气化运输系统、高压电力线及其他电器装置等。目前由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认定的检测机构是: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State Radio Monitoring Center,SRMC)。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无线电监测和无线电频谱管理工作,是中国无线电管理的支撑机构。中心下设10个处室、1个国家级监测站、8个国家级短波/卫星监测站、1个超短波监测站和1个数据备份中心。 二、SRRC基本流程 1、申请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的设备必须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发射特 性检测机构出具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报告》后,提交《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的申请材料。 2、需到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网站首页“表格下载”栏下载《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 代理申请单位需同时下载《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 3、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申请材料须提供中文或英文版本,其它语种的材料需翻译成中文或英文(翻译 单位/部门应加盖公章)。 4、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通过邮递方式递交的申请材料,经形式审查合格进入审批流程;经形式审查不 合格的,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为保证申请单位能及时取得型号核准证,请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派人前来完善申请材料。 5、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以下简称无线电管理局)自受理型号核准的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申请单位在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及其核准代码后,厂商应在其核准的设备标牌上标明无 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正常安装时清晰可见),确因设备过小而无法在上面标明其核准代码的,则应在其产品的说明书或使用手册中登载该设备的型号核准代码。 7、无线电管理局利用媒体将已获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向社会公布,并组织有关单位对已获得 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不合格的撤消其型号核准证及核准代码。

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 导读:主要内容包括: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时间、出生地、出生孕周、健康状况、体重、身长、母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父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接生机构名称等。 《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以盛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我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2005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 ●出生医学证明内容样本填写内容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

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出生医学证明模板】 1.出生医学证明的作用 2.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3.出生医学证明范本 4.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式样 5.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模板 6.出生医学证明补办范本 7.出生证明医学样本 8.出生医学证明书范文 上文是关于出生医学证明,感谢您的阅读,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

各国认证

美国: F CC: 所有出口美国的电子产品都必须强制要做认证,只包含EMC部分,也是我们的优势项目,我们直接发证书和报告,价格有优势,时间有优势,不怕任何竞争对手和我们竞争。注意如果是无线产品必须做FCC-ID。 认证方式有三种:Certification, Doc, Verification。FCC只包含EMC(分EMS(电磁敏感度)和EMI(电磁干扰),另外:EMP(电磁脉冲),EMF(低频磁场),EMC(电磁兼容性)) FDA: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 ETL: 北美电器测试,价格比UL便宜,认证时间比UL短,认证度相对来说比UL低。 UL: 产品的安全认证和经营安全证明业务 加拿大: IC: 加拿大工业部,主要针对电子电器产品,类似于FCC也只在EMC(中EMI电磁干扰部分做限制) CSA: 加拿大标准协会,主要负责安全认证方面。 澳大利亚: SAA: 澳大利亚认证,主要针对电器产品

C-TICK: 电子产品 A-TICK: 通信产品(电子产品如果申请了A-TICK,则不需要另外申请C-TICK。3月1日起,SAA 认证和C-TICK认证将逐步取消,取而代之的是RCM认证,RCM认证涵盖安规和EMC。) 韩国: MEPS: 适配器(adaptor,包括AC转AC和AC转DC的所有Adaptor)和手机充电器如需要在韩国市场销售,都必须获得ek认证和能耗认证. EK: EK认证是韩国政府监管的型式认证系统已经被新的安全认证系统代替,新的认证工作由几个民营企业来承担,他们是KTL,KETI,ESAK。 MIC: 是根据韩国电气通讯法和电波法施行的针对信息通讯设备和ITE产品及电脑周边办公设备,以及各种无线射频产品的强制。MIC标志是由韩国无线电研究实验室(RRL)所颁发。 日本: PSE: 日本强制性安全认证,用以证明电机电子产品已通过日本电气和原料安全法(DENAN Law) 或国际IEC标准的安全标准测试。分圆形和菱形两种,其中圆形PSE我们可以直接发证书和报告,价格有优势。圆形PSE不需要做厂检,日本授权机构就可以办理;PSE菱形认证只有日本本土内授权的机构才可以办理。另外,圆形是自愿性的,菱形是强制性的。 TELEC: 《无线电法》要求,对指定的无线电设备进行型号核准(即技术法规符合性认证)。认证是强制性的,认证机构为MIC在指定无线电设备范围认可的注册机构。TELEC(Telecom Engineering Center)是日本无线电设备符合性认证的主要注册认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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