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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委发﹝2011﹞91号

关于转发《广安区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

法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委员会

2011年8月1日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办公室

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区委决定,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区委中心学习组每年举办两次法制讲座,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中心组每年举办四次以上法制讲座,区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时间不少于中心组学习时间的四分之一。

二、建立完善党校法制教育制度。区委党校要把宪法和法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教学计划、学法资料、教师和课时“四落实”,保证法制教育课时达到教学课时的五分之一。

三、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制度。组织工作部门每两年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学法考试,乡镇(街道办事处)每两年对所属单位负责人和村(居)干部进行一次学法考试;五年普法结束时,全区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一次普法考试,并颁发普

法合格证书。

四、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区委每年举行2-3 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区属企业均要适时举办中层以上干部法制讲座,五年内不少于 3 次。

五、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自学法律,每年自学不少于 40 小时,做好学习笔记,并根据自身学法用法感受,每年撰写体会文章 1-2 篇,每年 12 月中旬交区法建办。

六、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考试、法制讲座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学法用法的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七、建立完善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考核考察制度。坚持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方面情况纳为领导班子考察、领导干部素质测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八、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各级党委、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处理重大问题,要有针对性的听取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区政府要建立法律顾问团。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经营。

学法制度

麒麟街道办事处学法制度 为推进普法学习制度化、经常化,根据“五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要求,特制定人事编制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以努力营造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 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1、学习内容:主要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两大部分。通用法律知识主要包括:邓小平行政法律理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宪法和规范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包括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专门法律知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人事编制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习形式:一是集中组织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二是业余自学,每月不少于20学时;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法培训;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学习。 3、学习要求:一要通过学习提高法律素质,做到自身懂法、用法,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二要结合工作实际,写好学法心得笔记,提高依法思考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实现由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确保本职工作无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案,所管理的工作人员无违法犯罪行为;三要把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的宣传、学习、培训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 1、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它人事编制法规规章。同时还要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国家保密法》等以及省、市有关普法规划中规定的其它必学法规。 2、学习形式:一是由本单位定时安排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二是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每月不少于20学时;三是组织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学法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做到边学边提高。 3、学习要求:一要通过学习能正确运用法律,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法开展工作;二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三要通过学法,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不出现违法行政、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等损害行政相对人利益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四是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的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其年度考核、任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干部学法制度.doc

干部学法制度 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省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和《秦皇岛市干部学法制度》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局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负责领导干部学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专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干部学法工作。 二、学习对象 县国土资源局全系统的职工干部及各乡镇土管所干部职工。 三、学习内容 1、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 2、依法治国基本知识; 3、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基本法律常识; 4、《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 5、本县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四、学习形式 1、确定学法日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每月5日为学法日(遇公休日顺延),对学法内容作出妥善安排。 2、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每年有计划地举办2次以上法律知识讲座。 3、进行法律培训要采取聘请法律专门人员进行讲座,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班,对各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 五、学习制度 1、考勤制度 学法日要严格认真地进行考勤。(由各科室负责本科室考勤,统一报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汇总)。 2、检查制度 县局要经常检查督导本局干部学法,保证干部学法活动坚持经常,取得实效,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3、考核制度 县局负责组织本局的法律法规知识考核;负责组织。县政府组织的干部学法统一考试,其考试成绩将由县法制科分别填入个人普法档案,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结合干部执法、守法情况作为考核、任用的必要依据。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8-08-12 点击次数:119次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县(市)区司法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为增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皖司通[2008]46号)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宣城建设,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切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构建和谐宣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三、学习内容 “五五”普法期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宪法学习读本》和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和把握好以下内容:一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二要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三要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四要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五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1、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专题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2次,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2、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各级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每年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讲座内容要结合社会形势和实际工作。要采取措施确保到课率,提高讲座效果。 3、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学法效果。 4、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各级党校要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把法制课作为领导干部必修课程进行安排。培训班或轮训班等主体班次的法制培训要形成教学单元或系列;其他班次要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

学校领导学法用法制度

XXX学校学校领导学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精神,努力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我校制定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将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总体上看,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普遍增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领导干部要从贯彻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做自觉学习和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 二、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基本要求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管理。 三、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真正落实。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建立健全办公会前

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 (1)

兴隆岗镇政府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 为强化镇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健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使机关事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全面完成我镇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办法: 一、考勤制度 (一)上班制度 1、镇机关干部平时上班,必须严格遵守正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每周一和周五早签到后,到二楼会议室开会,安排部署近几日的工作及学习任务(8.10时准时开会)。 3、工作时,不准做与公务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串岗、闲聊喧闹,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4、未安排下乡任务时,离开工作岗位2小时以上及下村,应到秘书室签到备案,并填写人员去向表。 5、下乡期间,各办公室服务部门应当安排值班人员办理业务,把值班表上墙,便于检查。 6、上班期间不得饮酒,影响办公。 (二)签到制度 1、日常上班签到: 平时,原则上我镇机关干部(包括下派驻我镇政府院内

的各站办所人员)实行签到管理。上午签到时间8:00—8:10,逾时未签到者,按迟到处理;下午13.20—13.30,逾时未签到者,按迟到处理;晚下班16:00—16:10,提前下班者,按早退处理。但因工作需要,有公务活动的,到主管领导签条,并到镇考核办备案。 2、学习、会议、劳动签到: 学习、会议、劳动时,所有的机关干部必须到场,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早退者按旷工处理。会议上必须认真做好笔记,月底进行抽查,不做笔记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三)查岗制度 1、上班时间,镇考核办对干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每次学习、会议、劳动进行点名,迟到、缺席和检查离岗的干部,计入考勤。 2、下乡期间,干部下乡实行抽查制度,由镇长带队,几个片长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村抽查,无正当理由不在岗在位的,按旷工处理,结果列入考勤统计当中。 (四)值班值宿制度 按兴隆岗镇政府值班值宿制度执行。 (五)公务活动考核制度 因工作需要有在镇内有公务活动的,需要到考勤办备案。(六)请假制度。

学校领导干部学法计划3篇

学校领导干部学法计划3篇 (817字) 为了认真贯彻我国宪法确定的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为增强学校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治校、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法治型学校、学习型学校,现结合育英学校实际就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学法制定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营造学校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不断增强学校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履职的法治观念。不断提学校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治校、依法管理能力,逐步实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学校领导干部学法的计划性和针对性,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领导干部通过学法用法达到依法治校的目的。 三、学习内容 行政法律知识学习。全面升入的学习《宪法》、《侵权责任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合同法》、《食

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师法治教育读本》等法律知识,提高依法治校能力。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建议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等重要论述。 《宪法》、新《劳动法》、《合同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要意义,全面掌握宪法原则,增强宪法观念。重点学习保护学校主体权利、规范学校教育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学习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必须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及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 四、学习方法: 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自学和集中学习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学用结合,注重实效自学应做好学习记录,集中学习采用讲座、讨论等形式进行。 学校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二:桓台县第二小学领导班子学法计划(600字) 为了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落实教育法律法规,促进五五普法和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实施,提高学校领导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推进学校普法、依法治校工作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现就“五五”普法期间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服务,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干部队伍,为提高鹿邑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建设法治鹿邑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参加学法人员和学法内容 参加学法人员:局机关正、副科级及股级以上领导干部。 学习内容: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同时,应积极探讨与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发展、稳定相关的法治课题。 三、学法用法形式

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应以自学为主,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要将法律知识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进行集中学习一次。 (二)领导干部自学法律知识制度。各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工作性质,确定学习内容,开展法律知识的自学,保证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小时,努力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三)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制讲座,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领导干部在职法律知识的学习每年累计应不少于40学时。 (四)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探索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和专家论证的做法,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并积极推进各单位法律顾问制度。 四、考核方法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激励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建立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考核制度,要把领导干部

乡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乡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为全面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镇公职人员要积极参加普法培训学习和考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本职工作涉及的专业法知识。 三、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镇五大班子及各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集体学习法律知识,并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档案。 四、公职人员在自学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全年参加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8小时,并有笔记,有心得,有教材。 五、全镇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带头学法用法。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专业法律,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六、全镇公职人员积极参加省、地、镇组织的普法统考,同时还要参加本单位的学法考试。普法考试作为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据,对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限期补考。 七、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对镇委、人大、政府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任职前必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证书。考试不合格,未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的暂缓任命或不予任命。 八、公职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特别是执法人员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使执法权,不徇私枉法,做到严格执法,廉洁奉公,执法为民。 九、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分年度进行,由本单位组织考核,镇治镇办审核。要继续实行《干部学法用法考核证》制度,将公职人员学习内容,学习形式、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等情况,认真填入《考核证》,除尘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对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可作为公职人员晋职内容之一。 十一、镇普法依法治镇领导小组每年对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学法用法情况,评估普法的效果,并将督促检查情况向全镇通报,对好的表扬,差的提

学校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新户镇太平小学学校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为了提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素质,提高领导水平,保证国家财政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班子成员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布署的学习内容和本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每月一次安排专题学习,有会议记录,有笔记。 二、学校班子成员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遵守学习纪律,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应自觉地抽时间补课。 三、每个成员有专门学习笔记本,按要求记笔记,学习时要认真听讲,讨论并要认真准备,自觉联系个人和岗位实际,及时了解各组教师思想、学习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交流工作。 四、学法时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新户镇太平小学教职工学法制度 一、认真制定和积极实施普法规划,建立完善的普法制度与监督考核机制,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规划落实。 二、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分期分批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普法年度考试制度、法制讨论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咨询审核制度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三、学校全体教师,尤其是学校行政人员,要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每年学法自学时间不少于20学时。 四、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有严格的学法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对学生进行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五、学校无严重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干部、教师和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率为零。 具体做法 一、时间及形式安排: 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阅读文本与剖析典型事例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组织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每次集中学习和讨论都要指定发言人作中心发言。 二、参加人员及要求: 全体教职工都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会;有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

机关公务员考勤及请销假规章制度

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干部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除国家规定的公休、节假日外,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工作人员每周一至周五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正常值班补休及国家法定公休、节假日值班补休,按局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假日假期制度 第五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的放假调休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七条年休假 (一)年休假的条件和假期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

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要从严掌握,原则上不超过两段,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全体职工享受年休假,原则上做到应休尽休。 第八条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

学校领导学法制度

库尔勒市第八中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努力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我校制定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转发"六五"普法规划的通知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将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总体上看,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

水平普遍增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不强,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做自觉学习和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 二、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基本要求领导干部法用法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初稿)

考勤打卡管理规定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了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劳动纪律,力求做到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员工上下班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以考勤机打出时间为准,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不按规定打卡者均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因公或特殊原因未能打卡者,应于次日由本人填写“公勤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按公勤或视为不迟到或不早退处理。打卡机未安装到位以前,实行签到制度,每日上下班所有员工均到办公室签到。 一、作息时间 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八小时(办公室),周一至周五安排调休,周六和周日不予调休和请假,特殊情况除外。如遇作息时间需要变动,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具体打卡时间: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30 下午13:00---18:00 夏季(5月1日—9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二、管理规定 1、打卡规定:公司员工考勤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全体员工(特殊工种除外),从总裁以下,全部按时自觉打卡,严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现象。 2、打卡时间:每天上班前30分钟内,下班后30分钟内的打卡视为有效

打卡。超出半小时的打卡为无效打卡。每日工作时间开始五分钟后到岗及每日工作时间结束前五分钟以上离岗者,视为迟到、早退。每日工作时间开始三十分钟后到岗及每日工作时间结束前三十分钟以上离岗者视为旷工半日。 3、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均按照旷工处理。 4、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本班次内向行政人事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迟到早退或旷工责任由本人承担。员工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行政人事部负责在本月《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中登记,统一办理缺勤核销手续。 5、员工因公短时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须先到行政人事部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公外出未能按时打卡的,应于当天由本人填写“公勤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按公勤处理,即视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公勤单应在公勤发生一日内送交行政人事部。 6、员工因公长时间出差或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应由本人于当月考勤期内(1-30日)持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批的《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办公室办理缺勤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南京江标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普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决定在全公司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进依法治企进程。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制精神的工作环境,保证国家各项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基本标准 (一)建章立制 1、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成立主要领导一把手负责的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到人员、组织、经费三落实。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法用法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普法宣传教育 1、依据上级普法规划,制定本公司普法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 2、领导班子坚持学法制度,带头学法、用法。职工坚持自学与集体学法相结合,集体学法每年至少两次。 6、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橱窗或板面,每年至少一次法制宣传日(周)活动。 (三)依法治企 1、制定依法治企工作方案,并认真贯彻实施,保证依法治企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健全公司管理体制。各级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3、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依法保障劳动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 各部门应当将推进学法用法工作列为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开展依法治企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依法治企工作和创建“学法用法示范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领导班子学习制度

领导班子学习制度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政治思想与理论水平,确立科学的世界观、发展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党员素质,保持领导班子先进性,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特制定领导班子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促进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和履行党员业务的自觉性,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相关材料;“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文献;党章;中共中央文件及辅助材料;法律政策文件;各级党政的教育法规及文件;师德师风、党风廉政、“三个文明”建设、教育教学及师资培训等方面的文件及材料。 三、学习组织 领导班子由支部书记组织。 干部学习由支部或校长室组织。 四、学习时间 以自学为主。领导班子每人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8小时。 学校党支部、校长室每学期集中学习不少于三次。(含班子集体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集中学习)。 集中学习时间每次不少于两课时。 五、学习纪律

学习时间、地点、人员事前通知。学习时间不得讲话、批改作业、看报刊杂志、随意进出。严格考勤签到制度,有事请假,有课调整,无故不得缺席。学习有内容记载,发言有记录。寒暑假期间,原则上自学为主,学校布置学习任务,教工开学上交书面学习心得、小结。 六、学习要求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要端正学风、踏实认真、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学以致用、重在实践、持之以恒、开拓创新。 领导班子要写好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统一读书笔记本,学习心得体会每年不少于6篇,党员干部每年应写1-2篇调研报告或学习辅导。 支部将不定期的组织典型交流,学习研讨,专家报告,推进学习型支部建设,努力使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师德师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七、学习考核 学校党支部对领导班子的学习,适时进行考核、交流、调阅笔记及材料。领导班子学习情况列为党员评议的内容,干部学习情况列为干部述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考勤制度是为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使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严于律已,促进局机关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而制定的。下面是详细内容: 一、xxx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由本股股长批准;1天由主管副局长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股长请假由主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假期期满后,及时向批准领导报告并销假。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局长、副局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评价股室和个人工作的参考依据。办公室每月汇总颂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况。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一、签到制度

1、为加强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机关工作人员和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度。 2、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15分钟内到签到处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超过15分钟到岗上班的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5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到岗,提前30分钟离岗的,中途溜号或不签到者为缺勤,无故未上班者为旷工。工作人员出差、开会、请假的应告知办公室。 3、机关会议或其它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签到,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为迟到。 4、签到记录由办公室每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二、值班制度 1、为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机关内部工作的连续性,实行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 2、值班按规定作息时间以天为单位,每天为一班,节日值班另行安排。 3、值班人员职责:(1)接待到局机关联系工作人员和来访者,并根据情况介绍给相关股室或领导;(2)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根据领导指示进行办理;负责当天的考勤签到工作;(4)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并做好移交工作;(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按照上班时间提前到岗,值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岗或脱班,因故需要离岗时应自行确定代班人,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使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文秘资源网原创特制定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1、县委中心组和各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2、党委(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3、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写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4、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6、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每年对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情况共同进行一次考核,并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1、在县委、党校成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2、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党校共同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3、在组织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4、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三、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1、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共同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情况进行考试考核。2、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3、党委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人大对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领导及法职人员,要坚持任前考法制度,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应暂缓任用。4、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每年共同对各党委、党组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把此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单位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评比的重要条件。此项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单位的,建议县委对主要责任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服务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要求及程序 (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二)为严肃考勤制度,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不定期检查。 (三)考勤实行签到制度,工作人员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在门卫处的考勤表上签到。 (四)因公外出不能签到的,必须到办公室办理免签手续。工作人员的免签单由本处室负责人审批、处室负责人的免签单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局领导的免签单由办公室主任签名。所有免签单必须在回单位上班后一星期内办理完毕。 二、有关处理规定 (一)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一次扣当月全勤奖的10%。 (二)机关集中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或擅自不参加的扣发当月全勤奖的10%。 (三)事假每天扣当月全勤奖的10%。 (四)病假、婚丧假、产假、年休假、探亲假每天扣当月全勤奖10%(20年工龄以上扣5%;30年工龄以上扣2.5%),扣完为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奖: 1、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无正当理由超过办事期限的; 2、不肯接受工作任务或因主观原因未按计划和职责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贻误工作的; 3、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索要或收受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接受宴请或参加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和娱乐活动的; 4、未履行首问责任,或对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态度冷漠、生硬、蛮横及使用禁忌语的; 5、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不遵守规章制度,当月旷工一天或无故超假一天,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三次以上的; 6、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或有违法违纪问题,需按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 7、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的(接待市外重要客人除外); 8、上班时间不按规定要求挂牌上岗、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的; 9、有其它需追究行政效能责任行为的。

乡镇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乡镇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严道,切实提高党政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精领导干部队伍,促进领导干部内部学法热潮。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严道镇党政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我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我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领导干部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法律,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记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物,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三、参学对象和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参学对象:全镇所有党政领导干部,各村书记、主任。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1、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国家民事、刑事、行政、经济等基本法律制度;3、反腐倡廉、维护社会稳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制度;4、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四、主要形式和要求 (一)中心组学法。党委(支部、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四次以上集体学法活动,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学法记录。 (二)会前学法。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丰富会议内容。 (三)法制讲座。各村(社区)要结合工作和形势的需要,把握法律出台实施的重要时机,坚持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各村(社区)每年不少于2次。要采取措施确保到课率,提高讲座效果。 (四)坚持自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学习内容,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60个小时。要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笔记,并结合相关法治课题撰写一篇以上调研报告或论文,增强学习效果。 (五)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六)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一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沾化区大高镇万家小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为了提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素质,提高领导水平,保证国家财政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班子成员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布署的学习内容和本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每月一次安排专题学习,有会议记录,有笔记。 二、每个成员有专门学习笔记本,按要求记笔记,学习时要认真听讲,讨论并要认真准备,自觉联系个人和岗位实际,及时了解各组教师思想、学习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交流工作。 三、学校班子成员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遵守学习纪律,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应自觉地抽时间补课。 四、学法时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沾化区大高镇万家小学学校教职工学法 用法工作制度 一、认真制定和积极实施普法规划,建立完善的普法制度与监督考核机制,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规划落实。 二、学校全体教师,尤其是学校行政人员,要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每年学法自学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三、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分期分批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普法年度考试制度、法制讨论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咨询审核制度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四、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有严格的学法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对学生进行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五、学校无严重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干部、教师和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率为零。 具体实施要求: 一、时间及形式安排: 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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