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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的途径

谈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的途径
谈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的途径

谈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的途径

当前,工程项目招投标在我军工程建设实践过程中已得到广泛应用。招投标制度的实施,在规范军队工程建设秩序,保证基本建设项目质量,提高军费投资效益等诸多方面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因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不够规范而引起的一系列问题日益突出:工程招投标中“违规操作”已经漫延到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违规行为从公开到隐蔽,从个别人“一锤定音”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正当的“系列操作”,使招投标程序形同虚设,甚至为某些不法分子通过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在当前军费开支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够及时发现并得以有效整治,将造成军队工程建设资金的大规模流失,极大地危害国家和军队的利益。本文主要是对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的途径进行了探讨。鉴于工作中出现的错综复杂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实现工程建设投资效益,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化势在必行。针对招投标工作实践所暴露出来的各个不足之处,提出如下几点规范化途径:

一、加快立法和普法,规范执法

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招投标法规制度和操作规程,加速立法,严格执法,真正使招投标工作在法规的基础上运行。除国家颁布的《建筑法》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以外,军队内部也应对现有的一些规定、条例加以补充、完善和提高。

二要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和案件的查处力度。无论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还是无标底招标法,办法本身应该说是科学的、合理的,但如果搞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再好的制度也将会失效。因此,对不按规定招投标,搞“明招暗定”,利用工程发包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应依法查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不断校正工程建设项目中畸形的招投标运行机制,规范招投标活动秩序。

三要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责任制。招标负责人应对项目招投标行为终身负责,如果工程在招标活动中有舞弊寻租行为,或因招标不当违规暗定劣质施工队中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通过加大对招投标活动的检查、监督及执法力度,依法规范招投标行为,减少工程中的腐败现象,杜绝“豆腐渣”工程。

四要加强对参与工程招标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制观念淡薄导致腐败的滋生与蔓延,为防止腐败必须从加强法制教育入手,切实搞好招标管理工作。通过法制教育,使招标方主管人员知法、懂法,从而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警钟长鸣。

二、提高认识,规范预审环节

资格预审作为公开招投标程序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应该引起建设单位的足够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严格监控。资格预审工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招投标活动过程的公正性和

结果的合理性。因此在招标阶段一定要重视资格预审工作,决不能流于形式。对承包商进行严格的考查,主要包括:①是否具备接受该工程施工的资格;②是否具有施工必需的机具设备;③审查其承包商的思想、技术素质和应有的工程技术人员;④审查其是否具备必要的流动资金。还要认真走访考察其已施工工程的质量并注意其队伍是否有新变化,防止出现名实不符的问题。此外,建设单位要具备有与招标工作相适应的经济、法律咨询和技术管理人员;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否则,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确保招标工作既合法,又便于日后的工程管理。

资格预审的程序中,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审和评审是关键。建设单位应全面合理地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投标负责部门还应该对其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的重点是不得出现“限制潜在投标人数量或条件的条款,以及不符合项目实际的资质等级要求”等等有违公平原则的限制性条件。

三、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推进项目招投标市场化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有编制招标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计价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设计图纸等,编制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措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按企

业定额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定额及市场价格,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充分考虑风险,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提供了一种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新模式。新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和计价方式的基本思路是:“统一量,放开价,由企业自主报价,最终由市场形成价格”。这种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建筑市场中“活市场”与“死单价”的矛盾,终结了建筑产品价格的“双轨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形成了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对建设项目共

担风险的机制。施工企业在承揽工程项目时,必须考虑自身的技术、管理、装备、成本水平及材料采购渠道,评估建设项目风险水平及自身承受能力,凭实力去竞争项目,根据自身的能力、特点去选择或舍弃项目。这样有利于对项目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有利于施工企业的优胜劣汰,有利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市场的规范运作。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是遏制建筑市场腐败行为的治本之策。建筑产品价格完全由市场形成,投标人承揽工程直接找市场而不再需要去找关系。采用此办法后,没有预置的固定标底,投标人不用靠拉关系、送礼去套取标底;招标人想借标底发财的梦想将失去土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建设项目共担风险的机制,使投标人不敢贸然承揽项目,他们必须靠企业的实力去竞争项目,必须苦练内功、降低成本,否则就是承揽了项目也不一定有钱赚。因此,避免了过去那种只要有项目就不分青红皂白一哄而上找关系抢项目的状况。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约束和规范了招标投标人的计价行为,保障了建设与施工双方的利益。

另外,对于暂时没有条件和能力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建设单位,可以采用无标底评标法进行招标。具体办法是在各有效标书最终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与标底的算术平均数作为标底。必要时也可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标底,分别对投标报价平均值、招标人委托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造价确定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平均值。采用无标底招标即动态标底招标增大了招标活动的透明度,更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实行此种办法后,在招投标活动中找关系没有用,就是知道了标底也不一定能中标。因此,投标人不用再去拉关系套标底,招标人不用担心标底被泄露,建设单位领导也可以免去受人之托的烦恼。当然采用无标底法要谨防投标人合伙哄抬标底,损害招标人利益。其弥补的办法:一是严格考察施工队伍,选择综合实力强、信誉好的施工单位,防止有关联及其他非正当关系的施工队参与投标;二是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上限,对造价加以合理限制;三是适当增大招标人编制造价所占权数。

四、完善工程招投标担保制度

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的买方市场,决定了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市场不均衡,这个不均衡,一是很可能造成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不平等交易,二是会造成投标人之间的恶性竞争。这些都可能产生招投标过程中的规避监督管理行为的产生。如前文所述的招标人违规

操作,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拖欠工程款、“阴阳合同”;投标人的“钓鱼工程”,陪标、围标、抬标、串标等等违规行为。作为市场的一个独立经营主体,不管招标人还是投标人都应在追求自身最大经济利益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特别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而目前情况是,当事人一方或相关管理部门对违规行为很难进行适当的追索和惩罚,或者追索和惩罚的成本太高。引进工程保证担保这种全新的经济手段,将带动索赔机制的作用,有利于强化各方的风险意识,使各方对自己的市场行为造成的后果所负的责任更加清晰化、价值化、数量化。从而改变目前工程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清、互相扯皮状况,规范了建筑市场行为。

五、加强招标投标档案的管理

招标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经济活动,在招标工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文件资料,这些文件资料是招标过程的历史见证;是为解决可能出现的产品质量、技术参数、逾期交货以及中止合同等问题的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的原始佐证;是全面反映整个招标活动并且具有一定考察、查询和使用价值的资料。所以应加强对招投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其收集、整理的主要内容有:招标委托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招标文件;标书出售记录及投标方联系的往来书信、传真;招标标的物的技术参数和要求;产生的变更、补充等书面材料;评标委员会和评标领导小组名单;公证书;会议记录(开标报价汇总表、评委会向投标人发出的澄清函及其回复、专家意见记

录);中标通知书及招标结果通知书;评标报告、评委评标意见;招标结束后的项目总结;录有招标有关数据资料的磁盘;产生纠纷情况及处理结果。这些档案资料的整理、存档,对整个工程资料的完整性是非常重要的。

六、推进招投标工作的自动化与信息化发展

网络技术作为先进的管理方法之一,正越来越受到重视。无论是要通过招投标发包工程,还是要在工程施工中保证工期、质量要求,提高经费投资效益,都应重视网络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使之发挥最大的作用。在当前招投标实际工作中,可以按照目前的招投标内容、项目、评分标准等指标进一步完善编制程序,实现计算机系统的评分,从而减少人为因素,进一步体现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综上所述,在军队工程建设单位在招标投标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和军队的其他规定,自觉规范各项招投标程序,以保证招标投标工作顺利健康地发展,实现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修订) 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与政府采购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货物和服务。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邮政、综合交通枢纽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灾害防治、土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

恢复治理等生态环境项目; (六)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地下管道、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公共停车场、园林绿化、照明等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以及社会福利设施等项目;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四)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性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六条国家融资项目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权限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政府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政府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四)政府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融资的项目。 第七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2013年4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第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内容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完美版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2月8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1

涉密项目保密风险评估及防控措施

涉密项目保密风险评估及防控措施

陕西华信智能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部

目录 1、概述 (1) 风险评估的依据 (1) 评估的目的 (1) 2、常见风险评估及防控措施 (2) 参与涉密项目人员风险评估 (2)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2) 风险防控措施 (2) 涉密载体风险评估 (3)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3) 风险防控措施 (4) 涉密设备风险评估 (5)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5) 风险防控措施 (5) 涉密场所风险评估 (6)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6) 风险防控措施 (7) 3、涉密项目风险评估 (8) 招投标风险评估 (8)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8)

设计方案风险评估 (9)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9) 风险防控措施 (9) 分包方案使用风险评估 (10)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0) 风险控制措施 (10) 设备采购风险评估 (11)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1) 风险控制措施 (11) 现场实施风险评估 (12)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2) 风险防控措施 (12) 审查验收风险评估 (13)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3) 风险防控措施 (13) 项目材料移交风险评估 (14)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4) 风险防控措施 (14) 运行维护风险评估 (14)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4)

1、概述 风险评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标准》 BMB1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 BMB20《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 BMB23《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 评估目的 涉密项目保密风险评估是涉密项目保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密风险评估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保密风险因素及其影响,进而科学分析企业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近几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办公设备逐渐走进了企业的日常工作,涉密项目的参与者和实施环境越来越复杂,保密工作面临着一种全新环境,同时所面临的保密形势日益严峻。 涉密项目保密风险评估,作为涉密项目,开展保密风险评估,能为项目部和公司保密机构准确把握涉密项目保密工作所面临的风险,进行重点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国内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操作实务

国内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实务操作 目录 第一章我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程序及方法 第二章合同的鉴定和治理 第三章我国境内工程国际招标投标程序和方法 第一章我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程序及方法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打算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治理方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审查登记。 (二)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 (三)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要紧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

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发包方式、打算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四)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打算: 2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资金证明。 (五)工程报建程序 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建设单位招标的资质审查 (一)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治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人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2至5项条件的建设单位,须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托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治理机构备案。 (二)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称“招标人”。 三、招标的申请 (一)招标人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要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一起报招标治理机构审批。招标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要求施工企业等级、施工前期预备情况(土地征用、拆迁情况、勘察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条件等)、招标机构组织情况等。 (二)凡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以及政府、国有企事业单

涉密项目流程

项目整体流程系统定级—→方案设计—→项目预评测—→项目招投标(报财政局项目采购立项、跟财政局协商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工程实施—→系统测评—→系统审批—→日常管理—→测试与检查—→系统废止。 关键环节是:项目招投标过程:一般流程是报财政局进行采购项目立项、跟财政局协商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重点控制项目招标的细节要求,特别是招标文件中的设备参数要求及评标办法的确定,这两部分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在这个环节每有一个变化我们都要及时沟通。 调查信息系统所在单位的组织管理结构、管理策略、部门设置和部门在业务运行中的作用、岗位职责、系统管理、使用、运维的责任部门确定业务流、数据流。 ?明确系统定级 依据业务流所产生信息明确最高密级。 ?确定系统保护级别

根据本单位信息的最高密级,依据BMB-17确定系统的保护等级。并整理定级资料上报保密部门审批 1.2.2方案设计 ?选择建设方 选择具备国家涉密资质的建设方设计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 ?制定保密制度 项目实施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制定涉密管理制度,严格对人员、设备、计划实行保密控制。 ?选择项目监理 项目实施前选择具有单项监理资质的单位对工程保密、质量、进度、成本进行控制。

?选择产品集成 项目实施中产品集成方应具有涉密资质,所有选购的安全产品应符合保密要求。 1.2.4系统测评 ?提交保密测评申请 工程实施结束后向保密部门提出系统测评申请,由国家保密部门授权的系统测评机构 1.2.6日常管理 ?制定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根据分级保护管理规范制定管理策略、组建管理机构,设置专职保密管理人员并监督制定的执行。 ?定期风险自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模板】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报名须知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17年年底付90%,余额经审计结束后付清。 2、招标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L)%, 本招标项目L=15 二、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合理低价法 工程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包括对技术标进行符合性检查,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下列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 一、评标分值设置: 1、投标报价100分 (1)若投标单位多于5家(含5家)将有效投标报价去除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的平均数为本工程的综合报价,综合报价为本工程的平均成本价; 若投标单位少于5家时,则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数为本工程的综合报价,综合报价为本工程的平均成本价; (2)有效投标报价得基本分100分; (3)有效投标报价与平均成本价相比,每高出0.5%减1分,每低于0.5%减0.5分(不足0.5%按内插法计算扣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二、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招标人可从中选定或抽签确定中标人。

资格预审文件 一、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1万元。(现金缴纳) 收款单位名称: XX公司 资格预审前缴纳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请其被授权人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序装订成册,未依序装订成册导致不利于申请人的审查结果申请人自负),按时参加资格预审。 1. 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被授权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5. 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社保有效期为近6个月),该记录必须经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须在养老保险人员名单中; 6.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江苏省、厅对该企业及其建造师资质、资格核验书; 7.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姜堰招标采购网上及**区张甸镇人民政府无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被公示且正在公示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 注:上述1-8条为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全部满足,否则招标人有权认定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不合格。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资格预审要求提供原件,投标申请人未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无效,经核实有虚假材料的取消投标资格。 四、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 (一)若本工程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或只有9家,则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二)若本工程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招标人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投标人: 1、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2、从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抽签入围,直至达9家(含)以上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资格审查地点和时间 地点:XX公司 时间:2017年 4 月 21 日 15:00 时至17:00 时 2017年4月18 日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与分类

名词解释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 概述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也就是说,招标实际上是邀请投标人对其提出要约(即报价),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则是一种要约,它符合要约的所有条件,如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一旦中标,投标人将受投标书的约束;投标书的内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等。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则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 投标人的投标条件,即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属于承诺。 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 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1) 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 投标方一般为工程咨询企业。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拟建工程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其结论的准确性负责。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获得发包 方的认可。认可的方式通常为专家组评估鉴定。 项目投资者有的缺乏建设管理经验,通过招标选择项目咨询者及建设管理者,即工程投 资方在缺乏工程实施管理经验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工程咨询单位,为 其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开发建设方案,并组织控制方案的实施。这种集项目咨询与管理于 一体的招标类型的投标人一般也为工程咨询单位。 (2)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指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标。勘察和设 计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可由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完成。勘察单位最终提出施工现场 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在内的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最终提供设计图纸和成本预算结果。设计招标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当施工图设 计不是由专业的设计单位承担,而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一般不进行单独招标。 (3)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是指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对建设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如电梯、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等)采购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方通常为材料供应 标,通常又称其为总包 2. 按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分类

涉密项目保密风险评估及防控措施

涉密项目保密风险评估及防控措施 陕西华信智能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部

目录 1、概述 (1) 1.1 风险评估的依据 (1) 1.2 评估的目的 (1) 2、常见风险评估及防控措施 (2) 2.1 参与涉密项目人员风险评估 (2) 2.1.1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2) 2.2.2 风险防控措施 (2) 2.2 涉密载体风险评估 (3) 2.2.1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3) 2.2.2 风险防控措施 (4) 2.3 涉密设备风险评估 (5) 2.3.1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5) 2.3.2 风险防控措施 (5) 2.4 涉密场所风险评估 (6) 2.4.1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6) 2.4.2 风险防控措施 (7) 3、涉密项目风险评估 (8) 3.1 招投标风险评估 (8) 3.1.1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8) 3.1.2 风险防控措施 (8) 3.2 设计方案风险评估 (9) 3.2.1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9) 3.2.2 风险防控措施 (9) 3.3 分包方案使用风险评估 (10) 3.3.1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0) 3.3.2 风险控制措施 (10) 3.4 设备采购风险评估 (11) 3.4.1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1)

3.4.2 风险控制措施 (11) 3.5 现场实施风险评估 (12) 3.5.1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2) 3.5.2 风险防控措施 (12) 3.6 审查验收风险评估 (13) 3.6.1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3) 3.6.2 风险防控措施 (13) 3.7 项目材料移交风险评估 (14) 3.7.1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4) 3.7.2 风险防控措施 (14) 3.8 运行维护风险评估 (14) 3.8.1 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5) 3.8.2 风险防控措施 (15)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核准(乙级、暂定级资质)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 申报企业:(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表须知 一、本表一律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

二、本表用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 三、申请人要如实逐项填报有关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表填列数据均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五、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表二填写近三年承担过的主要工程招标代理项目。 六、表六和表七中的技术经济人员名单,按工程、经济系列依序填写,同系列人员按高、中级顺序填写。 七、表五、表六、表七、表八、表九及表十栏目不足者可另附页。 八、兼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单位,在表中只填写从事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人员及机构的基本情况。 九、乙级、暂定级申请表填写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制定。

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 注:1、初审部门的印章应为本部门公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部门内设机构印章无效; 2、对于甲级招标代理机构,本表综合指标和诚信记录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经初审部门审 查后,不再报建设部,由初审部门在有效期内保管;人员和业绩指标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初审后上报建设部审查。

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二、近三年内承担过的主要代理项目 填表说明:1、“工程名称”一栏与中标通知书中工程名称一致; 2、“委托单位”一栏与委托合同中委托单位的公章一致; 3、“招标代理内容及代理起始日期”一栏与委托合同中载明的内容一致,起始日期指代 理委托合同签订时间; 4、“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和“中标通知书编号”与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内容一致; 5、“委托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和“评价意见”一栏与业主评价意见中载明的内容一致; 6、附件材料中每项业绩的证明材料排放顺序同本表。三、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公司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四条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土建评标负责。 第五条土建评标小组由建安公司、审计部、财务部、供应部及建设单位领导组成。 第六条工程招标人由建设单位及建安公司组成。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司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向三家以上具资质、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按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出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应当加盖印章。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现不一致时以

书面招标文件为准,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招标文件不收费。 第九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第十一条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 第十二条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进行资格预审。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小组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邀请书;(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六)合同主要条款。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公司对招标工程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特殊要求,并将其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工程保密制度

工程保密制度

第五条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责任 第十一条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服务保密制度 2015-12-15 10:10 收藏本页字号:| 服务保密制度 一、开展网格化服务工作中,各单位和个人获取的相关信息按照保密规定严格,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宣传和泄密。 二、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员对自己采集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南江县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和手持终端机的使用人员获取操作账号后,必须每月修改一次密码;使用人员岗位调整后,须将账号、密码交由相应管理单位。因vpdn网络、账号、密码等管理不当泄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相应使用人承担。 四、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工作日志本仅限于本人使用,记载内容不得外泄。使用完毕或离岗时,必须将日记本交回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站。 五、如发生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楼 服务保密制度(第2篇) 服务保密制度 | 2015-12-15 12:57 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e#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央、省、市委保密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各处(包括代办中心、机关党委,下同)和各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 第三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实行依法管理。 第四条保密工作实行“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心各处、各窗口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章涉密文件资料管理 第五条一切文件,特别是标有密级的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各相关岗位必须自行建立明确的保密责任制度,防止文件丢失,发生失、泄密事件。 第六条密级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未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机要人员不得私自扩大传阅范围。 第七条密级文件、密码电报和省军级以上文件,只许限定人员阅读,并做到随阅随退。如阅文人不在,机要人员不得把文件放在其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确定专人专管专送。 第八条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起草人应按定密的有关规定,标明相应密报,需标注保密期限的应分别标明。秘书处定密审核员负责中心起草的密级文件的定密审核工作。 第九条未经原发文单位批准,不得转发、翻印或复印密级文件。 第十条借阅秘密文件时,必须登记签字;借阅机密文件须经秘书处负责人批准;借阅绝密文件须经中心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试行)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试行)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年04月12日阅读次数:950 】【字号:大中小】【我要打印】【关闭】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自2015年11月13日经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六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表决通过并实行。)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 (试行)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 2015年11月13日 1 总则 1.1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工作的质量、效率和规范化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本行业标准规范。 1.2 本行业标准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代理工作,包括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货物、服务。 1.3招标代理工作实行项目组负责制。项目组须明确代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能力,并实行实名制,对所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1.4招标代理机构应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开展代理工作,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1.5招标代理机构除应履行本行业标准规范外,还应遵守国家、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其资格审查、招标、开标、评标、定标、授予合同和招标档案等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2 术语 2.1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2.2电子招标投标 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的过程。 2.3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是指招标人委托给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一种招标组织形式。 2.4招标人 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5投标人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总则的基本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

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的细则的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附则的内容: 第九十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九十二条本办法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一、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我公司奉行"品味、知识、激情、严谨"的精神,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集多年设计管理经验,形成了以工程设计质量为中心的质量保证体系,对设计各工序进行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设计质量,为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提供设计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技术方案进行多方案比较,选择最优方案、最佳设备,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并对其经济合理性负责。 1.合理配制人力资源 本项目将由公司负责人亲自负责,由经验丰富的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全面负责项目的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严格校审制度,严把图纸质量,保证图纸可以指导工程施工。我单位承诺对本项目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具体措施如下: 2.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本公司为本项目组成工作组,并严格校审制度,严把图纸质量,保证图纸可以指导工程施工,具体措施如下: (1)会同方案设计方、我公司室内设计师进行方案设计的定案工作,为进入下一步的施工图设计做好技术准备工作。 (2)在项目实施的各个设计阶段,明确各阶段的设计质量和设计周期,控制各阶段的设计造价,阐述项目概况、建设要求,明确设计依据,提供各专业的设计原则和设计控制进度,报总工程师审批。 (3)根据所编制的设计进度,明确质量策划的内容,若有特殊的质量要求,制定专项质量控制计划。 (4)依据所批准的设计进度开展具体的设计作业,在设计作业中,重视设计过程工序管理和设计接口控制,作好各专业之间的设计组织协调工作,严格控制互提资料质量,做到成品校审会签齐全,切实避免专业间的"错、漏、碰、缺"。 (5)各级设计岗位人员具备资质和技能,明确各自的职责,采用各专业间相互会签制度,保证设计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顺安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健康有序进行,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在本县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在县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能源、交通、邮电通讯、水利、城市设施、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市政工程、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商品住宅(包

括经济适用住房)等公用事业建设项目; (三)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及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 (四)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五)使用村(居)集体资金的建设项目。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根据业主自愿的原则,也可以进入县招投标中心,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发包。 第五条由县级以上政府确认的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抢险救灾、以工代赈等不宜招标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发包。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和破坏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顺安县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协调、规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顺安县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的综合性监管机构,具体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情况,

工程保密方案

第十一章工程保密方案 我公司历史上曾承建了大量涉密工程,具有丰富的保密工程施工经验、完善的保密工作制度、先进的保密工作专用设备。在几十年的奋斗历程中,无论是涉及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秘密,还是一般意义上的内部事项,均做到了保密工作慎之又慎,保守秘密万无一失,从未发生过任何失泄密事故,多次受到党政机关和建设方的高度赞赏。我们会高标准地完成好这方面的防护工作。尽管如此,一旦我们中标,我们将把完成好本工程的施工任务,确保与本工程有关的涉密事项,作为全新战场、全新的任务和全面的挑战,通过制度上的高度完善、措施上的高度严密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兑现我们的各项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条例》执行,以确保工程中涉及到用户单位机密以及公司自身工程技术机密的不对外泄漏。机密的保管实行点对点管理办法,落实到人,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责任落实到位。 11.1 保密原则 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积极防范要求在保密工作中要把事先防范措施抓紧、抓严、抓落实,以减少窃密。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把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放在防范方面。主动把工作做在前头,尽一切努力消除可能造成泄密的隐患,堵塞可能泄密的漏洞,增加秘密的安全系数,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对于本工程的保密工作应做到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人人有责。 11.2 组织机构建立 为保证项目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以项目经理牵头成立保密工作组,组员由档案管理专职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组成,并为档案管理配备专用的档案室,针对每个工程由项目负责人兼任保密责任人。 项目保密组织体系如下图:

11.3 保密内容 保密内容包括:工程技术实现原理、软硬件使用密码、工程施工图纸及设备布局图、工程进度及扩展方式、工程资料、工程实施细节、工程合同、人员部署、项目资金等。 11.4 做好保密工作的措施 11.4.1 项目部把保密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步进行。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保密工作小组,抓好本工程的保密工作。 11.4.2 工程开工前,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系统的保密知识的学习及保密技能的培训。加强管理人员的保密工作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本工程保密任务的需要。工人进场前,由项目部组织所有进场工人进行学习,签订保密工作协议书。坚持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11.4.3 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严格保密纪律并严格执行,经常督促检查,堵塞泄密漏洞。保密检查工作程序图如下: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修正)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修正) 【法规类别】水利工程 【发文字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3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已撤销)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3.03.11 【实施日期】2013.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003年3月8日国家计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民航总局令第30号发布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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