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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课题申请评审书

附件1

平凉市(州)华亭县东大街幼儿园学校学科分类 A学前教育

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

课题申请·评审书

课题名称利用本土资源创设幼儿园特色环境的研究

课题负责人____ 梁天慧 _______

负责人所在单位___甘肃省华亭县东大街幼儿园

课题完成期限两年

填表日期 2013 年 4 月 8 日

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2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一、本人自愿申报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认可所填写的《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审批书》(以下简称为《课题申请·审批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同意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使用《课题申请·审批书》所有数据和资料。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委托部门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对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要在成果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

5.维护学术尊严。保持学者尊严,增强公共服务意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遵守课题管理规定。遵守《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7.明确课题研究的资助和立项部门。研究成果发表时在醒目位置标明“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年度××××课题(课题批准号:××××)成果”字样,课题名称与课题立项通知书相一致。凡涉及政治、宗教、民族等问题的研究成果须经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公开发表。

8.标明课题研究的支持者。要以明确方式标明为课题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非课题组个人和集体。

9.正确表达科研成果。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10.成果达到约定要求。课题成果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公开发表,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作为课题研究者,本人完全了解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特授权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摘要和电子版;有权公布课题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同意以影印、缩印、扫描、出版等形式复制、保存、汇编课题研究成果;允许课题研究成果被他人查阅和借阅;有权推广科研成果,允许将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内部报告、学术会议、专业报刊、大众媒体、专门网站、评奖等形式进行宣传、试验和培训。

申请者(签章):_梁天慧__

2013 年 4 月 8 日

填表说明

1.请使用计算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本表各项内容。

2.本表报送一式两份,其中1份原件,1份复印件,A4纸张,于左侧装订成册。

3.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4.学科分类:系指课题研究所属学科范围。请按指定代号和名称选项填写,限报1项。跨学科的课题,请选为主的一个学科填写。

A学前教育,B小学学科(B1语、B2数、B3外、B4音体美),C小学综合(C1信息技术、C2心理健康、C3教育管理、C4小学综合教育等),D中学理科(D1数、D2理、

D3化、D4生、D5音体美),E中学文科(E1语、E2外、E3政治、E4地理、E5历史),F中学综合(F1信息技术、F2心理健康、F3教育管理、F4中学综合教育等)J高校5.课题负责人:指真正承担课题研究和负责课题的研究者。不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每个课题限报负责人一名,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并不能参与其他人申报的课题。在研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6.课题完成期限:规定为1-2年。请根据课题大小选择。

7.工作单位和通讯地址:工作单位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地址要准确并填写邮政编码。

8.课题参与成员:指真正参加本课题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含课题负责人,不能空挂名,并按承担研究任务的多少排序,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不包括

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人员。最多不得超过15人。

9.本表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

章后方可上报。

10.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14楼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 电子信箱:mashaolin@https://www.sodocs.net/doc/23388009.html,

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二月

三、预期研究成果

六、推荐人意见

七、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高校科研处推荐意见)

八、课题负责人所在县(区)意见

九、课题负责人所在市(州)意见

十一、评审未通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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