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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1、收集信息

环保系统内部沟通;日常现场监察信息

2、现场监察

听取治理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检查有关文件;检查治理进度。

3、视情况处理

正常:记录、登记;

异常: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填写《环境监察处罚建议书》上报。

4、总结归档

按项目立卷归档,注明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

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1、污染源监察的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是污染源监察的基础工作之一。它的目的是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污染调查、排污核算、分类管理,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环境监察计划。

为了对污染源进行分类管理,首先要收集污染源的信息,污染源的信息米集有以下方法:

①污染源调查。污染源调查是全面、完整获取污染源信息的最有效的方法。在开展污染源监察的初期,应首先考虑采取调查方法,通过全面调查,搞清辖区污染源的基本情况,确定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名录和各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调查获取的资料是污染源监察工作的基础,然后通过一定频率的污染源监察,充实我们掌握的污染源资料。

②排污申报登记。环境监察部门依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情况对污染源进行正常监督管理,并对拒报、谎报、瞒报的排污单位进行处理。

③环境保护档案材料。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件》的规

定,所有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审批和检查、监督。在宏观管理中所积累的各种建设项目的档案材料是获取污染源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此外,在日常环境监察中对有关污染源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积累的材料也是污染源监察的信息来源。

对采集来的污染源信息要进行加工整理。按污染源的位置分布,所属行业类别,排放污染物的类别、规模大小、经济类别,所属流域、污染物排放

去向等分类,建立污染源原始信息数据库,并应广泛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对数据进行管理。应积极运用这些软件,以提高信息的提取速度和准确性。另外用计算机管理还容易对变化了的情况进行随时补充和修改。

污染源原始数据库建立后,下一步就是要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结合本辖区环境的特点,找出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确定目前的主要环境危害,绘制主要污染源分布图,图中不仅仅要标识出污染源的位置和名称,还应该将污染负荷标识清楚。一般来说,在地图上标识这么多的信息很难做到清晰和具体,有条件的地方应绘制计算机图形使之成为数据库的一部分。在此基础上,制

定污染源现场检查计划。

2、污染源现场监察

这是污染源监察的第二个步骤,即按制定的计划进行现场环境监察,确定污染源排污是正常还是异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有时需要委托监测站采样分析,以获取污染源违章排污的确凿证据。

3、工况调查

工况调查是污染源现场监察中所采用的重要手段,是发现问题的有效途径。工况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检查生产及工艺状况。

(2) 检查现场技术资料与运行记录。

(3) 检查环保设施运行及管理情况。现场技术资料与运行记录是实际发

生的生产活动记录,从中可以反映出原材料的利用、产品的产出、辅助原材料的消耗、工艺设备的维护和运行情况、事故发生、生产变动等情况。这些都很难从污染源原始数据库中找到。

(4) 走访现场操作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分两种情况。一般性的查询,了解近期生产与环保活动的基本情况;针对具体环境问题进行查询,以了解问题发生的过程和性质。

(5) 现场取证。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取证。有实物证据,如采集的样品,有关的文字记录材料,拍摄的录像片、照片,有查询的现场笔记、录音、群众的反映等。现场取得的证据需经污染源单位有关人员签字。

4、视情处理

对异常情况,除依法征收排污费外,还要做出相应处理:对环境违章的填发《当场处理决定通知书》;对环境违法的,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环境监察机构处罚范围执行《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5、定期复查

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以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切实保证违章行为得到纠正。

6、总结归档

要求按期总结污染源监察情况,注明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以及

处理结果等,并写出相应的监查报告。对所有的原始记录、材料要分类归档备查。

污染防治设施监察工作程序分为六个步骤:

1、收集信息。要掌握辖区所有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详细概况,其中包括总的数量,分类数量,分布情况,各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转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常见违章单位和违章行为。这类信息资料一般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环保系统内部沟通;二是通过日常现场监察获得,如监

察中发现的有关污染防治设施存在的问题,发现的违法行为等;第三是通过群众举报获得的有关停运、拆除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异常等的信息。要重视群众举报,许多污染防治设施违章行为都会给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带来影响。常见的如有的单位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使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大大增加,使周围群众受到极大影响;再如除尘装置运转不正常,会使周围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增加,群众日常生活中感到呼吸不舒服,室内外浮尘增加。利用好这些信息,既可提高污染防治设施监察的效率,又可及时解决社会环境热点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2、分类建档。辖区内所拥有的每台(套)污染防治设施都应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内容主要是:基本情况:所属单位及生产、经营情况,建设日期,类型,"三同时"验收技术资料等;技术参数:处理的污染物来源,成份,防治设施的原理,设计处理量和处理效果,添加药剂种类,数量,排放口情况等;管理情况:负责人,管理机构,有关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等;存在问题:有哪些缺陷和隐患,如哪些设备不稳定,与变化了的生产经营状况是否相适应,发生污染事故的可能性和实际情况等。违章情况:发生过哪些违章行为,处理结果等记

录情况。

3、目标管理。按规定每年每台(套)污染防治设施至少计划监察和随机监察各一次。计划监察要进行全面的检查,是按计划定期进行的,需要污染源单位做好充分准备。在这种情况下,污染源单位一般要使污染防治设施在最佳状态下运转,因此反映的是最佳处理效果。而随机监察是在污染源单位正常工作状态下,未经特别准备,反映的是通常情况下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水平、运转情况和处理效果。

4、日常监察。污染防治设施监察是污染源监察的一部分,一般应与污染源监察同时进行,除非有特别需要,如有群众举报。所以,日常监察可按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进行。

5、视情处理。即对违章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6、总结归档。将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按年总结,注明其运行率、处理率、达标率,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1、搜集信息

环保系统内部沟通;日常现场监察信息;群众举报

2、现场监察

听取建设单位介绍;对有"环评"及"三同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使用,检查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未投入生产或使用,检查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时施工。对无"环评"及"三同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3、视情处理

情况正常的属于例行监察。情况异常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处理。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环境监察机构处罚范围执行《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基本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4、定期复查。对异常情况按规定进行复查。

5、总结归档

按年总结,注明异常情况和处理结果;有关记录、材料按项目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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