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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综合知识梳理重点精华

四川综合知识梳理重点精华
四川综合知识梳理重点精华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国体(国家性质)决定因素: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和经济基础,社会的精神文明

●我国的国体: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政体(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经济制度

(一)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

(一)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分配制度)

(三)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经济体制)

(四)公共财产、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人除外;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包括:(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住宅不受侵犯;(4)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

请求权(赔偿、补偿请求权、裁判请求权。)

6、社会经济(财产、劳动、休息、物质帮助权)

文化教育(受教育权;科学研究、文艺创作、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7、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尊重保障人权的根本途径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发展中国家最重要的人权是:生存权和发展权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

(六)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我国公民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大及人民政府、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我国国家元首职权由国家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

●国务院

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包括央行行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 2.合理行政原则3、行政应急原则 4.高效便民原则。5.行政公开原则6.权责统一原则

。●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l)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1)法律解释;(2)其他规范性文件;(3)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行政法的作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权力的主体,防止其违法滥用行政权力

●行政法律关系

构成:主体(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客体(物质、精神财富、人的行为等),内容

特征:必须有行政主体;权利义务由法律法规规章预先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有重合性,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对等

●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1、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行政机关,而民事法律关系没有行政机关也能形成。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自行约定,必须是法律预先规定,而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双方自行约定。3、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重合性,而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分明,权利就是权利,义务就是义务。4、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而民事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

●行政执法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包括人和事两方面,对人方面,行政执行所指向的对象是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事方面是所涉及的是具有各种个性特征的具体事务。

●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作出的具有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特征:从属法律性、量裁性、单方意志性、强制性、无偿性

●行政行为的内容:赋予、剥夺权益;科以、免除义务;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行政行为的效力:确定力;约束力;公定力;执行力。

●行政行为的分类:内部外部,抽象具体,羁束自由量裁,依职权以申请,单方双方,要式不要式,作为不作为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适当、符合法定程序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人或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活动

●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对象的普遍性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 (3)不可诉性

●抽象行政行为分类:行政机关的立法行为(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性质法规、行政规章的行为);其他(针对广泛不特定对象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命令的行为)

●行政立法特征:行政性;立法性

●行政立法的主体:国务院及其各部委、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市人们政府;国务院批准较大市人民政府;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

●行政立法的原则:依法立法原则;立法民主原则;加强管理与增进权益相协调的原则;遵循法定程序的原则。

●行政征收的特征:针对行政向对方单方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强制无偿取得向对方财产所有权,以向对方赋有行政法上缴纳义务为前提

●行政征收与行政没收

两者在表现形式及法律后果是相同的,都表现为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对方财产的所有权,而且最终表现为实际取得了相对方财产的所有权

区别:(1)行政征收是以相对方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条件;而行政没收只能以相对方违反行政法的有关规定为前提条件。(2)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征收属于一种独立的行政行为;而没收则属于行政处罚行为的一种。(3)两者在行为的连续性上不同。征收只要据以征收的事实依据存在,征收行为就可以一直延续下去,往往具有连续性;而对没收来说,对某一违法行为只能给予一次性没收处罚。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

(1)从法律后果看,行政征收的后果是财产所有权从相对方转归国家;而行政征用的后果则是行政主体暂时取得了被征用方财产的使用权,不发生财产所有权转移。

(2)从行为的标的看,征收的标的一般仅限于财产;而征用的标的除财产外还可能包括劳务。

(3)从能否取得补偿来看,征收是无偿的;而征用一般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应当给予被征用方以相应的经济补偿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购:征购是以合同方式对财产所有权取得并支付价金的行政行为,是双方行政行为,双方权利义务基本对等

●行政征收的内容:因用权发生的(建设资金、资源费);行政义务(税收、管理费)、违反规定(排污费、滞纳金)

●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按着一定的程序,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特征:1、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2、主体是行政主体;3、要式行政行为;4、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1、程序法定原则;2、相对方参与原则;3、效率原则;4、程序公正原则。

●行政许可程序:颁发(申请、审查、颁发)、撤销、废止。

●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确认的形式主要有:(1)确认;(2) 认可;(3)证明:(4)登记:(5)批准;(6)鉴证;(7)行政鉴定

●行政监督特征:主体是行政主体;对象是行政向对方;内容是向对方遵守执行的情况;性质是:依职权的、单方的、相对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目的是防止纠正行政向对方的违法行为

●行政监督分类:对象是否特定,分一般特别监督;内容分公安、工商、资源、环保、审计;实施时间分事前事中事后;主体的任务分依职权和依授权的监督

●常见行政监督的方法:检查、审查、检验、勘验、鉴定

●行政监督的作用:及时反馈法律法规实行的社会效果,预防就争相对方不法行为,保证执行实现行政目标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

1、监督主体不同:前者是行政主体,后者是行政主体以外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

2、对象、客体不同:前者行政相对方守法执行情况,后者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行为

3、性质不同:前者是有法定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后者有广泛性社会性,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意义

●行政处罚特征:主体是行政主体,对象是违法行政相对人,性质是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排除妨碍、强制拆除、恢复原状等待执行;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带行政处罚;划拨存款、兑现有价证券;将封查扣押的财务拍卖或依法处理;其他方式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实施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1、制裁对象不同:前者行政是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后者是对违反政纪的国家公务员

2、性质、救济方式不同:前者属于外部行政行为,相对方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后者属于内部行政行为,被处分者不服只能要求复核或申诉,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3、作出决定的主体不同:前者是享有相应对外管理权限的行政执法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后者是公务员所属行政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

4、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行政处分的对象一般只能是公务员个人。

5、采取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主要形式: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其他(七种),行政处罚的种类:人身自由罚,行为罚,财产罚,声誉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分的主要形式: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6、两者依据不同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

一、性质不同,前者是制裁违法行为,后者属于执行行为

二、目的不同,前者是惩戒预防违法行为,后者是为了履行行政义务或达到义务要求

三、实施机关不同,前者行政机关,后者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与执行罚

一、法律性质不同:前者违法,后者不具有严格意义的违法性

二、目的上差异:前者惩罚教育预防制止违法,后者为促使向对方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

●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3、公正、公开4.处罚救济原则

●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有争议的报共同上级机关,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公民50元以下,法人1000元以下)

(1)表明身份;(2)指出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3)告知当事人程序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5)备案,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必须向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1)立案(2)调查取证(3)拟订处罚决定(4)制作处罚决定书(5)送达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提前七天通知当事人,3不涉及机密隐私的公开听证,4行政机关制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亲自或委托一到两人代理,5听证时提出违法事实、证据、处罚意见,当事人申辩质证;6当场笔录,当事人审核签字盖章●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原则:1、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处罚不停止执行原则 2、罚缴分离原则(15日内,逾期的处分有: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罚,查封扣押的财务拍卖或冻结存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1、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又称行政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或在紧急、危险情况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如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行政强制的法律特征:

1、行政强制措施只能是由行政主体作出,人民法院不能成为即时强制的主体。

2、基础行为与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本身结合在一起,在时间上难以分离。

3、行政强制措施是在出现紧急状态,且无法期待相对人自动履行时采取的。

4、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必须有具体法律的实体授权。

●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

(一)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法律通常应在下列情况下授予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立即限制权: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下,非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对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二是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三是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非管制不足以预防或救护的情形。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方式在我国的立法中种类繁多,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二)对财物的各种处置。

行政主体在行政强制措施领域对财物的处置表现为对所有权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各项处理。其具体表现为对财物的查封、扣押和冻结,对财物的使用,对财物的处分,对财物使用的某种限制等。

(三)对住宅等场所的进入。

当公民的生命、身体、财产有迫切危害,非进入住宅等场所不能救护或不能制止时,显然有必要允许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即时进入。但即时进入公民住宅必须有法律明确的授权。

●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二)查封、扣押程序(三)冻结存款程序

●行政强制措施的救济

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而对它实行复议、诉讼救济,并根据复议和诉讼结果决定是否赔偿或补偿,在理论上是成立的,在实践中也有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强制与行政诉讼强制

1、主体不同:前者行政主体在行政活动中用,后者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活动中对妨害诉讼行为人用

2、适用目的不同:前者预防或制止相对方违法侵害,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义务要求,后者为排除影响行政诉讼活动的障碍,保证诉讼顺利进行

3、依据法律不同

4、适用法律后果不同:前者大都有可诉性,后者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自己或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采取强制方式,以迫使该相对人履行该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的行为或制度。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

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

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

4.在执行条件上,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前提。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归属:即行政机关和法院都可以成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为例外"。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代履行(二)执行罚(三)直接强制

●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

1、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来源

行政法治要求行政机关的一切权力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授权,行政强制执行权作为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权,也必须源于法律的规定或授权,法律没有规定应予强制执行的,即使相对人没有履行义务,行政机关也不得擅自强制执行。

2、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设定。

我们认为,对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权应当作出严格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由法律规定。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任何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4.送达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行政强制执行的救济

1、行政强制执行中由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部分,由于执行主体是司法机关,所以此种执行行为不适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可以适用申诉或赔偿程序以作救济。

2、对于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行为,它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如果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以提起行政诉讼作为救济途径的。

●行政裁决有四个基础环节:申请;受理;调查;审查;裁决。

●行政裁决的特征:

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

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

3.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裁判权的活动,具有法律权威性。

4.行政裁决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程序:申请,受理,调查、审理,裁决

●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

1、起源看:前者是行政行为的一种方式,后者民间活动形式

2、法律后果:前者是行政机关运用权力的过程,不服可申请复议或起诉;后者是非行政机关运用权利,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

1、前者针对特定的民事纠纷,后者针对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

2、理论范畴研究范围不同

●行政裁决和行政审判

1、主体不同:前者行政机关,后者人民法院

2、纠纷范围不同:前者特定民事纠纷,后者一定范围的行政争议

3、依据法律、方式、程序不同

●行政合同的特征:1、合同一方当事人为行政主体2、签订目的是为了实现特定的国家行政管理目标,具有社会公益性 3、属于双方行政行为4、行政主体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中有优益权 5、合同有法定性,行政救济解决纠纷

●行政指导的特征:行政性,多样性,非强制性

●行政指导的作用:1、对法律手段的补充 2、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促进 3、对社会生活的协调和疏导 4、对损害社会工艺利益行为的预防和抑制

●行政程序是指法律规范予以调整确认并加以控制的有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活动中应当遵守的方式、步骤、顺序及时限的总和,贯穿于行政管理全过程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1、程序法定 2、相对方民主参与 3、行政效率原则 4、程序公正原则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资讯公开制度,公开调查制度,通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时效制度,职能分离制度,辩论制度,回避制度,行政救济制度

●行政违法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法律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行政违法的特征:1、行政违法行为人必须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2、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法律保护的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 3、是一种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4、起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责任

●行政违法行为必须具备的条件

(1)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定义务;(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4)有的行政违法要具备主观要件。

一、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违法拘留或限制人身自由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3、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暴力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戒造成公民伤害或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原因

二、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1、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 2、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1、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其他

●行政赔偿请求人:1、受到行政侵权损害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2、受害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3、作为受害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1、行政机关 2、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连带责任)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4、委托的行政机关 5、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承机关或撤销该机关的机关 6、经复议的,最初侵权的行政机关,担复议决定加重的,复议机关对加重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行政赔偿的方式:(l) 金钱赔偿(主要方式)(2)返还财产。(3)恢复原状。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申请复议,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特征:(I)行政复议以一定的行政争议或纠纷为处理内容。(2)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提出复议申请为前提的。(3)行政复议亦是一种行政自我监督制度,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复议是对形成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均进行审查。(5)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1、独立复议原则。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3、一级复议原则。

4、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

5、书面审理为主原则。

6、合法与适当双重审查原则。

●行政复议的范围: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证书变更终止撤销、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自主经营,变更废止农业承包合同、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没有依法办理履行的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处分或人事决定的,可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民事调解、处理的,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程序:(一)复议申请(期限:自知道之日60日内提出,书面或口头)(二)复议申请的受理(收到申请书5日内)(三)复议审理(原则上书面审查)(四)复议决定

复议机关迟迟不回话/当事人不服,可于复议期满/接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复议的条件:1、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权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辅以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其他

●行政复议的审查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实地调查为辅

●复议决定:维持;被申请人限期履行;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证据不足、错误的依据,法定程序、越权或滥用,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裁判的专门司法活动。

●我国行政诉讼具有如下特征;(1)行政诉讼所要处理解决的是行政案件。(2)行政诉讼是法院运用国家审判权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侵害的一种司法活动。(3)行政诉讼是以不服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原告,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

●行政诉讼与其他诉讼有一些共同的原则:(l)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3)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原则;(4)两审终审制原则;(5)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6)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7) 辩论原则;(8) 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行政诉讼特有的基本原则:(1)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2)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3)不适用调解原则;(4)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5)司法变更有限原则等。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律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的管辖主要有:

级别管辖:1、基层一审案件 2、中级:确认发明权,海关处理的案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做的具体

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本辖区重大复杂案件 3、高级:本辖区重大复杂的一审案件 4、最高:全国范围重大复杂的一审案件

地域管辖:1、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复议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4、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原告选择,如果原告两个都上诉的,最先受到起诉状的法院管辖

裁定管辖:1、移送管辖 2、指定管辖 3、管辖权的转移

●行政诉讼参加人: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共同特征:1、目的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3、与行政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4、收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

●行政诉讼的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民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禁止权力滥用原则

●民事关系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法人可作为民事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金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场所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特征:是独立的社会组织,有独立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必要要素,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行为,必须是一种合法行为(民事行为包括合法与不合法)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条件:实质要件(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的公共利益);形式要件(书面、口头或其他)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双方单方;双务单务;有偿无偿;诺成性实践性;要式不要式

●代理关系的特征主要是:(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3)代理主要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代理权的行使包括: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代理人应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行使代理权;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不得滥用代理权

●物权:是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特定的物而享受其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物权的法律特征:(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无需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

(2)物权是权利人直接享有物之利益的权利;(3)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4)物权是绝对权。

●物权的分类:1、所有权和限制物权 2、用益物权(土地资源的使用权)和担保物(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3、动产和不动产权(不动产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经依法登记生效;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不登记;当事人间订立的关于不动产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动产的设立和转让以交付为依据,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物权的变化,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有权又称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有权内容)的权利。处分是所有权中带有根本性的一项权利

●所有权特征(1)所有权是一种最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2)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3)它具有强烈的独占性、排他性(4)其客体总是特定的物,而不是智力成果和行为(5)所有权相对债权而言具有永久性

●所有权的分类: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用益物权:对他人不动产及动产依法享有占有、适用、受益的权利

1、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其流转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超期)

2、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住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

3、宅基地使用权

4、地役权(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权。应订立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一、抵押权(不得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益设施,有争议的财产,依法封查扣押监管的财产,其他)

二、质权:1、动产质权 2、权利质权(票据,存单,提单,基金、股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其他)

三、留置权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的主要特征:(1)从反映的社会关系看,债是财产流转的法律表现,反映动态的财产关系。(2)从法律关系的主体看,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债务人都是特定的。(3)从法律关系的客体看,债的客体不限于物,还包括行为等。(4)从法律关系的内容看,债的权利主要表现在追求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债权的实现须以债务人的一定行为作条件。(5)从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来看,致使债产生的事实或行为,既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非法的。

●债的发生原因:又称债的发生根据,是指产生债的法律事实,产生债的法律事实主要有: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缔约过失及其他。

●债的分类:1、合同非合同债 2、单一多数人债 3、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4、简单和选择之债●《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的法律特征是:(1)它是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3)它是当事人之间以设立、变更、终止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4)它所确立的是债权债务关系;(5)其所确定的内容是合法的。

●订立合同的步骤:要约;承诺,

●当事人订立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地形式

●合同的担保:1.保证2.抵押3.质押4.留置5.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合同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益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撤销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使责任

●属于邀约的(明确、具体、有法定约束力):投标书、悬赏广告

属于邀约邀请的(不属于订立合同的行为,无法定约束力):招标书、一般的商业广告、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

●债履行的原则:实际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适当履行原则

●债的终止是指债的关系消灭,即当事人之间所确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复存在

●债终止的原因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比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专利权期限: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年)

●商标权的取得:注册原则(药品烟草强制注册);先申请原则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10年,可续 10年,次数不限

●商标权的保护:1、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工商管理部门对其处罚2、有权提起诉讼 3、对假冒他人商标,除追究民事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人身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具有人身属性有没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特征:与民事主体人身密不可分,是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权利,是非财产性权利

●人身权分类:人格权(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和身份权(婚姻配偶权、亲权、亲属权)●财产继承权: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个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依法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财产继承权的法律特征:(1)它与财产所有权相联系;(2)它与一定身份相关联;(3)其实现必与一定法律事实相联系。

●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养老育幼、互助互济原则;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继承权的取得:一是法律的直接规定;二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或者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的特征是:(l) 它是违反民事义务或者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3)民事责任的范围与损害范围相一致;(4)民事责任是对民事违法行为人的一种民事法律制裁。

●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四要件”为: (1) 行为的违法性 (2)损害事实 (3)因果关系 (4)主观过错

●民事责任有两种基本责任类型: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时,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时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过错责任原则(二)无过错责任原则(三)公平原则

●民事责任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刑法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三)罪刑相当原则

●刑法任务: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公私财产,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犯罪具有以下特征:(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的构成:主体(实施危害行为,且有刑事责任能力);主观方面(过失和故意);客体(社会关系);客观方面(危害的行为结果)

●刑事责任能力制约因素:年龄(16以上负责,14~16因杀人故意伤害放火爆炸投毒贩毒抢劫强奸的负责);精神状况

●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龙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正在进行。

(3)防卫行为必须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遇到危险而采取的。(2)必须是正在发生危险的情况下采取的。(3)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也就是说,如果能采取其他方法避免危险,就不能实施紧急避险行为。(4)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犯罪预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犯罪未遂: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比照既遂从轻减轻

●犯罪中止: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或自动有效的防治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

●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 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人种类:主犯(领导指挥或主要作用按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从犯(次要,辅助从轻减轻免罚,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胁从犯(被迫参加减轻或免罚);教唆犯(教唆不满18岁的,从重,被教唆人没犯罪的,从轻或减轻)

●单位犯罪:《刑法》第31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的特征:第一,犯罪主体必须是单位,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第二,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故意,并且作出犯罪决定的是单位集体或其负责人。第三,必须实施了犯罪行为。第四,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存在单位犯罪及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

●单位犯罪的刑罚:“两罚制”原则,

●两罚制原则指对单位犯罪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l) 对单位判处罚金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包括判处可以适用于自然人犯罪的一切刑罚方法●刑罚:是审判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制裁方法。刑罚是与犯罪密切相关的制裁措施。表现为:犯罪是适用刑罚的必要条件,没有犯罪也就无所谓刑罚;刑罚是由于犯罪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并不是必然结果。

●刑法特征:(1)刑罚是一种最为严厉的制裁方法。(2)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适用。(3)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适用,并且要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权限和诉讼程序进行。

●刑罚的目的:首先是为了惩罚和改造犯罪分子;其次,通过适用刑罚,可以对社会上企图进行破坏

活动的不稳定分子,起到震慑和警戒的作用,促使他们消除犯罪念头;再次,通过适用刑罚,还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警惕性和法制观念,鼓励他们同犯罪作斗争。

●刑法的种类:主刑;附加刑

●主刑:管制(3月~2年);拘役(1月~6月);有期(6月~16年);无期;死刑(不满18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一般缓两年,无故意犯罪,减为无期;有故意犯罪,最高法核准后执行死刑;有重大立功,键位15~20年的有期)

●附加刑:(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管制:是对犯罪不予关押,但限制一定自由,有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脱的,构成脱逃罪,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由于管制分子不属于依法被关押,所以溜走不构成脱逃罪

●量刑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自首: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从轻减轻,犯罪较轻的免除

●立功:揭发他人犯罪属实,提供重要线索从轻或减轻,重大立功减轻或免除自首加立功减轻或免除

●累犯:一般累犯(有期徒刑以上刑毕后,五年内再犯,从重,过失除外);特殊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的,任何时候再犯)

●数罪并罚:限制加重原则,总刑期下,最高刑上

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3月~2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1月~6月),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6月~15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对数个附加刑采用相加原则

●适用缓刑的条件:(1)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2月~1年原判以上)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年~5年,原判以上);(2)犯罪人不是累犯;(3)必须是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减刑:针对管制、拘役、有期、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能少于原判的1/2,无期不少于10年)●假释:(1)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一子。(2)必须是已经执行了一定的刑一期。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刑罚的二分之一以上(考验期为剩余刑期);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十年以上。(3)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4)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刑事责任追诉期限:最高刑不满5年的有期——5年;不满10年的有期——10年;无期死刑——20年,20年后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逃避侦查审判,该立案不立案的部首期限限制)●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

●犯罪的种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贪污贿赂,渎职,军人违反职责罪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或者拥有不能说明与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财产或者支出的合法来源,或者私分国有资产或罚没财物,以及其他人员行贿、介绍贿赂的行为●贪污贿赂罪特征(1)本类犯罪主体大多数是特殊主体,少数犯罪是一般主体。(2)本类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3)本类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廉政建设制度的行为。(4)本类犯罪的客体,部分犯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部分犯罪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或者拥有不能说明与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财产或者支出的合法来源,或者私分国有资产或罚没财物,以及其他人员行贿、介绍贿赂的行为●贪污贿赂罪特征(1)本类犯罪主体大多数是特殊主体,少数犯罪是一般主体。(2)本类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3)本类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廉政建设制度的行为。(4)本类犯罪的客体,部分犯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部分犯罪的客体是

单一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另外,《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

●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

●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或其他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特征:(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玩忽职守最只能由过失构成(3)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4)渎职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或者拥有不能说明与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财产或者支出的合法来源,或者私分国有资产或罚没财物,以及其他人员行贿、介绍贿赂的行为●贪污贿赂罪特征(1)本类犯罪主体大多数是特殊主体,少数犯罪是一般主体。(2)本类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3)本类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廉政建设制度的行为。(4)本类犯罪的客体,部分犯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部分犯罪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另外,《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

●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

●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或其他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特征:(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玩忽职守最只能由过失构成(3)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4)渎职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贪污贿赂罪种类: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对单位行贿、单位受贿、介绍贿赂、单位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务罪等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另外,《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5000元以上构成犯罪)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

●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

●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或其他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最只能由过失构成)

●渎职罪特征:(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3)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4)渎职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劳动合同、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8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实施●劳动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劳动行政管理;社保;劳动争议;工会;监督劳动执行等)

●劳动关系的特征为1、社会劳动中发生的关系 2、主体一方为劳动者,一方为劳动使用者 3、双方当事人之间既具有法律地位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

●劳动者的权利: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保、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其他

●劳动者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就业服务的职责:1、为劳动供求双方相互选择实现就业提供的各类介绍性服务 2、为提高劳动者职业技术和就业能力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训练和专业训练 3、为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和帮助其再就业的事业保险服务 4、组织劳动者开展生产自救和创业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平等的就业权指劳动者的就业地位、就业机会、就业条件平等

●特别规定:1、残疾人、少数民族、退役军人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未成年人(特殊需要须履行审批手续)

●工作时间:8小时/日 40小时/每周

●我国社会保险项目有:养老保险,疾病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在以下过程总引发争议 1、确认劳动关系,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3、除名辞职辞退离职,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6、其他

●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协商-调解-仲裁-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成: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组织受到调解申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或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可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5日内决定受理否,45日内结案,延长期不得超过15天)仲裁庭制(三人,一首席)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

●仲裁员应回避的情形:1、是本案当事人,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或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的

●劳动监督检查的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各级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劳动法的有权检举和控告

●劳动合同的独特特征:主体的特定性(用人单位与具有相应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标的的单一性(只能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内容的特殊性

●劳动合同的宗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诚实信用原则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因政策改变重订劳动合同的,工作满十年且据退休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劳动合同解除部分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不予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3月~1年,适用<1月; 1年~3年,<2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6月;已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的,或<3月的,不得规定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的无效:1、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义务的 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协议解除、劳动者解除(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者解除可解除合同的情形:1、未按合同提供保护盒和劳动条件的2、未按时支付报酬 3、未依法缴纳社保4、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其他 7、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行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立即解除,不事先告知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1、试用期不合格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又签了其他影响本单位工作,且拒不改正的 5、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行使责任的

●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月工资可解除的合同: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终止:1、期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其他 7、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有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的特点:一是事业单位不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不具有行政职能二是事业单位通常以社会公益为主要发展取向,具有社会和经济双重属性,需兼顾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三是事业单位一般以脑力劳动者为主体,是人才知识密集程度较高的社会组织,其劳动成果一般是知识和精神产品。四是事业单位门类繁多,情况复杂

五是事业单位承担部分职能性

●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原则:1、本着“政事分开、理顺关系”的原则,在对事业单位进行合理定位的基础上,将那些不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剥离出去。2、本着“区域统筹、行业统属”的原则,调整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3、本着“精简、效能”和减轻财政负担员额的原则,对事业单位编制实行总量控制。

●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重要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事人才保障

●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任务: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总要求,已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化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建立有别于机关、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复合事业单位规律和特点的认识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的科学化、法制化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二)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三)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四)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宏观管理和人事监督制度

●聘用合同分为:短期(3月以下)、中期(3月以上)、长期(至退休)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连续工龄25,或连续工龄十年不足10年退休,经申请可提出至退休的合同

●受聘人员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可以随时告知事业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

●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德才兼备的用让你标准,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事业单位考核坚持的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原则:精简、效能、减轻财政负担;政事分开、理顺关系;政企分开、进行宏观调控;区域统筹、行业统属

●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

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法的特征:1、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2、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3、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4、规定权利和义务

●法的本质: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与生产力的关系: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直接影响法的发展水平。法律离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既无存在的可能,也无存在的必要。

●法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制约。

●法对微观经济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节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哦的各种纠纷,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

●法与政治的关系:法受政治制约(政治关系发展、整体改革、政治活动的内容),法服务于政治(调节阶级间、阶级内关系,维护社会关系、社会秩序;打击制裁违法犯罪,调整公共事务关系,维护公共秩序)

●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因为:民主是法制产生的依据、力量源泉,决定了法制的性质和内容●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和地方政府)。

●宪法:根本大法,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全国范围内生效;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根据为宪法、法律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凡具有规范性的也属于发的渊源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政府所在市、国批的较大市),适用本地方。

●规章:1、部门规章:指由国务院各部委+中银+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为:宪法、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2、地方规章:政府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市、经济特区所在市、国的较大市)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区域内生效

●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效力低于法律。

●权利能力:能够才加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主体能力;

公民道德建设

●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与长期性

一、公民道德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具体举措

二、公民道德建设是纠正道德失范的必由之路

三、公民道德建设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四、公民道德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基础工程

五、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

●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公民道德建设的方针原则(六个坚持):1、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2、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3、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4、坚持注重效率与维护公平相协调5、坚持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6、坚持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配合

●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从我国历史和现实的国情出发,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核心和集中体现),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新型道德关系的重要标志)

2016年下半年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2016年下半年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真题答案解析 《综合知识》题本 (满分:100分,时限120分钟) 一、判断题(共 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0 分。下列各题中,你认为正确的选“√”,错误的选“×”;全部选“√”,或全部选“×”,均记为 0 分) 1.李某辞职后,利用保留盖有原单位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和授权委托书与不知情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相关义务,甲公司不应履行。 2.甲与乙2016年12月1日约定,如果乙死亡,甲就帮乙抚养母亲,甲乙约定的是时间不是条件。 3.甲公司培育的一种可以净化空气的树木新品种不能授予发明专利。 4.单位犯罪时,单位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共同犯罪。 5.货车驾驶员张某在厂区仓库卸货,倒车时操作不当,将一卸货工人压死,张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6.劳动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标准一样,无劳动能力就无民事行为能力。 7.张某驾车上班途中与李某所开货车相撞受伤,经交警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张某所受伤害不构成工伤。 8.李某的车因长期不洗制其车牌无法看清,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遮挡车牌,可以处以警告或者罚款。 9.十五周岁的谢某结伙斗殴,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询问,可以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场。

10.公民道德建设要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 11.为人民服务不仅是对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共青团员的要求。 12.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13. 四川省矿产资源丰富,是西部乃至全国的矿物原材料生产和加工大省。 14.我国外交的基本目标是维护我国的独立与主权,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壑。 15.意见具有行文方向的兼容性,可以是上行文,也可以是下行文,还可以是平行文。 16.某市人社局用函回复了该市林业局就护林员工龄计算问题的询问。 17.重要公文应该标明“签发人”。 18.计划文书应该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 19.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发票、身份证、驾照等遗失一般写“遗失声明”,如若向某级机构报告遗失情况,应写“遗失申明”。 20.某科研所(事业单位)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1.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22.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小谢,在去年2月受到警告处分。受到处分后,小谢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痛改前非,努力工作,并在去年的一次应急事件中表现突出,其去年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23.现代第一台电子数字计算机1946年诞生于美国。

2020年兴化市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2020年兴化市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儿童思维发展中,从发展过程看,形成最晚的是()。 A、直观概括 B、功能概括 C、语词概括 D、动作概括 【答案】C 2、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学生提高认识,形成正确观点的德育方法是()。 A、榜样法 B、锻炼法 C、说服法 D、陶冶法 【答案】C 3、课程论研究的是()的问题。 A、为谁教 B、怎样教 C、教什么 D、教给谁 【答案】C 4、小学阶段相当于身心发展中的()。 A、幼儿期 B、少年期 C、童年期 D、青年初期 【答案】C 5、以分班、分组为测验根本目的的是()。 A、安置性测验

B、形成性测验 C、成就测验 D、标准测验 【答案】A 6、活动和交往是学生品德形成的()。 A、关键 B、基础 C、内容 D、途径 【答案】B 7、现代儿童心理学证明,儿童早在()已经具备人类基本的感觉和知觉。 A、新生儿期 B、婴儿晚期 C、幼儿初期 D、先学前期 【答案】A 8、在学习动作技能的培养中熟练操作具有()种主要特征。 A、1 B、3 C、5 D、7 【答案】C 9、儿童容易出现对成人反抗行为的时期是()。 A、心理发展的敏感期 B、心理发展的转折期 C、心理发展的稳定期 D、心理发展的关键期 【答案】B 10、从规则到例子的学习实质上是一种()。 A、上位学习 B、下位学习 C、并列结合学习 D、发现学习

四川宜宾事业单位考试资料复习资料-综合知识(精选)

四川宜宾事业单位考试资料复习资料-综合知识【导读】《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紧、题量大、题型多、出题灵活、有一定难度,因此在四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较难取得高分。很多考生都有做不完题的情况,导致备考期间许多考生对《公共基础知识》望而生畏。其实,对于《公共基础知识》不需要恐惧,只要调整好心态,掌握正确的方法,通过考试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下面将从整体分析,为考生备考《公共基础知识》提供有效的复习方案。 (一)不同阶段的学习方法与时间分配 首先,考生对待复习备考这个问题在思想上应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仅凭自己原有的知识积累而在考试前只做一些试题、临时抱佛脚或者进行突击等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可以说,没有认真的准备,没有刻苦努力,没有针对性的练习,要想取得理想的成绩是不大可能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在近几年来岗位竞争激烈,考生要想胜出,必须要做好长期复习的准备。唯有付出辛勤的汗水,才能有收获的喜悦。 我们对考生复习准备的时间不做具体的规定,但给出一个建议,考生复习的时间应定在距离考试前一年左右开始,《公共基础知识》所涉及的知识面很广,需要考生长期的积累,凭借短时间的复习是不可靠的。 (1)不同阶段的学习方法 我们将复习过程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为计划准备阶段,即初始阶段;第二阶段为具体的复习备考阶段;第三阶段为考前冲刺阶段。 ①计划准备阶段 当作出要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决定后,最开始应了解关于考试的整体情况,包括概况、特点、形势等,首先在心里有个底,对于如何着手复习制订一个详细的计划,并在实施阶段中坚持按照计划去完成内容。 随后做1—2套真题,了解题型特点、难易度等,发现自己的不足,为自己在今后的复习过程中掌握侧重点做好准备工作。 ②复习备考阶段 复习备考阶段是整个复习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的认真程度可以直接决定考生应考能力的高低和基本功的强弱,考生要想最终通过该门考试,必须在这一阶段坚持不懈,认真打好基础。 具体来说,这一阶段主要完成的任务有三点:第一,对每一种题型作全面、细致的掌握,尤其对试题特点与答题规律和方法进行认真的学习,这是一个重要步骤;第二,通过做练习来巩固自己掌握的答题规律和方法,通过不断地练习实践来总结自己的答题经验,保证自己的答题方法既省时间又有较高的正确率。有一点要提醒考生的是,我们不主张考生无休止、无计划地做大量练习,而是要进行有针对性的、适度的练习,最终目的是为了掌握一套好的答题方法;第三,无论考生处于哪一个复习

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最新)

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 自贡公考交流群:151663626 自贡事业单位考试交流:263056950 本大纲仅供参加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笔试的考生复习和考试时参考。请考生重点掌握以下知识内容。 《综合知识》笔试的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简析题和案例分析(含阅读分析)题五类。 第一部分法律 一、法律知识部分 (一)法的概念、本质、特征与作用 (二)法与经济、政治、政策的关系及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相互关系 (三)法学上“法的渊源”的专有含义及与当代中国法的主要渊源 (四)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五)立法的概念及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程序(六)法的实施及相关概念,我国法律适用的要求、原则以及法的效力 二、宪法部分 (一)宪法的概念、特征、本质、作用和监督及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二)国体和政体概述及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我国的统一战线和政治协商制度(会议),国家的标志和国家的结构形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三)经济制度及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四)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基本概念,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等(五)我国的国家机关性质、地位、产生、任期、职权等 三、行政法部分 (一)行政法概念、渊源及特点,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作用等 (二)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内容与效力、分类、合法要件等(三)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与分类,行政立法的概念、特

征、主体与原则 (四)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奖励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性质、设定、分类、作用、原则、程序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等 (五)行政合同、行政指导概念、特征与作用 (六)行政程序的概念、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 (七)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的概念、特征、分类和构成要件等(八)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范围、方式、构成要件以及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和追偿制度等。 (九)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范围、管辖、程序及参加人等 (十)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受案范围、管辖、诉讼程序和参加人以及证据及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和审判监督程序等 四、民法部分 (一)民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和调整范围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及公民和法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成立条件和分类,代理的概念、和代理关系的特征、种类及代理权的行使 (四)物权与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内容和分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五)债的概念、特征、产生原因、分类、履行和终止,合同的概念、特征、订立和担保 (六)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的概念、内容和特征及著作权的保护,专利权的概念、客体、内容、专利申请原则及期限,商标权的概念、特征、取得、期限和保护 (七)人身权的概念、分类和保护方法 (八)财产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继承权的取得、丧失和保护,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九)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和民事责任方式 (十)诉讼时效的概念、种类、中止与中断 五、刑法部分 (一)刑法的性质、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二)犯罪的概念、特征和构成 (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2020年下城区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2020年下城区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对有关历史生活的领会,不能缺少()。 A、言语直观 B、形象直观 C、感知直观 D、表象直观 【答案】A 2、罗杰斯的非指导性教学的精髓是()。 A、以学生为本 B、让学生自发地学习 C、给学生以安全感 D、排除对学习者自身的威胁 【答案】A 3、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 A、对调查对象的群体资料必须有明确的了解,这样才能确定群体的基本单位 B、遗失被试的资料可能会造成取样的偏差 C、访问者及介绍人的被信任程度,可能使被试的反应失真,使调查资料产生较大误差 D、访谈调查常常是个人之间进行的,样本的代表性不会影响访谈调查的资料价值 【答案】D 4、教师通过协调课堂内的各种人际关系而有效地实现预定教学目标的过程称为()。 A、课堂管理 B、课堂纪律 C、课堂规范 D、课堂控制 【答案】A 5、英国哲学家洛克的“白板说”是()的典型代表。 A、外铄论

C、遗传决定论 D、多因素相互作用论 【答案】A 6、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称为()。 A、同位学习 B、上位学习 C、下位学习 D、并列结合学习 【答案】B 7、学生操行评定的主要负责人是()。 A、科任教师 B、班主任 C、级任导师 D、班委会 【答案】B 8、()是产生和传播先进文化的基础。 A、社会文化 B、学校文化 C、社区文化 D、网络文化 【答案】B 9、对教育的等级化、特权化和专制化否定的教育特征是()。 A、教育的终身化 B、教育的多元化 C、教育的民主化 D、教育的全民化 【答案】C 10、按照学习进程进行的分类,做笔记属于()。 A、促进选择性注意的策略 B、促进新旧知识联系的策略 C、促进新知识长期保存的策略 D、促进短时记忆的策略

2020年温县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2020年温县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陈鹤琴制定的幼稚园教育内容包括()。 A、健康活动、社会活动、数学活动、艺术活动、文学活动 B、健康活动、社会活动、科学活动、艺术活动、语言活动 C、健康活动、社会活动、数学活动、艺术活动、语言活动 D、健康活动、社会活动、科学活动、艺术活动、文学活动 【答案】D 2、“因材施教”体现了人的身心发展的()。 A、差异性 B、不平衡性 C、阶段性 D、顺序性 【答案】A 3、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 A、备课 B、上课 C、布置批改作业 D、成绩考评 【答案】B 4、“金字塔形”的等级制教育制度属于()。 A、网络教育 B、学校教育 C、社会教育 D、大众教育 【答案】B 5、在我国教育史上,最早把小学教育规定为义务教育是在()。 A、1904年

C、1949年 D、1986年 【答案】A 6、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独立地探索,创造性解决问题,获取知识和发展能力的方法是()。 A、讨论法 B、实验法 C、实习作业法 D、研究法 【答案】D 7、标志着儿童思维真正发生的是()。 A、语词概括的出现 B、真观概括的出现 C、动作概括的出现 D、感知概括的出现 【答案】A 8、元认知策略总是和()共同起作用的。 A、监视策略 B、认知策略 C、资源管理策略 D、计划策略 【答案】B 9、1989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保障儿童权利的国际性法律文件是()。 A、《义务教育法》 B、《未成年人保护法》 C、《儿童权利公约》 D、《幼儿园工作规程》 【答案】C 10、采用“两难故事法”研究道德发展的心理学家是()。 A、华生 B、加涅 C、柯尔伯格 D、皮亚杰

四川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综合知识》笔试的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简析题和案例分析第一部分法律 一、宪法 (一)宪法的概念、特征、本质、作用和宪法监督 (二)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我国的统一战线和政治协商制度(会议),国家的标志和国家的结构形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三)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四)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基本概念,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等 (五)我国的国家机关性质、地位、产生、任期、职权等 二、民法 (一)民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和调整范围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有效要件,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代理的概念、特征、种类及代理权的行使,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四)物权与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和分类,所有权的内容,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善意取得,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五)债的概念、特征及分类,债发生的原因,债的履行和终止,合同的概念、特征,合同的订立,格式合同,合同的效力,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以及合同的担保 (六)知识产权的概念、内容和特征,著作权的概念、内容及保护,专利权的概念、客体、内容,专利申请原则及期限,商标权的概念、特征、取得、期限和保护 (七)人身权的概念、分类和保护方法 (八)财产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继承权的取得、丧失和保护,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产的处理 (九)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民事责任方式,不承担民事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特殊侵权责任 (十)诉讼时效的概念、种类、中止与中断 (十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民事案件的管辖,诉讼参加人,民事诉讼证据,法院调解,第一审普通程序相关规定,第二审程序相关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三、刑法 (一)犯罪的概念、特征和犯罪构成 (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三)单位犯罪的概念和刑罚 (四)刑罚的种类 (五)犯罪的种类及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交通肇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0年巴南区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2020年巴南区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在教育史上提出“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的教育家是()。 A、孔子 B、孟子 C、墨翟 D、荀子 【答案】A 2、夸美纽斯出版的幼儿教育方面的著作是()。 A、《夸美纽斯教育论著全集》 B、《理想国》 C、《母育学校》 D、《太阳城》 【答案】C 3、“成熟势力说”的创始人是()。 A、柏拉图 B、格塞尔 C、华生 D、皮亚杰 【答案】B 4、在我国,以下哪一项不是对教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素养的要求()。 A、热爱学生,是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的集中体现 B、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甘于在教师岗位上无私奉献 C、具备扎实的教育理论知识与较高的专业技能 D、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答案】C 5、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官的客观事物的综合整体反映是()。 A、感觉

C、表象 D、后像 【答案】B 6、遗传素质在人的身心发展中的作用是()。 A、提供物质前提 B、预定发展进程 C、决定发展方向 D、提供发挥动因 【答案】A 7、提出“教育事业应该是公共的,而不是私人的”这一观点的是古希腊学者(B) A、苏格拉底 B、亚里士多德 C、柏拉图 D、维多利亚 【答案】B 8、长时间地集中学习同一学科或同一类学科,使大脑皮层的同一部位接受同一种刺激,会导致()。 A、兴趣形成 B、自发复习 C、过度学习 D、疲劳和厌烦 【答案】D 9、智力发展上的差异包括()。 A、内在差异和外在差异 B、相对差异和绝对差异 C、年龄差异和性别差异 D、个体差异和群体差异 【答案】D 10、杜威和他的《民本主义与教育》是20世纪()的代表。 A、人文主义教育学 B、存在主义教育学 C、实用主义教育学 D、要素主义教育学

2020年永川区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2020年永川区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用“钱禁兵馆”来帮助记忆《辛丑条约》内容的记忆术是()。 A、位置记忆法 B、简编 C、谐音联想法 D、语义联想 【答案】B 2、最强烈的负面强化方式是()。 A、表扬 B、惩罚 C、批评 D、鼓励 【答案】B 3、学生的成长环境,不仅仅包括学校和社会,还应该包括()。 A、实验室 B、家庭 C、展览馆 D、博物馆 【答案】B 4、学科的设置和安排是通过()体现出来的。 A、教学计划 B、教学大纲 C、教学内容 D、教科书 【答案】B 5、对教育的等级化、特权化和专制化否定的教育特征是()。 A、教育的终身化

B、教育的多元化 C、教育的民主化 D、教育的全民化 【答案】C 6、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的代表作是()。 A、《大教学论》 B、《世界图解》 C、《理想国》 D、《林哈德与葛笃德》 【答案】D 7、蒙台梭利认为,动作教育主要训练幼儿的()。 A、跳的动作、跑的动作与抓握动作 B、坐的动作、走的动作与跑的动作 C、基本动作、大肌肉动作与小肌肉动作 D、走的动作、抓握动作与书写动作 【答案】C 8、厌学是由于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儿童()上的失调状态。 A、知觉 B、思维 C、情绪 D、行为 【答案】C 9、学生刚学英语时,对26个字母的记忆两头容易,中间难,这种现象可解释的理论是()。 A、痕迹消退说 B、动机说 C、同化说 D、首位效应和近位效应 【答案】D 10、人的心理成熟以具有独立自主的()为标志。 A、自我意识 B、创造能力 C、预见能力 D、选择能力

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考试试题附答案

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考试试题附答案 综合知识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你对综合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整理关于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考试试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考试试题(一) 1、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关键是( )。 A、发展文化产业 B、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要 C、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 D、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告诉我们,不因外物的好坏和自己的得失或喜或悲,其出自( )。 A、《岳阳楼记》 B、《长恨歌》 C、《水调歌头》 D、《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3、人畜共患病是严重危害畜牧业发展和人类健康的疾病,其疾病传染源是( )。 A、人 B、动物 C、人和动物 D、寄生虫 4、世界唯一不变的是变化,这一论断的含义( )。 A、变是世界的本质 B、世界上只有变,没有不变 C、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 D、变与不变是绝对对立的 5、竞争是商品静记得必然产物,是市场经济的特征,是商品交换得以进行的前提,是市场经济有效运动的必要条件,其作用表现在

( )。(多选题) A、对生产经营者形成外在压力 B、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C、为生产者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D、促使生产者和经营者自觉遵守公平竞争原则 6、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包括( )。(多选题) A、平等 B、团结 C、互助 D、和谐 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考试试题参考答案与解析1、【答案】C。解析:报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故本题答案为C。 2、【答案】A。解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出自北宋文学家范仲淹的名著《岳阳楼记》,意思就是不因外物的好坏和自己的得失而或喜或悲。表示了古仁人(古时品德高尚的人)的处事深远与豁达胸襟。该句用了互文修辞手法。故本题答案为A。 3、【答案】C。解析:人畜共患病传染源有两类:一是患疫病的动物和人,在发病期排出的病原微生物数量多,毒力强,传染性大,是主要的直接传染来源;二是带菌(毒)畜禽,包括潜伏期带菌(毒)、病愈后带菌(毒)、健康动物带菌(毒)三种,这些动物可向体外大量排出病原微生物,是隐蔽的、危险的传染来源。故本题答案选C。 4、【答案】C。解析:题干中所说的变包括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不变是指静止。运动是事物所固有的属性,变化是无条件的、绝对的,静止是有条件、相对的。物质的运动并不否认静止,变与不变是相互

2020年冠县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2020年冠县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学生具有发展的可能性与()。 A、现实性 B、潜在性 C、可塑性 D、普遍性 【答案】C 2、()提出著名的“白板说”,认为人的一切观念都来自后天的经验,而不存在什么天赋。 A、夸美纽斯 B、卢梭 C、洛克 D、福禄贝尔 【答案】C 3、班会的特点主要有集体性、针对性和()。 A、自主性 B、开放性 C、时效性 D、教育性 【答案】A 4、奠定班级组织的理论基础的著作是()。 A、《普通教育学》 B、《给教师的建议》 C、《大教学论》 D、《爱弥儿》 【答案】C 5、中小学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D、省、自治区、直辖市 【答案】A 6、为了打击社会的不良行为,国家常用“杀一儆百”的做法,其理论依据是()。 A、操作性条件反射理论 B、经典条件反射理论 C、社会学习理论 D、期待惩罚理论 【答案】C 7、按照布里奇斯的研究,以下最早产生的情绪是()。 A、痛苦 B、惧怕 C、激动 D、厌恶 【答案】C 8、以他人的高尚思想、优良品质、模范行为去影响学生思想品德的方法,称之为()。 A、榜样示范法 B、情感陶冶法 C、说服教育法 D、人格感化法 【答案】A 9、下列关于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的关系叙述正确的是()。 A、教学策略受制于教学方法 B、教学策略从层次上低于教学方法 C、教学方法的采用不受教学策略的支配 D、教学方法是教学策略的具体化 【答案】D 10、幼儿先是用整只手臂和手一起去够物体,以后才会用手指去拿东西。这是服从了()。 A、高低规律 B、从整体到局部的规律 C、大小规律 D、首尾规律

《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四川省属事业单位《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综合知识》笔试的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简析题和案例分析(含阅读分析)题五类。 第一部分法律 一、法律知识部分 (一)法的概念、本质、特征与作用(二)法与经济、政治、政策的关系及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相互关系(三)法学上“法的渊源”的专有含义及与当代中国法的主要渊源(四)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五)立法的概念及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程序(六)法的实施及相关概念,我国法律适用的要求、原则以及法的效力 二、宪法部分 (一)宪法的概念、特征、本质、作用和监督及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二)国体和政体概述及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我国的统一战线和政治协商制度(会议),国家的标志和国家的结构形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三)经济制度及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四)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基本概念,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等(五)我国的国家机关性质、地位、产生、任期、职权等 三、行政法部分 (一)行政法概念、渊源及特点,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作用等(二)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内容与效力、分类、合法要件等(三)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与分类,行政立法的概念、特征、主体与原则(四)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奖励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性质、设定、分类、作用、原则、程序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等(五)

行政合同、行政指导概念、特征与作用(六)行政程序的概念、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七)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的概念、特征、分类和构成要件等(八)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范围、方式、构成要件以及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和追偿制度等。(九)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范围、管辖、程序及参加人等(十)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受案范围、管辖、诉讼程序和参加人以及证据及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和审判监督程序等 四、民法部分 (一)民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和调整范围(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及公民和法人(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成立条件和分类,代理的概念、和代理关系的特征、种类及代理权的行使(四)物权与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内容和分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五)债的概念、特征、产生原因、分类、履行和终止,合同的概念、特征、订立和担保(六)知识产权和着作权的概念、内容和特征及着作权的保护,专利权的概念、客体、内容、专利申请原则及期限,商标权的概念、特征、取得、期限和保护(七)人身权的概念、分类和保护方法(八)财产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继承权的取得、丧失和保护,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九)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和民事责任方式(十)诉讼时效的概念、种类、中止与中断 五、刑法部分(一)刑法的性质、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二)犯罪的概念、特征和构成(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四)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五)共同犯罪的概念、种类及其刑事责任(六)单位犯罪的概念及刑罚(七)刑罚的概念和目的(八)刑罚的种类(九)量刑、缓刑、减刑、假释、累犯、数罪并罚、时效以及自首和立功等刑罚的具体运用(十)犯罪的种类及贪污受贿罪和渎职罪的概念、和特征和种类 六、劳动法部分

2020年盱眙县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2020年盱眙县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日记、周记、作文等是下列哪种方法的具体形式()。 A、观察法 B、自陈法 C、作业法 D、心理测验 【答案】B 2、教学从本质上讲是一种()。 A、认识活动 B、智育活动 C、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活动 D、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活动 【答案】A 3、导致儿童身心发展差异性的物质性基础是()。 A、遗传差异 B、教育差异 C、环境差异 D、物质差异 【答案】A 4、亲子关系通常被分为三种类型民主型、专制型和()。 A、放任型 B、溺爱型 C、保护型 D、包办型 【答案】A 5、学生的()诸因素统一发展,是德育的重要规律。 A、德、智、体、美

B、知、情、意、行 C、德、才、个性 D、胸襟、见地 【答案】B 6、1995年,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博士戈尔曼提出了()。 A、最近发展区理论 B、多层智力理论 C、情感智力理论 D、认知发展理论 【答案】C 7、从旧经验引导新学习,系统讲解教材内容,及时练习与反馈校正属于()。 A、教师主导取向 B、学生自学取向 C、形式型策略 D、方法型策略 【答案】A 8、在指导幼儿观察绘画时,下面哪句指导语易把幼儿的观察引向观察个别事物?() A、“图上有些什么呢?” B、“图上的小松鼠在做什么呢?” C、“这张图告诉我们一件什么事呢?” D、“图上讲的是个什么故事?” 【答案】B 9、就教育专业素养而言,教师除了要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良好的教育能力外,还要具有一定的()。 A、交往能力 B、研究能力 C、管理能力 D、学习能力 【答案】B 10、教师必须十分重视自身的发展,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这体现了教师劳动的哪一特点()。 A、复杂性、创造性 B、连续性、广延性 C、长期性、间接性 D、主体性、示范性

四川省属事业单位《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四川省属事业单位《综合知识》考试大纲《综合知识》笔试的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题五类。含阅读分析判断简析题和案例分析(法律第一部分 一、法律知识部分 (一)法的概念、本质、特征与作用; (二)法与经济、政治、政策的关系及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相互关系; (三)法学上“法的渊源”的专有含义及与当代中国法的主要渊源; (四)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五)立法的概念及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程序; (六)法的实施及相关概念,我国法律适用的要求、原则以及法的效力 二、宪法部分 (一)宪法的概念、特征、本质、作用和监督及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二)国体和政体概述及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我国的统一战线和政治协商制度(会议),国家的标志和国家的结构形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三)经济制度及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四)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基本概念,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等。

(五)我国的国家机关性质、地位、产生、任期、职权等。 三、行政法部分。. (一)行政法概念、渊源及特点,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作用等。 (二)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内容与效力、分类、合法要件等。 (三)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与分类,行政立法的概念、特征、主体与原则。 (四)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奖励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性质、设定、分类、作用、原则、程序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等。 (五)行政合同、行政指导概念、特征与作用。 (六)行政程序的概念、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 (七)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的概念、特征、分类和构成要件等。 (八)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范围、方式、构成要件以及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和追偿制度等。 (九)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范围、管辖、程序及参加人等。 (十)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受案范围、管辖、诉讼程序和参加人以及证据及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和审判监督程序等。 四、民法部分。 (一)民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和调整范围。

2020年邹平县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2020年邹平县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经典性条件反射理论是俄国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创立的。 A、巴甫洛夫 B、列昂捷夫 C、维果斯基 D、鲁宾斯坦 【答案】A 2、依据经验或直觉选择解法的假设方式称之为()。 A、算法式 B、推理式 C、启发式 D、演绎式 【答案】C 3、()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关键是根据具体的,调动学生的主体性,为学生构建广阔的活动空间。 A、教学目标 B、情感态度价值观 C、教学要求 D、教学过程 【答案】C 4、不属于幼儿高级情感发展的是()。 A、责任感 B、道德感 C、理智感 D、美感 【答案】A 5、人的生理成熟以具有()能力为标志。 A、学习

C、创造 D、思考 【答案】B 6、直接影响活动效率的因素是()。 A、气质 B、性格 C、能力 D、兴趣 【答案】C 7、如果一个家长想用看电视作为强化物奖励儿童按时完成作业的行为,最适合的安排应该是()。 A、让儿童看完电视以后立即督促其完成作业 B、规定每周看电视的适当时间 C、惩罚孩子喜欢看电视的行为 D、只有按时完成作业后才能看电视 【答案】D 8、在幼儿园教育目标体系中,指在一节课或一次活动中需要达到的目标是()。 A、幼儿园教育目标 B、近期目标 C、中期目标 D、活动目标 【答案】D 9、西欧最早出现的教育专著是()。 A、《大教学论》 B、《论演说家的教育》 C、《普通教育学》 D、《我的教育信条》 【答案】A 10、()是教师备课和上课的主要依据。 A、教学大纲 B、教科书 C、参考书 D、教学进度计划

2020年怀柔区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2020年怀柔区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提出“泛智”教育思想,探讨“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类的全部艺术”的教育家是()。 A、培根 B、夸美纽斯 C、赫尔巴特 D、赞科夫 【答案】B 2、下列关于情感与语言的叙述中,()项不正确。 A、儿童最初的话语大多带有情感和愿望的色彩 B、情绪激动对儿童学习任何一类词语都不利 C、情绪激动法可以促进儿童掌握某些难以掌握的词 D、有美感情调色彩的词比有恶感的词更利于儿童记忆 【答案】B 3、幼儿园教育应以()为基本的活动方式? A、学习 B、上课 C、玩耍 D、游戏 【答案】D 4、学生借以获得信息、做出计划和解决问题的心理过程称之为()。 A、思考过程 B、意志过程 C、决策方式来源 D、认知过程 【答案】D 5、“拔苗助长”、“凌节而施”违背了个体身心发展的()。 A、阶段性

B、顺序性 6、根据埃里克森的理论,2~3岁的发展任务是培养()。 A、主动性 B、自主性 C、勤奋感 D、自我同一性 【答案】B 7、就教育专业素养而言,教师除了要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良好的教育能力外,还要具有一定的()。 A、交往能力 B、研究能力 C、管理能力 D、学习能力 【答案】B 8、“知子莫若父,知女莫若母”说明家庭教育比学校教育更具有()。 A、先导性 B、感染性 C、权威性 D、针对性 【答案】D 9、使人格各部分整合和统一起来的核心力量是()。 A、自我意识 B、自我认知 C、性格特征 D、能力 【答案】A 10、陈鹤琴创建的我国第一所公立幼稚师范学校是()。 A、南京鼓楼幼稚园 B、劳工幼稚园 C、香山慈幼院 D、江西实验幼师 【答案】D 11、桑代克后期把联系律看成效果律附律的原因是()。 A、联系只能为奖励提供机会;

2017年下半年(12.2)四川省属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真题与答案

2017.12.2四川省事业单位联考综合知识真题与答案 (满分100分,时限:120分钟) 一、判断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2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将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3.我国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应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4.在我国文化史上享有独特地位的唐三彩主要产于北京。 5.《三国演义》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6.纽约将比首尔先进入2018年。 7.武汉市量子保密通信城域网运营服务正式启动,这是华中地区首个量子通信城域网。 8.环境污染中所称白色污染是指由纸质废弃物和塑料废弃物造成的污染。 9.反映失业与与通货膨胀之间负相关关系的曲线叫菲利普斯曲线。 10.对富有需求价格弹性的商品。通常应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 11.常言道“多多益善”,从经济学角度说,是指随着商品消费数量增多,总效用增加。 12.在国家实行精准扶贫期间,家庭贫困的李某有提出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3.甲与乙商量晚上去弄点钱,由甲望风,乙入室盗窃。乙入室后发现只有女主人一人在家,遂直接抢劫到现金3000元,并造成了被害人轻微伤。甲乙成立抢劫罪共犯。 14.张某驾驶机动车撞伤李某后逃逸,李某家属有权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 15.王某驾驶机动车碰撞了公共设施,其报警后,其不得移动车辆,必须等待交警到现场才能处置。 16.被处罚人逾期不执行罚款处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盗窃财物价值1000元以下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安管理处罚。 18.王某在某餐饮公司工作半年,因其仅有17岁,故王某与公司之司不成立劳动关系。 19.清洁工张某与公司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约定试用期1个月。 20.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但设计到遗产继承,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四川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本大纲供参加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中小学教师岗位、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笔试的考生复习参考。请考生重点掌握以下知识内容。 《综合知识》笔试的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简析题和案例分析(含阅读分析)题五类。 第一部分法律 一、宪法 (一)宪法的概念、特征、本质、作用和宪法监督 (二)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我国的统一战线和政治协商制度(会议),国家的标志和国家的结构形式,我国 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三)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四)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基本概念,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等 (五)我国的国家机关性质、地位、产生、任期、职权等 二、民法 (一)民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和调整范围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有效要件,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代理的概念、特征、种类及代理权的行使,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四)物权与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和分类,所有权的内容,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善意取得,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五)债的概念、特征及分类,债发生的原因,债的履行和终止,合同的概念、特征,合同的订立,格式合同,合同的效力,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以及合同的担保 (六)知识产权的概念、内容和特征,著作权的概念、内容及保护,专利权的概念、客体、内容,专利申请原则及期限,商标权的概念、特征、取得、期限和保护 (七)人身权的概念、分类和保护方法 (八)财产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继承权的取得、丧失和保护,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产的处理 (九)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民事责任方式,不承担民事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特殊侵权责任 (十)诉讼时效的概念、种类、中止与中断

2020年博罗县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2020年博罗县教师招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试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教养模式下的儿童是最成熟的,他们有能力、独立性强,善于控制自己。 A、专制型 B、放纵型 C、民主 D、集体型 【答案】C 2、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学生提高认识,形成正确观点的德育方法是()。 A、榜样法 B、锻炼法 C、说服法 D、陶冶法 【答案】C 3、()在他所写的《演说术原理》中,提出了“模仿、理论、练习”三个循序递进的学习过程理论。 A、西塞罗 B、德谟克里特 C、昆体良 D、亚里士多德 【答案】C 4、教师道德的核心是()。 A、为人民服务 B、为社会主义服务 C、为学生服务 D、为社会服务 【答案】A 5、对学生的发展最有利的师生关系模式是()。 A、管理型

C、专制型 D、民主型 【答案】D 6、根据我国现时通行的儿童心理发展阶段的划分,3-4岁儿童属于()。 A、先学前期 B、幼儿中期 C、幼儿初期 D、幼儿晚期 【答案】C 7、现代儿童心理学证明,儿童早在()已经具备人类基本的感觉和知觉。 A、新生儿期 B、婴儿晚期 C、幼儿初期 D、先学前期 【答案】A 8、制定学前教育目标的依据不包括下面哪一项。() A、我国教育方针 B、社会发展的需要 C、学前儿童发展的需求 D、经济发展的需要 【答案】D 9、孔子提出的“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指出了()教学原则。 A、直观性 B、启发性 C、巩固性 D、因材施教 【答案】B 10、在古希腊,最早提出发现法的大教育家是()。 A、德谟克利特 B、亚里士多德 C、昆体良 D、苏格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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