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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乡统筹背景下的村庄规划

浅谈城乡统筹背景下的村庄规划
浅谈城乡统筹背景下的村庄规划

2014年全国村庄规划镇规划和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示范名单

附件 2014年全国村庄规划、 镇规划和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示范名单 村庄规划示范(14个): 北京市延庆县四海镇南湾村村庄规划 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大神堂村发展规划 天津市蓟县下营镇郭家沟村庄建设规划 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黄北坪乡黄北坪村村庄规划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张马村村庄规划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天池村堰头自然村村庄规划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五龙乡田岙村建设规划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下党乡下屏峰村村庄规划 江西省赣州市瑞金市黄柏镇向阳村村庄规划 河南省登封市大冶镇朝阳沟村美丽乡村规划 湖北省恩施市龙凤镇青堡村建设规划 重庆市秀山县清溪场镇大寨村村庄规划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仁布县康雄乡茶村村庄规划 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东峡乡下脖项村村庄规划 镇规划示范(19个): 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马村镇总体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总体规划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总体规划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蒋巷镇总体规划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上冶镇总体规划 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总体规划

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双龙镇总体规划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新沟镇镇规划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热水镇镇规划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镇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武篆镇总体规划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总体规划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柳江镇总体规划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镇规划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站街镇总体规划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幸福镇总体规划 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淡村镇总体规划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总寨镇总体规划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三营镇总体规划 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示范(7个):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村寨体系布局规划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

福山区村庄布点规划

福山区村庄布点规划 1、布点规划总体情况 规划总行政村为231个,其中中心村4个、基层村85个,共撤并行政村148个,其中“村改居”82个,并入集镇所在地39个,并入中心村20个,行政撤消的弱小村7个。 规划中心村共4个,其中高疃镇2个,回里镇1个,张格庄镇1个。 规划基层村共85个,其中清洋街道办事处4个,福新街道办事处1个,门楼镇14个,回里镇9个,张格庄镇11个,高疃镇46个。 规划弱小村7个,其中回里镇2个,高疃镇5个。 经集聚发展及老岚水库建设迁移后,最终保留基层村61个,其中福新街道办事处1个、门楼镇14个,回里镇6个,张格庄镇7个,高疃镇33个。 2、布点规划分区情况 (1)中心城区: 依据福山分区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北至同三高速路,南至门楼水库,东至外夹河,西至绕城高速路以东,规划总用地面积65平方公里。包括清洋街道办事处全部,福新街道办事处大部,高新技术产业区全部,门楼镇、高疃镇部分。现状行政村75个,人口66876人。 根据福山分区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划分,属居住用地内的村庄将按规划整体改造,改善村民居住条件的同时,保证拟迁移村庄的安置;属工业用地及其他用地内的村庄,

将在保证不降低生活水准的前提下,按规划整体迁移安置,从而一步到位实现“居住楼房化,管理社会化,资产经营股份化和公共服务城市化”,纳入城市管理。 (2)清洋街道办事处: 辖区总面积30.2平方公里,30个居委会,人口25368人;5个社区居委会,人口46570人。除部分村庄外,全部包容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东黄埠、西黄埠、包家沟、钟家庄四个居委会,因位于中心城区边缘,一步到位,纳入城市管理,实施整体改造。 (3)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 辖区总面积约8平方公里,6个居委会,人口10605人,全部包容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按福山分区总体规划用地性质划分,均在居住用地内,按规划实施改造。 (4)福新街道办事处: 辖区总面积21.47平方公里,16个居委会,人口9633人,大部分用地包容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 其中在楮佳疃、山前李家两居委会用地范围内规划福新居住小区,招贤、北十里堡、刘家埠、黄家、邢家山子、黄泥沟五个工业园区居委会和一个钼矿区居委会居民迁移到福新居住小区安置。在臧家、柳行居委会用地范围内规划臧家中心居住区,上庄、垆上、巨盆李家、小河子、大杨家五个工业园区居委会迁移到臧家中心居住区安置。以上居委会一步到位,纳入城市管理。 小杨家居委会因位于绕城高速路以外,作为基层村保留,行政隶属建议划到高疃镇管辖。

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 编制要点(试行)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实现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目标,结合我省各县(市、区)的实际,规范我省各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统一各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的内容深度,提高我省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质量,特制定《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1.2 村庄布局规划的归属和作用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是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和延伸,用于指导县(市、区)域范围内的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应单独编制。 1.3 编制主体和审批权限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由县(市、区)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1.4 指导思想 坚持“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环境统筹、社会服务统筹、基础设施统筹”的指导思想。 1.4.1“因地制宜、宏观调控、统筹发展、规模适度”;

1.4.2 遵从农民意愿,适度集中。 1.5 规划原则 1.5.1 依托城镇,城乡统筹; 1.5.2 集约用地,提高效率; 1.5.3 规划引导,重点倾斜; 1.5.4 产业支撑,带动发展; 1.5.5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1.5.6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1.5.7完善功能,改善环境; 1.5.8尊重自然,保护历史。 1.6 编制依据 1.6.1 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1.6.2 城镇总体规划; 1.6.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6.4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6.5 其它相关的专项规划或专业规划; 1.6.6 《村镇规划标准》及其它有关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1.7 本编制要点的适用范围 本规划编制要点适用于我省各县(市、区)域范围内建制镇以下的农村地区的村庄布局规划编制。 1.8 本编制要点的解释权 本编制要点由四川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实施细则

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县域(县级市、区,下同)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依据《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和《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当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是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和延伸,应单独编制。 第五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由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第六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 第七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 1 / 13

第二章基础资料调查 第八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自然条件、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基础设施以及相关资料等。 第九条自然条件 (一)气象资料:气候特征、全年气温变化、日照时数、风象变化、降水量及气象灾害等。 (二)水文资料:地表水的常年水位、最高水位、水质、流量等;地下水的资源分布、储量、水质、开采状态等;可利用外来水资源情况;行洪、蓄滞洪区分布范围、防洪标准及历年洪涝灾害发生情况等。 (三)地貌地质:各种地貌类型及空间分布、高程变化;地震、滑坡、塌陷、冲沟等地质灾害状况;地下矿产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矿产采空区、开采波及线的影响范围等。 第十条资源环境 (一)土地利用:全县耕地及其它各类用地面积、比例,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及人均水平。 (二)人文自然资源:文物古迹名称、位置及保护控制范围,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位置、控制范围及开发利用情况。 (三)环境保护: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的污染状况,影响范围及治理措施等。 2 / 13

多目标交互:一个村庄布点规划框架的构想

多目标交互:一个村庄布点规划框架的构想 赵丹 摘要:村庄布局合理性对于推动城乡统筹进程、促进城乡融合、缩小城乡差距有重要作用,然而在既有的村庄布点规划实践和研究中,往往难以避免方法和视角相对单一的局限性。本文尝试构建一个多目标交互式的村庄布点规划框架,在多元的价值导向和利益诉求中寻求均衡,并注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研究方法的交互,以期增强规划结果的科学性与公平性。 关键词:多目标交互村庄布点规划 村庄布局合理性对于推动城乡统筹进程、促进城乡融合、缩小城乡差距有重要作用,然而在既有的村庄布点规划实践中,往往采用自下而上政府逐级上报的方式确定保留村庄名录并进一步进行空间与体系的优化,这样的规划方法充分考虑了乡村的实际情况,高效的确定了选择成果,但不可避免的带来了缺乏科学性、缺乏整体统筹的诟病。近年来,城市规划学界对村庄布点优化方法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但多难以摆脱研究方法相对单一的困境:或是基于某项技术,或是基于农民意愿调查,如宋小东[1]、陈有川[2]、叶育成[3]等,利用GIS平台定量分析村庄布局,但难以顾及农民意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划的可实施性;如马璇[4]、张如林[5]等,虽以农民意愿自下而上提出了城乡统筹的措施和建议,但多为定性研究,缺乏客观数据的理性分析,不可避免地带来保留村庄的选择过于主观的问题。 为了更科学、更全面的展开村庄布点规划,本研究综合了两种研究思路,尝试提出多目标交互式的村庄布点规划。多目标是指并非从单一的城市利益诉求出发,而是从城、乡利益兼顾的角度,建立一个包括乡村自组织发展、资源最优化配置、差异化发展等多元的目标体系,力求布点规划结果更加科学和客观。交互是指以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村庄布局交互为研究视角,一方面通过宏观的空间分析、经济社会分析、案例借鉴等研究方法对乡村聚落体系进行科学与全面的分析、判断与预测,另一方面研究重视自下而上的反馈,将初步方案在村镇实地进行深入的可行性校核与村民意愿校核以验证规划方案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从而最终确定村庄布点规划方案。 以多目标交互为理念,本文构建了一个村庄布点规划框架,由于篇幅有限,本文重在探讨框架本身的逻辑思路与研究方法,在部分计算中以江苏省高邮市2013年数据为基础进行

村庄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村庄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随着嵊泗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规划的意识明显增强。但是目前的规划工作尚存在许多问题,规划的指导作用还不能真正发挥。特别是村庄规划的编制,科学性、可行性不强。 一、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编制理念缺乏创新。在村庄规划过程中,规划设计单位简单套用城市规划的设计理念,对村庄原有的区位、经济、资源等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村庄的历史文化缺乏理解,对村庄发展的需求认识不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往往只是将当地政府的意见文本化,而不注重对地方特色的深入挖掘,使得村庄规划变得千篇一律,更多体现出村庄被城市化的味道,导致实施主体对规划的不认同,无法有效的激发其对规划实施的积极性。 2、规划内容缺乏深度。多数村庄规划基本等同村庄整治规划,很大篇幅集中在农房美化、治污改厕、垃圾处理、村庄绿化等方面,而对于经济产业发展布局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的设计篇幅过少,无法有效指导村庄发展。 3、编制过程缺乏互动。村庄规划的编制主体是乡镇,而规划的实施主体往往是社区、村,公众参与明显不足。作为实施主体更多的是处于被动接受地位。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村民意愿等的调查不重视,流于走过场,导致很多规划无法得到村民的认同,实施过程难度加大。

4、规划表达缺乏动态。村庄规划中空间布局的规划占有很大篇幅,设计单位往往试图采用简单的空间布局来描述村庄建设远景和实施手段,更多体现的是现状和远景建设成果两个静态比较,缺乏实施计划性的研究,缺乏实施过程各节点的动态描述,对规划的实施过程缺乏有效引导,规划实施进程表达缺乏可读性,导致实施主体憧憬美好未来却又无从着手。 二、编制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村庄规划。 为了解决目前村庄规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编制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村庄规划,我们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以面向实施的理念来编制村庄规划。 1、提倡公众参与,建立村庄规划互动机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不能仅限于规划主体单位、设计单位、各级相关职能部门闭门造车,更多的应该让规划实施单位和民众参与规划编制的全过程。可以采用召开村民代表现场座谈会、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让村民更多的参与其中,献计献策,集思广益,实现互动。综合社会各层面的意见,掌握村民意愿,总结规划需待解决的问题,实现有的放矢,使村庄规划变为体现他们生活、生产意愿的规划,同时有利于今后规划的实施。 2、强化村庄特色,体现村庄规划因地制宜。通过对村庄历史文化的解读,对人文风情的体验,对产业功能的分析和村庄布局肌理的梳理,继承发扬村庄文化、把握村庄特色、挖掘村庄潜

山东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山东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为适应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推动村镇体系协调布局,规范全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根据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技术规范,制定本要点。 全省的县、县级市、城市具有村镇部分的区,可参考本要点编制村镇体系规划。 村镇体系规划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等技术规范、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上位城镇体系规划、上位总体规划进行编制,与相关规划有机衔接。 一、规划内容 (一)县域村镇体系发展条件评价 1、区位分析。重点分析县域地理位置、辖区面积、中心城镇与周边城镇的空间关系,铁路、高速公路及其他主要公路等对外交通条件。 2、自然条件分析。分析县域气象条件、水文条件、地形地貌条件等自然条件。 3、社会经济基础。分析县域历史沿革、经济发展、人口发展、现状土地利用、社会架构等。 4、村镇体系布局现状。根据村镇体系现状,总结村镇体系在规模、职能、空间分布和内部关系上的基本特点。 5、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分析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现状。 6、综合评价。根据发展条件分析,总结县域村镇体系发展的优劣势。

(二)规划信息整合 1、上位规划。总结上位规划对本区和村镇发展的要求。 2、相关规划。总结已有相关规划的建设要点和协调任务。 3、下位规划。收集整理已编制和已批复的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工业区和开发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各类保护区规划等下位规划,查找规划存在的问题,明确整合内容。 (三)县域城乡统筹的目标定位和发展战略 1、发展目标。提出县域城乡统筹发展的近远期目标体系。 2、总体定位。明确全县发展定位。 3、发展战略。提出为实现发展目标需采取的发展战略。 (四)县域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1、产业发展现状分析。概括县域产业发展的总体特征,总结产业发展的成绩和不足。 2、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提出县域产业发展的总体构思。 3、重点产业规划。对县域的优势产业和战略产业进行规划指引。 4、产业空间布局。划分经济区,提出县域产业布局的总体形态和发展要点。 (五)城乡人口空间布局 1、县域城乡人口分布现状。总结人口及其城乡分布的现状特征。 2、县域人口规模预测。一般应通过多种不同方法预测县域人口近远期规模,提出综合方案。 3、县域城镇化水平预测。应通过多种不同方法确定县域城镇化水平的近远期预测值。 4、人口和城镇人口空间分配。根据对区域发展形势的客观判断,对人口和城镇人口的空间分布进行规划。

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

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精神,推进施实施《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指导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的编制,制定《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基本任务 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以下简称村庄布点规划)的任务是落实县(市、区)中心村布点,明确自然村数量,并分配到镇(乡)。中心村数量多、行政区域面积大的县(市、区)可以在村庄布点规划中只明确各镇(乡)中心村、自然村数量,在镇(乡)村庄体系规划中明确中心村、自然村布点。 1.3适用范围 《导则》适用于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区域上的村庄布点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村庄建设,应遵守城市、镇总体规划。 1.4规划原则 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结合。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环境等本底要素,将生态、历史文化遗存等保护内容列入布点规划。同时,加强耕地保护,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科学编制村庄布点规划。 坚持引导与控制相结合。充分考虑丘陵、山区、平原、水网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地域特征及产业发展需求,选择适宜地段引导建设,对重要生态地段的村庄进行有效控制,避让灾害易发地段。 坚持近期与长远相结合。兼顾现实需要,考虑长远发展,分步实施村庄布点规划。 1.5规划依据 (1)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 (2)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

(3)市、县国民经济与“十二五”社会发展规划; (4)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6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规划近期至2016年,远期至2020年。 第二章村庄体系规划 2.1村庄分级 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原则上每个行政村1个。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 2.2乡村人口预测 分析自然条件、资源基础和发展潜力,提出县(市、区)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县(市、区)域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分析城乡人口转移趋势和流向,预测县(市、区)域、各乡镇乡村人口规模。 乡村人口规模是指规划期末的常住乡村人口,并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考虑人口迁移因素。乡村人口规模是配置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主要依据。 旅游型村庄要合理考虑持续性旅游人口。 2.3村庄体系 2.3.1数量分布 依据乡村人口预测,确定县(市、区)域中心村、自然村数量;结合各乡镇乡村人口分布,明确各乡镇中心村、自然村数量分布。 其中,县(市、区)域中心村数量依据《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确定。 2.3.2规模确定 依据县(市、区)域人口及村庄分布特点,确定适用于本县(市、区)域的中心村服务规模、集聚规模、自然村规模。

浅谈公众参与村庄规划

浅谈公众参与村庄规划 摘要:村庄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根据目前公众参与村庄规划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了公众参与架构下村庄规划的新思路。 关键词:村庄规划;公众参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而村庄规划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如何对村庄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促进村庄规划的顺利实施一直以来都成为规划工作者面临的一个大难题。而目前为止,公众参与村庄规划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新方式,因为新农村建设必须是符合村民意愿,能够带给村民实惠并且得到村民拥护的,在这一基础上村民载参与到村庄规划中能够更有效的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1.村庄规划中公众参与的含义 村庄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指政府为之服务的主体民众参与社会主义村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保证规划行为的民主与科学,使规划更能符合实际情况和切实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并确保规划工作的成功实施。公众参与村庄规划实质上是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其目的是集思广益,使政府关于村庄的规划和建设能被当地民众认可和接受,以此来提高项目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公众可以在村庄规划的调研、目标制定、规划方案、信息反馈等各个环节参与到村庄规划中来,提出自己对目前村庄的意见以及对村庄未来发展的看法供规划者参考。 2.公众参与村庄规划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村庄规划的编制中也开始注重公众参与的重要性,比如规划前期在村庄的调研工作以及规划方案制定完成后的公示等,但公众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参与的不足依然存在。总得来说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1公众参与村庄规划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的村庄规划建设中,村民参与只是少数农村社区的创新之举,大多数农村规划建设的各项活动几乎都与村民分离,成为乡村领导自我意志充分表现的舞台,只有极少数村民对于村庄的规划和未来发展方向提出自己的看法。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多数村民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事关每一个公民甚至子孙后代发展的村庄大事熟视无睹,漠不关心。在村庄规划方案公示之后,得到的村民主动反馈的信息也很少,需要规划人员再次去村里面进行信息收集。因此,对农村社区决策产生影响的只是少部分人,这与真正意义上的村民参与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 编制要点(试行)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实现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目标,结合我省各县(市、区)的实际,规范我省各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统一各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的内容深度,提高我省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质量,特制定《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1.2 村庄布局规划的归属和作用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是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和延伸,用于指导县(市、区)域范围内的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应单独编制。 1.3 编制主体和审批权限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由县(市、区)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1.4 指导思想 坚持“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环境统筹、社会服务统筹、基础设施统筹”的指导思想。 1.4.1“因地制宜、宏观调控、统筹发展、规模适度”;

2 村庄布局规划要点 2.1 村庄布局规划的作用 编制各县(市、区)域的村庄布局规划,主要用于指导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2.2规划层面划分 村庄布局规划一般分为总体层面和详规层面。 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属于总体层面,与县(市、区)域体系规划保持一致;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则属于建设性详细规划层面。 2.2.1 总体层面: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 (1)、以县(市、区)域城镇体系体系规划为依据,落实县(市、区)域生产力布局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 (2)、以行政区划调整和“拆村并点、生态移民”规划为依据,提出村庄撤并、迁移标准,明确迁移和保留的村庄的名称、地点、人口及用地规模;落实并调整近远期中心村聚居点、基层村聚居点、新型社区的空间布局; (3)、重点解决各乡驻地、中心村聚居点、基层村聚居点和新型社区的布点和发展规模;分区拟定村庄的各项建设标准; (4)、协调安排村庄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区域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拟定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制定共建、共享方案; (5)、提出区域空间管制规划要求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6)、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2.2.2 详规层面:村庄建设或整治规划

浅论村庄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浅论村庄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村庄规划建设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全国广泛的推行新农村建设。但村庄基础设施薄弱、规划编制滞后,生产生活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逐渐显现。为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提高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确保新农村规划建设有序推进、健康快速发展。本文结合工作项目实践,针对我国现阶段村庄规划存在的问题提出相有关建议,保证村庄规划建设顺利的进行。 关键词:村庄;规划;建设 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重视城市建设,轻乡村建设,导致乡村建设存在村庄空间布局不合理、村庄产业规划缺乏、村庄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设施缺乏,生产生活环境差,村庄建筑风貌有待改善等问题。近几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方针和政策把焦点指向了农村,在新的方针政策指导下,农村规划和建设必须做出回应和调整,主要包括三方面的政策要求:村庄统筹规划、农村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也看到了很多需要我们去解决的规划建设问题,村镇规划工作如果要走入一个更科学,更高的层次,就必须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实践和理论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解决方案,才能引导我国的乡村建设工作走向更高的台阶。 1 村庄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科学空间布局 村庄规划建设中存在对现状资源挖掘不足,在空间上缺乏区域的观点和整体的观点,村庄规划与上位规划衔接不协调;在时间上对规划的动态连续性把握不够,规划缺少应有的弹性,有些村庄规划追求房屋的整齐划一,这样所做的村庄规划虽然比较好看,但没有尊重村庄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缺乏对村庄历史机理的传承,对村庄规划建设带来不良的影响。 1.2建筑材料陈旧 长期以来,农村住房建设、公共事业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主要依靠农村集体和农户个人之间微薄的力量,缺乏稳定的财政保障和完善改造机制,导致村内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不完善,道路、给水、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设施建设任务繁重。加上缺乏科学的规划指导,建筑材料,建筑技术水平陈旧,导致农村房屋建设普遍存在着很大的安全及质量问题。村庄道路曲折不齐,存在农村公共绿化、公共活动场地普遍缺乏,用地结构失衡,使村庄建设不能顺利的进行。 1.3公共设施和工程设施配置不足

关于县域村庄空间布局优化的探索

关于县域村庄空间布局优化的探索 摘要:针对城乡统筹背景下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本文以桦川县为例,在分析县域自然资源条件、村庄规模及空间布局特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县域村庄空间布局的发展策略、迁并方案、建设标准以及设施建设等内容。 关键词:村庄空间布局桦川县新农村基础设施 abstract: in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urban and rural demand, this paper takes huachuan county as an example, based on analyzing the existing conditions of natural resources, the village scale and spatial distribution characteristic, development problems, put forward the content of development strategy, county village layout scheme, relocation and construction standards and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keywords: spatial layout of villages; huachuan county; new countryside; infrastructure 中图分类号: f299.24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1 引言 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是以改变村庄“散、小、多、乱”,优化村庄空间结构,完善村庄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差距为目标的空间引导规划,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乡一体化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纵观近几年对县(市)

村庄规划目标的制定原则与编制流程

村庄规划目标的制定原则与编制流程 乡村发展目标制定包括分析背景条件、确定总体目标、明确各自目标等环节。要以国家乡村振兴总体要求为基础,契合省、市、县、乡、村发展总目标,评估乡村的机遇与挑战,结合乡村资源环境价值评估,综合判断乡村所处的发展阶段其主要短板,在总目标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从区域分工定位、生态环境提升、产业经济发展、历史文化彰显、乡村设施建设、社会文明和谐等方面定性或定量提出乡村发展的子目标。 村庄规划编制流程“七步走” 日前发布的《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做好

法定的村庄规划,并要求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本文总结已经编制的村庄规划,探索村庄规划编制的基本过程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村庄规划的编制原则 (一)多规合一 按照“多规合一”的总要求,村庄规划编制要做到规划工作底图、技术标准、规划范围、规划指标、规划目标期限、规划数据建库等方面统一。 (二)突出村庄特色 按照“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以全域规划的理念,以多样化为美,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防止“千村一面”。 (三)坚持保护建设并重 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科学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保护好建设开发的生态底线,为生产、生活创造优质的生态环境,防止调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四)坚持以农民为主体 坚持“听民声、汇民智、重民意”的工作理念,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听取村民诉求,组织村民充分发表意见,参与集体决策,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 二、村庄规划编制流程 从现有的村庄规划编制来看,村庄规划编制大致需要以下七步程序:工作准备、现状调研及分析评价、规划目标确定、规划方案编制、村民意见征询、规划论证审查、规划上报。(一)村庄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安徽省美好乡村村庄布点规划导则2012

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

第一章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精神,推进实施《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指导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的编制,制定《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基本任务 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以下简称村庄布点规划)的任务是落实县(市、区)中心村布点,明确自然村数量,并分配到镇(乡)。中心村数量多、行政区域面积大的县(市、区)可以在村庄布点规划中只明确各镇(乡)中心村、自然村数量,在镇(乡)村庄体系规划中明确中心村、自然村布点。 1.3适用范围 《导则》适用于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区域上的村庄布点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村庄建设,应遵守城市、镇总体规划。 1.4规划原则 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结合。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环境等本底要素,将生态、历史文化遗存等保护内容列入布点规划。同时,加强耕地保护,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科学编制村庄布点规划。 坚持引导与控制相结合。充分考虑丘陵、山区、平原、水网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地域特征及产业发展需求,选择适宜地段引导建设,对重要生态地段的村庄进行有效控制,避让灾害易发地段。 坚持近期与长远相结合。兼顾现实需要,考虑长远发展,分步实施村庄布点规划。 1.5规划依据 (1)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 (2)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

(3)市、县国民经济与“十二五”社会发展规划; (4)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6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规划近期至2016年,远期至2020年。 第二章村庄体系规划 2.1 村庄分级 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原则上每个行政村1个。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 2.2乡村人口预测 分析自然条件、资源基础和发展潜力,提出县(市、区)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县(市、区)域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分析城乡人口转移趋势和流向,预测县(市、区)域、各乡镇乡村人口规模。 乡村人口规模是指规划期末的常住乡村人口,并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考虑人口迁移因素。乡村人口规模是配置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主要依据。 旅游型村庄要合理考虑持续性旅游人口。 2.3村庄体系 2.3.1数量分布 依据乡村人口预测,确定县(市、区)域中心村、自然村数量;结合各乡镇乡村人口分布,明确各乡镇中心村、自然村数量分布。 其中,县(市、区)域中心村数量依据《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确定。 2.3.2规模确定 依据县(市、区)域人口及村庄分布特点,确定适用于本县(市、区)域的中心村服务规模、集聚规模、自然村规模。

浅谈关于城乡规划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关于城乡规划的问题及建议 黄山区规划设计院余振华 自《城乡规划法》颁布施行以来,城乡建设有序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与矛盾: 一、村庄建设中村民建房的刚性需求与规划编制成果不相 适应。 一方面是规划的调查不够深入,村民建房意愿与规划要求相抵触,造成规划实施难以展开;一方面是规划的实施不到位,村民建房的需求得不到有效解决,造成规划成果流于“纸上谈兵”。 二、城乡规划体系不完善,一些镇村规划覆盖不到位,造成 城乡建设不协调,各项建设相对混乱。 城乡建设涵盖及广,城乡规划体系庞大。在城乡基础建设过程中,各部门“各自为战”,污水管网、给水管网、电力网、通信网络等建设缺乏统筹协调,主要表现在或道路重复开挖建设地下管网,或局部地段管网敷设不到位,或地下管网综合混乱,给城乡建设造成很大的困难;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上,主要表现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与相邻镇规划区范围交叉,各自规划用地间不协调,给交叉部分的用地建设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在镇总体规划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协调,主要表现在镇区用地建设与基本农田控制相冲突。在村庄规划上,与镇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不协调,主要表现

在村庄基础建设规划不完善或达不到要求。 三、城乡规划编制存在滞后性现象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三、四线城市建设也在高速发展,一些规划的还来不及编制,城市建设已经扩张,本应该先规划后实施的原则,造成了先实施后规划的现象,城乡规划编制滞后严重,给城乡规划与建设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四、城乡规划编制存在“利益偏好”现象 这些现象多存在于三四线城市,由于三四线城市的城乡规划编制水平良莠不齐,且城乡规划评价体系的不完善甚至实施缺失,造成城乡规划编制重点更多趋向于编制委托主体的“利益偏好”关注。例如一些房地产企业,更多的注重容积率、建筑系数等指标方面的内容,而忽视绿化和地下管网建设的内容;在一些镇接收到“指令性”规划建设的要求下,更多的注重的是可操作性,而忽视规划的合理性。 五、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相关规划的法律地位 没有定性,规划依据相对混乱,对规划组织编制造成很 大困扰。 1、《城乡规划法》虽然指定了法定规划的内容,并明确了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但是由于对于专项规划,如消防专项规划等没有对其法律地位进行定性,因此是否能作为法定依据没有定论。

村庄规划编制设计要求

村庄规划编制要求 一、编制村庄规划的指导思想 1、按照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协调城乡空间布局,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2、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构建完备的社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农牧民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3、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因地制宜地确定建设规模,统筹安排各项公建项目和工程设施的建设,新建和改建相结合,逐步改善服务条件、交通运输条件和村民居住环境。 4、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寻求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使建设发展与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5、依照乡村的自然、历史、文化和民族特点,塑造地方特色和整体空间环境,突出地方特色。 二、规划编制中的具体要求 1、通过规划整合项目资源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紧密结合“十二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加强项目对接,按照整村推进的要求,将农村住房建设涉及的各类基础设施、涉农产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以及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等进行整合,统筹安排。 2、通过规划打造建设特色 我县为多民族聚居地区,在村庄规划中,坚持把打造特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力求通过特色的挖掘和塑造来增加村

庄魅力。一是深入挖掘文化、地域等特色,研究各村庄地域特征、民族特点,充分考虑当地地形地貌、自然环境和村落布局、传统建筑风格和经济承受能力,设计出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建筑风格。二是结合产业发展与农民致富进行规划设计,按照“解决居住、方便群众、改善环境、发展产业、带动致富”的思路,将规划设计与休闲旅游、观光农业、民俗文化等产业发展结合起来,与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好规划的龙头作用,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新农村。

县域新村总体规划文本2015.8.17

xx县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文本xx县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 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战略定位与面临新形势 (4) 第三章规划目标 (4) 第四章上位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要点 (5) 第一节产业发展规划与布局 (5) 第二节县域城镇发展战略与结构规划 (6) 第三节县域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6) 第四节县域环境保护规划 (7) 第五章上位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调整 (8) 第一节产业发展规划与布局 (8) 第二节县域城镇体系发展战略与结构规划 (9) 第三节县域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11) 第四节县域生态环境、风景旅游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7) 第五节县域空间管制与综合防灾规划 (19) 第六章现状村庄综合分析 (21) 第七章县域新村建设布局规划 (22) 第八章县域农村基础设施规划 (27) 第九章县域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30 第十章县域新村规划设计、新村风貌与农房户型指引 (31) 第十一章县域新村防灾规划 (32) 第十二章分镇乡新村建设规划 (33) 第十三章县域新村建设时序规划 (39) 第十四章附则 (40) 南充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城乡规划法》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村(聚居点)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10〕22号)文件精神,依据《四川省县域新村(聚居点)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办法》,编制《xx 县县域新村(聚居点)建设总体规划》,指导xx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二条本规划是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村镇体系规划的延伸,是指导县域范围内的新村(聚居点)规划与建设的专项规划。 第三条本规划经四川省住房与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若对本规划有重大的修订必须向审批机关提出调整评估报告,经审查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组织调整。凡在本规划批准前编制的各项规划与本规划矛盾的均以本规划为准。需单独编制的详细规划及市政工程设计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本规划所称“村”指按行政建制设立的村;“新村(聚居点)”指聚居人口在50人以上的各种规模的农村居民点。 第五条文本中带有下划线的规定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六条规划期限 2011—2020年 第七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整个xx县域,2011年8月18日,因区划调整,光华乡被划入xx,现县域面积为1788平方公里。 第八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5年第146号); 3、《镇规划标准》 4、《四川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川建村镇[2006]421号); 5、《四川省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6、《四川省县域新村(聚居点)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办法》; 7、中共四川省委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中突出抓好新村(聚居点)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10〕22号); 8、《南充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9、《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 10、《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1、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2、国家和四川省其它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新型村落和公共服务建设为核心,以设施配套为基础,以民主管理为保障,以体制创新为动力,根据区域特色,注重保持鲜明的地域特征和文化传统,合理确定村庄发展目标与战略,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 南充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3 -

附录:新农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建筑学院 新农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 (相关规划暂行标准,实例分析、图纸讲解) 《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技术要点》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村庄布点 第三章 配套设施规划 第四章 基础资料收集及成果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工业向乡镇以上工业片区集中,促进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等资源节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集约配置,促进整合农业生产和生态空间,促进城镇化发展。 1.2务基本任 村庄布点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在县(市)域城镇体系、乡镇总体规划指导下,进一步确定村庄布点,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1.3规划依据 1.3.1县(市)域城镇体系: 1.3.2乡镇总体规划; 1.3.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3.4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建筑学院 1.3.5乡镇域产业发展规划; 1.3.6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4规划范围 村庄布点规划以乡镇域范围(包括林场、农场)为规划范围,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统一安排。 第二章 村庄布点 2.1规划则村庄布点原 2.1.1以人为本,尊重民意。 在村庄布点规划中,强调政府主导作用,自始至终突出农民在规划中的主体地位,本着农民自愿和尊重民意的原则,发挥农民积极性,不搞大包大揽。增加农民对村庄布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 2.1.2合理集聚,节约用地 村庄规模要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的配套。规划应。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相对集中,适度规模,分步实施”的要求,实现土地的集约使用和耕地的占补平衡。 2.1.3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现有村庄的区位、规模、条件进行规划建设,从当地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不搞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不盲目攀比。 2.1.4突出特色,弘扬个性 定远县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员培训班 充分考虑丘陵、山区、平原、水网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和历史文化、人文习俗、地方特征的要求,切实保护并弘扬村庄特色,防止干村一面。 2.1.5适度超前,建设配套 坚持近远期相结合,按照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经济配置规模要求进行公共设施布局和市政设施配置;规划保留村庄应优化布局,加强配套完善,规划撤并村庄宜维持基本设施条件。 2.2设类划村庄建型分 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地理环境、现有建设基础、村民的生活习惯等多种因素,在村庄布点规划中按照村庄建设方式,划分为改造扩建型、保护型和新建型三类。 通过村庄建设方式和布点的确定,鼓励和引导集体和个人的建设活动符合改造扩建型村庄、保护型、新建型村庄的建设规划,规划撤并的村庄原则上不再进行新的建设活动。 2.2.1改造扩建型村庄 主要是指已有一定的建设规模,便于组织现代农业生产,具有较好的(或便于形成的)对外交通条件,具有一定的基础设施配套,并可以实施资源整合、更新改造,村庄周边用地能够满足改建扩建需求的村庄。 2.2.2保护型村庄 主要是指对规划确定的重点古村落、古建筑、古民居、名人故里等人文景观和具有独特的自然景观需要特殊保护的村庄。 定远县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员培训班 2.2.3新建型村庄 主要是指把农民从行蓄洪区,易淹、易涝、易灾地区,易受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侵袭地区,水、路不通的深山区迁移出来迁址新建;优化产业结构,集约用地,调整合并现状村庄;因工程建设征地产生的移民择址新建村庄,为农民提供新的集中居住地。新建村庄从选址上要立足于提高避灾能力,有利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2.3规村庄功能和模 2.3.1村庄功能 从事第一产业为主的农户聚居点,满足农户的生产、生活需要。从事二、三产业为主的农户要积极引导向镇区集中。 2.3.2村庄人口规模 2.3.2.1村庄集聚要根据经济社会和地区城镇化发展水平和农业现代化进程,考虑地形地貌、区域性基础设施条件、农业产业结构特点,确定合理的耕作半径;村庄人口规模应该考虑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给的经济合理性。 2.3.2.2村庄集聚的居住人口规模一般以淮北地区不低于200户,江淮之间地区不低于100户,皖南地区不低于50户为宜。丘陵山区、水网地区等地形地貌特殊的地区应按照有利农业生产、方便农民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村庄集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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