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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资料2

 七、《辩证看 务实办·理论热点面对面2012》从PM2.5引起热议说开去


环境污染如何遏制


PM2.5(细颗粒物),这个大家原本很陌生的专有名词,因为2011年10月以来我国多地灰霾天气造成严重大气污染,而迅速成为社会热词。之后,PM2.5被纳入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在一些地方开始监测。2012年全国“两会”上,PM2.5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全社会对PM2.5的关注和重视,折射出当前我国环境污染的严峻性。


环境是人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让百姓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是关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的大事。现阶段,环境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发展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民生问题。


◎ 环境污染为何更趋严重


前两年,有一部灾难片《2012》在国内热映,天崩地裂、地动山摇、火山喷发、洪水肆虐、城市毁灭……这些惊心动魄的场面让无数观众深深震撼。虽然这只是影片虚构的2012年出现“世界末日”的景象,却形象地揭示了破坏环境必将受到大自然惩罚的道理。


应该看到,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近年来,我们在加强环境保护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积极的进展,部分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工业产品污染排放强度有所下降。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在不断产生。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经集中出现。一些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经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程度。


当前,到底是什么导致环境污染严重呢?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发展方式粗放。我国经济总量虽位列世界第二,但产业水平总体上较低,污染排放多,对环境破坏大。据统计,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每增加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废水排放量要高出4倍,一些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要高出10倍以上。这种粗放的发展方式若不改变,环境污染就难以得到根本遏制。


经济利益驱动。一些地方在推动发展中,重经济轻环保,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只顾当前,不计长远,考虑局部利益多,着眼全局利益少,有的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利益。


执法问责不严。虽然近年来环境法制建设得到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加大,但是环境保护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对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企业违法成本低,助长了环境污染行为的发生。


体制机制弊病。

目前,环境管理职能分散交叉在多个部门,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统一监督职能仍需加强。地方环保部门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不利于地方环保部门独立执法。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只限于本行政区,转嫁污染屡禁不止,跨界跨区域流域污染加剧。


环境问题错综复杂,污染行为往往是短期的,但带来的危害是长期的,其解决必然付出高昂代价。国内外发展实践告诉我们,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必须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深度解读】


PM2.5,是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其直径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与较粗颗粒物相比,它大多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在大气中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可直接进入人的支气管,易引发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大。PM2.5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主要产生于日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的直接排放;另一方面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等在空气中通过化学反应产生的硝酸盐、硫酸盐等二次污染物。2012年2月,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PM2.5指标。


■世界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土壤遭破坏;气候变化、能源浪费,温室效应的严重威胁;生物多样性减少;森林面积减少;淡水资源受到威胁;化学污染;大城市的无序扩大损害自然区;海洋过度开发和沿海地带被污染;空气污染;极地臭氧层空洞。


◎ 从源头上防治污染怎么着力


人们常说,治污要治本,治本先清源。加强环境保护、遏制环境污染,如果只注意治理已经出现的污染,不从源头抓起,往往是按下葫芦浮起瓢,陷入防不胜防的恶性循环。因此,防治环境污染,必须从源头上抓起,才能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从源头上防治污染,也是对国际治理污染经验的借鉴。考察世界许多国家治理环境问题的历史,都经历过一个从“末端治理”、“生产过程控制”到“源头防治”的过程。国际社会普遍认为,解决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是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环境问题,涉及诸多方面,但究其实质而言,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发展道路问题。因此,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必须从发展方式上找根源,加快调整经济结构,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切实改变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的增长模式,全面控制污染物产生。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充分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淘汰落后产能。“十一五”期间,我国共关停小火电机组721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2000万吨、炼钢产能7200万吨、水泥产能3.7亿吨,大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但必须看到,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还很繁重,环境污染防治压力还很大。从根本上遏制环境污染,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融合,降低经济发展对环境的破坏。


首先,要积极调整经济结构。这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也是从源头上防治污染的根本之策。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产品的循环利用。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大力推进环境科技进步。国际经验表明,保持或改善环境质量,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已经把发展环境保护相关技术放在优先位置。必须加快落实防治水、气、重金属污染等重大环境科技专项,力争在共性技术、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加大环保技术装备研发力度,提升国产化水平,不断降低治理成本。


实施排放总量控制。“十二五”期间,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都制定了削减指标。现在关键是真抓实干,把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制,以削减氨氮等四项主要污染物为中心,以减排项目为依托,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坚决完成总量削减任务。


此外,还要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作用,把好“入口关”。要严格项目环评,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项目,以及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建设项目。大力推进战略环评,加强流域、水利水电等领域的规划环评,推广应用环渤海沿海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等五大区域战略环评成果,促进区域重点产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到2015年,我国将确保实现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万平方公里,力争建设4000万亩高标准梯田,解决3000万群众吃粮问题。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近110万平方公里。


【权威声音】


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


周生贤(环境保护部部长):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把握好二者之间的“度”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大难题。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

,离开经济发展抓环境保护是“缘木求鱼”;资源环境是发展的基础,发展的目的是为人民谋福祉,脱离环境保护搞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


【专家点评】


发展低碳经济势在必行


潘家华(中国社科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使发展低碳经济势在必行、迫在眉睫。发展低碳经济,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技术低碳,着力提高能源使用率;二是发展低碳,如用天然气取代煤炭以及使用风能、水能等零碳能源;第三是改变消费习惯,提倡节能的消费意识,减少能源浪费。


◎ 环境执法力度怎么加大


在浙江某地,当环保部门检查一家企业时,企业主当场拿出120万元,对执法人员说:“我把一年的罚款都给你,今年就不要来查了!”这样的尴尬场面,各地环境执法人员经常遇到。一位基层执法人员大倒苦水:“企业违法排放一次污水,环保局顶多罚10万元,但执行周期需要四五个月。很多企业就是跟我们拖,跟我们耗,违法成本实在太低。”


对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客观上造成了“企业无赖,环保无奈”的现象。当前,我国已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环境执法体系,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正在不断提高,但是从现实看,受各种因素制约,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环境执法制度、机制、程序还不完善,执法能力相对薄弱,“环境执法难”在全国普遍存在。


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通过实行最严格的环保制度,以完善保护环境的各项法律法规为重点,用“铁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对污染者的处罚力度,决不允许环境违法者逍遥法外。


健全环境法规。立法是依法保护环境的根本。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了20多年,一些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一些新出现的问题在现行法律中又没有明确规定,一些领域存在着无法可依的情况。当前,《环境保护法》正在进行修改,必须以此为契机,构建覆盖环保工作各个方面,门类齐全、功能完备、措施有力的环境法规标准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切实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


坚持严格执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严格执法是依法保护环境的手段,是环境保护法律落实的关键。要加强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的执法监管,加强城市和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执法监管,

持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实施跨行政区执法合作和部门联动执法,敢于碰硬,做到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加大处罚力度。环境污染事件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法律惩罚力度疲软,没有让污染环境者付出更大成本。比如,四川沱江特大污染事故造成经济损失高达2亿多元,但肇事企业仅被罚款100万元。当前,必须加重罚则,使罚款额与治污成本、污染物排放量、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污染造成的损失等因素挂钩,震慑违法行为。对于拒不改正的企业,可以依法责令停产或取缔。对造成重大污染损失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突出环境问题怎么破解


2010年,某地矿区污水池渗漏造成周边水域污染,居民不得不抢购纯净水。


2011年,某石油企业海上作业不慎,导致大面积海域污染,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受到重创。


2012年,某蓄电池企业违法排污,儿童吸入铅污染的空气和进食铅污染的食物后导致血铅超标。


……


近年来,由水、空气、重金属、化学品污染引发的突发环境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地区污染排放大大超过环境容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我国目前尚有部分人口饮用不合格的水,大量的城市人口呼吸着受到污染的空气。我们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重要的标志之一、也是最大的制约因素之一就是生态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摆在环境保护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环保为民的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认真抓好水、空气、重金属污染等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


抓好水污染防治。2012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应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现在一些地区中小河流和沟渠有水皆污,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水系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通过财税优惠、项目倾斜等措施,鼓励一些地方率先摘掉流域水污染严重的帽子,让其休养生息。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十二五”期末全国城市要平均达到85%以上,东部发达地区城市要超过90%。


抓好空气污染防治。近年来我国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令人忧虑,区域性阴霾问题越来越突出。要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打响一场以降低PM2.5浓度为重点、提升空气质量的攻坚战。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机动车污染防

治,提升车用燃油品质。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抓好监测,“十二五”期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将分阶段形成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等新增指标的监测能力,及时发布信息,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近年来,重金属污染事件呈高发态势。仅2011年,全国就发生11起重金属污染事件,其中9起为血铅事件,对人们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当前,应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控区域、行业和企业采取综合措施,严禁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对造成污染的重金属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和限产限排等。


此外,农村环境保护、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处理、垃圾围城和城市噪声等突出环境问题,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生活,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也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百姓心声】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不要沙粒拂面,勿让酸雨绵绵。


●别让眼泪成为地球上的最后一滴水。


●保护环境,从我做起。在抱怨环境问题时,也该扪心自问:“我做到了吗?我做好了吗?”


●破坏环境,祸及千古;保护环境,功盖千秋。


●天空是蓝蓝的,那是小鸟自由飞翔的家;河流是清清的,那是鱼儿欢快畅游的家;祖国大地是绿绿的,那是亿万人民充满幸福的家。


■与环境有关的纪念日


2月2日 国际湿地日


3月12日 中国植树节


3月22日 世界水日


3月23日 世界气象日


4月22日 地球日


5月22日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5月31日 世界无烟日


6月5日 世界环境日


6月17日 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


6月25日 中国土地日


7月11日 世界人口日


9月16日 国际保护臭氧层日


10月4日 世界动物日


10月16日 世界粮食日


◎ 环保长效机制怎么构建


在一些地方,环境保护面临尴尬境地:虽然花了很大力气去治理环境污染,但污染问题依然照旧,甚至还有加重趋势。


之所以这样,原因很多,归根结底是没有形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我国环境保护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环境保护的很多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不能适应形势需要,必须探索建立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长效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走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


落实政府责任,发挥主导作用。基本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一条底线,是政府

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政府要对环境质量负总责,把环境保护摆上议事日程。建立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指标体系,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范围和干部政绩考核,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对于因决策失误、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完善政策措施,创造良好条件。各级财政要把环保投入列入年度预算,保持合理增长。完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贸易、信贷、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引入市场机制,用好经济杠杆。污染治理不能单纯依靠法律和行政力量推动,积极发挥市场作用是长久之计。坚持“污染者负担、治理者受益”的原则,全面实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国家排污权交易中心,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


健全监测体系,织密防控网络。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耳目,是参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依据。监测数据是环保部门最大的资源。必须集中力量加强先进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评估力度,把环境污染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强化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扩大监测范围。建立快速高效的环境事故应急监控和突发事件预警体系。


环境保护是涉及人人的事业,必须动员全社会参与。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单位、每个社区都要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环境法规,从力所能及的事情做起,共同创造一个美好家园。


【政策传真】


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指标体系,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目标任务考核的地方实施区域限批,暂停审批该地区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项目,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摘自《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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