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杜威的现代教育理论

杜威的现代教育理论

杜威的现代教育理论
杜威的现代教育理论

“按几何图形排列着一行行简陋的课桌,紧紧地挤在一起,很少有移动的余地;这些课桌的大小几乎都是一样的,仅能够放置书、笔和纸;另外,有一个讲台,一些椅子,光秃秃的墙壁,还可能有几幅画。”“这一切都是有利于‘静听’的,单纯地学习书本上的课文,标志着一个人的头脑对别人的依赖性。”这是杜威对十九世纪美国学校教室的形象描述。然而,这样的情景却惊人相似地还出现在21世纪中国的教室里。当我们的教育迈入新时代的时候,或许我们会突然发现,今天面临的许多教育问题,在杜威那儿都能给予我们新的启迪。

约翰·杜威(John Dewey,1859—1952),美国著名哲学家、教育家,实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一,功能心理学的先驱,美国进步主义教育运动的代表。

1859年10月20日杜威生于美国佛蒙特州的农业小镇柏林顿。父亲是一个零售商,母亲是地方法官之女,哥哥后来成为著名的经济学家。1879年,他从佛蒙特大学毕业后,在乡间任教两年。1882年,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研究哲学。1884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884~1894年在密歇根大学和明尼苏达大学任教。1894~1904年任芝加哥大学哲学教授,哲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系主任。他在芝加哥的成就使他获得全国名望。1904年,改任哥伦比亚大学哲学教授。他和哥伦比亚的联系达47年之久,先是任哲学教授,后任哲学荣誉(退休)教授。在任教的25年中,吸引了国内外成千上万的学生,成为美国最闻名和最有影响的教师。

杜威一生获得过多个博士学位。1884年霍普金斯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04年威斯康星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10年佛蒙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13年密歇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15年霍普金斯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17年伊利诺伊学院法学博士学位,1920年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29年哥伦比亚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30年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46年奥斯陆(挪威)大学荣誉哲学博士学位和宾夕法尼亚大学理学博士学位。

杜威于1899~1900年任美国心理学会会长,1905~1906年任美国哲学学会会长,1915

年参加创立美国大学教授联合会并任首届主席,1928年任美国进步教育学会名誉会长。

杜威从小喜爱阅读,对当时学校里死记硬背的传统教学方法颇为不满,感到这种学校是一个惹人讨厌的地方。在密歇根大学期间,他发现多数学校仍沿着早先的传统路线进行,没有适应儿童心理学的最新发现和变革中民主社会的需要。寻找一种能补救这些缺陷的教育哲学,成为杜威最关切的事情。1896~1906年在芝加哥创办“芝加哥实验学校”,成为他哲学、

教育学、心理学的实验室,这段实践是杜威教育思想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构成其教育理论的实验基础。1877年发表了论文《我的教育信条》,1900年出版了《学校与社会》,1902年出版了《儿童与课程》。这三者构成杜威早期代表性教育著作,形成了杜威教育理论的基本观点。1910年出版了《我们怎样思维》,1913年写了《教育上的兴趣与努力》,1915年与他的女儿合著了《明日之学校》,1916年出版了他的教育哲学代表著作《民主主义与教育》。1919~1928年先后访问日本、中国、土耳其、墨西哥和苏联等国家。1929年出版了《对苏维埃俄罗斯和革命的世界墨西哥、中国、土耳其的印象》,详细地记述了他访问各国教育的状况。1919~1921年来中国讲学,足迹遍及十一省,在北京大学、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及上海等地多次发表讲演,出版《杜威在华演讲录》、《杜威五大讲演》等著作。

杜威的学术著作宏富,据美国教育学者伊斯特曼(G.Easterman)1942年统计,共有专著36种,论文815篇,仅目录就达125页。在世界几十个国家中,论著有近百种译本流传。他的思想涵盖逻辑学、认识论、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哲学、美术和宗教。杜威的教育理论是一个庞大的理论大厦,不仅在美国推进了“进步教育运动”,而且在世界上各种社会制度的30多个国家内,都在引进杜威的教育理论基础上,实施了时代所提出的教育要求。20世纪前半期在美国出现的许多种教学制度与方法就深受杜威的影响。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在欧美各国出现的一系列重视活动与劳动操作能力培养的教育思潮也大多是与实用主义教育理论相同的。实用主义教育理论在十月革命后的苏联也具有很大影响。同时,从20世纪20年代起,通过杜威来华和他的教育著作在中国的广泛译述,实用主义教育理论也对中国的教育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正如胡适先生在《杜威先生与中国》中所讲的:“自从中国与西洋文化接触以来,没有一个外国学者在中国思想界的影响有杜威这样大。”赵祥麟先生也在《重新评价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中说:“只要旧学校里空洞的形式主义存在下去,杜威的教育理论将依旧保持生命力,并将继续起作用。”

杜威的教育观建立在对前人学说辩证批判与吸收的基础上,建立在其哲学、心理学和社会政治观的理论基础上,建立在美国社会工业化、民主化的现实基础上。这种教育观的核心体现在社会政治方面是倡导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力图调和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体现在哲学上是以经验论作为方法论基础,力求克服各种二元对立;体现在文化上则是倡导科学方法,从

文化层面上改良社会。这种教育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教育的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的结合,使教育过程既是有乐趣的、有益于儿童个人的,又是富有实效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直接目的是试图通过活动性、经验性课程和教学方法使学生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体现了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结合,它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希望通过教育这种手段使不完善的社会走向更为完善的理想之境。

杜威的教育理论是立足于现代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基础之上的现代教育理论,充满着浓厚的现代气息,它的价值是超越国界的。虽然杜威生前就曾受到诘难,死后也曾一度蒙受恶名,甚至在1957年苏联卫星上天后曾受到激烈抨击。但是,他的许多基本观点仍然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他提出的许多教育根本问题也仍然需要继续探讨。杜威的教育理论旨在解决三个方面的重要问题,即教育与社会生活的脱离、教育与儿童生活的脱离、理论与实践的脱离。他提出的各种理论和设想都是为了克服这三种根本弊端。这三种弊端不仅杜威的时代存在,而且现在乃至将来依然会存在,它们一直困扰着每个时代的教育研究者和实践者。杜威所提出的一些看法也许不能尽然合乎各国国情,但他解决现代教育问题的思路及其理论所反映出的总体精神,在具体论述中所提出的观点,对当今教育都具有重大理论价值与实际意义。杜威是现代教育史上的巨人,在现代乃至当代教育史上,其影响之大,无人堪与媲美,20世纪世界各国教育的发展历史已经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

第一节杜威的教育观

一、杜威的教育信条

杜威在早期教育理论的纲领性著作《我的教育信条》中,提出了五个教育信条。

(一)什么是教育

杜威认为,一切教育都是通过个人参与人类的社会意识进行的。这个过程几乎是在出生时就在无意中开始了。它不断发展个人的能力,熏陶他的意识,形成他的习惯,锻炼他的思想,并激发他的感情和情绪。由于这种不知不觉的教育,个人便渐渐分享人类积累下来的智

慧和道德财富,他就成为一个固有文化资本的继承者。世界上最具形式的、最专门的教育确实是不能离开这个普遍的过程。

受教育的个人是社会的个人,而社会便是许多个人的有序组合。如果从儿童身上舍去社会的因素,我们便只剩下一个抽象的东西;如果我们从社会方面舍去个人因素,我们便只剩下一个死板的、没有生命力的集体。杜威提出的关于个人和社会关系的基本原理,贯穿在他后来的多部著作中。

人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是有生有死的。但是,作为一个“群体”与“种族”的社会生活则是要继续下去的。于是,成人对青少年就必须传授知识与经验,包括风俗、制度、信仰、语言、文化、思想等,这种传授与继承,就是广义的教育。社会继续生存,教育与学习乃是必须的事。教育是生活所必需的。

(二)什么是学校

杜威认为,学校主要是一种社会组织。教育既然是一种社会过程,学校便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在这种社会生活的形式里,凡是最有效地培养儿童分享人类所继承下来的财富,以及为了社会的目的而运用自己的能力的一切手段,都被集中起来。

学校作为一种制度,应当把现实的社会生活简化起来,缩小到一种“雏形”状态。杜威把道德教育和学校作为一种社会生活的形式这个概念联系起来,认为最好的和最深刻的道德训练,恰恰是人们在工作和思想的统一中跟别人发生适当的关系得来的。儿童应当通过集体生活,在他的活动中受到刺激和控制。

杜威批评了当时的美国教育,“现代教育把学校当作一个传授某些知识,学习某些课业或养成某些习惯的场所”,结果是,“它们并不成为儿童的生活经验的一部分,因而并不真正具有教育作用”,“由于忽视了把学校作为社会生活的一种方式这个概念,来自教师的刺激和控制是太多了”。

杜威也谈到了教师的作用、儿童的考试等问题。他认为,“教师在学校中并不是要给儿童强加某些概念,或形成某种习惯,而是作为集体的一个成员来选择对于儿童起着作用的影响,并帮助儿童对这些影响作出适当的反应”。教师的职务仅仅是依据较多的经验和较成熟

的学识来决定怎样使儿童得到生活的训练。儿童的分班和升级的一切问题,都应当参照同样的标准来决定。考试不过是用来测验儿童对社会生活的适应力,并表明他在那种场合最能起到作用和最能接受帮助的。

杜威在论述教育的社会作用时,着重分析了学校环境的作用。学校的作用有三方面:一是它为青少年提供一种简易的环境,选择社会生活中政治、商业、文艺、科学、宗教那些最基本的东西来影响青少年,使他们以此为基础进一步了解更复杂的事物;二是学校要极力排除社会环境中没有价值的事情,不准他们影响青年的智慧习惯;三是学校使得学生都有接触社会里面种种要素的机会。个人可通过参加公共活动使自己获得知识与技能、信仰、风俗与理想,这就是教育的效力。

杜威认为,“教育有指导作用”。成人与教育者对青年的行为必须进行“引导”,这种“引导”要让青年能自觉地接受,因为“强制”是不会有良好教育效果的。杜威举例说,我们可以把马牵到水边,却不强它饮水;我们虽然可以把一个人关在悔过院里,却不能强他悔过。要使青少年了解进行各种“活动”的目的与价值,不能强制他们去进行某种“活动”,而要让他们自觉地去参加某种“活动”,才能发挥教育的作用。

(三)教材问题

杜威认为,儿童的社会生活是他的一切训练生长的集中或相互联系的基础。学校课程的内容应当注意到从社会生活最初不自觉的统一体中逐渐分化出来。“学校科目联系的真正中心不是科学,不是文学,不是历史,不是地理,而是儿童本身的社会活动”。杜威强调指出了烹调、缝纫、手工等社会活动的重要性,这些科目不是附加在其它科目之外,而是代表社会活动的基本类型,通过这些活动作为媒介,把儿童引入更正式的课程中。就在这个信条里,杜威指出了他的教育哲学中的几个观点,即“教育即生活”,“教育应该被认为是经验的继续改造,教育过程和目的是完全相同的东西”。在理想的学校课程中,各门科目并不是先后连贯的。

(四)方法的性质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