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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审查意见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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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审查意见案例分享

本文分享了本公司处理的答复意见,希望与大家一起学习。相关材料可在国知局网站检索到,在此不再添加原始文件。第二次审查意见发出后,客户改变了之前的意见,决定努力尝试,通过与客户沟通并且集合公司的电气工程师的才智做出了第二次审查意见的回复,并获得了授权。有材有料、有理有据、清楚明了,是本公司答复审查意见的原则,在此跟大家分享。根据原始记载(有材有料)说明本案的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结合技术特征和相关法条(有理有据)逐一答复审查意见中的问题,将问题和原理解释清楚,还是可以获得了审查员认可的。以下为答复意见的原文,供参考:

第一次审查意见的意见陈述

尊敬的审查员:

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所作的认真而细致的审查,以及您在审查过程中所付出的辛勤劳动!申请人认真阅读了您的第一次审查意见,申请号为201610345579.4,名称为一种局域用电网络在线相位调制数字通信控制系统,审查员认为本申请存在以下问题:

权利要求1-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三款的规定的创造性。

对于以上问题,本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陈述意见如下:

审查员认为在对比文件一中,“电流传感器、两路过零比较器接微控制器的捕获中断引脚”的功能和本发明“电网同步信号提取电路”的功能相同。但是本发明的电网同步信号提取电路比对比文件一中的相关电路有更好的效果。并且在对比文件一中,说明书并没有具体说明其功能及其工作原理。

由说明书附图可知,本发明的电网同步提取电路的并接于控制开关的前端,对比文件一中的电流传感器、两路过零比较器位于控制开关的后端。

其有益效果为:

本发明可以通过供电线路接收上一级的信号,主控制器不仅作为主控终端可以作为从终端接收上级的信息。

本发明的电网同步信号提取电路由于位于控制开关的前端,因此在接收上级的信号时不会对从网络控制器产生影响。而对比文件一无法避免该情况的发生。

因此本发明相对于对比文件一具有实质性的进步和创造性。

综上所述,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已经克服了审查意见所记载的缺陷。

以上意见陈述希望得到审查员的认同,若仍有不足之处,申请人非常愿意对文件进行再次修改,并希望本申请早日获得专利权。

第二次审查意见的意见陈述

尊敬的审查员:

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所作的认真而细致的审查,以及您在审查过程中所付出的辛勤劳动!申请人认真阅读了您的第二次审查意见,申请号为201610345579.4,名称为一种局域用电网络在线相位调制数字通信控制系统,审查员认为本申请存在以下问题:

权利要求1-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三款的规定的创造性。

对于以上问题,本申请修改了权利要求,将原权利要求2、5、7合并入原权利要求1,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 ,并对其他从属权利要求的序号做出适应性修改。

通过修改,新的权利要求 1,具有专利法要求的创造性。本修改基于原始文件中的权利要求书,没有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保护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具体陈述意见如下:

在审查意见中:

基于对比文件一,审查员认为本申请实际解决的问题是实现相位调制,实现信号的通信传输;基于对比文件二,审查员认为对比文件二给解决实现相位调制,实现信号的通信传输的问题提供了技术上的启示。

对此,申请人认为:

本发明虽然沿用相位调制、载波等专业术语,但是本发明与现有技术中的相位调制以及载波不同,是一种全新的实现信号传输的通信方式。因此,此相位调制非彼相位调制,此载波非彼载波,对比文件二无法实现对本发明提供技术启示。

本发明实现通信的关键在于:

通过主网络控制器实现对220V50Hz的交流电的每个半波进行波形控制,使电力波变成比特率为100bps的数据传输载体;其中完整的半波代表“1”,产生畸变的半波代表“0”,0和1的排列组合组成数据信号在电力线路上传输,从网络控制器通过检测不同的半波波形实现0和1的识别,进而实现数据信息的传输。

一、现有技术中,相位调制是利用脉冲的相对位置来传递信息的一种调制方式,通过初始相位的不同来进行信息的调制。在相位调制的过程中,传输信号的波形是完整的波形只是初始相位不同。本发明中,通过可控硅配合可控开关实现半波波形的控制,即在半波中实现短暂斩波以使半波出现畸变,通过检测半波的完整性(本发明检测的方法是检测半波的时长去判定半波的完整性)来确定0

和1,而不是利用初始相位的不同来确定。

二、现有技术中,载波通信是基于频分复用技术的一种通信方式,主要是在一个线路上加载不同频率的波形信号,电力载波通信是在电力线路上加载高频信号,对比文件二中就是一种电力载波的通信方式,因此其技术方案中必须设有高通、低通以及隔离电路。本发明中,并没有在电力线路中加载其他频率的通信信号,不是现有技术中的载波通信方式。

基于上述两点,审查意见中所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准确;对比文件二以及对比文件一同样是解决通信问题,但是本发明实现通信的技术方案不同,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也无法对本技术方案提供启示;因此,本发明具有创造性要求的实质性特点。除此之外,本发明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一、对比文件二提供的技术方案还具有创造性所要求的显著的进步,具体如下:

一、对比文件一提供的技术方案中需要对电压以及电流进行幅值的改变,220V50Hz交流电电压的降低对电动设备以及精密仪器设备会出现影响(比如电压降低导致转速不稳进而导致产品不合格),因此其技术方案更适用于线性负载。

本发明,通过在电压过零点的实现短暂的波形变化,使半波变成不完整波形,由于作用时间短,对整体的电压幅值影响不大,因此具有更广的适用范围,可控制的负载的种类更多。相对于对比文件一来说,可控负载的种类多样性是一种显著的进步。

二、对比文件二公开了一种电力线载波通信传输数据的方法,其技术特征为:在电力线路上加载载波信号,所加载的载波信号为与电力传输的220V50Hz的交流电不同频率的电信号,因此对比文件二在其电路中增加的高通、低通电路以及隔离电路。这些电路不仅增大了设备的体积也提高的产品的成本。电力专业中存在节点越多故障点越多的特点,因此其渐渐地的降低了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本发明中,电路结构简单,只有波形控制电路、检测电路其中数据的调制以及解调、通信的控制通过单片机等微控制器就可以实现,因此可以大大降低产品的成本。另外,简单的电路结构降低了设备数量和连接接点数量增加了系统的可靠性。可靠性的提高即是产品质量的改善,可靠性对通信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符合审查指南中关于创造性的显著的进步的要求。

三、本发明传输过程中:首先、主网络控制器根据数据信息对波形进行控制,之后、带有数据信息的波形在电力线路上传输,最后、从网络控制器通过光电耦合器检测波形读取数据。本发明省略了将载波通信中高频信号的产生、信号加载

到线路、信号调制、解调信号的复杂过程,简洁的控制方式具有节约能耗的有益效果。节约能耗即是节约能源,符合审查指南显著的进步的判定条件。

四、审查指南指出,如果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发明省去一项或多项要素后,依然保持原有的全部功能,或者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发明具备创造性。

与对比文件一相比,本发明无需实现通信的压降模块,与对比文件二相比,本发明无需实现通信的高通、低通以及隔离电路。

本发明通过省略了某些信号变化的复杂电路过程,依然保证了良好的信号传输,精简的电路和简单的控制方式使性能更优良,能耗更低。因此,本发明明显具有专利法规定的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创造性要求。

五、本发明波形控制的阈值大,在半波的时间内均可以实现波形的畸变。本发明的主网络控制器通过电网同步信号提取电路获得过零点的信息,并在过零点启动波形畸变控制。在过零点实现波形变化可以大大降低高次谐波的产生,但是对于线性负载来说,产生高次谐波的可能性不大。而本发明并不局限在过零点启动波形控制,与对比文件一中提供的技术方案相比,具有更宽广的控制范围。另外,为了减少对电力电能质量的影响,可以采用高频的微处理器,降低在过零点畸变的时间,以减少对电力电能质量的影响。

另外,审查员提供的对比文件的公开号和对比文件的名称存在不一致的问题,申请人根据公开号进行检索查找对比文件。

基于上述说明,新的权利要求1,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进行优化和升级并结合形成了本系统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创造性授权条件。作为一个整体的系统提出了一套新的信号传输技术理论,实现方案简洁而可靠,具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其他从属权利要求引用权利要求 1,也因此同样具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具有了创造性,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创造性授权条件。

以上意见陈述希望得到审查员的认同,若仍有不足之处,申请人非常愿意对文件进行再次修改和陈述,并希望本申请早日获得专利权。

审查意见答复模板

尊敬的审查员: 针对专利局于年月日就题述专利申请发出的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申请人现陈述意见如下: 一、关于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申请人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理由如下: 二、关于权利要求2保护范围不清楚的问题 关于修改: 申请人将权利要求4中的附加技术特征添加到权利要求1中,该修改仅仅是权利要求的合并,并未涉及到实质内容的修改,因此该修改是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并且申请人认为修改之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是具有创造性的,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理由如下: 申请人将附加技术特征“其中,所述诊断策略包含从诊断模块运行的程序组合”添加到权利要求1中。 在本申请说明书中的第4页倒数第5段记载了“诊断策略包含从诊断模块运行的程序组合”,因此,上述修改是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的,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并且申请人认为修改之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理由如下: 关于修改2: 申请人将权利要求1中记载的“确定所述第一时偏值或所述第二时偏值作为所述初始测距的时偏”修改为“根据时偏值和/或符号的峰值功率,确定所述第一时偏值或所述第二时偏值作为所述初始测距的时偏”添加到权利要求1中,在本申请说明书第9页中记载了时偏处理方法的几个公式,从这几个公式中可以直接毫无疑义确定的是在确定第一时偏值或第二时偏值作为初始测距的时偏时,是根据时偏值和/或符号的峰值功率所确定的,因此,上述修改是能够从说明记载的内容中直接毫无疑义确定的,因此,该修改是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的,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并且,申请人认为,修改之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是具备创造性的,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理由如下:

从典型案例中分析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文档

从典型案例中分析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一、引言 每一个发明专利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都会采取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方式将审查意见告知申请人,根据笔者多年的代理经验,发明中创造性审查已经成为审查意见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占审查意见中80%以上,在创造性审查中,又以多个对比文件相互结合可以否定本申请的情况居多,在该类审查意见中,代理人或者申请人与审查员的争辩焦点在于:多个对比文件是否存在相互结合的技术启示又或者多个对比文件结合后能否得到本申请所限定的技术方案,对于该类审查意见,如果能够撰写一篇令审查员信服的意见陈述,就可以很快授权,本文站在一个代理人的角度,结合代理洛阳一家企业的机械案例分析意见陈述的要点和注意事项,以其抛砖引玉,促进高效沟通和节约程序。二、撰写意见陈述前的准备工作; 在案例分析之前,和大家分享一下笔者在拿到一篇审查意见时需要做的工作; 首先,逐篇研读对比文件,将对比文件中所披露的技术方案与本申请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判断权利要求中是否存在对比文件未披露的技术特征; 然后,分析对比文件1,将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比较,确定区别特征是否与审查员确定的区别相同,如果审查意见不准确,需要指出并充分说明;若区别特征在其他技术方案中公开,

则需要进一步分析区别特征在该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是否与其在本申请中为解决相应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从而判断该对比文件是否给出了结合启示,代理人一般会在此提出争辩:例如上述区别特征实际上没有在其他对比文件中公开或者虽然公开了但由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相同无法与对比文件1相结合,因而,本申请相对于审查员指出的对比文件具备创造性。 以上是针对该类审查意见答复的思路,这种方法的针对性较强,笔者认为,此时描述的重点需要突出,切忌意见陈述书写的比较杂乱,眉毛胡子一把抓,把所有的观点都写在意见陈述里,又或者反复陈述非重点的语言。这样会造成意见陈述主次不分明,重点不突出,不利于双方的有效沟通,审查员看完意见陈述后云里雾里,除了知道代理人反复强调本申请具有创造性之外,完全不明白代理人想要表达的重点是什么。 三、案例分析 意见陈述最基本的三个字:针对性。找准争辩的重点,有针对性的说明理由,一击切中要害,就可以说服审查员改变观点,下面分析实际案例: 一种油雾净化空调装置; 权利要求1:一种油雾净化空调装置,包括设置在室外的空调冷凝器(8),其特征在于:在室内还设有进气口(1)、送风机(2)、旋风锥管蒸发器(5)、过滤器(6)和回收槽(7),送风机(2)设置在进气口(1)与旋风锥管蒸发器(5)的进口(5-3)之间,旋风锥管

五个经典的沟通案例分析

五个经典的沟通案例分析 案例一:不会沟通,从同事到冤家 小贾是公司销售部一名员工,为人比较随和,不喜争执,和同事的关系处得都比较好。但是,前一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同一部门的小李老是处处和他过不去,有时候还故意在别人面前指桑骂槐,对跟他合作的工作任务也都有意让小贾做得多,甚至还抢了小贾的好几个老客户。 起初,小贾觉得都是同事,没什么大不了的,忍一忍就算了。但是,看到小李如此嚣张,小贾一赌气,告到了经理那儿。经理把小李批评了一通,从此,小贾和小李成了绝对的冤家了。 案例点评: 小贾所遇到的事情是在工作中常常出现的一个问题。在一段时间里,同事小李对他的态度大有改变,这应该是让小贾有所警觉的,应该留心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了。但是,小贾只是一味的忍让,这个忍让不是一个好办法,更重要的应该是多沟通。 小贾应该考虑是不是小李有了一些什么想法,有了一些误会,才让他对自己的态度变得这么恶劣,他应该主动及时和小李进行一个真诚的沟通,比如问问小李是不是自己什么地方做得不对,让他难堪了之类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喜欢与人结怨的,可能他们之间的误会和矛盾在比较浅的时候就会通过及时的沟通而消失了。 但是结果是,小贾到了忍不下去的时候,他选择了告状。其实,找主管来说明一些事情,不能说方法不对。关键是怎么处理。但是,在这里小贾、部门主管、小李三人犯了一个共同的错误,那就是没有坚持“对事不对人”,主管做事也过于草率,没有起到应有的调节作用,他的一番批评反而加剧了二人之间的矛盾。正确的做法是应该把双方产生误会、矛盾的疙瘩解开,加强员工的沟通来处理这件事,我想这样做的结果肯定会好得多。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学会主动地沟通,真诚地沟通,策略地沟通,如此一来就可以化解很多工作与生活中完全可以避免发生的误会和矛盾。 案例二:同样的事物,不同的理解

一种答复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意见的方法

一种答复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意见的方法 来源:作者:日期:2011-06-30 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后,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通常给出三种结论性意见, 一是只提出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错误,假如申请人遵循审查员的意见或建议做出修改后,可望授权; 二是经 过检索,引用对比文件,对专利申请文件的新奇性或者创造性提出质疑,要求申请人陈述该专利申请可以 授权的理由,否则将不能授予专利权; 三是审查员认为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实质内容,假 如申请人没有陈述理由或者陈述理由不充分,该申请将被驳回。对于上述第一种类型,申请人只要按照审 查员的要求克服申请文件的缺陷即可,对第三种类型,由于涉及专利撰写时的失误,比如公开不充分等, 很难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得到补救。本文着重讨论针对第二种类型,假如不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如何撰写出

一份逻辑严谨、说理清楚并令审查员信服的意见陈述书。 一、“特征比较”法 “特征比较”法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得到普遍运用和认可。但在实质审查程序中,是否有必要运用以 及如何运用“特征比较”法,还鲜见文章论述。由于专利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的非凡性,还需要仔细研究 和探索如何将“特征比较”法运用到专利实质审查程序中。 本文以一个实际案例为例,说明“特征比较”法的基本思路。 案例介绍 题为“单板大容量数字时分交换网络”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99109931,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以 两份对比文件相结合为证据,认为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并接着指出,权利要求2、 6和7无创造性。笔者运用“特征比较”法,将该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2披露的技术特征相

答复审查员意见通知书格式

尊敬的审查员: 本答复意见是关于专利申请号CN××,审查员第一次答复意见通知书做出的具体答复。申请人认真阅读了审查意见通知书,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说明:同意与否要经过对比文件的分析,切记也有可能审查员给出的对比文件不符合抵触申请情况,抵触申请不能用来评价创造性,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不同意,直接说明不同意,而后剔除第一部分,不过这种情况很难存在。 如果对比文件不能采纳,在这部分要增加说明情况,为什么不对。 一、修改说明 (1)修改了权利要求1,引入了技术特征,把原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作为新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把引入的技术特征作为特征部分。使该修改的权利要求符合第二十二条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该在修改的依据来源于说明书第四页倒数第一行。 说明:有可能是从属权利要求上升,比如权利要求2上升,也有可能是全部权利要求确实无创造性,得从说明书根据对比文件对比找到有创造性的技术特征补充到独立权利要求。 (2)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 引用部分,只引用权利要求,克服了审查员在通知书指出的该权利要求不清楚的情况,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3)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4的主题名称,使其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一致。 除此之外,对说明书进行了适应性修改,由于上述修改未超出发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因此,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修改的规定,申请人认为这样的修改是允许的。 说明:还有可能标记,部件不准确,出现不确定性用语等情况。 答题时,修改说明一定要有! 还要注意审题:新审查指南规定答复审查意见时不允许加新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但是在考试中,如果考题有说明,如有必要可以增加权利要求,有必要的就写,因为有分值的!!! 二、新颖性论述 审查员的意见是……. 针对审查意见,申请人通过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增加对比文件1和2均未公开的技术特征….,使得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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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享了本公司处理的答复意见,希望与大家一起学习。相关材料可在国知局网站检索到,在此不再添加原始文件。第二次审查意见发出后,客户改变了之前的意见,决定努力尝试,通过与客户沟通并且集合公司的电气工程师的才智做出了第二次审查意见的回复,并获得了授权。有材有料、有理有据、清楚明了,是本公司答复审查意见的原则,在此跟大家分享。根据原始记载(有材有料)说明本案的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结合技术特征和相关法条(有理有据)逐一答复审查意见中的问题,将问题和原理解释清楚,还是可以获得了审查员认可的。以下为答复意见的原文,供参考: 第一次审查意见的意见陈述 尊敬的审查员: 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所作的认真而细致的审查,以及您在审查过程中所付出的辛勤劳动!申请人认真阅读了您的第一次审查意见,申请号为201610345579.4,名称为一种局域用电网络在线相位调制数字通信控制系统,审查员认为本申请存在以下问题: 权利要求1-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三款的规定的创造性。 对于以上问题,本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陈述意见如下: 审查员认为在对比文件一中,“电流传感器、两路过零比较器接微控制器的捕获中断引脚”的功能和本发明“电网同步信号提取电路”的功能相同。但是本发明的电网同步信号提取电路比对比文件一中的相关电路有更好的效果。并且在对比文件一中,说明书并没有具体说明其功能及其工作原理。 由说明书附图可知,本发明的电网同步提取电路的并接于控制开关的前端,对比文件一中的电流传感器、两路过零比较器位于控制开关的后端。 其有益效果为: 本发明可以通过供电线路接收上一级的信号,主控制器不仅作为主控终端可以作为从终端接收上级的信息。 本发明的电网同步信号提取电路由于位于控制开关的前端,因此在接收上级的信号时不会对从网络控制器产生影响。而对比文件一无法避免该情况的发生。 因此本发明相对于对比文件一具有实质性的进步和创造性。 综上所述,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已经克服了审查意见所记载的缺陷。 以上意见陈述希望得到审查员的认同,若仍有不足之处,申请人非常愿意对文件进行再次修改,并希望本申请早日获得专利权。

管理沟通 经典案例分析

2011-2012第一学期管理沟通期中考试试题: 案例: 韩鹏的竞聘 韩鹏,2001年7月,毕业于辽宁工业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应聘到了大连MV商业集团公司工作。由于在三个月的试用期内,韩鹏工作富有激情,并且具有较强的交际能力,很快便得到集团领导的赏识。2001年10月,新入职员工的岗位分配时,按照韩鹏个人的第一志愿,他竞聘到了集团营销部工作,负责集团内部报刊和广告方面的工作。 进入营销部后,韩鹏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善于钻研,经常向部门内部的前辈和其他科室的领导请教工作方法以及业务方面的问题,从而使其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业绩也很突出,受到了营销部主管领导的好评。 随着工作时间的延续,韩鹏觉得目前的机关工作不利于自己以后的职业发展,于是他协调各方面关系,终于得到了集团下属公司领导的认可,也得到了一次工作调动的机会。 2005年2月,韩鹏调至集团下属最大的分公司营业部大连A区营业部担任服务经理助理职务。韩鹏在这个职务上如鱼得水,很快便成为营业部的骨干。2005年10月,韩鹏被任命为营业部服务经理,全面负责营业部的顾客服务工作。一直积极要求上进的他工作更加努力,希望自己能够得到更大的提升。 正在韩鹏希望自己能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时,2007年3月,MV集团公司决定拓宽业务领域,成立国际名品经营公司,面向集团内部招聘一名总经理和两名业务经理。韩鹏认为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经验能够适合国际名品公司业务经理的要求,决定再一次挑战自己,便报名参加竞聘业务经理。 2007年3月20日,MV集团国际名品公司岗位竞聘大会在集团总部大楼会议室举行,集团总裁、总部机关各部门的领导和集团各分公司总经理出席了会议。参加业务经理竞聘的除了韩鹏外,还有MV集团大连B营业部的业务经理徐志强和2004年刚刚加入MV集团的国内某名牌大学毕业生王嘉实。由于认真准备了讲稿,加之对自己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以及工作经验充满自信,韩鹏认为此次竞聘成功的概率很大,至少自己比入职不满三年的王嘉实的工作经验丰富很多,胜算也大得多。 由于竞聘的顺序是按照姓名的拼音排序,所以韩鹏第一个走上了讲台。整个演讲过程都很顺利,下一个环节是答辩。 为了给自己原来的部下鼓劲,营销部孟总第一个提问:“韩鹏,你在刚才的演讲中提到自己工作能力很强,能讲一讲你是如何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的吗?” “作为入职集团近五年的大学生,我对领导安排的每一项工作都仔细思考,认真执行,同时经常到图书馆借阅各种与工作相关的业务书籍,时常向老领导和经验丰富的员工请教工作方法,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所以即使我不是业务能力最强的一个,但我一定是进步最快的一个!”韩鹏满怀信心地答道。 “你刚才提到零售企业的顾客服务工作十分重要,甚至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能深入地说一说服务的主要作用吗?”为进一步考察韩鹏的工作能力,集团总裁继续提问。 “我从2005年2月到现在一直从事服务工作,处理的棘手问题很多,我认为服务工作开展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同时对公司的持续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就拿我工作的大连A营业部来说吧,两年内我处理的顾客投诉问题我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少起了,客服部的工作很重要,工作开展也很难,有些顾客如不给予经济补偿就百般纠缠。我们营业

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部分)

第三节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对于绝大多数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都要采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方式将实质审查意见告知申请人.如果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能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撰写出令人信服的意见陈述书,并修改出合格的申请文件,则申请就有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被授权,大大缩短了实质常查程序;相反,提交的意见陈述书未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满意的答复,就势必加长实质审查程序,甚至会使有可能取得专利的申请导致驳回的结果。因此,知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是专利代理人的一项基本功,对于专利代理人和申请人来说应当通过实践积累经验。加以提高。 一、审查意见通知书简介 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分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和中间通知书。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是审查员经过实质审查后首次发出的通知书,除了极少数可直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外,专利局都必须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通常对于有授权前景的发明专利中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全面审查基础上指出专利申请文件存在的

所有缺陷;而对于无授权前景的专利申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陈述书将充分论述该专牙」中请不能授予专利授权的理由。由此可知,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通常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最重要且内容最多。中问通知书是针对申请人的意见陈述书及新修改的专利申清文件所作的进一步实质审查后发出的,往往是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补充,由中间通知书可以更清楚地得知该专矛门申请的前景。 审查意见通知书由专用表格(通常又称作通知书扉页)和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两部分组成.在专用表格中给出实质审查所依据的文本、引用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结论性意见、实质审查的倾向性结论意见、答复期限等,其中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专用表格中还给出专利申请的基本情况,如有无优先权要求、有无主动修改等。在通知书正文部分主要指出权利要求书和、或说明书的实质性缺陷,有授权前景时还指出专利申请文件所存在的其他问题,必要时还给出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建议。 按照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申请文件的总体倾向性意见来看。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专利申请文件仅存在形式缺陷,这类专利申请明显有授权前景,通常只要按审查意见通知书对权利要求书和/或说明书进行修改就可授予专利权,以下简称肯定性结论意见.第二类是专利申请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实质性缺陷,这类专利申请无授权前景,如果意见陈述书没有足够理由来改变审查员的观点,该专利中请将被

四个经典的沟通案例分析【精】

四个经典的沟通案例分析 案例一:不会沟通,从同事到冤家 小贾是公司销售部一名员工,为人比较随和,不喜争执,和同事的关系处得都比较好。但是,前一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同一部门的小李老是处处和他过不去,有时候还故意在别人面前指桑骂槐,对跟他合作的工作任务也都有意让小贾做得多,甚至还抢了小贾的好几个老客户。 起初,小贾觉得都是同事,没什么大不了的,忍一忍就算了。但是,看到小李如此嚣张,小贾一赌气,告到了经理那儿。经理把小李批评了一通,从此,小贾和小李成了绝对的冤家了。 案例点评: 小贾所遇到的事情是在工作中常常出现的一个问题。在一段时间里,同事小李对他的态度大有改变,这应该是让小贾有所警觉的,应该留心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了。但是,小贾只是一味的忍让,这个忍让不是一个好办法,更重要的应该是多沟通。 小贾应该考虑是不是小李有了一些什么想法,有了一些误会,才让他对自己的态度变得这么恶劣,他应该主动及时和小李进行一个真诚的沟通,比如问问小李是不是自己什么地方做得不对,让他难堪了之类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喜欢与人结怨的,可能他们之间的误会和矛盾在比较浅的时候就会通过及时的沟通而消失了。 但是结果是,小贾到了忍不下去的时候,他选择了告状。其实,找主管来说明一些事情,不能说方法不对。关键是怎么处理。但是,在这里小贾、部门主管、小李三人犯了一个共同的错误,那就是没有坚持“对事不对人”,主管做事也过于草率,没有起到应有的调节作用,他的一番批评反而加剧了二人之间的矛盾。正确的做法是应该把双方产生误会、矛盾的疙瘩解开,加强员工的沟通来处理这件事,我想这样做的结果肯定会好得多。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学会主动地沟通,真诚地沟通,策略地沟通,如此一来就可以化解很多工作与生活中完全可以避免发生的误会和矛盾。

小议专利审查意见中创造性的答复问题

小议审查意见中创造性的答复问题 文/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王洪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明具备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发明要满足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两个条件,才被认为是具有创造性的发明。 根据审查指南规定:“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如果发明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仅仅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也就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按此解释,我国专利法中创造性的标志之一“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判断标准,实际上已经等同于“非显而易见性”标准。 此外,审查指南中还指出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通常可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即三步法原则: (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然而,笔者认为提出上述三步法原则的出发点是为审查员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提供理论基础,也即为审查员审查申请文件的创造性提出了理论依据;虽然目前业界对于有关创造性审查意见的答复也

普遍遵循此三步法原则,但是,由于权利义务的不同,权利人利用三步法原则进行有关创造性审查意见的答复时,就必须与审查员的角度有所不同,对此笔者有下述几点思考: 第一,笔者认为在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应当首先确定技术领域,然后考虑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最后确定技术特征,即应首先考虑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需要注意的是,“现有技术”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以前公开的所有技术都可看作是现有技术;而如果技术领域不同,即使公开了发明的技术特征再多,那么也不能把它确定为发明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发明实质上可以认为是其他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的转用发明,而转用发明不适于采用三步法来判断其创造性。 第二,在实际情况中,笔者经常会遇到需要重新确定“技术问题”的情况。当审查员认定的最接近现有技术与申请人认定的不同时,审查员新认定的“区别技术特征”就会不同于申请文件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因而,依据新认定的区别技术特征所确定的“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会与说明书中记载的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此时,在答复创造性的审查意见时,就要充分考虑审查员重新确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客观的分析对比文件和说明书中记载的现有技术到底哪个是真正的“最接近现有技术”,因为不同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就会导致确定出不同的区别特征,进而确定出不同的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确定发明具有创造性结论也会不

管理沟通案例分析

一个成功的上下级沟通案例及其启示 案例简介 近几年长运公司从各院校招聘一批学习优秀的毕业生充实公司各个 部门,从南京某大学金融专业毕业的小洁在导师的推荐下,被招聘到该公司风险管理部,部门内有一位做财务出身的李女士带她学习业务。 小洁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成长的道路比较顺利,性格比较开朗,喜欢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大家,一起讨论研究就问题。她认为,经过四年的学习自己掌握了扎实的金融专业,之所以选择这份工作是因为目前该公司规模适中,发展速度较快,因此她认为自己施展能力的空间比较大。 但是到公司实习一个星期后,小洁就陷入了困境中。在学习业务中,她感到有些工作力不从心,有很多工作上的问题,她感觉带她学习业务的李女士不是很愿意和她说话,这让她产生了困惑,她甚至认为这是带她的前辈不愿意带而故意疏远。 李女士到部门主管张经理那儿汇报工作,把这几天来小洁的情况告诉张经理,并希望张经理找小洁谈话,促进她进步和改进。 “小洁啊,你在跟李女士学习业务中有些浮躁,语气不太谦和,态度不行啊”部门主管张经理找到小洁说到。 “是嘛,唉?有这个问题?怪不得李女士最近都不愿意跟我说话,感觉她不愿意带我呢。” “小洁,你上进心很强,工作也很认真,在公司今后的发展中会有作为的,但李女士说你有时直呼她为“嗳”让她感到很不舒服,没有对待前辈的态度啊” “啊?是嘛,真的太不好意思了,这可能是在学校养成了习惯。” “嗯,还有啊,经常打断她说话这点不好呀,不能认真的把她说的话听完就“这个我知道了”这是不能耐心倾听啊” “嗯,是的,我以为我弄明白了,我会做了呢,这我会改善自己的,耐心倾听。” “而且李女士认为你迫切寻求答案,在她手头有工作或者会议时,你总是很急;在部门其他同事讨论问题时经常插入发言并使用“我认为”语句,等等。这让李女士很头痛啊,希望小洁能很好的改进,跟李女士和部门同事处好关系” “嗯,我知道了,我会尽快的适应公司的工作生活,学会为人处事的。和同事们关系融洽,向李女士认真学习。”

如何有效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

如何有效答复发明专利审 查意见通知书 Revised by Jack on December 14,2020

如何有效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 在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审查员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其目的主要是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发现存在可以补正的缺陷时,审查员通知申请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使其符合公布的条件;在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时,审查员作出审查意见书,指明缺陷的性质,并通过驳回的方式尽早结束审批程序,另外还要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授予专利权,特别是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在这个必经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多次收到审查意见书,对审查意见书的答复将直接影响到专利申请的过程及结果。为了使申请人早日顺利取得发明专利权,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应注意的以下几个问题: 先看一个例子:在申请号为xxxxxxxxxxxx的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在一通中指出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步骤存在不清楚的问题。申请人在一通答复时,在说明书中添加了一些说明性的文字,而这些并不能从原始文件中直接推导出来,因此导致修改超出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二通中,审查员指出超范围的问题,要求申请人删除超出范围的内容。结果,在答复二通时,申请人仅仅在意见陈述书中说明将所修改的一部分说明书内容还原为原说明书内容,而未提交替换页。审查员只有发了三通,发明人的申请才最终得以授权。 我们来分析一下本案审查过程中都存在哪些问题:首先是,申请人在一通中没有更好地理解审查员的意图。审查员指出权利要求中存在不清楚的问题,申请人只要针对问题所在修改权利要求很容易就可以克服该缺陷,而申请人却以为是说明书中描述不清楚,因此对说明书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解释,而未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因而不仅没有克服权利要求的缺陷,致使修改超范围。 在二通答复中,申请人虽然认为应该删除超出范围的内容,却没有提交替换页,而只是将说明书内容还原为原说明书内容。而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除审查员依职权修改明显错误的情况外,不论采用什么方式提出修改意见,都必须以申请人正式提交的书面修改文件为依据。只在意见陈述中说明是不行的。 从上面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答复审查意见陈述和修改时会时常出现一些问题,了解在答复审查意见的注意事项十分必要。 第一,针对《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问题的答复:该问题主要包括权利要求概括范围过宽、说明书中没有记载、与说明书中记载的不一致。 对于概括范围过宽的问题,往往出现在说明书中只有一个实施实例,而在权利要求中却使用上位、功能性或概括性的语言概括了一个比较宽的保护范围。如果申请人能够提出证据,说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说明书给出情报的基础上,能够容易地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扩展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也是可以的。否则就不会被审查员接受。 对于说明书中没有记载以及与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况,在产品权利要求中尤其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经常是权利要求中的一个部件在说明书中没有记载或者权利要求中是一个部件而说明书中是多个部件,或者权利要求中是两个部件而说明书中只有一个部件与之对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

尊敬的审查员您好! 如下是对发明文件(CN107369858A)审查意见的回复。 审查意见1认为:该权利要求(CN107369858A)与对比文件(CN106887877A)的区别特征在于:本申请为电池SOC,对比文件为电池开路电压;本申请为分阶段均衡,电池端电压是在均衡周期T内的前半个周期T/2进行均衡,所述电池SOC是在均衡周期T内的后半个周期T/2进行均衡。该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采用何种均衡周期设置。 回复: (1)“采用何种均衡周期设置”是本发明的一个内容,并不是本发明的核心内容。 本发明的核心内容在于通过对锂电池等效电路模型的理论分析,得出:“内阻+阻容”更能反映串联电池组中各单体的实际差异。目前均衡技术的文献多以均衡拓扑的研究为主[1-3],而对均衡指标的研究逐渐成为均衡技术研究的趋势[4-5]。理想的均衡指标应该是电池组中各单体的老化程度差异[6-8],而单体老化程度的估计和SOC估计存在较多相似的问题:①没有统一公认的估计精度参考标准; ②估计方法可移植性差,电池换种类型,估计方法可能不再适用。为了克服不同类型锂离子电池老化程度估计困难的问题,本发明提出基于端电压和SOC的双目标均衡技术。由常见电池等效电路[9-11]可知,单体的差异主要由“开路电压”、“端电压”、“内阻+阻容环节”组成。其中开路电压和SOC存在近似线性关系,可以利用现有的SOC估计方法进行估计;而端电压可以直接测量,不需要额外算法;“内阻+阻容环节”实际反映的是单体电池的电抗特性(阻抗和容抗),即对充放电电流的阻碍作用,由电化学机理分析[12-15],单体电池对电流的阻碍作用即是其老化程度的表现。基于此,本发明提出对SOC(即开路电压)和端电压同时均衡,通过减小最高SOC对应的开路电压与最低端电压的差值,来实现电池组内各单体“内阻+阻容环节”的一致,进而实现对电池本质特性(老化程度)的均衡,克服目前锂电池老化估计方法可移植性差,电池换种类型,估计方法可能不再适用的问题。发明人根据本发明内容搭建了如图1示实验平台,目前取得了初步的实验成果:基于SOC和端电压的双目标均衡,相比SOC均衡更能减小电池组单体不一致性对整个电池组循环寿命的影响。

审查意见答复模板

审查意见答复模板 尊敬的审查员: 您好!以下意见陈述是针对审查员xx年xx月xx日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做出的。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与审查员提供的对比文件1-2,针对审查员所指出的缺陷,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附上修改的权利要求书替换页,并意见陈述如下: 一、修改说明: 1、增加了权1的技术特征,将….增加到权1中,修改依据来源于说明书和实施例x。说明书第xx段有相应的描述…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原说明书的范围,符合专利法33条和实施细则51条3款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1、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 按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按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2、权利要求2-5的新颖性: 在独立权利要求1有新颖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5也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三、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1、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1)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且公开了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对比文件1公开一种…..,权利要求1公开了xx技术特征,权利要求

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如下: XXXX 因此,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3)对于此区别特征: 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公开这个区别特征,也没有任何暗示,(或者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这个特征,但是作用不同),此区别特征也不是公知常识。 本申请还取得有益效果,具体….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或者两者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性进步,具有专利法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5的创造性: 在独立权利要求1有创造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5也具有专利法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 四、关于不清楚的问题: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已经克服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不清楚的问题。(针对具体不清楚的问题,需要再描述一下),符合专利法26条第4款的规定。 申请人相信,经过修改,已经完全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及不清楚的问题,并克服了形式缺陷,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请审查员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授权本发明的专利权。 上述修改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最后,申请人和代理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 代理人:XXX,联系电话:XXXXXX

【知识产权课堂】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模板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模板 尊敬的审查员: 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就申请号为:____________的发明专利申请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申请人仔细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指出的问题,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针对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逐一分析,说明出处。) 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将原权利要求1的___________修改为_________,修改的依据来自于_____________。 2.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2,将原权利要求2的___________修改为_________,修改的依据来自于_____________。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具体内容请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新颖性 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指出_________________,针对于上述审查意见,申请人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增加了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的技术特征_________,使得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__________(详细说明,并与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一一比对),但是没公开独立要求1中的__________技术特征,因此,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__________(详细说明,并与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一一比对),但是没公开独立要求1中的__________技术特征,因此,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相比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精选沟通案例分析 (2)

管理沟通案例分析 ---与公司总经理的一次错误交流 一、案例简介: 2006年12月,作为分管公司生产经营副总经理的我,得知一较大工程项目即将进行招标,由于采取向总经理电话形式简单汇报未能得到明确答复,使我误以为被默认而在情急之下便组织业务小组投入相关时间和经费跟踪该项目,最终因准备不充分而成为泡影。事后,在总经理办公会上陈述有关情况时,总经理认为我“汇报不详,擅自决策,组织资源运用不当”,并当着部门面给予我严厉批评,我反驳认为是“已经汇报、领导重视不够、故意刁难,是由于责任逃避所致”。由于双方信息传寄、角色定位、有效沟通、团队配合、认知角度等存在意见分歧,致使企业内部人际关系紧张、工作被动,恶性循环,公司业务难以稳定发展。 从该案例分析,这实际上是一个上下级没有有效沟通的典型案例。 二、推敲与分析 个性上来说我是一个精力充沛,敢作敢为的人,且具有敏锐的市场敏感度,由于以前工作的成功经验,自认为具备了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影响力。但是由于角色转换,新任分管领导,缺少一

定管理经验和沟通技巧,最终导致了总经理对我的偏见认识,分析原因有三: 第一:我忽略了信息组织原则,在得知企业有一个很大机会的时候,我过于自信和重视成绩,在掌握对方信息不足及总经理反馈信息不足的情况下盲目决策,扩大自己的管理幅度,并没有有效地对人力资源信息进行合理分析,发挥企业最强的竟争优势,致使准备不充分谈判失败。 第二:我忽视了正确定位原则,作为分管副总经理,没有努力地去争取上级总经理的全力支持,仅凭自己的主观和经验,而没有采取合理有效的分析,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获得沟通批准,使总经理误以为抢功心切,有越权之嫌疑。 第三:我没有运用好沟通管道。事后对结果没有与总经理提前进行面对面及时有效沟通和总结,而是直接在总经理会议上表达自己的想法,造成总经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言语误会,慢慢的通过领导者的影响力导致了企业内部的关系紧张。 第四:我缺少组织团队意识。公司是一个团队,而我的小部门成员只是一个工作组,当我获得了一个给企业创造利润的机会时,我没有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利用公司最有效资源,也没有让员工有一个明确的团队目标,就凭着干劲去工作。这样一来,不但没给企业带来好的绩效,而且损伤了下属的工作积极性。 而在该事件的另一主体,总经理作为决策者的身份也犯了一些严重的沟通障碍。导致了企业的凝聚力下降,企业经营业绩不

专利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 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地审查。申请人仔细研读您的意见,同意您在意见中提出的有关的审查意见;但对于查员意见,申请人持不同观点。针对您的意见,申请人重新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并陈述了意见,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权利要求书替换页。 *************************修改说明******************************* 一、修改说明(要有单独的修改说明部分) 解析:这部分主要是针对“权利要求书替换页”的说明。重点针对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进行说明,修改了形式缺陷(使之满足实施细则第20——“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重新补充了**技术特征,该技术特征记载于说明书**处,因此修改没有超出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 注意在说明中掌握技巧,分部分说明: 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主题名称和共同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区别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引用部分(引用的编号和主题名称)+限定部分(附加技术特征)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关于公开不充分的反驳********************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符合专利法第26第4款——“全权利要求应当以书明书为依据,说明请求保护的范围”。) 解析:具体说明,在具体实施方式中虽然仅仅描述了A,但是在说明书中记载了B、C、D,又A、B、C、D同属于一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推知将B、C、D同样依照A的实施方式,解决同样**问题,取得同样**效果。 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定本申请给出的技术方案同样适用于B、C、D,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管理沟通案例分析(经典实用).

一、案例分析( 管理沟通案例分析之一——被拒绝的计划(人际沟通 下面的谈话发生在一家大公司的两名员工之间。阅读完后, 请你回答下面提出的问题。 刘伟(刘:昨天与毛石农(注:公司市场部经理的会谈怎样? 赵国栋(赵:嗯——啊——这不是很重要。 刘:看起来你心情很不好 赵:是的。这次会谈几乎是完全失败的,让我说,我希望将这件事忘了。刘:事情往往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 赵:对极了, 对那家伙抱希望简直不可能。我认为上交的计划是非常清楚而周到的,但他全盘否定了。 刘:你说他一点都不接受。 赵:对。 刘:老赵,我们以前见过你的工作,你总是一流的。我很难想象你的计划被毛石农否决。他怎么说的? 赵:他说不现实,很难实施…… 刘:真的吗? 赵:真的,当他这么说时,我觉得他实在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但另一方面,我也很恼怒, 因为我认为我的计划很好, 要知道, 我对计划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花了巨大精力。 刘:我能肯定。

赵:对我真是一个打击 刘:我敢打赌,遇到这种事,我也会沮丧的。 赵:毛石农肯定有些什么事要反对我 刘:尽管你对这些计划尽了很大努力, 但还是不能分辨毛石农的行为到底是反对你,还是反对你的计划,对吗? 赵:对,你又能怎样分辨呢? 刘:我完全能理解你的困惑与迷惑,你感到毛石农的行为是不合情理的。赵:我 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刘:当然。如果他说你的计划不切实际,那他到底是什么意思。我的意思是,你 是如何去处理这样一个基本问题的?这也许太笼统了。他是否提了一些具体的事件?你有没有要他指出问题或要他将反对的原因说得更具体一些呢? 赵:好主意,但你知道——受到拒绝,我是多么失望,简直就像在云里雾里,你明 白我的意思吗? 刘:是的,那是一次不成功的经历。你是那么的自尊,以至于想通过尽快放弃计 划来挽回留下的一点自尊。 赵:对极了,我只想在我说出令人后悔的话之前,尽快逃离那里。 刘:然而, 在你的思想背后, 你也许想着毛石农并不会仅仅因为不喜欢你本人而 让公司去冒险。但是…… 计划是好的!这其中的矛盾很难处理,对吗? 赵:完全这样,我知道应该让他说出更多的想法,但我站在那里是像个木偶。但 你现在又能做什么呢,事情已经弄成这样了。 刘:老赵, 我不认为全失败了。我的意思是你告诉我的, ——他讲的与你讲的——我认为这还不是结论, 也许他未理解计划, 也许这天本该他休假。谁知道?有很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模板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专利审查意见回复模板 篇一:专利意见陈述书模板 意见陈述书 尊敬的审查员: 本意见陈述是对×年×月×日发出的第×次审查意见 通知书的答复,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全文。 (一)修改说明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及其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后,对权利要求书修改如下: 将技术特征“xxx”补入权利要求1中。 该技术特征记载在(原说明书什么位置或权利要求几中),因此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该修改是为了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权利要求1(不具

备新颖性)的缺陷。因此上述修改既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也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二)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区别技术特征a,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a.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且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b.确定区别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区别特征a,由此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c.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显而易见) 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a,但a在对 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为,而由本申请说明书可知,a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为,由此可知,a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 用与其在本发明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本领域技术人员看到对比文件2时,不可能很容易的想到将a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来解决本发明的技术问题,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未给出将a与对比文件1相结合来解决本发明技术问题的启示。 上述区别特征a也不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采用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产生了什么样的技术效果)。因而改权利要求1具有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修改后权利要求1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 款规定的创造性。 3.从属权利要求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 的创造性。 在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时,其从属权利要求也具备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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