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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XX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XX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教学,提高公选课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课程设置基本要求

第一条公共选修课按开课类型分为校内公选课和网络公选课,所有课程选课采用统一时间安排,网上选课的方式。

第二条课程开设应着重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应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有利于促进学生形成复合性知识结构,进行多视角分析问题;有利于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第三条校内公选课要求具有较系统的教学内容和稳定的开课教师队伍,一般为2学分,32学时,不得跨学期开课。鼓励各教学单位充分利用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开设高质量、精品化的校内公选课;鼓励具有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开设系列专题讲座类的校内公选课。

第四条校内公选课的选课人数要求不低于30人,对于连续两年选课人数不足的校内公选课,则需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申报,否则不予开设。

第五条网络公选课要求是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分按照课程学时认定,每16学时为1学分,不足16学时不认定学分。网络公选课不限定选课人数。

第二章开课程序

第六条拟开设校内公选课的教师须填写《XX师范学院开设公共选修课申请表》(附件1),并附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七条校内公选课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课程名称及讲授内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者,任课教师须填写《XX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变更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批。否则,该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不予认可。

第八条网络公选课开设由教务处根据网络课程平台资源情况和校内公选课开设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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