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申请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股权出质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出质人签字(盖章)张三质权人签字(盖章)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申请日期: 2016 年 5 月20 日
注: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盖章,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一三年制
提交文件目录
注:可在我局系统或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到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由企业填写)
出质人:张三
质权人: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李四电话: 138********
委托事项:办理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
2.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出质人签字(盖章)张三质权人签字(盖章)中国银行深圳分行2016年5月20日 2016年5月20日
注: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盖章,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出质设立填写)
张三
出质人签字(盖章)质权人签字(盖章)中国银行深圳分行2016 年5月 20 日 2016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