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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探索有利于教师成长的科学机制,逐步建立起一支分层递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培养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过硬的高素质骨干教师,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校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开选拔、择优推荐”的原则

二、选拔范围和名额

1.选拔范围:全校在职专任教师。

2.选拔名额:按各个专业专任教师总数的30%比例确定。

三、选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安心、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善于奉献,勇于开拓创新,作风务实。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实习指导教师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从事教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教学或科研能力,教学经验丰富,专业教师须讲授过本专业两门以上课程。

4.近三年内累计获得两次及以上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或“先进工作者”,四个学期的教学质量评价为B及以上。

5.专业技能过硬,注重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的结合,能有效地组织学生的技能教学,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能取得较好成绩。

6. 近三年取得有下列教学教研成果中的三项:

(1)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论文评比中获得义乌市二等奖及以上2次;

(2)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为本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改方案制定的主要参与者,主编、参编或参审过本专业相关课程教材;

(3)主持或参与完成校级及以上教研课题一项及以上;

(4)参加各类比赛获义乌市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获义乌市二等奖及以上一项及以上;

(5)有累计二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工作(或实践锻炼)经历,在行业内有广泛联系,为企业和地方经济服务取得一定成绩。

四、选拔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骨干教师申报表》(见附表1)。

2.各系部进行资格审核,择优推荐。

3.教务处审核。

4.分管领导复核。

5.校长审批。

五、工作职责

1.参与本专业(学科)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

2.参与本专业(学科)教学改革工作。

3.参与本专业(学科)实训基地及实习实验室建设工作。

4.指导本专业的其他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提高青年教师业务水平。

5.参与本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等专业建设工作。

6.任职期内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主编、参编1本校本教材。

六、有关待遇

1.学校支持和鼓励骨干教师参加攻读职教在职硕士学位等高一级学历进修,有计划地组织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各级各类高技能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不断更新知识和提升技能水平,了解本专业的教学发展动态,提高教学水平。

2.学校优先考虑骨干教师参与课题研究、课程开发、校企合作项目建设等,并为骨干教师下企业实践、参与社会调研等提供必要的条件。

3.接受专业(学科)带头人的指导,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围绕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评价体系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4.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考虑骨干教师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优先推荐为校级专业(学科)带头人及各级各类评优。

七、考核管理办法

1.骨干教师任期两年,在任期内须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履职情况,

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及重新选拔工作。

2.骨干教师队伍的管理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各系部负责骨干教师队伍的日常管理,两年到期后,骨干教师填写《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骨干教师履职考核表》(见附表2 ),教务处负责审核,学校审批。

3.考核合格者,继续担任骨干教师,学校给予1000元奖励。并作为专业(学科)带头人储备人才,参与校级专业(学科)带头人选拔;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骨干教师资格,年终不能参与学校各项评优。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院长室。

附件:

1.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骨干教师申报表

2.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骨干教师履职考核表

附件1: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

骨干教师申报表

专业名称:

所属系部:

申请人姓名:

填表时间:年月日

附件2: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骨干教师履职考核表

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管理办法

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上海市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培养和选拔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科带头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特设立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 第二条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是上海市科技人才培养工程的重要环节,是构筑上海市人才高地核心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建设上海市高素质科研梯队等人才工作计划的基础。 第三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请条件且没有得到过本计划资助的在沪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杰出科技工作者均可提出申请。 第四条本计划以项目形式申报,采用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择优推荐,专家评审考核,科委审定公布的方式进行遴选。 第五条本计划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以自由选题形式开展的学科前沿探索和多学科交叉研究项目,尤其是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开展的此类合作交流项目;项目经费还可用于支持出版此类研究成果的学术著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六条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是指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对本学科以及相关学科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成果或业绩者;或掌握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能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关键技术并对上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第七条申请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国家“973”、“863”等重大重点项目的首席科学家和一级子课题负责人; 2、国家、中央部委、上海市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或者科研骨干; 3、上海市科委重大项目负责人; 4、上海市自然科学领域重点学科带头人; 5、市科委优秀启明星和市、部委办人才计划重点资助者; 第八条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并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 第九条申请者应是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50周岁。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 第十条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每年申报评选一次,采用网上发布,集中受理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申请者在“上海科技”网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在线打印后连同有关附件材料,报送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且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

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

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 [ 作者:象山教育… 来源:象山教育信息网点击数:286 更新时间:2004-6-10 15:22:00 ] 第一条为了鼓励我省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奖励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级教师是国家为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专家。 第三条特级教师评选的范围,包括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条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息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一贯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海人不倦,为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打下扎实基础,使学生得到全面和谐地发展。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善于用正确的政治观点教育学生,并根据中小学生认知特点和。动理发展规律,由低到高、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四)、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局观念;坚持原则,严于律己,作风正派,道德高尚,品德富行堪为师生表率。 (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任中小学高级教师或中专局级讲师职务三年及以上。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并能用以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培养教师或进行教育教学研究。 (六)、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目的明确,教学环节安排科学,教学艺术精湛,教学中能努力并较好地使用普通话,教学效果显著,能在县(市、区服以上范围内起教学示范作用,并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发展学生智力,指导优秀生以及教育后进生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区级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为全面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确立教学的中心地位,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课堂教学水平,造就一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大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根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以“让教师与时代一起进步,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制定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一、现状分析: 我镇现有区级骨干教师20人,其中17人在教学的第一线,1人为教导主任,1人为德育主任,1人为科研主任。为了使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更好的发挥其辐射作用,特制定培养计划如下: 二、培养目标: 1.培养骨干教师尊师爱校,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现代教育观念和创新改革意识。 2.培养骨干教师及时了解国内外最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了解教学的发展趋势,熟悉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基本技能。 3.提高骨干教师学科的专业素养,提升新理念下学科教

学水平,创新教学设计,为形成独特的、个性化的教学风格奠定基础。 4.通过培养,使骨干教师在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学观念、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科研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提高, 成为我校教学科研能力和教学示范能力的典范。 5.促使骨干教师进一步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自觉提升自己,带动我校教师队伍,实现学校教师共同成长的远景。 三、主要举措: 1.强化学习,更新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 人的意识、观念的更新比行为更重要。对青年教师的培养着重学习,尤其是教育、教学理念,相关理论知识的习,及时把握教育发展的时代脉搏,从而增强教师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要求青年骨干教师每学年交一份读书心得体会,每学期精读一本教育专著,积极参加各类专家讲座、学习,多角度吸收营养。 2.加强专业教学改革与研究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在骨干教师中实施“十字”方针,即:备课要“深”,上课要“实”,作业要“精”,教学要“活”,手段要“新”,活动要“勤”,考核要“严”,辅导要“细”,负担要“轻”,质量要“高”。每位骨干教师至少精心准备一堂生动精彩的公开师范课。 3.“压担子”促使青年教师更稳定、持续发展。

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是学校各项工作开展的中坚力量。为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和指导带动作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骨干教师队伍,根据县教育局骨干教师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旨在加强我校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向专业化、名师化发展,使得全校教师在现有基础上普遍有所提高,成为较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师资队伍。 2、本办法包括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的职责与待遇、考核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3、本办法考核细则的制定倾向于一线教学人员。 4、骨干教师的履职由学校管理考核,待遇由上级任命部门支付,学校可另行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二、职责与待遇 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带头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进行较为积极的探索实践,保持学科教学水平领先;同时要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教育教学能力和手段的不断提升,并帮助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与心得,参加上级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方案设计的评比活动,或在报刊杂志发表论文。 骨干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待遇与职责应相统一。骨干教师在充分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应获得相应的荣誉和待遇;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相应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学校有权根据其履职情况扣除其部分津贴直至取消其荣誉和待遇,用于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一)骨干教师的职责 1、“学科带头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每学年主持或参加一项县级或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三、考核办法 .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

办公会审定。 .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12月份公布。 .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500、300元; 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300元; 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600、500 丿元。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此外,学校还将取消其三年之内的年度考核优秀、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申报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标准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 规章制度。分值5分。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欢迎阅读 会潭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同时本方案也是学校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依据。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 长:何云峰 组 123 4(1)(2(32(1(2)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教研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将组织评估活动。 3、考核评估 (1) 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满分30分) (2)教师的加分项。(实得分来计算) (3)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1—2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4)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5)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行政会议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6)公示结束后,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7)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评选条件 1、必达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8、任职期间根据具体情况给与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并在考察结束后写出考察报告并在全校范围内交流,达到共享。 (二)权利与保障 1、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教师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2、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贡献。 3、学校为骨干教师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

2020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计划

2020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计划 20xx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计划(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数量适当、素质优良、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的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结合我校当前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全校40周岁以下的在岗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不含市、区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二、培训目标 本次培训以培养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努力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为目的,促使参训教师实现由经验型教师向科研型教师的转变,由模仿型教师向创新型教师的转变,由工作型教师向反思型教师的转变,使参训教师成为学区及学校的学科带头人。具体培训目标: 1、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先进教育理念; 2、深化本学科基础知识,关注学科发展前沿; 3、具备熟练的学科教学技能; 4、能把握基础教育科研动态,具有较高的教育科研能力; 5、具有创新意识,在教学研究及改革中发挥示范和辐

射作用。 三、培训形式和方法 根据培训工作的定位与目标,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受训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培训互动交流、分散实践反思研修、校本培训总结提升的培训模式。运用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探索相结合,观摩课堂实际教学和课后研讨反思相结合,课题实验研究和论文写作指导相结合等方法,切实提高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整体素养。 四、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1、20xx年9月份组织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加理论与教育能力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学校领导亲自带队与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一起参加培训,培训后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回到自己的教研组,把自己培训的收获向同组的其他教师传达,起到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辐射作用。 2、20xx年10月份,组织全体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认真上好一节公开课,同教研组的其他教师参加听评课,让每位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得到展示,使教师在学习中发展。 3、20xx年11月份,利用政治学习时间进行师德培训,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及师德相关文件,在提高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素质的同时端正教师的思想状态,

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中坚力量。为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和指导带动作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骨干教师队伍,根据省市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旨在加强我校的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能使我校教师队伍在现有基础上有一个更大提高,成为较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师资队伍。 3、本办法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与待遇、考核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4、国家、省、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学校管理,履行职责。待遇由上级任命部门支付,校级由学校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二、职责与待遇 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待遇与职责要相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带头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开展课程改革实验,在本学科领域进行较为积极的探索实践,学科教学水平和教学成绩保持领先水平;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训练,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手段,能够独立完成或组织完成学科的现代化课件的制作和应用,并帮助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与心得,参加上级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方案设计的评比活动,或在报刊杂志发表论文。 5、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 (一)学科带头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主持或参加一项省、市(区)、校级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2)、承担学校教学研究工作或带头参与某学科研究,并富有成效。 (3)、每年至少撰写教学论文一篇。 (4)、每学年承担一次市、区(校)级示范课,并参与师资培训工作。

学科带头人考核办法

学科带头人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教学带头人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队伍在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示范指导作用,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利用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二、考核组织 考核由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考核小组组织,成员学校领导成员及教师代表。 三、考核形式 学科带头人考核分学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实行“分散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每年一考,两年一聘”的动态考核管理办法。学年度考核学科带头人由学校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量化、切合学校实际的可操作的考核方案来进行;任期考核每两年一次,各学科带头人进行任期述职的汇报。 四、考核内容 学科带头人考核内容分学科带头人考核期内须履行的基本职责和资格取消情形两部分。 学科带头人考核期内须履行的基本职责。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敬业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学科带头人应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任教课程必须与原申报专业相符,每学年任课时数应达到规定的课时数,

3、学科带头人有义务根据需要由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安排跨校上课。 4、学科带头人的业务活动必须无条件服从教研部门的统一调配,学校创造条件予以支持。 5、学科带头人实行开放式课堂教学,必须随时接受其他教师进课堂听课。 6、学科带头人应认真承担培养新教师任务,两年内至少培养1名新教师成为业务骨干教师,同时有计划、有目标地指导1-2名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力争尽快把他们培养成为学科带头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科带头人资格自然撤销: 1、教育思想不端正,滥编滥发教学辅导资料,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 2、热衷第二职业,搞有偿家教的。 3、品行不良,有参与赌博、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的行为的。 4、受到区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学科带头人退休或离岗退养的。 7、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擅自离岗的。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种。

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 法 https://www.sodocs.net/doc/273489113.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兵团高级技工学校、工贸学校 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为建设一支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师德高尚、专业技能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推动专业建设和人才创新培养,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带动学校全面改革,决定制定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骨干教师是学校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的中坚,是在专业带头人领导下的教学团队的骨干成员,也是其他基层教师教学与教研工作的楷模。 第二条原则上每个主体专业设骨干教师二至三名,其岗位由专业带头人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学需要提出论证,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凡我校专职教师和兼任教学工作的教育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第三条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严格执行按需设岗、择优选拔、责权利明晰、全程管理的制度。 第二章必备条件 第四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履行职务职责,学风端正,具有相应职业教育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第六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行政人员。 第七条专职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第八条教科研在专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组织或辅导各类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教学和教学改革等重点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效果良好。

第三章评定原则及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评定原则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2.坚持向高职专业、重点专业和对学校发展建设影响较大的专业倾斜; 3.坚持向涉及面较宽,教师数量较多的专业倾斜; 4.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教师倾斜。 第十条评定程序和方法 1.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骨干教师申请表》; 2.专业带头人会同专业系组织评审,公开答辩,提出推荐意见; 3.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 4.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公示后聘任。 第四章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在专业带头人的领导下,团结基层教师共同组成教学团队,集体完成学校下达的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和各项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参与编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建兵团级、国家级示范性专业。 第十三条做好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积极申报学校或兵团级精品课程。 第十四条按照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吸收学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成果,积极参与校本教材编写。 第十五条开展专业改革与建设方面的课题研究,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六条参与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及建设,积极争取兵团级、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骨干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及措施

乌市第56小学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培养措施及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培养得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根据学校教师培养得要求,以“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得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得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与创新精神得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得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制定本学期骨干教师得培养计划如下: 一、培养目标: 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在本校范围内乃至全区具有指导、带头作用。 二、培养目标: 1.建设一支真才实学,德才兼备得骨干教师队伍。 2.使本来确定得学校骨干教师向高层次发展,如市级骨干教师或名教师,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得带头、示范作用。 3.让更多得青年教师脱颖而出而出,但做到宁缺勿滥,严格按学校《条例》规定执行 三、培养方式: 1、任职资格: 学校青年教师:在工作3年以上(含3年)具备专科学历与中级以上教师职称。

学校骨干教师:从事教师工作8年以上(含8年)得具备专科学历及以上与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年轻教师中评选并培养。 2、工作职责: ⑴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 ⑵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与技能,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自觉更新教育观念,提高业务素质与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形成个人风格,成为学科教学与教育科研得带头人。 ⑶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教学任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得提高。 ⑷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得目标任务,开展教改与课题研究,善于总结经验,具有较高得教育理论水平。 ⑸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承担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得工作,积极参加各类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承担支援教育相对落后地区或薄弱学校等工作任务。 四、相应得待遇: 为在培养范围内得教师提供参加高层学术交流、高效培训与外出学习、考察、研究得机会,让她们了解国际、国内先进得教育理论、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掌握学科教育发展得新动态、新知识、新技能。同时,各级各类得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将优先考虑培养对象。 1、学校中青年教师:每3年组织外出参观学习考察1次。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 评选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建立一支专业建设能力强、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的教师队伍,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纵深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学科、专业带头人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从事班主任3年及以上。 3、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4、学生评教系部前40%,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系部前40%。 5、连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产假除外),每学期平均工作量不低于10节/周。 6、无重大教学事故和违法行为。 二、具体条件: 申报前三年,学科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申报专业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指导或参加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优质课比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包括信息化教学)。 3、主编校本教材参评获奖或经学院批准正式出版本专业主编的教材,参编省级以上通用规划教材。 4、主持完成省级精品课程。 5、主持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材教学资源库

建议与改革,并举行过某一项改革建设工作的专业培训或讲座。 6、所任对口升学成绩列全院前三名(以班级为单位,按本科录取率排名)。 7、经学院批准备案,与企业合作技术攻关、设备改造、发明专利并产生较大效益(以证书为准)。 8、市级专业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首席技师、技术能手。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滨州市技师学院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提供左证材料和原件、复印件。 2、教务处牵头成立评定机构,通过资格审查、量化排序、投票环节确定人选,报院长办公室。 3、经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公示,由院长颁发聘书。 4、此项工作每三年评选一次,更高级别的此项业务称号原则上从已获得此项资格的教师中择优推荐。 5、在具体条件中,某一项条件特别突出并且给学院带来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可审请破格申报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使用。 1、此项业务称号有效期三年,期满需进行复评,复评与初评条件、程序原则上相同。 2、弄虚作假者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3、学科带头人原则上每门课程2人左右,专业带头人原则每专业3人左右,若某一专业无满足条件者,可空缺。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是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中坚力量。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15%。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

成绩显著; 4、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50周岁;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含本级,下同)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出满勤,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应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同行公认,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在关爱学生、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起示范作用。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及措施

玉乡小学(2017—2018)学年 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及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根据学校教师培养的要求,以“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制定本学期骨干教师的培养计划如下: 一、培养目标: 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在本校范围内乃至全区具有指导、带头作用。 二、培养目标: 1.建设一支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骨干教师队伍。 2.使本来确定的学校骨干教师向高层次发展,如市级骨干教师或名教师,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示范作用。 3.让更多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而出,但做到宁缺勿滥,严格按学校《条例》规定执行 三、培养方式: 1、任职资格: 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在工作5年以上(含5年)具备专科学历和中级以上教师职称。 学校教坛新秀:从事教师工作1—4年(含4年)的年轻教师中评选并培养。 2、工作职责: (1)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 (2)系统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自觉更新教育观念,提高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形成个人风格,成为学科教学和教育科研的带头人。 (3)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教学任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4)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目标任务,开展教改和课题研究,善于总结经验,具

2020年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施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创新意识;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在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城镇教师应该具有在农村工作或支教一年以上经历。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全面掌握所教学科的教改动态,在本学科教学方面有特色,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近三年来,承担过(区)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专题讲座(报告)的任务;在区级以上教学大赛中获得奖励;在校本培训中做过主讲或重点发言;在青年教 师培养中发挥了传、帮、带作用。 3、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熟练的教学技能,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积极参加进修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每年考核合格。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近三年来,承担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所撰写的教育教学经验、论文在县级及以上会议交流,论文、教科研成果以及优质课评比等方面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

5、教龄在5年以上,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高中本科、初中专科、小学中师、幼儿园幼师学历),40岁以下的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学历;合格学历应为师范类且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相一致;学历属非师范专业的必须已经参加了盛市、区统一组织的教育专业培训。 6、有班主任工作经验,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1、在师德建设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立志终身从教,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积极投身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楷模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者。 2、在教育教学方面发挥示范作用。认真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及教学发展动态。掌握现代教育理念和技能,保持较高教育教学水平,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当地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示范作用,推动本学科教学的改革和发展。每年做示范课不少于4课时。 3、在进修学习方面发挥带头作用。自觉学习进修,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和学科专业水平,及时了解本学科教学前沿信息,不断拓宽专业知识面。

外聘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专业和学科建设,促进我院的快速发展,学院决定从校外高等院校、行业、企事业单位聘请一批专业技术职务高、在本专业学科领域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作为我院的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学术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丰富的科研经验、活跃的学术思想、稳定的研究方向、领先的学术水平和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带领本专业学科其他成员进行学术交流、专业建设和规划。 3、来自高校的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来自行业的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应具有行业高级职称并获“国家级大师”等荣誉称号,来自企业的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应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二、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基本职责 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基本职责是指导帮助所属系(部)或教研室进行专业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具体职责如下: 1、提交对学院专业学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本专业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的分析报告。 2、协助系(部)或教研室制订专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指导教研室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参与本专业学科的实验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

3、参与和带动本系(部)成员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 4、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每年3月左右)提出所在系(部)招聘人才计划的建议。 5、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年轻教育教学与管理骨干1~2人。 6、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每月至少来校一次,且每次不少于3小时参加学校或系部的有关专业建设等教研或学术活动。 7、每年为我院教师或学生举行较高水平的专业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含专业技能展示)2次以上。 三、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与管理 1、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由系(部)或教研室推荐,报教务处汇总,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学院聘任。 2、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应填写《登记表》,连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国家大师证等复印件一式两份交至院人事处、教务处存档。 3、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为2年。 4、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日常管理由教务处负责,所在系(部)具体负责,系(部)应保持与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密切联系,及时告知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参加学院或系(部)有关重要会议,为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5、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在校期间的食宿,由后勤处妥善安排。 四、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待遇 1、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每来校指导工作一天津贴为:教授600元,副教授500元。学术报告酬金另计。行业专家比照执行。 2、学院对外聘专业学科带头人根据我院教学工作需要参加国内专业建设研讨会议等交流与合作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支持外聘专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 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 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名师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 (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2)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三)骨干教师评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规守制,无违反师德行为。 2.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骨干教师的培训方案

骨干教师的培训方案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一一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 从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富有科学理论和创新能力的新型骨干教师队 伍,来带动全校教师整体素质提高,适应新世纪教育发展的需要,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全而提高。特制定本年度骨干教师的培养计划如下: 二、工作目标: 以新课程师资培训为重点,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主线,进一步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的力度,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开创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新格局,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深入落实《新课标》,结合教师课堂达标活动,树立现代教育观、人才观和终身学习的理念。 1、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新课程师资培训为重点,把新理念、新课标、新教法的培训继续作为本学期校木培训的核心工作来抓。围绕新课程改革,组织全体教师围绕“新课程、新理念、新课堂”开展学习达标活动。 2、在骨干教师中开展读教育名著活动。围绕新课程改革,一是开展好“与新课程同行,在新课改中成长”经验交流,以教研组为单位,利用校本培训,交流自己在新课改教学实践中成功的做法和有益的尝试,

相互切磋,取长补短;二写好一篇教学反思或是课改精神学习心得。 3、在平时听课过程中,发现有新思路、新模式的教学课,领导及时推出进行观摩。大家互相探讨、研究、点评、发挥自己的教育潜能,力求在研究中发展、在研究中提高。 (二)树立培训新理念,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1、搞好集中培训。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学校抓教学领导认真备课,及时向广大教师们传递教育教学改革信息,分析教改形势,并利用年组集备时间,学科组长组织好全组教师进行新课标解读,做好研讨工作。 2、抓好自学。每位教师坚持每月自学教育教学理论,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好科研论文、随笔与反思、总结、听课等材料的积累工作。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师考核工作,期末对教师的理论学习笔记进行全而检查和评比。 3、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榜样作用。启用校内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骨干教师,发挥其辐射和示范作用。既可开展讲座传授课堂教学经验,也可通过示范课展示教学技能,切实让青年教师从中受益。 4、加强校木培训管理。建立合理的培训组织机构,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校本培训管理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校级决策层,把握校本培训的方向,提供人、财、物、时等方面的条件;二是培训执行层,在校长的领导下,教导处组织和开展校本培训活动,并通过管理扩大参与而,提高培训水平;三是教研组基础层,教研组长动员组织本组教师参加培训,主持以组为单位的教科研活动。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xx市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如下: 一、校级骨干教师认定范围。 根据相关荣誉和称号,对校级骨干教师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教学能手、教科能手、示范课、aa级优质课。 第二类:教坛新秀、教科新秀、德育新秀、a级优质课获得者、基本功竞赛获得优胜者。 二、校级骨干教师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着,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骨干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或带好一个兴趣组,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每学期本校上公开课1~2次。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每位骨干教师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5、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杂志发表。 6、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实践中的课改实验,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要始终处于前列,带动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三、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副组长,教务、教科、德育和骨干教师所在教研组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各层次骨干教师岗位要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水平、进修情况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序: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各骨干教师将自己一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好自我评价表)。并附有关的原始业务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公开课的备课教案、学习笔记等)。考核等第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4、考核对象必须是在职在岗(与荣誉称号对应岗位)的骨干教师,如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四、骨干教师的有关待遇 1、骨干教师优先参加由教育系统提供的相关学习培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2、享受书报费。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赠送一份教育报刊或专业杂志。

学术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学术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为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快医院改革和发展,培养高素质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以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学科)带头人为龙头的业务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推动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医疗卫生和医学教育事业,规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忠诚党的卫生、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卫生、教育工作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关心病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在群众中起榜样示作用。 3、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爱院如家,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认真,绩效突出。 4、理论扎实,治学严谨,技术精湛,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外学术动态,注重知识更新,能够将知识传授给学生或熟练运用于临床。 5、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各类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带头人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2)有系统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中医临床工作经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工作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连续五年无差错事故发生,病人满意度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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