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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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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使业主住户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的权益,加强对装修工程队的管理,保证小区内不出现安全事故,根据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外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家庭居家装修管理规定],凡住户申请装修经管理公司审批同意后,装修施工队进入小区/大厦前必须签订责任书,签订后严格遵循此地责任书之规定。

二.责任范围

1.如实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名单,每人需用交验有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暂住证),填写[装修人员登记录表]并办理[临时出入证]。施工三个工作日以上者,需用交纳身份证复印件一从份,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工程人员原则上不准在住宅区及装修户内过夜,若有特殊情况需留守需用先向物业管理处申请,并向**机关备案,经同意后方可留守;每户装修户内留守人员不得多于两人,每位留守人员必须到物业管理处交纳500元押金,待遇工程完工后若无违法乱纪章事项,物业管理处凭押金收据和工程人员临时出入证办理退职款手续。留守人员公限于在装修户内活动,不得在本住宅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活动。

3.装修队负责人必须教育工程人员遵守法纪,在施工过程中,不准图方便用硬物顶住单元大门,电梯门,影响其使用功能。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队负责,同时物业管理处将给予相应处罚。

4.工程人员必须文明施工,不准打扰其它住户,不准在其它住户门前逗留休息,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引起住户投诉的,物业管理处将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送**机关处理。

5.装修人员不准擅自进入地下室外和天台,禁止在天台,地下室和楼道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6.装修人员须在未进入施工现场前到物业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未凡办证而擅自进入施工者,将按三无人员处理[清除小区并每人罚款100元。

7.工程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公共通道,墙面,天台,单元门等)除要恢复原样外,将给予罚款。

8.根据[条例]规定,住宅装修施工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如需延期,需用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作业。

9.装修材料搬运进入楼梯间时,需先向管理申请,物业管理处接到申请后派工作人员现场监督.装修材料搬运不得损坏楼梯间设施,若有损坏,除要求恢复原样外.将给予相应处罚。

10.禁止将装修垃圾倒入下排管道.严禁高空抛物,严禁将油漆,胶水倒入下排水管道违者重罚。

11.施工负责人应加强消防管理工作,遵守消防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不少于两支灭火器。

12.施工队保证做到改动煤矿气管道由供气单位整改否则,按消防规定处罚。

13.施工用电不得超过去时该装修住宅单位的用电容量,禁止么拉乱接,严禁使用电炉,煤矿气生火做饭菜。违法乱纪者没收使用器具并重罚。

14.装修户内叵需用改动电路,需用向物业管理处申请,并由专业电工进行。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交电工的操作证和上岗证。

15.禁止瞩目动电子对讲系统,有线电视线路和直饮水系统,煤气自动抄表系统。叵发现除赔偿损失外并给予重罚。

16.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及时清运,装修过程不得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装修垃圾若确须在小区内放置,须向物业管理处申请产并放置在指定地点,并按每天50元的垃圾留置费或按垃圾量的多少向物业管理处交纳垃圾清运费。

17.工程人员不得在小区大厦内吵架,斗殴,吸毒色情等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至直送交**机关。

18.装修验收由业主,施工单位负责人,物业管理处三方共同进行,按照[装修施工工程合同]和[装修申请审批表]的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并由三方签字认可,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修质量保修书]。如发现不合格应责令施工队限期整改,物业管理处再次复查验收。

19.住宅室内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施工单位负责采购装饰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业主提出交说明书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20.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和合格之日算起。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修时间即装修施工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9:00

监管方: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装修施工队:

物业管理处

负责人: 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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